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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乡土中国》看中国文化特色:我们为何不会爱?
日期:2022-03-27 03:04:51 作者:冰晶鸟 来源:文章吧 阅读:
  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在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中国的崛起和世界文化交流的深入。一边是全球化的趋势愈发势不可挡,比如经济越来越紧密,文化越来越交融;一边是民粹主义思潮同样愈演愈烈,甚至不乏贬低其他民族的言论。

  每个人都有土生土长的文化认同,在看待所处的这个世界时,都难免有一份民族自豪感。一方面,这种认同和自豪,自然是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应当具备的,“家国天下”是与生俱来的情感。但另一方面,在自豪的欢呼声浪中,我们应该对自己的社会文化坚持一定的反思,不是为了批判过去,而是为了将来走得更好。

从《乡土中国》看中国文化特色:我们为何不会爱?

  尤其当各个国家的民族和制度特点,都被摆到台面上进行比较。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反思?当我们都蜗居在家时,家人相处是否和谐,夫妻关系是否融洽,家庭生活里大大小小的问题都被一一暴露出来。对此,我们又应该怎么了解真相?本书都能找到线索。

  就社会文化而言,我也时常困惑:为什么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与外国人如此不同?比如我们在家庭生活中很少表达感情,比如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何以没有产生近代科学……

  关于文化反思

  既然此书的书名是“乡土中国”,自然会涉及很多中西方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对比。在十四个章节步步深入的论述中,我找到了很多曾经困惑的问题的答案,小到家庭关系,大到地缘冲突等。

  在古文明起源的时候,大致分成农牧渔猎等等不同的生产方式。而古代中国主要是农业社会,这种扎根于土地的生产方式,决定了我们这种乡土社会的很多特点。由于生活地点定居不变,大家彼此熟悉,最终发展出了熟人社会一些习惯和特点,比如中国人特别讲究攀关系等。

  于是,中西方文化的矛盾冲突只是表象,其根本还是由于各自社会结构和文化发展的不同所造就的。想当初,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影响是何其深远。

  虽然,我们的确应该有文化自信,毕竟中国文明是唯一延续五千年的古文明。但是,在社会剧烈变动的现代社会,我们需要对传统儒家文化进一步完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过程。

  这种自我反思,是本书给我的最大感慨。

  本书视角的客观性和学术的专业性,也使得读者在自我反思中,不至于入“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陷阱,也免得使“反思”变成“找台阶下”。

  社群交流的起源

  原本在一个完全可以“面对面”的社群生活中,人们当面交流往往是更加真实和有效。但为了在时间和空间上传递更多的信息,语言和文字就产生了。所以,读书识字本身是一种知识,而不是一种智力表现。

  在乡下生活中,农民往往是用不到文字的,因为他们面对面地用语言就可以高效交流。但是随着社会分工的深化,文字在城市生活中应用得更加广泛,农民的耕作知识却又没有用武之地了。

  故而,每个社会群体都有属于自己的知识体系。因实用知识的不同,就称乡土之人为“乡巴佬”,是一种明显的偏见。

  实际上,文字在传播信息的过程中,是一个将具象的事情抽象化和符号化的过程,这个过程难免失真。所以书中也说:“文字是间接的说话,是不太完善的工具。”

  由此,也可见现如今多媒体的传播手段越来越多的时候,文字这种信息传递方式恐怕也逐渐式微。但即便我们可以用表情包、用语音、甚至用视频聊天,那个小小的屏幕所能传递的信息仍然有限,还是不如面对面的社交给人的感觉更加真实和丰富。

  中西社会结构的分野

  本书将西方的社会结构形容成一捆柴,称之为“团体格局”,社会是由一个一个团体组成的。个人和团体之间的界限清晰,权责明确。其中,最小的团体单位就是家庭,并且这个家庭只包括未成年的孩子和他的父母。

  而中国的乡土社会结构则像是一个个被小石子激起的波浪一样,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处于中心的波浪。从核心的自己到小家庭、大家族、国家和天下,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从主到次、从重到轻的差序结构。这种结构中是没有明确的团体边界的,所有的社会道德观念也都是围绕着“自己”推演的。

  这其实就是儒家文化的特点,道德观念上总是先要克己修身,这是一切道德的基础。但在这套道德体系中,所谓“仁义忠孝悌”都是围绕个人的修行,缺失了群体道德,也就没有“兼爱天下”的那种笼统所有的道德观念。

  这两种社会结构是本书特别重要的概念,后面很多的结论都是由此推演开来。

  社会结构的不同,还造成了中西方文化和道德信念的诸多不同之处。比如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没有明确的权利边界,群己的界限变成了相对的,一个人的公私态度也变得很有弹性。他可以为了小家牺牲大家,出现了包庇和护短等现象,也必须先“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

  不过,本书毕竟成书较早,个别论点难免有些过时。我认为,在中国从封建制度过度到社会主义制度之后,集体主义也逐渐深入人心,法治观念越来越得以强化,这样的情况应当有所改善。

