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居的时代》是一本由王安忆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47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隐居的时代》精选点评:
●喜欢那篇《我爱比尔》
● 知青的那段岁月,大概只有经历过得人能够更加深刻的去回味其中的酸甜苦辣!
●因为里面有<我爱比尔>,所以喜欢
●狠棒狠棒,妈妈的时代!
●学生时代觉得挺好的小说。
●第二次读,觉得浅了。
●城乡中流动青年的所见所闻。是自命不凡的一群生命面对另一群生命时产生的记忆片段。年轻人的昂扬或者挫败都是鲜活的,但无论如何,那一段插队下放的人生经历终有时,因此变得与过去割裂,也同未来的鸿图无关。它是时间的剥离,是蛰居于命运一端又悄然复苏的体验。城里的青年命运的苦涩或颓唐能见诸笔端,而现在由乡入城的青年则是苦涩而沉默着,无人知晓。
●依然是旧书店花8块钱买的,短篇的不太喜欢
●那段岁月太遥远,有些感动却一样。
●2017.4.9—6.13
《隐居的时代》读后感(一):朴素实用的智慧
对一本书的感情,有时仅是因为一句话
一本书中,可以对一句话感同身受,就不是枉读了
很喜欢王安忆对细微末节的描述,所有尖锐的粗糙都浸润在水气氤氲中,变得柔和甚至精致了……
喜欢她对土地的感情,对农人的态度
光怪陆离的城市往往是虚张声势,心是空的,看似迟钝瑟缩的农民,其实有着最朴素实用的智慧,不多不少,恰到好处
《隐居的时代》读后感(二):成长的历程
在王安忆最新的中短篇小说集《隐居时代》中,大多数作品都与文革的时代背景和王安忆自己童年少年的成长阶段以及知青插队的生活经历有关, 内涵丰富,文笔优美,表述含蓄,极少直露的痕迹,读后给人以艺术美感的享受,又耐人咀嚼和玩味。。王安忆是极珍视那段生活的,也并不在意这些题材过时与否,她只是觉得那些曾经的人和事还象鲜活的血液一样在自己的生命里激荡着,催涌着自己去思索和回忆,于是她把它们写下来给自己作出交代。
她特别擅长描写女孩心理成长的历程,极为细致入微,那是剧痛的、突然的,仿佛我们一夜之间经历了人世,懂得了孤独,仿佛世界变得格外冷漠敌意,发育的身体急速寻找依托,但孩子们的压抑苦闷是无人注意的。要经过一段长长的沉重的日子,我们才能长大成人。也许每个孩子都是这样过来的,从最初渴望友情渴望交流,到被世界拒绝,沦入孤独无援,自卑灰暗如小虫噬心,每一步都走得格外辛苦。
王安忆真是一位出色的作家,展现了日常场景的琐碎和底下的丝丝温暖、无奈。她所写的上海也是我们熟悉又陌生的,因此分外亲切。
我想,以“隐居的时代”来命名自己的近作,或许正是对自己目前的写作环境和人生状态的一种清醒认知和概括。
《隐居的时代》读后感(三):随记
1.《蚌埠》与其说是小说,不如说是一篇诗性散文,它对逝去年代的描述令我觉得亲切有味,一些模糊的印象或感觉在王安忆的笔下得到了清晰的呈现,我看重的就是这些珍贵的片断,它是我们生活由来有自的见证。《天仙配》是特定时空下的产物,人在遇到困境或难过的坎儿时,也必得找到一条解决之道,哪怕它看上去是那么荒诞不经。人心需要抚慰,“过日子的心劲”需要有东西支撑。《千人一面》《小东西》意思不大。
2.《杭州》不错,与《蚌埠》相似,都是多年后对彼时人事的回忆,“有苦殷殷的香气”。此篇可与《历险黄龙洞》参看,同一事件的不同写法。
3.照我看,《我爱比尔》讲的是一个人怎样丧失了自己的本真。一开始,阿三“画画只是因为快乐”,结识了作为“铜像”的比尔之后,她的艺术观念乃至生活态度都发生了变化。“她竭力要寻找出中西方合流的那一点,以此来调和她的矛盾处境。”而矛盾终究难以调和。比尔离开后,她完成了一些新作品,但也只是些“西方画”,或者沦为争奇斗艳的观念的产物。“你很有才能,可是,画画不是这样的。”马丁这样对阿三说,“我们喜欢一些本来的东西”“就是我的手摸得着的,而不是别人告诉我的。”马丁注重的是自然,所以阿三造作出来的那些画一幅也入不了他的眼。马丁对阿三的影响是巨大的,他摧毁了她现有的观念,阿三从此不能画画。不仅如此,马丁走后,她的生活也沦为一片废墟,她模糊看见了“本来”,却无力抓住,于是破罐破摔,落入到更加不堪的境地。农舍外,阿三发现一枚带有血迹的“处女蛋”,“她将鸡蛋握在掌心,埋头哭了。”阿三哭什么呢?她哭她最初那些“无思无虑的水彩画”,哭她曾经有过、最终失去的天真。
