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诗一评:《乌鸦的秋天》
古道(本名张马),现居广东,爱好诗文,写诗和诗评。怀着圣徒的虔诚、修女的怜悯、处子的纯洁、天使的快乐、工匠的精致、隐士的淡泊、平民的苦恼。
《乌鸦的秋天》
(英)泰德·休斯
他觉得太阳的白光太炫目
他握紧双爪,抖出所有的愤怒
他大笑着扎入自己的中心
并攻击
在他的呐喊中,树们骤然变老,
树影被击倒在地
而太阳散发着光芒——
它散发着光芒,乌鸦则被烧成黑色,他退了回来
他张开嘴巴,嘴巴已被烧成了黑色
“在那上面,”他说,
(张文武 译)
赏读
在国外诗人写乌鸦的诗歌中,休斯这首是十分奇特的一首,以哲学悖逆和黑色幽默为主要特征,我十分喜欢。这诗重点从三个角度欣赏:情节构造、戏剧效果、思想性。它构造很精巧,却并不算特别隐晦。但要完美地欣赏它,还是需要一些阅读功力,稍不注意就很容易错过最精彩的欣赏点。
说到这里,不知读者发现了这个最重要的点没有:休斯描写的这只向太阳发起愤怒攻击的鸟鸦,其实就是太阳自己。或者说乌鸦自己!这只乌鸦坚决地否定自己,向自已挑战,不惜啄剌自己心脏,并不惜被焚烧,所以它是一只高贵的乌鸦。
诗中经历了几次转折、置换。“当乌鸦还是白色的时候,他觉得太阳太白了/他觉得太阳的白光太炫目/他决定攻击它,并击败它”。一个敏感细心的读者读到这里就会产生疑问,乌鸦为何还有曾是白色的时候?作者其实是一开始就在此不动声色地暗藏了“乌鸦就是白太阳”的玄机。这个玄机需要读者用敏感的诗心来触碰,不然就难以领会到此中妙味。但这个机关要读到最后才能触发,现在继续往下。
“他攒足力气,全身光芒四射/他握紧双爪,抖出所有的愤怒/他将自己的喙对准太阳的中心/他大笑着扎入自己的中心/并攻击”。读着这些句子,你能想象到这只乌鸦愤怒地膨起羽毛攻击太阳的滑稽情景。而当后来发现它攻击的对象竟然就是它自己,乌鸦就是太阳自身、攻击者就是被攻击者、否定者就是被否定者以后,戏剧性的惊悚效果就出来了,哲学性也出来了,思想性也出来了,对这只乌鸦的好奇和尊敬也就油然而生了。这样的描写是相当棒的,棒就棒在其生动性和出奇性上,以及给读者带来的急于求解的迫切心情上。
“在他的呐喊中,树们骤然变老,/树影被击倒在地”。神仙打架,凡人遭殃。乌鸦挑战自己,树们受伤。
“而太阳散发着光芒——/它散发着光芒,乌鸦则被烧成黑色,他退了回来/他张开嘴巴,嘴巴已被烧成了黑色”。太阳纹丝未动,乌鸦却付出了惨重代价:它被迫退了回来,大张着烧成了黑色的嘴巴。不用说,这是一个悲壮而滑稽的情景,但乌鸦并不这么看:““在那上面,”他说,/“在黑白颠倒的地方,我赢了。””没想到吧,这只乌鸦输得这么惨,却竟然认为自己赢了,好一只可爱的、精神上完胜的乌鸦!注意这里的“黑白颠倒”一词很重要,它既是指乌鸦的黑色与太阳的白色(乌鸦否定的颜色),又双关思想批判上的意义。
综上,这诗暗含了一个大悖逆,大矛盾,大包袱:乌鸦赢了,也输了;它是乌鸦,也是太阳,是从太阳尊祟身份自毁其身变成的低微的黑乌鸦。那这只乌鸦是伟大还是渺小,是好还是不好呢?这得读者在清晰地读明白了这首诗的表达之后,结合自己的思想哲学认知以及艺术修养去判断。但在休斯眼里,这显然是一只伟大的乌鸦。其伟大之处就在于,它与太阳本为一体;它不满意黑白颠倒是非错乱,不自量力地挑战了自己,毁灭了自己,否定了自己,又肯定了自己。这首诗用一句现代鸡汤语来说,就是挑战自已,战胜自已,超越自已。
从诗歌的情趣上说这首诗也毫不逊色。除了乌鸦挑战自己的悖逆设计十分成功以外,它嘴巴烧焦和说自己赢了的情景也十分好玩,既滑稽得令人捧腹大笑,又觉得它十分可爱。我在一个小微信群中解读这首诗时,一个诗友感慨地说:一个被打败的大侠,照样牛皮烘烘。休斯简直把这只乌鸦写绝了!
好诗里含有很多潜在东西,读透了愉悦感才会倍增。轻浅阅读是读诗的初级阶段,一定要培养自己深度阅读、精读的习惯,特别是还要注意培养多类型审美意识。拿这只乌鸦的这个行为、景象、结局来说,相信在很多读者看来是很古怪、不可理喻的,是一只滑稽而没有任何美感的丑乌鸦。但在思想者和艺术修养丰厚的读者眼里,这只乌鸦却具有思想、哲理、精神、美学上的奇绝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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