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们晚上好,我是晚姐。
关于前任的故事总是那么多,晚姐曾经失恋的时候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再爱别人了。再没有勇气把自己的人生放在别人手里,更没有勇气把别人加进我的人生里。
很多人想起前任都是唏嘘和遗憾,就像《后来的我们》一样。但也有很多人提到前任,留下的只是虚惊一场的人生教训。
今天是520。
我爱你。三个单音节,是所有甜蜜的开始。但却不是每个甜蜜的开始都能换得happy的ending。
它们可以被内蒙古的大雪掩埋,也可以消散在广州的灼灼烈日下。从男人到女人,从失恋到单恋,字字句句,都在叫嚣着暗涌的心事。
“呵~我曾爱过你……想想,就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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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若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告别,
第一天,她如同往常一样,从一箱冰啤里拎出一瓶,打火机轻轻一撬,然后愣愣的看着伴着凉气涌出的泡沫发了会呆,眼前满是他微笑的样子。这酒,是他爱的牌子。昨天离开的时候他说,其实最不喜欢她喝醉的样子,受够了她对他的好,觉得烦。想到这她慢慢喝光了瓶里的酒,一滴不剩。
第三天,也许感情的过程也像火锅一样,从火热单纯到乏力浑浊满是嘌呤。凌晨了,一个人听着“face the hopeless”,盯着扭曲的泡面在沸腾的水中上下漂浮,一番挣扎。目光扫到手上的包装袋时,她才发现这是他爱吃的面、而耳朵里回响着他爱听的歌。以往这个时间,他偶尔会问她吃面吗,然后煮了卖相不佳洒满鸡蛋花和紫菜的泡面盛了给她,自己的碗里配料却少很多,一起吃光面刷片到天亮。她以为,他是在乎她的。
一个月后。他一直觉得自己活在丧的生活状态中,香烟、啤酒、游戏与宅是工作之外他的全部生活,她,大约是初时的刺激久了失却安全感的无措与无趣,她的那些好和浑噩的生活状态,让他觉得需要断舍离。
发了信息那天以后终于不用每天收到她的关怀简讯,很轻松。换了工作,换了城市,挺好。扔下游戏机的他抬眼瞥到电影中男女主角正在临别拥抱,恍惚想起新年前两人在他家门口临别前,她红着眼睛望着自己诺诺的欲言又止,应该是想像以往一样抱抱自己吧,如果当时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告别,是否,会给她一个温暖的拥抱?他微微失神得点燃了一支烟。
“如果,我若知道那是最后一次告别,我一定会用力的拥抱你,后会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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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小白相识于06年的上海,那时我工作特别拼,而小白却总是迟到。
于是我被领导赋予了光荣的“叫早”任务,每天负责叫小白起床。一个多月后,小白说:”Lain,我已经习惯每天听到你的声音了,以后我也想一直听。”
就这样开始相爱。小白是正宗的东北汉子,于是为了拉近我跟他之间的距离,我学喝啤酒、吃生大葱、说东北话,为他做各种口味的羊肉面条。而小白会故意会在吃了大葱之后偷袭我。那段时间,我的香水消耗特别快。
唇齿相依时,既有温暖也会有疼痛。有一次吵架闹分手之后,小白辞职回了哈尔滨。我把自己锁在屋里想了整整一周,然后毅然地辞职追去。我在小白的城市找了一份工作,只希望守在小白身边七个月。分离时内心的绝望和无助就像杂草,长满一茬后被相守时的幸福割掉,然后再长。
我痛哭流涕,而小白从此消失。
他想起来,会幸福地笑,因为这一生再也找不到这样爱着他的人,而我想起来,会幸福地流泪,这样纯粹的感情也不会再有。”
和小白分开的那一年多时间,我不喜欢说话却每天说最多的话,我不喜欢笑却总笑个不停。看见秋天树木疯狂地掉叶子我就忘记了说话,看见天色渐晚路上暖黄色的灯火就忘记了自己原来的方向……
两年后真正走出来,因为只有对自己好才是真的,才会有力气再去爱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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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了100个关于你的梦,终于忘掉了你的味道”
第一次相遇是在盛夏,她清楚地记得,那时的他闻起来像是午后的青草白云,干净而温柔。一抬头,他不服帖的小卷发和笔直的鼻梁跌入眼帘,从此一发不可收拾.....
她开始找各种理由找他聊天。怕影响室友,她蹲在洗手间的浴池里一蹲就是三小时。他不善言谈,更多的时候是她在独白,但知道他在听,对她来说,这就足够了。她像一只飞蛾,扑进他的火中,幸福到无比伦比。
冬天到来之时,他们开始交往。两人牵着手在河边散步,他微凉的手心却让她的脸微微发热。走着走着,在她微微出神之时,映入眼帘的先是他的鼻梁,然后是他微卷的发梢,随后她唇上被温柔地啄了一下......她的胸腔里有什么仿佛破土而出,茁壮生长。那时的他闻起来像是燃烧的松脂,让人眷恋。
初春的时候,她因为工作去了另一座城市。当夜幕降临,她将头埋在枕头里,脑子里却只浮现出了他睡醒之后翘起的呆毛;他认真工作时的侧颜;他亲吻时强有力的手臂...过往相拥的时光让夜晚变得长的残酷。此时的他应该闻起来像是眼泪的味道。
“为什么你总是不懂我在想什么?”
