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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日期:2018-02-10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十二怒汉》好看吗?经典观后感10篇

  《十二怒汉》是一部由西德尼·吕美特执导,亨利·方达 / 马丁·鲍尔萨姆 / 约翰·菲德勒主演的一部剧情类型电影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观众的观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十二怒汉》观后感(一):无理的愤怒

  二刷《12怒汉》,仍然精彩。 第一遍时,更多停留在整体上。全片节奏的渐进与停顿,实在太棒。作为旁观者,就这样看着一堆男人互相撕逼一个多小时,一点也不觉得无聊,还有些个跌宕起伏的意味。甚至于害怕错过细节,而不愿让大脑停下来思考一下故事主题深意。 不过,今次想讨论的仍然不是主题——至少不是最显而易见的那个主题——这次更感兴趣的,是这几个人。 参加讨论的陪审团有12人,12个angry men。会觉得他们精彩,是因为他们太普通真实。他们在讨论时的表现,让我看到了太多人的身影。对,就是我们身边活生生的那些人。所以,这应该是全片最精彩,也是最可怕地方吧。 讨论开始前,一群人随意闲聊着。 要么闲扯话题,要么大谈自己工作,要么表示自己很赶时间;说到案情,要么觉得很有趣,要么认为怎么样都好,要么言之凿凿武断结果气氛很轻松,好像这只是一桩与己无关的社会趣味,谈笑间他们就能搞定这次陪审任务。 而只有8号一脸严肃。 短短几分钟,各人性格尽显。 第一轮投票就像是一场玩笑,但也是群体行为的一个完美缩影。 群体中,并不总是所有人都在意行动结果的,很多时候他们或许只是为了避免“麻烦”,便跟随着众人是非而是非。当所有人意见达成“一致”后,便形成互相之间有联系的群体。此时,若是还胆敢有持反对意见者,就必然遭到排斥和指责。 “我们都同意,你为什么不同意?”注意,这个句子中他们想要强调的是前半句,“我们”。 而此处充当这个胆大妄为的反对者的,当然是8号。 图 眼神,举起的手,都有不同情绪:GUITY 几乎同样的场景,我们还可以在片子后半部分看到。 当本来的少数渐渐成为多数,之前多数中的顽固分子3号,就成为了现在的少数。压力自然倒向他那边,而当然,最终他也会缴械投降。 此时我们或许会说,这是正义胜利,“真理是掌握在多数人手中的”。 但是,如果我们用社会学的观点来看,这或许只不过是又一次话语权的转移而已,人类从众的属性再次得到证实。 比如7号和12号,与其说他们是被说服,不如说是被“劝”服。他们不是因为心中的相信改变看法,而是群体中风向的转变给他们带来了压力和选择可能,于是“顺其自然”,倒戈向“真理”的阵营。 图 新结成的多数同盟:NOT GUITY 再回到最开始。 第一轮投票时,为什么大家轻而易举地就肯定男孩是凶手?通过他们之后各自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出,一部分理智的人是因为某些关键证据,而另一部分,则完全是因为刻板印象。 某一类人是什么样,那么与这类人有相同特征的人一定也是这样,这就是刻板印象。 刻板印象在平时的生活中是有积极作用的,它帮助我们在见到新事物时节判断的时间和精力。比如朋友给你介绍一个新朋友,你可能会通过对方的穿着还有谈吐等,形成第一印象。这一判断有一定准确性,但绝不是绝对。 刻板印象的信息可以作为参考,但完全依赖的话,则会形成偏见。 片中几乎每一个人都对被告带有偏见,只是表现得或隐或显:因为出身贫民窟,所以他会杀人。这个观点的逻辑并不成立,因此建立在此基础上的结论也是没有根据的。 图 因为出身贫民窟,所以他会杀人。 12位“怒汉”中表现得最愤怒的当属3号。或者按照习惯,我们可以把它当成全片的大反派。而其他正派角色的任务,就是“打到”他。 如何打倒?用事实说话?没用。到最后,几乎每一条证据都受到了合理质疑后,他却仍然坚持,咆哮着:你们都瞎了吗,为什么这么明显的证据都看不到? 