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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魂记读后感锦集
日期:2021-04-19 00:24:07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还魂记读后感锦集

  《还魂记》是一本由陈应松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页数:47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还魂记》精选点评:

  ●文笔不赖,情境荒诞,阴郁,就是没太明白想表达什么

  ●当代作家都喜欢用句号了吗?句号和逗号、顿号的区别是什么?用句号别有深意么?

  ●一部充满魔幻色彩的乡土小说,内涵之丰富令人难以想象。

  ●鬼魂叙事、坟堆美学,以亡灵身份遁入乡村,荆楚大地呈现出亘古的蛮荒、神性、兽性,一本难得能带来阅读“惊诧感”的奇书。

  ●前段在文学期刊看过,因为喜欢所以藏书。1、小说的好语言常来自有写好诗能力的人,那种专属于自己的,陌生而独特的语言,感染力首先加分(平庸的语言难以吸引有真正丰富阅读经验的人)2、拓宽当代中国对乡村人精神土壤的未知深度,那种伤筋动骨的追问,足以让心灵震撼。

  ●一天半看完,不能说不好

  ●不对口味,读不下去

  《还魂记》读后感(一):还乡鬼书(代发)

  

还乡鬼书

丽娘还了魂,回了牡丹亭。

  燃灯还了魂,回了荒的原,荒原晃荡着野火、野猫、野魂灵。

  死亡从这个地方开始,荒原上层层叠叠的风,大风刮进瞎子们浸过酒的眼睛,瞎子们打开村门,迎进一个逝去的人。死亡不是“砰”的一声从人间坠落,死亡是一条芦苇接芦苇、火光追火光的长长的回乡路。

  《还魂记》写的就是这样一本死者归来的故事,燃灯自水里生,又从水里归,最终湮灭于明火。整个乡村像个浑浊的眼球,充斥着瞎眼和明目、水与火、野猫与水鳖、人与鬼、少女与寡妇、阉人与鳏夫、兰草与芦苇、乳房与坟墓。坟墓耸在门口,门内坐着长着乳房的女人,坟墓就是乳房,坟头就是乳头,一个死时动土,一个生时岀汁,陈应松用这一组相似的物象消融了生与死的绝对界限。生死是陈应松第一个想探讨的问题,一个死人归来引起了众多活人死亡,而这个死人之前却因一个活人而死,生是死之由、死是生之因。“死亡隶属于生命,正与生一样。举足是走路,正如落足也是走路。”泰戈尔说。

  鬼魂叙事并不少见,如方方的《风景》、徐訏的《鬼恋》等,坟冢美学建基于活人的死亡想象、死亡崇拜、死亡畏惧,不同的是,陈应松的死亡叙事却以“犹生”的起初形象展开,文中给了一个完全的逻辑解释:燃灯在湖里出生,死亡时踩到了胞衣,于是又回到了人间。以一个“虽死犹生”的“类活人”身份去参与乡村日常生活场,直接进入乡村肌理内部,比如参与驱逐放火少年五扣,与少女狗牙恋爱,这一切都表明,打碎文本叙事策略营造的不合常理的魔幻表面,乡村最终呈现出指涉真实的荒诞现状:正常的有序的理性的乡村生态场已经被五扣手中具有象征意义的火炬烧毁,乡村成了最终的废墟,所以毛主席可以和道士在乡村共存,一个智障少年却为瞎子们的乡村带来了火光。

  “故园成了荒原。”这是陈应松想说的。从艾略特的《荒原》,K先生永远无法抵达的《城堡》,鲁迅的《野草》、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再到《还魂记》,“荒原”意识已经成为中外作家共同书写的生命意识。陈应松的乡村充斥着野猫的嚎叫、飞鸟般的蓝雾,人们浑浑噩噩在黑暗中养鳖、揉麝、放火、挖坟、强暴、死亡。乡村挣扎在坑上,正在疼痛陷落。

