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温柔》是一本由[美] 菲茨杰拉德著作,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2.00元,页数:35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夜色温柔》精选点评:
●创作手记值得一看。以及对白里竟然有一句“喜欢你所看到的吗”
●翻译真烂。
●不知道是不是翻译的问题,我觉得很怪,有些地方根本读不通嘛。
●翻译不咋地!生硬冗长的语句只能靠意会了。
●翻译(✘_✘)
●这翻译好蹩脚
●菲茨杰拉德只提问题,从不解答,可我还是要一再地陷入他所布置的忧伤的陷阱。
●这翻译实在是醉了
●被全文第一部分的内容搞得云里雾里的,最精彩是第二部分,觉得结局很乏力啊。。露丝玛丽那条线,似有似无的,最后也没交代,还有露丝玛丽妈妈的部分,第一部分写那么多,结果后来也没有了,奇怪~
●翻译0星,书四星
《夜色温柔》读后感(一):岁月是一切真相的魔镜
Tender is the night...
如果不是书名把我瞬间迷倒,“了不起的盖茨比”还不足以让我选择去读这位大名鼎鼎的Fitzgerald的最后一本半自传小说。读下来,觉得差不多的调子,穷小子、特权阶级、风花雪月。岁月是一切真相的魔镜。腐蚀从浮华深处伸出爪子,一切最终被现实吞噬。把书中人物和英雄挂钩是没道理的。每个人最终都要听从自己内心人性原始的呐喊,那就是腐蚀滋长的沼泽。能和自己本性对抗并胜利可谓英雄,在Fitzgerald 笔下并不存在。
《夜色温柔》读后感(二):岁月是一切真相的魔镜
Tender is the night...
如果不是书名把我瞬间迷倒,“了不起的盖茨比”还不足以让我选择去读这位大名鼎鼎的Fitzgerald的最后一本半自传小说。读下来,和颇多二十世纪初的旅欧的美国作家小说差不多的调子,也是菲兹杰拉德典型的穷小子、特权阶级、风花雪月因素。
岁月是一切真相的魔镜。腐蚀从浮华深处伸出爪子,一切最终被现实吞噬。把书中人物和英雄挂钩是没道理的。每个人最终都要听从自己内心人性原始的呐喊,那就是腐蚀滋长的沼泽。能和自己本性对抗并胜利可谓英雄,在Fitzgerald 笔下并不存在。
《夜色温柔》读后感(三):夜色温柔——最后还是留下了体面和希望吧。
万万没想到这本书让我读了长达半个月之久,一是因为翻译的问题,二是因为写作风格前后不统一。很难相信这部作品和《了不起的》出自一个作家之手,但细品起来内核还是相似的,倾颓之美,想必就是如此吧。
其实读到最后的时候反而增加了我对这部作品的好感。第一部分确实无聊透顶,第二部分稍稍勾起了我的兴趣,第三部分的崩坏则是一口气读完的。狄克确实有自己的人格魅力,却被自己禁锢住了。谁又,怎么能永远得到他人的喜爱呢?谁又能永远保持完美呢?我不认为狄克的毁灭是因为酒,或是因为妮珂对他的消耗,我认为一切归根结底是因为他对自己的限制,他的观念从一开始就错了。他可曾真实面对自己的心、问问自己究竟想要什么呢?他超常的交际能力如果过度使用,就会变成一种炫耀,就会依赖这项技能而生存。时代在改变,人也在改变,有挫败感是正常的、可以理解的心理,为何不敢面对它呢?可我还是对狄克讨厌不起来,他太温柔了,却胆小且懦弱,只能说这是一个无可奈何的悲剧吧。
妮珂在某种程度上和黛西太像了,外表看起来都这么光鲜美好,却都有自己致命的特质——自私且无情(但我讨厌黛西却不讨厌妮珂)。其实妮珂离开狄克未必不是一件好事,两个人只有脱离彼此才能获得真正的自由。我在想妮珂的痊愈是不是菲茨杰拉德给自己的一场梦,有趣的是他并没有改变最终分离的结局,也许他的爱早已消耗殆尽了。其他角色有的能在脑海中形成一个形象,有的出现几次却还是不能让人记住,说到底,他们都只是时代的一个缩影吧,比如露丝玛利代表的是新时代的热情与奔放、比如玛利·诺斯代表的是物欲横流的虚荣、比如贝贝·华伦代表的是女性的强势与独立。
翻译必须得减一分,语句都不通畅又怎么能领悟到原作的真谛,但话说回来,菲茨杰拉德的文笔确实太好了,给翻译增添了不小的难度,有机会还是要阅读英文原版的。妮珂和狄克决定结婚到开篇一幕的整个时段,是通过妮珂的视角快速闪回来呈现的,颇有电影的感觉。虽然在整本书中显得很突兀,但我还挺喜欢这种叙述风格的。除此之外,很多场景的描述都很有画面感,印象比较深刻的是卷一妮珂独自在花园中漫步的情景,代入感很强。不愧是菲茨杰拉德。
想了很久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题目,由于我对结局久久无法释怀,便留下了这样一句话。其实狄克最后也不算悲惨,只是再也没有了雄心壮志、满溢的才华、以及对生活的激情,从个人角度来说,这确是一场不可逆转的覆灭。尽管如此,我仍愿意相信狄克和妮珂的爱情一开始的时候是单纯且美好的,绝非是为了金钱与利益。一切既已无法挽回,就让往事都随风吧——夜色依然温柔。
《夜色温柔》读后感(四):完美人生的真相
如果你认识一对夫妻,先生幽默风趣,名牌学校毕业,长相帅气,乐于助人,善解人意,太太美貌绝伦,才华横溢,会多国语言,莺歌善舞,出身贵族,家境富有,他们身上几乎占全了这世界上最好的品质和样貌,你会不会因此被他们完全吸引,被他们身上的巨大光芒笼罩?你会不会非常羡慕和敬佩,把他们当作人间最美理想情侣的化身?
