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之间》是一本由李炜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78.00元,页数:53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永恒之间》读后感(一):李炜:一个希望在别人书中获得更多的人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我穿墙进去(duzheng717)
李炜的文字,知识密度大且见解新颖,模仿名作家惟妙惟肖,各类掌故信手拈来,可以写尽一个时代、一种语言、一个文化的方方面面。
大约2014年末,《嫉俗》出版不久我电话采访李炜,最后请他用一句话评价自己。他答道:“一个希望在别人书中获得更多的人。我这样说,是因为我见过的最骄傲的人,就是读书最多的人。”
他生于台北,15岁负笈纽约,用英语写作,也常用英语思考,视野所及横跨文学、哲学、音乐、艺术等诸多领域,涉猎之广博,曾让诗人余光中赞叹“李炜读过的西书应该十倍于我,他虽然年轻,西学之博中有精却相当惊人。”采访他那年,他已经精通英、法、德、意、拉丁、古希腊等六门外语,当时他说正在研习俄语,几年过去他已完全掌握,在新书《永恒之间》里,可以由原文直译普希金、莱蒙托夫的诗篇。
《永恒之间》是一部诗歌史,也是一部诗人列传。挑战读者阅读体验,并不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章节,先从二十世纪西班牙内战时期的诗人写起,最后才以古希腊女诗人萨福收尾,真正切合书的副标题“与时间作对”。在李炜看来,年表和时间线的缺陷在于,它们皆暗示了持续的发展和进化。事实上,在文化领域里“进步”并不存在,哪个当代诗人敢说自己的诗作超过李白、杜甫和莎士比亚?这种恶作剧般的编排手法,是他的个性和见识,也是他的文学观。
在这个快餐时代,极少有作家同时具备李炜这般深度和广度,可以将三千年诗歌史细枝末节的考据做得如此尽善尽美。《永恒之间》里写到莎翁捉刀人马洛,“其他作家充其量标明一件衣服的颜色,偶尔涉及材质;但能一口气说清楚一件衣服的剪裁、式样和原产地的,只有马洛一人”。这种独一无二用来形容李炜也很贴切。
博学是他,毒舌也是他,是性情温和的李敖,是发量爆炸的阿兰·德波顿。
《永恒之间》读后感(二):诗歌与诗人的十种读法
《永恒之间》,李炜 著
读完《永恒之间》,深深被李炜的文字所震撼,其中的精巧构思与举重若轻,都是时下一般读物中少见的。我仅能作为一个读者谈自己的感受——
翻开《永恒之间》 的目录,以倒叙之姿讲述诗歌史,在每一章捡取一个字作为章节名,便初步感受到了《永恒之间》的与众不同。而逐章深入,随着时间逆流穿行而上,方知李炜的“鬼才”之名果然名不虚传。全书含序一共十章,开篇自西班牙内战时期的西语国家说起,末篇则是序言。
《永恒之间》中,每一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舞台上的主角都是在文学史上鼎鼎大名的诗人和艺术家。有的章节是独角戏,有的章节是群戏,他们在书中不再是一个个存在于教科书上的人名,而变成了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情绪有行动的“人”。
正如序言所说:“早期的艺术作品依然重要,诀窍在于了解创造出他们的那些人所身处的时代、面临的问题、拥有的选择,以及他们如何、为何接受或拒绝这些选择。”借助文字的力量,诗人和诗歌得以永葆生机,得以鲜活而不朽。
李炜自己的解释是,“为每一位诗人的创作提供上下文。不单单是一个个文学背景,而是一幅幅文学全景。”
这是比任何旁人的评论要更准确的描述。《永恒之间》是诗歌史,是诗人传记,也是社会与文化发展史。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以艾米丽·狄金森为焦点,谈及十九世纪美国诗歌。以童话经典开句式“很久很久以前,……”作为开场白,贯穿全篇反复出现。作者试图把远离尘世与实践的狄金森拉近大众视野,狄金森的人生故事折射出了不同的画面。如果把这一章的每一段首句摘出来,读者又可以得到一个关于艾米丽·狄金森的简洁版故事梗概。
十章用了十种不同的笔法写成,随着时代的脉络和文艺风气的流变,不断变换视角笔触,以小见大,由近及远,夹叙夹议,有时是一场群戏,有时又是两个人的对手戏甚至是一个人的独角戏。
而读者需要做的,只是随时调整姿势,尽情享受便是。
《永恒之间》读后感(三):因为有意义,所以永恒
