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眠医生》是一本由[美]斯蒂芬・金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59.90,页数:56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长眠医生》读后感(一):身体在哪里,家就在哪里
尽管斯蒂芬·金如此高产,他的早期作品《闪灵》仍是不得不提的一部。若是被同名电影的惊悚场景震撼过,定不会忘记那个眼眸深邃眉头轻蹙的小正太。父亲与恶魔同归于尽,他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斯蒂芬·金的新作《长眠医生》即是讲述拥有比父亲更强闪灵的丹·托伦斯长大后的故事。
少年丹得到了对付普通闪灵的方法——把它们关进大脑的密码箱里,从此不再恐惧。成年后,闪灵的能力让他得到了“长眠医生”的雅号,丹自有气场,安抚临终的老者渡入另一个世界。相安无事若许年,前所未见的强大敌人真结族出现了,他们觊觎闪灵持有者的魂气。所幸丹和也有强大的队友:天赋异禀的艾布拉和忠实可靠的比利。剧情由此展开,但斗智斗勇的紧张周旋也好,超能力的光怪陆离也罢,都不及斯蒂芬﹒金对灵与肉的探讨来得好看。
“身体在哪里,家就在哪里。”首战告捷,丹和艾布拉的灵魂回到了各自的身体里。当艾布拉的父母问起女儿的下落,丹这样回答。愈是颠沛流离千难万险,愈需要一个实实在在的依靠,告诉我们并未失去一切,仍旧可以东山再起。真结族与之相反,虽然宣称可以芳龄永驻只手遮天,但必须舍弃肉身凡胎,飘渺世间,甚至要以他人生命供养。作为领头人,高帽罗思难抵江河日下的现实,欺人到底终自欺。她本该是丹和艾布拉要面对的大boss,可是手下的屡屡失手已让她自乱阵脚,闪闪烁烁,不过剩一张画皮,艾布拉讥讽其“胆小鬼”,正是戳到痛处。南柯一梦,终究比不上实实在在的生活来得坚定果断。
在《世界奇妙物语(2016春)》中,有个类似的脑洞大开的故事或能与之对照来看:在逐梦路上历尽挫折的男主某天发现,身边人都选择了一家乌托邦公司的服务。连接上特殊仪器,只要躺在箱中,就可以在睡梦中实现理想,过上渴望的生活:有人腰缠万贯、有人功成名就、有人众星拱月。另一边,会有机器人替代完成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无需付出任何努力,当真是但愿长醉不愿醒。男主愤怒地打破机器,惊恐地发现全世界都已被机器人替代,只有他一人还未投身乌托邦。
倘若真有乌托邦,不知读者会作何选择。心想事成听上去这么有魅力,只有欢乐没有忧愁,只有收获无需付出,这样的世界真的比有血有肉有爱有憎的人生幸福吗?生命的意义难道只为追求一个所谓圆满的结果吗?那些充实了我们内心的人和事,那些令我们变得更强大的历练,那些埋藏在记忆中的感慨悸动,那些值得我们全力以赴的目标,才是岁月留给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徒有虚幻的梦境,再长的时光都恍如隔世。在《长眠医生》里,高帽罗思后来也以她一贯擅长的画饼诱惑艾布拉,艾布拉洞穿了罗思的阴谋,不过我想,就算是公平地做选择,艾布拉也会坦率地迎接真实的生活。一个喜欢时不时证明自己力量的女孩,一定有自信主宰自己的命运。就算真结族势力强大,一旦失去她们需要的“魂气”,照样油尽灯枯,再多金钱也是徒劳。
丹也曾徘徊于真实和虚幻的选择间。为什么偏偏是酒精能封印他的闪灵?醉酒时飘忽不定的感觉恍如灵魂出窍,暂时抛开烦忧,却没有真正解决问题。惟有当他下定决心戒酒,坦然直面人生的苦乐喜悲,才将往事看得透彻,也有了帮助他人的力量。一份能力就是一份责任,闪灵不是他的负担,会让他的生命与众不同。父亲的悲剧没有再他身上重演,盖因他找到了自己的出路。
长眠医生从事着一份连接生与死的工作,哪怕终要和肉体告别,也会走得问心无愧。那里,不再有自欺欺人的永生;那里,每个真实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每份真实的努力都值得被肯定、每段真实的岁月都有独一无二的美。
