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女装与穿着艺术》是一本由27.00元著作,平装出版的2000-1图书,本书定价:164,页数:,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时尚女装与穿着艺术》读后感(一):时尚前沿女装
《时尚女装与穿着艺术》读后感(二):红巾翠袖,腕间风流;一表情深。
文/环珮空归 (存时尚稿)
1红巾翠袖,腕间风流。
不过五六岁,便对社戏着迷,但小儿心中哪知唱念做打的韵致,只是一味贪恋戏子的金线袍子和满头珠翠。甚至回家将大哥花了半月薪水买来送我的项链拆散,想串成珠钗,被母亲责备。亦被告知,古代寻常人家女子,一生也不过戴得一次凤冠。及至稍长,随父亲到朋友家,他女儿低挽发髻,为我们奏了一曲古筝《渔舟唱晚》。我又无法顾及她娴熟的轻拢慢捻抹复挑,只是呆看她腕间的温润——一只随着音律在袖下忽隐忽现的青白色玉镯。她,音乐,镯子,这三位一体的古典仕女派头,让我艳羡不已。此后,便任“人世间有百媚千抹,我独爱你那一镯”了。
把踏青时拾得的落花落果,用棉线穿成带着残香的天然镯子,林妹妹是葬花人笑痴,侬是春花秋月在臂弯。做女红时,把恁多碎绸布缀成绢花,搓了丝线再串得几颗边角玉石,便是一挂带着女儿细密心思的布镯。将故去母亲的108颗佛珠缠绕在腕,恰如她与我同吟流觞袖底风的调子。如此种种来演绎“处处无招胜有招”,倒不必非用真金白银和人拼富。将首饰挂满全身丰盛似圣诞树,更是兵家大忌。
亲戚朋友多知我嗜好,往往出行归来送此物,各种材质款式都有:牛皮镶铜扣的、玛瑙与珍珠混杂的、琉璃和银链子衔接的……价可低,但其别致不可少。探春托宝玉买小玩意儿时说,要“朴而不俗,直而不拙”,就是此意。前儿更接到闺蜜圆子从几百里外托人捎来的一对木镯。一只原木原色,说是让我扮时尚大片套袖口外。一只大红雕花,令我佯装小家碧玉闲逛时佩。女人间的勾当多如此,小心意小温馨,让人惦记。
《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节,宝玉想转移视线,借口看宝钗的红麝串子,结果看到“雪白一段酥臂”。第二十一回,湘云与黛玉同卧,史睡眠不安稳,曹雪芹写道“一弯雪白的膀子撂于被外,又带着两个金镯子。”可见镯子与“雪白”膀子总是一起被注解的。便是少时弹古筝的那个姐姐,也是青春丰腴的。这般才能曲误惹得周郎顾,才能红袖添香,才能红巾翠袖搵英雄泪。但红颜逝后呢?
沈从文形容她们“虽为天所厌弃还不自弃”,从大袖中摸出薯干红枣塞到嘴里咀嚼。但想来那大袖下,依然有只被岁月磨得发亮,花纹间填满污渍的银镯吧。也常在乡间见晒太阳的老婆婆,手会无意识的转动这样的镯子,而胳膊已枯瘦。她们落寞地活在过往中,当然也会怀念雪白过的臂膀。那么,还有哪种首饰能比手镯更好的见证女子一生呢。从镯子与手腕尺寸恰好,到它与腕的空隙越来越大。从少女、少妇到华发满头。
2一表情深。
像我这种大爷型女人,若有个奢靡机会,必然是斜斜躺在床榻上,让丫鬟捶腿,再堕落点就噙支烟枪,在昏昏的光线中吞云吐雾罢。或者半眯着眼从怀里摸出怀表,哼几声该开晚饭了。啧啧,瞧这个欠揍谱儿摆得。但我喜欢清末男人这样装扮,坎肩长褂圆镜片眼镜,外带胸前一条表链子,然后气定神闲的掏出来看,有种商女不知亡国恨的沉沦味道。
上小学时,电子表横空出世,和方便面一样因为廉价新奇受到空前欢迎。大部分小朋友都戴,我没有。而且不论我怎么肯求,父母都拒绝了,可并不是经济不允许。小人儿还是有点虚荣心吧,便存了压岁钱约了同学偷着买,像准备私奔一样紧张了好几天,同学临阵逃脱,计划便搁浅了。现在想来,父母心态估计和我现在不愿给儿子上学带手机一样,怕玩物丧志,比如上课心不在焉老看时间等着下课铃。