一个真正重要的人,不会因为离开人世而退出历史的篇章。就像臧克家所写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在历史的长河中,我们没有见过生命的时间长度无限的人,但是生命的传承度无限的人却大有人在,在诗歌史上,更是如此。通过鬼才李炜的《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我们看到了那些著名的诗人,当然其中不乏被忽视的诗人,被忽视不是他们的问题,这是历史的选择,但是他们最终被发现,说明历史也没有放弃他们。
本书的写作方式很特别,我们看过的历史一般按照历史的发展脉络来叙述,但是该书是按照倒叙的方式进行叙述,分别是从新(二十世纪法国)、私(十九世纪美国)、名(普希金时期俄国)、哲(歌德时期德国)、戏(莎士比亚时期英国)、学(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译(中世纪波斯和阿拉伯)、才(古罗马和希腊化时代)和传(古希腊)几个部分进行介绍。我们从书中的目录就可以看出每个时代都有那个时代的特点,也有一个或者多个的代表人物,文章的结构颇有特点,这正能够激发我们的阅读兴趣。对于很多不熟悉这些诗歌史上的任务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本很好的培养自己文学素养的书籍。
既然是诗歌史,那么肯定离不开那些优美的诗歌,在这部书中,你可以欣赏到来自各个时代的,多个国家的诗歌,这些诗歌有的确实很有名,当然其中也有一些偏小众的诗歌,无论怎样,诗歌是这本书的精髓,也是我们需要花时间去认真研究的。总之,这是一本偏文艺的书籍,需要我们花较长的时间去理解,去体会。
因为有意义,所以永恒,永恒的东西不会随着时间而发生改变的,或者说其中的内核永远不会改变,无论是来自哪个时代,或者哪个国家的诗歌,成为了经典,就会一直是经典。经典的诗歌就是这样的,经典的诗人亦是如此,它们和他们都是永恒的。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费劲心力来构造一个完整的诗歌时代,这样是对于自己负责,也是对于读者负责。很有幸遇到了这本书,而且是作者李炜老师的签名本,内心异常开心,对于西方诗歌,我就读这本书了。
《永恒之间》读后感(四):以灵气文字书写西方诗歌史
这是一部内容非常充实丰富的西方诗歌史,值得一读再读。作者之所以命名本书为“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是因为它并没有按照时间顺序来排列各位诗人,而是别出心裁地使用了倒序。因为作者认为时间线就意味着一种“持续的发展和进化”,但是这在诗歌发展中并不适用,没有哪个人能说二十一世纪的古典音乐超过了贝多芬和莫扎特,或者说“当代意大利艺术比文艺复兴时期更精致”。这一点发人深思。
本书的作者李炜从十五岁起就留美学习英语、法语,后又在芝加哥大学、纽约大学等学习拉丁语、希腊语及德意等欧洲小语种。他所精通的不仅是诗歌,还有语言及翻译。他的语言很有特色。是诗一般的文字。他很少在一句话中使用长定语,因此读起来有音乐感和跳跃感。而且其中不乏幽默和叛逆。总之给严肃的诗歌史增添了不少生机。
这部作品选取了十个诗歌发展时期及十位诗人,其中有热门的也有冷门的,包括普希金、马洛、狄金森、鲁米等。不仅是诗歌史,也是诗人传记。其中从每一位诗人的解说中又发散出去,联系到更多的同时代诗人。因此知识量非常庞大。比如作者写到狄金森时,又同时介绍了受到狄金森崇拜的诗人布朗宁夫人及艾略特,以及与狄金森相对照的女诗人里奇和罗塞蒂等。此外作者还用生动的笔触解释了狄金森为什么最爱使用破折号。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译”这一章节。作者从鲁米的诗歌翻译,以及庞德译李白诗等例子与读者一起探讨了有关翻译的事。其中提到Frost的挖苦之言:“所谓诗,就是在翻译过程中丧失的东西”。以及塞万提斯曾这样比喻:“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好比从反面看佛兰德壁毯,虽然人像可见,但针线太多,使得轮廓模糊不清,而且也没有正面那般光滑鲜艳。”作者在最后的“序”中也提到诗歌翻译的困难。他在翻译文中诗歌时很多都是找到原语言的版本而并非英语版本来翻译,力求还原诗歌本来面貌。但是诗歌翻译确实是个难题,由于各种语言独特的表达方式,译后的诗歌韵味会损失不少。作者在这方面给了很多启发。
最后引用作者李炜在序言中说的那句:“真正不朽的,并不是诗歌,更不是诗人,而是读诗的人。”多读诗歌吧,优美的,哀伤的,热情洋溢的,波澜壮阔的……
《永恒之间》读后感(五):《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读史读出了看剧的欲罢不能感!
