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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书与珍本》读后感精选10篇
日期:2017-12-3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精选10篇

  《旧书与珍本》是一本由[美] 劳伦斯·戈德斯通 / 南希·戈德斯通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25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一):书痴闲谈

  一个悠哉闲适的周六午后,三联书店地下一层的某个角落,被《旧书与珍本》开篇夫妻俩因为生日礼物问题所引发的对话深深吸引,就顾不得脏,也顾不上凉,直接坐在地砖上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巧的是,那天离我的生日过去也只是半个月的时间,而在半个月前,我们夫妻俩也因为礼物的问题郁闷过,甚至不高兴过,因而读起来就特别有感触。《旧书与珍本》整体译笔非常流畅好读,正适合考试临近、每周日都有全天培训、闲暇时间无多的我,无奈三联只打9.5折,我已经等不得卓越的折扣+免费送货了,直接从美术馆辗转到了新街口外,在盛世情7.5折拿下了。

  不得不说,网页上的介绍挺坑人的,说白了就是罗列了一堆书的名字,给人的感觉像极了流水账。而事实上,《旧书与珍本》是一本爱书人共同的淘书心曲,其中酸甜苦辣作者略带美国式幽默的文笔写尽无遗。从无意偶得到柳成荫,从卖旧书的简陋小店到装修考究的珍本书店,从图书馆到拍卖会,从被热情接待到一次次碰壁,从用很便宜的价格捡到贵书的“漏子”,到被保姆、酒店等“横宰”一把,就这样,一本书被无数个与书相关的故事、大量的为我们所知和所不知的经典的书名和书中精彩的故事穿插而成。几乎每一页都有知名作者,隔几页就有我从没听说过的书,于是,读《旧书与珍本》就给我带来了两个附加作用,比较正面的那个是长见识说不清是正面还是负面的那个,就是在读书的一个礼拜中,我跑了两次单位附近的旧书店,收获了书中提到的《匹克威克外传》、辛克莱刘易斯(王孙梦)、库柏(《最后一个莫西干人》有了,这次收获的是《间谍》)、司各特(《城堡风云》)、詹姆斯乔伊斯(《一个青年艺术家的画像》),还有连作者成书时都没找到的《八月炮火》,这些都是八十年代第一版的,以上译和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二十世纪外国文学”版的居多,虽大多是馆藏的,可相比于年代,品相还不错,尤其那本《间谍》,还是译者高长荣签过名的,但无一例外的是,这些书每本都不超过10块钱,以五六块的居多,最贵的是《匹克威克外传》,两本15。另外,我还卓越上下单了书中提到过的《月落》,只不过,这本书在国内的翻译是《月亮下来以后》,很幸运,买到了卓越上的最后一本。除了这本书外,作者在书中详细描述过的《棋盘》也非常吸引我,可是《棋盘》连中文版都没有,只有到了这种时候,才会郁闷自己的英语没学好。

  在读《旧书与珍本》前还曾疑惑过,为什么中国的第一版书几乎没有收藏的和涨价的,读后就大抵明白了,因为如果制作精良考究的英美版第一版书可以被称之为艺术品的话,那么中国的第一版书就只能被称为书,而且即便到了物质相对丰盈的现在,出于对价格上的考虑,国内的书装帧印刷还都比较简单,以至于在外文书店第一次见到迪斯尼的童书后,我的惊喜简直无以复加,真的太漂亮了。当然,随着收集“网格本”和“二十世纪外国文学”的人数的增多,初版书还是有些涨价空间的。其实,我也曾在遇到不贵的一版“网格本”时随手拿下,万一以后涨了,就只当投资,反正又不到10块钱,本身又是一本书,也没什么可赔的。然而就是这样买回的二手书,其结果往往都是被我套上袋子精心收好,而不是读,也就是读了《旧书与珍本》,我才真正明白,比起收藏,这些书是用来读的,文字本身的价值才是书的第一价值。当然,不读和家里的书实在实在实在太多也有关,我不清楚《旧书与珍本》的作者是否也有书太多了,不知道该读哪本的困惑,这点他们没提,但我宁愿相信有,因为很多特质,爱书人,或者干脆说书痴和书狂是共通的,比如,书买得太多,吃饭时就要省点了,无奈却幸福,有时书店里那会心的一笑,是只有爱书人才懂的。《旧书与珍本》,如果你真的爱书,你一定会懂的。

