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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销读后感10篇
日期:2022-03-23 03:04:20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自营销读后感10篇

  《自营销》是一本由[美]亚历克斯•博古斯基(Alex Bogusky) / [美]著作,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200图书,本书定价:42.90元,页数:2012-1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自营销》读后感(一):《自营销:如何传递品牌好声音》摘要与心得

  注:【】部分为笔者心得,非原文摘抄。

  * 营销的过程,就是去挖掘、寻找、讲述埋在产品里面的故事。

  * 只有把营销直接融入到产品里面,才能取得成功。

  * 品牌的作用是让人们迅速识别一种产品,讲诉一个与产品相吻合的故事。

  * 把创造力用到企业的方方面面。

  * 产品设计和创新必须爬升到企业阶梯的最顶端,并加入到公司战略中心的营销环节中去。

  * 【精简机构不是保持组织活力的高效办法,而是要从一开始就坚持严格控制人员规模。】

  * 臃肿的组织结构永远诞生不了伟大的创新。

  * 产品永远是最强大的品牌建设营销工具。

  * 理解新创意和自营销的最佳途径,就是亲身去体验。

  * 一个好听的名字能带来很大的帮助,而更重要的是,一个难听的名字能形成很大的反作用。

  * 永远也不要低估名字里蕴藏的营销能量。

  * 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能把战略问题的诸多不同元素融合到一起,带个人们动力,启发人们行动。