但我有个跑销售的大表哥,他宠我,天南海北给我带时髦的玩意儿,有格子萝卜裤、半袖纱衣、大檐太阳帽、镶假钻戒指……其中就包括电子表。犹记得他拿出两块让我挑,一块大红腕表,一块纯白项链表。本地都没卖这些款式,我没心没肺地选走了纯白,他把另一块给了自己女儿。好多天后,表嫂说,他们女儿太小,胳膊细不能戴腕表。十二岁的我沉默了。
梅花牌手表是母亲的专属。逝世前她是优秀教师,她的岁月是上下课铃声,惊心动魄的响着,觉都睡不好。我漫不经心的将手表拨来拨去,幸亏没工具,不然早把它大卸八块了。年长才知,梅花表产自瑞士,在当年也算价格不菲了,母亲把它当我玩具,却拒绝买廉价电子表给我,原来贵贱对错的原则自在她心。至于男人,尤其是成熟男人,佩饰用腕表比别的首饰更显沉稳。但作为一介袅娜女人,我却愿意戴男士腕表,大大表盘甚至和手腕一般粗细,刻度简单明朗,不用有任何宝石和链子类装饰。这样,我就能把时间看得清清楚楚,将往事和往事中沉淀的爱,定格。
《时尚女装与穿着艺术》读后感(三):大风起兮衣飞扬;谁为我,唱《金缕》?
文/环珮空归 (存时尚稿)
1大风起兮衣飞扬。
提起风衣,不得不说到《上海滩》,当年周润发饰演的许文强,长风衣白围巾大礼帽,还不时摸出雪白的手绢擦鼻子,举手投足间尽显成熟沧桑睿智干练……总之,一切男人该具备的气质,全在。还有《黑客帝国》中的男主角基努•里维斯,一袭黑风衣,拎着冲锋枪,表情冷漠,简直是一冷血版杀手。《卡萨布兰卡》更是影史上的风衣秀。可扳着指头数完他们才发现,原来这全是荧幕形象。
至于风衣的缘起,不论科普怎么白底黑字写与英国有关,我都愿意唇红齿白的说,难道我们古人的大氅没贡献么——至少气派上不逊。据记载大氅最早出现于魏晋时期,那是个群众审美空前绝后高涨的年代,可以倾城出动围观帅哥卫玠直到将他看毙;可以服用毒药五石散,只为了让皮肤吹弹得破。就是他们用鹤羽毛织出了鹤氅,想摆出仙风道骨的范儿。而风衣的登场,却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作为英军军服。和四大发明一样,我们在物件的应用上总是太善,缺乏霸道。
但无论如何,风衣还是走向了普罗大众。它们从风格上被分为以奥黛丽•赫本为代表的浪漫派、专为青春派对所用的颠覆派、被商务人士青睐的简约派、还有“制服控”们喜欢的军装派。从长短上分,有到臀线以下十厘米的短款,适合长出“救生圈”者;及膝的中款,适合身材匀称者;至于长款就是高挑个子的专属了。似我这等虽娇小却勇于挑大任的女子,常一网打尽以上各种风格甚至长短款——怕啥,有高跟鞋垫底。
引申来说,舶来品风衣裹得严实,像盔甲般把人所有的脆弱暗淡乃至于缺陷都蒙了起来,穿上它,你可以用基努•里维斯的冷酷表情行走于尘世间,将悲伤和痛苦深深隐藏。而本土大氅,却是敞开型,强颜欢笑也罢,悲痛欲绝也罢,全然不准备要一点点隐私。这倒和彼此的民俗有点彷佛,例如登堂入室之造访。其细节对比,可以参阅妙人儿梁实秋的《客》一文。
即便如此,我还是喜欢大氅,坦荡荡一览无遗,行走间风起云涌豪气顿生,便是拔剑搏杀,也带着剑气的磬鸣声。多少豪杰披着它,厮杀一番后血染沙场。而风衣,只是这么幽灵般的从中摸出武器,虽然可以出人意料的得胜,却失于带着鬼祟气了。做人亦该有大氅之气。在此,我为已绝迹的它投上一票,只盼得能和它一起大风起兮衣飞扬,引剑长啸尽显英雄本色,就如林冲就如乔峰也认了——他们全是披着大氅与过往决裂而去的。
2谁为我,唱《金缕》?
