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通史》是一本由钱乘旦 / 许洁明著作,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平装16开图书,本书定价:38.00元,页数:37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英国通史》精选点评:
●看完勇敢的心。。读到光荣革命前。。
●比阎照祥的那本精彩
●要在不足四百页的篇幅里介绍完英国通史,也实在是难为钱教授了。整书一直就感觉像是在对着年表写注释,xx在xxxx年做了xxx,被xxx... 但又夹杂一些似是而非,两面讨好的评论。
●维基百科历史书
●本是想大致了解下腐国的历史,没想到这并不是一本同识史,而是应作为对英国历史有一定了解下的补充读物。钱的通史按章节划分,章节后还有点评。观点非常大胆和新颖,走的完全是韦伯的那条路,直接抛弃了统治地位的卡尔那套生产力至上论。囿于生产力决定论忽略制度和文化传统等因素影响,是很多史书的缺陷,但是对钱来说,恰恰是优点。
●为了考试看的,真不知道怎么能把书写的这么无聊。上过的国别史课也都是把中世纪以前草草带过,然后开始漫长的近代化历史。这讲法真的好么?本系列德国史似乎更恶劣。
●这本简史显然不如阎照祥那本,前几十页就有不少毛病:像科伦巴译成哥伦布呀,说圣帕特里克是威尔士人呀,萨拉丁写成阿拉丁呀什么的。章尾那作者点评写得什么玩意,给初中生看的吧。古代史如上,现代史写得很简略很差,只有近代史倒还中规中矩,值得一看。http://book.douban.com/subject/1267609/discussion/53228876/
●啃了三个礼拜终于看完了……后面写的比前面好~总算也是懂点历史的人了哭T T
●简单通俗
●一定意义上还是苏联式的教科书。。还是偏重于用马性经济学思考问题
《英国通史》读后感(一):前人之鉴,后人之师
光荣革命以后,在大步迈向工业化并成为世界头号强国的路途中,英国的政局变迁实现了平稳过渡,社会变革较少激烈的动荡和大的暴力冲突,这大概是英国现代化进程中最值得人们关注的地方,也是最值得后进国家思索之处。或许,民主政治、对外扩张和战争,是确保这一进程顺利进行的两个主要的因素。那么,在当今的时代里,后进国家要想突破这一藩篱,做到“和平崛起”,可以从中借鉴和吸取哪些经验和教训?
《英国通史》读后感(二):读书笔记
#读书 《英国通史》作者钱乘旦是国内研究英国史的权威人物。该书从英国史前文明,罗马时代,盎格鲁撒克逊时期,诺曼时期,英法百年战争时期,内战时期,议会的形成,君主立宪制的形成,工业革命的产生,帝国的建立与衰落,第一二次世界大战,福利制度改革进入发达国家等时间维度,概述性地介绍了英国政治,经济,文化从落后到发展,领先全世界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能体会到英国对变革始终抱一种顺应的立场,它一旦意识到某种变革是大趋所势,不可阻挡,就很快会调整自己的立场,接受变革,哪怕它对比痛心疾首,这也是它现代虽然丢掉了帝国,相对衰落,无力像先前帝国版引领世界,但它仍能跟上时代的前列的重要原因。作者抛弃了国内苏联教科书似的对英国史的偏见,更多地还原历史的真实,介绍了英国民主的发展过程。
《英国通史》读后感(三):英国通史随写
看完这套书的第一本如愿以偿地了解了不列颠在诺曼王朝之前的发展。看这本书是出于对英国的好奇。起初认为英国作为欧洲大陆的一个代表,在历史上充满了血腥,是不文明的。但英国在世界科学技术史的地位是名列前茅的;政治制度方面在我看来英国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它的民主贯彻于实际,相比于美国,英国的民主少了许多利益成分。另外它的法律也是先进的,文学也是出彩的。这都说明了英国是一个文明的国家,不得不说,莎士比亚和冰与火之歌使英国更加吸引我。所以我想先探索这片土地上最初发生的事情,以及它是如何一步一步发展到现代国家的。
1万年前的中石器时代温度上升,不列颠土地上长出茂密的森林,成为了一个岛屿,除了现在所说的英格兰地区外,苏格兰和爱尔兰开始有人居住。进入了4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欧洲大陆新来的一批人带来了农耕文化。之后,铁器文化也传入不列颠。公元前330年,希腊人毕提亚斯最早发现不列颠是岛屿,在这里有些疑惑作者的说法,毕提亚斯是绕了岛一圈认为他是岛的吗?之前跨海来到不列颠的人无法证明不列颠是个岛咯?总之毕提亚斯把岛上居民称为Prettanoi(拉丁文的转写)衍生成罗马作家常用的Britanni。相比于同时期的希腊,不列颠简直太“荒蛮了”,身处欧洲大陆的边缘,不列颠作为一个文化输入者并不让人感到意外。与各种文明的初期一样,不列颠人民也是以部落村庄的形式为生。到了罗马时期,凯撒两次进攻不列颠,但罗马势力最终入主不列颠还要等到尼禄时期。部落的反抗是一定的,但由于部落之间关系不紧密,不列颠并没有发展到集权制度,同时装备的落后首先就造成了战斗力的薄弱。加之有些首领倾向于与罗马合作,更使这片土地由罗马人统治成了必然的结果。
