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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Crucible》读后感1000字
日期:2020-12-23 01:55:5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The Crucible》读后感1000字

  《The Crucible》是一本由Arthur Miller著作,Penguin Classics出版的Paperback图书,本书定价:USD 14.00,页数:143,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The Crucible》精选点评:

  ●连续看了几部米勒写的影射麦卡锡主义的剧本…有点审美疲劳

  ●真的是太喜欢了 Yr 10的英语课是最爽的一年

  ●The true driving force of this tragedy is not the unsophisticated definition of witchcraft, but people's desire to use it to re-establish power.

  ●虽然看的过程中几近吐血,但我其实还蛮喜欢这种疯疯癫癫的气质的哈。企鹅经典的intro每次都写得很好。

  ●高中影响最深刻的一本书 宗教散布的成功都是落在这可笑的人性之上。

  ●刚草草看完第一遍,心中有个疑问:什么原因让Abigail这样呢?她就是个天生的妓女吗

  ●米勒在这部剧中不仅戏仿了他所处的时代的红色恐怖,更重要的是,探讨了划分敌我的标准,抛出了这样一个问题:是否有超越意识形态的划分标准?

  ●一部读了让我觉得压抑的作品,宗教和政治是如此的强大,当它们被放在一起扭曲成一股抽人的鞭子,我想,只有少数人还在乎尊严和理性

  ●将The Salem Witch trial与麦卡锡主义进行对比从而进行批判,中间包含很多有关权利,名声,宗教的思想,Danforth的Logical fallacy也很经典。

  ●Abigail现在在我心里地位比尔晴还低

  《The Crucible》读后感(一):指控罪恶

  本人之前从未涉猎剧本方面,第一次读便是Arthur Miller的The Crucible。作者曾经历过美国的动乱时期,在1950年左右麦卡锡主义盛行美国,无数无辜的人遭到恶意诽谤与迫害,人们控诉的丑陋面容与当初在萨勒姆的女巫事件极其相似。作者根据历史事件改写了这部剧本,其中有些细节微微的变动了,但最后人们都被迫害致死,是真实的结局。

  当时在美国的人们都是教会的成员,村里的每个人都信仰上帝,所以所谓的 "巫术"与路西法便也存在着,躲藏在暗处,想要随时“谋害”人们。剧中最大的conflict,便是人们对名声与性命的比较。在Act 4中,Proctor哭泣着请求法官,不要将他的名字挂在教堂的门上,因为他不想让所有人知道,Proctor是个懦夫,为了性命而向罪恶低头。

  疯狂的指控只为了自己的存活,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个恶魔,那不是女巫,那是人性。

  《The Crucible》读后感(二):政治的宗教化和宗教的妖魔化

  今晚约几个朋友看话剧《萨勒姆的女巫》,由Ad戏剧系毕业班演出。从政治隐喻上讲,《女巫》是勇敢坦诚的,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不愧为20世纪的良心;从宗教上讲,它则过于妖魔化宗教了。

  故事讲述了17世纪发生在萨勒姆镇的捉巫事件,在恐怖法庭,居民用撒谎保护自己、陷害别人。影射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麦卡锡主义。当然,你拿这部影片来解读中国的“文+=+革”也是可以的。

  政治隐喻:政治宗教化的祸害

  关键情节:大法官被几个女孩的装疯欺骗,认定萨勒姆镇有女巫存在。谁是女巫谁就得被绞死。女孩声称某人发出精灵,她们就忽然昏倒了。每一个居民都被控告。有人趁这个机会报复宿敌,声称看到某某与魔鬼有约。撒勒姆的居民在法庭上要么承认自己与魔鬼有契约,并且悔改,祈求饶恕;要么坚持无罪、拒绝控告,然后在多数人的指控下上绞刑架。这个闹剧以最虔诚的基督徒和一个不能违背自己良心的农夫上绞刑架而结束。

