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天街》是一本由非天夜翔著作,木更工作室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NT 680.00,页数:352+368,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北城天街》读后感(一):北城天街:兜兜转转
断断续续,终于将这篇写于五年之前的文看完了。
《北城天街》,是我第一次看非天的文,是一位在排队洗澡时认识的朋友推荐给我的。她说:“因为这篇文,我暑假就去了重庆,去了北城天街。”
当时我就想,这篇文应该很不错,于是在没有查阅任何相关信息也没有接受任何剧透的情况下,我点开了第一章,也许是在某个无聊的晚上。
故事的开头挺别致,我以为会是“我”和林泽的故事,看着看着却发现只是借我之口,讲述林泽,林泽的那几段感情,以及和他相关的那些人,那些事。
林泽和谢晨风,从相遇到相知相恋,都有一些一见钟情的意思。他们非常合拍,年纪相仿,恋爱观相近,话题投机,从外表到气质,都为对方所吸引。值得一提的是,母鸡的文笔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在晨风飞扬的初始,两个人既没有什么惊心动魄的感情过程,也没有你侬我侬的甜言蜜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地水到渠成。从素不相识,到时常联系,两个人一起跑危险的采访,在暴雨滂沱的夜里踢球。我还记得谢谢笨拙的告白:“阿泽,我觉得我们挺适合的,要不就…试试…谈恋爱吧。”那么小心翼翼,即使是看着这些字句的我,仿佛也能感受到林泽所感受到的,那种悸动。然而就在我以为,他们两个会这样一直一直,如我所相信的那样好下去的时候,谢晨风那一夜的生病,却给了我极其不详的预感。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感到讶异,愤怒,失望,替林泽感到不值,也为林泽感到委屈。原来之前的所有都是隐晦的预兆,有消毒水味道的衣服,不让被触碰的伤口,以及最开始就展现的浓浓的悲观情绪。谢晨风爱林泽吗?答案应该已不言而喻了。虽然是抱着报复社会的心态而刻意地寻觅对象,但最后心如刀割的还是包括他自己。不管谢晨风最初心里有多恨,有多绝望,感情都是最有效的沦陷药,何况林泽是这么好的人。
最后林泽还是选择原谅了他。毕竟对林泽来说,这段感情简直就是从最甜蜜的顶点极速下坠,虽然伤得深了,但人的感情就是这么固执,放不下也忘不掉。所以他还是去找谢晨风,和他和好,支持他治病,并决心许诺谢晨风的余生。而生活的戏剧性就在此,在伤口渐渐弥合后又忽然亮出了他的利齿。谢晨风还是走了,在小小一方病床上迅速地萎顿,最终化为一捧灰,这段感情在波折过后也于此沉寂了。
也许是因为同志的圈子真的很神奇,也许是因为社会环境赋予了他们种种特殊的经历,也许是因为每一个人本身就是复杂的,林泽的第二段感情,依然是一段很好的故事,当事人的纠葛,呈现在我的面前,是落进心里的五味杂陈。这也是北城天街不同于以往我看过的小说的一大特点,故事的主角并不完美,他们的爱情也并非什么理所应当,不是说你爱我我也爱你最后就能皆大欢喜。它描述的爱情是那么真实:我有我的梦想我的远方,我有我的不安我的顾虑,我很纠结要不要为你停留,我也不敢向你说出真相。这是我喜欢的司徒烨,纯洁又深情的一个小孩儿。林泽和他真的可以说是日久生情,从星巴克的免费冰水,到工作时的相互配合。同样的这篇文里也表达出了我很喜欢的一点,人的感情界线很多时候是模糊的,也是不由自主的。你可以爱这个人很久很久,却也可能在下一秒因为另一个人怦然心动。阿泽也许不可能忘掉谢谢,但面对司徒,他又一次爱了。说来也很奇怪,他们都知道对方喜欢自己,却又拿不准有多喜欢,是那种愿意试一试的喜欢,还是愿意厮守一生的喜欢,他们不知道。于是一个不确定要不要坦白,要不要停留,一个不愿意陷得更深,不愿意多作挽留。但感情仍然牵着他们两人,从阿泽时不时的吃醋、时不时的担心就可以看出来了。而这份尚有许多不确定的感情,立刻又因为司徒结婚的事情而戛然而止了。恋情中断了,但爱仍绵延在两个人心里。我不敢细想司徒在回家离婚后吃了多少苦,才变成形销骨立的模样,才变成陶器店姑娘口中苍老了的形容。但当我看到阿泽对弘说,“这又有什么关系?我也是残疾的,神把我的肋骨取走,为我做了我的爱人,却把他藏在世界上,不知道哪个被遗忘的角落里,一直不把他还给我。”我就知道,他其实一直都把司徒放在了心里,一直在想他。而后看到他和弘的那一番在电话中的倾诉,以及司徒最后声音颤抖的那一句:“我也想你了……阿泽。”我的眼泪刷得一下就下来了,是惊喜也是感动,兜兜转转那么久,你还是回来了,我也不是希望全无的。此时我不禁想起木心先生说的:“反正时间不是药,药在时间里。”司徒离去的再久,横亘在林泽心底的那道蚀心的疤痕也很难淡去,那是遗憾,是不甘,是无可奈何,也是难以割舍。所幸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虽然还是吵嘴,但他们都找回了治愈对方的药,并用一种更亲密无间,更柴米油盐的方式,走向他们的细水长流。就像天下任何一对相爱之人一样。