我们知道,真正瞎了的其实是他。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关心这些证据,他只是坚持这个男孩是凶手。为什么?因为他被自己心中的伤痛蒙蔽了双眼。同样经历了来自儿子伤害,在他眼中,被告就是他儿子的替身,他要惩罚他,哪怕罔顾事实真相。 卡耐基教我们,人们关心自己所关心的。诚不我欺。 图 是对被告说,也对自己儿子说 说完“反派”,再来看看正派代表。 8号从头到尾都表现得一身正气。但却并不惹人厌恶,不会让人觉得自以为是原因何在?我认为至少有两点。 首先,他从头到尾没有说“绝对“,反而一直强调“it's possible”。 是啊,一切皆有可能,你并不能否认。而面对人命大事,哪怕是有一点值得怀疑的地方,就不应该随便说肯定。 概率是一种更科学的思考方式。 其次,他从不随便打断其他人,且愿意询问意见,善于倾听。特别是最后一点,倾听很重要。愿意认真倾听对方的人,对方也会更愿意接纳你的意见。 在这一点上,10号是一个很鲜明的反面例子。他总是嚷嚷得很大声,他总是故意无视他人,他总是打断别人的话,甚至出言不逊。结果如何?所有人在受够了他之后,选择集体无视他。 沉默以对这场戏,很有力量,也让我们看到了无理者的外强中干。 如果没看过电影的人可能会好奇,8号是如何实现大反转的?除了上述提到的两点个人行为上的优势外,其实他还使用了直接的策略——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这也是了不起的兰迪的绝招。詹姆斯·兰迪是一位魔术师,以拆穿所谓通灵术而著名。他善于直接借助谬论中的内容设置陷阱,以此揭示真相。 8号也有用到这招。在讨论“我要杀了你”这句证词时,8号认为这句话或许并不存在实际意图,但3号却坚持这样说就会这样做,可之后3号在暴怒时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朝8号喊出这句话,前后矛盾。 还有一例,在跟理智的4号讨论记忆的准确性时,4号认为看过的电影就理应记得演员和片名,却在被反问时自己也回答不上来自己前几天看的电影,不怎么流汗的4号也终于流汗。 用你自己所坚持的理论驳倒你,这就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图 ——我要杀了你! ——你是真的要杀了我吗? 愤怒是一种情绪。当我们感到愤怒时,总会认为是其他什么东西惹火了自己。但有的时候,你的愤怒或许并没有自以为那么有理。 一个真正理智且了解自己的人,是不会随意生气发怒的。他们更愿意溯源问题所在,并想办法解决,这才是根本。否则,你只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情绪牵引,不得自主。 从这12位angry men身上,我们或许可以有所启示

  《十二怒汉》观后感(二):美德居然是个圈

  看完这部电影后,逐个分析了每个陪审员的美德,试图找到这部电影索要捍卫的最主要的价值观

  尊重生命,保持理智,认真,摈除偏见,不盲从,宽容,等等等等,这其中,那个才是最主要最重要的那?

  OK,一切的所有都是从第一个投无罪的票的人身上开始的,所以,他身上的品质,尊重生命,这应该是最主要的点吧,但是,剩下的头有罪的人难道都是不尊重生命的吗?从后面我们看到,他们很多 ,应该是都尊重生命的人,只是碰巧男主身怀一把和嫌疑犯一模一样的折叠刀,使他不能坦荡的投有罪。但是仅此而已吗,要是每个陪审员没有在法庭上认真的听,要是第一人没有听到怀疑的点,,,,越想越不清楚,但是,突然有一个点点醒了我。只有12个陪审员所有人都同意无罪,最后才是无罪。所以,在这个死局中,每一个人的票是一样重要。

  一样重要。没有哪一个美德比另一个重要,他们都是相互转化,相互推进的,可以兜兜转转围成一个圈。每一个人身上都会有优点缺点,有美德或者丑陋面,但是,美德和美德之间是相似的,美德与罪恶是对立的。

  所以,这部影片,想要捍卫很多很多的点,很多的价值,但是通过一个需要全票通过的游戏,告诉我们,我么想捍卫的就是,美。