  以杀死女巫之名杀死异己者,女巫却是子虚乌有,仇敌却是真实可见。

  我还不知道是否有“政治宗教化”的称呼,我所指的意思是,政治好像宗教一样成了唯一主宰、绝对真理,最后的审判者。

  一个制度或政策或主义成了不可被挑战的权威,成为审判者和审判标准——以上帝的身份审判人心。于是,人心被迫赞成,或者坚持异见而死去。这样,政治以上帝的名义去审判去实行自己的旨意;要么,干脆抛弃上帝,政治就是上帝。它在某个阶段是解放者,把百姓从奴役中解放出来;然后是建造者,以建造新世界的名义毁灭一切旧事物。

  这个话剧表现的就是政治宗教化的祸害。无论麦卡锡主义还是“文+++革”都是它的注脚。

  宗教的妖魔化

  在众多人文主义者看来,宗教是奴役、欺骗、当权者的工具,因此,有人冲破清规戒律,他们就欢呼:人性的胜利!平民的胜利!他们也热衷于塑造虚伪的宗教权威和真诚勇敢的反抗者。他们为了自由,往往把矛头首先对准宗教。

  在这部话剧中,我们同样看到无知、软弱的黑尔牧师,贪婪、虚荣的帕里斯牧师;我们也看到不去礼拜但是勇敢有良知的农夫。

  对于这类文学作品,我只能说:宗教被妖魔化了。

  人性的扭曲

  这个话剧至少有个共识:人性的扭曲。虽然伊丽莎白一再对丈夫说:“我不判断你!”但是毫无疑问,丈夫也没有绝对的标准。当讲真话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时,谎言就成了审判者。

  魔鬼不是在地狱,而是在人心。

  《The Crucible》读后感(三):那些不受惩治的恶

  

能读到这本书还要靠一点小缘分。

偶然在网上看到一句本书的引用,“我偶尔想到你内心仍会泛起柔情,但我宁愿砍掉自己的双手也不会再将它们伸向你”。

当时看到这句话觉得很震撼,想象不出到底是什么人在怎样一种强烈的感情驱使下会说出这样的话,就找了下原文出处,原来出自阿瑟米勒的《The Crucible》,中文译作《萨勒姆的女巫》,日文译作《坩埚》。

作为严肃文学,《萨勒姆的女巫》这个译名通俗易懂,但个人不觉得不及日文这个指代手法的译名,后者更符合原作韵味,而且“坩埚”这个意象很容易就让人想起念叨着“Foul is fair, fair is foul”,往锅里扔青蛙蝮蛇的女巫形象。

多数情况下我是会被这种散发着浓浓的B级恐怖片气味的,或者说奇幻小说色彩浓重的标题立马劝退的,但一看作者是阿瑟米勒,马上精神抖擞跑网上去下单,然而就在这时书架最底层一本橘黄色的《The Crucible》赫然映入眼帘…原来自己不仅早收了这书,而且还是老师退休前送的…

于是赶紧翻开书一边听着Audiobook一边看原文,花了近一周的睡前时间读完了这个戏剧。

故事很简单。背景是美国殖民时代一个叫Salem的小村镇,一天几个少女在一个懂得巫毒之术的黑人奴隶的陪同下在林中架起坩埚跳舞召唤恶魔。一个叫Ruth的希望能通过巫术见到死在襁褓中的7个姐妹,另一个叫Abigail的希望能通过喝鸡血咒杀心上人的老婆以便自己取而代之。

这本来只是无知孩子们的嬉戏,可谁知后来其中一个叫Betty的10岁少女忽然卧病在床。Betty的父亲刚巧是该村镇的牧师,更巧的是他偶然目击了少女们在林中召唤恶魔的那一幕,于是怀疑女儿Betty是被恶魔上身,便叫了一个驱魔专家来除魔。

小小的Salem日复一日平静单调的生活底下其实暗流汹涌。侵占邻居领地、通奸、贪污、排挤倾轧,问题层出不穷。Betty的怪病成了导火索,把心怀不轨的人们聚在一起,而“女巫召唤恶魔”无疑便是引爆炸弹的那把火。

在驱魔专家狂轰滥炸的逼问下,黑人奴隶意识到自己将作为召唤恶魔的主谋被吊死,于是她为了自保恳求“坦白从宽”,承认了自己是见到了恶魔,但与恶魔为伍的却是另有其人,还顺便以假乱真指认了四个村民。而当时在场的邪恶少女Abigail立刻心领神会,也哭嚎着要忏悔,自己其实也亲眼目睹有人同恶魔狼狈为奸…就这样,年轻少女因为好玩搞出来的闹剧演变成一个发泄私怨的重大案件,一群道貌岸然作为统治阶层的法官和牧师、 一帮大人被以Abigail为首的少女们的演技耍得团团转,最终导致19个村民因“同恶魔交流”这一罪名而被吊死。