说了这么多,似乎漏掉了一个重要的人。郑杰作为林泽的发小,初恋对象,铁哥们儿,从文章的开头到结尾都有他的身影。甚至于在林泽失去司徒之后的空窗期里,他二度模糊地喜欢上了郑杰。说实话,我对郑杰的第一印象并不是非常好,觉得他活得挺惨的。但事实证明我越看到后面就越来越喜欢他,也越来越觉得,林泽能有这样一个好朋友,真的是一生的幸事,我羡慕不来。他愿意接受患病的谢晨风,愿意拉着林泽住他的婚房(虽然林泽谢绝了),甚至愿意为了林泽,尝试去做一个gay。就像林泽说的,他和郑杰的感情,早已超出了爱情的范畴,没有什么波涛汹涌,却是比亲人更亲的那种脉脉温情,“更隽永,也更深沉”。林泽最终没有搅乱他们的这种情谊,虽然文完结了也没有再提及郑杰,但我想他们在找到各自的归属后,和爱情并肩走下去的,仍然会是这段不灭的哥们儿情。
alabala说了这么多,时间也已经挺晚的了。这是我第一次写文评,也没有想到会写这么久,写这么长。文笔不佳,也许无法把在读《北城天街》时的那种触动与喜欢完全表述出来,但这确确实实是一篇好文,真实又细腻。过去也并不是没有看过喜欢到不行的文,但这是第一次看完了一篇文后有如此强烈的想写点什么的冲动,觉得有很多话想说,很多心情想分享,于是有了这篇评。
最后的最后,相信并且也希望,故事之内的人,生活能美好地继续下去。而故事之外的我,也只能说到这里,就要结束了,非常感谢母鸡能给我们讲述这个故事,真的很感动。
如果说2013是情节取胜的话,北城天街就是以情动人,质朴诙谐的文字,平淡却不平凡的生活经历,真挚细腻的感情,虽然主人公是林泽,但是字里行间充满了肥田自己对人生、感情和价值观的思考,时不时夹杂着两三段引人深思发人深省的话,小说毫不避讳地如实描述了许多现实生活中你我都可能会遇到的不如意,还有人性中的各种阴暗面,但是肥田笔下的人物却始终保持着苦中作乐的正面心态,永远都在向前看,其实也就跟我们的生活一样,虽然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可是如果你有一颗真诚又阳光的心态的话,天塌下来的困难最后也会看得云淡风轻。非常推荐感觉自己的生活不如意,人生遭遇挫折,或觉得空虚寂寞冷的人去看这本书,你会从肥田的文字中收获满满的正能量。不愧是我最欣赏的国产原耽作者,爱生活爱肥田!!
《北城天街》读后感(三):北城天街,等你吃饭 ,不见不散。
一直没勇气看这篇鼎鼎大名的现实向文,因为被安利说是真人真事改编,现实就意味着沉重、压抑、灰暗,意味着没有金手指,没有光环,没有富二代官子弟,没总裁金主黑道大哥,只有边缘人群平凡小gay的无奈和绝望,他们有的努力生活,有的破罐破摔,有的自甘沉沦,有的跟命运抗争。 第 一次看是一年前看了个开头就放下了,因为很多人说被虐得惨绝人寰死伤无数而却步。。心想等我打算脱耽的时候来作为完美收官吧。这的确是同志文学而不是耽美文,耽美世界很梦幻,现实总是太残酷。
全文以“我”与林泽的对话开始,记述了邻居林泽的三个故事,关于谢晨风、郑杰和司徒晔。林泽,一个普通的小记者,曾经因为性取向被原先的单位挤走,因为出柜跟家里闹翻,在重庆孓然一生但是拒绝419,拒绝玩乐,只想找个人好好谈恋爱过生活。他性格风趣长得帅,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为人善良宽容,有追求,有理想,风趣幽默,胸襟广博,愿意付出,脚踏实地,认真做人,洁身自好,兢兢业业,诚实守信,可攻可受,讲义气。他缺爱,想要爱,像个海绵似的吸收所有可能获得的爱,是个始终怀抱阳光与希望,寻找一个能和他共度一生的重庆小男人。我很能理解为什么他跟非天能聊到一起,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内心充满正能量并且相信爱的人。
我是看完晨风飞扬才知道这个文的分卷:晨风飞扬,焰火星空,华灯初上。三个章节的名字,反反复复念了很多遍。晨 风飞扬是林泽尚且青涩的时光,那段时间他职场受挫,情感空窗,经济萧条,事业陷入低谷,整个人生最消沉低落的时候,于人群中多看了一眼谢晨风,一见钟情,两情相悦,他的理想主义与谢晨风的悲观主义相撞击,走过一段声势浩大却又注定归于寂灭的旅程。他俩的故事,最有青春期热恋的感觉;焰火星空,谢磊走了之后,司徒烨从咖啡柜台后走出来,交代一个名字,获得一个雏形,所以只用了“烨”字的一小部分;最后的华灯初上是尘埃落定,万家灯火中终于有一处属于自己的归处,一个属于自己的爱人。
【谢晨风】
看完【晨风飞扬】简直哭得爹妈都不认识了。结结实实体会了一把“在别人的故事里翻不过自己的那一页”,入戏太深很久都没有缓过来,反复又看了好几遍,自虐到眼睛肿的第天没法见人,才收拾好心情看第二卷。
我对谢晨风有一种近乎执念的喜爱。这是一个想起来就令人心痛的名字,他就像我们所有人初恋时爱上的那种人,运动型、阳光健康,但是他的心里却有一个与众不同的故事,这样的人从我们的人生中突然出现,然后与我们疯狂地相爱,最终以一个让如此年轻的我们无法理解的理由,离开了。
