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童话》是一本由(瑞典) 伦德维斯特 / John Ajvide Lindqvi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440,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挣扎了半夜,终于看完了 血色童话 这部书。
看上去应该是很大部头、很不吸引人的,可是却是部好书。
应该在最温暖的角落里好好看看,可是我偏偏选了个夏天的夜晚静默的读。
奥斯卡在没有遇见艾莉之前,是个怯弱的孩子,会在裤裆里塞一块棉球,会被人欺负、学猪叫,会幻想自己变得强大,却始终不能勇敢地反抗校园暴力。
艾莉,穿着粉色的毛衣,身上散发出铁锈一般的味道的神秘孩子,就这样悄悄地融入奥斯卡的生活。
他们有他们的摩斯密码,在静夜里通过墙壁传递。他们一起走到情人亭去,说着他们之间的小笑话。奥斯卡把魔方交给艾莉,艾莉像个真正的孩子一样玩着这些游戏。
条条线索直指艾莉。
艾莉不承认自己是吸血鬼,但她确实要依赖血液存活,二百年的寿命却还是孩童模样——她永远停留在了十二岁。
艾莉不得不去找莱买血。
而哈肯,为了艾莉毁容的哈肯也找到了艾莉,他没了脸,没了心,只剩下一个目的,寻找艾莉。
可她没有办法不去这样做。
艾莉是哈肯的挚爱,可艾莉爱着奥斯卡,以一种另类的委曲求全的方式驻停在奥斯卡身边。
最后。最后。在奥斯卡被乔尼和吉米摁在水里即将被残害之际,艾莉出现。
……他们殊途同归,终究还是在一起了。
奥斯卡并不是个正义感十足、完美无缺的男孩,艾莉也不是个传统意义上冷漠无情的吸血鬼,所以,这个故事才变得更瑰丽。
让对的人悄悄进入。
读完这书,我最爱这句话,我,只让对的人,对的你,进入我的世界。
我坚信,能读懂这本书的人,也一定是个寂寞的孩子,而这本书,本就是给寂寞的孩子写的。
今年读到的最棒的小说就属这本《血色童话》。(本文有点小剧透,但不会打消对整篇故事的好奇)
本来自己不爱这类超自然力的小说,比如吸血鬼、哈利波特等,甚至于连西游记都不爱看。原因就在于,这类小说情节的发展往往被一些读者想不到且这个世界不存在的神秘力量所左右,导致读者读一本类似这样的小说就如同被打了致幻剂一样,感觉一直在飞。直到小说结束,读者才能落地休息。
有的人就是喜欢吸毒一样飘飘欲仙且与现实隔离的感觉,这属于个人喜好。我个人比较喜欢多少与现实相关的作品。因此,这也是我第一次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并未马上读的原因。因为不知道它里面写的到底如何?
其实让我开始读的动因,是因为看到了这部小说改编电影的预告片。因为预告片真的很吸引人,而且后来发现这本书还被改编过两次电影。就突然感到兴趣大增。一个好故事,才会享有此待遇吧。
另外一方面,这部小说的作者是瑞典人,这也让我一开始阅读的冲动感不那么强。因为目前的小说市场中,我可能对日本文化熟悉、对美国作家熟悉、对韩国多少也算了解、俄罗斯也还可以……而且普遍受商业电影和教育影响,感觉好故事似乎都发生在这些国家。所以,这样的先入为主的狭隘观念,也让我差点错过这部小说。
但总之,这样一部小说,在一个月前的一个周末时候打开了,然后就一发不可收拾,什么事情都没干,花了一整天读完了。读得身体很疲惫,但心情很愉悦。
我也本来以为中信小说不会出这样出彩,但凭这一本,我觉得它该卖的好。至少,中信这次引进的小说是有水平的。
这个故事的精彩,我个人感觉,是好在下面几个方面:
小说一开头不多久就是一场凶杀案,而且是对凶杀过程的详细描写。这让人一下子忘记了这是一本以儿童为主角的故事。而且这一部分,小说采用电影的两条故事线索频繁交汇的手法,从杀人犯和主人公两人视角在同一时间讲述故事,作者故意混淆了两个场景,给人本来就是一个场景的感觉,让人读起来一下子就紧张了。
而当事情清晰的时候,读者才明白,原来这是两个不同场景同时发生的故事,但此时,你已经被故事所吸引。杀人者是谁?杀人者为何要选择年幼的男孩下手?小孩子将与之有着怎样交集?
