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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小说经典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7-11-2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汪曾祺小说经典经典读后感10篇

  《汪曾祺小说经典》是一本由汪曾祺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346,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一):老小孩的水彩画

汪曾祺是少有的散文、小说都写得很好的作家,看过《人间草木》来读小说。汪曾祺的散文给我的感觉像明亮的水彩画,小说则是水彩动画了。不知为什么他是“京派作家”,文字里南方的气息很浓,不论什么季节都是草长莺飞的,活泼泼的。
印象比较深的有一段:“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撒着,一面“啯啯,啯啯”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向下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两脚齐齐,站在门槛上,然后向前一跳 这种礼节 其实大可不必。”
看到这儿时笑出声来了,他好像无论多大岁数都是这样孩子般的天真和敏锐。这大概对写文章和长寿都很有益处。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二):老小孩的水彩画

汪曾祺是少有的散文、小说都写得很好的作家,看过《人间草木》来读小说。汪曾祺的散文给我的感觉像明亮的水彩画,小说则是水彩动画了。不知为什么他是“京派作家”,文字里南方的气息很浓,不论什么季节都是草长莺飞的,活泼泼的。
印象比较深的有一段:“到了傍晚,文嫂抓了一把碎米,一面撒着,一面“啯啯,啯啯”叫着,这些母鸡就都即即足足地回来了。它们把碎米啄尽,就鱼贯进入鸡窝。进窝时还故意把脑袋低一低,把尾巴向下耷拉一下,以示雍容文雅,很有鸡教。鸡窝门有一道小坎,这些鸡还都一定两脚齐齐,站在门槛上,然后向前一跳 这种礼节 其实大可不必。”
看到这儿时笑出声来了,他好像无论多大岁数都是这样孩子般的天真和敏锐。这大概对写文章和长寿都很有益处。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三):最喜欢《受戒》

初中的时候在高中阅读课本上看到,迷上了那个世界反反复复前前后后的看了好多遍。
我喜欢这种缓缓道来的风格,喜欢书中那样勤劳平静的生活,看到作者对明海舅舅的比喻时哈哈大笑,看到结尾英子对明海说的话,水鸟扑棱棱的飞走了,很长时间都呆在那里……
一直都不喜欢那种夸张离奇曲折的故事风格,或许是我太笨了,欣赏不了那种想象力。就像相比于古龙,我更喜欢金庸,没有故作夸张的描写,没有装B的姿势对白,虽然金庸的情节可能已经被前人写滥了,但是相同的故事不同的意境。
汪老也是这样,简单的故事,简单的笔法,作者的胸怀让我们看到的那个纯净的世界,纯净却没有什么做作虚伪,就相信中国以前有这种生活,这种乡村,这种纯洁的爱。
这是我一直追求境界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四):汪曾祺《异秉》

《异秉》是汪曾祺的短篇代表作之一,初写于一九四八年,一九八零年重写。这篇小说跟他著名的《受戒》《大淖记事》不同之处在于,故事性微乎其微,于是读起来就不那么好懂。
小说是这样开始的——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接下来这篇小说用了它一半的篇幅,来描写王二的发达小史。说是发达小史,也就是他的熏烧摊子红火了起来,壮大了起来。其实并没有故事。一大段接着一大段而来的,都是描摹——生活的面貌,做生意的细节。很多时候,我们都看不到王二的踪迹了,只有汪曾祺在事无巨细地讲解着。有时候就迷惑了:汪曾祺要写什么?待从他编织的事物细节里跳出来,不在此山中,在山顶俯视全局,才看清他的人物已随着这描摹发展下去。比如第三段写了王二的熏烧生意,从做买卖的用具到熏烧的种类,非常细致。接下来的一段荡开去,写这条街上的一个店铺“源昌烟店”,这个烟店是王二的熏烧摊子坐落之处,烟店的没落衬出熏烧摊子的崛起和红火。下一段又写到熏烧的种类,已经不同于前面的描写,这一次是生意扩大了的表现。也就是说,这小说每一处大段大段的看似无关的描写其实都是有意为之的有关。再比如接下来又写到了春联、汽灯,都是写出了王二的发达起来。
