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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革命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10-13 03:05: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心灵革命读后感10篇

  《心灵革命》是一本由[美]李海燕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页数:39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心灵革命》读后感(一):《心灵革命》《中国烟草史》一起看

  本书讲述了美洲的烟草从16世纪传入中国,开始在中国商业种植以来的传播历程。从水烟、烟枪、鼻烟、手卷烟到现代机制卷烟工业,是一段非常迷人大众消费全球经济发展历史

  作者利用广泛的材料,如方志、农书、笔记、医案、游记诗歌、晚清以来的报纸民国小说香烟广告等等,生动地讲述了烟草文化在中国的形成,以及中国如何融入世界市场。本书荣获美国历史学会2011年度费正清东亚研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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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灵革命》读后感(二):爱情故事的破产

  当我们在谈论爱情时,我们多数时候都是在谈论一句话、一个举动、一件事和一个人。可究竟什么是爱情?或者什么影响甚至构建了我们对爱情的认知?我们往往对自己越是习以为常事物却越是知之甚少同时无知暴露出来时,我们也总能安之若素。可这些问题曾经并且现在仍旧困扰着我。

  与Helen Fisher的《爱的解析》不同,《心灵革命》并没有试着从生理学或人类学的角度解释爱情。李海燕将关注重点置于1900年至1950年这短短五十年间国人在爱情观念的剧变上,藉由言情小说主题变迁,从而整理出了一条清晰的心灵革命道路。原来我们时常挂在嘴边的理想中的爱情经历了儒家的“情教”、五四的启蒙以及民族主义革命的洗礼,才有了可贵的现代性。

  只是到了今天,我们突然发现自五四以来备受推崇的价值观——即婚姻爱情是与身份地位财富无关的——已经被社会边缘化了。整个社会的功利化和现实化使得爱情的内涵再次退化成一种婚姻的预备,一种资源条件交换与互惠。

  看来有时候,对一件事物了解的太多,反而会带来深切失落感。难怪西方人有句老话——Love is blind. 或许也只有当人们彼此都是盲目的时候,他们才会相信永远相爱的幻觉吧。当然,如果爱情只是文化与社会共谋下的一场神话,那么现代人一天到晚叫嚷着不再相信爱情了,其实是一件好事。因为他们开始醒觉,并试图完成对爱情的祛魅。从这个意义上倒过来看,所有伟大的爱情小说与爱情电影都是致幻剂和精神鸦片,它们前赴后继地教唆着人们走上那条名叫爱情的不归路……

  《心灵革命》读后感(三):观念史研究新作——评《心灵革命——现代中国的爱情谱系》

  我是历史系硕士毕业学生,最近偶然间在网上看到此书,一下子就被本书吸引了。关于本书,网上是这样介绍的,“本书重点探讨了“爱情”作为一个词汇、一种观念在近现代中国的言说历史。 ”细看此书,是关于爱情作为一种观念在近代变迁的长时间变迁的考察更进一步此书的意图应当不仅限于“考据”,而是希望通过对近代“爱情观念”的考察,更深刻地考察近代中国的社会变迁。 个人曾在香港一所大学的历史系求学,对观念史的了解也始于此时。言归正传,对于此书我尚未有机会拜读、对于“爱情观念的近代变迁”我也是外行。但我在香港求学时,曾于一门名为“近代中国的普通人”课上,与老师同门们探讨过这样一个问题 “娜拉出走后”,大体是探讨了近代(尤其是民国后),女性地位的变化:近代尤其是民国建立后,女性地位显著提高,例如至今人茶余饭后津津乐道林徽因、萧红等等。但诚如鲁迅提出的问题:"娜拉出走后,怎么办?" 其核心议题是:近代以后女性不断追求摆脱家庭父权、夫权控制、追求独立自主,但在“走出家庭”之后,她们又能或者说又将走去何处,即她们能找寻到什么工作、该如何获得经济来源来养活自己呢?那堂课讨论到最后我们都比较认同,那时的中国尚无法为“走出家庭”的女性提供足够的工作机会。 以上我讲的可能与本书所谈有一定距离,但是我以为爱情观念变迁的考察必须放在中国近代女性追求独立解放的大背景下。另据我有限知识所知,建国之后中国人的爱情观更是极大地受到当时中国大的政治背景的影响。 说了很多,希望有机会能拜读此书,感谢~