罗马人的统治对于不列颠的发展进程起到了极为关键的作用。罗马人在这里统治,带来了法律、军队、税收制度,通过贸易等交流过程,极大地推动了不列颠的历史进程。不列颠行省的建立为英格兰与英国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另外,欧洲大陆与不列颠分别在海的两边,又由于罗马地缘辽阔,官员数量极少,所以给不列颠留下了大量的自治空间。不列颠人民倾向于罗马的文明,乐于被罗马化。例如书中罗马招募的军人,我认为那时的这些人不会对不列颠有太多感情,加之与罗马走得较近,见了一些新奇的东西,意识到世界还可以有别样的精彩,他们开始对未罗马化的土著有一些鄙夷。
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不列颠迎来了新的时代,盎格鲁撒克逊人作为雇佣兵却因未收到佣金火了,反过来入主不列颠,在不列颠上建立了分离的七国。盎格鲁也即现在的英格兰,没记错的话如今的语言应该继承了盎格鲁时期的语言,即使法国人统治了不列颠,口中的法语也转为了英语。七国始终处于战争的迷雾之中,过了几百年,威塞克斯经历了起起伏伏终于统一了七国。威塞克斯的统一证明了一个国家要强大除了看一个王能拓大多少疆域,有时更重要的,尤其在相对和平年代是在于一个王能够留下什么不会被夺走的东西,例如法律、教育制度。令我感慨的是,冰与火之歌中的剧情与这段历史太像了。有人说冰与火之歌中七国人民太惨了,原来历史上真的有这样极其类似的情况发生。没过多久,维京人又来了,有人记录‘fiery dragons were seen flying through the air’,我这个书迷也是权游剧迷当时就沉醉其中,想象出韦塞克斯家族骑着火龙来到七国,众生恐惧的样子。维京人作为海洋民族,奸杀淫虐,肆意掠夺,不列颠人民真的太苦了。最后竟然还有一位丹麦王最后成为了不列颠的王抵抗维京人的入侵,不列颠的精英们认为他们更加需要有能力的人,而不是平庸的继承人。这位王确实很强大,但他的能力局限于军事与权力,等他死后,不列颠依然不能被拯救,王位之争又将这片土地拖入了战争中。除了有合法性的几位,法国的威廉公爵也对不列颠虎视眈眈,依靠鲜血成功夺位建立了诺曼王朝。说到诺曼,其实诺曼人就是维京人入侵诺曼底后的称呼。维京人是一个海盗民族,说得好听一点叫海洋文化,其实就是战争掠夺。但即使你认为他们是蛮族,他们就是能打赢你,在斯拉夫地区也是如此。“文明”被“不文明”取代,文化融合后发展出了另一种“文明”。拉长时间线,对如今的社会是否也可有些借鉴呢?
不同的民族与文化迁徙与传播到这块土地,势必带来激烈的碰撞,新的权力诉求引起了战争,在渐进文明的环境中这种频繁的诉求也代表着自由进步的思想随之产生。在野心与妥协并驱下,制度、法律、技术得到了发展。同样的,民间社会频繁地与外部融合对话,使不列颠人民明白世界并不只局限于脚下的土地,还有海洋以及海洋另一边的土地。作者提到英国发展方式以和缓、平稳、渐进为主要特色,注重实际不耽于空想,长于宽容而不爱走极端。我认为这来源于文化交融带给他们的自由进步的思想,即使这种交融也许并不是他们原本所期望的。我认为英国人是有野心的,他们将这种野心运用得刚刚好。
《英国通史》读后感(四):历史的荒诞感
目前,大多数人对于英国历史的认知多集中在高考考点,比如,光荣革命,英国国王与议会的关系等内容。而且大多数人对英国的不知名的时期并不熟悉,比如说从远古到被罗马征服的时期,被称作漫长的十八世纪的1688年至1832年,我们对这些时期英国的发展情况是不清楚的。在某种程度上来看,我们的英国历史知识是零散的,断裂的。而中国英国史研究会会长、英国皇家历史学会国外会士钱乘旦教授和南京大学世界史博士,云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导许洁明教授编写的《英国通史》可以很好地弥补这方面的缺陷。该著作系统地讲诉了英国从远古到二十世纪末的发展,按照不同的时期,较为全面地为读者呈现了不同时期英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的情况。并且每章后面附有作者点评,进一步引发读者的思考。