其实前者并不奇怪,大家都能猜到,杀人放血是给吸血鬼喝,而后出现的小萝莉也很容易被猜到是吸血鬼。但这男人到底是不是吸血鬼,而为何要听命于小萝莉,这都是本小说的亮点之一。
当然,各国吸血鬼的规矩各不一样,这本小说,吸血鬼有自己的规矩。
2,神秘小萝莉。
这个角色无疑是小说中最吸引人的。
尤其是美国版电影的女主角,我个人认为基本符合书中描写。但应该更冷酷一点,更小一点,恐怕就更好了。电影表现的还是太温柔和善了。
至少我认为,书中所描写的那个小女孩,是极为吸引人的。以至于能够引诱任何人帮她做任何事。而她只在夜晚出现,更为这个小女孩增加了不少悬疑色彩。
她多大,真名叫什么,生下来是否就是吸血鬼,她都有怎样的经历。这些在书中都一笔带过,并没有详细论述。
书中只是强调,她永远停留在了10多岁。我想,是停留在10多岁的状态。但如果她活了很久,那么外貌停留在了10多岁,为何心智不增长呢?而且最终和小男童产生了爱情,那她到底是多大?我想唯一能解释的,只能说她停留在了10岁的状态。
3,神秘大叔和情节描写
神秘大叔一直以小萝莉父亲的身份出现,但后来才知道他只是小萝莉的奴仆。他为了抚摸小萝莉的肌肤一下,就能为小萝莉去杀人。这也是从始至终一直串下来的关键人物。
他始终愿意守住小萝莉,甚至嫉妒小男生,直到“变态”以后,读过小说就明白啥意思,变得以兽性去驱动行为之后,才看出,他最根本的欲望是性爱。
这本书的多处重头戏,比如树林杀人,比如游泳池杀人,比如“变态”后医院杀人,比如最后地下室大战,都是由这个怪叔叔领衔的。相反,小萝莉和小男孩仿佛一直在让故事充满情感,而怪叔叔一直在让故事充满刺激。
这个怪叔叔从始至终都是悲剧人物。他的来历,是悲剧的;他在小说中大部分故事是悲剧的;直到最后结局,他也是悲剧性的。本来怪叔叔是好人,到最后也变成了不能说好也不能说不好的不是人了。
其实我觉得,这三个人组成的主要任务铁三角,是这个故事成功的元素之一。他们的关系是微妙且复杂的。既是情侣,又是情敌,同时还是相互间杀与不杀的关系。
怪叔叔所作的一切的动机都很简单——就是喜欢小姑娘;小萝莉所作的一切的动机也很简单——喝血才能活;小男生所作的一切的动机更是简单——想交朋友。但是三种简单的动机,但却凑成了一幅血淋淋的图景。
4,故事描写和作者
有杀人戏,有强奸戏,有血腥的搏斗。都是重头戏,不能阉割。所以这本书,少儿不宜,虽然是两个主角是小孩,但这绝不是给心智未成熟的少年看的故事。
但读过故事,不得不承认,这几部分的描写,都非常精细,完全不需要任何想象,就能在脑子中呈现出一幅图景。
因为作者是编剧出身,因此这部小说,完完全全就可以拿来直接拍成电影。里面的章节设置、故事结构,基本都是一个现成的电影结构,可以让人直接入戏,中间没有拖泥带水,故事节奏把握的非常好。
5,背景
故事背景是80年代的瑞典北部小城。大背景是冷战后期苏联与北约对峙最激烈的时候。也因为地缘关系,瑞典和苏联成为比较近的冷战战场。
整个社会的不安全感弥漫整个故事,如果详细研究,应该还可以读出很多东西。
而社会自身也有某种不稳定的局面。故事中几个角色的家庭,都是残缺的家庭景象。单亲家庭。我觉得是作者刻意将其作为一个社会问题搬到小说中去描写的。这些孩子成为了一个无人管理的角色,因为整个社会的不安定和经济危机过后的萧条让单亲家长必须充当主要劳力的角色,而孩子的教育角色则缺失。以至于衍生出校园暴力问题,小男孩的学校阴影就是由此引发,而家长角色在家庭环境中的缺位,则让小孩子一次次陷于危险境地。