  回归文本本体,《还魂记》的叙事策略带来了极大的阅读“惊诧感”,《还魂记》的文学定义是游移多元的。从叙事模式上来说,沿袭了从《故乡》到《长河》再到《白狗秋千架》的中国乡土小说“离去—归来—离去”模式;从文本呈现的乡土本身来看,既有屈原笔下走兽神灵、万物混居的楚地姿态,又有莫言高密东北乡、马尔克斯马贡多小镇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从作品主旨来看,他有着明显的指认当下现实、揭露乡土真相的创作野心;而从文本样式来看,又有着《野草》式的“独语体”体例,也有着《狂人日记》、《尘埃落定》式的“非常人”叙事主角。

  无论如何,陈应松构建了一个潮湿腥气的楚地荒村,它不再是回荡着牧歌的田园,而是一张落满了苍蝇的油纸,人与鬼在上面小心翼翼的走动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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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魂记》读后感(二):还魂,意味着已经失去了

  还魂意味着已经失去了

  李黎

  存在千年又缓缓消失的中国乡村是天然的怀旧对象,天然的探寻与追问对象,甚至产生了一个相对应的词:乡愁。似乎城市不足以成为乡愁的载体。这是我们文学的不足,也是它沉重的一面。

  关于乡村,相对于一去不返和从未离开两类特殊的例子,更多人的经验是:离开并可以随时回去,但故乡不是归宿。如诗人胡弦在《永远无法返乡的人》一书中所说:“对于故乡,他仍属于那里,却已是一个陌生人”。这是一种悖论,令人沮丧。

  《还魂记》也是这样,魂归“养生地”但终究不知去向。

  《还魂记》又不止如此,这是一本充满极端事例,充满隐喻和探索的小说,充满生死转换的场景和不能言说的情绪。主人公是鬼魂,名叫“燃灯”,他在死后千方百计回到“养生地”,观看和参与其中的人和事——他如此,其他人也都可以,因此燃灯遇到的一些人也都是鬼魂。而村庄里的活人,因为一次喜宴上的假酒而全部成了瞎子。难以想象,一个村子的人都瞎了,他们全都变成了类似乎动植物的生物。失明又拯救了生活,成为了一种庇护,让惨烈的消亡变成日常生活,充满了细枝末节。

  于是,所有的故事都在一个充满鬼魂和瞎子的古老村庄里上演,一日三餐的搏杀,人兽之间的吞食,沉痛的冤案和风水轮流转的恶人,主人公的“家族史”,拆迁和重建的企图……这里的一切都让人难受,生生不息又生不如死。每个读者都会贴着地面而非飘逸潇洒地思考书中所有人的归宿,当然,也是自己的归宿,到底在哪里。

  归宿当然是死亡。还魂只是挣扎,是死亡的一部分,《还魂记》是一曲挽歌,无论此前好与坏,现在它正在死亡的途上,浩浩荡荡的死亡场景看上去甚至生机勃勃,到处凑充满了邪恶而灿烂的花朵。也正是因为死亡缓慢而凝重,主人公才得以归来,并参与其中,作者才得以把一曲挽歌唱得活灵活现,才得以把守灵的本质描绘得跌宕起伏。

  书中充满了古老的词汇,苔草、鳖蛋、黑鹳庙、鬼虫、土怪、兰花、山精木魅……仿佛这些词身上长满了青苔。同时书中又充满最为现代的词汇,微信、三鹿奶粉、《荆楚都市报》、劳力士、上访……现实权力对乡土的反复蹂躏跃上之上。在两者之间,一切时代的词汇都在书中被一一呈现,有一千年前的、有一百年前的、有建国之后的、有开放之初的,有我们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也有楚地特有而只能意会的。

  通过书中喷涌而出、连绵不绝的词汇,我们可以感受到作者的目光,如同高速相机的镜头,对准“腹地”“深处”,也就是最不被关注的当下的乡村,极力呈现出贫困绝望之下最为生动、野蛮和原始的一面。从这个意思上说,不能简单视这部小说为一次虚构,它有极为真实的一面,是一副广阔而隐秘的乡村的风情画,一次全景扫描。