《英国通史》在无形中转变了我读书的侧重点——从注重记忆到关注思维的拓展。就整本书来看,从远古到罗马征服这段时间的历史是难读的。我没有这段时间的历史知识积累,故这段时间每一篇,每一个名词对我来说都是新鲜的事物。另外,长而生涩的人种名词和各种历史事物专有名词是我阅读的最大障碍。读完之后,这段时间的情况在脑海中勉强能勾勒出一个轮廓。英国自然环境与海对英国发展的影响,英国早期人类的活动情况,以及罗马征服不列颠和撤离不列颠对英国造成的影响。此前我阅读时常会有“过目不忘”的追求,在阅读诸如《英国通史》这种带有学术性的书籍更是如此,但事实上把每个细节都记下来对我来说,难度是巨大的。所以,我轻松地放过自己。不纠结是否记住时间,地点和人物这些历史的细节,更加侧重于思维的拓展。比如,尼安德特人开始掩埋死者的尸体。书中给出的解释是:“他们已领悟道生命的短暂,有了生命的观念,并开始朦胧意识到一种看不见的力量。”当以后看到生物埋葬尸体的时候,我的内心不会毫无波澜,我会意识到这是生物生命意思觉醒的体现。思维拓展之后,会对生活的一些现象有更加深入的思考。
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一种历史的荒诞感,这并不是说书中的内容是多么无知和荒谬,而是表达一种直观的感受——恐惧、厌恶、嘲讽、蔑视的感情,又可能在给人一种巨大震惊的同时引发人一种自觉的自省。
历史的洪流推动我们前进,回顾历史,每个平凡的决定可能就会成为一个历史的转折点。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在《英国通史》中,英国做出了很多重要的决定,有些决定让英国赢得了辉煌的成就,有些决定给英国埋下了衰落的种子。我们通过《英国通史》一书,以上帝的视角去观察去分析英国人在历史发展中做出的决定,好像对当时的情况了如指掌。事实上,历史发展的时候,人们处于历史的节点而不自知,周围发生了什么不甚了解。总要当事情发生之后,后人从后往前看,才会发现历史节点的存在,才能通过文献和物证尽量还原当时的情况。英国由一台珍妮纺纱机开始了工业革命,发明珍妮纺纱机的工匠不会知道自己发明的机器成为了历史开始的象征。一台珍妮纺纱机只是一台机器,却肩负见证一个时代的巨大历史责任。
从历史联想到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只有老去回顾一生才知道哪个是人生的转折点。这让我心中有种怪异的感觉——一个极为普通的一天,一个普通的决定,一个技术的更新,一个新的事物的产生,就有可能会开启一个时代,颠覆我们的生活,而我们身处其中而不自知。如同陶杰在《杀鹌鹑的少女》一书中所说:“当你老了,回顾一生,就会发觉:什么时候出国读书,什么时候决定做第一份职业,何时选定了对象而恋爱,什么时候结婚,其实都是命运的巨变。只是当时站在三岔路口,眼见风云千樯,你作出选择的那一日,在日记上,相当沉闷和平凡,当时还以为是生命中普通的一天。”
这种荒诞的感觉还体现在历史研究的不同观点。在本书的前言,作者提到书中的立意的仍然是学术的准确性。作者提到:“许多地方与众不同,这正说明是研究的结果,因而更符合历史的真实,也更接近国际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在书中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这一点,比如说,第十章英国革命,书中写道:“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在双方阵营中,社会阶层的分布情况差不多……双方阵营中各阶层的比例也大致相当,和当时整个社会的结构基本吻合,因此在英国革命中很难用阶级界线来划分阵营,这是一个历史事实。”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提到:“有一种说法即英国革命是资产阶级革命,英国史学界也曾就这个问题展开过辩论。这种说法的最大的弱点是说不出谁是‘资产阶级’,如果不存在‘资产阶级’,‘资产阶级革命’又如何存在呢?现在比较普遍的看法是:一般所公认的‘资产阶级’在当时还没有出现,因此‘资产阶级革命’这种说法受到很大冲击。”不仅仅是在第十章,在复辟与光荣革命一章的开头,作者提到:“国内教科书一般把革命的终结定在1688年,这是沿袭20世纪30年代苏联教科书的说法。这种说法跳过了一个时代,实际上,1660年复辟之后革命就结束了……”作者在此为我们更新了一个时间节点。