在夜色温柔这本书中,我们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对情侣的故事。先生叫狄克,太太叫妮可,他们是社交圈里的灵魂人物,不管聚会时候有多少性格迥异甚至互相排斥的人挤在一起,狄克都会运用他高超的社交天赋让所有人满意所有人快乐。没有人不喜欢她们,女人都会爱上狄克,男人都会倾慕妮可,在书中的开头,一个影视明星露丝玛莉爱上狄克,并与他产生了一段朦胧的暧昧之情,同样在书中结尾,他们共同的好友汤米对妮可表白,想占有她,在他们的生活中,他们被他人的爱紧紧包围,他们也乐于施舍自己的爱给别人,一切都看似完美。
如果书中只是讲述了他们如何风花雪月如何魅力十足的征服外界的故事,这本书更像是一部偶像小说,看起来轻松但也没多少味道,然而这是一个讲述堕落的故事,一个从完美到幻灭的过程。书的开头有多热闹和非凡,书的结尾就有多孤独和平淡,我想没有多少人愿意看这样的故事,愿意接受这样的模范夫妻,最后形同陌路,你会不无感伤的说一句:“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然而看问题是需要看本质的,当你深入他们生活的内核,你会发现,任何的裂痕都早有端倪,任何的结局都是早有预谋,没有平白无故的毁灭和堕落,只是他们演出了一部完美的剧情给大家看而已。是的,完美不是不存在,但前提是你要发自内心的一点点修炼成完美,真正热爱你身边的人,而不是逼迫自己做并不喜欢的事,只是碍于情面,只是为了所谓的面子和尊严,为了赢得大家的掌声而表演出来的完美。
其实从狄克和妮可的婚姻就可以看出,他们的关系并不是完全出于平等的爱的,狄克是个精神病医生,而妮可是一位精神病人,他们在生活中不自觉的掺杂进了医生治疗病人的从属关系,在另一个层面,妮可家境富有,是美国贵族,而狄克家境平庸,巨大的阶级障碍让他蔑视有钱人,却又非常渴望进入上流社会。在最开始妮可的姐姐并不认为这是个门当户对的婚姻,只是因为狄克是医生,结婚似乎更像是“买了”一个免费看护,出于划算心理才促成了这桩婚姻的,不管是财富上的不对等,还是心理上的不对等,都为他们以后的生活埋下隐患,而金钱在掩饰了他们的空虚生活的背后,也推动了狄克荒废事业,沉迷酒精的堕落倾向,那个他好不容易维持住的社交明星身份在极短时间内迅速坍塌,仰慕他的女人离开了,合伙人离开了,朋友离开了,最后妮可也离开了。为什么会没落,为什么一手好牌会打烂,也许错在时代,错在命运,也错在自己。曾经的狄克,是一个想做善良,诚实,勤奋的好人,也是一个事业心极强,充满抱负和理想的人,但我想问题也恰恰在于,他太渴望得到外界的认可,而一味的压抑了自己的本性。他所谓的好人从来都是别人眼中的好人模样,而不是自己真正需要的。一个精神病医生,努力医治他人的同时,忘记了医治自己,当背负的东西越来越多,他怎么可能如当初自己那样从容潇洒呢?当时代的势能渐渐走低,而自己又无法给予自己充足的能量时,时代就会吞没你,你既是自己的牺牲品,也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品。
很多作家写书,都只写自己的故事或者自己和爱人的故事,就像杜拉斯,每本书都在从不同角度写自己的爱情故事,而菲茨杰拉德也一样,他的书似乎都是送给他的妻子泽尔达的,狄克与妮可的故事,或多或少有菲茨杰拉德和泽尔达的影子,看过他们照片的人应该都会不自觉的感慨,这真是一对璧人,这不就是美国20年代繁华浮夸的背景下该出现的优雅面孔吗?这本书的气质就像他们夫妻的气质,充满哀而不伤的柔美气氛,适合夜晚,适合酒吧,适合爵士乐,也难怪在作者死后,他终于被人重新记起,变成美国二三十年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之一,他定义了那个时代为爵士时代,他的挽歌也是美国从一战后空前繁荣到大萧条时代的挽歌,他的书时代色彩那么浓烈,你只需稍微闻一闻,那个爵士时代绅士手中的烟草香味就会熏到你,让你沉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