  :书的整体翻译不错,但是《伊甸园之东》,别处都翻译对了,187页上数第三行,愣给翻译成“东方的亚当”了~~~挑个小毛病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二):看不下去的书

  家里的书,来源大致有三:1、实体书店,站在书架前翻看许久才决定买下的,所以这一类书大都属于至爱。

  2、网上书店,往往是因为折扣很大,价格太诱人,或是封面和书名吸引了我,一激动,就买下了,书拿到手,成为鸡肋者有之,大呼上当者有之。

  3、别人送的。因为工作上的关系,与新闻出版当局有所联系,间或着,也收到了不少书,大都是当时卖得最好的一些书,但不一定是我感兴趣的。

  实在读不下去的书,多属于后两类。在此仅举一例:

  《旧书与珍本》。这是属于被书名和封面所惑,从网上买来的。看书名,以为是介绍旧书与版本的。我买书集书有年,口味也从一开始的只重内容,到内容形式并重。对于一些印刷质量差,装帧粗糙的书,就不再买了。因此看到这个书名,急忙买下。

  谁知翻看之后才知道,这是一对美国夫妇购买旧书和珍本书的经历。如何从对版本一窍不通,到粗通,到入迷,而后到处搜求珍本书。这对夫妇在找书、品书、买书中尝到了乐趣,学到了知识同时也得到了财富(很多珍本书升值空间很大)。

  可是,由于地域差异,他们书中讲到的那些珍本,对远在中国的、读方块字的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硬着头皮读了半本儿,终于放弃了,真的读不下去。

  这是我买书生涯中失败的例子之一。网上买书便捷便宜,但是风险也不小,这样的例子,not the last but will lasting.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三):在淘书中鉴赏“珍本”

  在淘书中鉴赏“珍本”

  “书虫”并非贬义,古人堆书久矣便容易长“书蠹”,那“书蠹”本身是可憎的,但是一个人如果能像它一样整日与书为伴,却又是件荣幸的事

  范典/文

  有一个朋友,家里藏书早已超过洋洋5000册,那一年稳获媒体评出的“书虫奖”———这个头衔真是名至实归。“书虫”并非贬义,古人堆书久矣便容易长“书蠹”,那“书蠹”本身是可憎的,但是一个人如果能像它一样整日与书为伴,却又是件荣幸的事。书友熟知的伦敦的查令十字街、巴黎的塞纳河畔、北京的琉璃厂、东京的神保町都是古旧书收藏者必去之处,也有许多文人写下了以此为背景作品。那么在美国呢?《旧书与珍本:戈德斯通夫妇书店漫游记》这部书其实就是让我们分享了一对美国书虫夫妇,如何一步步在淘书过程中建立“珍本”这个概念的经验

  现在市面上的书,除出版社印制的珍藏限量本,大家似乎对“珍本”的概念很淡薄,尤其是买旧书,我以前从不看版次、出版社、出版年,只看纸张和品相,后来被朋友们调教出来,但也不会刻意追求这些,只觉得那是收藏家干的事,真正读书的人,只在乎书的内容。这一点,戈德斯通夫妇也是这么想的,他们原本只不过想给对方买生日礼物,既要有意义又不能太花钱,这使他们想到了书。旧书与新书的差别在于,前者有历史,而书保存时间越长、品相越好,也就说明历任主人对它的呵护,可见它的价值性。