在我印象中,一谈到各种“史”,它们都是一本正经、有条不紊地从某个年代开始娓娓道来,条分缕析,充满了权威感,当然读着读着,我也要顽强抵抗不断袭来的瞌睡感。
然而,被称为“华语创作界的孤岛”李炜老师的《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虽然题目落脚在诗歌史,却让我从中读出了小说的感觉,别具一格,耳目一新。
这样一部另类的诗歌史,就像书腰所说,是由诗人各自的命运连缀而成。而诗人的命运在李炜老师的笔下,仿佛一幕幕鲜活的戏剧,让诗歌史摆脱了教科书式的说教,更具艺术性。
首先,在谋篇布局和文章的结构上,作者就像以《永恒之间》为题设立了一个总体的大框架,下设十幕故事,分别命名为战、新、私、名、哲、戏、学、泽、才、传、序。
单单从这十个简练的题目来看,我完全猜测不到作者的意图和篇章的内容,好奇心一寸一寸地冒出来。
是不是还发现有些奇怪的地方?没错,作者还给我们设置了一个大彩蛋。全书并没有中规中矩地按照时间顺序进行叙述。这对于习惯了线性叙事的读者来说,还真是一个颇为有趣的“小恶作剧”。
其次,每个篇章的写作风格各异。
作者所串连的这些诗人,无论性格、风格或者处境都有差异,于是每个人的命运便大相径庭。
所以作者并没有采用一成不变的模式来描述所有诗人,而是根据诗人的特征来调整写作风格。
比如说狄金森,作者每个小节都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就像在讲述一个古老的童话故事。故事中有一个隐居的女诗人,无形中让狄金森的生平更添神秘色彩。
而且每一个“很久很久以前”,都可以让读者窥探到狄金森的多面性。
她喜欢穿一袭白衣,弃绝社交,独自隐居,通过邮政信件与笔友交流;爱是她诗歌题材的重心,清新又别致;她沉迷于死亡,写出的死亡诗俏皮幽默,不同凡响;她的个性和作品独树一帜,展现了难以驯服的叛逆姿态;还有她诗歌中无处不在的万能破折号……
就在作者一遍遍地重复“很久很久以前”的过程中,我们对狄金森的生平乃至作品都有了更全面的理解。这些理解并非人云亦云地评论,而是聚焦诗人本身,再做延申。
作者的文笔时而幽默试而饱含深情,每一个篇章都带来完全不同的阅读体验。即使面对的是自己熟悉的诗人,作者仍然会给你带来新的发现和思考,有种脑洞大开眼前一亮的通透。
同时,以诗人为主体的讲述方式不仅立体全面,而且通过诗人之间的种种关联,还可以编织出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这比简单粗暴地罗列时代背景更容易让读者愉快地接受,更有趣味性。
《永恒之间》通过创新的写作方式,展示出了一个多姿多彩的西方诗歌史。这么灵动洒脱的写作方式,想必也和李炜老师从15岁开始便在国外求学和生活有关,对西方文化更加熟悉,写起来也更加自如,不拘一格。
强烈推荐!
《永恒之间》读后感(六):用十个字讲述的诗歌史
关于《永恒之间》的副书名,我和李炜曾有过一番讨论。“西方诗歌史”的定义在我看来太严肃、太宏大,正襟危坐的五个字会把读者引向歧途,让他们误以为《永恒之间》也是那类先搭好框架,再往里填充诗人和诗作的文学史论著。李炜的文字天生反骨,驱逐一切晦涩的理论和固化的形式,完备的架构与系统化的表述从来不是他在意的问题,自然也就不适合让这本书戴上一顶学院派的帽子。我更倾向于把《永恒之间》理解为一部诗人列传,因为李炜关于诗歌、关于文学的所有思考,都是围绕具体的诗人展开的。而且,他太擅长书写命运了,无论是受到“时光的屠戮”而已然面目模糊的古人,还是挣扎于现代战争中的近人,都在他的笔下出神入化地活着,让人揪心,惹人叹息,引人感慨。
然而李炜并不希望被人视为传记作家,他有他的野心。每一章里遴选出的主角,未必是诗歌史上声名最为卓著、命运最为坎坷、后世最为膜拜的那些人,但必定在某个时代某个地域的诗歌生态中具备特殊的意义,标志着审美进程中的某种波动或转向。借用他描写阿波利奈尔的句子,这些人“就像自行车的轮毂那样,联结着所有辐条”。“辐条”里自然包括他们继承过的前人、交往过的同辈和影响过的后人。他们并非简单登场,而是承担着照亮一大片区域、晕开一整幅图景的任务。将这些图景连缀起来,西方诗歌三千年的历程便有了整体的呈现。这是李炜在整本书的结构里寄托的深意,他当然希望读者能从副书名的提示中发现它。