4.晨读《姊妹们》(此篇可与《大刘庄》参看),觉艺术魅力稍差,尤其那一口一个的“我们庄”,读来令人生厌。
5.《忧伤的年代》《隐居的时代》都不错。王安忆写景状物自有一套,细致传神,时有令我动心之处。那些美妙的瞬间,不敢肯定都亲历过,但纸上读来,又分明宛在眼前,似乎确是自己的记忆。
《隐居的时代》读后感(四):故纸堆里觅故人。
文/环珮空归
因喜欢这本书,写了两篇准书评。
一天,我在朋友的戏文里看到一个女孩子的昵称。他们曾在我们的注视下跨国相爱传奇相见,却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这称得上浪漫的爱情夭折掉。因为知道这痛,所有人都默契的不再提只字片语。
可是,事隔多年后,女孩子柔顺的眉眼还是从故纸堆里浮出。这典故,不晓得的人,便会随着文字外表所呈现出的嬉闹一跃而过。而乍见昵称的我,竟在一呆中也有了点外人的酸楚。
原来,刻意的忘却会像蛇一样缠着你,它粘滑的在时空中攀爬,然后狞笑着从你项中探出头。于是,你站在桥上看别人的典故,知道你典故的人在楼上看你。
确实,知晓的典故多了,读文章会得心应手。一个字一个词都是一个暗号,这酣畅淋漓,是外人所不能领会到的。当这典故是欢喜佛的时候,会心一笑便罢。反之,这悲凉我宁愿不知,且愿意随着众人一路笑到剧终。
但这已是痴心妄想。
时尚界怀旧,我们看到花样年华中的改良版旗袍。影视界怀旧,我们看到遗老遗少的前朝恩怨。某一代人怀旧,我们看到知青下乡十年动乱大串连。而我们普通人的怀旧,是一抽屉的发黄照片中,将你拿起。是一本卷边的笔记本中,潦草的写满你的名字。
我的爱。
在指尖跌落。
林语堂的《红牡丹》,新寡的女主人公极尽媚妍,性格刚烈,爱恨不走俗套。经历初恋情人,翰林,诗人的刻骨铭心后,终于心力憔悴,下嫁一健硕的小商贩小艺人。她说,愿从此割断情欲,只是简单快乐的喜欢。因这喜欢不会伤及五脏六腑。
这是林大师少见的一篇香艳文。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他对这个人物的喜爱。常想,这女子或许是林大师对温良女子的一种轻微厌倦才塑造出来的,但亦或许,这女子就是他的故人。隐秘的爱过,思之不得,终于从笔尖流畅的走出。
他给她一个归宿。希望她过的安宁,过的简单幸福。没有谁可以承受一生不停的剧烈爱与别离——伤痕累累的大雁怎么可以飞起,伤痕累累的女子亦会将红颜早早耗尽。
亦没有哪个人物是天外来客,它不论善恶都走进过你的眼帘,撞击过你的耳蜗。你拒绝承认,可是它在你文字中告诉你,你骗不了自己。
骗不了自己啊。
那些爱过恨过,在意过的人和事。
一直偏好读别人的怀旧文。不论是几年前,还是上个世纪的。
当我们正在经历这些故事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激动,分不清对错的发傻发痴。而一但故事到了隔年,心底的坚硬便开始柔软。拂去那些纠葛的灰尘,会看到事物的另一面。
可这角度的转换往往太迟,于是,忏悔与经验也一再出现在怀旧文中。所以大多写怀旧文的人会用一种相对公正的声音讲述往事。而往事里的故人的鲜活与可爱,是自己都始料未及的。
这才是你真正的心声。
时间,会让我们放弃仇视。
最近读到的比较好的怀旧文是王安忆的《隐居的时代》。里面收录了一些标明是小说的文字,实质上,偏重于散文写法。如果说,有的文字是诙谐的小胡子男人,有的文字是时髦的短裙女郎,王女士的就是一位中年知识女性。
厚重端庄,却不枯燥。
譬如其中的文工团、姊妹们、隐居的时代三篇。王女士是善于观察细节的,这优势使这些回忆纤毫毕现起来。故事里人物的命运也许不济,品格也许不完美,但他们都这么让人怜惜。
他们无一例外的是王女士的故人,只是有亲有疏。幸运的是他们的故人王女士写得一手好字,于是,他们便留在了白纸上,让世人看到品到。文中的悲并不尖刻,只是逐渐蔓延起来,最后蒙住了我们的双眼。
我们不会为他们流泪。我们却知道,他们存在过。
活生生的吸过和我们同一片天空下的氧气和二氧化碳。
这悼念是无止尽的,轮回的。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怕,总有些人能记得你,读懂你。把你悄悄写在他们的笔下,记在他们的心里。
所有的繁华或者荒凉都会逝去,而留下的不仅是卷了边的被虫蠹过的纸,还有故人的记载,和记载中的故人。