  从廉价买到《战争与和平》一书以后,戈德斯通夫妇驱车找遍了黄页上登记的一些旧书店,在与店主的交流中听到了一段段与书相关的轶闻趣事。有时,他们发觉书价实在超过预想,便向店主讨教其中的原因。于是在对一部书全方位的了解和认识后,书所具有的外在特质(品相、版次、出版年、装帧)便在既定条件上(作者、内容)起到决定性价值。所幸,戈德斯通夫妇心中的平衡点就在于是否真的喜欢,取决于书对人的实用功能,如果它价格奇高,有很好的收藏价值,他们也不一定会买。在整个淘书过程中,你会发现他俩的目标很明确,会为了狄更斯的一套作品参加书市拍卖会,会为了翻看珍本,不惜在波士顿公共图书馆绕返三圈,这么做,完全是出于自得其乐,而非真正想成为收藏家。

  在另一部名为《风雅书中事》的书里,作者巴斯贝恩这样说道:“1998年,我来到位于希腊北部哈尔基迪基半岛的阿苏斯神权共和国,试图查访当地已有千年的文献收藏。在那里我学到一个有趣的词汇:idiorhythmic,指的是一种不再被推行的松散修道院模式,信徒们可以或多或少遵行自己的规矩,而不是由一位严格的院长来制定不可变通的戒律。这个希腊词翻译过来的意思是‘按照个人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对我而言,它启发了对待淘书之事的一个角度。”

  私人藏书归根结底有这个“私”性,因此它与市面形成的买卖流通的风气其实不同。就我所知,“私藏”就得讲究个人的品性素养。比如在中国,你深爱曹雪芹的《红楼梦》,就会收藏各个版本,金圣叹点评版、脂砚斋校评版、王蒙刘心武一大堆红学家点评版,甚至连盗版也不会错过,所谓“爱屋及乌”,据闻很多作家都喜欢《红楼梦》,白先勇就收藏了各式各样的版本,这都属于个人爱好,属于风雅人士所为。而到了市面上,书价是可以哄抬的,可以造假,也比较投机取巧。书中夫妇在拍卖会所见令人诧异,像菲茨杰拉德的第一版有护封的《美丽与毁灭》一书“估价在880元至1200元之间,竟然开价和成交都是2600元”,而往往同样的书在偏僻的二手书店里却也许只卖到十分之一不到的价格。

  夫妇两人如出一体,他们在纳书的价值观上是一致的,绝不为纯粹的利益观所驱使,但是在与旧书打交道的同时,他俩也处于不断的学习状态,从最初买生日礼物,到找黄页上的旧书店、请教专业人士、登门造访,再到研读一些淘书秘诀的常识、参加书市展会、投入到珍品拍卖会中……在他俩的描绘当中,那些书店的摆设、结构,犹如南丁·格尔在描述自己建造的战后卫生院,将它们的各自功能化区域进行设定、分析、评价。

  那些书店成为了一种人文景观,虽然没有明确到具体的分类,像前不久钟芳玲的《书店风景》一书,将国外的书店进行类型分割,将一帧帧书店的知性面貌都通过照片为我们熟知。而最关键的是书店里的人,我觉得国外与国内还是有很大的区别。杭州这边除图书馆“假日书市”卖旧书外,也有几家特价书店和古旧书店,但大多流于商业操作,店员管理,即使是书店老板,你问他书的出处、版次,也是一问三不知,只说他这儿作批发,很多二手书店和开网店的老板都到他这儿拿货。而据我所知,很多货源出处一般皆出版社库存处理、搬家遗弃的垃圾……到他的手上已是二三手,更遑论市面上那些所谓的特价书店了。

  在此书中,那些书店老板绝对称得上是鉴别珍本的专家,不但为夫妇俩提出建议和对造价的合理解释,相比国外这些小书店的“专家”,国内却多出为谋蝇头小利的书贩,这也便势必造成像我之类的“伪书虫”的产生。