也许李炜考虑到会有读者产生与我同样的困惑,在最后交稿的序言里,他对自己这部诗歌史与通常的文学史著作之间的区别作了交代:“我认为一个人物、一件事情,甚至一个细节的特写,要比那些仅关注全局、只在乎群体的‘年鉴学派’提供的远景,更能照亮历史。从外太空看长城,再怎么努力也只能看到一条细线。如果通过一块砖头来描写长城,岂不更有意义?单凭这块砖头的制造过程及最终位置,几乎就能说明整座建筑的来龙去脉。”没错,李炜把他挑出的每一块砖头都写透了,从烧制时火焰的姿态,到岁月在它们的裂隙里留下的信息。
除了微观与宏观的视角之分,《永恒之间》的特别之处还在于它悍然采用的倒叙模式。开篇即进入20世纪战火纷飞的西班牙,历经四五百页的跋涉后,才能见到身裹长袍的奥维德和被画在公元前五世纪希腊酒壶上的萨福。这种“与时间作对”的编排当然符合李炜对于恶作剧的一贯爱好,但更重要的是,它蕴含着一种深刻的文学观。通常的历史叙述所采用的正向时间线,“暗示了持续的发展和进化”,让人“把历史看作一场通向启蒙甚至自我完善的长征”,但在李炜看来,至少在文学艺术领域,这种进步全然出于臆想,实际并不存在。逆向的时间线有意消解这种虚妄的进步感,希望让人在阅读中领会,“所有艺术在本质上是平等的”。于是在这本书里,美国小镇上的狄金森写下“死神是一个灵敏的求婚者/最终总会赢得芳心——”的许久之后,普希金才跌落在自己的大衣上,看着鲜血染红涅瓦河边的雪地。诗性的感伤,在时间的倒退中升腾。
至于李炜为什么在三千年里选出这十个节点,让它们负责串起整部西方诗歌史,他倒是从未解释过。我猜想,是因为这十个节点不仅容纳了足够密度的天才诗人与诗作,它们还恰好牵扯出李炜所关切的一些主题,一些触及诗歌或文学本质的问题。属于巴列霍、洛尔迦、乌纳穆诺、马查多和聂鲁达等人的那一章,探讨战争(政治)对诗歌的巨大影响,表达“对所有那些被战争夺取了性命、毁掉了人生、改变了作品的诗人的怜悯”。属于阿波利奈尔和巴黎先锋派们的那一章,引出每一个时代都会面对的问题:文艺的创新。通过狄金森,揭示诗人的个人生活与其创作间的关系,勾画诗人先认识自己进而认识周围世界的路径。借助普希金,书写诗人成为“名誉的奴隶”之后的命运,为天才往往被无比庸俗地意外摧毁而愤怒。属于荷尔德林的那一章,让诗歌与哲学同场竞技,并最终证明它们背道而驰。属于马洛的那一章,记录了职业作家取代有闲阶层的时代,市场因素所引发的文学变革。属于彼特拉克的那一章,是一场发生在意大利的“文言”与“白话”之争,触及雅与俗、新与旧的命题。关于鲁米、海亚姆的那一章,探讨诗歌究竟是否可译,或者说,诗歌究竟应该如何翻译。奥维德亮相,引出诗人如何丧命于自身才华的故事。萨福登场,梳理只剩下断章残句的诗人在历史长河中的流传。
这一连串的归纳,远不如李炜自己的陈述来得精练,他只给出了十个字:战、新、私、名、哲、戏、学、译、才、传,然后把它们分别放在倒计时的10个数字边上,构成了这本书的目录。
至于与正文同样精彩的那篇序言,应该是我印象中李炜写过的最温柔的文字。李炜在整部历史行将结束的时候,放下一切戏谑、调侃甚至毒舌的冲动,转身面向读者,将全书最伟大的角色赋予他们:“诗歌——以及所有其他艺术形式——仅存在于接触它的那些人心中。这群人,而不是作者本人,才是‘审美行为’真正的负责人。他们通过体验、理解和鉴赏,让一首诗、一幅画、一支曲‘活过来’,赋予它们价值和存在意义……换言之,真正不朽的,并不是诗歌,更不是诗人,而是读诗的人。”
《永恒之间》读后感(七):既是诗歌的历史,也是西方诗人们的人生与精神历程
如果要说到语言的美妙和韵律,那么各个国家的诗歌作品绝对是当仁不让的。各种语言的诗歌都富含了那种语言的精华和美感。
我曾经在孩子两三岁的时候,想为他寻找一些关于诗歌的启蒙书籍。发现北岛在《孩子们的诗》中曾经说到。他看到自己的孩子从学校带回来的,老师推荐让他们阅读的诗歌,觉得中国的孩子们,甚至老师们都并不知道什么才是优秀的诗歌。所以他编辑了一本给孩子的诗歌欣赏作品。