杀人放血事件本身就让大环境本来不安定的社会更加陷入到危机之中,因此这个小镇始终弥漫着恐怖的气氛,直到怪叔叔被抓和变态,让小镇的不安定气氛达到了最顶点,也让故事的情节达到了高潮。
6,结局
我认可这个结局,是因为我想不出有另一种可能。
小男童学校被人欺负,家庭中被亲人忽视,使他无路可走。而学校的仇人又咄咄逼人,使他不得不面对吸血鬼萝莉。而他的出现,也最终致使书中另一角色死亡。因此,如果从商业片的道德角度讲,他应该是一个不得善终的角色。但他同时又是一个孩子。在电影里,没人会希望一个孩子死亡。
而小萝莉始终是所有血腥事件最终原因。但是她是小男童最终的精神依赖,她也依赖小男童。通过故事,我可以把他们之间的感情,称之为一种幼稚的爱情。小萝莉如果不得善终,那么小男孩无疑则是最悲情的一个角色。
两人都不能好,也不能不好,那么两人的结局应该是怎样的呢?这就是这个故事最大的亮点。
最后一场戏,无疑是小说最出彩的一部分,也是最残酷的一部分。其血腥程度如果拍成电影,我想是最难描写的一段。
但是最后两人的结局,让你说不上来好,也说不上来不好,就是一个开放式结局。总之,不论是是从故事上,还是从道德上,还是从其它方面,都是一种非常合适的选择。
这也是故事处理的最棒的部分了。
《血色童话》读后感(三):吸血什么的都是噱头,付出,关于付出,才是主题。。。。
《血色童话》(《血色入侵》)/ 中信出版社 2009
卓越19.30元买的
这是一个有着完美开局,草草收场的故事,书如是,电影更是如是,仓惶北顾,一如我们的生活,但无论如何,好久没看到这么揪人的小说了,透过一堆堆艰涩的人名,作者一次次用凌厉的语句指示你:“去买一本吧。。。”
于是我就买了一本回家好好读。
读完小说又看看大家的评论,于是我又不得不浪费些时间在这里敲几行字为某个人喊冤,仿佛大家说的都是奥斯卡,或者艾丽,或者谁谁谁的,没见谁会认真谈谈本书最值得尊重的人物之一,是的,我说的就是--哈肯·班特森,当然,是指脑死前的哈肯。
想想吧,一个45岁的下岗知识分子,不吸烟,不喝酒,不写日记,平白被小年轻们唤作“老头”,为了自己的那点小小爱好,又被人烧了房子,以至无家可归,零落天涯,不公啊,同样娈童,大把的人好好干着神父,而所谓幸运,就是他终于找到了这样一段“真爱”,可以全力付出,义无反顾。我说到“真爱”这个词的时候,也许有人会笑,反驳说艾丽仅仅是出于利用才和他结伴相随的,但不是吗,在哈肯的眼中看来,这个喜怒无常雌雄同体凶残与温柔并行的小小生物,就是他愿意抛却全部,用生命、道德、勇气,用过着猪狗一样肮脏、黑白颠倒的生活,用一切的一切来呵护的天使,是的,她是他的天使,死亡天使。
他要求什么了吗,有的,无非是黑夜里轻轻地抚慰而已,还只能在喂饱喂开心她之后。
哈肯并不残暴,他不会平白攻击别人,他和我们一样,有善良的愿望,有道德的底线,他只是希望帮助自己的所爱在世人的视线之外静静活下去,但他的爱太沉重了,超出了自己的体力,超出了自己的智力,如果必要选择的话,他只能选择她,而抛弃其他所有,也包括他自己。
他违背良知收集食物,他毁灭她弱智的犯罪证据,他为了不连累她而自毁容颜,乃至试图自杀,脑海中念念不忘的是不要让艾丽被牵涉到,被找出。当然,这些都是他具备真正作为哈肯的意识前的所为,至于复生后的顶着老二到处乱走的僵尸哈肯,那是另外一种生物,我们无需讨论。
而他得到什么了呢?一次次被艾丽伤害乃至杀害,她可以从一群小混混中救走奥斯卡,为什么不能从医院救走尚且为人的哈肯呢?
