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主义的谱系》是一本由[捷克]丹尼尔•沙拉汉著作,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6.00元,页数:19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个人主义的谱系》精选点评:
●个人主义的历史在西方有200多年,发展至今,二元对立更甚,主张自我远离社会。而作者认为,真正均衡而人性的方式,发展既是社会的,也是个人的,如果分裂,只会个人迷失,社会更加世俗化。
●就像Walter Ong指出的那样,”结构主义者们……实际上——以及不可避免地——是以表象主义的方式(representationally)来使用语言。“因为,无论语言和叙事自身可能带有哪些局限性,它们仍然是一切讨论得以发生的唯一媒介:如果它们在根本上是不可靠的,那么经由它们所得出的一切论点也必然是不可靠的。……我们最终会限于面对面摆放的镜子之间,在任何一个方向上的形象都被模糊成无限远。
●从阿奎纳到加尔文,从康德到马克思。我们选择了,
●整本书基本就是对他人研究成果的分析、综合,作者自己的创见反而不多。译序概述了各章的主要内容,理解起来方便多了。
●解开了困惑了很久的一个问题
●标题诱人,但内容却不甚精彩,多为对二手研究的汇集与解读。
●还不错 ,有启发~
●就研究目的而言,我们将把个人主义看作一个信仰体系,在这个体系当中,个人不仅被赋予了直接的地位和价值,而且也成了真理的最终裁断者。在我的决策过程中最关键的要素是,没有谁会是我自己,没有谁会以我看待事物的方式来看待事情……我们的个体性成了我们道德世界的核心。
●翻译很不怎么样。但是喜欢这个作者,真正宏大的人文关怀
●可见奥古斯丁的自由意志,加尔文的预定论对现代社会有多重要。
《个人主义的谱系》读后感(一):缺失资本要素的“宗教土壤”
从此书中可以充分的发现西方个人主义是如何植根于宗教土壤,竭力与宗教不相冲突的。 第一章大抵是归类了个人主义,个人以为有趣一点的是第二章“古代世界”中的希伯来人不推崇“偶像”观念的举例,其中引用了费洛姆“在敬拜偶像的过程中,人是在敬拜自己。但是这种自我是人的一个局部而有限的方面:他的才智、他的体力、权力、名声等等。通过把自己等同于他自己的某个方面,人就把自己局限于这个方面;他失去了他作为人的整体性(totality),并停止了生长。”尤其值得当前人们思考。 第三章到第六章脱不开的主题可以归类为“宗教模式改变带来的自我赎罪所带来的个人主义”,充斥着对宗教改变的种种描述,对“自我”产生的阐述和定义,以至于无法区分所阐述的占有性个人主义、主观个人主义、浪漫个人主义的最大区别,说是“味同嚼蜡”不无道理。
实际上国内对“个人主义”的认识和批判是满溢着对“资本”的憎恶的,而这本书或许并不符合大多数人的认知,这本书不适合对国内冉冉升起的个人主义作了解和下判定,它适合的是西方的个人主义(毕竟是西方作者)。
即便个人主义最初的定义可以说是“保护私有物、财产、自由”,但它的弊端与自私仍然可见一斑,也希望我们能突破“自我的迷宫”,超越个人主义。
《个人主义的谱系》读后感(二):《个人主义的谱系》:起于谱系,止于定义
哎,东拼西凑,通篇在整理别人的观点……其实梳理出来的谱系还是蛮合理的,但是书写得不好,措辞晦涩,观点浅显,论证过程干瘪枯燥,最后呈现出来的感官就是罗里吧嗦一大堆写个三五页能讲完的事情。
简单概括一下书中提到的这条谱系:
起:无自我意识,人是按照神明的指示行动的,人的一切想法和标准都来自于宗教;是上帝赋予个体一个模拟的自我。简单来说,“自我”是外赋的。
中间段:举个例子,启蒙运动所说的“天赋人权”虽然强调了人权,但没有完全脱离“天赋”的叙事背景,所以并没有真正进入个人主义的时代。
止:“自我”是内生的,主动的,个人拥有真理与道德的裁断权。原作者引用了一大堆的文学、宗教和法律,其实用一个很接地气的例子就能解释了:我看到一个美女,认为她美,不是因为别人说她美就跟着说美,而是我自发地认为她美,在我心里,我对于她的美貌有绝对的裁断权;我为此感到开心,最主要的原因不是这位美女客观上有多美,而是因为我用自己的眼睛发现了美,这个过程使我快乐。
看下来另一个感受就是,假如作者总结出来的这条谱系确实符合目前大家对个人主义的定义,那么中国人的经验和观点也许会很适合拿来完善它……虽然没有宗教的干扰,中国也是从“天赋皇权”的集体时代走向如今的个人主义的,这十年二十年,个体在社会中的孤独与隔离感也尤为强烈,正处于中国年轻人从过去“人是家族的一份子”走向精神上“自我独立”的洪潮中。