——丙申年读斯蒂芬·金《长眠医生》
《长眠医生》读后感(二):最真的恐惧
多产的劳伦斯·布洛克创作了好几个侦探小说系列,其中之一是侦探马修。马修和大部分侦探一样阴郁孤独,工作之外的他实在算不上开心。马修酗酒。
“我叫马修,我是一个酒鬼。”这是在戒酒会上的开场白。有一些布洛克的书迷,可能会是女生,一边一本一本地读马修的故事,《繁花将尽》,《行过死荫之地》,《八百万种死法》,一边手擎一杯加冰的波本威士忌,就着冰冽的琥珀色液体咽下马修在追查连环杀手的间歇无法压制的孤独和挫败感。
布洛克还写过一本没有系列的故事,《小城》。小城不是个小城,而是遭受恐怖打击之后的纽约。遭受打击之后的纽约从惊恐中缓解过来,接踵而来的是迷失和不只所措。普通人对自我的认知在外界引导之下被一点一点摧垮,当一个传统而保守的人迅速地蜕变成深陷感官乐趣(包括同性性爱)的人,应该怎么区分和界定这种变化发生诱因?是那人本性中的种子一直被压制,经由外界的引诱而迅速萌发,还是外界把那人强行推入声色之中?恐怖的是,你不知道答案,而且也不知道自己的“本性”中有些什么一直被压制在最幽深的黑暗之处,某天那黑暗裂开了一线缝隙,种皮崩裂,胚芽瞬息茎叶繁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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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看《闪灵》,是一个冬天,出差中躺在酒店床上熬夜读,被吓得屁滚尿流。
吓人的是当丹尼打开一扇门,看见半腐的恶灵赤裸着狞笑;还有从门缝底下喷涌而出的鲜血奔流而至,以及暗影中活过来的树篱。接着你会想千人践足的这间酒店,万人躺卧的身下这张床,你永远不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曾有什么掉落在其上,还有什么仍在逗留。当你半夜起来走进卫生间,你确定昏暗灯光下,在浴室镜面上映出的一定会是(只是)你自己的脸庞吗?你确定当你拧开水龙头,从中滴答流出的一定会是无色无臭的清水吗?今后你还确定朝你举起啤酒罐致意的丈夫和父亲,不会在三十分钟后用一把斧头带着风声挥向你的头颅,而地上的啤酒罐外表凝结的冰露还粒粒犹存,正如你满身爆起的鸡皮疙瘩?今后你还确定你自己不会在某一刻对自己最爱的人举起手中的利刃,露出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存在的闪亮的獠牙吗?
人不知道在自己的“本性”中被压制了些什么。斯蒂芬·金的拿手好戏就是用一本厚书的耐心慢慢地逗引,拨弄。你以为那黑暗像城墙一样沉厚密实,却慢慢被撕开一线缝隙。阳光雨露撒落在心底龟裂的地面上,你不知道裂缝中有些什么样的种子。停留在表面的恐怖只是吓人,像《驱魔人》中披头散发从楼梯倒立俯冲而下的厉鬼,像《IT》中带着高帽子盯着你的小丑;而恐惧,是你发现把厉鬼和小丑放出来的地方就是自己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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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以为自己不会喝酒。他见过自己酗酒的父亲怎样试图亲手解决母亲和五岁的自己。并且他还爱自己的父亲。然而长大后的丹自己也变成了一个酒鬼。酒精可以浇熄他的闪灵,但会唤醒骨髓深处的暴怒。他在逃避,但是“不管你走到哪里,你都要带上你自己”。这也是萨尔和狄安一路狂喝滥饮乱交嗑药却并不能让自己和世界和解的原因:因为不管走到哪里,你都要带上你自己。“多么痛的领悟”。