我在带孩子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发现了非常多优秀的诗人。比如说佩索阿,普希金,荷尔德林等等。即使翻译成中文,他们诗歌的意境也非常的丰富磅礴。但是关于诗人的介绍就非常的简单。因为是给孩子看的,所以只是大概列了一下诗人的国籍和代表作,而这本《永恒之间》则满足了我对于诗人生平经历的一些好奇。
这本《永恒之间》看上去是写了诗歌的历史,实际上可以说是一本各位诗人的各国诗人们的人生与精神历程。
作者李炜对于每个诗人的生平历史背景,性格都非常的了解。所以你在这本《永恒之间》之中,不仅可以看到一些诗人所处年代对于他们自身诗歌风格的影响,你也可以感受到诗人本身的一种丰富多彩的生活。
其中包括诗人身边的一些人也非常有趣。我非常喜欢巴列霍那个遗孀,她曾经在巴列霍死后多年为他守寡,并且积极地推广他的作品。可以说巴列霍生前的名气并不如他生后的名字大,很大一部分就是这位遗孀不遗余力地推广 着当巴列霍的作品。
书里面记录了一个小片段,有一位诗人开玩笑说巴列霍曾经在生前欠了他钱,遗孀就愤怒地站起身,把钱扔到他的脸上,说:你这混账!巴列霍有债必偿!可以说描写得相当的生动了。李炜文笔极佳,虽然《永恒之间》写了一些桥段,因为某些原因,我有些看不懂,但是也不影响我能够感觉到文字的优美和丰富性,并且阅读起来有一种举重若轻的感觉,并不因为事件的复杂性而显得晦涩。
这本书按照时间分为几部分。李炜是按照时间的逆向顺序排列的。所以你可以看到,书开始的时候就是非常壮丽的 西班牙内战。内战中的西班牙诗人不仅拥有极高的文学才华,对于社会的一些进程也积极地发挥自己的力量。
李炜在每个桥段之间都会有一个贯穿其中的主题,比如说第一章用的一句西班牙语的“死神万岁!”所以即使作者在阐述诗人生平的时候,线头拉得再远,也可以及时地把它收回来。这显示出李炜的对于文字结构,文学写作技巧 的极佳掌控力。
我个人非常喜欢李炜的文笔,让人看起来觉得不明觉厉。我也非常喜欢《永恒之间》中诗歌的翻译文字。要知道对于各个国家的诗歌来说,能够保持其中的含义,还能保持其中的韵律,翻译成另外一种语言是极为不容易的,但是这本书做到了。
我和孩子一起看的那本国外诗歌,都是由著名的翻译家翻译的。这本《永恒之间》的文字翻译,我感觉不输那几位著名的翻译家,可以说,做到了信达雅。
看完这本《永恒之间》之后,再去跟儿子一起读《给孩子的诗》,会让我觉得对于这些诗作所透露出来的情怀,更加的了解深入了一些。所以等孩子大了一些,我觉得可以和孩子一起看这本《永恒之间》,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永恒之间》读后感(八):《永恒之间》:过往岂是一潭死水?端赖写家如何还原
《永恒之间》有一个副标题: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思想史、文学史、作家论、作品论等等可以与"诗歌史"比肩而立的词语,哪一个不意味着背后是一个用文字筑成的堡垒、需要阅读者奋力才能攻克?所以,是抱着啃硬核桃的心态打开李炜的新著的。
谁知,一翻到目录页一个乐于按部就班的读者就被作者强烈挑战了。
"与时间作对的诗歌史"中的"与时间作对"是什么意思?我的理解是,时间说这位诗人最伟大,但喜欢与"顺理成章"闹别扭的李炜,就偏要说出这位诗人的不足之处——这样理解"与时间作对"有什么错?但李炜说,错了。
至少在《永恒之间》这本书里,李炜选择了这样的方式与时间作对:站在最接近当下的时刻回望过去,从西班牙内战时期开始,穿过二十世纪的法国、十九世纪的美国、普希金时期俄国、歌德时期德国、莎士比亚时期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意大利、中世纪波斯和阿拉伯,一直抵达古罗马和希腊化时代、古希腊。面对着这样一页"倒行逆施"的目录,我犹豫再三:要不要一下子翻到《永恒之间》的最后部分"序"开始这本书的阅读?想到作者要以这样的时间轴带领读者走进西方诗歌史,一定有他的道理,那就按照他的导航走吧,也看看他葫芦里到底卖的什么药。
然而,哪里有什么硬核桃!