到了过渡阶段,也就是小说的“转”的部分——“王二的发达,是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怎么看得出来呢?就是,舍得花钱去听书,舍得花钱去赌(这里的赌是过年时的怡情,不是平时里的嗜好)。由“舍得花钱去赌”便引出接下来的故事发生地——保全堂,和这发生地的人物——陈相公。
那么,既然可以直接由“舍得花钱去赌”引出下文,“舍得花钱去听书”这一千来字的描述岂不多余了?或者换一种说法,把这个去掉,好不好?当然是,不好。没有了听书,这个过渡部分就太急躁,目的性太强了。
至此,王二的部分已经告一段落,小说篇幅的一半已经过去。下面该写这个药店保全堂,以及这里的人物,重点是学徒陈相公。
照例,小说又要对这个药店的风土、人情做一番细致的描摹。在正式描写陈相公之前,小说写了一个小插曲——保全堂里一个四十多岁的陶先生,三次要被辞退打发走,但是终究留下来,但是呢,“辞而不退,面上无光,身价就低了”。——这个小插曲并非节外生枝,它呼应着小说的主旨。主旨最后再说。
这个陈相公的为人、处事,他的生活、工作,照例,又要被细致地叙述一遍。小说里有这一点描写——“有时,坐在被窝里想一会家,想想多年守寡的母亲,想想他家房门背后的一张贴了多年的麒麟送子的年画。”——读到这一点描写,我其实是感动到,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了。这篇小说汪曾祺无疑是克制着来写的,感情一直就含而不露着。或者说,汪曾祺固有的,干净通透的语言风格,更彰显出行文里感情的简洁。但是只言片语之间,他的柔软的深情就出来。这一点柔软的深情,也让这篇小说的结尾并非仅仅是讽刺的。
结尾是怎样的呢?无疑,上半篇的王二,与下半篇的陈相公就要有交集了。怎样的交集呢?
这个保全堂里有一个很会讲故事的老先生叫张汉。王二常来这里听他讲各种奇闻、轶事。自然,在众多的听众里,默默在旁边工作的陈相公也算一个。有一天,张汉就说起人生有命。也就是说,凡是成大事业,有大作为,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者特殊的禀赋。比如刘邦,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比如张飞,睡觉也睁着眼……于是,这个张汉,话锋一转,问王二:
“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
王二在众人的怂恿下,躲避不过,只好诚恳地说出了他的“异秉”,是什么呢?就是:大小解分清;即,解手时,先解小手,再解大手。
十点多保全堂要休息了,大家散去。这个陈相公却不见了,喊也没人应。那么他去哪里了呢?小说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再回忆着先前对陈相公的描写,此时的荒诞中,并未有多少的讽刺意味。让人心里陡然升起的,其实是无奈叹息了。人生的悲凉。
                                                                 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异秉》,选自《汪曾祺小说经典》,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五):月色真好啊

月色真好啊
——《受戒》&《大淖记事》小感
爱情爱情故事
我从来都喜欢爱情故事。
常常用骄傲的语气同人说:“我三年级就开始看言情小说啦。”
一年级认字学拼音,二年级看杨红樱和郑渊洁,三年级,九岁,无人引导,自然而然,年纪一到,就哗啦一脚踢开新世界的大门。
于是蹲书店变成一种冒险。拿起封面花哨的少女心小说,躲在角落里,眼神时不时往门口瞄,生怕爹娘来接时被逮个现行。后来手痒了,躲被窝里打着手电自己捣鼓着写,不幸被发现,我娘一句“真不是抄的?”被我厚脸皮地当做写得好的赞扬照单全收。
从会拼写“爱情”两个字,到阅遍市面上普遍粗制滥造的言情小说,再到自己陷入一场恋爱,故事发生也不过几年。想起来也觉得上帝在造我时一定加了什么催熟剂,在大多数果子沉寂的时候偏偏我吧嗒一声滚落到了地上。
大年初三,我到友人L家小住,就是那个和男友异国恋的姑娘。从早到晚,她都在说她的恋情
连着三天,开口闭口都是“你说我要不要和他复合”,每句话主语都是那个男生的名字。于是我有种全世界都在和爱情纠缠的错觉。
很喜欢她。但我不喜欢失恋后还反复纠结着要不要低头认错重新来过的她。
也不喜欢这样的爱情。太粘腻,不干脆,带一股隔夜饭的腥潮味。
“……也不知道是变冷漠了还是变潇洒了,我现在喜欢不拖泥带水那种感情。”我长叹一口气后说。她坐在我对面,眼眶发红。
刚好那一晚,翻开了汪曾祺的《受戒》。
读完全身舒畅,仿佛在回暖的初春谈了场微风拂面的恋爱
「汪老和他的鸭蛋们」
对汪曾祺最深的印象自然是他和他的高邮鸭蛋。那时候读到觉得红色蛋黄太奇怪了,为什么不干脆叫“蛋红”?