不是有翅膀吗?你TM倒是飞呀!!!
毫无疑问,哈肯是愿意为艾丽而死的,难道不可以吗?就这样让他死去,作为一个人死去,至少还有尊严,至少不会连累那个拼死保卫王室财产的警察被同事嘲笑,或者感染其他无辜者,但我实在搞不懂艾丽,你为什么要去咬他一口捏???
尼玛的!!!
过去这220年,她遇见了谁?
许多年以后,当奥斯卡被人们戏称为老头的时候,如果他有幸活那么久,他终于成为另一个哈肯,可艾丽还是艾丽,永远的萝莉,她又会再遇见谁??
吸血什么的都是噱头,这是一个关于付出的故事,主题就是:
既然选择,就不要后悔。
很煽情吧?
但很是遗憾,我们都只是普通人,没有不后悔的本钱,所以我要给每个中毒的读者打打预防针,正如小说副标题里说的--
让正确的人进来(Let the right one in),
如果有天你发现这个人其实不是(And if you find that is not),
那么,就请他/她滚蛋(You should fuck it off, ASAP)!!!
滚蛋吧,艾丽!!!
愿情圣哈肯·班特森同志永垂不朽。
《血色童话》读后感(四):相信爱,直到毁灭那一刻
《血色童话》犹如瑞典冬季的北极光般美丽而忧伤,那个距离我们遥远的北欧国家,冬季有漫漫长夜,冷冽而寂凉,书中阴郁的情节起伏把人物情绪的波动拿捏得非常到位,如果说作者伦德维斯特在用极端的角色塑造手法来撞出火花,那这本小说绝对是清冷月光下,永不凝结的爱的血液。
孩子的纯真,梦想的简单,嗜血的残忍,爱恨的成分,都折射在这本书里,矛盾中带着恐慌,颤抖中夹杂沮丧,不安的不仅仅是维持生命的暴戾生性,更多的是为爱奉献的真诚和坚定;没错,这是童话,灰色的蒙尘阻隔了外界企图腐蚀的温差,只有在彼此对视时的内心里,才能看到眼神的激昂里犀利的光亮。
“奥斯卡,如果我不是女孩,你还会喜欢我吗?”简单的一句疑问却掀起了被埋藏二百年的秘密,男孩奥斯卡永远不会忘记这句话,不会忘记初见艾莉时单薄身影黑色长发以及明亮的眼神,他的心动打败了久占上风的孤寂,这个只在夜晚出现举止诡异的女孩就这样住进奥斯卡的心里,他曾经的孤单和懦弱,她曾经的寂寞和倔强,从相遇的那一刻起,两人都以为找到了可以分享和交流的知己,爱开始在阴霾的心里释放甜蜜,看,这真的是一部童话故事,一如我们印象中王子公主的美好结局,只不过这一次,并非往常童话里俗套的设计。
艾莉身上有时会散发腐臭的气味,也会露出狰狞的表情,如此让奥斯卡心动的女孩只在夜晚出现,却依然占据在奥斯卡小小的心房,这个残忍血腥的吸血鬼艾莉,就这样填充了奥斯卡那颗渴望被人关爱的幼小心灵,即便在后来奥斯卡发现艾莉真实的一面,却依然把她当作拯救他奔向幸福的天使,爱,已经无法停止在奥斯卡心中的滋长,一旦付出,无法挽回。由此看出,这是一部时下风靡的吸血鬼题材的爱情小说,相比《暮光之城》的错综复杂,《血色童话》更偏于纯爱,纵使内容上融合了恐怖、惊悚、历险、浪漫等一系列主流元素,却始终忠于“纯爱”的情感根基,在众多“眼球效应”元素交织的纠葛里,彰显了爱可以简单并持久的坚定信念,所以从头至尾,不管情节的设计多么扣人心弦,细节的描写多么干净利落,爱贯穿的主线里,力量从未被削弱。