  * 把产品做到极致,是一种极为强大的营销理念。

  * 走极端最棒的一点,在于你想出来的说法不一定非得是正面的。

  * 产品其实是在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

  * 市场营销应该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避免中庸,因为中庸意味着没戏。

  * 让无形的东西变得让人看得见,是把营销融入产品的一种有力方式。要把了不起的想法植入产品中,而不是包装上。包装可以扔掉,而产品不会。

  * 产品没能把自己的独特之处告诉用户,用户也就无法借助它们去告诉别人自己为什么要使用这个产品。

  * 不是要把我们的故事讲得更好,而是要直接创造出一个更好的故事来。——Lee Scott

  * 冲突,造就了产品的唯一性,这正是让产品脱颖而出的关键。最成功的品牌把文化的冲突和张力作为杠杆,推动变革,最终改变了文化。

  * 与其叫别人打破你产品所在的行业现状,还不如自己动手。

  * 失败往往只是斜横在成功路上的一个念头,并非最终的结果。

  * 大无畏的方法可以为你和你周围的人带去创新的信心,尤其是在这充满了不确定的年代。

  * 人人都对未知的东西有点小小的恐惧。在这种背景下经历害怕,你就知道,要是你脖子后面的汗毛立了起来,呼吸紧张了起来,那就是来到真正的创新空间了。

  * 必须打破规则,把产品设计的一眼看上去就与众不同。如果你做到了,不光产品能脱颖而出,竞争对手的争相效仿也会成为你的最佳广告。

  * 批评你最厉害的人反倒会变成你最好的合作伙伴最狂热的粉丝。

  * 想成为强大的共同创作者,你必须把恐惧抛到一边,克制你内心的控制欲。

  * 不排斥外界,尤其是来自客户的潜在意见。

  * 要让你品牌社区里的成员们自己摸索着前进,不管他们是公司内部的人,还是外部的人。

  * 【切忌输在沟通!】

  * 有效的设计直觉根植于现实、逻辑、知识和经验。

  * 从擅长产品和营销创新到精通产品和营销创新,设计直觉是必经之路。但要闯入未知的未来,还要把勇气摆在设计直觉的核心。

  * 渐进式改良不是真正的创新。

  * 当异类需要勇气,它不光意味着要和竞争对手选择不同的道路,还意味着要走跟整个文化既定规范不同的道路。

  * 找到好点子很容易,可要让这些点子契合市场,这才是要下苦功夫的地方。

  * 不成熟的诗人模仿别人;成熟的诗人巧取别人。——Thomas Stearns Eliot

  * 【要想成为一位优秀的创新者,首先要让自己具备多元化的知识储备。】

  * 做个敏锐的观察者,跳出自己的文化视角,寻找那些荒谬的东西、不协调的东西、貌似不合理的东西。

  * 如果社会准备好要迎接一种趋势,那么,几乎任何人都可以启动它。可是要是社会没有准备好,谁也奈何不了它。——Duncan Watts

  * 【与其花重金请明星,比如让自己的员工来演绎产品的广告。有哪位明星比产品的设计者更喜欢这款产品呢?】

  * 成功的关键,就是要在模糊的界限上找对方向。

  * 【喜欢的事,不一定非要变成自己的职业。有这样的想法,反而可以做更多喜欢的事。】

  * 在循环模式里,“新颖”和“改良”是两个最有力的字眼,而在创新的世界里,“牺牲”和“简化”才是最有力的字眼。

  * 找到改变市场的绝佳点子才是目标。

  * 要把创新植入公司的所有利益相关人员,鼓励,同时也授权每一个人,让他们都把创新视为自己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 公司要把自己的历史挖掘出来,作为灵感之源,甚至前进的向导。

  * 重新发现最初的愿景,可以创造出一个更深刻的品牌故事。

  * 违背企业最初的使命和价值观很危险。

  * 只有借助全局性思考,才能让创新真正实现成功。

  * 相关领域内消费者行为上的细微变化,能造就最大的不同。

  * 只要有恰当的鼓励,创新可以从任何地方喷发出来。

  * 从亲自使用你的产品着手,同时更重要的是,把这种做法变成公司组织文化的一部分。

  * 公司与客户的沟通越是流畅,客户就越是信任你。

  * 让组织的每位成员都知道正在进行的所有活动,是让整个组织变得更聪明的办法,而且它最简单,最快捷,

  * 【乔布斯时代的苹果保密风格只是极罕见的成功个例,不足效仿。】

  * 许多组织并不缺乏了不起的创新思想,也不是没有创新的意愿;相反,组织内封闭和毫无活力的流程才是路障。

  * 任何形式主义都是创新的天敌,包括为鼓励创新而制定的制度和条例。

  * 创新大多发生在学科的内外交叉点。

  * 只有乐观主义者才能把事情做成。——Graig Venter

  * 设计和创新是在地球上生存的关键。

  * 你无须对品牌保持忠诚,而是忠诚于自己创造的东西。

  《自营销》读后感(二):产品和营销同饮一泉水

  《自营销》题为营销,其实不只是给营销人员看的书,管理层面和产品设计者同样必须看。

  企业目前的结构,源自工业革命时代的现实条件,在市场营销和产品设计这两个重要的业务环节之间筑起了高墙。

  这样的结构,造成了如下的局面:营销在讲述一个有关公司的故事,它大多与高层的企业战略相关;而产品却根据产品经理自身的愿景,讲述着若干其他的故事。再加上,负责产品生产的人并不理解产品形式中所体现的公司品牌意义问题就变得更加复杂了。

  互联网时代的营销变革使消费者和公司的需求都有了明显的转变,旧结构成了前进路上的绊脚石,因此我们需要自营销。

  以我们都熟悉的星巴克为例,我们看到星巴克从来不做电视广告,它的传播方式和KFC、M记完全不一样,它是靠消费者自己传播的。在这里,咖啡就不止是一杯咖啡,而是一个故事,一种文化,这就是品牌的内涵。

  那么如何打破产品与营销之间的高墙?这就是Alex Bogusky所提出的自营销的概念。Alex将它比喻为产品和营销同饮一个灵感之泉的泉水。

  《自营销》的英文名叫baked in,烘焙。就是把营销的原料投入产品本身,然后靠这个烘焙过程散发出的香味吸引消费者。

  《自营销》读后感(三):《自营销》一本140来页的书

  这书被排版故意调整行距、间距,或许本身就应该是140页,但稍微调整一下刷的变成200左右了。

  这本书大部分是在讲公司内部管理,与营销也就有那么些千丝万缕的瓜葛而已!讲的也就是些简单的道理!