  无论与鲁迅的《野草》、萧红的《生死场》相比较,还是与当下普遍敷衍而自我满足的写作比较,《还魂记》都是一本奇书,假以时日会成为经典,一座精神标杆。这里的“精神”二字,全无高大而正确的成分,它指的是一个存在,是我们明明来自那里但毫不珍惜且不愿意面对的存在。将它压缩千万倍,那就是我们在为亲人守灵的那一夜所有的内心活动,是站在遥远的太空深处回望地球的那一副画面。书中充满了我们熟悉的一切,它们正在陌生起来,作者为所有离我们而去的事物写一首挽歌。这首歌唱不完,而且响彻天地。

  《还魂记》读后感(三):还乡魂书

  还乡鬼书

  丽娘还了魂,回了牡丹亭。

  燃灯还了魂,回了荒的原,荒原晃荡着野火、野猫、野魂灵。

  死亡从这个地方开始,荒原上层层叠叠的风,大风刮进瞎子们浸过酒的眼睛,瞎子们打开村门,迎进一个逝去的人。死亡不是“砰”的一声从人间坠落,死亡是一条芦苇接芦苇、火光追火光的长长的回乡路。

  《还魂记》写的就是这样一本死者归来的故事,燃灯自水里生,又从水里归,最终湮灭于明火。整个乡村像个浑浊的眼球,充斥着瞎眼和明目、水与火、野猫与水鳖、人与鬼、少女与寡妇、阉人与鳏夫、兰草与芦苇、乳房与坟墓。坟墓耸在门口,门内坐着长着乳房的女人,坟墓就是乳房,坟头就是乳头,一个死时动土,一个生时岀汁,陈应松用这一组相似的物象消融了生与死的绝对界限。生死是陈应松第一个想探讨的问题,一个死人归来引起了众多活人死亡,而这个死人之前却因一个活人而死,生是死之由、死是生之因。“死亡隶属于生命,正与生一样。举足是走路,正如落足也是走路。”泰戈尔说。

  鬼魂叙事并不少见,如方方的《风景》、徐訏的《鬼恋》等,坟冢美学建基于活人的死亡想象、死亡崇拜、死亡畏惧,不同的是,陈应松的死亡叙事却以“犹生”的起初形象展开,文中给了一个完全的逻辑解释:燃灯在湖里出生,死亡时踩到了胞衣,于是又回到了人间。以一个“虽死犹生”的“类活人”身份去参与乡村日常生活场,直接进入乡村肌理内部,比如参与驱逐放火少年五扣,与少女狗牙恋爱,这一切都表明,打碎文本叙事策略营造的不合常理的魔幻表面,乡村最终呈现出指涉真实的荒诞现状:正常的有序的理性的乡村生态场已经被五扣手中具有象征意义的火炬烧毁,乡村成了最终的废墟,所以毛主席可以和道士在乡村共存,一个智障少年却为瞎子们的乡村带来了火光。

  “故园成了荒原。”这是陈应松想说的。从艾略特的《荒原》,K先生永远无法抵达的《城堡》,鲁迅的《野草》、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再到《还魂记》,“荒原”意识已经成为中外作家共同书写的生命意识。陈应松的乡村充斥着野猫的嚎叫、飞鸟般的蓝雾,人们浑浑噩噩在黑暗中养鳖、揉麝、放火、挖坟、强暴、死亡。乡村挣扎在坑上,正在疼痛陷落。

  回归文本本体,《还魂记》的叙事策略带来了极大的阅读“惊诧感”,《还魂记》的文学定义是游移多元的。从叙事模式上来说,沿袭了从《故乡》到《长河》再到《白狗秋千架》的中国乡土小说“离去—归来—离去”模式;从文本呈现的乡土本身来看,既有屈原笔下走兽神灵、万物混居的楚地姿态,又有莫言高密东北乡、马尔克斯马贡多小镇的魔幻现实主义色彩;从作品主旨来看,他有着明显的指认当下现实、揭露乡土真相的创作野心;而从文本样式来看,又有着《野草》式的“独语体”体例,也有着《狂人日记》、《尘埃落定》式的“非常人”叙事主角。

