发表时间:2016-03-24 来源:常德文明网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
古时有则寓言:某人欲购一物,交易时出现分歧:买方不肯先交钱,卖方不肯先交货,双方各持狐疑、互不相让,僵持到日落,各自悻悻而去。双方如此设防,交易从何谈起。故事很浅显,却深刻地道出诚信的重要。
国人历来把诚信作为处世之本,兴业之基,理政之要。“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古人把诚信比做社会关系的纽带,诚信之重要不言而喻。“民无信不立”、“言不信者,行不果”,更有“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得黄金百斤,不如得季布一诺”等诚信美谈。诚信对个体来说,是立身处世最起码的品格;对整个社会来说,无疑是社会正常运转的“粘合剂”,失去“诚信之结”,整个社会无异于“断线之珠”,其结局必是“结断局崩”。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剧,尤其是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到来,网络的普及和广泛运用在给我们带来越来越多的便捷高效之余,却也让诚信之”结”屡遭冲击。从老人跌倒“扶不扶”的纠结到学术造假的频发,从网络购物的欺诈、网络微商的骗局,到形式各样、五花八门的诈骗陷阱,再到近日引发国人广泛关注的“问题疫苗”,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在行行业业、各个领域越来越突出。在科技迅猛发展的当下,诚信维权尤其是网络维权的艰难,也再次给世人敲响了警钟。互联网+时代,我们对诚信的渴求非但没有减弱,反倒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来得更迫切,“互联网+”环境下,我们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更需要诚信之“阳光”。
当下,党中央把依法治国摆在了更加重要和迫切的高度。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依靠法治手段、法治方式来加强诚信建设,尤其是网络诚信建设日益成为主流趋势。诚信建设需要健全的法律制度和刚性的制度执行做后盾,需要构建更加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应更加注重从立法层面加强诚信体系指标建设的硬约束,并需要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生命力。
诚信建设是内外合力的结果,是自律和他律的结合,不仅需要完善的法律依据、严格的制度执行,有力的外部约束监督外,我们每一个人都应当从自身出发,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把诚信落实到工作和生活的时时处处。
诚信建设,尤其是互联网+时代下的诚信建设,人人有责、个个受益,处处可为,每个人都尽一份力,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社会环境,那么信息技术的创造活力就会极大释放,以诚信为帆的“互联网+”将会带给我们更多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