  《心灵革命》读后感(四):刘鹗,眼泪力量序言 摘录)

  刘铁云(刘鹗,1857 — 1909)于 20 世纪第一个十年创作通俗游幕 小说《老残游记》(1906 — 1907)素来被视为社会批评小说之一种,而在 其书的自叙中却专门围绕“哭泣”一事展开详述,不免令人费解

  婴儿堕地,其泣也呱呱;及其老死,家人环绕,其哭也号啕。 然则哭泣也者,固人之所以成始成终也。其间人品高下,以其哭 泣之多寡为衡。盖哭泣者,灵性现象也,有一分灵性即有一分哭 泣,而际遇之顺逆不与焉。……

  灵性生感情,感情生哭泣。……吾人生今之时,有身世之感情, 有家国之感情,有社会之感情,有种教之感情。其感情愈深者,其 哭泣愈痛:此鸿都百炼生 [ 作者笔名 ] 所以有《老残游记》之作也。

  (《老残游记》自叙)

  作者在自叙中详述“哭泣”,实属 一种古怪选择,而评论家为此提出,在一个国难当头、社会动荡的时 代,一位良知未泯的学者完全理由感到悲伤。这种解释虽不能说完全没

  有道理,却遮蔽了作者在哭泣与人性之间建立的根本联系。刘铁云所持之 言,正是波特所认为的中国未有之义,即:情感(sentiment)在人类身份与群体定义中占据的中心地位 。我们拥有一种天生的能力,可以通过 哭泣这一行为,来表达痛苦、悲伤与折磨,刘鹗正是用此种能力来衡定人性的概念。情感是一种与生俱来素质,它将一切人性置于平等的地位之 上,而不论其社会与政治上的分隔。它是人类在争取终极平等之时永远可 以诉诸的最小公分母。与此同时,情感又重新划定了社会等级与社会区隔,为规范人类社会的秩序设立了一种新的原则感觉强度大小与感觉 真实性程度高低。于是,一个人哭泣得越多,其人性便越伟大。又因为 哭泣与“际遇之顺逆不与焉”,所以即便一个快乐的人在一个快乐时代 过着快乐的生活,他或她仍然必须以哭泣来证明自己拥有“灵性”,也就 是人性。

  波特所持之论,基于她在乡民之间展开的田野调查,无论从历史的 角度出发还是以民族志的视角观察,均有立足不稳之处。她所谓“[在中 国社会]没有一种把社会结构建立在情绪纽带之上的文化思想”(1988, 185), 不仅 抹杀了 在帝国晚期( 明清)兴起 的活 跃的情 教(the cult of qing),还忽略了在 20 世纪发生的一次划时代的转变,情绪(或爱)由此 成为社会生活与文化生活中关键词。波特将中国人的情绪生活简化为一 系列肌肉抽搐,即“眨眼”;在“情”的本土话语和舶来的浪漫主义知 识相遇之际,刘铁云的这篇自叙,正可提供一例绝佳的反证。而且刘鹗的 情感哲学,也只是中国多元、异质、扩散性的情感话语之一种,这套话存在于大量广泛的文本之中,围绕着爱、感觉、欲望同情话题展开讨 论,这也正是本书的主要论题。……我在本书中意突出并强调一种现代性的根本转变:以 表达情绪的术语重新定义个人身份与社会性的概念,换言之,即以情绪作为一种新的社会秩序的合法基础

  《心灵革命》读后感(五):两则爱情“丑闻”中的民国女性(摘录)

  同性恋与单身之罪

  在 20 世纪二三十年代风卷了媒体的丑闻中, 女性总是扮演着一种带有侵略性的角色。这些丑闻在公众中引起的反应可为我们提供一个间接的视角,观察当时的社会是如何调整适应着变化中的性别关系亲密模式

  在五四时期浮出水面一代女性,在争取个人权利和自主的斗争张,把自由恋爱作为一种有力武器抓在手中。与政治参与权、经济独立权和受教育权不同,恋爱与婚姻的自由似乎是一种卓然个人化的功业,可以为一切勇敢灵魂所得,而且最不易受到来自社会制度惰性的阻挠。对她们而言,个人的就是政治的,而通往解放之路的起点 即在自己的家中,始于同父母就婚姻问题展开对峙,包括是否结婚、何时 结婚以及与谁结婚。尽管如此,到20 世纪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的时候, 典型桥段已经发生转移,从一名女儿对于家庭的反抗,变成挣脱束缚后的女性在缺乏家庭管束的条件下对于爱情生活的灾难管理。在保守派看来,性丑闻的出现证明,从一开始,就不应该把女人交付到她们自己的 手中。甚至连自由派的批评家,也惯于把丑闻解读为女性不成熟、缺乏经验以及无力在爱的矿藏探寻中保持平衡的证明。可是当涉及可行解决方案时,公共舆论区分仍如以往一样泾渭分明,而在“爱情定则”论争中 提出的议题也一再重现。

