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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3-25 20:35: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许三观卖血记》的读后感10篇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本由余华著作,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5,页数:29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一):《许三观卖血记》:用中国文化的写意精神,写出真正中国人精髓

  《许三观卖血记》:用中国文化的写意精神,写出真正中国人的精髓

  中国画注重“写意”,如王维论及的“凡画山水,意在笔写”,白居易在《画竹歌》中道及“不从根生从意生”,欧阳修“心意既得形骸忘”,都说明的是,中国文化的最高境界,是跳脱出外在形象的如实描摹,而是捕捉到真实的精神层次把握事物本质性的内在特征,予以艺术化的呈现。

  今天看来,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自觉体现了中国文化的这一种精神追求

  《许三观卖血记》在叙事上,并没有采取西方文学叠床架屋、铺天盖地的叙事手法,而是采用了一种简约的、删繁就简的白描笔触,展开了一个普通中国人许三观二十多年的生存际遇,折射出中国当代的宏大框架个体中国人的生命实录。

  余华对现实背景的描摹,就像中国画一样,是作了力所能及地淡化,在整个小说里出现历史背景,如大跃进、三年困难时期文革上山下乡都被推入到淡到不能再淡的遥远的深处,这些当年轰轰烈烈影响着中国人生活社会动力源,在小说里,只是一种若有若无的存在强大政治力量,丝毫没有影响到中国人的既定的生存方式。在这一切主导着社会走向的强大波澜面前,中国的普通人的生活方式,依旧按照自己既有的方式,按部就班波澜不惊地走着自己应有的轨迹

  于是,我们看到,在那些所谓触及人类灵魂的一次次重大政治运动之中,许三观为代表的中国人,依旧按照自己的吃喝拉撒睡方式,行使着最本能欲望期冀与满足,如许三观依旧要追求女人,并且不择手段,从别的男人手里抢到他看中的女人,就像阿Q一样,在他的人生履历中,不管世事风云,都要去做一趟“我要女人”的春梦,然后,许三观又不得不去面对自己的孩子非自己所生的尴尬问题,从而纠缠在自己被带了绿帽的男人耻辱之中,而随着孩子的长大,他又默认了不管是自己的孩子还是别人的私生子,他都按照一个中国男人的生存方式,承担了那一份身为父亲的应尽责任。在这一幅长达三十多年的中国社会现实长卷中,走马灯般变幻的政治风云,只是普通中国人身边的流云或者飘蓬,不会改变中国人本质上传承了千年的那种不变的生活方式,他可以恸怒,可以争吵,可以残忍,但是,中国人身上最终体现出是的一种韧力,一种承担。

  对中国人的认识其实有两种极端看法,一种是中国人民勤劳勇敢的,另一种是中国人天生是具有劣根性的,贪婪自私、不团结。前者被打造出一种中国人近乎是天下完人的高大上形象,后者则把中国人表现为不名一文的卑鄙小人,其实这两种偏激的看法,都无法看清一个完整中国人的形态

  中国自鸦片战争打开国门之后,西方人对中国人的记载,很多都提到了中国人的委琐、吝啬、自私,这种形象,的确是我们在日常现实中经常看到的中国人的品性特征,在《许三观卖血记》里,我们也看到了许三观身上,集中了中国人的这种随处可见的并不陌生个性特征。如许三观卖血的时候,受他的指点者的影响,总是要喝很多的水,兑稀血液,以赚取更多的利益,这种在框架内不择手段、牟取私利的潜规则,的确弥漫在中国人的各个角落、各个环节之中,扩而大之,就是那些行事打擦边球、垃圾食品豆腐工程在中国随处可见的原因。许三观身为中国人的一员,没有任何的自觉、任何的意志去抵制这种人性深处的贪小便宜的欲望。再看他追求女人的态度,他可谓是不择手段,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及,终于把一个已经与别人订婚的女人抢入到自己的账下,然而,一旦得知妻子生下的孩子,是她前男友所生下的孽障的时候,他更是按照中国男人最为耻辱的惯例流程,对妻子拳打脚踢,百般凌辱,对三个孩子,也是按照血缘关系,而亲疏有别,到面馆吃饭,偏偏丢下非自己所生的大儿子,大儿子打伤别人,他直接让大儿子去找亲生父亲解决赔偿问题,可以说,许三观所做的事情,都是一个中国男人最常态化能够作出的事情,这样的中国人,实在称不上是一个完美高风亮节的中国人。但这种生活化的中国人,恰恰是中国现实的全部。

