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雾》是一部由鲁伯特·温莱特执导,塞尔玛·布莱尔 Selma Blair / Mary Black / 汤姆·威灵主演的一部动作 / 悬疑 / 惊悚 / 恐怖类型的电影,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观众的影评,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鬼雾》影评(一):看电影这样?
前面铺排太长了,弄的时间那么长,还没有特别的气氛,简单也没有新意。
不太推荐。
《鬼雾》影评(二):大烂片
先说片长,实在是老太婆的裹脚布。同类的影片看多了,一看就知道结果是什么了。说实话,老美吓人的招数也就是那些,没什么恐怖的效果。
最后,伊丽莎白怎么就好端端地变成鬼魂了呢?她变成鬼魂后那些冤魂们就满足了,就撤退了?什么逻辑啊。
《鬼雾》影评(三):乱杀人
完全乱杀人有木有?
打着报仇的旗号乱杀人有木有?
完全殃及无辜有木有?
杀人完全没有逻辑有木有?
目前看来也只有这么个解释了。
完全没有逻辑的大烂片儿。
这是1980年THE FOG的重拍版本,一个老的鬼故事,自然没有什么新意,不过可以看出这个电影导演还是很用心的,所以,当那艘破帆船出现的时候,我还有点担心,那些水手在月光下伸出手会变成骷髅(还记得加勒比海盗?)
这是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被害人不单纯是无辜的人,而是加害人的后代。我们可以欣慰的是,那些海盗(我是指欧美人)终于能够从一个更新的角度来审视他们的海盗文化了。他们不再是一心去抢夺,而是悔过自己的罪行,他们的生活来自于他们的掠夺和被掠夺的人们的血泪。
《鬼雾》影评(五):鬼雾
来自过去的复仇。加利福尼亚海边的小镇是突然间发展起来的,4个年轻人被小镇市民当作英雄般的尊敬。但随着奇怪的雾的到来,很多人死去,人们逐渐发现了实情的真相,这四个年轻人其实是骗子是强盗,他们当时抛弃良心,抢夺了本已经饱受病痛折磨,只希望找个栖身之所得麻风病人们的钱财,并放火烧死了所有的人,烧毁了所有的船。多年之后,一个失去了很多记忆的女孩来到了这座小岛,鬼雾随他而来,真像才逐渐大白,当所有的罪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之后,女孩遇到了鬼雾里的人们,找到了自己的过去,原来她也是以前死去的麻风病人之一,现在大家心愿得偿,终于可以安眠了,小镇也恢复了往日的安宁平静。
影片谜团的揭开过程值得看,特效做得不错,但是,复仇的既不是欢乐版的又不是血腥版的,故事中的爱情也并不吸引人,女孩和鬼雾里的人都没让人感觉到他们是相爱的,实在是比较平淡的影片,没有什末精彩的地方。
《鬼雾》影评(六):蹩脚的fog
理解老美的恐怖片情结,可以好好看看全美票房,通常低成本电影上座率最高的就是恐怖片,所以可以这样理解:恐怖片填充了无聊的档期,也拨动了长夜空虚的神经。即便是资质平庸,也很容易小赚一笔。
The fog没有想法,标准的炮灰级电影,当然也不妨碍它收回成本。叙事上讲,前半段导演交代故事背景实在是拖沓,而悬念设置又过于单薄,几个fog杀人的场景本来是卖点,大家可以想象在迷雾中无助地被扼杀其实很容易触动人们内心的恐惧,并且有很多手段可以表现(再傻的日本导演也会把虐杀戏拍的有模有样,冲击你的视觉和听觉),但是fog实在太幼稚了。
当事情明朗之后,一船的冤魂上岸寻仇应该可以达到高潮,大家发现已经没有悬念了至少还期望可以看到场面宏大,无孔不入的大逃杀。但是导演实在是小家碧玉,驾驭镜头和节奏的能力过于有限。
......
这是个蹩脚的演出,看完一头foggy。
《鬼雾》影评(七):Inez? What is Borneo?
浩瀚的海,迷茫的雾隐藏着重重杀机?多普勒仪爆炸,清脆嘣响,水银泄地般的华丽,破坏场面,带来的是丝丝入扣的迷茫感。回溯一条商船上发生的情节,女主角从图书馆查阅含有天秤标识的纹章,获悉往返上海做翡翠香料生意的事,追查下去,在教堂墙的涂鸦,清晰可见硕大的"疯"字,导演零星点缀一些东方神秘主义的玩意,但都浅尝辄止,最后给出了一个魔幻的团圆秀,灵异,非常朦胧而有透彻的宿命感。选择百年庆典,似乎很晦涩地表达了对东方文明重新崛起的反思之意。
海与雾,交织着现实与梦幻,天定胜人,大难临头让四个开拓者露出了资本主义掠夺原罪式的海盗狰狞面目。天灾对凡人意味着天谴,某人抱怨祖先来自芝加哥也同遭此难(1871年芝加哥真实发生过超级火灾)。
女主角是虚构的,假定不曾发生这场灾难,生活照常继续,KAB电台DJ用沙嗲的声音汇报着好天气,捕鱼船歌舞且行,安东尼奥湾进行着雕像揭幕仪式。
《鬼雾》影评(八):Blood for blood
仇恨积攒了一百年,最终爆发,令许多无辜的人死于非命,是伸张正义还是践踏正义。
Malone等四人在一百年以来一直被认为是城镇建设的先驱而受人景仰。也的确是他们将所有财产投入到小岛开发上才是这个原本荒芜的地方有了今天的繁荣。只是他们获得资本的方法似乎不太光彩。
想让岛上的居民过上安逸的生活却又没有足够的能力实现,当有人愿意出钱买下小岛时,一个罪恶的念头便诞生了。对于岛上的居民他们就是英雄,而对于Blake一家他们就是罪人。
lood for blood
血债血偿,原本是受害的一方开始了疯狂的报复。只不过是由另一群无辜的生命去承受了本不属于他们的罪过。也许再过一百年,他们的鬼魂有会出现在小岛上。无休止的Blood for blood。
情节很多漏洞,而且不够连贯。为什么要等一百年?四人的后人还有很多,为什么不全都杀光?Elizabeth怎么会成为Williams的后人?很多的疑问并未解释清楚,恐怖气氛渲染的不够,让人感觉不痛不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