  品牌是什么?如果稍微微关注一下商业知识的都应该知道,品牌就是讲故事!讲故事,对外,它就是个品牌;对内,它就是公司文化。

  任何一个产品,想让其消费者主动推荐都需要经历口碑的传播,口碑来自于故事性的传播。就像我手上的鸡眼,贴了若干鸡眼膏都解决不了,结果我老爹一朋友给的一个自制的药膏,擦了大概半个月就慢慢消退了。通过我这么一段简单的故事,我一同事就想买给他妈妈试一下,因为他妈妈也有类似的皮肤病。在这么一个过程之中传播的是“品”,好的产品在口碑之中传播,而传播之中这个产品必须要有个名称,这才是牌。品牌就是这么来的,这是其核心价值,而营销不过是在传播过程之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而已。

  讲了这么多,咱们似乎没有提及,品牌是如何才能进行自营销的呢?其实按照“品”“牌”的意义,核心比较重的是在“品”之上。只有好的产品,才值得去推广,才值得消费者主动的帮你推广。而咱们这本书主要就围绕着产品要创新的点讲述了很多。当然个人觉得有些冗长。

  如果要让自营销形成,主要推动者就是消费者。于是在创新的过程中,要让消费者参与进来。这个看起来似乎有些眼熟,这不是小米被列为案例的社区化营销么?如果有人问我,安卓阵营中哪个系统最好用,我会告诉他miui,最近的话,我会把Flyme也给加在其中。这就是产品主导的力量,最重要一点就是反馈会受到重视,这有点像是宗教式的,当你在信仰之中被肯定,会极力的去宣传这个信仰。

  但这个讲起了容易,做起来难!创新其实是一个企业进退两难的行为,向前它会进行一些颠覆,以前的利益结果都会被打破,于是必定有阻力。还有,企业越大,信息透明的机会就越低,从底层传递到高层的信息损耗非常严重,这也会阻碍创新。于是咱们现在看到的互联网公司都在砍掉中层。套句时髦的话讲,大数据可以将有用的数据给筛选上来,当信息共享了之后,有用的信息自动就会被顶上来。于是中层判断的价值就没了。

  创新代表着颠覆,颠覆就会打破规矩,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个悖论!而规矩是束缚创新的一个禁锢,规矩让管理更便捷,而创新就是要打破规矩。我们看到的互联网公司都有一种轻松随意的氛围,这或许就是打破传统行业习惯的禁锢吧!但仍是那句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像教育小孩子一样,倘若有人打他,是教他打回去呢?还是教他不要打呢?

  自营销要怎么做呢?其实雷军已经讲过了:专注、极致、口碑、快!置于差异化、微创新、超出预期等等,这些都是老生常谈的事儿了!也就不再叨叨了!

  《自营销》读后感(四):打造好产品如同烘焙好点心

  刊登于《新商务周刊》2012年第9期

  《自营销》的英文书名baked in(烘焙)告诉我们,打造好产品如同烘焙好点心,将营销的坚果和葡萄干加入点心本身,通过烘焙过程将产品与营销融为一体,这样打造出的产品自然会飘香。而我们要通过本书学习的,正是如何将营销加入产品本身,并融为一体的方法与手段。

  【打破产品与营销之间的壁垒】

  在企业的经营实践中,我们常常见到这样一个局面:营销踮起脚尖引吭高歌,通过产品传递企业战略和品牌;产品经理根据自身的经验和愿景,却在讲述着若干其他的故事;技术人员难以理解产品形式中所体现的公司品牌意义,使得情况更为复杂;如果再加上公关公司和广告公司就更糟了,他们在产品和营销已有故事的基础上,往往试图编一套全新的故事。

  其实这一切的鸡同鸭讲,皆是因为企业目前的结构源自工业革命时代的现实条件,在市场营销和产品设计这两个重要的业务环节之间筑起了高墙。

  然而,在互联网时代所带来的极度竞争中,旧结构俨然已经成了前进路上的绊脚石。让产品与营销融为一体,同饮一个源头的灵感之水的第一步,就是打破产品与营销之间的壁垒。

  【为产品注入故事】

  历代帝王或贤人,在出道之前一定会给自己打造一个传奇故事。或路斩白蛇,或挖出石人,或直钩钓鱼,或紫气东来,其实这就是在做个人品牌营销。之所以要讲故事,因为故事最容易被记住,也最容易打动他人。