丹尼看到过,他明白,所以他逃跑。他可以从一个小城逃到另外一个,也可以再简单一点,喝下一整瓶廉价威士忌。那么马修呢?边喝边阅读马修故事的你呢?粘在手指之间的琥珀色液体,仔细看着它你会发现其中有丝绸一样的透明涟漪缠绕在冰块周围轻柔飘动。这些涟漪会慢慢浸进你的灵魂,小口但是尖利地噬咬。恶灵最终可以被关进思想深处的密码箱,从《IT》中流落出的邪恶帽子可以被彻底焚烧,但是世界并不会就此平安。大千世界,唯识所造,毋宁说一切恐惧唯识所造。在那亘古无人能及的荒芜之处,你不知道有什么存在。你以为你的灵魂里边只有你自己。成群的麻雀腾飞而起。
在《长眠医生》中丹解决了眼前的问题。以后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会一直戒酒,帮助濒死的病人安息,旅游季节兼差去开一下小火车吗?安定下来后他曾经想起一些诗歌,有一首写的是:“哪怕你流离多年,最终都要心神俱伤地面对自己,在一间旅馆的房间里,灯泡光秃秃地悬在头顶,桌上搁着左轮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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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惧不是恶灵,它只是吓人。恐惧也不是死亡,它可能只是关于能不能安息的焦虑。
恐惧是,当你在推销袜子的途中,在遥远的汽车旅馆和认识不久的女人调情,门响了,你打开门发现门口站着的是你青春期的儿子。
恐惧是,你用尽各种花招欺骗自己,让自己相信生活饱足,事业有成,儿女出息,却被一纸辞退信打回原形。
恐惧是,戒烟十年以后,在某个瞬间,口水和渴望从齿颊和舌底茂密地滋生出来,烟丝般的酸涩味道一度充盈口中。
恐惧是,你手中曾盛满琥珀色的液体玻璃杯空了,你爬不起来把它填满。
恐惧是,你把厨房的门窗关上,把橡皮管的一头连接煤气出口,另外一头塞到自己嘴里。威利·洛曼最终这样做了。
最真的恐惧是,透过那一线缝隙,你震惊地瞥到枯坐在黑暗之中,戴着恶灵的帽子的你自己。而所有你爱的一切终将离你而去。
《长眠医生》读后感(三):永恒的闪灵
永恒的闪灵
◎ 东渔
作为《闪灵》的续篇,《长眠医生》被读者寄予太多厚望,同斯蒂芬·金的另一些恐怖小说一样,《长眠医生》无疑是精彩再现。斯蒂芬·金善于渲染气氛,使得整体布局诡谲叵测,带着读者进入意识深处,形成体验式阅读,犹如深陷其中,让你始终逃不脱这种压抑氛围,这种心理暗示性的恐怖,相较于此类型小说更胜一筹,不愧是“现代恐怖小说大师”之作。
但凡读过斯蒂芬·金作品的读者,都会钦佩于他的超凡想象力,因其作品题材广泛,超验玄妙,且情节吸引力十足。即便围绕着一些恐怖元素,神谕、鬼灵模式皆有之,然而他的故事设计总是高人一等,表现在结构的纷杂上,情节的悬而未决,异象世界的巧妙刻画。他建立的悬疑惊悚的文字迷宫,无不显露着斯蒂芬·金的文学功底。
《长眠医生》的故事相对简单,全景饭店被一场大火付之一炬,改变了丹一家的生活,丹的闪灵总能看到那些丑恶的东西,但他可以降服他们,将之放到脑子深处的密室里。真结族吸取魂气,是一种属于闪灵人的伟大生命力。丹多次得到暗示——戴帽子的女人就是真结族恶魔。戴帽子的女人罗思带领着真结族追杀同样具有闪灵特能的小女孩艾布拉,却没料到丹和艾布拉的联手反击,她的团伙受到重创。然而,艾布拉却被乌鸦(真结族成员)劫持了,丹只好跟艾布拉对调了意识(闪灵的人可以心灵相通随时对话。),联手干掉了乌鸦,却激怒了罗思,最后的绝杀就要上演。胜利属于勇敢正义的人,他们回到全景饭店打败了鬼灵人,这寓意一个新的轮回,他们完成了自我救赎。
丹和艾布拉都是“闪灵”人,真结族是追杀者,看似他们之间只是简单的猫鼠游戏,我们却在斯蒂芬·金诡谲的布局中享受着阅读的快感,有时候会默默推算那些悬疑点,戴帽子的女人是谁?蒂尼还是安蒂?还是罗思?那只叫艾奇充满灵性的猫是不是属于另一个世界的使者呢?这部小说的优点,还在于将负面角色真结族的每个人赋予了人性,看看他们的下场总是很悲惨,也是令人有些唏嘘,斯蒂芬·金还带着几分悲悯去看待他们,这是大多数魔幻作品所没有的步数,不属于人的物种却在人性里获得慰藉,这是一种反笔,具有深刻的精神探寻。
