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死刑》是一本由[法] 阿尔贝·加缪著作,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11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思索死刑》精选点评:
●罪恶值得思索,死刑也值得思索。记得老师说过“仪式性正义”,加缪更直接:“仪式性屠宰” 2333……(以及:译注加得很用心啊,序也写得好玩~)
●论述不够有力。
●包括死刑在内,蛮多事情的争议可能都源自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考虑整个社会的整体效用的同时,会不会忽略了对个人的影响,包括受害者及其家属,也包括对整件事具有共情的人。 从电车难题应该怎么解,到个人利益是否应该服从集体利益,一桩桩,一件件,没有对错,全看决策者怎么权衡罢了。
●《关于断头台的思考》的不同译本
●现代法理学对于死刑的存废已有大量争议和论述,本书在内容的充实度上无法和现代相比,但可用来一窥20世纪知识分子的一些看法。加缪主要提出了三个论点,一是社会不相信死刑具有杀一儆百的效力,二是死刑的预防犯罪效果是可疑的,它本质上是一种报复,三是国家没有剥夺公民生命的正当性,它没有将自己置身于所有人类之上的真理或原则的支持,最后上升到人道主义的高度。例子中有局外人的影子。不太喜欢本书的翻译。
●废除死刑的经典文章,与其说以直观的感受,不如用法经济学更能让人接受。
●废除死刑,或者说有限度的废除死刑应该成为文明社会的共识。
●死刑真的需要吗?对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不需要
●加缪是我很喜欢的作家,《局外人》我看了很多遍,但看这本《思索死刑》,里面却有很多观点我都没法接受。可能厉害如他,也会受制于时代的局限性;当然也有一种可能,就是他通过反对死刑来表达对极权的担忧。
●法令若只知道消灭那些它不知该如何教化的人,这就是种怠惰的法令,如果民间舆论和民意代表真的无法放弃这种法令,至少在等待重生与真理来临的时候,我们不要造成这种"仪式性的屠宰",使其玷污我们的社会。 活生生的人头被砍下来,鲜血横流,这种砍头场面始自野蛮时代,当时大家相信这种堕落的场面可以让民众触目惊心。可是到今天,还总鬼鬼祟祟的方式实行这种恶心的死亡,这种酷刑还有什么意义呢? 确实死刑是残酷的,尤其是砍头,可不可以让犯人去做一些很机械化的工作或对人有危害的工作当做惩罚,当有一日发现被冤枉或者罪不至死时也可以有回头路走,彼此都能被原谅~
《思索死刑》读后感(一):律法和天性遵循着不同的规则
看完加缪小哥哥的《思索死刑》,发现全书被我记满了笔记,真的是一篇绝好的雅思写作议论文。我已经没有更多的溢美之词可以表达对他的喜爱,喜爱到看他论证死刑应该废除,都能发出迷妹版的痴笑
《思索死刑》读后感(二):小记
作为一个普通人,就算是读完作者的书仍然不能旗帜鲜明地做出选择。甚至于在现阶段而言,我没有办法想象废除死刑会是怎么样的。而且我本身作为一个普通人,不可避免的对那些罪大恶极的人产生深深的厌恶,对那些被误判的人产生同情,所以我还是处于一个中立或者说是左右摇摆的立场上。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有时候遇到想要反驳的点,又因为阅历和知识积淀不够而没有办法组织语言,脑海里乱糟糟的。但不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它引起了我思考的欲望。
《思索死刑》读后感(三):具有时代烙印的文章
这本书提了关于二战战后政治犯和全球殖民地独立浪潮中的殖民地战犯的问题,还有冲动杀人等。因为之前刚好读了世界史所以给我一种深深的时代感,废除死刑在当时的时代背景来说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但是我仍支持将死刑作为最后的惩处手段,可以不用,但不能没有。这本书没有提到反社会人格或者种族歧视杀人等问题,还有为预防犯罪暴露而进行的犯罪升级,一些感兴趣的方面没有涉及。推荐阅读,但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见解,不必全盘接收。(只看了一遍,有机会再看第二遍)
《思索死刑》读后感(四):关于读后感
加缪的观点我完全赞同,但是正如加缪书中所说,关于死刑的废存上,总是有人们的同情心作祟觉得罪大恶极的罪犯是应该被杀死的,而我们作为普通大众,对于这种杀人却没有丝毫的不适和愧疚,只是觉得他该杀,理所应当的应该对受害人做出补偿。 这是一个挺艰难的挣扎,从感性方面觉得受害人应得到应有的补偿,但是从理性方面觉得废除死刑是应当的。 正如加缪所说,死刑本来就不是一个百分之百公正理性决断,它包含了陪审团和法官的主观思想在里面,同时它也是一种具有投机和大概率的赌博。谁都无法保证被处以绞刑的罪犯不会改过自新,另一方面,谁也无法保证这个判决就是准确无误的,人类历史这么多年以来,错判误判的案子不计其数,有多少无辜者被杀。 加缪对于废除死刑这件事上大概从四个方面去论述,而其中这个观点是最能够说服我的。
这种观点类的书籍很能启发我的新想法和观点,并且能够对自己的理解和想法进行刷新。
《思索死刑》读后感(五):关于死刑
文 | Kestrel
这本全文只有46k字的书与其说是一本正规的书籍,不如说是一篇较长的学术论文,
在看《存在主义咖啡馆》的时候,正是加缪那稚气未退的行为和语气吸引了我,在面对二战法西斯罪犯时,他的“宽大”处理意见使得萨特与他绝交,
但他本人却不认为自己是个人道主义者,就像他也不认为自己属于存在主义学派一样。
即使是面对着罪无可赦的法西斯分子,他仍然觉得死刑是无用的,
是的,在一定程度上讲,死刑其实就是一场蓄谋已久且影响恶劣的谋杀,从判决开始,这场谋杀就在双方都知情的情况下有板有眼地进行着,加入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这样一次公诸于世的谋杀,那该是多么实况日下、令人发指。
并且,死刑美其名曰:警示作用,但是调查却显示,死刑的出现或者废除其实并没有对犯罪造成任何深切意义上的影响,也就是说这样的一个警示作用其实并不成立。
那么,死刑还能做什么?
我们对一个人宣判死刑,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对于这一个罪犯我们没有办法确定他以后是否还会犯同样的罪,这是一种虚无缥缈的不确定所造成的,却导致了这样一种无法挽回的确定。
死刑起源于教会,是一种宗教性的惩罚,他们认为人在面对死刑的时候,可以起到忏悔自己的作用。但与此同时,教义中明确指出“灵魂不朽,所有肉体都会复活”,所以死刑只是暂时性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