他写吃是出了名的。
咸菜也能写出名堂来。像周作人写苍蝇也能写得趣味盎然。
一个老人以及食物,难免想起日剧《深夜食堂》和《孤独的美食家》。
某次在车上听到的电台里在说,“食物是最深的乡愁。”
日本人讲究吃,料理文化相当丰富,光是吃也能拍成剧,但远不如大中华的美食文化,小小荠菜,多少文人写过名篇。
“一个吃货老头”,太可爱啦。
文笔清透,字字茶香,醇而不涩。
「一条清心寡欲的爱河啊」
前段日子有部日剧很火。男主也是和尚,和女主第一次见面就一脸淡定地说“请和我结婚”。尽管山下智久一直列在我的男神清单前几位,也喜欢石原里美的厚嘴唇,却一直没有看下去。
结果打开书页来第一句就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忍不住大笑:怎么最近和尚都流行恋爱了?想想不对,汪先生写这篇的时候我都还没出生呢,论创意,竟是《受戒》在先。
小明子和小英子,名字和人一样可爱。
第一面发生在船上。
“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大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
湖,船,女孩子——第一反应就是翠翠。然后才意识到,啊,汪曾祺本来就是师从沈从文的呀,不仅文风颇似,对这种生长在大自然里的女娃子竟也是一致的喜爱呵。
小英子的出场唤起记忆中儿时背过的《清平乐·村居》:最喜小儿亡赖,溪头卧剥莲蓬。
我猜她一定扎着小辫子,一双眼睛和翠翠一样,“清明如水晶”。后来一看,果不其然
“白眼珠鸭蛋清,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
小明子的人物设定是全文最吸引人的地方:十三岁就已出家的小和尚。
这个故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算是一种“禁忌之恋”了吧。作为一个受日本文学毒害不浅的少女,我对不伦恋爱得深沉。乃日本盛产禁忌恋,新鲜刺激,有料可看。
最清心寡欲的人,俗世外的人,且看他躲不躲得过情劫。
——多半是会栽的。
——躲过了,这故事还写啥呀?
「现在我们怎样谈恋爱和失恋」
和L夜聊,话题不可避免地是“爱情”。
“我到现在,分手了,才开始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他……”
永远绕不过的一个话题:一个人为什么会“喜欢”上另一个人。或者“爱”。
我想了想说:全部都是日久生情。待一起久了还是纯友谊,不是你丑就是对方丑。
说完自己也笑出声来。
最近忽然意识到,很多时候我们喜欢并不是这个“人”,而是这个人身上的“品质”。说起来都是些亘古不变的优秀品格:有责任心,体贴,成熟乐观……可以列满一整张纸。
总结起来无非是“好的性格”以及“看得过去的外貌”吧。如果这样的人恰恰在自己身边,而对方也觉得你拥有这样的闪光点,那么就相爱了。
我不喜欢L在失恋后的状态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不喜欢她的前男友。作为旁观者真的看不出他哪里好。
我狠下心对她说:你留恋他只是因为你们有过回忆。
一起压遍这个城市的马路,一起去越南旅行过,相机里全是照片,手机里全是聊天记录。
比之失恋,失去自我更面目可憎。
她哭得让人心疼,我只觉得不值得。
二十岁还没到,我已经喜欢“成年人的爱情”了,从从容容谈一场,有什么不好呢?撕破脸皮,卑微到尘埃里,伤人伤己,撕心裂肺……我已受不了这些。
L说,“只要他回来,我就戒烟,把头发染回来,我什么都可以改。”
她才十九岁,失了一场恋,天天胸口闷,离不开烟,夜里睡不着。
除了叹息,我说不出话来。
在她家尝了一口烟,没有入肺,笨拙地吐了吐烟圈,灰蒙蒙的。
“全天下有多少排遣寂寞的方式,你偏偏选了最伤身的。”我已不知叹了几口气,然后把烟递回去,“少抽点啊少女。”
“凉烟,没事的。”
……
我想起我人生的第一口酒——那是十一岁时候的事了。
外出比赛,和体校的学姐住在一间房里。教练不在,她们把门锁起来,桌上摆满银色包装的啤酒。
我尝了一口,苦得立马吐了出来。
说真的,堕落也讲体质的。烟酒不沾压根不是因为天性乖巧,只是因为不觉得酒好喝,抽烟又会被呛到。
人生第一口酒和第一根烟,时隔八年。
第一口酒我吐了,第一根烟我递了回去。
明明骨子里也是绝对叛逆的,只是觉得烟酒是无意义的自我伤害和作死的矫情。如果开始爱惜身体也算是一种懂事,我想这八年我还是有所长进的。
……
L说,她不看好身边大多数情侣。因为大家都没有用心在谈恋爱。
那是因为什么谈恋爱呢。
因为寂寞吧。
嗯……寂寞。还有证明自己“长大了”。
多么幼稚的“长大”呀。
“为了恋爱而恋爱,不失恋才怪。”
「一颗青梅,一只竹马」
可爱的爱情是这样的:
明子把铜蜻蜓拿到小英子家门口,小英子跑过来:“给我!给我!”