每一个爱情故事都是揪心的,幸福的让人羡慕,悲伤的让人遗憾,在爱里我们经常失去常有的理性变得盲目,而小说只是一个爱情故事的载体,加上华丽外衣,包装之后可以变得丰满圆润,但爱的本质没有变;看《血色童话》的时候,我真的多次设想,假如我爱上一个吸血鬼艾莉,我会如奥斯卡那般不顾一切,粉身碎骨吗?仔细想想还是会的,是因为我始终未放弃对纯爱的信仰;书中那二百年的秘密是什么,再怎么诱惑到最后也发现是一个噱头,我们想看到的不过是爱了或是不爱了,爱恨纠葛也不过如此,倘若奥斯卡因艾莉是吸血鬼就抽身而退,那也称不上是真爱的,对吧。
当艾莉意识到自己同样深深爱上了奥斯卡后,她的故意躲闪与逃避虽然让奥斯卡很伤心,但是艾莉的心里明白,她这样做恰恰说明她是爱奥斯卡的,从见到那个胆小懦弱的少年开始,她就已经无可救药的爱上了,只是身为吸血鬼,自觉配不上他,唯有隐藏这份爱,在背后默默的保护他,帮助他,希望他好;甚至艾莉会恨自己,为什么她不是正常的人类,可是现实的残酷永不会因人的意愿更改,当故事接近尾声看到奥斯卡即将被人谋害的时候,毋庸置疑还是艾莉及时救了他,其实奥斯卡也有感觉,那个她爱的,美丽轻盈的天使艾莉一直都在他身边,只是他看不见。最终奥斯卡的坚持换来了他们的幸福,真爱必然会需要考验,而且必然会通过考验。
抛开繁复的各色陪衬,《血色童话》主打纯爱的主题就变得异常明朗,当今我们周围的爱情往往不够稳定,或许是生活工作等原因干扰着我们的决断,其实我们已经在残酷的竞争中失去了纯爱的信仰,变得怀疑且自欺,如果我们可以试着相信一次自己的内心,相信一次对方,坚持到最后,未必不是喜剧,何苦用容易的相遇换一份痛苦的结局呢?其实艰难的过程才见证了真爱的美丽。
《血色童话》读后感(五):宿命的悲剧
如果说希腊神话是一首抒情诗,那么北欧神话算是一场悲剧。甫一开篇,就定下了“诸神黄昏”的宿命结局。
暴雪严寒,狂风肆虐,人们互相攻伐,同归于尽。天火降临,焚烧大地。天狼吞噬了太阳、月亮,黑暗降临,众神归于寂灭。这就是“拉格纳洛克”末日,即“诸神黄昏”。
这种悲剧宿命,也常常出见在北欧的文学影视作品当中。
孤单
《血色童话》是瑞典的第一本吸血鬼小说,带着北欧大地独有的寒凉悲怆,讲着孤单吸血鬼的故事。
有别于德古拉伯爵的权势、爱德华•卡伦的魅惑,吸血鬼艾莉更像是人类社会的逃犯。邋遢,疲惫,孤单。百年活于黑暗,为生存而杀戮,四处流浪躲避。
“我很孤单,没人了解,你想了解我吗?”
奥斯卡爱上艾莉,更像是两个孤单的人互相取暖。
单亲家庭长大的奥斯卡,犹豫,胆小,孤单,在外默默承受校园暴力不敢反抗,回家也没有可以倾诉的人。艾莉的出现,为奥斯卡灰色的生活增加了色彩,哪怕是血一般的鲜红。
复仇
故事的两个高潮都由复仇推动。
书中有一段莱克对现代司法看法的描写。莱克反对死刑,不是因为他赞成陀思妥耶夫斯基关于宽恕、仁慈的观念,而是他信奉北欧以牙还牙、以血还血的传统。这个传统,最早可以追溯到北欧神话中,雷神托尔向阴谋陷害自己的兄弟洛基复仇。
莱克为了死去的朋友、爱人向艾莉复仇。他没有求助警察,仅凭一己之力找到了艾莉的藏身处,这就是北欧的复仇法则。亲手复仇,在所不惜。
同样,乔尼的哥哥早已因奥斯卡打伤乔尼而怨愤,在得知奥斯卡烧毁他仅有的和父亲的合照后,愤怒到了顶点。他筹划了一场残忍的游泳馆复仇大戏。
One eye for one ear.