南美洲那些国家的官方语言多为西班牙语,阿根廷、秘鲁、智利、巴西等国家又多出产诗人。在有限的篇幅里该怎么将这些诗人排列开来结构成作者关于西方诗歌史的第一弹?我想过,他也许会像波拉尼奥的《美洲纳粹文学》那样让这些诗人肩并肩地并立在他的文章里,犹如文学词典,顶多语言很漂亮。然而,李炜是这么开始讲述西班牙内战以降用西班牙语写诗的他们是怎么用自己异想天开的、灵动的、瑰丽的诗歌,环环相扣地联接成牢固的西班牙语诗歌链的:"说实话,在不在乎诗歌历来无关大局。重要的是人们对子弹和热血的热爱",用一句闻得到血雨腥风的开场白,开始讲述最能代言始于西班牙内战时期蓬勃旺盛的西班牙语诗歌史的五个半诗人的故事,我简直不相信会有读者能在这里止步不前——说什么过往都是一潭死水?就看写家如何还原!
都用西班牙语写诗,要写出五个半诗人的个性,大概只能去深挖诗人们的个性了。然而,跟着李炜往前走,我们会发现这真是一个认死理的作者,他就是要通过他们的诗来掰扯出不一样的他们!乌那穆诺、马查多、巴列霍、埃尔南德斯、洛尔迦和聂鲁达,李炜将他们的作品读透了,所以他关于他们的诗论虽短小却淋漓尽致,比如,他说马查多的作品是"一门关于记忆、渴望和悲伤的艺术"。然而,或者颠沛流离地生活在故乡或者不得不背井离乡,这五个半诗人的锥心之作哪一篇没有关于悲伤的喟叹?从因"心碎绝望"而死于被法西斯软禁中的乌那穆诺,到马查多、巴列霍,再到埃尔南德斯、洛尔迦、聂鲁达,作者用死亡来交代西语诗人的迭代,他的伤感又怎能不倾泻于与字里行间?虽然没有像波拉尼奥的《美洲纳粹文学》那样把诗歌史写成文学词典,但李炜写来比虚构的《美洲纳粹文学》感情更加丰沛。将《战(西班牙内战时期西语国家)》读到心里并不容易,诗歌史还是一颗硬核桃,可在李炜如此炽热的文字诱引下,我们没有办法知难而退。哦,明明写了六个人对那一段时期西语诗歌发展的贡献,作者何以一再强调他在这一章里讲了五个半诗人的故事?乌那穆诺!在李炜看来,这位德高望重的完美的知识分子,一生只肯用一半的智慧和精力来写诗——这也是《永恒之间》的硬核之处:带领读者欣赏诗歌史上那些美轮美奂的诗作之余,还将他在深耕多年的园地里遇到的奇花异草,一一分享给我们。
假如说《战(西班牙内战时期西语国家)》是一幅群像图的话,《永恒之间》总共10个章节里有多篇作者用了以点带面的写法,也就是通过一位杰出的诗人带出一段诗歌史,比如,《私(十九世纪美国)》、《名(普希金时期俄国)》、《传(古希腊)》。我是否应该选择这三章中的任意一章写写我的读后感也许更能概括出《永恒之间》的全貌?可是,李炜在《哲(歌德时代德国)》中还原的荷尔德林太让人唏嘘了,我放不下他。
《哲(歌德时代德国)》,李炜为我们讲述了荷尔德林、黑格尔、谢林、温克尔曼、席勒等等德国文化巨擘的故事。在李炜的叙述下,每一个哲学家、诗人的故事都很精彩,但是,荷尔德林的命运最让人伤感得忍不住为之啜泣。这位"生性敏感、柔韧务实"的歌德时代德国人,一直在家庭教师这一职业身份之余写诗来释放他的天赋。柔韧务实,帮助他面对繁重又乏味的家庭教师的教职时始终没有放弃写诗;生性敏感,又让他特别放不下与雇主沟通时受到的质疑。深感挫败之际爱神不眷顾他,荷尔德林疯了。仅此而已,李炜大概不会选他来代言歌德时期德国诗歌的成就的吧?