下雨阴天,就跑道荸荠庵,消磨一天。
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
明子的号子唱得好听,小英子非常骄傲地说:“一十三省数第一!”
小英子在田里干活,还拉了明子一起去。她老是故意用自己的光脚去踩明子的脚。
明子看着她的脚印,看得心里痒痒的。
“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
初恋的感觉。
像是小时候在老家度过的春天。穿着拖鞋走在石板路上,面朝森森大山,湖水碧透,油菜花遍地,全世界都是灿黄色的,蜜蜂飞的路线都是甜的,风吹过脸,吹过春天,胸腔里暖暖的。
什么甜言蜜语都没有说,什么狗血都没有洒。
最美好不过如此。
前几天和娘出门逛街遇到记忆里那个少年。他和他爹,拎着袋子,迎面走来。
在心里速算了一下,今年是认识第十二年,失联第六年。曾经写满我青春角角落落的人,在街上偶遇,眼神交错,脚步没有一刻停留。
等红灯时我回了个头,发现他似乎长高了一点。
他记忆里的我是长发,所以我猜,他并没有认出我来。
后来从朋友那里见到他现在女友的照片。
朋友很是袒护我,“真的太丑了……他现在眼光简直差到爆。”
我大笑,“对,全世界我最美。”
没有任何波澜的久别重逢,也不会有故事再发生。
看了两个大师笔下的纯爱故事,恰逢最好的友人失恋低潮期,又在街上和老死不相往来的初恋狭路相逢——这个年过得真是跌宕起伏。
因为初恋时也不过是个小姑娘,对这种比特仑苏还纯的两小无猜的感情真是毫无抵抗力,心都看软了。
里面的对话都极短,但全都看完忍俊不禁。
“小英子!”
“你受了戒啦?”
“受了。”
“疼吗?”
“疼。”
“现在还疼吗?”
“现在疼过去了。”
“你哪天回去?”
“后天。”
“上午?下午?”
“下午。”
“我来接你!”
“好。”
很早以前就觉得,比起“我爱你”,我更喜欢“我来接你”还有“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实实在在的约定,握得住,抓得牢,可以信。
小英子的“求婚”最可爱了,那段对话让我觉得她超越了翠翠成为“村姑第一可爱少女”了。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要不要?要不要?”
“要!”
“要——”
这么可爱的少女!我也想娶回家!
「小锡匠和一朵云」
《大淖记事》也很有趣。
大淖最出名的青年十一子和最美的姑娘巧云在故事里都注定会发生些什么的。
用现在的话来说,是“官配”,躲不过的相遇。
“因为他太聪明,长得又太好看了。他长得挺拔四称,肩宽腰细,唇红齿白,浓眉大眼,头戴阳草帽,青鞋净袜,全身衣服整齐合体。天热的时候,敞开衣扣,露出扇面也似的胸脯,五寸宽的雪白的板带煞得很紧。走起路来,高抬脚,轻着地,麻溜利索。”
第一次见对男子走姿的描写,感觉很奇妙。
“麻溜利索”成功击破了前面语句造成的“咦这个男人是不是有点娘……”的错觉。
“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下不成雨的爱情,形容年轻人易夭折的感情相当熨帖。
L和前男友,异国,隔着大西洋,聊天都有时差。身边大人全都是,“谈着玩玩吧,不要太认真。”所有“有经验”的人都觉得,年轻时候这种“下不成雨”的爱情都不必太放在心上。
可我那傻乎乎的L姑娘偏偏用了心。所以当对方毫无征兆地说“不回来了”的时候,她开始依赖烟。
……
故事里有绝配的才子佳人,也一定有一个凶神恶煞推动剧情发展的反派。
要是没有刘号长的欺压,没有那一顿打,两个年轻人也许永永远远也就只是那样了吧。
小锡匠差点死于乱棍下,巧云直接让人抬回她家里。
十一子受伤后的巧云帅气得不行:卖渔网和芦席,买七厘散,没有经过太多考虑,找出箩筐,磕磕尘土,就去挑担挣“活钱”去了。
闪闪发光的人儿,闪闪发光的爱情。
“她们的眼睛因为爱情而闪光。”
她从一个姑娘变成了一个很能干的小媳妇。
结尾似乎在致敬《边城》。
“十一子的伤会好么?