“为什么你就不能多站在我的角度想一想么?”
“为什么你要放弃?!”
原来是做梦,她睁开眼,眼角还是湿湿的。
这是他们分手后的第100天,她已经记不起他身上的味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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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恋?呵呵,你不提我都想不起来了。”30岁的L姐熟练的点上一支烟,抽了一口,目光游离开我紧盯着她的视线。
“哪一年我忘了,你回去查查,就是周杰伦发《七里香》那一年。”L姐大大咧咧的说:“他跟个傻X似的,顶着38度的高温,在补习班门口等了我三个小时。我出来时他脸红的跟猪肝似的,把一本《七里香》的磁带塞给我就跑了。”
“然后就在一起了?”我问道。“没,我那时上高三,心思没在这上面,就是觉得他穿着的白衬衣、慌张着的脸挺好看的。”L姐陷入了沉思,第一支烟已抽完。“后来我们约定,考上同一所大学就在一起。结果他高考时太紧张,成绩本来比我好出一大截的,最后分数比我低了60多分。我超常发挥了,上了武汉大学,他考到了一个不知名的二本。”
“学校虽然离得远,我们还是在一起了,分分合合的,大学四年就这样过去了。毕业后,我进了联想,而他留在县城当了个公务员,吃起了公家饭,再后来,当两个人在人生这条跑道上速度不一致时,就很难继续了。
“去年他结婚了,也就不怎么联系了。”说到这里,L姐眼神有些迷离。“他结婚那天喝的烂醉,看见我哭着喊着叫我媳妇。”L姐苦笑了一下:“兄弟们把他拖到房间后,他最好的兄弟让我别介意,说你知道的,他当初为了能和你上一所学校,数学大题都没做,后来和你差距越来越大,他也挺苦闷的......”
“L姐,你之前知道吗?”“我他妈的怎么会知道,这货就是个傻逼。”L姐把烟屁股在垃圾桶上摁成一团,怅然若失。
杰伦的《七里香》夹杂着成都的蝉鸣溜进耳膜:”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杆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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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爱你,却再也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校园爱情总是死于毕业,林娜和程阳也是。大二相恋,大四分手,林娜选择留在杭州,而程阳要去追求他的北京梦。分开时两个人意外平静,都不是拖泥带水的人,彼此坦诚,最后拥抱,说好再不联络,然后各自离开。没有撕心裂肺,也没有告别仪式,仿佛只是生命里最平凡的一天。
两个倔强的人果然信守承诺,再无联系。后面的日子里,其实林娜也无数次想要打给程阳,问他为什么不肯留下来,偶尔也会的想“如果当时和他一起走,现在他们会不会很幸福”。时间总是能冲淡一切的,慢慢地林娜已经很少想起程阳了。就在他们和平分手的两年后,林娜第一次接到了程阳的电话。
“最近还好吗?”
“挺好。”
“身体呢?你过去老爱胃痛。”
“也挺好的,老毛病都改了。”
“他们说你还是一个人。”
“嗯,工作太忙了”
“林娜,我要回杭州了。”
“是吗,杭州挺好的,欢迎回来。”
“林娜,我在想你,我们还能不能……”
“程阳,别说了。”
“嗯,好好照顾自己好吗?”
“好,你也是。”
很多感情不是不在了,是时过境迁。我依然爱你,却再也不想和你在一起了。爱情一直都是有时效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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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相见不相识,余生各自安好。”
高二那年两人是前后桌。
他总是侧过身坐着,和她同桌女孩儿聊得火热。她只是偶尔在被战况波及时皱皱眉,然后继续安静地刷题。
他请她帮忙挑礼物给喜欢的女生,她挑了一款小巧精致的手表,笑着打趣,“取表白的谐音,多好。”他红着脸把手表塞进她包里,“给你的。”她的心情就像表盘里晃动的指针,微微颤动又欢欣着向前奔去。那年夏天云真白啊,就像软软的棉花糖让人忍不住咬一口。
大二那年两个人相隔千里。
他总是在恰当的时候打电话过来,关心她的生活日常,听她琐碎的开心和抱怨。他送了她空白的相册,说想一起填写两人以后的时光。她便揣着期待和向往,拒绝身边所有的明示和暗示。
如果不是偶然听他提起某个网站,她或许也不会好奇地去搜他的ID。自然,也就不会看到,在所有她不在的时候,他身边的野花新草长了一茬又一茬。
他哭着求她,她咬着牙无声地流泪,“从此相见不相识,余生各自安好。”依然是盛夏,但这里的夏天好像永远都是过不完的雨季。
“你还记得他吗?”