  陶思瑾和刘梦莹的个案,把恋爱关系中女性的侵略性或越轨行为的问 题,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或者在某些观者看来,是一个新的低点)。 陶思瑾和刘梦莹是两名女学生,经由作家许钦文相识,并同宿在许钦文家中。1932 年某天,在两名室友之间爆发了一场激烈的争吵,陶思瑾拿厨 房里的一把菜刀砍死了刘梦莹。这起事件吸引媒体趋之若鹜,争相报道, 对其新闻轰动性的开发与利用,持续了数月有余。许钦文即刻成为众矢之的,不论是法庭还是公共舆论的审判场,都指控他与两名女子卷入了一场三角恋爱,并任由嫉妒日益加深,终致升级为一场谋杀。陶思瑾和刘梦莹的日记揭示出,二人已经维持了一段长达三年的热烈的同性爱情关系。可 即便如此,许钦文依然不断接到法院的传票,在刑事与民事法庭上先后 受到共计 10 项指控。最终,他还被判入狱,服刑超过 10 个月之久。“三角恋爱”范式的影响力如此之大,竟足以让杭县的地方检察官以“年逾三十,尚未娶妻”和“以鳏居之人,而容留青年女子”两项罪名立案起诉许钦文(许钦文,1937,5)。

  在许钦文的陈词中(部分以法庭对日记内容选择性披露为依据), 陶思瑾和刘梦莹情火炽烈,乃至于立誓永结盟约,并购买订婚戒指。她们为同性爱的坚强高贵与亲密而深感无比骄傲,而当两人之间滋生出不协 和的信号时,她们又感到无比的苦痛。可尽管事实披露如此,法庭和公众 仍然坚持异性恋的方式对此事进行解读,甚至提出,即便不是(有充分 的不在场证明的)许钦文,也有其他的男性参与共犯。莫名其妙地成为司 法与民意偏见受害者之后,许钦文对于女性、法庭传统而保守的先入之见以及媒体之间的火热竞争,秉持着一种悲悯的心态;可与此同时, 他本人也为渲染这起事件投入了不少笔墨,其中就包括他在《无妻之累》(1937)和《两条裙子》(1934)中收入的一系列回忆片断。许钦文在回忆 文章中对纠缠数年的审判过程进行了轶事化的讲述,并为“性的倒错”提供了现代心理学式的分析(许钦文,1937,145—150)。从本质上来说, 他赞成普遍认同的观点,即同性恋是一种未满足的异性欲望的变体,它可 以像后者一样,在强度上极为“锋利”,而在表达上则相当“荒谬”(郑婴, 1930,3)。如果说,许钦文对于这起事件产生兴趣,是不可避免的,那么潘光旦 在他主办的杂志《华年》周刊发表评论,则更像是受到了专业冲动驱使

  潘光旦基于法庭材料、新闻报道和他与一位知情朋友私人通信做 出诊断肯定地鉴别出偏执妄想的症状,或曰“谕旨式的幻觉”(原文的 英文翻译为“imperative hallucinations”),并把这些症状归因于由火炽热情 所催发的酷烈嫉妒心(潘光旦,1993,8:437—438)。潘光旦以他在冯小青研究中同样的方式(第五章),为这一诊断添加了一剂社会改革药方。 他感到痛惜的是,中国几乎不存在合格的精神病专家,可供法院传唤,以 确认被告的精神状态。他们的专业意见可具有定夺被告生(减刑或无罪释 放)与死(死刑)的意义(潘光旦,1993,440—441)。而即使被告足够幸运,得以脱罪,又什么措施可以防止再犯?“试问社会将如何安放。让 她回家么?让她再进学校或其他公共场所么?谁能保她不再发生同性爱, 不再妒,不再杀?”(潘光旦,1993,441—442)。最后,潘光旦指出,目下中国的学校制度装备不足,难以应对青少年的情绪烦扰。所谓的训育主任,只晓得如何与洗衣工暗中串通,监控学生手淫的频率;至于如何帮助 学生管理他们的情绪生活,而令他们不再有手淫的必要,训育主任却毫无 头绪。潘光旦将问题的根源定位于社会制度的欠缺,与当时主流的道德 式回应拉开了醒目的距离;后者的展开,主要依赖的是个人化与极端化的 话语:浪漫之爱腐蚀了道德素质;那些为爱而杀人之人,他们的行为都出 于可鄙的自私动机;不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爱情都不能减轻一个人在道德与法律上所犯的罪孽。