会。
当然会!”
沈从文用的是“也许会回来”,汪老反而肯定地说“当然”,让人忍不住开心起来。
爱给人苦难,同时给人克服苦难的勇气。
爱一场,也许辛苦,但到底不亏呀。
「今晚月色真好呀」
这是夏目漱石当英语老师时翻译的“I love you”,日式含蓄美。
是我最欣赏的表达爱的方式。
记得某部电影里男主的告白是这样的:
“让我去看看你家的猫好吗?”
女主听完就了然地笑了。
这个冬天回家强烈感受到了四面八方刮来的关于“恋爱”的风。
在L家的饭桌上,她母亲竟然提起了“相亲”的话题,我惊得筷子一抖。
啊,才十九岁。
咦,怎么竟然到了需要相亲的年纪了?
原来世上真的有一种父母,觉得女孩子一到二十岁就要安排后半生了。
没有什么不好,只觉得吃惊。感觉青春刚刚结束,人生刚刚开始,怎么就要被“恋爱”和“婚姻”栓得死死的了?
高三的时候班里好多人恋爱了,我那时候就感慨:
“什么时候恋爱?什么时候结婚?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成为脑里只有这两个问题的女人了吧。”
不行不行,我还有环游地球的。
那个要对我说“今晚月色真美呀”的人,请你晚一点再降落。
因为我还有无数爱情故事没有看完呢。
还没有享尽一个人看月的夜晚呢。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六):《受戒》-美好单纯的感动

最近有些浮躁,做事静不下心。
早上本打算重读汪曾祺的一两篇喜欢的短文解解馋,可他的文字似是有一种引力,读上就停不下来。
那种感觉像是,在一个阳光温和的午后,喝着茶,听着老者讲故事,你会沉浸在他的故事里,而那颗躁动的心也会变得平和,安宁。
今天重读的是我的最爱《受戒》,
讲的是一个小和尚和小姑娘之间的情窦初开,懵懂纯朴的情愫。
小明子聪颖好学,要随舅舅当和尚,在去往荸荠奄途中认识了活泼的小英子。
之后两个人成了朋友,一起做针织,一起栽秧,一起画花,一起采荸荠……
关于挖荸荠有一段描写:
“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
读到这里,只羡慕那种纯真的感情流露和自由的恣肆。
慢慢的,爱的情愫开始发酵。
小明子要去受戒了,就是在头顶烧戒疤。
小英子划船接他回来的路上一路问了很多话就像是一年没见了,
当得知小明子可能要做弥沙尾,还可能要当方丈,掌管善因寺,她开始不安了
“你不要当方丈!”
“好,不当”
“你也不要当弥沙尾!”
“好,不当”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他们在芦苇丛中划着船…故事结束了,
最后汪曾祺说这是写他四十三年前的梦,也许就是在回忆他的十七岁。
在那个战乱的时代,能对生活有这般纯真美好的理解和追求,令人敬佩。
之后又接着读了《葡萄月令》,心情更平和了
只感觉自己随葡萄一般重新生长了一遍,体会着生命的变化,有等待,有修剪,有结果实……实在如沐春风,给人希望。
他的文章淳朴实自然,他的生活态度恬淡从容
文笔明明不错,却说自己口拙……这老头!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七):致敬是最好的评论

小文一篇 致敬我最最喜爱的汪老
李保全
我舅舅编过一个歇后语―――李保全吹火―――邪(斜)气 .
以前的炉灶,烧柴禾,引火时要往灶里送风.就有风箱,有点像手风琴,一拉一推,风就吹到灶膛里了.有的人家没风箱,就靠嘴吹.一不小心,黑烟倒灌出来,就会呛得人鼻涕眼泪都一齐流下来. 要是李保全在灶前吹火,吹出来的确实是邪气.他左腮帮子长了个大肉包,从嘴里鼓出来,有鸡蛋大,嘴都被挤到了一边.歪嘴,吹出来的不是邪气是什么?后来这歇后语传得满院人都知道了,李保全也不生气.