当初谢晨风第一晚给林泽发的短信,【晚安,云梦泽,我一 晚上没睡。开始以为你对我不满意,想趁着吃饭的时候溜了,等了半小时,我都在考虑要不要离开,所以才先埋的单。如果你觉得我们还适合,常联系,祝你好梦。】小心翼翼地措辞,诚恳地解释可能对方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露出一点与他大男人形象十分违和的怯懦,光从这条短信就可以看得出,谢晨风对林泽是深思熟虑了很久的,而且也感觉得出他的不自信和害怕受伤。虽然当着林泽的面他还是挺主动的, 但是他其实总是有一种小心翼翼的试探,一直都留给了双方退后的余地。还有在餐厅林泽走之前回头看他,他一副若有所思暴躁的表情,如果他当时只是继续自己吃自己的,该干什么依旧干什么,估计我可能不会对他这么有好感。就是这 样一个表情和一条短信,最开始打动了我。
然后两人的关系渐渐拉近,谢晨风在林泽的开导下慢慢变得 开朗。两人在雨夜踢球那里,浪漫而美好。【他看着谢晨风 不羁的笑容,想了想,轻轻一脚。谢晨风远远地看着林泽, 那球慢慢滚向他,在他脚边停下。谢晨风抬脚,用脚后跟轻 轻一碰,令它进了球门,并朝林泽笑了笑。林泽开始只是觉 得谢晨风的这个举动很像小孩,但直到很久以后的某一天,他才明白谢晨风想说什么,那是他在一本杂志上看到的。杂 志上说:球门就像一个男人的心。而入网的球,就是他收获的爱情。】简单而真挚的浪漫,无声的告白,真是一切尽在 不言中。
接着谢晨风在球场对林泽说两人在一起试试吧,也很打动我 。【十二点,体育场内所有灯光同时熄灭,世界陷入一片黑暗,黑暗里看不清楚谢晨风的模样,只听见他说:“阿泽,我觉得我们挺适合的,要不就……试试……谈恋爱吧。”林泽的心脏疯狂地跳了起来。谢晨风又道:“你……不想当零的话,我做也可以,没什么,嗯,没什么关系。” “好。”他下意识地小声说,却想到这个音量谢晨风会不会听不见?遂声音大了点,说:“可以。” “那我回去了,再联系。”谢晨风的声音很紧张,接着沿体育场外边的路跑了下去,林泽道:“等等!” 谢晨风打了个车,钻上车跑了。这都是什么事?跟高中生谈 恋爱似的。郑杰电话又在催,林泽捋了把湿透的额发,哭笑 不得,心里又充满了奇怪的悸动,这种悸动,他已经很久没有感觉过了。】谢晨风那结结巴巴的告白,林泽的一个“好”和 一个“可以”,真喜欢他们青涩紧张得一下又好像回到毛头小子时代的样子。即使已经入社会那么多年,也谈了很多次恋爱 ,可依然会那样不受控制的怦然心动。那种悸动的感觉,我=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了,这种感觉真的不是只要谈恋爱就会有。谈恋爱可能会觉得温馨,可能会觉得甜蜜,但这种悸动的感觉,一定是对很特别的人才会有。就算时隔很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觉得美好。
他给林泽提起的自己的故事真假掺半,只是一个混淆了时间线的他的真实生活。是他得病之前的人生。这种半真半假的故事没有人能指出疑点。林泽面试出来,第一次闻到谢晨风身上的味道,一开始不知道,那是消毒水的味道。他害怕把病传染给林泽,或许他自己都没发觉那是萌生的爱还是对这个世界仅存的善意。忍不住的想,住在那样糟糕的小房间里 ,拥有无望人生的人,是用怎样的心情去调侃林泽,装出一副霸道有力的样子,被自己的小男朋友牵着去买衣服,去短暂地过普通人的生活。这样的他每天回到那个黑漆漆的家时,会不会有种如梦醒般的感觉。林泽说他的腹肌很漂亮, 他是体育生出生,一身均匀健美的肌肉,充满力量的年轻的身体。但其实这具躯壳下的肌肉已经开始消耗,随着病变的延 续,整个人将如被掏成一具空壳一般萎陷下去,变得无力丑 陋。林泽所看到的,为他出手揍人的谢晨风,身姿矫健守门员的谢晨风,其实已将燃烧殆尽了。就像是一朵暮春的花, 是拼命粉饰的一场情,开到最艳丽之时即是凋零谢幕之日。
之后谢晨风陪着林泽去跑新闻,他们俩在火车上那一段,我 真是太喜欢他们俩的这种相处模式了。这几乎是我看耽美小 说以来,少有的真的有情侣感觉的相处,除了真好,我真的没别的可说了。一见钟情不常有,但更不常有的是相处了之后还能钟情的。一般一见钟情指的是第一次见面就有感觉,至于那感觉是什么,通俗一点说就是来电。可那大部分只是 因为外貌,真正相处之后还能有感觉的少之又少。
看到谢晨风几下摆平保安那里,林泽思密达了,我咽口水了 。后来林泽文中的一句话很附和我当时的心情——林泽想到 谢晨风在床上当零的样子,喉结就忍不住动了动,心里坏笑道:我会好好疼爱你的。虽然对什么样的受我都可以喜欢, 但却一直觉得谢晨风这种类型的男人特别性感。还有想到他的六块腹肌,差点很没形象的流口水了。压倒这样男人的感觉,哇哦,那真是身与心的双重满足。只可惜两人第一次H 也是唯一的那次H,一群河蟹就这么过去了。。。一开始我以为两人是一人一次互攻,一字一句反复验证了几遍,确定好像只有谢上林,俩攻相遇必有一受,林泽还真是遇攻则受 ,遇受则攻 。有点纳闷的是,一开始两人是面对面拥抱,后来聊过之后林把谢翻过去了,变成了后背式,而且还骑在谢的腰上。结果一阵河蟹飞过,就变成了谢上林,十分之困惑 。其实这篇文也没有特别纠结攻受啊啥的,反正他俩觉得好就行。他们俩一起买套子的部分很喜欢,林泽把公仔放到谢晨风的领子上,谢晨风背了一路,他在店里低头挑选,林泽看着他后领子的那个细节一下就把我打动了。还有文中谢晨风有好几次都对着林泽脸红了,要不要这么戳我的萌点!超级喜欢这种反差萌!而且每次看到这种地方,真的觉得他是特别特别的喜欢林泽。