  情场女侠

  另一起牵涉到两名女子的事件,极具说服力。事件中的两名女子分 别扮演了侵犯者和受害者的角色,其中侵犯的一方被奉为女英雄而得到人 们的追捧,究其原因,便是她居于三角恋爱之外的位置。张璧月与张璧池两姐妹同在远方的一所中学求学,而已经订婚的璧池却与她们已婚的教师 黄长典纠葛在一起。他们的私情被璧月发觉之后,璧池因为惧怕父母的怒 火而逃到了另一个城市。璧月与黄长典当面对质,并向他开枪射击(虽不致命),随之获罪入狱。在服刑期间,璧月成为媒体的焦点,轰动一时,公众也鼓噪喧哗,一致要求将她释放。不久,她的学校便将她保释出狱。 在《新女性》上的一则评论中,署名芳心女士的作者区分了公众反应的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堆砌了大量对璧月的吹捧,将她的行为作为一次向 自由恋爱的正面攻击而大加颂扬。这位作者提醒我们注意到一个令人惊 讶的事实:持有这种观点的不仅仅是礼教道德家和抱残守缺的儒家旧党,还包括自诩的“青年志士们”。第二种反应是谴责璧池的轻信与天真,竟 然让自己甘心接受一名已婚男子的勾引。第三种主要是来自两姐妹所在学 校同窗的声音,指认黄长典为真正的恶人,厚颜无耻地将一名女学生诱入 一段虚假的承诺关系,因而活该被枪击。公众情感似乎压倒性地倾向于璧月,这位意图谋杀而未遂的罪犯。据说,甚至连冰心(1900—1999)也曾致信给她,称赞她的勇气。在娱乐的舞台上,也上演了一出赞美其英勇气 概的戏剧,并冠以一个吸人眼球的标题:“情场女侠张璧月”(芳心女士, 1929)。

  芳心女士违逆公众的热情,给出了她自己的如下判断。璧月以暴力恐吓所谓的同流合污之人,蓄意地干涉了她妹妹的恋爱权利。而璧池也并非毫无指摘之处:如果她有勇气爱上一名已婚男子并要求他离婚,那么当情事隐瞒不住时,她也应该有勇气直面自己的家人。黄长典受到了不恰当的指责,因为他在自己的已婚状态一事上并没有欺骗过璧池。他真正的错误,只在于他竭力隐藏两人偷情的秘密。芳心女士在论文的结语中充满焦虑地指出:“这次惨杀案表示出来,我国社会现存制度下 [……] 反动的空 气窒息的喘不过气来的青年男女 [……][ 以及 ] 宗法因袭即封建思想与势 力。”(芳心女士,1929,358)

  这位评论者显然不甘心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违法者得到公众舆论慷慨的宽恕,而受害者却只是因为违反了由保守派和自由派共尊的爱情的潜在法则,反而成为公众羞辱的靶心。璧月被神化为“侠”,说明女子的行动力若想获得认可与承认,前提是她的行为必须英雄般地代表了某些其他的人或事。如果璧月与璧池两姐妹都卷入了与这位教师的浪漫纠葛中,则暴力事件将不可避免地被解读为衍生自三角恋的争夺,那么对于璧月的批判 便绝不会比陶思瑾所承受的更轻。事实正与此相反,璧月完美地符合了将果决的行动力与弃己结合于一身的女侠典型(回想第一章曾讨论的《儿女英雄传》中的十三妹),被推崇为“现社会新女子最好的典型”。看起来, 新女子最为高尚的使命,是在于维护安定,而非“情场”流连。然而,来自芳心女士的异质声音提示出,在后娜拉时代,并非所有的女性都愿意接受这种以反浪漫主义的逞勇斗狠而赢得声名的角色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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