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光芒,此生不灭
她说她厌倦了那种画着精致的妆容,踩着高跟鞋背着电脑到咖啡馆里的日子。
她开始试着在咖啡馆坐一下午,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那一刻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女人和一杯咖啡,一本书,或是一个下午,只有阳光下的驳影。
在这篇文章里,她提到了吧啦,就是那个在几分钟内就认准终生伴侣的湘西姑娘李菁,她带着她的爱人闫凌到长沙跟艾明雅吃饭。
闫凌说:“正因为看过世界,就知道,不过如此。”
艾明雅在文章的最后说:
“当你厌倦了生活本身才能够知道,你一定可以随时爱上下一种生活本身。”
我的留言是:厌倦生活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厌倦活着。
道理跟闫凌说的话相通:当你可以一眼望穿生命,就知道,活着不过如此。
这种感觉,就像四周一片废墟,你止步不前,四顾茫然,然后觉得,走不走下去,意义都不大了。
并且,以我们中年女性目前所处的人生位置,我们没有资格厌倦生活,因为我们不敢预料下一种生活本身是什么样子。
人过不惑,上有老下有小,一个人于生活的四面八方单打独斗,夕惕若厉,如履薄冰。
这个年纪的女人,生活就像是一幢住了十几年的房子,家具已经陈旧,墙皮开始脱落,因为舍不得丢弃旧物,又不断添置新物,这个房子,再也不是当初刚刚住进时的清爽简洁。
更重要的是,因为住得久了,房子开始陆续出现问题。于是我们既是主人,又是修理工。
哪里缺场,都不行。
好在心里始终憋着一股劲儿,得让父母晚年安乐,得给孩子提供好的物质生活和教育环境,当所有都做到后,我们就老了。
抹再多护肤品也阻挡不了皱纹,大姨妈决绝地走了,令人怅然若失,身边只留下那个年轻时矛盾丛生甚至出轨无数的男人,美其名曰“老来伴”。
就算这样,还是不停有人告诉你,要努力啊,要加油啊,要精进啊,于是我们只能硬着头皮,一边厌倦着,一边奋进着。
也许没有人不厌倦生活,虽然生活本身,并不想人们厌倦。
但敢于抛弃一种厌倦的生活,重新投入一场新的生活的中年人,太少了。
人越上年纪越怂。
年轻人的顾虑就会少得多,或许父母是坚实的后盾,或许是没有家庭孩子的羁绊,或许仅仅是因为年轻。
我们小区对面,有一户姓邢的人家,我第一本书《平生》里写过他们全家的故事,叫《世间最真实的岁月静好》(点击标题即可阅读)。
我依稀记得2007年秋天,我骑着电动车回家,看着老邢婆子抱着霏霏。
刚过一百天的霏霏非常喜感,三角眼,小鼻子小嘴儿,肉乎乎的小脸蛋儿。
长得挺像她妈。她妈那时候还是个羞涩的小媳妇儿,不多言不多语,也没同我说过话。
看到霏霏的时候,我还在偷偷笑。那时糖小姐还在我的肚子里,三个月大,我刚刚结束了强烈的妊娠反应。
就在前天,我再次回家时,看到霏霏妈坐在小板凳上,一个三四岁的小女孩儿拱在她怀里。
恍惚中,我觉得那小女孩儿就是小时候的霏霏——简直跟霏霏长得太像了,三角眼,小鼻子小嘴儿,肉乎乎的小脸蛋儿。
我知道,这是她的妹妹。
如果不是眼前的霏霏妈胖了些,老了些,说是时光倒转,我想也是可以骗得了我自己的。
同样的秋天,同样的人,我跟霏霏妈,还有那个长相酷似霏霏的小妹妹。
我们都不太清楚,彼此的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
这些年来,我无数次从小区的大门出出进进,从自行车到电动车,从电动车到汽车,她们呢,则更换了许多可以营生的小买卖,还多出来个孩子;
这些年来,我妈无数次从东北到江南,从江南到东北;老邢婆子呢,原来是十个手指头,后来给人家洗车时,被车门夹断了一个;
这些年来,霏霏长大了,身体开始明显发育,可以自己背着书包上下学了;我的女儿糖小姐也长大了,只是瘦,身材颀长,整天盼着能够鼓起来的小胸脯总是慢悠悠地不肯发育。
我还不算老,霏霏妈的脸上,依稀可见当年小媳妇儿的羞涩,只是长大之后,霏霏跟糖小姐再也没一起玩儿过。
过去的是时光,生活,不过是大同小异罢了。
我们都会变,只有生活不会变。
哪怕曾经以为望去此生都是坦途,哪怕曾经以为人生已经走到末路,哪怕今昔早已沧海桑田,天翻地覆。
生活,它在徘徊停顿了一阵子后,又开始上路。
过往的太多经历,只不过是一篇文章中的标点符号,文章总得继续想构思,也总得写到最后。
于是过了这么多年后,站在小区门口看着霏霏妈的那一瞬间,像是又回到了11年前,然后又觉得,明天,却跟11年前的明天,并不是同一天。
我们好像在原地踏步,其实又不是在原地踏步——这两者,究竟是哪一个,让我们心生厌倦?
我,对生活,从来没有过厌倦。因为我们都知道,活着,不过如此;因为我们都知道,既生,必活。
我说过:这种感觉,就像四周一片废墟,你止步不前,四顾茫然,然后觉得,走不走下去,意义都不大了。
但我不会对你说:起来啊,加油啊,努力啊,奔跑啊。
我只会告诉你:既然已经站在废墟上,那就蹲下好好哭,趴下好好歇;既然四下如故,走到哪里都是这样,那莫不如哭够了以后,在原地码砖搭木,给自己建立一个可以栖身避寒的房屋。
我承认,我已经很难改变生活的轨迹,那我就在这屋子里住着,反正人生已经再没有什么着急的事了,只需当下的尽心与专注。
然后冬天,我在屋子里生起一把火,它可以温暖我,也能够温暖路人。
来年春天,在屋外种满蔷薇,然后你会发现,会有从这废墟经过的人们,为我停驻。
· end ·
给《世间最真实的岁月静好》做链接的时候,我发现这篇文章还是在2016年9月24号写的,我把它放在了《平生》这本书的最后。那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叫“昏昏灯火话平生”。出自王安石的《示长安君》:“草草杯盘共笑语,昏昏灯火话平生。”丰子恺根据这两句诗,画了一幅漫画。
这真是我最喜欢的状态了。三两小菜,昏昏灯火,说话,就是不停地说话。如此,岁月倏忽,而眼下久长。陶渊明也有诗云:“安得促席,说彼平生。”此为我的第一本书《平生》书名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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