  几乎每一家成功的公司都有属于自己品牌和产品的华丽故事。惠普有传说中的车库;耐克的菲尔•奈特开着旅行车卖跑步鞋;可口可乐起源于神秘的咳嗽药水配方;维多利亚的秘密始于想给太太买内衣又羞于去百货商场的好丈夫。创造一个动人心魄的品牌故事,有助于让用户记住你。

  【让顾客成为产品代言人】

  iPod上市时,市场上已经有多款MP3播放器和数不清的便携式CD机。如何才能在这一片汪洋大海中显出特色来?苹果公司绝妙地把耳机做成了白色,与市场上所有品牌的耳机颜色都不同。明亮的白色让每一位使用者都成了产品的代言人。

  在互联网时代,传统广告的地位越来越多的被消费者们的“信任代理”来填满了。在消费者碰到自己喜欢的产品和公司时,他们其实是迫切想要帮忙代言讲故事的。以星巴克为例,星巴克从不做电视广告,它与肯德基、麦当劳等连锁店的宣传思路完全不同,它是靠顾客的口碑传播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星巴克不打广告,所以当你知道它推出了最新的星冰乐饮料时,你就很愿意把消息分享给朋友。

  所以,如果你正在设计一种把营销融入在内的产品,你得顾客成为产品的代言人。作者在《自营销》中为我们列举了8种有效地自营销工具,它们将帮你有效地“黏住”顾客。

  【用创造力彰显个性】

  日产Xterra车就是将营销融入产品本身的经典案例之一,作为一款越野车Xterra有大号轮胎、大号挡泥板和行李架,更在后举升门上独具匠心地顶着十分鲜艳的“驼峰”,那是专门被用来装急救箱的。当用户驾驶本车时,驼峰向周围所有人展示了车主的户外性格。正是这醒目的“驼峰”,使得该款车得以畅销10年。

  《自营销》中列举了塑造创造力的7大制胜武器和决定企业未来的6大设计思维。作者强调,创新不是远大的理想,而是根本的设计规范,它不是愿景,而是必不可少的。产品哪怕错到离谱也反而能让顾客记住你,而这好过毫无特色。

  《自营销》读后感(五):故事和产品合二而一

  现在的营销大多在强调这么一个观点:为产品创造一个深入人心的故事,进而打动消费者“柔软”的内心,最后促进他们购买。而《自营销》提出应该让产品自身就涵盖故事本身,一开始就将营销融入到产品开发和设计中去,而不是等产品已经生产好了,营销再介入。产品和营销的完美整合,会赋予产品不一样的生命力,这样的产品能自我营销,成就最大的机遇。

  书中提到一些原则,很多也许你似曾相识,这也不奇怪,这个世界上的已经很难出现什么新鲜的原则了,几千年来的智慧沉淀已经让我们有了无比丰硕的财富,只是在什么场合是什么时间运用以及如何组合运用才是关键。

  8大营销工具里有几个大家都非常熟悉。比如好的名字自己会说话,给产品取一个有特色、符合当地文化、容易产生传播的好名字,的确要花费一些功夫。从个人品牌建设的角度来看一个微博上的一个案例:@琢磨先生 。这个名字就挺有意思,而且很符合他微博的特质,他的微博绝大多数都是从一些日常生活工作中的现象琢磨出一些令人冷峻不禁的段子,时间久了,江湖上流传的只有这个称号,真名反倒没人知晓。就像水浒传里描述的各路好汉一样,英雄见面,惊呼,原来你就是九纹龙、豹子头、青面兽……当然,名号之所以能广为传播,是因为背后有一个个动人的故事,什么三拳打死镇关西啦,什么景阳冈打虎啦,什么风雪山神庙啦等等。品牌也一样,因此,另一个非常重要的工具就是故事!你的品牌传递出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我们从小就是听故事长大的,故事会给我们较好的情绪体验,而且故事非常方便二次传播,口口相传的效果这样来了。其他的几个工具也都是大家比较熟悉的,比如勇于尝试、敢于面对问题、鼓励冲突等。