H完谢晨风病了林泽去买药,回来谢呆呆的坐在床上,抬眼看他眼睛有点红。他说他怕今晚和林泽的事情只是他做的一 场梦。前面在陪林采访的时候他受伤,林要碰他的伤口,他一下紧张得声音都变调了。可见他其实是不愿把A传染给林的,但他最后还是瞒着自己的病情跟林做了,这点确实是挺自私的。不过这么做的理由已经不是报社而是最后的心愿了吧。他几次哭的场景我都很难忘,不管是那次离开林泽的痛哭,还是一个人悄悄的抹眼泪。我都好像能感觉到那种痛。以前曾经以为我已经哭得够多麻木了,所以再也哭不出来。但事实证明,这个世界没有最残酷,只有更残酷。
谢晨风在林泽面前其实很卑微,他爱他爱得卑微。最初他因为一张照片,一次一次的寻找林泽,然后小心翼翼的试探着 接近他。虽然有个词听起来不太附和他的形象,但我觉得文中小金形容他的那句我觉得挺对的,她说林泽的前男友是不是那个看起来很绅士很温柔的男人。其实我也觉得他温柔和绅士。至少在面对林泽的时候是这样。他强势保护林泽的样子,面对林泽脸红的样子,像个大孩子般笑的样子,结结巴巴告白的样子,嚎啕大哭的样子,默默抹眼泪的样子,给林泽下跪的样子,对林泽受宠若惊的样子,偷偷和林泽拍合照的样子,问林泽“我们下辈子还能在一起吗”的样子。林泽回答的那句话真是让人心动,【林泽静了许久,而后道:“这个问题你上辈子就问过了,幺儿。能,下辈子还在一起。”】这一刻我顿时觉得林泽 是前所未有的攻,绝对的总攻!他把上辈子和下辈子都许给了谢晨风,然后这辈子跟司徒在一起了。我相信他说那句话的时候,绝对不是把它当作戏言。但看到剧透他最后和司徒在一起,我就没敢再往下看。。。
仔细琢磨谢晨风的思想,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真正爱上林泽这个人的,是从林泽吃着饼干吻上他的时候吗,还是两人从坡上滚下去他紧张地让林泽不要碰触他的血的时候。爱上和有多爱以及用什么方式在爱本就是个没法给出论据的论题。从他前男友唯唯口中描述不难看出谢磊这个人的本性就是个普通略显邋遢的小市民,没有钱也不愿努力去工作,自尊心极强却又懒惰自私,总是用外表的好掩饰生活的一团乱麻,这种人太平凡太平常,就是充满了大街小巷打麻将的社青,按理说林泽这样眼光敏锐的人,在知晓了谢磊的真实懒惰又自私的人格后应该是十分厌恶的,但他还是忍不住去想谢晨风带给他的那种“命定之人”的假象。
一步一步的谢晨风深爱上了林泽,这种爱甚至令他从深渊和绝望中一步步走出来,驱使他改变自己的懒惰、悲观、自私的本性。生活大概就是小说,情节跌岩起伏一环接着一环 。在看到谢晨风去广州之前问林泽的问题时,看到林泽回答谢晨风的问题说【如果你先告诉我你是携带者,在爱上你之后 ,我还会一直爱你。】这句话真的完全被林泽感动了一把。 试问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林泽这样的想法?跟着艾滋病的爱人继续过下去,照顾他,爱护他,直到他生命的结束。当然这也只是在谢晨风没有骗林泽的假设下。林泽大概就是这样一个人,谁给他一点关爱他就会回报别人很多很多,甚至于超过别人给他的。蓦然间就想到句话“世界以痛吻我,要我回报以歌。“
HIV携带者是要避免和人湿吻的,这样如果双方中有一人有 口腔溃疡就有传染上的可能。但谢晨风和林泽那样做了,我却没有觉得没有多罪不可赦,我一定是对谢磊太过偏袒,以至于他和林泽上床这种自私的行为也不能令我苛责。这就跟很多读者无法接受谢磊这个人但林泽却最终宽恕并回到他身边一样,当看到唯唯对真实的健康时候的谢磊评价时觉得,这人真讨厌不喜欢他了,但看到他偷偷地远远地拍林泽的生活,悄悄准备的戒指,跪下忏悔时却又觉得无法割舍。
谢晨风在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在寒冷的天气中放下自尊 去天桥底下给人贴手机膜,“生意很好的,人多的时候,一天 能赚一百多“,一个生命只有最后几天好活的人在靠自己的双 手做着一份卑微的工作,在电话中向不承认自己的爱人拼命掩饰自己的辛苦和病痛,他这样做只是为了让自己的生命航 向更接近林泽那样积极乐观的人生设定。也为了给他或多或少留下一些钱,让他看到那个自己想要承诺的【如果】,”如 果我能活下去,我想努力赚钱养你,十年后给你买车买房。“ 那么微小的一点遗产,却是他所能诠释的最大的爱和努力了 。
最后林陪着谢度过生命中最后的岁月时我是含着眼泪看完的,然后跟很多人一样让我哭到不行的是谢晨风死的时候, 我看到那里眼泪就止不住的掉,还有谢晨风在弥留之前,形销骨立地坐在病床上,用手机拍了一张角度别扭的自己和正在给他洗裤子的林泽的合影,还有林泽最后看谢晨风的遗嘱 , 他把所有东西留给他,但是那个戒指一直都带在身边,“好像冥冥中期待会再见面”。到最后哭到不行的状态看完了上卷 。这是整本书里让我最惋惜的地方,看到那段他真的不行的时候,他要阿空一起帮他骗林泽,到后来林泽来到广州一切都知道时,谢晨风终于不再隐瞒,看到那时真的很想大吼一句“ 为神马相爱的人最后不能在一起!”谢晨风你怎么可以这么忍心的丢下林泽,特别是想到这是个真实的故事真实的情景时就更觉得难过。