  无论如何,陈应松构建了一个潮湿腥气的楚地荒村,它不再是回荡着牧歌的田园,而是一张落满了苍蝇的油纸,人与鬼在上面小心翼翼的走动生存。

  《还魂记》读后感(四):早已回不去的故乡 ——读《还魂记》

初看《还魂记》的题目,我自然而然地想起了《牡丹亭》那个凄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如果说杜丽娘的美梦是精致而纯净的,那么这个故事则是沾满了尘世的泥土和肮脏。它不是女子心中的美梦,它更像是萧红的《生死场》,用冷峻的笔调勾勒了中国的乡村世界。从表面上,这是个主人公死后魂归故里的故事,但是仔细一想,深意又不止于此。在后记中,作者写道,“谈论鬼魂是我们楚人对故乡某种记忆的寻根,并对故乡保持长久兴趣的一种方式。”可见这渴望“归乡”的不只是主人公柴燃灯,也是作家自己。燃灯归乡心切,故乡却早已颓败与荒凉,那故乡还是作者渴望和怀念的故乡吗?

实际上,“故乡”早已不是美好纯洁的桃花源。作者在奇幻的故事情节背后隐藏了浓浓的批判现实主义意味。

讽刺至少有三层含义。

首先,讽刺乡民的愚昧。

燃灯的养父守闸人因发现未行礼的女儿和女婿行房事,竟一气之下把女儿打伤,迫使让女儿女婿双双殉情而完。崇尚暴力的守闸人在艰辛烦闷的生活中变得麻木,喝下村长的假药变瞎,再也没有饥饿、没有欲望,终日嚼石子过活,“就在这世界上摸黑”。

实际上,整个村子都是瞎子村,看不到真实的危险和黑暗。狗牙被村长强暴而自卫,被村长刺死。但在村长的描述中,却是狗牙想刺杀他,他为自卫而刺死狗牙。整个村子只有村长这一个明眼人和主人公燃灯这个死人,又有谁能阻止村长为非作歹呢?更令人愤怒的是,村民们无法拯救受凌辱的狗牙,在其死后更是受人蛊惑,为其尸体所散发的香气感到惊慌,竟再次焚烧了无辜狗牙的尸体,把她看作是“吃人的妖孽”。在瞎子们的狂欢声,狗牙再一次死去。农村的衰败由村民的愚昧、无知开始。他们无心害人,却最终害了无辜人。

其次,讽刺官僚的腐败。

陈应松这部小说的野心不止于描写乡村世界,而是要揭开城乡官僚机制背后的腐败与龌龊。如果说村长是乡村中的最大鳌头,那么潘主任则是附庸风雅的空心人。作者以极具有反讽性的语调描绘了潘主任对兰花的渴求。他视公平正义为虚设,一心追求纯洁的兰花和处女。直至晚年,找处女兰,来消除自己的罪孽,被鹰啄瞎了自己的眼睛,自己也在疯癫中死去。作者所描绘的官员们眼瞎耳聋,迫害他人也被人迫害,仿佛一副副行尸走肉。

最后,讽刺人们的自相残杀。

燃灯本是怀着善意回到乡村,他为村名逮住了残害妇女、焚烧房屋的五扣,但是稍一加煽动,村民们就相信了他是“鬼中的厉鬼”,来到村里是为了寻找替死鬼。瞎子们不管三七二十五就把他抓住,而他自己的大伯更是钳住燃灯,念咒将燃灯扔进火坑。作者写出村民们朴素的愿望,“为了驱赶让村庄衰败和不幸的鬼魔,把我烧掉。”但是下一句,作者更严峻地指出,“庄稼和野草不会比往日更兴旺,房子依然参差低矮。几只黑鹤在树上拍打树叶,像是欢呼,也像是愤怒。”真正成为替死鬼的人其实是燃灯,他仿佛是替人受罪的“耶稣”,但是唤不醒麻木的村人。乡村衰败的真实原因——愚昧、腐败、迷信、暴力……,更没有得到解决。

显然,这是一个包括在奇幻故事下的启蒙叙事。鬼魂,本是神秘、阴森、诡异的符号,但在《还魂记》这部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品中,神秘的鬼魂拥有最真诚的信念,人间的事情反而充满了虚伪和诈骗。何时瞎子、聋子们才能耳聪目明,活成真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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