其实像这个故事这种“猎巫”运动在西方历史中并不算稀奇事件。15-18世纪欧洲的猎巫运动导致了无数无辜妇女的惨死,其拷问方法之残忍,判断方式之荒谬无稽(比如身上的痣是恶魔的痕迹,老奶奶干瘪的长相等等),早让这场运动成了政教合一制度的一大污点。

然而这个案件有个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在猎物运动里凡是被当做女巫、被判定为同恶魔有交流或者使用巫术的最终都会被处死,而这个事件里始作俑者的几个少女都免于一死。她们靠庭审时的各种装疯卖傻、指认他人不仅保住了自己的小命,还成功达到了铲除异己的恶毒目的。

可怕的是,这个戏剧居然是根据真实事件改编。

更可怕的是,剧中被设定为17岁的少女主谋Abigail,在真实事件发生的当时只有11岁。

无独有偶,这种因为小孩子的一面之词而导致的猎巫惨剧还有一个17世纪发生在著名的“Pendle Witches”事件。由于一个9岁的小女孩Jennet的指控,包括她自己的亲妈在内十几个人被法庭判为“女巫”、巫师而被吊死,可以说这小女孩靠自己一张嘴送了一家人上了绞刑台。这个小女孩不仅绘声绘色地描述了自己见到恶魔的景象,还在庭审上“复述”了一段所谓她亲耳听到的咒语,演技之高超叫人毛骨悚然(感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这个纪录片,真是叫人又气又恨)。

从这两个事件里再度让我深深感受到孩童的“恶”有多可怕。

孩童的天真无邪,年少无知让他们不被良知、后果以及边际所困,因此在染指罪恶这种事是要比成人来得还要决绝果敢。

因为他们还没有共情的能力,所以虐杀动物昆虫对于他们而言无非只是一个新奇的实验。

本以为他们是照猫画虎复刻着成人世界的那些尔虞我诈,其实他们只是在自然展现人类血液里最原始、最血腥、最野蛮的那一面。

就当你感慨幸亏戈尔丁的《蝇王》只是一个虚构作品,然后这些真实案件马上给你当头一棒。

你感觉自己夹在性善论和性恶论之间很长时间不知谁对谁错,然后才渐渐明白善与恶正如八卦的阴阳两极,彼此相克相生,相辅相成;与其说是此消彼长,不如说是相消相长。

也正因如此,这世间只要善存在,恶便永远不会消失。有很多善不会得到回报,也有很多恶不会被惩治。你觉得愤恨不平,但却对这世间的规律无能为力。

再回到故事里,Abigail以及贪玩少女们的“恶”牺牲了19条无辜的性命,其中一个,还是她热恋的、甚至千方百计要杀掉其妻子的John Proctor。

John Proctor虽然在已婚的情况下同未成年的Abigail(虽然那个年代强调未成年没什么意义,但毕竟她才11岁)犯了通奸罪,但最后在“性命”和“姓名”之间做选择时还是听从了自己内心对于尊严的呼唤。他也想过苟且偷生,但他作为村中最有影响力的人之一若签字承认自己同恶魔勾结,那么这个文书就会被钉在教堂门上成为恶魔真实存在过的证据,那些生性正直宁死不屈的村民就会白白牺牲,自己的子孙后代也会被自己的虚伪胆怯压得抬不起头来。

所以他撕烂了认罪的文书,挺直了腰板默默哭泣着在太阳升起时赴刑。

恶虽除不尽,好在世间还是有扬善的人。

故事的最后Abigail在偷了叔父的全部家当后逃出Salem,最终堕入风尘。有的人说她恶有恶报,在她本人看来也或许是求仁得仁。

都说作者通过这个事件来影射美国当时的麦肯锡主义,无非是太阳底下的事换了个皮本质依旧不变,善与恶还在时时刻刻都在角力,三百年前如此,几十年前如此,此刻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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