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府的四周全是田地,没有花园,只在屋脚边砌了几座简易花坛。鲜花无人理会,有的恣意开放,有的却已经凋零。整个白府都需要重新整饬,如果自己接手的话,要打理起来还是挺难的,哪怕是维持现状也需要母亲的帮忙,更别提全部交给自己,真不知道从哪儿下手好。只能等来年春天,在做一个整体规划吧。
快到黄昏了,低沉的乌云似乎要锁上光线的拉链。白沙的心已经放弃希望,但是眼睛却再朝山下望了一下,终于有了一个人影。她的心突然剧烈地跳了一下,脸刷地红透,似乎血液的流动速度也加快了。她竭力保持镇静,但发现做不到,沮丧之余很想掉头跑回去。她忘了难以忍受的期冀,也忘了为等待这个走上山来的人熬了几个小时。
记得昨天,她被叫到表姐家做客,刘忠华短期旅行回来正好也在那儿。她之前就认识他,因为他们曾在同一所小学上过几天学。只是他们相隔十多年没有见面了,白沙几乎认不出他来。然而现在,她觉得这个穿着牛仔裤和帆布鞋的家伙长得挺好看的。刘忠华主动走过来,坐到她的身边,问她是否还记得他。他的身上带着某种奶牛场的混合香味,浓烈的烟草加上牛马的气味,飘向白沙。她不明白为什么这会让自己心跳加快,她陶醉地深吸了一口,眼睛顾盼生辉。他开始讲话了,他的声音在她耳中无异于仙乐。他看着她,一双眼睛很大很亮,他能从他的清亮眸子中清晰地看到自己。她发现他的眼神特别温柔,胡子刮得相当干净,嘴唇十分的肉感和诱人。
她脸红了,感觉自己像个色魔转世。她尽量让自己显得迷人一些,也尽量掩盖眼神中的那份想要将他生吞活剥的渴求。她用自己那双漂亮的黑色眼睛,盯着他的眼睛看。他和她握手道别时,她又脸红了。而且,他站起来时,那股浓烈的乡下男子气息冲击着她的嗅觉,她开始头晕目眩。
终于,她看到一个人越来越近。这是一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个子很高,骨骼粗壮,身材魁梧,还有着修长的四肢和宽阔的胸膛。如果说他强壮得像头公牛,每个人都会相信的。白沙认出了那套一见就心里欢喜的衣服:牛仔裤、高帮帆布鞋、粗呢夹克、白色硬领衬衫——一切都让她想起因为他而爱屋及乌的乡村,一切都充满了强烈的男子气息,满满的男性荷尔蒙爆棚。即使是他脚上那双大码帆布鞋,也给她一阵愉快的战栗。它的尺寸暗示着性格的坚定和让人安心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