  《十二怒汉》观后感(三):良心制度的救赎

  ~~~~~~良心,,11比1,这是12位普通美国公民组成的12个人陪审团对看起来毫无怀疑的一起杀人案的投票结果。但是,制度的完美没有让“多数人的暴政”成为可能,

  ~~~~~~亨利方达用自己的良知去感染了其他陪审团成员,从购买类似折叠刀,到模拟老人走路,都尽一切可能去表达自己的想法,他没有接受“少数服从多数”这种看起来及其正确,以及在集权主义国家不可更改的决定,这完全是自由体现,也诚如片中一位演员所说,这种司法制度是公平正义的体现,也是美国强大的内在原因。

  ~~~~~~其他11个投了有罪的人也都是典型的普通美国人形象衣冠楚楚中产阶级认为与其浪费时间在这个已经很明朗的黑人小孩杀人讨论中还不如去赶紧吃饭看球赛,这也是那个美国那个时代种族歧视的典型表现。。。那个从贫民窟里出来的陪审员应该是当时“美国梦”的践行者,从贫民窟出生奋斗到和其他中产阶级陪审员一样的地位,,所以当他听到另一个道貌岸然的中产阶级陪审员对贫民窟出生的孩子的不屑和厌恶时,,怒气油然而生,这是他改变主意开始,,也是他后来卖力的为那个孩子辩论的 一个重要原因,,他太懂那个孩子了,太懂贫民窟里的人了。。那个老人是第一次改变投票的人,也是从1变成2的第一步,但他改变主意的开始并不是认为孩子无罪,而是认为自己拥有了重新审视这个案子理由和意见,他认为在这个制度下有这个权利!,,那种美国人天生的 自由 民主的权利 在这时 在他骨子里复苏,也是这个这部电影转折的开始。。

  ~~~~~~制度的完美,,很难想象在20世纪50年代那个种族歧视最泛滥的没过,12个衣冠楚楚的白人中产阶级会为一个 已经看起来毋庸置疑的,贫民窟,黑人小孩杀人事件 费尽口舌,在“当时最热的一天”费尽心机讨论数小时直到推翻法官的结果。。这是这个制度以及这个国家国民素质的体现。。。这才是美国真正强大的内在以及根本原因,,~~~这点是集权主义国家绝不可能出现的。。。

  ~~~~~~美国公民的素质以及伟大同样关键。。亨利方达以一己之力 推翻其他11人的决定,,直到晓以各种理由以及证据,,终于到后来激发出每个人对正义 以及公平渴望,,每个人都狠关键,,包括那个最后才改变自己注意的美国人,即使他仅仅是为了面子而认为那个黑人孩子有罪,但他同样拥有理由去申诉自己的想法,即使是出于私心的。。。这才是真正的民主,这才是真正的公平!!

  ~~~~~~投票 6比6时,下起大雨,,也是争论最激烈坎坷最沉闷之时,个人感觉这是导演的众多经典之一~~为后来的众人走出神圣法院雨过天晴那种 正义重现的美好 埋下了伏笔。

  ~~~~~~影片的最后,没有说那个孩子在法庭被无罪释放的 赘饰,只有这十二个美国公民走出 雨过天晴后的法院,这时只有两个人才交换了自己的名字,才知道彼此,即使刚刚还在陪审团讨论时剑拔弩张 据理力争自己的观点。~~~~~~~~~~~~~~~~~~~~~~~~~~~~~~~~~~~~~~~~~~~~~~~~~~~~~~~~~~~~~~~~~~~~~~~~~~~~~~~~~~~~~~~~~~~~~~~~~~~~~~~~~~~~~~~~~~~~~~~~~但,一旦结束,他们都是普通人,都是公民,都是在美国这个国家里拥有自己正当的,自由,民主,公平 言论,自由的,美国,公民。~~~~~~~~~这就像美国大选时,,大选时彼此谩骂不止,各党派互相拆台(甚至党内选举时也互相拆台,就想08年希拉里和奥巴马那样)。。。但是,一旦选举结束,,失败者立即祝福胜利者,而胜利者也同样的绅士风度安慰鼓励失败者。。。。然后大家一起建设自己的,,,国家!!。。。

  《十二怒汉》观后感(四):如果美国的陪审团真是如此,那在美国被判有罪的人...

  电影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我想,这也是美国人对主流价值观、对民主制度的一种极致表达。

  前些日子看《晓说》严苛的美国司法那一集,真心赶脚美国司法漏洞百出啊,充满了随意性,比如对女性过于保护,导致很多强奸罪的冤假错案。

  在现实中,这个故事可能是,陪审团因为急于回家看球而草草投票、陪审团因为室内闷热空调电风扇都坏掉不耐烦的草草投票、陪审团会因为事不关己而草草投票.......