我们可以看到,对一件历史事件的解释常常因为学者研究的角度和一些价值观念的影响而不同。这让我不禁怀疑,什么是真实的历史?我们是否还有这个可能去探究到历史的真相?在阅读《英国通史》的时候,我的确被这些问题所困扰。直到十月下旬,我在陈平原教授《新文化运动的正面,侧面与背面——以北京大学诸君为例》讲座中找到了答案。陈平原以两位新文化运动时期默默无名的两位北大学子的故事——深陷北大讲义风波而被退学的冯省三和坚持旧戏而被退学的张厚载,展现大时代中的小人物的情况,表现了时代潮流的有情和无情。让我有机会重新思考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丰富性与复杂性。我联想到英国的历史,想到我的问题。我质疑历史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解读是因为我没有理解历史事件本身就是丰富而复杂的,不会有一个单一的解释。历史学者从不同角度去研究同一个历史事件,给出自己的解答,这正是一个不断接近历史真相的过程。正如陈平原教授所说:“诸多失败的或不太成功的选择,就好像历史的折痕,或深或浅地镌刻着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折痕处,其实百转千回,你必须有耐心慢慢展开,仔细辨析,才能看得见,摸得着,体会得到那些没能实现的理想,激情与想象力。”随着历史研究的深入和一些新的文物出土,我相信对英国历史事件会有更多不同的解释。英国历史的魅力就在于不断被解读,我们始终没有忘记是英国铺就了现代世界进入现代化的道路。
说实话,《英国通史》一书中的人物、事件、时间和地点,我记得并不是非常清楚。《英国通史》带给我的更多的是对历史本身的思考和思维的拓展,它无形中会影响到我对事物的看法,影响我未来人生的决定。在阅读《英国通史》的过程中所感受到的历史的荒诞感更增强了我对生活的敬畏之心。
《英国通史》读后感(五):读英国史笔记六则
一
quot;英格兰橡木兮,诺曼人伐之; 英格兰人脖颈兮,诺曼人轭之;;英格兰羹汤兮;诺曼人食之;;英格兰之治兮,诺曼人主之; 凡此四者之尽除兮,英格兰重返乐土之所系。"
许多麻瓜总以为威廉陛下是英国第一个国王,这都是不读书的结果。私生子威廉当然不是英格兰的第一位国王,然而他是现代英国王室的第一个国王,如果有著作突出征服者威廉在英国历史上的地位,多半是因为现代英格兰王国的法统由他开始,换句话说,旧盎格鲁-撒克逊七国时代的法统在威廉手上断掉了。
让我们来梳理英国历史,自西罗马帝国崩溃以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英格兰,经过一番混战后在英格兰形成了大大小小七个国家,分别是肯特、萨塞克斯(南撒克逊)、威塞克斯(西撒克逊)、埃塞克斯(东撒克逊)、诺森布里亚,东盎格利亚和麦西亚,冰与火之歌背景的一部分就是copy这一时期。
到了公元9世纪,维京蛮族入侵欧洲,尤其是在公元865年全面入侵英格兰,蹂躏盎格鲁-撒克逊七国,几乎所有的盎格鲁国家都陷于丹麦人之手,直到威塞克斯王国的阿尔弗雷德大王时期,才将丹麦人限制在英国的东北部,被称为丹麦区的地方,并且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全盎格鲁-撒克逊国王。而到了他的继承人长者爱德华时期,才收复了丹麦区,统一了整个英格兰。
但到了爱塞烈德二世,即“无准备的爱塞烈德”(古英语:Æthelred the Unready,968年 - 1016年4月23日),维京人卷土重来,1003年,丹麦国王斯温入侵英格兰,同年爱塞烈德逃亡诺曼底,斯文取代他成为英格兰国王。诺曼底公爵将自己的女儿诺曼底的艾玛,也就是征服者威廉的姨母嫁给了他,生下了日后的英国国王忏悔者爱德华,使得盎格鲁-撒克逊诸王与诺曼底家族有了血缘关系,日后征服者威廉对英国的宣称权就从此而来。
1014年斯文去世,爱塞烈德重新获得王位。但很快死去,经过一番周转,到了1016年,王位落在斯温的儿子克努特一世手中,直到1042年忏悔者爱德华才重新获得英国王位。但是忏悔者爱德华没有后裔,因此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英国威塞克斯伯爵哈罗德·葛温森以及维京国王挪威的哈拉尔三世三者之间激烈的争夺英国王位。
私生子威廉虽然与忏悔者爱德华是表兄弟关系,但他并没有盎格鲁-撒克逊诸王的血统,因此从血缘上来说,他的继承权是比较微弱的。但威廉宣称的理由是:爱德华在诺曼底流亡时期,与威廉一直交好,而且在1052年造访英格兰时,爱德华曾单方面赋予了威廉继承权;威廉曾拯救了遭遇海难的哈罗德,并且在诺曼底接待他,册封其为骑士,并诱使其在一个圣徒的骨灰盒前向其宣誓效忠。
但在爱德华死后,格温不承认威廉一切宣称理由。在1066年1月,据说依照爱德华最终的遗嘱及通过贤人会议的投票,哈罗德·格温由大主教奥尔德雷德加冕为国王。于是愤怒的威廉寻得教皇亚历山大二世和法王的兹词,率领八千人入侵英国。
格温在继位以后,带领军队北上击败了另一个王位宣称者挪威国王哈拉尔三世。但是南下回击威廉时,由于师老兵疲,在黑斯廷斯落败,自己也死于疆场。就这样征服者威廉获得了王位,成为英国国王。后人作歌以记之,"英格兰橡木兮,诺曼人伐之; 英格兰人脖颈兮,诺曼人轭之;;英格兰羹汤兮;诺曼人食之;;英格兰之治兮,诺曼人主之; 凡此四者之尽除兮,英格兰重返乐土之所系。"