  “伪”来自于文化上的断裂和自我满足,很多旧书的购买就变成纯粹的喜好,如能像书中夫妇那般于文化的源头找到某种与个人追崇的有所联接的东西,或许更能使旧书增添附加值,增添一份厚度。如前面所讲,书与人的连接,尤其是旧书,在脱离出版商盈利操作模式后,更具备独特人性,与你的记忆人生心情发生着碰撞,而你个体情绪冲动随时都操纵着一部旧书的命运和价值;而我所接触到的那些书贩,却为谋生、为人云亦云的版次、孤本反过来漫天要价,幸亏我与戈德斯通夫妇的心境是相通的,旧书与我从来只是喜不喜欢的关系,而非收不收纳的关系。

  至于所谓的“珍本”那是收藏家的事,也是那些研究历史人文写传记的作者所收集的,于平常人等实在还是很奢侈的事,因此在国内形成旧书拍卖会这种气候恐怕也是少之又少的。甚至连梁文道这样的学者也感叹旧书市场的不景气,哀叹现在年轻人只知道台北牯岭街是“少年杀人案件”的发生地,而不知晓它原来曾是繁盛的旧书集散地。

  叶灵凤在《旧书店》一文中曾说过:“每一个爱书的人,总有爱跑旧书店的习惯,会有许多意外的发现:一册你搜寻了好久的书……可以在旧书饱经风霜的书页中,体验着人生。”唉,这样的说法,如今看来,未免太过理想化了些吧。

  书摘

  艾伦·埃亨的《图书收藏综合指南》(帕特南出版社,1989)看起来是最没用的书。这本书共320页,其中有204页只不过是列出3500多个作家的第一本书和它们的“估价”(为什么是第一本书,我们不知道)。剩下的116页中,有55页是附录,更多的是关于藏书爱好者的秘闻录。剩下的61页内容还有点用,尽管同样的内容在其他六本书里基本上也都有。为什么竟有人花20多元买这样的一本书?对此我们不得而知。

  其中的两本书其实不过就是两本比普通尺码大点的、加了注释的作家作品列表。《书单:3000多册的图书馆》由弗里德里克·拉斐尔和肯尼斯·麦克利什著(哈默尼出版社,1981)。它就是一本书单。《藏书入门》由约翰·卡特著(格林纳达出版有限公司,第六版,1985年重印)。整本书全是术语列表。《书单》这本书列出的3000多本书,包括了从小说到人类学、家居花园、性和爱情等方面的书籍。

  《藏书入门》实际上就是一本便于携带的手册,是从A到Z的一个列表,几乎包括了书籍收藏者用得上的所有术语。如果你想知道“tree-calf”(树样花纹小牛皮)或者“point-maniac”(点数迷)是什么意思,就找这本书。

  尽管每本书单独看都不尽如人意,但作为一个整体它们还是为我们这些以前靠猜测来识别书的人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基础。有了《藏书入门》这本书在手边,我们终于弄懂了佩伯和斯特恩书店的书目上的术语,诸如什么是“foxed”(生斑变色)、“rubbed”(磨损)、“backstrip”(书脊)和“joints”(书脊的黏合/装订处)等。

  ———摘自《旧书与珍本:戈德斯通夫妇书店漫游记》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四):幽默的藏书之旅

  在读此书之前,我觉得最有意思的笑话是:

  Raj: I don't like bugs, okay? They freak me out.

  heldon: Interesting. You're afraid of insects and women. Ladybugs must render you catatonic.

  现在我更喜欢安东尼.特罗洛普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家,他白天在邮政局工作,他每天5点半起床,上班之前写5页小说。如果一个人在一个半小时内写不出5页的东西,他会很瞧不起,认为他们不应该做这行。天知道他对福楼拜是怎么看的,福楼拜的目标是一天写出一个完美的句子。(书中各处遍布此灯温和的讽刺幽默)太棒了。不仅是文字游戏,还有文学的精神期间闪烁。

  如果你想知道聚书的乐趣,先培养点别的爱好,藏书有其他爱好所有的优点,而没有它们的缺点。收藏的快乐对所有其他爱好的所有优点,而没有它们的缺点。收藏的快乐对所有人一样。但藏书这项爱好对你来说却不是什么负担,只需把书放在一个严实而干燥的小书柜就可以了。