  因为我看到很多美剧里面,某人被传唤去做陪审团,不管忙不忙都感到不耐烦,跟法官商量能否不做,又被驳回,之类的.......(哦,这是欲望市里情节)

  所以吧美国人给全世界人民洗脑的本事真是好,这片非常经典。

  《十二怒汉》观后感(五):个人笔记141214——短评字数超之《十二怒汉》

  本片看点:

  一、推理——不知道推理悬疑小说爱好者怎么看?

  二、民主权利的意义——从1个人的坚持,引发了所有人内在的正义与责任!——忽然觉得是水瓶与狮子轴线的议题!!体现了社会价值与人道主义精神平等心的对立冲突与平衡!!!

  三、情感力量的暗流与潜意识在环境中的催化!!!每一个人都默默地投入……最特别也是最明显的就是那个与16岁的儿子打了一架的父亲!他无端的坚持“有罪”,并无思考,把别人的思考当做自己的挡箭牌,直到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的时候,阐述无理化作愤怒,愤怒中抖出钱夹里的照片!!撕作碎片!!!……忽然就引出了眼泪……他忽然明白了,“无罪”二字也是自己与儿子的和解!

  《十二怒汉》观后感(六):需要安静下来看的电影

  2月29日 ,中2

  看完了电影《十二怒汉》,只是一部需要安静下来,慢慢看的电影,

  在一个房间里面,演绎了激烈的人性碰撞!

  我们的导演什么时候也能够有这样一部不是靠穿越,搞笑,浮躁,

  媚俗,大场面支撑,却能够发人深思的电影出来呢?

  《十二怒汉》观后感(七):法律即为摒弃偏见

  纵观全片,其实被指控杀人的男孩仅仅在开场的画面当中露过面,而在这之后,我们仅仅只能通过十二位陪审员的言语来判断他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人。我们不妨给他贴上几个标签:贫民窟、文化程度低、鲁莽行事、遭受长期家暴。诚然,面对这样一个孩子,我们的确很容易先入为主判断他是有罪的,这显然是我们的一种偏见。而法律需要做的,便是摒弃偏见,价值中立,仅仅依靠确凿的事实来做出判断。

  偏见在影片中最显著的突出便是3号、4号、10号陪审员,也即为最后认为男孩有罪的三人,其中以固执到最后一步的3号陪审员为最。从影片的结尾我们不难看出,他之所以一直强调男孩是有罪的,与他自己的亲身经历是有关的,因为和两年未见的儿子之间的不愉快,让他将儿子的角色带入到所有同龄人之中,男孩有罪并不是因为他嘴上所宣称的确凿的证据,而仅仅因为他是个18岁且会顶撞父亲的男孩罢了。面对其他人对于男孩有罪所提出的置疑,他的回应往往以看似理直气壮的大喊大叫作为回复,哪怕他也意识到了自己前后的自相矛盾,也明白其实所谓证据根本经不起推敲。所以他最后只能把与儿子的合照撕碎,在哭泣中承认不能确认男孩有罪,就仿佛是自己打破了内心的偏见来源或者说支撑自己的信念(如果偏见能够视做一个人的某种信念)。其实也体现了带有偏见的人往往也会拥有自己的苦衷,人们之所以会对某一类人产生偏见多半是因为这一类人给自己造成了伤害或者这一类人与自己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显然,影片中的3号表现出来的是前者。

  而另一位明显带有偏见的便是10号,他也是最热衷于给男孩贴上标签的人,我们对于男孩的一些认识其实多半都来自他强烈偏见的话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场景是影片后段,当10号一个人在高谈阔论自己关于所谓这类人的“真理”时,另外十一个人对他的漠然。这是否意味着人们对于带有偏见的人事实上也是具有偏见的?而这种偏见多半是站在道德高地上对于对方的一种俯视,显然10号审判员并不能忍受其他人对他明显的排外,而造成了自己情绪的崩溃,这是不是意味着社会舆论对于带偏见者的压力可以迫使其转变自己的想法?又是不是意味着大众对于一些陈词滥调式的偏见其实会产生本能的抗拒,即使自己对于这一群体可能也具有偏见?又或者说一个权威的出现能够有效地遏制偏见的继续发酵?在这个语境下,我们不放把这个权威即理解为法律。