打我记事起,李保全脸上这个包就有了,好像还越来越大.夏天里,他喜欢赤膊上半身,穿一件深蓝色土布大裤衩,坐在院子里公共水龙头边的柳树下,跟老左下棋.手上在下,嘴里也不闲着,一边下一边骂着娘聊着天,偶尔呷一口紫砂壶里泡的浓茶.老左参加过抗美援朝,肚子上有条很长的疤.
两个人棋艺不高,脾气又都大,落子时棋盘砸得咣咣响.一有人悔棋,另一人肯定按住对方的手,脸红脖子粗地争起来.太阳下山时候,红光照在李保全筋肉凸起的脊梁上,我一个小孩都觉得,李爷爷真是条汉子.
李保全年轻时干的是水上的营生,跑船的.那时候汉江上的货运还很繁忙.解放后搞公私合营,李保全成了集体制航运公司的,在船上搞搬运,从这个码头到上一个或下一个码头送货.短则十多天,多则两三个月.船工们多在壮年,沿途码头上有些苟且之事在所难免.船工各自有自己固定的点儿.途中船靠码头过夜,晚上搂抱着一个或白晳或粗黑的温热身子,白天行船,真是平添几分力气和豪气.沈从文所说的多情的水手,大抵如此.只是长久这样,难免会得脏病.
李保全和玉莲奶奶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没办法,他们抱养了一个女娃,皮肤长得黑,眼睛也黑,又黑又大,忽闪忽闪,起名叫黑妹子.李保全和玉莲奶奶喜欢得不得了.没过几年,玉莲奶奶又生下一个男娃,长得像她,起名叫铃铃.起个女娃名子,图的是他健康平安,不要被阎王爷认出来,带走了去.铃铃二十多岁了,我叫他铃铃叔,外公偷偷告诉过我们,铃铃不是李保全的儿子,是玉莲奶奶在外面借的种.
玉莲奶奶很喜欢养猫.去她家玩,一进屋,就看到屋角床头有几双碧油油的小玻璃珠在盯着你,怪糁人的.玉莲奶奶自己吃的很简单,却常常到菜市场买些小鱼小虾,掺了米饭,在灶上熬了给猫吃.我们小孩去玉莲奶奶家玩,她都不让我们抱她的猫。说是猫吃了鱼,肚里有刺,抱着不好。李保全晚上睡觉,掀开被窝,常从里面窜出一只猫,骇他一跳.
没过几年,黑妹子长大了.世上没有三十年不漏雨的大瓦房,黑妹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变得跟李保全和玉莲奶奶不亲了,还说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院里的邻居们都说,亲生的靠一边,亲养的大过天,这孩子连这都不懂得,算是白养了.黑妹子参加工作,出门上班去了,以后很少再回到院里来.没过几年,她找了个男人,把自己嫁了,生了个儿子.玉莲奶奶想女儿想得狠了,会哭,把眼睛鼻头哭得通红;也会骂,说养一场女儿,还不如养只猫.铃铃叔,也娶了媳妇,叫云枝,是附近乡下的.有农村人的吃苦能干,也有农村媳妇的泼辣厉害.李保全家,隔三岔五,常有些小吵闹.
黑妹子的儿子生得脸盘大,小学四年级时,被戏剧学校挑去学唱戏,唱武生.李保全知道唱戏的在旧社会,那叫下九流,现在怎么让孙子去学唱戏?以后好找饭碗?李保全觉得不是个事,但又有什么办法? 谁听他的?
学校里排好一出戏,汇报演出,黑妹子没时间,让李保全去了。看着孙子在台上扮上了,唱:“按龙泉,血泪洒征袍。恨天涯一身流落,专心投水浒。回首望天朝,急走忙逃,顾不得忠和孝。---良夜迢迢,良夜迢迢,休将他门户敲。遥瞻残月,暗度重关,急走荒郊,俺的身轻不惮路途遥,心忙又恐怕人惊觉。---吓得俺魄散魂消,魄散魂消。红尘中误了他武陵年少---”
还没听完,李保全眼泪就下来了。
也真是命不好,没过几年,黑妹子的男人,年纪轻轻的中了风,半身不遂,黑妹子也下岗了.家里男人要照顾,要吃饭,儿子还在上学,也要花钱,怎么办?娘家帮她一些,黑妹子不要,她是个要强的人.黑妹子走投无路,开始出门去做些不要本钱的买卖.一开始倒还好,后来听说院子里有人在街上见过她,吓一跳.黑妹子本来很耐看的脸上多了一道吓人的疤,从左额角到右脸,像是用刀砍的.没过一二年又听说,黑妹子死了.
好在这些事李保全都不知道.