  然而,这样的中国人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个民族还能够有绝境逢生、挺起脊梁时刻,还有人性善良、辉映世界情怀,《许三观卖血记》里,我们恰恰看到,余华在表现出许三观身上所具有的中国人的劣根性的时候,还展现了中国人骨子里的那一份深藏着的善良,一份应付裕如的韧劲,那一份用一句通用的话来讲就是有着底线的生活原则,这个原则,大致相当于中国人千年来滋养的“中庸”文化的底蕴。我们可以看到,许三观有极致的偏激的行为,但他没有突破底线,他对妻子婚前的性行为,呼天抢地,大感吃亏了,也对妻子凌辱有加,但他并没有把妻子往死里逼,他守着那么一个要回了面子、发泄了愤恨便又能复归常态的生态守则,也就是一种“中庸”吧。他一次次把不是他所生的大儿子一乐推出门去,对这个孩子也是毫不掩饰自己的歧视冷遇,但是当一乐真的出走的时候,他还是外去把他找了回来,并带孩子去饭店吃了一顿饱食。他有他的底线,也是中国人的底线,就是你可以污辱他,凌辱他,但你不能逼死他,每一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就是这种和稀泥式的“中庸”准则。而尤其能够看到许三观人性深处的亮色本性的,是当一乐身患肝病,需要到上海去治疗的时候,一无所有的许三观,不得不一路走,一路卖血,为不是自己亲生的儿子筹得医疗费用,也把许三观内在的隶属于中国人的善良本性给凸显出来,也成为小说里许三观卖血生涯中最为出彩的一次“奉献”。

  余华就在这种不动声色中,写出了中国人叠印在一起的性格组合力量,展现了这个民族看似狼籍的外在下的精神的强劲的力道。而呈现这种中国人的本质的性格时,余华采取的是一种减少各种社会背景的干扰,而写意式地抽象出中国人的最具有本质性的生活流程。《许三观卖血记》里涉及的时空长达三十多年,作者只用了十五万字左右的篇幅,就把这么一个曲折起伏的年代,给抒写得精微突出,内质分明。作者砍去了复杂冗长的背景介绍,直接进入到一种白描式的生活流程,甚至采用了中国戏剧唱念做打、一咏三叹的技巧,就像舞台上,直接通过演员表演,来照应背景,还原纵深。我们看到,在《许三观卖血记》里,许多场景对话,都是一种写意式的存在,并不具有现实感与真实性,比如许三观与妻子的吵架对话,更像是一场舞台表演,而许三观与三个儿子的带有对偶性的曲折回还、带有装饰性的对话风格,都很难说生活中能够真的出现,但是,余华赋予这些对话以一种高度的凝炼性与写意感,使得这些寥寥几笔近似舞台的过场戏,支撑起了小说流程的起承转合,减少了多余的冗繁的介绍,而实现情节与性格的跳跃与进展,加速了小说叙事的进度。一句话,《许三观卖血记》用这种戏剧式的写意与绘画式的点染,略过了面面俱倒的背景交待与人物心理枝蔓,直接把具有戏剧张力的生活核心内涵,给提炼出来,转化为文字,使得文字在压缩的时空里,能够包容着更多的生活味蕾与心理流波。而实际上,余华采取这种写意式的文字手法,也与他自己所说的,他的南方文字很难表述成以北方话为主体的汉语文主流有着密切关系,在余华小说里的对话中,出现很多口语化的“所以”等词汇,都看出,作者对北方话作出了某种让步,而抛弃了南方话在音韵与声调上能够带来的自然亲切,作者失去了乡土语言优势,于是,余华索兴选择了一种虚拟的书面语言,来呈现他的这种从语言上看难以给人以真实感的现实生活,也就是说,他放弃了放言的逼真性,而去追求虚拟语言背后的内在意蕴的真实感。所以,小说里的人物将内心和盘托出、缺乏中国人习见委婉性的对话,并不给人一种真实感,但是置放在作者所设置的一种虚拟的戏剧环境里,反而达到了一种写意式的精到生活还原。