  这本书提到的另一个高频词(我自己的阅读感觉)是设计,因为前面一个篇章里提到的8个工具都离不开设计,另外,一说到设计自然而然的要提到创新,所以作者专门花了一个篇章来阐述创造力如何塑造,并给出了7种方式。其中提到一个很微妙的方法——巧取!是的,巧取而不是模仿,事实上我可以理解为模仿+改良=创新。这个是日本人的专长,国内呢还更多的处于模仿期,我们戏称为山寨。除了文化和商业直觉这两项,在其他几个方法中我将其归类为一个核心,那就是:不破不立!Think out of the box对于创造力来说是必须要有的一个mindset。作者用另一个篇章集中梳理了一些设计思维,比如大道至简,要学会做减法而不是加法;借助外力链接更多的想法。

  对于品牌建设(或者说从个人职业生涯角度来说,对于个人品牌的建设)是很有启发意义的,不过从实际操作的角度来看,这本书更多的还是一个理念上的宣导和一些小tips。

  《自营销》读后感(六):这种厚薄的书,大家都是多长时间读完的?

  额,看评论有大神说3个小时读完,受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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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本书,精华的部分在中间,谈论如何创造一款能够自我传播的产品。在这个注意力资源抢夺非常激烈的时代,一款产品,功能好,设计好 ,理念好,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原因很简单,好的东西已经太多。每天手机里面推送的优质产品,优质内容,顾客常常看到这个,忘记那个。

  读了这本书,受到一点启发,是不是“坏”一点,会更能吸引顾客的注意,并给他们一个传播的理由。

  如果很关心产品,营销方便,这本书值得读。

  另外一只觉得湛卢还好啊。至少比机械工业(烂书大户)好多了。

  《自营销》读后感(七):老酒必须换新瓶,忽悠也得赶时髦

  老酒必须换新瓶,忽悠也得赶时髦

  ——看作者和湛庐文化如何自营销

  这是瓶什么样的老酒?

  自营销,冲着这个牛逼的名字,我怀着一颗学习一种新理论和方法理论的心失望地读完了。为了不让不明真相的读者继续失望,我把这本200页的书的重要观点用我自己的语言归纳提炼为如下几点:

  1、 塑造有故事的产品和品牌 案例:Nike飞人乔丹 纪念鞋,大众高尔夫改名“野兔”

  2、 差异化竞争 案例:ipod白色耳机,宝马mini

  3、 颠覆性创新 案例:丑娃娃 ipod

  4、 柔道战略 案例:任天堂的wii

  5、 建立产品与用户以及企业内部之间的无缝互动沟通

  如果你还没看过这本书,也对自营销还没有啥概念,但是,你看过《22条商规》,知道认知定律、领先定律,所以你一定会绞尽脑汁为自己的产品起一个有传播力的好名字,你从一开始就打定了要做差异化竞争的产品战略,你看过《蓝海战略》和《颠覆性思维》知道如何进行微创新和颠覆性创新以让自己的产品一出生就脱颖而出,打出一片蓝海。幸运的是,你还看过周鸿祎鼎力推荐的《柔道战略》,知道如何跟大公司竞争,变自己弱势变优势。完美的是,你还是一个善于利用社会化网络打造产品和公司文化的一个头脑开放的领导者,那么,你已经成功的在实践自营销,你就是自营销达人。

  这不仅是一瓶老酒,而且是一瓶勾兑了几瓶老酒的老酒。作者把上述几本书的观点重新包装,把一个书名变成了一本200页,原价42块9毛的书。我只能说,作者聪明,湛庐文化聪明,一起把大众读者给忽悠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新瓶?

  作者提出了7大创新利器,8大营销工具,6大设计思维。(这不就是这本书的自营销points吗?)