  影片中所展示的美国评审员制度,可以用“宁可放过真正犯罪的人,也不冤枉任何一个无辜的人”来概括。也正是出于这种原则,在针对是否评判烦人有罪的过程中,每个陪审员的偏见或多或少会被暴露在其他人的审视之下甚至被反复指出,而羞于承认自己的偏见便可能是其愤怒的来源,因此在那个狭小闷热的房间之中,十二个人的愤怒先后被点燃,而这种愤怒之后而来的便是理性的思考。由此可见,偏见确实通过潜意识影响着我们的理智思考,而要打破这种影响,多半要承认我们自己是有偏见的。

  然而,人类毕竟不是一个可以永远保持理性的动物,在影片中,3号陪审员就曾多次差点与7号爆发冲突,因此,我们需要法律来扮演一个始终保持理性的角色。

  影片之中出现的司法原则大致有以下几条:

  1、如果不能排除对于证据的“合理怀疑”,便不能断定一个人有罪。

  2、法律尽管价值中立,但依旧需要尊重生命。

  3、要始终抱有怀疑精神,证人所见、所言皆不一定为真。

  正如7号陪审员所表现出来的一样,我们并非真的没有偏见,我们只是站在司法的立场,出于对法律的敬畏,暂时摒弃了我们自身的偏见。没有人能够完整经历当时的每一个场景,我们也无法确实地至少男孩是否真的无罪,但是我们至少应该去考证每一个场景,我们至少应该推敲每一个指向男孩有罪的证据,因为我们谁也无权决定另一个人的生死,也许我们做出的论断与真正的公平正义也还相去甚远,但我们所做的无非只是往法律这个天平上添加名为事实的砝码,基于可论证的事实来做出我们的每一个判断。也因此,执行法律和制定法律的过程其实便是一个摒弃偏见,做到价值中立的过程,法律体系必然是会有有漏洞的,但所有的法条,又必须是在体系的绝对权威之下才能够发挥其作用, 因此我们所谓的摒弃偏见,便是要树立对于法律体系的敬畏,让法条凌驾于我们的个人利益、私人情感之上,由此来促使我们做出正确的判断。

  影片并没有告诉我们男孩是否真的杀了他父亲,也没有告诉我们男孩是否真的被法庭无罪释放了,没有结局并不意味着过程不重要。讨论案情的过程事实上是7号陪审员凭借一己之力慢慢转变人们想法的一个过程,这种领路人往往是需要我们尊敬的,因为无论何时,他们都能理性地思考。我们不妨大胆一点说,即使通过这样的一场论战,真的把有罪的男孩释放了,就如同辛普森杀人案一样,也丝毫不妨碍美国司法制度的伟大,不论对错,体系的权威是不可破坏的。体系权威的保持,则需要我们进一步去改善这套体系,而不是站在自己个人的价值高地去批判一切。

  法律的公正不是体现对于每个人的绝对公平,因为严格意义上来说,那是不可能做到的一个乌托邦,而是说每一个人置于这套法律体系之下,我们都要尽量减少你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不论你是否真的有罪。只有真的做到了这一点,我们的法律才能够真的称得上是价值中立,摒弃偏见。然而,回顾近几年中国一些重大的司法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司法的过程已经很大程度上被舆论所左右,尤其药家鑫案的表现更为明显,最高院的判决甚至直接依循了大众舆论的方向。

  这正是我们在建设法治社会上所要迈过的最艰难的一道坎,因为我们现当下的社会,其实存在的偏见很多时候都主导我们对于事情的判断,而且很多时候我们司法遵循的原则事实上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错误想法,也因此反而产生很多对现行法律体系不利的社会新闻,什么时候我们能够真的摒弃这些偏见,那么我们便能够真的建立起一个法治社会。

  愿我们每个人,都能像片中的男孩一样,得到我们本应有的公正对待。

  《十二怒汉》观后感(八):《十二怒汉》小评

  (注:非影评,此文仅为选修课而作)

  不论去到哪里,偏见总是遮蔽了真相——《十二怒汉》

  九十分钟,黑白流影,电影在相当仄小的空间内完成了对美国民主和制度的诠释。虽是影史难觅的不朽之作,美利坚的《十二怒汉》在性质上和国产反腐倡廉片却并无二致。皆因前者字字珠玑,环环相扣,于是我们将其推上神坛以彰显个人品味;后者却徒有其表,夸夸其谈,于是我们便将那些“又红又专”的影视作品打上“洗脑”的标签。

  好吧,既是为选修课所作,则必拟一视角,但借片中角色的缜密逻辑,从培训评价的角度去再分析这部电影。