上世纪最后一个春节,院子里喜气洋洋,好像都觉得这个春节有点不一样.年三十的中午,阳光很好.院里的老人们穿着蓝黑色厚袄子,凑了桌麻将,冬天大太阳,打得畅快.晚上才团年,儿孙们现在还没回来.但年夜饭家家户户都备好了.玉莲奶奶也特别高兴,黑妹子难得今年要带着孙子回家过年.玉莲奶奶到麻将桌旁催李保全,叫他去公共澡堂子洗个澡,一年到头,得干净这么一回.李保全舍不得麻将,哼哼唧唧不想去.玉莲奶奶急了,女子难得这么回来一次,你给人长点脸不行?李保全没办法,站趣来离了牌桌,说,我洗了赶快回来,位置给我留着啊!几个老兄弟一边打一边笑,这死老头子瘾真大―――
李保全走后,他们又打了三圈.突然,院里子慌慌忙忙跑进来一个人,说李保全不行了. 大家都傻了,刚不还在打麻将的吗!
铃铃叔赶到医院时,李保全浑身都已经紫了.后来知道,李保全一直有哮喘病,一进澡堂,里面太憋闷.李保全洗着洗着,一口气换不上来,倒在了池子里,肺里还呛了水.澡堂老板赶紧把他送到医院,立刻抢救,还打了强心针,终究还是没救过来.李保全中午去的,晚上铃铃叔就把他拉到火葬场烧了.有邻居觉得不妥,有儿有女的,为啥不停够三天,让亲戚晚辈都祭拜祭拜.铃铃叔说,今儿是年三十,要是拖到明年,怕要倒楣一年.大家知道也是有这个讲究,丧事也是不能拖到初一,也就不说什么了.
很多年后,还有人说,李保全一辈子邋邋蹋蹋,临了讲究一回,倒把自己弄死了.人啊,还是该咋样就咋样.也有人开玩笑说,是玉莲奶奶害死了李保全.
叫来财的,没有发财;叫保全的,没有寿终.世间的事,大多这样.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八):戛然而止之美

汪老的短篇总给人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好比你看流水汩汩,想像前面是沃土平原或江河湖海,却没想到这水只是水德星君一时兴起泼下来作弄小妖的,他随时随性把水盂的盖子一拢,半滴水也不见。
     《鸡毛》和《日规》两篇体现得尤为明显。故事的主人公都是西南联大的学生。在主人公出场之前作者絮絮叨叨描写了很多风物和人情。读着读着几乎忘了这是一篇小说。
       我以为《鸡毛》讲的是文嫂,因为鸡是她养的,鸡蛋也是她拿去卖钱的。文嫂养的鸡在汪老笔下特别可爱,人生里头一次觉得,这群扁毛家禽以前挨了自己无数把眼刀着实委屈。
       讲了文嫂赖以谋生的另一行当——给学生洗衣拆被,就讲到了战区后方精神丰盛而物质贫瘠的学生,之后主人公金先生才不紧不慢地出场,带着一小串自由学风下并没什么稀奇的小怪癖,毫无主角光环。只是循规蹈矩上课,按部就班勤俭节约,安分守己实习毕业。
       所以他后来该是遇见了什么大风大浪或立下什么丰功伟绩吧?承平年代的背景下尚且如此,遑论乱世?没有。他只是偷了文嫂的鸡炖来吃。文章的最后一幕就落在文嫂打扫学生房间时在他床底下找到的几根鸡毛,文嫂她哭天抹泪,作者却惜字如金,不肯给主人公半个镜头。
       读完当下一脸黑人问号。这就完了?
       翻回去看。
       金先生不肯花钱买纸,草稿纸作业纸都是小报启示的空白边拼接而来,却每天都有肉吃;
       金先生所有东西都挂在绳子上,墨水瓶也不例外,看起来活得比谁都敞亮;
       金先生门门功课都不肯落下,却亲疏有别,经济理论课得过且过;
       金先生会错了姑娘的意,情书并一枚“重一钱五”的戒指当面奉上,被姑娘像晒底裤似的晾在公告板上供全校师生瞻仰,他毫不在意,照例出出进进,认真生活;
       金先生只有两件衬衫两条领带,每天都穿在身上,里外套着,不怕热也不为炫耀。可为什么呢——哦!怕人偷!