相对于斯蒂芬·金擅长的恐怖设计,我更愿意相信,《闪灵》和《长眠医生》的灵感都来自于他的生活细节。他曾有一段时间酗酒彷徨,参加了戒酒协会,再次触动了人与人之间的情感,获得写作灵感。于是,将自己与心魔的抗争以他的类型小说方式来表达、重现。《闪灵》里对家庭感情的拯救,暗伏着对自己生活的象征意义。在《闪灵》里,丹的父亲杰克是一个酒鬼,而到了《长眠医生》这里,丹自己也陷入酒精的漩涡,这种相近的精神状态是有其代表意义的,或许是斯蒂芬·金所要坦然面对的过去。《长眠医生》(包括《闪灵》)对于人物之间的情感是侧重有加的,甚至恐怖悬疑的主线也只算作框架结构而已。
斯蒂芬金对美国流行文化了如指掌,时常在小说里穿插,显得很有亲近感。同时,他的小说语言跟电影语言似乎很相近,所以他的每一部作品都能获得片商青睐,每每被改编成电影。最经典的应该是,改编斯蒂芬·金作品的电影《肖申克的救赎》,这部电影与原著相映成趣,对人性的深入探究给许多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世界需要坏人,这世界是坏蛋创造的。但这里的坏人说法不属于二元论界定之内。真结族吸取“闪灵”的魂气是他们残忍的一面,内部之间却也有人性冲突,性情鲜明,各自抗衡,似乎也有悲壮的意味。而闪灵人互帮互助才能战胜敌人,这是正义精神所体现出来的。丹说,“你只需要睡觉。长眠会让你升华的。”他留给频死者的最后慰藉,或许也是对我们人类的一种安慰。
《长眠医生》读后感(四):《长眠医生》:闪灵的回归
提起斯蒂芬金的著作,绝绕不开创作于70年代末的那部经典之作《闪灵》,在这部小说中,具有闪灵能力的小男孩丹尼尔与父母一起来到全景饭店,在饭店中经历了一系列恐怖、惊异之事,最终的一场爆炸似乎让所有的事情有了了结,但读者却始终心心念那个有闪灵能力的男孩的命运,于是,斯蒂芬金用这部《长眠医生》作为《闪灵》的续作,圆满续写了丹尼尔的故事。
在故事情节的设置上,《长眠医生》并不算特别出彩,甚至有点好莱坞剧情,拥有闪灵能力的丹在加入戒酒协会后,开始过着普通人的生活,正因为自己特殊的能力,可以发现哪些病人死期将至,在医院里做着类似临终关怀的工作,并有了“长眠医生”的称号。当与有着同样闪灵能力的小女孩艾布拉有了奇妙的联系后,丹的平静生活被打破。因为专门靠吸取小孩魂气的真结族出现了,他们为了自己的长生不老,不惜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一个又一个具有“闪灵”能力的小孩,而拥有强大能力的艾布拉成为了真结族的主要目标。于是一场以丹、艾布拉为正义力量的一方与以乌鸦、罗思为邪恶力量的真结族展开了明争暗斗的较量。小说故事线索清晰,人物设置也并不复杂,但斯蒂芬金的作品就是读起来引人入胜,让人欲罢不能。
小说充满了神秘诡谲的气氛,比如真结族,靠吸取魂气来生存,似人又非人,每个人都拥有独有的能力。丹能够通过看人脸上的“苍蝇”来判断人的生死,丹、艾布拉之间可以用意念沟通,而真结族与艾布拉之间也能互相侵犯各自的意念, 进入彼此的脑中进行偷窥。小说中这些神秘奇幻的元素让读者不得不佩服斯蒂芬金的超强的想象力,就如同其作品《捕梦网》《杜马岛》中有着大开脑洞的构思。当然,作为恐怖小说大师的作品中,其恐怖惊悚的氛围一直没变,是《闪灵》的延续和回归。斯蒂芬金虽然没有直接描写棒球男孩是如何被真结族折磨而死,但是棒球手套、血迹、骸骨等细节,艾布拉的灵感能力都烘托出恐怖骇人的气氛,令人毛骨悚然,让人对真结族有恨有怕。难怪斯蒂芬金在后记中提到,“当你们在美国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小心那些温尼贝戈和莽汉旅宿车。你决不会猜到是谁——或是什么——在车里”,看到这最后一句话,眼前立马浮现出真结族一行在高速公路上驰骋的画面,仿佛在看你,让人感到背后发凉,这就是斯蒂芬金的魅力。
作为《闪灵》后续的《长眠医生》不止步于恐怖小说的层面,它将丹的一生画了一个圆满,讲述了丹一个家族的故事,所以在作品中也体现了更多的亲情和温情,当一切尘埃落定,只有回归到平凡的生活中才能真正戒掉酒瘾,成为一个普通人。这不仅是丹的故事,何尝不是斯蒂芬金自己的真实写照呢?