  十二名陪审员,一桩谋杀案,两位目击者。看似无懈可击的如山铁证却在八号陪审员的引导下分崩离析——剧情不过如此简单。

  讨论伊始,陪审落座,对嫌疑人的第一轮评价就此展开。这是一次极不严谨的评价过程,因为该过程中毫无“标准”可言,无非是信口开河,主观臆断,更有甚者一拍脑门儿,想到还有球赛或者工作便不遗余力地加速定罪进程,余下的人生怕自己被视为异类也只得随波逐流,草下结论。这轮评价中,只有八号陪审员一位敢做这只“出头鸟”,敢于质疑评价的科学性,相信评价是需要客观标准的。

  然而枪打出头鸟,大家纷纷慷慨陈词,怒斥这名不和谐分子说他无事生非。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八号陪审员巧妙地将焦点由嫌疑犯本身转向事实细节,而打开完美证据链上第一条缝隙的,正是他口袋里的尖刀。往往,在笼统的整体评价趋于失控的时候,对事实细节的评价更容易以理服人。

  随着刀应声嵌入桌板,整部电影开始进入节奏。八号的声音里透着金属般的冷静,反复推敲着证人的证词。列车驶过的时间,跛脚老人的速度,记忆的准确度,甚至女人鼻骨上的印记。影片的大半时间都搭在了大段大段的对白上。这些对嫌疑人、目击者以及陪审员的各色评价倒是很有代表性。在此我截取两点进行说明:一是有理不在声高,对事物的评价无需歇斯底里,而是要提供客观论据,对已知进行深入分析,对未知进行合理模拟,从而提出有说服力的观点。片中“胖兄”虽几度出言不逊,最后却也落得个拜倒辕门即是例证。二是评价中并不一定要反复强调绝对的是非黑白,抢着为事物定性。循循善诱,因势利导方是良策。八号对案件的切入点绝非“嫌疑人无罪”,而是“对嫌疑人有罪的合理怀疑”,承认对方立场的合理性,通过严密的逻辑分析,辅以情感上的准确把控,从而使对方接受自己的评价结论。

  少叙闲话一二。依我拙见,电影的某些元素在黑白时代就已经达到了巅峰,在抽离了色彩、布景与特技之后,故事本身和镜头运用在几十年前便已无可指摘。早在黄金年代,比利·怀尔德就已将对白玩弄鼓掌之间;而五十年代的欧罗巴之花马克思·奥菲尔斯,他那一幕幕醉心的镜头现在却难寻影踪。

  正如同《日落之前》中伊桑·霍克所言,我们都是通过那个小小的钥匙孔来审视这个世界的。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篇小评可谓“偏见”,而真相,你知,我知,我们却不知。

  片尾,长镜头,“胖兄”脸上满是怅惘。作为片中最大的反角,他不过是个膝下无子的父亲罢了。也许这才是真相吧。

  《十二怒汉》观后感(九):愤怒的力量

  1957年中国人民似乎还在沉迷于大跃进的YY中,而美国的司法体系却已经相当人性化了。陪审团制度无疑是一种相对民主和人性化的制度,让普通的公民有参与感,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珍视。和现在铺天盖地的大片相比,这部电影真是不算什么,没有什么大场面特技镜头,大牌演员只有一个Henry Fonda,全部主要场景只有一个小小闷热的房间。十二个大男人被关在一个电风扇都不转的小房间,在98分钟的时间里,你所能看到和听到的只有简单的动作和复杂的对话。

  珍视生命:

  对于当陪审员,这12个人的态度很不一致。有人赶着去看比赛,因此丝毫不关心这个案子本身,投哪种票可以尽早结束,他就投哪种;有人把当陪审员作为一种游戏,在讨论最热烈的时候可以下五子棋或涂鸦;有人则觉得一个人的生命值得为之一再讨论和商榷,不容半点含糊和差错。

  Juror #8: Well, there were eleven votes for guilty. It’s not easy to raise my hand and send a boy off to die without talking about it first.

  Juror #8: I’m not trying to change your mind. It’s just that… we’re talking about somebody’s life here. We can’t decide it in five minutes. Supposing we’re wrong?

