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吧手机版
《剖析恶魔》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10-12 03:19:02 作者:文章吧 阅读:

《剖析恶魔》的读后感10篇

  《剖析恶魔》是一本由迈克尔·赫·斯通(Stone.M.H.)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328图书,本书定价:36.00元,页数:2011-7,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剖析恶魔》读后感(一):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儿

  这本书第13页写到:

  一个行为要被称为邪恶,必须包括以下要素

  1.必须是惊人的恐怖。

  2.行为前通常有蓄谋。

  3.导致的痛苦必须超乎寻常

  4.行为本身看上去难以常理揣度,令人困惑,超出社会一般人的想象

  我拿这个标准衡量了以下喜欢的那个姑娘对我的调戏,那可真的堪称邪恶啊!

  《剖析恶魔》读后感(二):恶魔,人心所不能理解不能容忍的

  因为考试实习,就断断续续看完了。

  作者首先借用但丁的分类,把犯罪,就是不清白的人分类并且按‘可恶’的程度排列。

  而作者就在但丁的基础上,更加细分,主要按照精神病性的有无,程度大小来细分。并且举出了许多的例子

  恶魔,说的不是‘人’,而是行为,还有犯下此行为的精神状态,脑中所想的东西。这个东西有点主观,而哥大的作者采用排列法我觉得是比较客观的。

  入门的人看看是非有意义的。

  看的了别人是怎么研究的,用什么方法,有什么‘tips’。

  《剖析恶魔》读后感(三):总之,身边人也要当心

  迈克尔·赫·斯通是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教授,《剖析恶魔》(THE ANATOMY OF EVIL)是他的一本精神病学著作。这本书与众不同之处除了网罗几乎所有著名杀手之外,还有作者对“邪恶”一词的定义与分级。

  本书用但丁《神曲》地狱篇第三章开头,表达邪恶一词与它古老宗教起源之间的关系。宗教观念曾长时间影响邪恶的内涵与外延,在但丁的时代,邪恶的内容显然与今天不同。而当今世界除了个别宗教国家比如伊斯兰国家,宗教显然不是邪恶的极端因素,大部分人对邪恶行为是达成共识的:针对女性儿童的犯罪通常被认为最邪恶,尤其强奸与虐杀。

  斯通以600多个事关邪恶的案例绝大部分发生在现代美国,美国人民生活真是多姿多彩= =+)佐证,对邪恶作出由轻到重的22个分级,每一级都有若干特点,以此分辨怎样的邪恶家伙是能痛改前非的,怎样的该一辈子关着,早死早超生。

  其中一些案例在《FBI心理分析术》一书中有更加详尽记录,毕竟该书作者罗伯特·K·雷斯勒是FBI心理侧写工作创始人,亲自面对并协助捕获过N个连环杀手,斯通在本书开头也有提到雷斯勒对他的帮助。

  雷斯勒那本书更侧重于对FBI心理侧写事业的记录,包含若干与斯通相似观点,比如连环杀手幼年时的共同三特征;那些罪大恶极,不能释放罪犯总是极端自恋,且无法对他人产生任何同情歉疚之类的情感

  斯通的重心完全放在如何概括这些邪恶罪犯身上,他的研究表明童年经历对罪犯非常重要,却决非惟一因素(雷斯勒则提到童年与青春期是决定未来走向的两个关键时期)。他反复提到“天生邪恶”:糟糕基因母亲怀孕时糟糕的环境都可以在短短十年左右将纯洁婴孩改造成恶魔。这种观点显然有点导致人种优劣论的危险,但否则也确实难以说明为什么一些和睦家庭出身教育良好的人能莫名其妙地变成一个专事虐杀的混蛋

  看多了这类书,除了满足好奇心警惕性是噌噌地增长,不知是好是坏,也许算是有利改变吧。反正我是不会单独跟哪怕再熟的男性朋友同事长辈去较远的地方,尤其是晚上。单独跟再熟的男性朋友出去吃饭什么的,也会严格遵守一般原则,比如离开自己视线饮料绝对不喝。没办法,很多罪案书和剧集都会告诉你,熟人甚至是你对他有恩的人往往是最危险的生物,世界太凶险

  所以对普通读者来说,这书的意义是能对身边的邪恶人士,尤其是反社会人格的家伙做一些基本言行特征的分析概括。一个人无论多么善于伪装总会露出点蛛丝马迹。不妨有意无意地试探并回想认识的人,如有对号入座,务必江湖不见。