  7大创新利器是指:

  1、 破坏性营销

  2、 共同创造

  3、 商业直觉

  4、 成为制造混乱的异类

  5、 巧取而不是模仿

  6、 文化胜过形象大使

  7、 打破行业界限

  这里面无非是讲了一两个案例,说的道理就是如何创新,但作者全部取了好听和吸引人的名字。

  8大营销工具是指:

  1、 命名力

  2、 故事力

  3、 错误力

  4、 极端力

  5、 无形力

  6、 弱点力

  7、 冲突力

  8、 失败力

  这8个看起来很牛x的名字仍然主要是如何进行产品创新和差异化的案例集锦。但是你不觉得作者很会起名字吗?加了“力”这个字眼,一下子让普通的案例变成了某种新理论和新名词。呵呵,作者是真会自营销。

  得嘞,自营销完成。您还不赶紧在当当网下单?

  总结:忽悠必备组合套路:产品玩概念,炒作玩悬念,老酒必须换新瓶,忽悠也要赶时髦。

  《自营销》读后感(八):把产品烘出自己的味儿

  营销,很多时候就是讲故事。能讲一个深入人心令人记忆深刻的故事,是成功营销的关键。可当大家都知道应该讲故事、讲好故事的时候,好故事该如何定义呢?《自营销》就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回归产品本质,让产品本身拥有故事,营销再将这故事唱成一首动听的歌。

  全书从营销变革的必要:目前营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应该达成的目标;建立自营销的方法(八大营销工具、七个武器、六大设计思维);需要贯彻的观念和文化——这三个角度切入,结合案例阐述了自营销的价值和意义。诚然,这又是一本谈丰富时代生存模式的书,从一开始具体问题的切入,到参考的建议方案,再到文化程度的提升,由小及大,有实及虚,也算能让人眼前一亮,但说到底可能还是一些最基本的理念问题。

  比如第一个切入点——现实营销问题的所在——营销的故事和产品不匹配,恐怕是近年来愈演愈烈的一个普遍问题。问题产生的原因来自于工业革命时代以来对现实环境的变化,多数产品(尤其是直接面对普通消费者的产品)从稀缺到丰富,市场趋于饱和,达到功能要求的同质化产品越来越多,竞争愈加激烈……可产品的生产方依然遵循着原本传统的思路——以大量刚需的满足为目标,自上而下的分工以及强制化的推进,逼迫营销和销售人员努力去编故事、讲故事,却忘了故事的源头本该来自于产品,来自于产品提供的功能、产生的价值、造就的用户体验……而这些完全可以升级放大,成为故事的一部分乃至为一个更好的故事作为铺垫。这似乎是一个方向,尤其在这个产品丰富的时代,消费者可以选择你,也能选择别人;靠营销人员继续编故事无疑有太大的冒险性,而当消费者发现故事与产品不同后,也有了更多反馈和传播渠道。那么,何不让产品本身就有故事,让故事甚至从产品还未诞生的时候就开始呢?这似乎是个挑战,挑战的是传统的产品生产模式乃至整个运作的组织架构,但书中的很多案例也证明了,谁能先完成这样的变革和挑战,谁就能先人一步占据更多的用户。

  至于达成自营销的方法,书中列举的八大营销工具、七个武器、六大设计思维无疑属于一种总结归纳。事实上,其中很多工具、武器、设计思维已经广泛的应用在很多领域,尤其是互联网新媒体领域。这儿可能需要说明的就是对产品的定义,如今这个时代,产品已经不只是一件东西这么简单,可能是一种服务、一个应用、一项功能……于是一个网站、一个微博ID、一个APP都可以说一件产品。由于这些产品比较“轻”的特点,它们更符合自营销的模式,很多也已经用上了书中所谈的方式,不少微博大号算是比较典型的案例吧!诚然,这个转型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往往是越新的、越小的、越倾向于服务和功能的转变越快,而越传统的、越具体的、越倾向于工业化的转变越慢。书中的归纳只是指出一个方向,似乎更适合以服务和功能为导向的新产品——或许,船小好掉头的俗语可以说明这一点。小船更适合借鉴风向和水流,大船则更易受惯性的影响。