这篇文里有三个地方我哭的最凶残,一是在他离开重庆对着林下跪的时候。他先跪了一只脚像求婚一样,再跪另外一只,双膝跪地给林磕头。我真的被狠狠触动了。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一个犯错的人都会向对方请求原谅,以爱之名给对方的心插上刀子,将对方伤得遍体鳞伤却还不自知的人太多了。甚至就算知道自己伤害了对方 ,却依然不知悔改的人也大有人在。二是看到谢晨风在遗嘱上写的那句话。原本以为还有很多年的时间为林泽赚钱,给他买车买房过上好日子,但是 现在没那个机会了,他只有这段时间冒着寒冬上街帮人贴手机膜赚的那一点钱,他说, 虽然不多,但这些是他全部的家当,请他不要嫌弃。看到这里眼泪真的一下就下来。三是阿泽在谢晨风死后回到体育馆,抱着破皮漏气的球和被老鼠咬得破烂的旧手套,回忆暴雨滂沱的夜晚以及场上的灯光与飞扬的雨水,然后嚎啕大哭。感同身受的我在被窝里哭到撕心裂肺。
一直不太习惯叫谢晨风“谢磊”。他以“谢晨风”的身份和林泽相遇相爱。可戒指上刻着的名字却是“谢磊”。可见谢晨风其实 希望自己在还是“谢磊”的时候遇上林泽,以“谢磊”的身份得到 爱情和新生。而“谢晨风“是没有未来的,他只有一个蜷缩的 姿态,怀里回护着一个戒指盒,几件阿泽买给他的衣服,一 个皮卡丘。把夏天的短袖衬衫贴身穿在最里面,感受那个人曾给予过的深爱。
回忆他俩的爱情,最美的定格都集中于那个雨夜【两人便站 在屋檐下,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雨,雨小了些,俱乐部后的 网球场亮着炽烈的疝灯,照得夜晚一片光明,光线中洋洋洒 洒飞下的雨滴,被洗得苍白的草地,别有一番奇异的感觉。就想一个耀眼的,白色灯光下的梦境。】一段话让人仿佛看 到了淅淅沥沥地雨夜中守在窄窄的街道房檐下的两个只有一 次交点的生命线,一个苍白无力,一个苍翠欲滴。雨滴滴落 扬起泥土的味道,不时能听到远处汽车转弯时刹车和引擎变 速的声音,车灯和雨水交映让对方的脸在视线中明明灭灭, 世界的背景音滴滴答答如此单调仿若无声,安静得足以让记 忆驻留。
还记得那个林泽恶意放在谢晨风衣领后的皮卡丘布偶。那是 林泽弟弟随手送给“哥哥”的充满撒娇意味的廉价礼物,被林泽恶作剧般放在谢晨风衣领中让他背着走,让一个大男人做出万般包容他各种小动作的姿态。后来这个小布偶被挂在谢晨风的病床前直到他离开。只要是林泽给他的,哪怕是随手戏弄他的东西,对于这个一无所有的男人千疮百孔的灵魂也 是一个最温暖的填充。
谢晨风说了多少次”阿泽,我爱你“,在病床上昏了又醒,醒了就说。从灵魂磕着等身长头一路磕到布达拉宫,他人生的最后一段路程充满了对阿泽爱的跪伏。从起初的得不到回应,到后来的”我也爱你“跨过了从生到死的距离。阿泽把被他牵着的手递到死神的手里,笑着给他吻和二世的承诺,就像一 场婚礼。
看到谢晨风和阿泽不能在一起很难过。“我”说:“那是女娲炼石也无法弥补的天裂。”但是“我”又说:“上苍赐予你爱,不是为了最后从你的灵魂里带走它。”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就像林泽自己说的,但是不虐。是的,不虐,反而有种淡淡的 温馨。林泽陪着谢谢走到了生命的终点,他原谅了谢晨风, 而谢晨风在生命的最后,何尝不是原谅了这样的命运呢。谢晨风祝福 阿泽找到能陪他一辈子的人,阿泽带着他的骨灰,在嚎啕大哭之后,开始新的生活,接受新的感情,没有至死 不渝的爱情,却有一辈子的怀念---这才是生活。没有重生,没有穿越 ,有的是在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翻过这一页的勇气。是的,生活还在继续。
在中国当下的环境里,gay是一群游走在边缘的人,柜子里的 人。他们被歧视,只能躲避起来装作活在阳光里,他们如何相爱、如何分手、如何生活,别人看不到,自然也没有舆论去约束,于是只能自己约束自己,而压抑灰暗的现实,又往往让他们走向放纵。谢晨风就是这样。现实的撸瑟,无工作无能力又懒惰,419染上艾滋病,又怨天尤人,想去报复社会,等发现自己错了的时候已经悔之晚矣。他是个可悲的角 色,当他知道发奋要给林泽好生活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那 个资格,只能带着不甘与悔恨迎接死神。还好,林泽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爱,如果说刚认识林泽的那个谢晨风内心已经交给了魔鬼的话,那么林泽的爱,让他在临死前得 到了救赎。
【郑杰】