一任后人觅取。
2008-01-12 18:30:14
《隐居的时代》读后感(五):集体隐居时代。
文/环珮空归
寒风刺痛着格子短裙下的膝盖,我在零下六度的街头挖着吃和路雪,灼热的胃被冰镇的有了片刻舒坦。当得知约来的人还需要十五分钟才能到,我缩进身后的一家生意清淡的运动专卖店。
打扫卫生的小店员条件反射的说了句客套话。五分钟后,我依然笔挺的贴在玻璃门前。她看出我只是等人,请我坐下。
这让我觉得自己占了便宜,大为不好意思,为了掩饰,从背包中掏出了王安忆的《隐居的时代》。这情形有点诡异,男店主忙着查看电源,小店员忙着查看货号,我举着一本书藏在一排运动鞋后。
没有一个顾客。
只有我在装蒜。
2008年1月4日,是三毛逝世十七周年。毫不牵强的说,她和荷西的生活亦属于隐居。真的隐士该有宠辱不惊的风度,他们做到了。无论是国外小镇,还是异域沙漠。
我看过她无数照片。黑白的,彩色的。从年少到去世前的。梳着辫子穿着背带牛仔裤的,盘着发髻神色凝重的。有一张,她赤着脚穿着平底凉鞋笑的平易而凄凉,面前是一只粗糙的大茶碗。
喜欢的一张,是年轻的她骑着单车,歪着头,车架上或许是个包或许是把花,已不能记清。上面的笑容在遭受几次情感打击后,荡然无存。
有时候我想,她和荷西是幸福的。但绝不是她笔下的那样生机盎然。荷西走后,她所追求的一路走,一路写,到底是中断了。这是否预示着神仙眷属世外桃源还是我们不可企及的梦。
很多追求,真是要生命为代价的。
在一本书的封面上,她悲戚的抱着婴儿,身后是圣母的金像。那一刻,她会不会后悔。因为自己的固执,葬送了所爱。
我们都是隐居者,这是无可辩驳的事实。隐没在汽车尾气和办公楼的大玻璃间,隐没在快餐盒和避孕套的垃圾间。没有九一一,我们安全的从楼梯降落。意外,只是发生在另一种隐居者,譬如三毛和荷西身上。
我们的悲戚不是生命的瞬间而逝,是时间的漫长消磨。那么,所有的结局,都是用生命为代价。不论是三十岁,还是一百岁。
朋友说,我的文字是拿自己的忧伤开玩笑。呵忧伤是多么的不值钱,不够买一捆青菜,不够坐一次公交车。它盖着独处时的印章,有酒吧女郎在无人邀请时的神态——职业性的媚笑给自己看。
用三十或一百的数字,媚笑给自己。因为我们都是隐居者,内心的冲动只是转瞬即逝。没有什么可以改变,一步步在同一个或者两个城市内走到生命的尽头,在医院闭上皱巴巴的眼帘。
我们的隐居,极其不好看。却极其自然平常。
就像王安忆的隐居时代中的一篇《文工团》,我在十五分钟内粗略的扫了它一眼,被吸引。
一个小戏班随着社会的洪流改成了文工团,玩着歌舞剧。没有强大的经济后盾,没有正统的培训。一群孩子,一群管理者,一群追寻梦想的人,一群别有他图的人,最后都湮没其间。
一个陈旧的院落,容纳着他们的悲喜,他们的练功和煤球。天大的理想和初出茅庐的桀骜在日复一日的灰心下,也不过如此下场——被解散。
他们唯一的亮点是苦中取乐。
这也是我们全部隐居时代人的共性。不然拿什么安全的到一百岁。活活闷死?不。
没有剧院接纳的时候,他们自我娱乐唱给自己,唱给无可奈何的岁月。他们偶尔干一点庸俗的事,整体来看却不是庸俗的人。只是俗人。这个俗,是普通的意思,一如你我。
没有什么是天生庸俗的。柴米油盐酱醋钱,都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它们是人之初性本善,和对空气雨露一样,我们该心存感激。庸俗的只是事物被我们掌控后,用居心在它们身上所赋予的意义。
譬如,拿钱去救济灾民和拿钱去赌博嫖娼用的都是同一种物缘,前者是高尚的,后者是庸俗的。又譬如亲朋间的嘘寒问暖和挑拨离间,同样是拉家常,前者是亲切的后者也是庸俗的。
不得不处于隐居状态下的我们,和《文工团》里的演员一样,上台一张脸谱,下台一场吃喝拉撒戏。谁也别道貌岸然。
我们都别无选择。有几人能和三毛一样异国他乡隐居。我们多数是安全安稳安然的活在故乡,生于斯,终于斯。就这样吧,我们的一百岁也不过转眼即到。
可是我终于和一个人有了如下对话。
他说,他在那里等着我。
我说,好,带着你的吉他,还有你的流浪狗。
他说,他有吉他,流浪狗就是他。
这就是所谓的你在,他在,那么自己呢?自己在哪里?我们终于将自己隐没的痕迹全无。
推荐阅读王安忆的《文工团》一文。
写于2008-01-04 22: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