  比方说,在日常闲谈中,谁会声称强奸犯应该轻判或无罪?就是强奸犯本人或希望能强奸别人的人。这不是我说的,是本书作者迈克尔·赫·斯通说的。

  :本书翻译还算及格,可是错字不少,他和她老是傻傻分不清楚哟。

  《剖析恶魔》读后感(四):剖析《剖析恶魔》之闲着蛋疼就写书吧

  关于这本书的内容个人是没什么好说的,毕竟我不是专业的精神科人士,也不是法学专家。所以关于这本书会不会成为精神病学史上的经典,或者能不能成为了解和研究反社会行为的一个里程碑,我是没什么发言权的。不过我对于经典倒是有一个理解,即所谓经典的著作不论哪一方面都是经得住时间洗礼的,所以这本书会不会成为经典不是哪个博士或者协会能界定的,时间以及在这时间长河上不断审阅的读者自由评价和筛选。 关于本书我想要吐槽的倒不是内容,而是写作方式。虽说我阅历不深,看书蛮少,还是觉得本书的写法倒是挺简单的。这么说并不是要贬低这本书或者说他的作者,格式简单其实也代表这本书通俗易懂,而且结构清晰层次分明。 简单的说这本书就是按照总·分·总的方式写出来的。这基本上就是我国中小学语文老师教过的作文的写法,哦,对了。跟作文很相似的还有这本书的每一章节前面都有经典著作的引用(其实很多畅销书都会这么干,有的是引经据典有的是在每一章的开头写一个小笑话或者一段小故事)。 这个作者先是用了一个章节的内容写了这本书要写什么(真正的第一章其实是引言),甚至自己做了一个像化学ph试纸的格式表,而且这个表格也认识有迹可循的。然后就是一段超级长的案例分析和故事会式的写作(所以说这本书的确雅俗共赏,中间一大段内容可以当微小说看一下)。然后再来一段总结性的写作。当然要写引言和最后一章,一定的专业知识还是要的。 看这本书的时候我正在回老家火车上,在车上我甚至忍不住要想想一下这个作者到底是怎么把这本书写出来的。 迈克尔·赫·斯通医学博士每天坐在诊所里,天天的听着他的病人倾诉者它们的一切的一切,说着自己童年的不行以及性生活的不和谐还有各种各样变态无聊想法故事经历,终于有一天我们的医学博士受不鸟了,到极限了,要爆发了,所以我们的博士也要倾诉。然后博士就开始了写作的第四步,没错是第四步。写作的第一步识字以及能够写作(当然如果是文盲的话可以口述,然后让另外一个会写字的人帮你写),博士已经没有什么问题了。第二步一定的专业知识,博士也没什么问题了,即使我们的博士是个混饭吃的不过好歹是个医学博士而且还是有过长久从业经验有哥伦比亚大学医学院教授头衔的博士所以专业知识什么的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然后写作的第三步,有用写作的欲望,这点很重要现在的地球上可以说满大街的博士,连K-PAX来的外星人都不知道地球上到底有多少个博士,但并非所有的博士都有兴趣写书而且还写了十本。 所以我们的博士在有了以上的三步基础之后就开始了第四步搜集资料,从这本书看了这个博士参考了至少600个变态杀手的传记(真可以说是一个很专注变态的博士啊)。然后开始列出写作大纲,第六步就是开始写。也许还有第七步就是开始做校对检查拼写错误什么的。然后这样一本专门写变态的书就写成了。 说来这本书的格式不只可以用来写这种畅销书,其实也可以写用来写其他的东西,比如说广告效果评估市场调研报告公司内部的年度总结···(抱歉,个人是学商的所以有些倾向这些)所以各位因为一时手痒而一不小心看到这书评而且还耐着性子看到这里的人,如果哪天实在无聊,如果觉得自己已然到了不是爆发便是灭亡的关键时刻,就写书吧! 写书其实是一个既能消磨时间又能丰富阅历的优良爱好。实在无聊就写书吧,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与其在家里蛋疼不如写书。

  《剖析恶魔》读后感(五):罪犯的脸

  我一向不喜欢孔庆东,但是药家鑫案时,他因为说了句:“药家鑫长得就像杀人犯!”一时成了“领骂人”。

  在过去的30年里,美国联邦调查发展了一套阅读面部技术,通过实验尝试、失误和总结,在先后分析了6000万个罪犯面部后,得出一种面部阅读方法,即通过分析面孔的某一个部位,阅读成分包括面部表皮肌肉骨骼轮廓线,以期解读罪犯的面部特征。