很多人都说郑杰应该和阿泽在一起,竹马成双,友情变爱情 才符合故事的走向。郑杰是阿泽蔓延到整个人生的初恋。艾 玛,我真是羡慕得抓栏杆,撕床单。连正牌…司徒烨都说 , 他羡慕死了,他也好想要这样的发小。古人云:多少初恋是傻逼,还给傻逼织毛衣。一个人却能拥有他单纯美好、彼此 是对方70%的初恋一辈子,可以在最苦的那段日子里相依相伴,可以在柳暗花明的新生活里互相祝福,不是爱人胜似爱 人。林泽也说过如果他们真在一起了的话感觉iPhone4s 降成 了iPhone4,还是目前的状态好,“是发小、亲人、朋友 、兄 弟,却唯独不是爱人”,得一知己如此,何其满足哉!林泽说为了郑杰可以去死 。我很羡慕这样的友情,他们是互相的依靠,他们无话不说,他们在最狼狈的日子里相依为命。一想到他后来终于有钱后把卡甩给林泽让他随便刷,就觉得很可乐。可惜他太直了,如果能弯的话早就没别人啥事了。我很庆幸母鸡没有把郑杰掰弯,这样的结局我觉得很圆满 。我经常觉得,郑杰的性别和性取向在这个文里已经不重要了,他只需要留在林泽身边,哪怕有时候只是一句话的力量 ,都比任何人更为林泽受用。他们是一辈子的家人,能给彼此比爱情更多更珍贵的东西,能快乐地祝福彼此,找到自己的爱人 。所以,郑杰必须不是林泽的爱人,就让他们继续竹马竹马下去多好。每次回头,都有一个人等在那里,给他肩膀给他依靠。
【司徒烨】
第三段故事,林泽和司徒的。就像林泽自己说的那样,我也觉得母鸡把谢磊和郑杰塑造得太光辉高大深入人心了。于是 司徒的存在感比较薄弱,比较悲催。与司徒的相处没有和谢谢的那种一触即发的火花,而是细水长流,暧昧渐生,而又因对方的游离不定,数过爱情之门而不入。虽然他为了阿泽敢于和家族说不,跑回去离婚去。怎么说呢,我觉得最后他们在一起是水到渠成,即便最后跟林泽在一起的是他,但林泽在选择跟他在一起时并没有多爱他,只是被司徒对自己的爱震惊到了,又不想以后后悔,只是不想放他走而已。林泽经历过谢谢一事终究心境不同,在那场“生死恋”中的确耗尽了光与热,现在想安定下来了,所以他对结果的期盼超过了对过程的追寻。而司徒便直接理解成“你不爱我”或“你不像爱他般爱我”。林泽自己也说过,跟郑杰之间胜过爱情,跟谢磊那是爱,而跟司徒是情,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司徒其实看的很通透,但他还是深爱着林泽,现实可能就是这样,去争在对方心里的第一或许很幼稚,但还是觉得为他叹息。母鸡在 《 北城天街》里没有撒狗血,一切都感觉很真实。司徒和阿泽的故事尤其如此。司徒是自卑又骄傲的。所以他和林泽的相处方式充满着小吵小闹,对感情的不安全感,以及相处时的磕磕碰碰。但是却是再正常不过的“吃饭睡觉打豆豆 ”的日 常。嗯,有一种平凡生活的幸福感。
在JJ看到了作者小绿字回复,说得真好,直接引用过来,这 可以说明为什么司徒烨必须和林泽在一起。小非的这几句话 ,说出了我没想到的深层理由。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多人讨厌他说他不负责任不成熟,其实我觉得作为一个同性恋来说,他比很多人都要勇敢,现实 里许多同志连父母的权威都不敢挑战,也不敢违抗各种传统观念。而司徒烨第一次愿意让自己的灵魂投入火狱来自杀, 第二次愿意为了证明自己对林泽的爱,回去面对一个他根本无法改变的世界,真的是“曾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了,我觉得谢磊对林泽的爱,郑杰对林泽的友情,其实都比不过司徒烨,司徒烨的这种爱,更能诠释那种足够令世界天崩地裂 ,万物寂灭的壮烈爱情……”
林泽的这种情感波折历程显然不符合许多人对“忠贞”的理解 ,甚至有人认为林泽太过滥情。但这毕竟是现实中发生的故事,不能要求他像杜撰而来的小说般唯美。就像书中林泽把谢谢留下的戒指给了司徒,有读者说难以接受,而母鸡的解释是:【如果把谢磊的戒指永远收起来,就等于在他的心里放了另外一个人,锁上了一扇永远不会开启的门,他的爱永远是残缺的,不能再全部给出去。这也是和主题相违背的。 而当司徒烨戴着那枚戒指,与林泽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这就是一种诠释未来的态度。这种爱不仅代表林泽与谢磊之间的释然,也代表着死亡不会成为心里永远锁上的门,他仍然带着谢磊的爱在面对整个世界。】总之,爱不死,这应该是母鸡想表达出来的主题:爱人可以离开,可以死去,但爱本身是无限延续下去的。
最早看肥田的书是他的《王子病的春天》,当时完全惊艳了我,对于情感的细微变化拿捏得很好,细水长流却又不乏 涛汹涌。心理描写丝丝入扣,不知不觉间在那些文字中就看见了自己。可以这么说,因为一本书,爱上了一个作者。在他的笔下有出彩的人物,有恢弘的场面,有巧妙的情节,也有细腻的片段【我一直无法想象母鸡的脑容量,这个能把历史、科幻、丧尸、网游、军队、 演艺圈,甚至佛理、玄学等等内容信手拈来,码字速度吊炸天的BT哦】,但是最让人感动的是无论主人公经历怎样的坎坷,他们永远都怀抱着信念 ,他们相信爱与希望。在肥田的笔下永远会有温暖的情感以及对于生活的勇气。人都说“文如其人”,肥田的笔下,弥漫在字里行间的,对于生命或者说人生的哲学,以及那种想要传达的正直与善良,都让读者们相信,这是一个快乐的并且善待生活与他人的人。
看完文后第一个感慨就是想去重庆北城天街,去林泽和谢晨风认识的地方--星巴克坐一坐喝杯咖啡再续杯免费的冰水,看一眼林泽经历过悲欢离合的北城天街,体会下“北城天街,等你吃饭 ,不见不散。”
看完全文已经是作者写完的第三年了,在知道母鸡会把《北 城天街》的稿费收入统统都捐给艾滋病志愿者组织后,真的很遗憾没有在连载的时候遇上,以后再出定制的话希望能尽一份绵力!