  抛却成见:

  世界上没有绝对客观的人,对于外事外物,特别是对于外人,我们多多少少都会存有些许成见。在平时,这些成见可能不算什么,毕竟还有很多机会和时间让我们去了解他人,改变自己的看法。但是在关系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时,一点点偏见也许就是致命的。在这12人当中,对来自贫民窟的嫌疑犯抱着成见的陪审员是最难说服的,他们对明显的疑点视而不见,但最后在其他人的坚持下,他们不得不抛却了最后一点成见,或许对于他们来说,要走出这一步如此困难。

  Juror #8: It’s always difficult to keep personal prejudice out of a thing like this. And wherever you run into it, prejudice always obscures the truth. I don’t really know what the truth is. I don’t suppose anybody will ever really know. Nine of us now seem to feel that the defendant is innocent, but we’re just gambling on probabilities - we may be wrong. We may be trying to let a guilty man go free, I don’t know. Nobody really can. But we have a reasonable doubt, and that’s something that’s very valuable in our system. No jury can declare a man guilty unless it’s SURE. We nine can’t understand how you three are still so sure. Maybe you can tell us.

  勇气:

  敢于质疑他人需要勇气,但在势单力薄的情况下敢于质疑他人需要绝对大的勇气,在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总是习惯性的少数服从于多数了。因此在1对11的不利情况下敢于提出自己的质疑,这样的勇气也为8号陪审员赢得了支持,或者说是为即将被送上电椅的孩子赢得了一线生机。

  Juror #9: This gentleman has been standing alone against us. Now he doesn’t say that the boy is not guilty, he just isn’t sure. Well it’s not easy to stand alone against the ridicule of others, so he gambled for support and I gave it to him. I respect his motives. The boy is probably guilty, but - eh, I want to hear more. Right now the vote is ten to two.

  说服他人:

  说服他人需要什么,需要好的口才还是需要个人魅力,对于8号陪审员来说,他面临的问题很严峻,他需要说服11个人,而他做到了,应该说是他们做到了,第一轮的讨论时好几个陪审员都说不出自己为什么觉得那个男孩有罪,但是在8号陪审员提出几个疑点之后,大家纷纷提出了自己的疑点,连看起来最怯懦的2号陪审员也提出了自己的疑点,因此看来大家并不是完全肯定这个指控,只是在没有别人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自己的疑问也被省略了,看来榜样的力量是强大的,剧本的编写非常符合人性的特点。

  最后我想以电影一开始法官说的一席话来结束,或许这段话对这位法官来说只是一种必经的程序,但是这段话包含了对人的生命的珍视,或许这是我们现在的社会最缺乏的。

  Judge: To continue, you’ve listened to a long and complex case: murder in the first degree. Premeditated murder is the most serious charge tried in our criminal courts . You’ve listened to the testimony, you’ve had the law read to you and interpreted as it applies in this case. It’s now your duty to sit down and try to separate the facts from the fancy. One man is dead. Another man’s life is at stake. If there is a reasonable doubt in your minds as to the guilt of the accused, a reasonable doubt, then you must bring me a verdict of ‘Not Guilty’. If, however, there’s no reasonable doubt, then you must, in good conscience, find the accused “Guilty”. However you decide, your verdict must be unanimous. In the event you find the accused ‘Guilty’, the bench will not entertain a recommendation for mercy. The death sentence is mandatory in this case. You’re faced with a grave responsibility. Thank you, gentlemen.

  《十二怒汉》观后感(十):美国的主旋律

  最令我激动不已的影片,简陋的场景和简单的道具更反衬出导演和编剧的高明。我最喜欢这种类型的片子,连续看了四遍。剧情的紧凑凝练、演员的精彩表现,使影片到处闪耀着理性和智慧的光芒,拼命推荐!

  但是首先要告诉年轻的朋友们,不要看完就天真地向往陪审员制度,就像下面一些评论一样,那只能说明你不成熟。看惯了咱们国家的主旋律,再看看民主旗帜的主旋律,感觉有很大不同。相较之下,美国的主旋律片显然手法技高一筹,不是庄严肃穆、一本正经地教育你,而是很巧妙自然地将价值观和意识形态溶于情节中,对观众潜移默化。但是从小受假大空宣传锻炼的咱们,不是这么容易被忽悠的了。

  影片的编剧是中国一百八十个编剧加起来也赶不上的,国产片最大的软肋就在编剧,感觉这些人都没什么文化,他们编的剧情都是街头流浪混混闲扯淡级别的,从这一点上讲,咱们比人家这部1957年的作品,差距远远不止半个世纪。

  中国的编剧,都该从小学开始重新教育一遍,水平太丢人了,那些漏洞百出的情节,普遍缺乏的常识(尤以历史剧为甚),莫名其妙的台词,无不令观众掩目疾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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