  11年前,曾纵横数省8年,犯案十余起,杀死、杀伤近50人的张君被抓获,临死之前,张君曾经放言他“是全国个人素质最高的匪徒”。用FBI的面部解读技术审视张君的脸,你几乎立刻能看出这是个极其乖张的怪物。一旦注意观察张君这张脸,你就不得不认识到他是个危险人物。在他整个犯罪生涯中,流窜的生活习性在其面容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凶残冷酷和挑衅的印记。这张面孔隐藏了情感,因为他没有情感,也许说他试图隐藏杀气更合适

  有张君的例子在前,孔庆东说药家鑫“长得就像杀人犯”,并非毫无意义。问题是,你总不能因为一个人“长得就像杀人犯”而把他关起来吧?

  “长得就像杀人犯”的人,真的存在么?在这本《剖析恶魔》中,斯通给出了一个概念:“天生邪恶”,他以600多个绝大部分发生在美国的邪恶案例为证,对邪恶做出由轻到重的22个分级,以此分辨怎样的邪恶家伙是能痛改前非的,怎样的该一辈子关着。

  斯通是想为邪恶找到一个广谱定义,他认为童年对罪犯非常重要,却非唯一,为此他反复提到“天生邪恶”:糟糕的基因、母亲怀孕时糟糕的环境都能在十年左右将纯洁婴孩改造成恶魔。这与龙布罗梭的“犯罪人”有相通之处,但后者比斯通更极端的是,只把犯罪归结于“人类的隔代遗传”,与社会和个人的生活条件无关,具有必然性,不得不陷入犯罪。

  这虽然有导致人种优劣论的危险,但是非如此也确实难以说明为什么一些和睦家庭出身、教育良好的人能莫名其妙地变成一个专事虐杀的邪恶人,譬如刚刚过去的挪威大杀戮。

  面对这个相貌堂堂的凶手和他厚达一千五百页的“宣言”,举世不解:布雷维克并没有重大的犯罪记录;在血案发生前身边的人都认为他彬彬有礼;尽管他宣称对穆斯林文化侵蚀欧洲和文化多元主义充满敌意,但他个人其实并未经历过与穆斯林等少数族裔的冲突,刻骨之恨完全是他封闭头脑中滋生的,所以他能够毫无愧意地举枪指人,即使是柔弱少年

  然而斯通接下来把恶社会化说法,我却难以认同。在他看来,邪恶不仅仅存在于个人行为之中,在集体行为的大屠杀和种族灭绝中也不乏其例,唯有承认这一点,才能反过来理解某些群体活动中的倒行逆施,其实就是潜藏在每个人心中的邪恶集体爆发的过程

  斯通所言,让我想起近半个世纪之前那场著名的审判。1961年2月11日,纳粹德国前高官、也是在纳粹对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阿道夫·艾希曼于耶路撒冷受审,被以人道罪等15条罪名起诉。艾希曼面对对其犯罪的控诉,一嘴的陈词滥调,所有问题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来回答。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处以绞刑。

  其时其地,《纽约客》派出记者汉娜·阿伦特聆听审判,并发回一系列采访报告,之后成书为经典之作《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篇关于平庸的恶的报告》。艾希曼就是这样一个“好人”,服从命令,尽职尽责,是好丈夫、好父亲,阿伦特自问:为什么纳粹政权恰恰是靠这样既肤浅又平庸的“好人”维持的呢?她的解释是“平庸的恶”:“恶一向都是激进的,但从来不是极端的,它没有深度,也没有魔力,它可能毁灭整个世界,恰恰就因为它的平庸。”

  在她看来,艾希曼完全不像一个想象中的恶魔,一个没有心肝的人。她望着站在玻璃盒子里的艾希曼,觉得他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小丑”。《耶路撒冷的艾希曼》译者孙传钊先生之前谈起阿伦特“平庸的恶”,即言之“精准描述了纳粹一人作乱的本质”。

  说起大屠杀和种族灭绝,我更倾向于邪恶是“一人之恶”,众人只是被绑架了,成为“恶的从犯”。从社会学意义上,那些帮助希特勒实施屠杀的人只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患者而已,而这藏于芸芸众生中的“一人之恶”才是群害之首,浑身都隐匿着龙布罗梭和斯通念兹在兹的“天生邪恶”,他们与艾希曼的最大区别,就在于“根本的恶”与“平庸的恶”。

评价:中立好评差评
【已有2位读者发表了评论】

┃ 《剖析恶魔》的读后感10篇的相关文章

┃ 每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