  书可以长久保存,尽管会越来越旧,而鲜花却不能永葆鲜妍,雨水或是阳光多啦,就会使他枯萎。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五):我找不到那些年的旧书店,还有那个经常在旧书店偶遇的男孩

  说实在,很感动,也很羡慕。

  有个人陪你逛旧书店,陪你读书,陪你讨论书中的某一句话。在某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散散的。

  记得高中时代,下午时分,我总是会穿过热闹的街市,去旧书店看书,或者淘书,很多旅行的书,还有三毛的书就是在那里找到的,并且以较低的价格买下来,收藏。学生时代,钱不多,但是还是很想拥有的某些书,因为可以闲时拿出来再看看。那时候我很感性,常常看着书会流出眼泪,因为感动,因为什么我自己也不是很清楚,记得那时有个男生递了一张纸巾给我。我低着头说谢谢,不敢抬头望他。后来书店搬迁了,去了更加偏远的地方,河的对岸,我那时快升上高三,没时间去找。等我高考完,再去找,我找不到了。那时我在河的对岸一直走一直走,没有坐公交。一路晃荡着回家。有些东西是会变得,但记忆依然存在,或许时间在以后也会改变现时我的感受,时间真的是一个可怕是东西。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六):藏书入门

  同样是关于书店的书,如果说《莎士比亚书店》的描绘让人看到的是作家(脍炙人口的)和出版商那个圈子,那么这本《旧书与珍本》的叙述则展示给读者真正与书相关的信息,图书的版别与装桢,以及价值(或者价格)。当然,《莎》是20年代欧洲战乱时期,《旧书与珍本》是90年代美国和平时期。

  全书以回忆和叙述的形式,作者从淘的第一本书开始讲起,带领读者如亲身经历般搜寻和拜访了全国大大小小各种书店,慢慢对第一版产生兴趣,见识到一些珍贵的版本和华丽到令人咂舌的装桢,到后来参加书展、拍卖会,开始看懂收藏家和书商以及市场价格。

  对圈外人来说,这是一本具有亲合力和可读性的入门读本,令人大开眼界的同时亦跃跃一试。

  好吧,也可能是我这个人对什么都好奇,什么都想了解尝试...有时候爱好太广泛也不是件好事,我还是克制一下吧。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七):《旧书与珍本》小感

  曾经在安妮法迪曼的“书趣”中读到,在她生日之际,丈夫带她去逛一家旧书店,回家时双手负担的十九磅旧书的美味,却让她深信比一磅新鲜鱼子酱还要美味十九倍!对于这套价值理论,并非所有人都可以接受认同!正如我宁愿省去买衣服或护肤品的生活费,买上几本自己觊觎已久却略有昂贵的原版书,或收藏自己挚爱乐队的限量版cd;每每如此,好友总会投来不可理喻的鄙夷目光。写下这些,并不是炫耀自己多有精神追求,只是发自真心的认为,一本新鲜到手的好书带给我的欢愉与满足,远远超过身着新衣而获得朋友们的溢美之辞。

  书的作者戈德斯通夫妇也是在生日之际,为对方寻觅礼物的机缘巧合,因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旋即走上难以回首的旧书收藏之路;辗转各大城市,流连各类书市,淘遍各色书店;往往坎坷曲折的失望而归,多过陶然愉悦的满载而归;他们不是书商,不以卖书谋生,却毅然奔波于这条永无止境,艰辛耗时,又花费钱财的淘书之旅!对那些因时间流逝岁月累积,而赋予了生命的旧书珍本,就如摄人魂魄的迷迭香,一旦上瘾,便有了一心向往的执迷念想。

  书中的戈德斯通夫妇为寻觅一本旧书,在买到书之前就心甘情愿支付200多美元住宿费,150美元雇佣保姆照看孩子,60美元吃一顿无味寡淡的午餐的昂贵消费,却欣然认为这些都是可以接受的支出;在他们看来,不辞万里寻觅一本也许已有松动,有些磨损,书页有些生斑,或纸张早已变色的书,毫无疑问是如此值得的事;因为那本在外行看来兴许毫不起眼的旧书,也许曾被狄更斯亲手扶触,或有海明威的亲笔签名,甚至是赫尔曼.麦尔维尔揣在衣兜带去远航的小书:它正是美国最伟大小说之一的“白鲸”的灵感来源!