但是威廉是由武力征服英国,并非是因为血缘继承盎格鲁-撒克逊诸王的王冠,所以旧法统断绝,新法统开始,这就像唐玄宗计算法统是从唐高祖李渊开始,绝对不会从秦始皇那里算法统。由于现代的英国王室千年一系,都是威廉血缘上的后裔,法统绵延不绝,因此威廉在英国历史上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但更重要的一点,其实是 :在威廉以前,盎格鲁-撒克逊的国王虽然以血缘继承,但必须在形式上贤人会议推举而成,即获得贤人会议的承认。诺曼武力结束了贤哲会议选举国王的成例,使得王位继承制得以确立,在撒克逊世系中变得日益虚弱的王权,再度成为王国的主人而非贤哲会议的影子。直到失地王约翰,贤人会议的后身国会才在英国重新变得重要起来。
二
西罗马崩溃以后,盎格鲁-撒克逊人入侵不列颠,带来了日耳曼的习惯法,根据各日耳曼部族的传统,法律乃是由历史上的诸种先例构成,法律只能被发现不能被制定,各种法律乃是地方性经验的总结,如果有法典出台,不过是将过往的先例予以编纂,比如《阿尔弗雷德法典》。在诺曼征服以前,英格兰并没有统一的法律,各地依据地方上的习惯法予以治理。
而盎格鲁-撒克逊各国的政体大致如下:中央政府是由部落首领会议演化而成的,贵族阶级组成贤哲会议推举国王,协助国王处理国政,地方则形成郡、百户区和社区的自治体系。郡的长官伯爵原本乃是国王任命,但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世袭而垄断职位。伯爵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土地收益和郡法庭的收入,因为打官司要交诉讼费。
到了诺曼征服时期,威廉作为强力的外来者在建立当时欧洲最强大的中央集权制的同时,为了避免盎格鲁-撒克逊人反弹,承诺尊重各地的习惯法,各地的郡法庭依然由郡守负责,其司法权依然属于自己,只是征服者威廉缩小了传统伯爵领地的规模,将之析分为一个个更为细小的郡。
但在威廉一世时代,就已经开始了统一全国法律的努力,威廉设立了建立更小但对国王更可靠的“御前会议”,由僧侣贵族及高级官吏组成,性质既是国王的咨询机关,同时也行使着部分立法、行政、司法职能。传统的贤者会议在得到表面的尊崇的同时实质地位大幅下落。
到了亨利二世时期,王室开始逐步扩张司法权,国王并没有否认各地封建主在自己领地上的司法权,但强调国王的司法权高于各地领主的司法权,王家法庭的判决高于各地领主的判决。扩张司法权一方面是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以法庭收入充实国库,无独有偶,在早期的欧洲,各国国王的主要收入都来自法庭收入,各国政府最完备的也往往是司法系统。
在封建体系下,司法权神圣不可侵犯,因此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各法庭必须保持自己的审判最为公正,这样才会有更多的顾客上门。这无形中推动了司法独立,以至于就算在绝对主义盛行的十八世纪,巴黎高等法院依然敢于推翻法王的命令。
为了保证审判最为公正,使更多的顾客上门,在1164年亨利二世改革诉讼程序,宣布废除神判制度,组织陪审团制度,并禁止私人法庭效仿,在中央建立王家法庭,在地方设立巡回法官,定期到全国各地进行巡回审判,巡回法庭在地方的活动一方面向民众宣示了国王的存在,另一方面也以低成本监督各地领主、官员。亨利二世同时对有关国王财政、土地所有权和国王安宁秩序方面的案件进行主动追究,并监督地方的司法活动,而且容许骑士、平民和自由农民可以越过地方法院直接向王室法院提起诉讼。
为了名正言顺地使更多的案子从领主法庭转到国王的法庭审理,亨利二世发布了一条条国王令状。确实,无论如何贵族的权利在形式上必须得到尊重,但是依照王室的传统权利,人们可以将某些案件转到国王法庭审理,根据这条原则亨利二世制定了一套定案标准,或曰令状以适应各种案例,如果有谁能够自圆其说证明自己的案件符合某条令状的措辞,就可以将自己的案件移交到国王法庭。
在八十年间,令状的数目不断增加,每颁布一条令状,都是对领主的司法权的一次新的打击。在十三世纪早期,令状不过五十多条,到了十四世纪猛增到九百条,以爱德华三世和理查二世时期增长最为迅速。这种令状制度持续至今,英国法律受到拟古主义和合法假设的影响,案子的整个过程取决于开头选用哪条令状,因为每条令状都有特定的程序、审问方式和最终的补偿方法,撒克逊人的形式主义就这样保存了下来。以至于许多人认为,自亨利二世以后,英国的法律史才真正开始。
三