当然,最后他们都被艾莉收拾了。
这就是严寒大陆的生存法则,强者生存。
希望
光明之神巴德尔的葬礼上,众神之父奥丁俯身在巴德尔上,低声告诉他:在阿斯加尔德之上还有一个天堂,即便是苏尔特的火焰也无法到达。在末日的烈火烧毁了人间和神界后,生命之火还会重现。
循环往复,希望不灭。
《血色童话》似乎有个充满希望的结尾。
奥斯卡和藏身行李箱的艾莉,乘着火车离开小城。与开篇哈肯与艾莉的到来呼应,像一个循环的完结。下一个循环开始,也许他们会有个关于希望与爱的开始。
循环
接着电影版就用宿命循环让希望也带有了悲剧意义。
小说中奥斯卡在冰上还击乔尼后,主动脱下袜子让乔尼按住伤口。
瑞典版电影删去这一段,留下奥斯卡第一次反击后的豁然开朗的表情。
这一改动削弱了奥斯卡的道德感。这是他反抗的开始,也是暴力的萌芽。
奥斯卡有收集凶杀案剪报的爱好,小说里,他看着剪报,心想:
“也许二十年后的我就是这样。”
这个预言,很快就会实现。
小说中哈肯是个因恋童癖被社会驱逐、自暴自弃的醉汉,被艾莉发现,甘心为他做任何事。
美国版电影对此作了改动。通过艾比(艾莉)家中的旧照片暗示哈肯的经历与欧文(奥斯卡)相似,哈肯的未来就是欧文的未来。
从哈肯到欧文,又是一个循环,男孩爱上艾比,为他杀人采血,陪他四处流浪。一年又一年,男孩长大,衰老,艾比仍是孩子模样。最后,老人把自己的鲜血献给艾比,带着不舍与遗憾离开。一个循环结束,又会有新的男孩出现开启下一个循环。
这么看,结尾的火车逃亡不过是循环中的一环。
谁能逃得了命运女神诺恩编制的命运之网?希望之后,悲剧往复。
《血色童话》读后感(六):我只是想随便说两句
刚刚看完前人的评论,说得都挺好的,也挺完整,我在这里就随便谈两句吧。
本来第一遍看的时候,对结尾并不是很懂。于是再看了一遍,这才发现这本书实在讲的是一部“血色童话”,尤其是结局,令人毛骨悚然!本来结尾相对于前面的大段情节而言,不过是奥斯卡把艾莉装进旅行箱里,离开小镇的寥寥数笔,可大家想一想,当初艾莉是怎么来到这个小镇的?对了!是哈肯带她来的!现在艾莉又要去一个新的地方,不过是哈肯换成了奥斯卡,那么这将又是一个循环!一个持续了220年的血腥循环!
不能否认艾莉对奥斯卡的爱是真诚的,同样,哈肯与奥斯卡不一样,对艾莉的感情也不一样,可是他们的结局会有区别吗?在小说尾部,已然有了奥斯卡为了拯救艾莉而用他的魔方“杀人”的片段,那么可以推知,在一个新的小镇,奥斯卡也会为了艾莉而做哈肯所干过的行径的(哈肯所作的事情是有艾莉提示的)。为了保护心爱的人,让心爱的人延续生命,他一样会做这样的血祭,然后事情难免败露,为了保护艾莉他甘愿死去。这220年来的事情都是一样的。艾莉总能再找到一个她所依靠的人,保护她,带她去一个新的地方。
然而,艾莉和奥斯卡的感情又是那么的纯净无暇,好似童话一般美丽,可这段童话终将以奥斯卡的惨死而结束。。所以是血色童话。。唉,写到这我都禁不住为这段童话而叹气。艾莉和奥斯卡两人(从感情上讲)都没有错,只能怪吸血鬼的诅咒落在了他们身上。。。
《血色童话》读后感(七):爱情即平衡
看完美版、瑞典版的电影,中文译版的小说。故事无非是要告诉我们这样两件事。
1.想让那种感情(对某人have a thing的感情)一直维系极高的新鲜度唯一的方法就是让双方在爱情天平的两端质量守恒。
2.人类总是很卑鄙,因为在地球上他们是以“人类中心主义”来看待并思考问题。
对于1,追求平衡的方法通常是我们中国人所说的“门当户对”,这种表面上看起来有着相似身世、背景、实力的人的结合;第二种情况就是惺惺相惜,like knows like,比如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伟大友谊,这种状况下主人公多少会有那么点自爱的情结;第三种情况就是我们的小Eli和Oskar,相互的保护与被保护的情况,假使只有一方充当保护的角色这种感情就绝不会成立,转而会变成一种英雄主义。所以想让感情永葆青春那就去找世上另一个你或者找个能让彼此间歇性仰望的人吧。