我们的使命,诗人们,是光着头 站在上苍的雷霆之下, 祂的光芒,再以歌声包好 这份送给世人的礼物这是一首以"如同在假日"开头的荷尔德林未完成的诗作,李炜说,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就是因为这些诗句成了荷尔德林的超级粉丝。如果我们停下被世俗生活催逼得过于匆忙的脚步、一遍遍地细读这首貌似平淡的诗,会怎么样?反正,我的手心发热了。
读到的一首西方诗歌好或不好,与译诗人的功过关系密切。学精了英语、法语后,又学通拉丁语、古希腊语,李炜还不罢休,再精研起了意大利语、德语和俄语,这一程学霸之路真让人叹为观止,因此,他做得到《永恒之间》引用的所有诗作,绝大多数由他从原文译出,而非通过英文转译。我不知道直接译自德语的荷尔德林和通过英语转译的荷尔德林两者之间的差别在哪里差别到底有多大,无论如何,直接通过原文翻译诗歌,是《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对抗的诗歌史》又一闪光之处。
《永恒之间》读后感(九):看诗歌如何与时间作对
阅读,就是靠近一点点。只需一点点,我们就可以这样喜爱诗歌。在诗人的笔下,思绪流动,难以捕捉。
波德莱尔说:“诗人享有一种无可匹敌的特权:他能够随其所愿地时而做自己,时而做他人。就像在找寻躯体的游魂一样,随时可以任意进入人身,扮演自己。”
对于读诗者,其实也如此。诗无达诂,唯以心通。我们爱诗歌,多半是因为感受到了诗里那些特别的东西,更可能是因为在诗里发现了自己的存在。诗是自由的精灵,读诗亦不妨任性一点点,有些规则应遵守,有些规则可以打破。
李炜很“独”。三年前,读他的《孤独之间:一部另类艺术史》,我就知道了这一点。李炜以跳脱的、不羁的口吻,强烈表达自己对艺术的看法,呈现相当私人的审美。从《孤独之间:一部另类艺术史》到《永恒之间: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以下简称《永恒之间》),特立独行的姿态没有变化,只是视域更开阔且更加由外而内折返自身。
《永恒之间》的副标题是“一部与时间作对的西方诗歌史”。在所有的文学体裁里,诗歌是最早诞生的,也是最接近人类心灵的。逝者如斯,与时间作对的,有什么能媲美诗歌?
从20世纪纷乱的西语国家、带领风潮的法国走到19世纪的美国、普希金时期的俄国、歌德时期的德国、莎士比亚时期的英国,后面是文艺复兴的意大利、中世纪的波斯和阿拉伯、古罗马、古希腊,本书在空间上囊括了最主要的国家,跨度和振幅是非常大的,更在结构设计上破坏了习常的叙述秩序。这是一趟倒溯之旅,明确了与时间作对、与传统对抗的决心。
李炜建立了自己的规则,他是自己的形式主义者。他以10个字(战、新、私、名、哲、戏、学、译、才、传)命名书的10个章节。他是狂放不羁的,他也是审慎的,被拈出来的每一个字都藏着巧思,浓缩了每个时期代表诗人的气质与时代特征。
“她步步潜近,环视四周,寻找猎物”,“她”指代死神。“她的斩获里将有五个半诗人。凑不成整数,是因为第六个人其实是一位哲学家,尽管他也作诗、写小说。”李炜不在意是否完整陈述这些诗人的死亡事件,他的行踪本身就如神出鬼没的死神,挑选那些刚刚萌芽的奇才,倏忽间,巴列霍被收走,“一个倒下,四个半诗人在死神的名单上继续等待”;命运的齿轮晃悠轮转,然后,带走了洛尔迦,“于是,两个倒下了,三个半诗人继续等待”。有种推理小说的诡谲氛围,鬼魅般的拉丁谶纬格言,附着诗人的命运,一个一个地接踵陨落。