  偶尔走运的时日,店主心情晴好,邀请夫妇二人翻阅那些经济能力难以企及,自身条件难以负担,却有着无可比拟的珍贵价值的罕见书籍时;夫妇二人形容受此款待,犹如被店主邀请共进下午茶,即使此生都难以拥有,但能亲手触碰,感受,静默朝圣,自己也仿佛随此书融入了了历史的一部分!

  而国家的公共图书馆,反而没有看似以金钱至上的书商书贩,对爱书人来的慷慨大度;在普通珍本书店,可以享受翻看麦尔维尔的注释或是原版的《圣诞颂歌》,这些有时看来更像是命运赏赐的免费午餐,因为在“公共”图书馆是不允许看,摸,或者感受珍本的!

  对于“旧书与珍本”,在读这本书之前确实所知甚少,但当作者巨细靡遗详尽叙述他们所经历的一切,我也跟随夫妇二人一道,从一无所知的普通菜鸟,到对识别鉴定旧书的理论知识,粗浅略知一二。虽然实际生活中,这些理论尚未有可供发挥的际遇,可我逐渐恍然,珍本书籍并非因书籍内容的自身价值,就可以用来金钱衡量;连同那个时代的历史经历,政治纷争,文化烙印,情感寄托一同被流传下来的珍本,拿在手中,所有这一切被自己的谦卑崇敬之心轻然唤醒;它们承载了太多,寄托了太多,它们本身就是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一份不可估量的价值!

  淘书的波折历程带来的欢乐,永远多于最终收获的结果!邂逅书籍,结识朋友,参加别开生面的拍卖会,买书的途中与他人交换故事,这些在旁人眼中看来平淡乏味,甚至艰涩辛劳的淘书生活,却属于戈德斯通夫妇二人世界中最幸福甜美的温馨时光!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八):照这样下去没好

  戈德斯通夫妇将这部作品定义为“游记”,我觉得它更像一部“进化史”。描述了一对爱书的夫妻如何走上藏书的“不归路”。

  读过不少关于书的书,这类作品更常见的一种形式是一篇一篇的杂文,每一篇讲述一个独立的故事,但看这部作品,是将购书的经历写成一部连续的故事集,读起来趣味性多了不少。

  这部书的风格也是非常吸引人的,完全以一种平易近人的,放下架子的姿态来和读者交流,不高高在上,不掉书袋,买的书都不那么罕见(有的藏书家买的书实在高端到闻所未闻)。作者从“买生日礼物”开始,讲述夫妇俩如何开始买旧书。一般的藏书者都是将成熟的经历写出来供读者“崇拜和嫉妒”,而本书的作者却是把自己整个成长过程暴露给所有的读者,就像优秀的教科书一般,循序渐进,娓娓道来。这样的风格拉进了与读者之间的距离,读起来更亲切,更有借鉴意义。这种平易近人不仅仅是在叙事风格上,就故事本身我们都能看出个一二来。下面的例子可能和美国人之间的交流风格有关,他们每每去一家书店,都能够和书店的主人建立起一定的联系(至少也是知道了名字,这在中国似乎大家更多充当一个过客),有的还成为了好朋友。所以准确的说,这本书不仅仅讲的是购书本身,还有这后面的人物、书店、作者的种种有趣的故事。

  另一个比较特别地方是,这本书竟罕见的提到了旧版的童书。读过这么多购书的经历,这也是第一次读到关于童书的收藏。当然除了这和作者的孩子比较小有关,但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这部书的“架子”有多低。