亨利七世在继位后一直在努力避免给人产生这样的印象:自己是因为妻子而监国的,就像阿拉贡的费迪南德一样。因为伊丽莎白·约克的继承权法理上先于亨利·都铎,如果亨利·都铎是因为妻子的继承权而成为国王的话,那么他就很可能成为一名虚君,并且在妻子死后,王位转移到离妻子血脉更近的人手上。所以終亨利七世一朝,他都在努力避开闭口不谈王位继承上的争议,并且因此对妻子生恨,而伊丽莎白却对他至死不渝,这真的是一个虐心的故事。
伊丽莎白·约克是英格兰国王爱德华四世的女儿、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五世的姐姐、英格兰国王理查三世的侄女、英格兰国王亨利七世的妻子,而亨利·都铎是亨利六世同母异父弟里士满伯爵爱德华·都铎和兰开斯特公爵约翰·冈特的曾孙女玛格丽特之子。
我们来梳理一下英国历史,这一段历史相当乱,读者请保持耐心,为了使旁观者理解这段继承权斗争,我也将尽量简化历史叙述,当时重要的战争会一笔带过。
玫瑰战争的两大主角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都出自爱德华三世,爱德华三世有五个活到成年的儿子,按长幼顺序分别是黑太子爱德华、阿尔斯特侯爵(同时也是克拉伦斯公爵)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约克公爵兰利的埃德蒙、、以及伍德斯托克。
由于黑太子爱德华先于父亲死去,在爱德华三世去世后,按照王位继承父死子继长幼有序的顺序,论到黑太子爱德华的儿子理查登基,即理查德二世。但是理查德二世不得人心,因此被赶下了台
冈特的约翰的长子亨利成为了国王,也就是亨利四世。
按照法理,亨利四世得位不正,并且由于理查二世无子嗣,曾经先后立了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的独生女菲利帕·金雀花的儿子第四代马奇伯爵罗杰·莫蒂默及孙子第五代马奇伯爵埃德蒙·莫蒂默为王储。按照王位继承的顺序,也不该轮到亨利四世。但是理查二世太不得人心,因此此时没有人质疑国王的合法性,并且他的儿子亨利五世在英法百年战争当中,领导英国对法国赢得了前所未有的胜利,而让所有人心服口服。
但不幸的是,父亲亨利五世赢得的土地在儿子亨利六世手上输的精光,英法百年战争最终以英国的失败而结束,除了加莱以外,英国失去了大陆上的所有土地。战争的失利,引发了合法性危机,英国出现了王位觊觎者,即第三代约克公爵理查德·金雀花。
理查·金雀花是约克公爵兰利的埃德蒙的儿子剑桥伯爵爱德华与安特卫普的莱昂内尔的独女菲利帕·金雀花的长子罗杰·莫蒂默的女儿安妮·莫蒂默的儿子。理查在父亲死后成为第四代剑桥伯爵,在他母亲的弟弟埃德蒙·莫蒂默死后成为第六代马奇伯爵和第八代阿尔斯特伯爵,也就是说获取了安特卫普的昂纳内尔的继承权,在他的伯父第二代约克公爵爱德华·金雀花死后因为绝嗣,所以成为了第三代约克公爵,获得了兰利的埃德蒙的继承权。
约克公爵最终对兰开斯特王室公开地提出了王位继承的要求,其间的斗争非常复杂,为了不再让读者感到困扰我们一笔带过,只需要知道结果是理查德·金雀花的长子爱德华夺取了王位,史称爱德华四世,兰开斯特家族拥有王位继承权的男性后裔几乎都被杀死,只剩下里士满伯爵亨利·都铎。
然而爱德华四世在1483年突然病死,留下两个儿子和五个女儿,伊丽莎白·约克是他的长女。在爱德华四世死后,长子爱德华继位,也就是爱德华五世,因为年幼而由格洛斯特公爵理查监国。但是理查不顾血肉亲情,将爱德华四世和他的弟弟秘密处死,自己则成为国王,史称理查三世。按照英国法理,因为女性同样拥有继承权,在所有兄弟死后长女自动拥有继承权,因此理论上伊丽莎白·约克成为阿尔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两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是爱德华三世以后最合法的直接继承人。
理查三世因为篡位而不得人心,最后被卷土重来的兰开斯特家族最后的继承人亨利·都铎击败,命丧疆场,亨利·都铎继承王位,开启了都铎王朝,史称亨利七世,是亨利八世的父亲和伊丽莎白一世的爷爷。但亨利·都铎在伊丽莎白·约克面前,明显继承权的合法性远远不如她,不仅兰开斯特家族的继承权要后于阿尔斯特家族和约克家族,亨利·都铎在兰克斯特家族内部也是庶支,只是因为其他合法继承人都死绝了,所以才被推出来。而且就算伊丽莎白死去,她还有四个妹妹。
其实第二个问题在此已经解决完了,但如果不嫌麻烦的话,我们不妨再梳理一下亨利·都铎的继承权。从父系上来说,当年亨利五世娶了法国公主瓦卢瓦的凯瑟琳,生下了亨利六世。在亨利五世死后,凯瑟琳嫁给了欧文·都铎,生下了亨利·都铎的父亲里士满伯爵埃德蒙·都铎,也就是说埃德蒙·都铎与亨利六世是同母异父兄弟。
但是虽然埃德蒙·都铎与亨利六世有血缘关系,但他自身并没有英国王室的血统,因此亨利·都铎的父系并没有带给他继承权,他微弱的继承权来自于母系,他的母亲玛格丽特·博福特是第一代兰开斯特公爵的儿子,也就是亨利四世的弟弟约翰·博福特的曾孙女,并且约翰·博福特作为庶支其实被剥夺了继承权。