其实第一种和第二种可以归为一类,一种是物质上,另一种是精神上的吧。目前我还没有找到第四种能让某人对某人有感觉或者能让感情长期守恒的情况。
因为我们身为人,所以总会无可避免地站在万物的灵长的角度看问题。我们的屠戮只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比如我们点一大堆动物食品,胡吃海喝一通再倒掉一大半,而绝大多数动物由此行为仅仅因为生存的需要。
正如Eli对Oskar说的,是他的报复、仇恨情绪在起作用,如果小奥你有这个能力你早就把欺负你的怀孩子们捅烂了。而Eli需要活人的血液生存下去。
身为人类的我们作恶会用置身庖厨之外,并冠以华丽的名字来粉饰,而在非洲大草原上疾奔狩猎的豹妈妈和亚马逊河中撕咬角马的鳄鱼在我们眼中变成了凶狠残暴的代名词。
最后,在看英文版小说前我打算带着Let me in的心境好好读读《罗密欧与朱丽叶》~
《血色童话》读后感(八):假如这只是爱情
《血色童话》,(瑞典)约翰•杰维德•伦德维斯特 著,中信出版社7月出版
《这个杀手不太冷》中小玛蒂尔达曾问过莱昂:“生活是否总是艰辛,还是只有童年如此?”正如绝望贯穿观影的始终,我和莱昂的回答一样,总是如此。或许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理解,画面,细节,小说,逻辑,一切的一切也在告知事实的确如此,可是我的内心仍旧驱使我不要将它解读得过于绝望与惨淡,所以我宁愿假如,这只是爱情。
曾经十二岁的你我,正在做些什么,正在思考些什么,或许我们的童年如出一辙,单调的无从谈起,偶尔闪过的画面也不过仅仅是让自己再温习一遍,不至于它压在记忆的箱底一点一滴随着时间而淡忘,而这,就是奥斯卡和艾莉令我艳羡的地方。一个是在十二岁的纵轴上走向消逝,一个是在十二岁的横轴上走向永无,正是这绝佳而绝望的搭配,上演了一段奇异的童年爱之初体验。
无可厚非,奥斯卡和艾莉是如此的相辅相成,一个是涉世未深,懦弱胆怯的普通男孩,当爱情来临时,完全招架不住,单纯如他浅金色的头发般可爱;另一个是历经人世,阴郁诡谲的吸血异类,当遇到那些突如其来的变故,镇定坚强地接受现实,睿智如她深黑色的头发般深邃。
所以,我们看到的是艾莉教会了奥斯卡如何去还击那些一直以来欺辱他的男孩,,是艾莉教会了奥斯卡如何去换个立场为他人设身处地地考虑,是艾莉教会了奥斯卡如何去接受这世间一切不可接受的事实与存在,而恰恰在这一时刻, 同样是奥斯卡教会了艾莉如何去玩一个她不曾触及的玩具魔方,是奥斯卡教会了艾莉如何去体验一个属于12岁少女的新鲜温暖的爱情,是奥斯卡教会了艾莉如何重新唤起了对一个人的保护欲与责任感,哪怕是生死悬于一线间。
那句话,to flee is life,to linger is death. 或许是之于他们之间看似稚嫩却已然成熟的爱情考验,如果只是生命纵轴与横轴的交错,又怎能阻碍奥斯卡拥抱艾莉那刹那的感情爆发,他所带给我的惊异只能又增加一层我对他的敬意。
当列车上的小奥斯卡轻轻敲击着艾莉的木制棺材,用摩斯密码传达着“吻你”时,窗外的阳光衬托着他的肌肤愈加苍白,他的微笑诠释着一切无以复加的爱意,不管他与她踏上的将会是什么样的旅途,结果如何,是否又是一个轮回,曾经他们拥有过爱情,这就足够。
《血色童话》读后感(九):腐烂的天使
最后是天使救了奥斯卡,只不过是嗜血的天使。
不一样的吸血鬼小说,多了几分阴森地感觉。孤单的小吸血鬼和同样孤单,并且经常被欺负的奥斯卡,碰巧成为了好朋友,作者以日记的方式,叙述了两人相识一年间的故事。每天分几部分的单篇故事,讲述不同朋友的故事。几个圈子的人相互没有交汇,却因为吸血鬼艾莉而牵绊在一起。并分别发展的讲述了每个人物的故事。
胆小懦弱的奥斯卡经常在学校被人欺负,在一个深夜,在自家社区的操场上认识女孩艾莉,两个同是孤单寂寞的人便经常约在晚上,操场上见,不同地是,艾莉比奥斯卡强大无数倍...