《长眠医生》读后感(五):终于看到了中文版
记不得曾经是在哪一本外国小说中读到过,有一位年少成名的作家,趁着处于创作高峰期内,便在30岁之前一口气写下了很多部作品,并将纸稿藏在保险箱内,待将来灵感枯竭时可以随机一部又一部地抛出来,好向媒体和公众隐瞒自己江郎才尽的真相。所以,就会出现大概这样的情况:50岁时出版的小说实际上是30岁时写好的,52岁时出版的“新作”却是25岁时写好的。然后,被蒙在鼓里的媒体和专业书评人会夸赞52岁时出版的这部25岁时就写好了的作品是这位作家文学生涯中最成熟老练的作品,锋芒完全盖过了该作家年少成名时的作品。
在得知《长眠医生》是《闪灵》续集的时候,上面的这个故事就从我的记忆中蹦了出来。我怀疑《长眠医生》是斯蒂芬•金很久以前就写好了的作品,只不过一直没有等到恰当的时机拿出来。但读完后可以相信,这并不是三十年、二十年或者十年前的作品,而确定是新作。说实话,我倒还真希望《长眠医生》是七八十年代就写好了的,因为1980年代是金的黄金时期时期,像《闪灵》《克莉丝汀魅力》《凶火》《死光》《厄兆》和《黑暗的另一半》这些曾伴着我度过无数个寒冷冬夜的小说都是金在那个时代的作品。
《长眠医生》是新作,并且维持着斯蒂芬•金一贯的水准,虽然是《闪灵》的续集,但阅读体验已经完全不同了。二者之间的关系就像《驱魔人》与续集《群魔》那样,也像《罗斯玛丽的婴儿》和《罗斯玛丽的儿子》,都是原作的故事发生多年后出现的新事件,《闪灵》中拥有闪灵能力的小男孩丹尼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新故事的主角,像他的父亲一样,丹尼成了一个酒鬼,因为酒精能让他暂时与闪灵的能力隔绝。故事中出现了一群在《闪灵》中没有提到过的人,为了避免剧透就不多说了,只提一句,他们以有闪灵能力的人为食,由其是有闪灵能力的小孩。
其实,每一个人都有闪灵能力,只不过在普通人的一生中闪灵出现的次数很少,并且不容易被人注意到。你是否偶尔能猜到电台播放的下一首歌是什么?是否某一次电话响起,你就预感到了来电的是已经很久没有联系的朋友?是否有一日天气很好,你却不自觉地带了把伞,然后就遇上了大雨?这些就是闪灵,属于普通人的闪灵。有些人的闪灵能力很强,并且可以随时运用,也不限于预知未来,他们可以靠着闪灵做很多事。这一次,长大的丹尼遇见了比自己闪灵能力还强的小女孩,她正面临着成为别人食物的危险。他要帮助她,就像过去远景酒店的黑人大叔帮助自己那样……
小说内容没得说,如果喜欢最近那部美剧《怪奇物语》的朋友肯定也会喜欢《长眠医生》。但是,这本《长眠医生》和《乐园》的装帧设计我真是觉得可惜。本人也是图书编辑,所以预想这两本书的策划编辑一定是遇到了什么不可抗力,不然为何要把两本新书放到系列中,而不是做单品呢?如果说《乐园》少了一些噱头,怕做成单品耗时耗力还有情可原,但《长眠医生》是《闪灵》的续集,《闪灵》在国内又卖得很好,名气很大,即便如此,也不给《长眠医生》一个独立的封面,而是和过去的老书做成系列,到现在也没见到有什么宣传,这不可抗力究竟是什么呢?