《个人主义的谱系》读后感(三):随便说几句
试图综合多学科视角以梳理一个个人主义形成的谱系。但其基底是心理学的,即其主要关注个人主义在个体意识中发生的过程,辅以历史的,文化的研究,以形成一个长时段的个人主义发展进程。然而在一个不到200页的小册子上运用众多学科,研究一个谱系问题,显然人们只能看到的是蜻蜓点水般的文字。在个人主义的定义问题上,作者采用了实用主义哲学的定义。但遗憾的是,这一定义的努力难以与后文的谱系问题联系起来(可能与最后一章超越个人主义有点关联)。而作者所谓的心理学视角其实也差强人意。这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关于模拟—我的出现,作者认为是一个抽象的神的观念给希伯来人提供了一个自我可以借以思索的空间,或者词语场,史诗《伊利亚特》中语言的运用,表现出了个人主义的早期阶段模拟—我是如何一步步推进的。这种论证的方式应该是语言学式的。其次,作者一开始反对一种社会学、政治学式的整体主义视角的解释,然而吊诡的是,在关于个人主义所面临危机的解决方案中,作者又不得不在整体主义视角比如人类学的研究中寻找未来的答案。又转而强调个体主义之生成的社会性。
当然,本书还存在很多其它的问题,比如作者提到环境忽然问题,然而却在不远的地方提到主体间性的解决方案。(主体间性啊,还是没有自然呀)。但这些问题,却不是评论里说的东拼西凑的问题。
但本书内容的结构是非常明晰的,这是本书的一个非常大的优点。如果作为一个对个体主义研究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读一下。
最后说一下译者,译者很用心很仔细的的翻译,书下的脚注都非常的用心。然而,也许是作者的问题,也许是译者自身的问题,也许是我作为读者的问题等等。从导论中我们甚至可以读出,译者可能对整本书的理解可能还存在着一定的偏差。以至于书中的一些句子,无法阅读。
等等等等
《个人主义的谱系》读后感(四):“个人主义”真应该服从“集体主义”?
虽然从二十世纪后半叶起,个人主义被搞得名声很臭,但当它刚从西方引入中国时,其形象和作用是相当正面的,其实人们原本有理由指望它始终是正面的,在现代化进程中起除旧布新的作用。
中国自鸦片战争起惨遭列强入侵和欺侮,志士仁人从西方寻求救国自强的药方,经历了从器物到典章制度再到思想文化层面的过程。对西学了解最深、引介最力的严复在《天演论》、《原富》等译述性著作中鼓吹,西方国家的富强源于其国民个人的活力和能力,以及其文化中鼓励个人奋进、个人表现的因素,这与中国传统提倡隐忍退让,压抑自我,强使个人拘束于宗法家族之内形成鲜明对比。他认可西方那种以“文明利己”精神为核心的个人主义,批判中国传统只讲“仁义”而不讲“利”,认为只有尊重和保护个人利益,才能促进个人能力的发挥。他进而主张,只有在自由、平等、民主的制度环境中,才能实现上述一切。
在“五四”运动的前夕,陈独秀发表文章,赞扬西方文明中的个人主义精神,“举一切伦理道德政治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他批判东方的家族宗法制度,列举其四大恶果:一、损害个人独立自尊之人格;二、窒碍个人意思之自由;三、剥夺个人法律上平等之权利;四、养成依赖性,摧残个人之生产力。中国要想进步,必须以个人本位主义取代家族本位主义。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胡适提倡一种以“易卜生主义”为名的,以个性解放为核心内容的个人主义。他赞成易卜生提出的“首先救出自己”的口号,他认为,社会是个人组成的,在黑暗不公的社会,多救出一个人便是多备下一个再造新社会的分子,所以易卜生说得对:“你要想有益于社会,最妙的法子莫如把你自己这块材料铸造成器。”
胡适强调,个人自由和个人责任缺一不可:“自治的社会,共和的国家,只是要个人有自由选择之权,还要个人对于自己所行所为都负责任。若不如此,决不能造出自己独立的人格,如同酒里少了酒曲,面包里少了酵,人身上少了脑筋:那种社会国家决没有改良进步的希望。”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近代以来,个人主义是由渴望国家进步、富强的志士仁人鼓吹;他们并没有片面强调个人的自由、权利和利益,而是将其作为民族强盛的基础。直到今天,认同个人主义的人仍然持这种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