       描写金先生的片段大概寥寥数百字,回过头来一看,处处合情合理,处处伏笔丛生。
       文嫂她是钉子户,没有文化,新学校迁来她不肯搬走,协调下得了间新的屋子就住在里面。她不偷不抢,靠双手挣钱吃饭,活得再磊落没有,还养了一群可人爱的鸡。
       你以为这勤劳普通又粗鄙的老太太也许早晚有一天闯出些什么祸,你还以为沉默寡言的好学生会有什么不一样的未来……几根鸡毛就是戏剧性的反转,杀得人措手不及。
       紧接着就看到了《日规》。
       剑兰开得真好看,高老师心尖上的东西是该卖个好价钱。
       看似心如古井的蔡德惠不是对这片剑兰有企图吧?还是没有,他不声不响就死了。只留下他亲手做的简易日规,懒懒靠在墙上,日复一日看着光阴流逝。
       蔡德惠为什么死?吃的太差?是一方面。可给剑兰除虫的烟叶水是哪儿来的?对了,他抽烟嘛!所以死于肺结核。他过得清苦,人又单调,除了助教以外没有其他营生,一心与植物为伍。烟大概是学术以外,生活里唯一的嗜好甚至于慰借。好人是该长命百岁,可他死了,不稀奇。
      于是故事就又结束了。
    
      汪老的故事,被蒙在鼓里的时候是一种美,看破了,又是另一种美。
      太喜欢了。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九):汪曾祺牌刮刮乐

  读汪曾祺的这本小说集,会在一本书中感受到两种截然不同的体验,大致分为:
  第一类:有个人,他一二三四,他五六七八,这三三四四、六六七七,化为一,化为零。
  第二类:有个人。
  把主角、出场人物描述一遍,然后突然结束,汪曾祺这独特的讲故事方式让人摸不着头脑,再多见识几篇,真是哭笑不得。回头细看落款,多有“急就”等字眼,想来汪老是不是一时来了灵感奋笔疾书,起了个头后觉得写不下去了便干脆搁笔,草草了事。
  这使得整本书读下来仿若买刮刮乐,有的故事真是韵味悠长,有的故事则“谢谢参与”,让人每翻到新的一篇,都心中忐忑。
  这本小说的文风是典型的汪曾祺式的平铺直叙,节奏明快。这种平淡的文字有好有坏。有的故事里面,能从这淡如白水的文字里,读出味道来。而有些故事,着实一般,只能从这白水里,读出一股碳酸钙的味道。
  基本上看来,汪曾祺讲家乡江南风土,一笔一划,如细笔山水。人、事、物,勾勒得清清楚楚,铺得又开又平。这样的文字中讲出来的故事,真是浮现眼前。
  而若是讲起昆明往事,西南联大,汪老正是青年意气风发时,文字中也带着跳跃和机敏,纵然是白描,也能感受到活力来。
  故事到了建国后的,风格上大致还保持着,却能看出一位老同志的“怯”,同样的一笔一划,字斟句酌,神韵也就没了。
  

  《汪曾祺小说经典》读后感(十):汪曾祺小识

忽然想说说作为小说家的汪曾祺。先前我曾以为他是一个传统主义者(因为他的语言与文体),后来有段时间我又认为他是一个现代主义者(因为他的意识与写法),现在我知道我是错了;任何现有的主义和随之而来的主义者都不适用于他。他不属于任何理论:他的小说本就不属于什么理性的自我延伸或意识的无序流动,除了小说本身。有时候我会情不自禁地要把他称为一个精熟中国传统形而上学的现实主义者,但话又说回来,现实主义本来就是形而上学的,相反亦然。此外,就像我们都知道的那样,他的小说是有点儿散文味儿的,甚或被认为是“打破了小说与散文的界限”。在各种严肃的或者打趣的批评家面前,他的面孔也许是飘忽不定的,他可以是自然主义的、表现主义的、意象主义的、隐逸派的、自白派的——随便你怎么说,他好像可以向文学理论家费尽心思所能提供的所有专业词汇投以毫不在意的一瞥,如同一座悬峙世外的岛屿面对天风海雨那样(岛屿埋在水下的部分永远比显露出来的部分要多的多);现在他是自成一家了,并且是大家。在读他的小说的时候,我对他在生活经验的敏锐和语言弹性的把握上简直羡慕得要死;一切就像从泥土里生长出来的那样漫不经心而浑然天成。他侧重于一种抒情性的独白和侧重于流水性的叙述,有时几乎是一个伟大的诗人而不是小说家了。他给予我们的,不只是他自己或“一个世界”;他给予我们一种无限感,这种无限感既体现于语言中,也体现于总是起伏在他的小说勾画的海洋中:作为它们的背景或前景,作为它们的题材,或作为它们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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