  再来看看作者的购书“进化”过程,从不买旧书,到买旧书,到买第一版书,到研究初版书甚至是花大价钱买初版书,价钱从几英镑到几百,越来越多。再看购书的地点,从附近的书店,到特意去其他地方(城市)的书店,再到书市书展,然后是拍卖会,买书的地点也“持续走高”,这也确实是所有藏书人都会经历的一个过程,自身的欲望越来越大,而买书的投入也越来越多。作者一开始买上百元的书时,还会觉得自己不理智(花这么多钱却只买一本书),到后来抱有“路过一家书店怎么也要买上一本”,后来更是“错过了这本书,以后再没机会”。人类就是如此的矛盾,起始时他们买书的价格都在50元以下,通过购书经历的积累,他们也“越来越懂行”,知道某些书卖到了上百元,而其如果在别处要花更多的钱,于是他们会像捡到便宜一般欣喜的买下这本书,这事实上早已与自己的初衷相违背。收藏是个奢侈的爱好,因为我们会随着对“行业”理解的加深而陷入作者一样的境地,我们的投资会水涨船高,而自身却无法自拔。可以预见,夫妇两人将来买书一定会越来越加大投入,购买更贵更好的书籍。

  本书的拥有一个不算结尾的结尾,也预示着他们购书藏书的经历还会继续下去。作为一个读书爱好者,读到这么一部如此平易近人的作品,跟随作者经历一次一次购书“探险”,我想这也是十分过瘾的事情吧。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九):爱书人的旅行

  寻觅到这本书其实也算是因缘际会——外出培训空隙,刚好在旁边有家书店,在书店的角落里看到了这本书。书名倒不是真正吸引我的地方,毕竟我也不算什么爱书之人,藏书更和我距十万八千里,真正吸引我的是副标题:书店漫游记。

  书中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戈德斯通夫妇从对藏书一窍不通,只凭一次夫妻间闹闹情趣的打赌,从此迈上了追求藏书梦的故事。这个故事与其说像小说,还不如说更像本日记。夫妇俩在成为藏书爱好者的路上,确实遇到了不少趣事,但字里行间透露更多的是作者收获知识的喜悦、沉迷书海仲的闲逸,正像书中一位人物所说:“我把自己一生大部分时间献给了这个乐趣。我每天都读一个小时左右的书,做什么事情也赶不上读经典。有了我的藏书,就好像历史上某些最伟大的人物和我共居一室”。我想这也是每一位爱书之人的心声吧。

  这本书之中虽然列出了不少大师、文学巨匠以及不朽名著的名称,但它并不是一本关于书籍史或文学史的百科全书,戈德斯通夫妇在书中说道很清楚:“我们只是买我们爱看的书”。它只是娓娓道来作者在寻书路上的闪光点和个人思想上的升华,因此更像是一本旅游札记。

  当然,书中也透露了不上作者与书商之间互动的趣闻,这种互动并不是消费者与奸商之间的较量,而是爱书人之间心灵的交流。旧本和珍本的价值并不完全体现在标价中,“有些书本身就有故事,而且这些故事和书中的内容并没有任何瓜葛......”

  爱书者看这样的一本书,大概也会与作者有同样的心路历程吧。在家中,泡上一杯好茶,翻开刚淘到的一本好书,不是我们心灵深处追求的人生吗?

  《旧书与珍本》读后感(十):国内还是太浮躁了。

  其实我是想给满分的。只是责任编辑或者说翻译者实在是不靠谱。

  我发现的例子有2个。

  例子一:

  6中电话联系了一个书商。这里写的名字是,奥尔福德

  到了P210就翻译成了阿尔福德。我本来以为是2个人,但是后面的叙述说明了其实是一个人……人名的统一应该属于基本吧。

  如果说例子一的错误还能接受,毕竟是2个翻译么。那么P239的错误就不可接受了。

  原文如下

  “埃德蒙.杜拉克(Edmund Dulac)?我们就有埃德蒙.迪拉克的作品。”

  而这句话之前,埃德蒙被提起的两次都是姓杜拉克的。之后被提起就是迪拉克了……我比较是很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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