按照王位继承法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嫡系高于庶支的规则,作为庶支的庶支,亨利·都铎继承王位的合法性在根正苗红的伊丽莎白·约克面前真的是低到不知道哪里去了。也正是因为继承权远远不足,所以亨利七世继位后非常仰仗国会,使之为其增添合法性,于是終都铎王朝,国会在形式上却拥有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国王必须以国会来行政。这为日后的英国立宪政体的最终巩固,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当然,这又是非常漫长的历史,就不在本文的视野之内了。
四
圈地运动是合法的,没有明显的侵犯产权现象出现。之所以引起争议,在于圈地运动违反了农村公社的惯例。
在封建社会中,土地使用情况如下:国王分封土地于领主,被分封的所有土地在法理上属于领主。一般分为领主自用领地、租借给自耕农的土地以及公有荒地。
荒地包括丘陵山地平原,与其他土地一样,在法理上属于领主所有,只是领主没有进行开垦。在圈地运动以前被农民不断地侵蚀,用来放牧牲畜、建造房屋、种植作物、提供燃料,形成了领民拥有使用权的惯例。在中世纪的默会规则里,使用权也是一种财产权。
到了十五世纪,由于纺织业有利可图,许多封建领主将土地用来放牧绵羊,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多收益,领主们不断扩张牧场,进行圈地运动。
圈地运动时的产权更替大体有以下四类:
1、因为历史继承等缘故,不同人的土地往往是一条一条,分割开来,错综复杂,没有连在一起,因此使用起来很不方便。为了将零碎的土地集中起来,土地持有者双方进行土地产权交易,这是最没有争议的。
2、领主收回公有荒地,取消农民的使用权,拆除非法建筑。历史上领主们会给予一定的补偿,但也存在谈不拢的现象。
3、在光荣“哔——”后,议会对国王的公有荒地进行圈地,但数量比较少。
4、领主收回原本租借给农民的土地,但并不是在协约终止日期之前强行收回土地,而是在协约期满以后不再续约,或者将租金抬高到天价,使农民根本无法续约。
需要强调的是,圈地运动里不论是收回荒地,还是收回原先租借给农民的土地,都没有侵犯产权。按照法理来说,都是领主在合法地使用自己的土地所有权。
领主侵犯的仅仅是习惯法,或者说宗法社会里的习俗、惯例、传统,不再遵守农民有对公有荒地使用权的惯例,不再认同领民有优先租种领主土地权利的惯例。 这种自然法或者说习惯法,是各个宗法社会都存在的现象。
费孝通在《中国绅士》以及《江村经济》里指出,按照中国农业社会惯例,农民对宗族公共土地有使用权,对地主土地有优先租种权,如果某人想出售土地,他的邻居亲戚有优先购买权。
这就是为什么圈地运动明明合法,却产生大量争议的原因,因为它彻底地破坏了宗法社会的惯例。直到英国宗法社会彻底解体,商业社会形成,对圈地运动的争议方才告一段落。
五
英格兰自伊丽莎白一世死后,都铎王朝绝嗣,苏格兰斯图亚特王朝的詹姆斯一世因为有都铎王朝血统的缘故,入继大统,整个英伦三岛第一次统一。
这个时期是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兴起的年代,所谓“绝对主义”,指国家权力绝对垄断于国王手中,国王的决定和行动不受任何限制,以法国为此时的集大成者。然而由于都铎王朝得位不正,都铎王朝的开创者亨利七世,为了增强继位的合法性,虽然不断加强王权,但也不得不对国会多加优容,一般通过国会行使权力,以国会认可表示民众与国王一致。之后形成了传统,因此哪怕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绝对主义王权达到了顶峰,也依然靠国会施政。
斯图亚特王朝继位以后,国王不断鼓吹效仿法兰西的现代化,君权神授,以加强王权,尤其是在詹姆斯一世的儿子查理一世时期,因为不断战争的缘故,不得不另开新税以充实国库。但是西方君王没有东方国家可以任意征税的权力,在英国传统上,收税必须由国会批准,而扩大征税又会侵犯贵族和市民阶级的利益,因此国会与国王之间在斯图亚特王朝时期不断进行宪法斗争,最后的结果便是关系彻底破裂,爆发1640年清教革命,查理一世上断头台。
现在看来,查理一世与伊丽莎白一世相比真的很不幸。在伊丽莎白一世时期,虽然同样与西班牙不断发生战争,然而她的父亲亨利八世在没收天主教教产以后,手中掌握有大量土地,終伊丽莎白一世一朝,都是靠卖地筹措军费,不需要多开新税,因此与国会关系相当融洽。但是在伊丽莎白一世最后几年,土地差不多卖光了,与国会关系也开始紧张起来。到了斯图亚特王朝继位,面对的只是空空如也的国库,日后不得不绞尽脑汁筹措军费。