让我感动的是在文章的最后非天大人的那些话。很早就在微博上见过“早晨叫醒我的不是闹钟而是梦想”这句话,但这一次被作者在最后打趣般地讲出来,却觉得异常真实感动。一 个喜欢听故事的人慢慢的把自己喜欢的故事写出来,让大家看到感受到,字里行间让健康的价值观去触动到读者,自然的让他们充满”满满的正能量“,多么的美妙!看到小非在末尾写的两句,“阿泽祝我的所有读者积极,乐观,豁达。文刀 祝我的所有读者丰富,宽容,善良”,突然又泪奔,赶紧跑个厕所,回来缩进被窝,关灯,抱住枕头,趁情绪上来哗啦啦哭湿一枕头。这真的不完全是一篇虐文,看完之后会觉得感慨,这个故事明明那么现实残酷,却又幸福得像个童话,充满了矛盾的美。爱过,痛过,笑过,哭过,幸福又会不约而至,突然觉得人生又美好了。
最后跟很多人一样,感谢非天把这么好的故事讲述给了大家,写的这个故事让我们看到了那个圈子里的沉浮无奈以及欺骗,但却让我们从心底里相信爱情。通过这本书努力地想传达一些东西,比如积极的生活态度,心存善意的付出总会得到回报,比如对同志群体的正面宣传等等。感谢《北城天街》感谢阿泽还有那些让我们再次看到了即使这个社会如何但也依旧存在着光芒存在着温暖存在着爱情的人。这样的正能量也是我们现在需要的!肥田,你让我又相信了爱情!让我大吼一句“肥田,你是超越男神的存在啊!”每次遇到优秀的作品我就会不 由产生身为腐女的自豪,“腐文化”不是茶余饭后的噱头不是风尚,也有很多优秀的很有意义的作品!
最后的最后真心祝福林泽要一辈子幸福!也祝福母鸡跟猪熊 一直幸福下去哟。。=。=
《北城天街》读后感(四):北城天街——浪子的爱与诚
可能是女性视角比较细腻,北城天街的叙事以林泽的视角展开,最让我产生共鸣的角色却是司徒烨。
看书的时候是17年9月,上海还热得要死,我在屋子里吹着风扇,开着阳台门,卧在床上,熄灯了,周围很静,只有风扇的沙沙声,怎么想都是美好的阅读体验。半夜三点,我看到司徒烨说,阿泽,我也想你了。瞬间眼泪就大颗大颗的滚出来濡湿了枕巾。一件好事,心里五味杂陈。盼着他们见面,又觉得哪里这么遗憾呢?
然后就一直在想,遗憾什么。前段时间终于想通了,我遗憾林泽是个浪子,司徒得不到他的全部。
诚然爱情不是个买卖,不能因为司徒爱得真挚猛烈就要求林泽也赴汤蹈火。其实林泽给司徒也付出许多了,有些事情做出来特别够意思,就算是朋友,交到林泽这么一个人也值了。遗憾的是林泽是一个多情的浪子,浪子做朋友是两肋插刀的,多情的人面对爱人又无情的一面,他们冷静自持,他们为爱买醉,他们把心里的某一任奉为白月光,冷静的对人说爱情被某个人带走了,再把爱情封起来。他们对于感情有着凡人没有的掌控力。
林泽对弘说他再也不会爱了。我是真的相信,但又想,爱与他而言,虽然不是个选择,但确实是一个状态,相应的,不爱也是一种同性质的状态,在某种程度上,是从属于“爱的状态”的一种。浪子的唯一是爱情,不是爱人。爱人可以是浪子爱情里的唯一,却不能是浪子的唯一。
林泽一直怀疑自己爱不爱司徒烨。爱么?他说那是情,更难舍难分的东西,可能没有爱那么纯粹,却丝丝缕缕缠缠绵绵,如果是一般的小说,结尾可以是吹尽黄沙始到金的精诚所至,可是现实没有。司徒从来没有得到过林泽完整的爱情。也许林泽也给不了司徒烨,毕竟谢谢死了。如果真的有灵魂,三个人都到了阴曹地府那一天,林泽该怎么分呢?