  《许三观卖血记》里可以看出,余华在寓言式与隐寓式再现中国现实生活的视角选择与语言运用方面达到了相当高超的程度,他可以说把中国文化的精髓,融入到小说的整个章法与语言设置中。在整个小说的写意式的呈现中,展现了中国人的多种心理维度,但这也意味着余华抛弃了更多的如实地抒写中国现实生活的机会,太多的写意,可能无法满足读者更为深层、更为浓烈的期许,这也可能是余华日后作品并没有超过他的早期写意式作品能够营造出强烈震撼力的原因。毕竟他的小说里的写意味大于真实感,一味地用虚拟的由作者耳提面命设计出的生活写意,恰恰可能挤走了生活中的丰厚的意蕴与内涵。写意能够一眼带过,而丰厚的浓抹重彩可能能够有更多的回味与畅想的地方。余华创作上的拦路虎可能恰恰是他自己早熟地发现小说的写意方式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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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二):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我对许三观至少有四次讨厌。

  第一次,我看到许三观在他四叔家吃了西瓜黄金瓜、老太婆瓜、黄瓜桃子之后,怀揣着卖血挣来的三十五块钱,也没人问他要呗,不给就算了嘛。可他嘴里还不停地给他四叔说啊,是想给爷爷几块钱的,可他觉得他爷爷太老了,都老得不会花钱了。虽然他爹的几个兄弟里,他四叔对他最好了,他还是舍不得给他四叔钱,那是他卖血挣来的钱啊,他舍不得。呵呵,舍不得就舍不得呗,一个大男人反反复复地说,有劲吗?那时候我就有一种感觉,这句话就像我经常给老妈说,“本来也想给你买那件贵的大衣的,可是手上又没有多少钱”,甚至,我觉得许三观比我还“恶心”。

  许三观拿着他万分重要的三十五块钱,准备娶个女人。二选一的目标中,他选择了活得热气腾腾霸气小吃服务员,又称“油条西施”的许玉兰,其实那时候人家姑娘已经有位相处地还不错男朋友何小勇,许三观凭借着手上的“巨款”,带着有些虚荣心的许玉兰去胜利饭店吃了小笼包、馄饨,之后又吃了话梅、糖果、西瓜,一共花了他八角三分钱。他以这八角三分钱作“要挟”,又以“都姓许,你们许家后面的香火也就接上了”为由,成功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把女儿嫁给了他。他给女人花钱,以博得对方喜欢没有问题,可这样赤裸裸地算账,还是让我觉得不舒服,这是第二次讨厌他。

  第三次,许三观左一耳光右一耳光的抽许玉兰,一面忍不住好奇,追问着想知道许玉兰和何小勇是怎么发生第一次的,一面又觉得屈辱、怄火、想抽人。我能理解那种愤怒,但我不能直视那种非要恶心自己的好奇心,虽然明白这是人性的弱点,还是不能直视。

  如果上面还只是不能直视,那么许三观教唆自己的两个儿子二乐和三乐,让他们记住长大以后,去把何小勇的两个女儿强奸了,这样的行为简直令人发指啊!哪怕他只是在说气话,在我心里,已经不能用讨厌两个字来形容他了,完全是人渣的行为啊。失落的他又想起当初另一个女人的好,那个叫林芬芳的女人虽然已经胖到不成样子了,在人家摔断右腿在家的情况下,他去看望,与林芬芳发生了关系,即便这个女人完全没有反抗,迎合了他,也让我觉得他很恶心。他算很有情谊大方的给林芬芳送去了十斤肉骨头、五斤黄豆、两斤绿豆、一斤菊花,可我还是忍不住的讨厌这个可怜鬼。

  是的,许三观就是一个可怜鬼。他就像一个始终没有长大的小孩子思维方式很好笑,真的很幼稚,很懦弱。可是,看到他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看到他虚张声势的“假凶狠”,所有的纠结和挣扎到最后都失败了,还是给一乐买了一碗面条后,我开始觉得很温情了。

