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方法论》是一本由[德]拉伦茨著作,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3.00元,页数:38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法学方法论》精选点评:
●这本书我也翻烂了快
●读不懂。
●最近读陈爱娥老师的文章,句句拜读。然后发现这本书是陈老师翻译的,真心喜欢。
●书还可以,但不推荐,所以就三颗星了。搞学术的话必读,否则可以绕过。
●[3h30m]
●纯粹逻辑判断或者说涵摄仅仅是法律适用的一个小阶段,贯彻始终的则是价值判断,价值不适合认识而系褚于个人确信。以公正裁判的角度,法学方法的任务就是在此背景下,为了使其一定程度上可审查,而规范法律适用过程,防止从属于法官任意。
●哎,难度好大,翻译的实在是一言难尽
●1. 关键是透过法条,寻找法条的价值评价标准,用此标准来评价待判案件;2. 如何寻找前述评价标准,解释标准上有主观标准(立法者意志)和客观标准之辩,拉伦茨主张折中说;解释方法上须先用字义和意义脉络(体系解释)来确定解释之可能性,再依目的性解释的方法寻找最终的标准。3. 但倘若遇到现行法没有可供适用的评价标准时,若属立法计划内者,则属法内的法律续造,须依立法计划与目的进行续造;若属立法计划外者,则属超越法律的法律续造,须依立法目的进行法律续造。4. 前述各种思想活动,均特别重视法律原则;盖因法律原则系直接体现评价标准之陈述。法律原则所组成之体系则属内部体系。内部体系是开放的和包容的,可以衍生出新的法律原则,可以应对变动不居的生活现实。5. 私见:法学者之研究目标在于建立评价体系用以解决法律问题
●OMG我爱拉伦茨!
●语言晦涩不堪,反正我是没读懂,也只读到了71—321页。 师兄说:“我看这本书的时候是读博士的时候,等你们读博士的时候就能看懂了。” 话说——我可没那么想念博士啊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一):读《法学方法论》的方法
第一,眼光需流转往返于正文于陈爱娥君的序文,相为呼应。陈君的序对阅读多有启发的效果。
第二,需时时查阅近现代法学流派的学说思想,非此不能读懂法学方法论的争辩。特别在于第一章。
第三,需比照民法案例条文,如王泽鉴君的民法学说与案例研究。通晓对法律规范的如何检讨。
第四,还需时常笔记总结,往回看。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二):很好的书。有趣味。
从王泽鉴的天龙八部知道,王泽鉴从拉伦茨这里汲取的法律解释论,很多在这里能够寻根溯源,而且当然更详细。
2005年买了,至今尚未读完,自控能力太差啊。
但是会读完的。
译者的语言半文半白,不算通俗,但也不会算晦涩。
算是德国名著译著里比较好的了——主要是拉老师写得好,但是译者也没抹黑。
容易读的部分是讲解释论的这部分,因为与实际联系比较紧密,前部分关于方法论历史溯源的就比较艰苦。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三):受益
这本书的翻译实在是太纠结了,虽然我不懂德语,但是西文翻中文时必须拆从句这个常识是知道的。但是作者明显是没有拆,给了中国读者非常郁闷的阅读障碍,加诸多处过于生僻造作的古文语法,导致这本书有着西文的结构和文言的表达——实在是令人啼笑皆非。。。
除此之外这本书是法学工作者应当要读的。拉伦茨的approach是较为中庸的,不偏激,来回穿梭的视线一说也很能让我接受。加上较为详尽的、对其他学说的介绍和核心把握,非常受益。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四):法学方法论阅读有感
三周的时间,看完了《法学方法论》,确实很棒。初读第一章时,会有点吃不消,很混乱,主要谈的是那个年代法学方法论上的论辩,各种理论学说穿插其间。第二章属于过渡。第三到六章的内容很重要,阐述的内容都属于法学基础性知识,对于研习法律,深有助益。第七章则有陷于理论学说的探讨。就翻译而言,真是良心之作。
好久没有读过纯学理性的法学著作,读时,总会陷入读了下句忘前句,不能通篇理解的窘境。第一遍吸收的东西不多。已纳入第二遍阅读计划。
《法学方法论》读后感(五):法学方法论
在“法学方法论”缺失与混乱的当代中国,这本书无疑是我们最好的导师!书中对法学方法进行了系统完整的说明与阐述,不仅让我们领略了拉伦茨的大师风范,而且让我们看到了20世纪德国法学的精华。在本书中始终贯穿着“法律解释”与“价值判断”两条主线,其中“价值判断”更具有本质地位。拉伦茨意在追求法学方法的最大客观化,将多样化的“价值判断”以一个相对客观确定的标准确定下来,这体现了作者一直追求的主观精神客观化,以及法律背后的永恒精神。同时,这也是筑起拉伦茨法学大厦的——后黑格尔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