唯一遗憾是如果作者能把艾莉怎么变身介绍详细就好了,还有和哈肯怎么结识的,必经这是一个愿意为他献出生命的人,虽然原因很肮脏。整篇小说还算精彩,唯一受不了的就是恋童癖的那种,稍微,救命。
《血色童话》读后感(十):冷色童话,灰色孤独
1
多年以前曾有一首很红火的歌叫《越长大越孤单》,似乎孤独是作为成长所必须的代价。于是少年们学会了45度角仰望天空,眼中星辰寥落,人生寂寞如雪。
越长大越孤单,那是沉淀在血液中将你包裹到足以窒息的寂寞。
如此算来,人这一生,前路大概只是不见的深渊,直至在黑暗与寒冷中一个人静静死去。
那么往回溯源,唯有童年算得上阳光灿烂春暖花开,那《冰与火之歌》中短短的一季盛夏,接下来漫漫长夜,凛冬将至。
2
故事的许多细节已经记不清了,但我依旧记得那是在北欧的小镇上,似乎无尽的严冬,天寒地冻,是坚冰下流淌着的灰黑色画面。
少年,不,还是孩子的奥斯卡,生活在校园暴力的阴影之下,无人可以依助,他孤僻懦弱又渴望以暴力反击,一刀一刀的刺入男人的身体,但现实是他只能依靠小棉球来遮掩被欺负时的难堪。
艾莉的出现是他人生中的一道转折。尽管还是那个寒冷阴郁的雪国,可一切似乎不一样了。
他要同“她”分享,他要学会反抗,他要……
春天似乎要到了。
3
爱情是什么?它会在何时降临?对奥斯卡来说爱情似乎还太遥远,他太小。
但对艾莉的依恋却日渐愈增。
尽管不久之后,他知道“她”不是她,甚至也算不上他,横亘在他们之间不是绵绵山川,却是他们永世都无法跨越的。
那么就让一切回到原点吧,最初的最初。
4
最初,假如一开始就在终年的雪夜中呢?
最孤寂的,不过最开始的那一个原点。
又有什么,能比童年更孤单寂寞的?
孩子们总是最简单的,爱憎分明;同时又是最复杂的,你不会知道他们脑中下一刻想的是什么。他们的感情总是被忽略,与生活的重担比起来,孩子们无关紧要的小心情绪实在是太过于微不足道了。
奥斯卡就是这样的一个孩子。其他人欺负他仅仅只是为了欺负他,对,就这么简单,恃强凌弱只不过是人类生来的一种本性。欺负的,被欺负的,围观起哄的,一个小小的江湖。只不过是大人世界的一个缩影。只是主角们都还是孩子,没有明确的善恶观、不会保护自己的孩子。
他们还未长出足够坚硬的外壳、幼小的爪子却愈加锋利。
5
我们所谓的孤独,只不过是自己选择的,真正的孤独,是没得选择。
6
我所渴望的,却被你们拒绝。那么,明明知道对方是鬼怪妖魔,等待我的是明天没有明天,那么为了这一刻的拥抱,即使未来流尽最后一滴血,在所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