  之后,许三观的很多举动,开始让我看到他很男人的一面,比如:他竟然同意让一乐去为何小勇唤魂,仇恨也遮挡不住他内心的良善;当着大家的面用刀在脸上划出血,大声说出:“你们中间有谁敢再说一乐不是我亲生儿子,我就和谁动刀子”,他战胜了自己的懦弱;大家都在批斗“妓女许玉兰”时,他那么支持她,保护她,还偷偷给她做了红烧肉,他是真的爱着那个心直口快的许玉兰的;为了救儿子,他不顾生命连续卖血,看到那段:“年近五十的男人,一个人坐在石阶最下面的那一层上,一碗一碗地喝着冬天寒冷河水,然后一次一次地在那里哆嗦”,我忍不住地想,呵,其实许三观算是九十九分的父亲和丈夫了吧。

  大时代小人物,其实我们能改变的东西真的很有限。通过《许三观卖血记》我可能没办法就对“平等”啊这些所谓的主题产生过多的共鸣,但它让我看见了许三观充满血肉的走过那段历史,走过他丰满的人生。什么时候去餐馆,会不会也能霸气十足地大声对着服务员说声: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三):我们每个人都是“许三观”

  整个故事是由许三观几次卖血来串联起来,每次卖血的历程都写的非常真实,尤其是先喝饱水再去卖血,卖血之后要吃炒猪肝,喝热的黄酒,看完之后让人简直忍不住想去饭店体验这个卖血套餐。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赚的钱就娶到了漂亮的油条西施徐玉兰,很快就有了三个孩子,而大儿子一乐也是存在感最强的一个孩子,因为这是徐玉兰和前男友何小勇的孩子,不是许三观的亲生儿子,他最爱自己的大儿子,但是在知道真相之后又不想去当乌龟,想要去追求所谓的平等,所以当一乐为了给弟弟出头,将方铁匠的儿子打了之后,许三观让玉兰去找何小勇要赔偿,在被拒绝之后,许三观时隔十年之后,第二次去卖血。

  可能是存在着报复心理,也可能是一直旧情未散,许三观趁着去探病的机会,和之前看上过的女人林芬芳睡了觉,为了补偿,又一次去卖血,买了许多东西送给林芬芳,但是被林的丈夫察觉,这件事情也就此败露。自觉理亏,许三观一度承担起了家里的劳动,这个过程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追去平等吧。

  之后的情节被时代潮流裹挟向前,人民公社,大跃进,“自然灾害”,在饥荒的时代,为了让家人能吃顿好的,许三观第四次去卖血,但觉得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不让一乐吃不上面条,一乐离家出走,以及找回一乐,背着一乐去吃面条这个过程,父子的关系得到了一个改善,尤其是许三观的温情一面,可能是全书最让人感动的地方。

  而何小勇被车撞后,许三观的反应更加体现了他对于平等的追求,他逢人就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恨不得何小勇去死,但是在何小勇的妻子求到门前之后,他还是让一乐去给亲生父亲喊魂,在这个时候,许三观彻底放下心结,父子的关系得到了升华。

  随着文化大革命和上山下乡的到来,许三观一家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余华总是能用平静的笔触写出那一段近代最不愿去深究的记忆,为了自己的儿子,许三观接连买了两次血,也目睹了带自己入行的根龙因为卖血而死去。但是一乐的患病,许三观不得不继续卖血,一路卖到上海,中间也由学习者变成了一个导师,将其他人带入了卖血这个行当,仿佛完成了一个“传承”。

  故事的结尾不能算悲剧,许三观和一乐都活了下来,在六十之后,许三观想吃炒猪肝了,这次他想再卖一次血,第一次为他自己卖血,但是被新的血头拒绝了,他的血不再有价值,仿佛自己的人生也不再有价值了,但还是以一句诙谐的语言结束了自己的故事:“屌毛出的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追求了一生的平等,却发现这是一个奢望。

  许三观是一个悲剧和喜剧兼具一身的人物,一生都在追求作者余华所言的“平等”,但是本质上又是一个善良的人,他是一个小人物,代表了千千万万的普通中国人,他的故事就是中国的故事,就是时代的故事。