我并不是要求林泽为了司徒保持什么所谓的忠诚。我只是遗憾一种幼稚的不完整。
爱上一个浪子太苦了,我同情司徒烨。我同情跟浪子走入爱情的普通人。
看书的时候我一直在听古龙群侠传,河图版的。这首歌就像是林泽的内心剖白。他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清醒的疏离感。仿佛对于这个世界有着什么因为孤独而产生的洞察。浪子一直微醺着潇洒的面对人生,爱情是必须具备的下酒菜,酒是他们泯然众人的开关。可惜现实世界不是古龙的武侠人生,微醺变成了潇洒的疏离,共同点是那种与众不同的魅力。
不爱也可以柔情万种,携手白头。这还不够遗憾么?就算人生都是残缺,也偶尔也想完整。所以司徒患得患失,有时候还很焦虑:他也明白林泽的爱情不属于他一人。其实他在焦虑一件永远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浪里白条林泽不会为了任何人改变属性。司徒说林泽欺负他爱他,倒不如认识现实,自己的命不好,和一个浪子签了月老的红线。他们的世界很大,爱与诚都安于一隅,完整地运转。司徒的勇敢让林泽甩开了差点点亮的“负心汉”属性。
“从来情意难全难分,心上,总有疤痕”。也许是各位浪子的内心写照吧。
这个故事总让我觉得什么东西悬而未决,其实我明白生活中悬着的事情太多太多了。只是在小说里,我希望司徒和林泽代替现实的人们,有一个踏踏实实的人生。
《北城天街》读后感(五):北城天街,我等你
真的超喜欢这本小说!怎么说,它把我打动了,朴实平淡的文字表达,细腻柔和的情感处理,都深深地走进了我的内心。我哭了很多次,悲伤的, 感动的,喜悦的。真实却又不真实,残酷却又美好。
当初看这部小说是因为“北城天街”这个名字,我是重庆人,经常去北城天街玩,所以这名字顿时就吸引了我。看谢磊的故事时,我很怕结果不是我想要的,就去看了剧透,所以看的过程中没那么震撼,挺后悔提前知道了结局。怪我。就像非天夜翔说的一样:
“提前知道结局会少掉太多的乐趣与感受,带着答案回来回来审视过程,一切就只剩下了肥皂剧般地麻木。所以我总觉得在不去偷看一个故事的结局的前提下,第一次,从头到尾的阅读是最贴切作者与主角心情的,毕竟我们都不知道明天等待着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有悲伤,有欣喜,有沉沦于有奋起,才是生活。“
事实上我最害怕的就是未知,所以才会想要提前知道结局。
谢磊死的时候我哭了,我很佩服林泽,试问现在有多少人能做到像他这样对待谢磊的?但我同时又想斥责他对司徒烨的苛刻与残忍。整本书里我最心疼的就属司徒烨了,他是真的很爱林泽,他很矛盾,很傲娇,很自尊,也很坚强。我特别喜欢林泽和司徒烨的相处模式,很舒服很舒服,我喜欢他们之间的相互依偎,喜欢他们的日常吵闹。在我看来林泽与谢磊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与郑杰是一种凌驾于爱情·友情·的亲情,而与司徒烨是什么呢?肥田说是情,我觉得是生活,最舒服最愉悦最幸福的生活。而这也正是林泽最想要的,他说过他最想要的就是一个家,两个人一条狗的家。
当司徒烨在电话里对林泽说 “我也想你了····阿泽” 的时候,我真的忍不住痛哭了出来,千言万语都不及一句“我想你。我能感受到司徒的爱,司徒在听见林泽的内心表白时的感动,喜悦,以及悲伤。司徒化名弘时说:
“对我来说是否和一个人在一起并不重要,当我得不到一个人时,我可以想象他就在我的身边,和我谈恋爱,做一切爱人之间的事,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他活在我的幻想里,只要幻想不批灭,这段爱情对我来说,就是真实存在的。”
司徒爱得深沉,爱得刻苦,却不卑微。我爱你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这本书真的写的很好,除了细腻的情感描写,还涉及了很多社会问题:艾滋,同性恋,自闭症,社会的潜规则等等。肥田真的很擅长写情感,很细腻,很真实,很打动人心,一点都不矫情。这是真实改编的故事,我知道为了效果,肥田肯定美化了,但无所谓,我喜欢就行了!其实真的想多吃点林泽与司徒烨的糖,看他俩的故事会让我觉得舒服愉悦,希望真实世界的他们能一直幸福下去。
《北城天街》读后感(六):平凡人的爱情就是如此
因为文案,我一直没注意到这本书,即使有很多人推荐。平平淡淡的开头却让人不会停,明明到了高潮,却有犹豫起要不要看下去,只怕现实的残酷。看的时候并没有带着同志文学的包袱。简简单单的故事:他来了,一见钟情,难舍难分,现实却不令人所愿;他走了:他却补上了你心里的缺口,相爱,却是有妇之夫,震怒却也后悔放走了他,最后也把握住了机会,就是一辈子——不能够,就这样相遇却错过。
有人说换攻是败笔,对林泽的态度不喜。我想说的是,林泽的想法是适合这个世界的,没有人会停留在过去不是么?去世了,林泽说,如果死了就去奈何桥找他,但人还活着,大家还是要过日子的,谢晨风也会祝愿他获得幸福的。此处要说肥田大大过渡林泽的心理非常自然,谢晨风突然恶化时的惊愕,晚期的他们苦中作乐,后来带着他的骨灰盒回重庆;后对司徒感情的觉察,回避、怀疑、接受,一步步走来并不容易。林泽不是一个见异思迁的人,三十岁了,需要一个人陪伴余生,这不也是他一开始见谢晨风的初衷嘛?生活就是这样,没了爱人照样继续,只不过是在夜晚有点冷。
不过还好,从小到大身边还好有发小。友情,就是一辈子的事情。林泽和郑杰互相扶持共患难的友情或是亲情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我记得当时郑杰失恋了,他们一起去了天台,郑杰就往下探,有一瞬间双眼迷茫了,林泽立刻抱住他往后拖,吓得眼眶泛红……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被触动了,如果你有这样的朋友就珍惜吧!
这是他俩要分家的时候,有种相依为命的感觉,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