第一件旗袍是二十岁时父亲从远地捎来的一块料子裁成的。素白底子,淡粉印花,因其尺寸古怪,便试着做旗袍。裁缝是个青皮小伙,我把料子铺陈在身上给他看,他很是成竹在胸,然后巴巴手工盘了扣子,又根据料子花色用黑和粉镶边。试穿那一刻,他比我还兴奋,上下左右看,眼神清澈。那年夏天,我盘着发髻,穿着它一路平平的走回去,掠过满城目光,并不知道收敛。想着这份色,该是我的。时至今日方明白,童伶唱全本的大武戏。当初的掠过众生,原来是武将派头。年岁长了,该属于大出的折子戏,唯此,才能懂戏。
后来喜欢《花样年华》,全是因了剧中张曼玉花样迭出的旗袍——她穿尽了典雅感性温婉幽怨甚至放浪形骸的风情。一直觉得若用服饰来比妻子、情人、红颜的话,妻子是西服,情人是绸缎大褂,红颜便是旗袍。男人娶妻和穿西服一样,捆绑拿捏的不舒服又不得不穿——见客上台面的时候多呢。情人多慰人心,绸缎褂子舒适华丽坐卧随意。但此角儿归于黑幕,两头不是人。旗袍修身合体凹凸有致,知性女子首选。且不说张曼玉给我们的震撼,范柳原就难以想象白流苏穿着旗袍在原始森林里奔跑的镜头,因白在范的心中是带着罗曼蒂克的古典女子。红颜风致如此才对。不由得想起周迅在《像雾像雨又像风》里穿旗袍的样子,宽宽大大,衣服和身躯像永远不能贴合,但加上尖尖的下巴,无辜的大眼睛,有轻灵未发育成熟的姿态,真是别有风韵。
但旗袍似乎只适合黄皮肤黑头发黑眼睛的亚洲人,金发碧眼的人再爱它,穿上也有种不伦不类感。它正看含蓄端庄,似一本线状古书,隐隐透着股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势头,可一侧身,曲线与肌肤便春光乍现,又是如此开朗豁达,男人多对这种欲诉还羞欲拒还迎的娇态捉摸不透。唯有读不懂的书才值得一读再读,唯有看不透的女子才让男人神魂颠倒,而旗袍恰合了这种心态,让人手足无措。更让普天下男人不得不感慨,旗袍果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啊。
就刚才,我强迫奢侈品迷小八对我穿旗袍发表感受。这厮在我的淫威下吞吐半天,扔出一句,“您脸型挺合适它。”得。我明白潜台词了。旗袍从来就是S型女人的天下,岂能有我等I型者立足之地?咱再装腔作势也不过是“冕衣裳”,更被损友称为“追风的女儿”。又由于常不修边幅,缺失眼儿媚,所以不能屈就绸缎丝绒料子,只好堪堪整个阴丹士林。只是亲爱,想那浆洗干净的蓝布旗袍在你耳边轻声说,谁为我,唱《金缕》?该是何等的俏皮。
《时尚女装与穿着艺术》读后感(四):谁人赠我锦绣段;嗔买红绫束。
文/环珮空归 (存时尚稿)
1谁人赠我锦绣段。
第一块是围脖,第二块是红领巾,这是丝巾给我的史前记忆。稍后我热衷于海军衬衫,只为了能飘那两条嵌横条的带子。少年时,看到一块绚烂的大方巾,要一百块,相当于当时二哥的一个月薪水。作罢。但我读书,把沈从文的“她又把头上的首巾除去,把髻拆松,比黑夜还黑的头发一散就拖地”“门开处进来了一个年事极轻的妇人,头上裹着大格子花布首巾,身穿葱绿色土布袄子”指给母亲看,她便开了柜子,将一床攒了多年的缎被面拿出。我用手指贪婪的触摸着那艳艳的红,触摸着那一朵朵盛开的金线牡丹。
母亲下剪利落,我来不及惊呼。我得到了两块极柔软的丝巾,全城绝无仅有。未发育的我,白衬衫上落着这样的牡丹,有种不相称的华贵。及至看到《对照记》里张爱玲说,她也穿过一件用祖母被面做成的裙子,“米色薄绸上洒淡墨点,隐着暗紫凤凰,别处没看见过类似的图案”,方释然,并轻声吟诵“美人赠我锦绣段,何以报之青玉案”的句子。
随后像是为了填饱丝巾情节的胃口,我不断买进各种质地各种尺寸的巾子。它们或者在脖子上,或者在手腕、腰间、皮包、头发上。它当胸衣,在端庄中挑出妩媚,带着一点古时兜肚的风致。锦衣夜行时,将两块大丝巾错开系着当裙子。昏暗灯光下,它随着舞步错落,异常震场。