  至于文化观念方面的内容,似乎是比较虚的,是给那些真正决定组织架构、真正运作整个产品体系的人看的,指导意义更大。其中融入了众包理念(无边界的组织,所有人都可以成为组织的一员参与到产品的故事中),提出了个人智商不等于组织智商的常理,属于观念上的变革。而事实上,这点可能是最重要的——因为只有从观念上的变革,才可能落实自营销的方法,那些工具、武器、思维才可能发挥其效果,而原本营销与产品脱节的问题才可能真正发生改变,产品本身有故事,营销将故事唱成一首动听的歌,这样的情况在有可能真正的达到。这里又回到之前的那个问题,之所以那些新的、基于互联网服务应用等等的产品能够做到自营销,正是因为其产品的生产、制造、改良和营销推广其实是结合在一起的。传统工业化模式的精细化分工,让专业的更专业固然有其效率性的优点,但也有让人变成机器从而失去大局观的缺陷。根据自营销的观点,一个产品从构想到营销的整个过程,所有参与者都知道它为什么而来,又将去向何方、存在的意义在哪儿,创造的价值有多少……这些故事一个套着一个,最终可以从各方面去吸引和触动每一个使用者和消费者——事实上,使用者、消费者会成为整个故事的主要组成部分。当产品自己有故事,营销将这个故事唱成动听的歌,那么消费者无疑就是这首歌最好的传唱者了,而要达成这样的效果,必然得从观念和文化上入手。到了这儿,就可以知道,这已不是一本给营销人员看的书,适合整个产品链。

  最后提一下这本书的书名:Baked in 意思是烧烤、烘培。翻成自营销算是追求一种概念的趋同。原本的说法可能更多是通过烘培的方式让食物(产品)的香味由内而生的散发出来,其实这就是回归产品的本质,让产品自身的故事散发出来,而营销只是在这种味道的基础上再加以完善,而不是重新调味改变。在这个产品和品牌日趋丰富、竞争日渐激烈的时代,回归产品本质已经是一种必要的方向,因为这是个最基础的原理——真正到用户手里的,还是产品产生的效能。没必要把产品吹得玄之又玄神之又神,只要证明它真正的功用价值,然后让体验这种功用价值的真实用户出来不断补充,这样讲故事不是更好更接地气吗?营销要讲好故事,那这无疑是最好的讲故事的方式,当然,不止是营销,更应该是产品。

  《自营销》读后感(九):除了案例多一些,其他还不错

  本书大量的实例打印机、咖啡、汽车、泉水、兔子

  认认真真的读了案例,最后弄得思维有些跳跃。

  或许这就是美式思维

  一板一眼的读后感真的写不出

  记录的是让自己理解的记录方式

  。。。。。。。。。。。。。。。。。。。。。。。。。。

  做个有故事的人或者事,就让人有深挖的欲望,有深挖就有兴趣,有了兴趣就有了拥有的欲望。

  我们卖的不是货,我们销售的不仅仅是包装而是内涵。

  树立了故事,讲了内涵还需要塑造一个品牌,这个品牌是流传下去的一句简洁的名号。

  有了这个名号,我们就要做个传教士,把这个名号传播出去。

  名号带着内涵传播,当内涵不符合客户需求,我们要么从对手那里采购客户需要的内涵,要么自己营造出客户所需内涵。

  把客户当成你忠实的听众来培养,习惯了频率与气息的结合,你是个合格的传教士。

  别再否认包装的重要性

  别再责怪众人是外貌协会VIP

  快消的年代

  同类品的充斥

  时间的紧迫

  内有丰富的内涵,没有人会主动挖掘,所以你要有个吸“眼球”的外包装

  让大众,有剥开探究内质的冲动

  别怕改变

  只有变动才有新的生机

  简单清晰的条理

  质朴的叙述

  推广不再是王婆卖瓜的讥讽而是有力的互动

  把握推广的时机做好预售的广播

  超强营销8种有效工具

  1种命名;2种讲故事;3种错误力;4种极端力;5种无形力;6种弱点力;7种冲突力;8种失败力

  没有100%的销量

  只有1%的销量

  不怕量小只怕没有

  基小而博大不是痴人说梦的境界

  价格有价

  价值无价

  当理想与理念并行

  选择理念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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