在清教徒革命之后,上台的克伦威尔倒行逆施,以至于死后斯图亚特王朝迅速复辟。王室复辟以后,国会依然与国王进行宪法斗争。在复辟的查理二世死后,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继位,就是在他手上爆发了光荣革命。表面上看,国会反对詹姆斯二世是抵触他的天主教信仰,实际上是抵制他的英法亲善的国策,害怕他重新引入欧陆的绝对主义王权,威胁到英格兰的普通法自由传统,损害贵族、市民的利益。在当时的欧洲,特定的信仰往往与特定的政权形态挂上钩,而欧洲天主教的基石便是法兰西,绝对主义也是在法兰西登峰造极。
最终国会决定充当带路党,让詹姆斯二世的女婿,荷兰执政威廉成为国王。不仅因为威廉是一名新教徒,更重要的是荷兰是一个立宪国家,而非绝对主义国家。在威廉入主英国后,英国断绝了与法国的联盟关系,原因有三:法国对荷兰威胁最大,一直试图征服荷兰,而如今荷兰与英国是一家;以此拒绝绝对主义王权的引入;法王路易十四收留了詹姆斯二世,并出资供其复辟,绝对主义亡我之心不死。
六
自十九世纪以来,东亚世界的一举一动都被盎格鲁-撒克逊人主宰下的世界秩序影响,根据故往的经验,倘若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国际秩序行之有效,那么中国就算没有从中获益,至少也不会太吃亏。倘若这个秩序崩溃,那么中国就会遭受无穷劫难,这并非仅发生于中国的孤例,任何情况下,旧秩序中处于不利位置的弱国在秩序解体时,面临的境遇会更加不利。
起初是英国人统治世界。他们的外交艺术是世界第一流的,鲜有人能效仿,但英国人对统治世界其实并无兴趣,近代以来很少参与欧陆的土地争夺,更在意海外殖民地的扩张,这个小店主国家自始至终更热衷于物质上的利益,然而无心插柳柳成荫,机缘巧合下命运向他们双手献上世界的霸权。
英国外交的特点是强调势力均衡,因为他们是孤悬海外的岛国,最恐惧大陆出现强权。倘若大陆上出现破坏势力均衡的霸权国家,英国人就会联合盟军进行围攻,自拿破仑、沙俄、再到第二德国,皆是如此。在击败敌人以后,他们不会允许盟国将这个国家削弱太多,以免出现新的实力不均衡。一战对德国的报复,是个特例,而这个特例恰好表明大英帝国再也无力主宰世界。
英国人的外交很多时候就是出于赤裸裸的利益,但历史表明英国人统治下的世界起码是最不坏的。自拿破仑战争结束,一直到维多利亚时代,整个十九世纪全世界爆发战争的次数和烈度,都远远小于此前的十八世纪和此后的二十世纪。在英国人要求势力均衡的地域,为了避免出现一家独大的现象,弱国与小国都可以保证大致的独立和和平,不会被列强吞并。
英国人用鸦片战争的枪炮逼迫中国打开国门,但由于他无力也无意愿吞并控制中国,因此限制列强对中国的吞并,使中国保持形式上的统一,不允许其他国家在中国事务上一家独大。他对日本的扶持,就是一方面阻止野心勃勃的俄罗斯对中国的鲸吞蚕食,另一方面也是促使俄罗斯将注意力返回欧洲,联手制衡在欧陆崛起挑战其霸气破坏势力均衡的德意志帝国。默许甲午战争后三国干涉还辽,也是避免日本在中国事务上独大。满清崩溃以后,北洋和民党之间的妥协也是英国一力促成的,避免了内战的扩大和实力的不均衡。
一战使得英国主宰下的世界秩序全面崩溃,他的势力全面收缩,对远东无力兼顾,于是日本人趁虚而入,由于没有英国人的限制,一战期间日本人在中国无所顾忌,肆意地扩张自己的影响力。一战结束后,在巴黎和会期间,英国尚无精力顾及远东,因此默许了日本的作为。但是在之后的华盛顿会议上,与美国联手将日本在大陆获得的利益全部吐出来,这刺激了日本的民族主义情绪,为日后的战争埋下了伏笔。
在英国的统治行之有效的情况下,日本的民族主义就算再强烈,也无济于事。然而不幸的是,一战透支了英国的战争潜力,再加上对奥匈的拆分,对德意志的惩罚,都使得英国失去了未来可以制衡欧陆均势的盟友,尤其是限制俄罗斯的盟友,反倒招来战争新的阴影。英国人开始无力维持十九世纪的旧秩序,并因为国民党的北伐而慢慢离开了远东。而另一个盎格鲁-撒克逊国家美国由于长久信奉的孤立主义传统,尚无意愿接过英国手中的权杖主宰世界。
这便是日本侵华前的世界局势,英法苏因为纳粹德国在三十年代的崛起而无力兼顾远东,美国又无意愿干涉世界,因此在珍珠港事件之前,日本对中国的半征服甚至是彻底征服完全是有可能的。然而因为珍珠港事件,美国走出孤立主义,开始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并接管英国控制下的世界秩序,日本与德国就此功败垂成。有人这么评价蒋介石:“蒋介石这辈子干的最对的两件事,一是娶了宋美龄,二是傍上了美国的大腿。而他傍上美国的大腿,多半是依靠宋美龄的夫人外交,所以他这辈子其实就干对了一件事,娶了宋美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