最让人瞠目的一块,其实是旧年的包袱皮。长长的流苏,红绿的格子,松垮垮的质地,扬州之行时它出奇制胜,随后被闺蜜追问何处购得。纯属绝版。对,类似我这样羸弱女子出行,又想俏又提不动包,最适合带各式丝巾,横竖搭配着,强行摆出一个新鲜面目罢了。但我又爱系领带。抢了朋友一条暗金色肉嘟嘟料子的到处绑,最后还被捆在腰间配了仔裤,长长短短,摇曳处别有姿态。
前儿某兄弟喃喃报告流鼻血的残酷经历,我不假思索道,一定是遇见波涛汹涌的美女了。答,然也。并继续陶醉于对方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高峰中。作为一个直板机我当即怒了,竟然当面对比,还当我是女人么。随后沙尘暴,我围个方巾,以防大风起兮尘入脖。出办公楼时,同事说,好生生的围个村姑的劳什子干嘛。我正色道,没有波涛汹涌的人生,干脆连性感小锁骨也封住。做不成让兄弟流鼻血的美女,就做从头至踵包裹严实的村姑。哼,让伊们全去看走光好了,我就是这么个“巾巾计较”的主儿!
2嗔买红绫束。
其实闺房记乐,除了有“画眉深浅入时无”这样对夫婿的询问,还有季贞一的“寄买红绫束,何须问短长。妾身君抱里,尺寸自思量”这首对情郎的嗔怪诗。此处红绫惯解为束腰,但也可想成抹胸之色。哎,又提沈从文了,他就写过句“对面是男子汉。她于是有意的在把衣服解换时,露出极风情的红绫胸褡。胸褡上绣了鸳鸯戏荷。”此处重点:男子汉、风情。
内衣是最隐秘的,多与色和情有关。而打小就让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花木兰从军,一个女子,不浑身缠满红绫白绫,凹凸曲线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在虎狼男中成功掩盖住的。若是AcupBcup,这束胸带来的痛苦能稍微减轻点罢。这种缠绕式的玩意儿再比如三寸金莲,初始都是男权的象征,是想把女人从内至外,从头至踵变成男人的附庸品,有唯我独赏的霸占意思。当然也有古时妇女怕被小痞羞辱,将自己裹成粽子的例子。
但束胸演变到抹胸,就成了沈从文笔下的风情了,且是卖弄给男人看。“肤如凝脂,领如蝤蛴”和锁骨蝴蝶骨纤腰在红绫的对比下也衬出了。其效果恐是简陋的Bra不能堪比的。自然,舶来Bra有各种海绵硅胶垫底,可以假模假样出点沟沟洼洼来。但痴迷中华女子的地球人都知道,其风情不在于火辣,而在于纤细下的柔若无骨及一低头的羞人答答。
我自不能免俗,虽在严肃部门供职,亦要偷淘来红黑白绫兜肚三两挂,上或有手绣恩爱并蒂莲,或有吉祥喜鹊登梅,或有袭人绣给宝玉的红花绿叶鸳鸯戏水。小驳领洋装内皆可配得,一鼓作气打破了职业套装的古板。又去购得现代派抹胸,黑白双煞色调,质地为皱皱的缎和棉,将咱的疑似凝脂疑似蝤蛴的底子都一展无遗。但我尚不及一同事,一次瑜伽前换衣,一贯外表着装朴素的她,竟然内衣极其妖艳性感,伊可算闷骚高手了。
不过抹胸也不是可随便外搭内搭的。时尚达人辣妹在巴黎街头为《ELLE》杂志拍摄写真时,穿一薄透肉色抹胸,就引来诟议一堆:一,抹胸色与肤色太接近,又将凸点显山露水的让人毫无想象力。二,只有加厚和加垫的或带有褶皱和装饰性的抹胸才可外穿。另一荧屏达人章子怡,在某电影节上倒是用了中国元素的红兜肚,但因其气质逊了巩俐的成熟和张曼玉的内敛,亦成为败笔。
所以内衣外穿,更见功底,成则时尚,败则低俗,已不仅仅是季贞一的红绫束问短长那么简单了。而时尚,永远就在方寸间拿捏,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太赤,著粉太白。行世间万事包括男女情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