《长眠医生》读后感(六):《长眠医生》:写在《闪灵》之后的惊悚
文/吴情
在中文语境中,类型小说与严肃文学似乎总存在龃龉。类型小说的超高销量令严肃文学作家欣羡,但严肃文学作家同时又不以为意,不以类型小说为尊。这样的情形,美国其实也存在。类型小说,或者通俗小说,主题多半固定:暴力和性,以及神秘不可知的命运。话虽如此,不同的作家的思维方式和文学风格不同,因而才成就了今天品味各异的文学世界。美国文坛,积极进行类型小说创作,并且同时受到读者和评论界欢迎的作家,恐怕非斯蒂芬·金莫属。
自1974年发表小说处女作《魔女嘉丽》以来,金总共创作数十部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闪灵》(The Shining)、《死亡区域》(The Dead Zone)、《穹顶之下》(Under The Dome)、《尸骨袋》(Bag of Bones)等优秀作品。美国文学粗略有南北两脉:厚重质朴的北方文学,奇幻想象的南方文学。自幼对惊悚故事充满好奇的金,对南方文学的熟稔程度,也非同寻常,至于他的创作,毋宁将恐怖发展成一门艺术。
1979年,斯蒂芬·金发表《闪灵》一书,主要讲述了具有“闪灵”超能力的男孩丹尼尔·托伦斯一家的故事。为生计所迫,丹尼尔跟随父亲约翰·托伦斯、母亲温迪·托伦斯一同来到科罗拉多州深山中的好望宾馆(约翰在此担任漫长冬季的宾馆看守人)。自从杰克一家住进好望宾馆后,离奇诡异的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最终,在一场大火中,丹尼尔失去了父亲,从此和母亲相依为命。《闪灵》结束后,不少读者来信询问,丹尼尔的命运如何。金觉得,为《闪灵》写作续篇《长眠医生》,一本“托伦斯家族正史”,自然而然“成了无法避开的事”。
《长眠医生》集中描写丹尼尔·托伦斯在全景饭店爆炸事件后的生活。在幼年丧父的日子里,丹尼尔时常为梦魇和幻象折磨,身心交瘁。而成长时期,渐渐养成酗酒的习惯,屡教不改。母亲死后,丹尼尔辗转多地,最终在一个迷你小镇的海伦·利文顿临终安养院找到了工作,同时展开了艰难的戒酒之旅。因为戒酒,丹尼尔认识了凯西·金斯利、约翰·道尔顿医生,以及斯通一家。斯通一家有个幼女艾布拉·斯通,自出生时起便展现出了非凡的预言能力。然而,她的超能力被真结族盯上,个人和家庭顿时陷入了重重危机之中。好在经历斗争之后,真结族的头目罗思终被彻底消灭,斯通一家人,包括舅舅丹尼尔·托伦斯,全都安然无恙。
《长眠医生》从《闪灵》结束的部分写起,从丹尼尔的艰难成长,逐渐过渡到托伦斯家族和真结族人的殊死决战。两个家族内部都存在着不稳定的因素。托伦斯家族为艾布拉的超能力而感到苦恼,真结族人则因吸取人类“棒球男孩”的魂气感染上了风疹,疾病大有扩张之势,整个族人面临着毁灭的危险。十三岁的艾布拉偶然“看见了”真结族人的真面目,并得知了他们杀害人类“棒球男孩”的真相,同时却也暴露了自己的行踪,最终成为真结族人的目标。善恶二元对立模式下,善良和正义的一方势必将战胜邪恶和阴毒的一方。不过,在斗争中,善良和正义的一方,也时刻面临着重重挑战,遭遇攻击和死亡的挑战。