“早就忘了。”
“我还没说是谁…”
“…”
“他要结婚了。”
“…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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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约在松岭路,月亮升起时,终于等到了他。棉麻衬衫有些皱,脸上表情淡淡的,手上一束捧花垂着,那是他一贯的姿态。
“给。”他漫不经心地将花递给我
“怎么样,顺利么?”我开心接过。
“恩,她特意感谢了我。”
看到他隐隐冒出胡渣的淡青色下巴,我那些揶揄的话突然有些不忍心说。
“往返确实有点累,但还是想亲眼看看她穿婚纱的样子……十年,我该放下了。”他靠在车门上,轻轻地说。“那种失落感就像橱窗里喜欢很久却无法拥有的玩具,眼睁睁看着被别的小孩买走。”
“如果换做我,我宁愿热烈地爱一场,即使被拒绝,也不想从来没有开始过,把自己憋成内伤,哼。”我用脚尖在地上轻轻地划着圈。
”捧花都堵不住你的嘴,走,一起吃点东西吧。”
”算了,看在你今天捧花的份上,就勉强跟你吃一顿吧。“
我故作不情愿地跟了上去。
今晚月色真美,而你什么时候能看穿我是一只纸老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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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给你写封信,告诉你我这里的天气。”
从相邻600公里的距离到同一座城市,是她最大的勇气了。
四年零六个月,1069天,一场漫长的暗恋,更像一束满天星,安静干燥,默然陪伴。
最近也最遥远的想念,她知道他的地址却没有勇气出现在他面前;偷偷存好了电话,却连拨一通电话的念头都没有闪过;数着日子算好了生日,明明预演了无数次的惊喜,又担心唐突的过分。
独自一人微笑和泪水,抚慰与滋润,好似一场盛大的回忆,她只能在夜晚与之促膝长谈,没什么委屈,而且特别清醒。她内心自导自演的这一万场戏,黯淡消失。所有的玩笑也变得小心翼翼,最宝贵的心情被流露,真正面对的时候又充满了拘谨。
所以她会写封信给他,上面写着她很好。说不好也有点不太准确,想换个词显得有点油嘴滑舌,所以一切介于中间。自己能够欺骗自己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她失恋的时候会去跑步,会去洗澡,才会不那么容易流泪。
终于有一天,她再也不能知道他在哪里,他们就这样失去了联系,所以故事有了结局。这场盛大很安静,就好似,大声嘶哑的叫吼,内心寂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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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失去的勇气我还留着,
好想再问一遍,
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相遇是在校园仲夏音乐节,她是台下的一名观众,他是台上乐队的乐手。那一刻双目交汇,他留给她的印象是一张毫无表情冰块脸。他用灵巧的手指弹着伴奏,她在场下深情的合唱。演出结束后她来到后台小心翼翼的问:“师兄,能加微信教我吗”
从相识到相知,他得知她是一名大提琴手,兴趣相投的两人很快擦出火花。两人感情如同乐理中C和弦一般稳定。广州初秋的晚上微风轻起,他脱下卫衣轻轻的套在她的身上,细心的帮她理好弄乱了的长发,整套动作一气呵成,然后牵着她冰冷的小手走回宿舍区,一边走一边互相调侃对方,月光洒下照耀着二人的影子,爱情的美好都藏在那些平淡的时光中。
因为实习,他比她提前离开学校。
因为工作,两人交流越来越少。
“对不起呀,刚刚在上班”
“对不起呀,今天要加班,吃饭改期吧”
“为什么你这么不成熟!”
“对不起这三个字,我不想听了”
……
“好想再问一遍,你会等待还是离开”
酒吧放着当年那首歌,他又想起了她。
我刚好成熟你刚好温柔,有些人最好还是迟些遇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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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让我们失去了理智,变得语无伦次”
雨巷里那结着仇怨的姑娘,满怀着青春和对爱情的向往,被人凝望。江南雨雾朦胧,铺着石径的小巷宁静而安详,春雨浸透心灵,流霞余辉日下,总是诗情与画意,鸟鸣与花香般的柔情、欢乐与惆怅。
生活告诉说,我没有对与错,看着我,生活就有了轮廓。听说,你喜欢听歌,也喜欢唱歌,夜莺告诉我说,你的歌声满是青春的幸福和快乐,我说,我也曾想抓住这歌声的手,只是那时的生活少了轮廓和一个没有兑现的承诺,而我,举手无措。
生活中有你有我,其实并不缺少快乐。
我们生命里的每分每秒都在不断地与人告别,每座城市也无时无刻不再上演着破碎的故事。爱过你,爱着你,将要爱你......总会有那个TA为你穿越山海人潮,走近你,让你忘记生命中所有的不欢愉,原谅恶作剧般的空欢喜。
TA会让那些失去与未得到的变成过去的事。终有一日会变成你们在茶余饭后可以轻松说起的事。别眨眼,TA正在与你相遇的路上马不停蹄。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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