T·S·艾略特说,诗歌是“高级消遣”。诗人像顽童,爱玩新花样。比如,阿波利奈尔的图画诗,诗行或弯曲,或扭转,或倾斜,时而构成圆圈,时而方块,时而三角,李炜描述为“在风中翩然起舞,却又遵循地心引力”,并连接了古希腊“造型描述”的传统,说明诗行的形状是诗意的一部分。诗人们我行我素,狄金森就是一例。“很久很久以前”,李炜用此句式勾起缅怀,这句话的每次重复使用都是狄金森生活或心灵某个层面的揭幕。其中一次,“是时候说说这些该死的破折号了”。那么滥用,那么频繁,总是不合规定,难免被人批评。很久以后,在现代性的语境里,人们才会赞赏这些独具匠心的运用,有人说,狄金森的破折号就像乐符,标记片刻的间断,有余音绕梁的效果。
特里·伊格尔顿的《如何读诗》强调了“寻求形式”的重要性。因为诗差不多可被定义为形式和内容紧密交织的文学品类。诗尤其揭示了所有文学作品隐秘的真理:形式是内容的构成,它不只是对内容的反映。语调、节奏、押韵、句法、谐音、语法、标点等,事实上都是意义的生产者,而不只是意义的容器。改变其中任何一个,就是改变意义本身。
评论家吴晓东曾以“临水的纳蕤思”这个古希腊神话的原型形象去诠释“诗的自传”以及艺术本身。吴晓东说,真正的艺术无法脱离形式,然而又是一种心灵与精神性的存在;它与表象联系在一起,“却是以其自身的方式寻求并发现表象后面的某种东西”。
《永恒之间》是诗论,也是另类诗集,是创造性的产物。诗人是语言的炼金术士。李炜注重语言潜能的挖掘,寻找语言呈现意义的可能性。李炜解诗的过程,不仅仅是激活对于经典诗歌的重新发现,他的想象力也在诗歌这样的精神形式里得到了充分的飞翔。
10个命名,赋予诗人及诗歌以名相。每个字,都在界定一种共同性,签署一项诗歌的概念契约。战:聂鲁达、乌纳穆诺、帕斯共有的为普天下的穷人和受迫害者代言的意识;新:波德莱尔、兰波、“毕加索帮”等法国先锋派不走寻常路的人生观;私:狄金森、普拉斯、里奇私密的独白;名:普希金太阳一般的诗才,与俄罗斯诗人对名誉的格外重视;哲:荷尔德林、温克尔曼、费希特、尼采,德意志的哲思……路过往昔的那些时间点,辨别莎翁戏剧的真正作者,参与文艺复兴的人文运动,回到古罗马,回到古希腊,最后,我们前去拜访萨福,因为,“她是古往今来书写爱情的诗人中,最杰出的那一位”,而爱情,“也是贯穿从古至今、普天之下所有诗歌的唯一题材”。情感是诗歌大厦的基石,从古至今,莫过于此。
《永恒之间》是以英文写作的。李炜自述,这部作品引用的诗歌,有些是他不懂的波斯语、阿拉伯语和少量方言诗歌,这些只能依赖于各种英译版本,其他的诗歌都是以他自己的翻译为基础,先根据原作译成英文,然后与本书译者一起转换成中文。这些诗歌从它们原初的语言里走了出来,在一个人的身上产生了某种含混,融合了一个人的美学观念和文学经验,继而形成了一个人鲜明的风格。
李炜低头写作,当他抬起眼的时候,有否寻觅遥远不知何在的巴别塔?有无一种站在巨人肩膀上的感觉?诗歌的历史就像水面的涟漪和山谷的回声,我们需要辨识,需要聆听,才能打通彼此之间的隔阂。庞德是那么欣赏中国古典文化,李白是他的偶像,可是,李炜毫不留情地讥嘲庞德的译作连白话的口语都不如。李炜以古波斯诗人鲁米在20世纪美国的走红为例,探讨记名伪作的盛行和诗歌在不同族群之间流播的异化现象。李炜反对直译和那些试图押韵的译作,认为太僵硬。李炜转述尼采之语,说翻译是“一种征服”,一种侵略行为;或如弗罗斯特所言,“所谓诗,就是在翻译过程中丧失的东西。”可是,就算难免他解和误读,翻译仍在破除藩篱,好的翻译皆有慈悲心,都在努力涵濡不同语言,沟通远缘文化,创造而又化生。临水鉴影,菩提明镜,窥得世界的些许奥秘,寻得自身散落的一抹微尘,那就够了。
全书意象纷呈,句法独特,作者行文跳跃飞扬,充满着诗思张力,一方面让诗歌意旨深杳,一方面又让思想诗性流溢。解诗者和写诗人的契约维系着一种快感、一项条件。这种快感、这项条件,开示我们以另一种眼光来领悟诗歌的遗产,不作外部人的观察,进入吧,这是我们自己寄寓其间的宇宙星辰。
看诗歌如何与时间作对 11-读书周刊/书评-解放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