小说中充斥着大量的神秘因素,比如丹尼尔能够看见别人脸上的苍蝇多少判断其寿命长短、安慰临终老者使其长眠之后安然离世(他被人称为“长眠医生”的由来),真结族人通过吸取“魂气”以实现长生不老的目标,艾布拉准确预言未发生的事、“进入”别人脑中知晓他人想法,艾布拉和丹尼尔意识对调、隔空联系等等。另外,金在本书中触及了不少流行文化,使得整部小说在惊悚之余,不时闪现出轻快幽默的成分(当然,不过是风暴前的宁静而已),直至丹尼尔完成承诺,成功解救外甥女艾布拉。战斗成功,而丹尼尔的平凡生活,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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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眠医生》读后感(七):安宁,安宁
嘿,《闪灵》里面那个男孩后来怎样了。
在后记中,斯蒂芬金写道,有一个读者曾经这么问他,继而激发了他写这本续集。在我的印象里,除了《黑暗塔》和《梅赛德斯先生》这种N部曲之外,他很少很少为某一部作品写真正的续集,也许,《闪灵》这个故事,在他心里确实有着特殊的地位。
阅读翻译作品的痛苦在于,当原著在美国亚马逊网站上已经连续几个月位居销售排行榜名册里,收获几千个评论留言的时候,我还在因为英语水平不足而只能默默地等待着。所以当《长眠医生》和《乐园》中文简体版终于上市的时候,我便迫不及待地购入,但是我先是看了下比较薄的《乐园》之后,才来翻开《长眠医生》这本大部头。
在创作《闪灵》的时候,老金还正值壮年,处于苦尽甘来收获成功果实的人生阶段,但这个阶段他也因为不凡的成就而引发了副作用,比如酗酒,比如嗑药,所以在老金早期阶段的作品里,随处可见一个迷茫的作家这种角色,多数时候正是他将自己的一部分写进了作品里。在《闪灵》里,作家杰克被鬼酒店迷惑,做出了令人不寒而栗的事情,我想,也许是他在审视着自己内心的黑暗,害怕自己哪天也会像杰克一样失控。
随着老金年岁的增长,那个从全景饭店死里逃生的小男孩也已长大成人,丹尼早早结束了不算美好的童年,被迫在拥有与众不同的能力的前提下开始成长,最开始,他用某种技巧将闪灵的能力锁住,类似于我国小说作品里的主人公用道法将阴阳眼闭上一样。后来,当母亲也去世后,丹尼便开始接触酒精和毒品,以前,他很讨厌父亲酗酒的毛病,但是在不知不觉中,他却也变得和杰克极为相似,直到经历了那个男孩的事情,他终于决定反省自己这种几近崩溃的人生了。
嘿,那粉末不是糖,不能舔。
戒酒互助协会这种组织,是我们国内所缺失的,我相信,我们国内也有很多人存在各种各样的成瘾问题,但却没有一种有组织的、有效的手段去帮助,导致他们只能将困苦不断地积压在心里,日复一日,变成了黑暗的另一半。如果丹尼没有勇气迈出这一步,参加互助协会,他在后面还能帮助到艾布拉,和她携手消灭真结族吗?我很怀疑,只怕最先被消灭的,就是他自己。某一天,在某张报纸的不起眼角落,一条在巷子里发现尸体的新闻,就是他的讣告。
对于真结族,老金也花费了不少文墨去描绘,去深化他们的角色,让读者知道,他们也有不堪回首的过去,只是最终因为求生,他们舍去了人性中的某些成分,所以当他们的触手靠近艾布拉的时候,丹尼他们会毫不犹豫地进行反击,并且也不会过多陷入夺取他人生命的痛苦之中。因为真结族,真的已经不能称之为人。
在最近几年的作品里,时常能感受到老金对于某些事物的悲悯,距离曾经领着微薄教书薪水的窘迫生活已有多年,老金也已岁入花甲,对人生曾经充满了的困惑与不解也已转变成了对人性的肯定,笔下的故事也少了几分暴戾而多了几分温情,对于人性的描写更为饱满,而对美国流行文化及各阶级的真实生活也信手拈来,跃然纸上,文字功力已趋于化境,实是我这种还处于写作的摸索阶段的后生敬仰与学习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