  而且就算在二十一世纪的现在,卖血这种方式并没有断绝,曾看到一些调查记录,中国仍有许多人以卖血为生,形成了一个黑色产业链,这个世界有太多我们看不到的地方,好像看不到,没有经历过的就不存在。我们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圈子里追求着平等,中国有句古话,就叫做“不患寡而患不均”,但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有多少人在挥金似土,就有更多的人还在为生存下去而拼尽全力。人生而平等,但却又永远不可能平等,甚至连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这恐怕就是本书最大的讽刺了。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四):一个卖血却不会失血气的男人

  《许三观卖血记》不负如此高分好评。庆幸没有活在战争或者解放时期,没有经历过真正的人生苦难,。

  最感动的莫过于许三观第一次无知的卖血娶了许玉兰,震惊于那个村子竟然以卖血为荣,以证身体强壮。

  饥荒时期为了给孩子吃上一顿饱饭结束50多天喝玉米稀粥的日子第二次卖血,给了不是亲生的一乐5分钱买红薯,心疼一乐的懂事,心喜许三观最后出去找他背上一乐去胜利饭店吃了一碗热面条。泪目不已。

  许玉兰被批斗,被剃头,许三观不怕丢脸坚持给她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偷偷给她吃,许玉兰就吃了一块留给儿子们吃。

  为了二乐早点调回城里,许三观又去卖血,还陪生产队队长陪喝了好多酒,吐了喝喝了吐。一次一次害怕余华真的把他写死…不想看见许三观因为卖血真的这么死去。

  一乐大病不起,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卖掉了力气,卖掉了热气。看到他带着来喜来顺去卖血,仿佛看到了当年根龙,阿方带着许三观去卖血一般,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真怕来顺来喜未来的命运会同他一样。

  终于,人生的大起大落就快落幕。穷过来的老一辈当有了钱仍然舍不得花,为了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还想着去卖一次血。而此时年过古稀的许三观,死血多过于活血了。没人要他许三观的血,他却像孩子一样走在路上一遍一遍的大哭,他说以后家里有什么大灾难没人要他的血可怎么办。他是一个好父亲,好丈夫,一心想着为家庭使出浑身的血气,他仍然把自己当做家庭的顶梁柱。许玉兰带着他在胜利饭店一遍一遍的问他还想吃什么的时候,他像一个孩子,一次一次的回答我还想吃炒猪肝,喝黄酒。

  我不记得究竟许三观买了多少次血,是卖血支撑他的家庭度过难关,我在想如果他并不知道血是可以卖的,那当人生出现如此挫折,该怎么面对呢。我想他还是会有办法的,因为他是许三观。

  《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五):他在用牺牲换取所爱的人存活的机会

  他用最独特的手法去描述生活,他每一次对生活的描写都仿佛是在感谢生活,他是余华,一个最擅长描述生活真相的人,一个为生活撰述的人,在他的描述下,生活仿佛有了生命,活了起来。

  他卖血,他需要钱,他爱的人需要钱,他每一次卖血都是为了别人,当他为最爱的儿子卖到死时,他挣扎着起来,端着碗,舀起一碗水,继续走向医院,他最喜欢的儿子却不是他的,但他毫不在意,为他付出最多。

  他聪明,因为他娶到了全城最漂亮的人,油条西施,但他的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女人,时光荏苒,韶光易逝,当曾经能和油条西施相提并论的芬芳已经肥胖得难看时,他依然不死心,真是个傻子,爱你的人在家中,而不是在床上!

  当他想为自己卖一次血的时候,他已步入暮年 ,已经没有医院能再接受他的血了,已经没有哪家医院想要他的血了, 他的已经卖不出去了 ,当她明白自己的血液无法交易的时候 ,他感到失望 ,伤心和落魄 ,因为在每一次灾难来临的时候 他都是通过卖血去度过难关 ,而现在自己的血就卖不出去的时候 ,想不到以后再遇到困难时应该如何度过 ,而这一次他仅仅只是因为想为自己卖一次血, 他只是想喝黄酒 ,吃猪肝

  他的三个儿子都觉得他丢脸 ,他卖尽血液, 牺牲了自己, 却还是没能真正体会到儿子们的爱 只有他真正的爱人 ,永远的爱他!

  当他和最爱的女人坐在夕阳下 喝着黄酒吃猪肝的时候 ,回忆往昔 ,一切都是那么的虚幻飘渺 ,但觉得这一切都值得, 因为她足够满足, 他未曾后悔过一 切Superheroes7.9The script /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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