  家庭观念

  社会结构的差异也造成着家庭观念的不同,本书中间的这几篇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因为在西方社会,家庭是最小最重要的团体,所以夫妻关系是社会的主轴,子女成了配角。而当子女长大成人之后,就自然要从旧的家庭分离出去,重新成立一个新的家庭团体。

  因此,西方夫妻之间的感情就成了团体得以凝聚的力量,也会显得特别重要。我们可以看到,欧美国家的夫妻和亲子之间,都特别善于表达爱和各种感情。因为对他们来说,自己所在的家庭,是获得生活和感情支持的全部来源。出了这个家,就没有像中国乡土社会还可以有那么多的不同圈层之下的寄托,比如家族和社区。

  与之对比,在中国的差序结构下中,社会主轴是在父子之间纵向延伸的,也就是类似“父死子继”这种连续的事业性社群。在中国乡土社会中,主要以家庭作坊式的生产方式为主,生产单位也是一个个的大家族。它不像西方国家的人民在走出自己的家庭之后,就有一个新的生产团体。

  在中国,生产和生活是混淆交错着的。但是生产和生活有一个不能调和的矛盾,那就是私人感情的表达会影响家族生产的稳定性。

  于是,中国的事业社群为了追求生产效率,就必须排斥私人感情的表达。所谓“家有家法”、“三从四德”、“父令如山”等,其实本质上都是一些生产纪律。

  两性关系

  再加上家族的纵向发展延伸是父系氏族这一方面的,最终导致乡土社会中的夫妻关系,也就成了配角。因为谈论和维护两性感情,对于家族事业是无用的。甚至在这种情况下,夫妇结合也必须出于生产效率提升的考虑,造成两人之间的感情往往很淡漠,出现“指腹为婚”和“包办婚姻”等现象。

  中国人对情感表达感到困难的问题,其实是根植于中国社会结构的,又在儒家精神的影响下发展出来的文化特征。随着乡土社会结构的逐渐式微、现代化分工不断深化,这种文化特点在经历几代人的文化演变之后,可能会有所改变。

  本书进步指出:“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就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

  因为感情的起伏,具有破坏社会关系的作用,这就是上面说的“事业性社群排斥私人感情的表达”。与之相反,乡土社会中的亲情则是一种稳定的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亲情的这种稳定与爱情的激动,是根本上不同的。前者是两个“人”因为熟悉,而产生的亲密感,后者是两个“性别”需要不断求同,而产生的探险式恋爱关系。

  所以,中国两性关系的淡漠,是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出于家族有效生产的考虑。由于身体结构和大脑结构的存在差距,男女之间的相互了解,可以说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探险,是两个相异个体永远无法完成的求同过程。

  所以,中国夫妻往往避免相互交流,缺乏这种“求同”的努力。乡土社会往往会通过“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等教条,来避免他们完成所谓“心灵上的契合”,而是转而关注行为上按照类似“男耕女织”的规则,去完成经济和生育事业。

  当然,需要看到的是,西方国家以及21世纪的中国,因为男女间感情上的激动越来越发达(推崇自由恋爱),社会生育事业变得愈发难以为继。人们获得了婚恋自由,社会失去了良性的生育率。

  科学与经验的冲突

  自从儒家文化被推行以来,中国便一直是一个礼治社会。所谓“礼”,就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而维持这些公认的礼数的,就是传统。而传统也就是所谓的文化,它是社会经验的总和。

  文化、礼数这些东西向来都是人们不问因果就拿来学习和使用的,世世代代如此传承,从来没有人觉得不妥。好的习俗比如一些农业谚语,耕作经验;坏的习俗包括比如裹小脚,男尊女卑,甚至占星卜卦、驱邪辟魔等。

  当然,如果有人敢不遵从这些东西,礼教中会宣扬有不幸降临的一种威胁信念,从而使人产生敬畏却从不怀疑。故而,直接抄袭前人的经验作为自己的生活指南,不喜欢推究行为和结果之间的联系,“知其然,却不必知其所以然”也就成了乡土社会中的普遍现象。

  比如中医的部分应用,其实就是一种实用主义科学。使用了千百年来,几乎没有人系统地仔细地研究过,某种药物中的什么成分如何产生了什么样的作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尝试了这种药草,发现有效,就继续使用,如此循环往复,自成体系。

  于是,就可以发现,因为得益于乡土社会变迁缓慢,这样经验主义科学一直十分有效,也就一路传承下来没有什么改变。我想,正是这样的乡土习俗,最终影响了中国五千年历史都没有发展出近代科学。

  法治和礼治

  源于中国礼治社会的诉讼行为,往往偏向教化诉讼的双方,却没有个人权利的概念。但是,现代法官裁定一个案件的时候,却从来不考虑道德问题和伦理观念,甚至连是非也是无关紧要的,只是在厘定双方的权利。

  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假如因夫妻之间有一方出轨,导致另一方打伤了对方。这种事情在乡土社会中,伤人者肯定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在现代法律中,伤人者却明显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所谓“于情”可谅,“于法”难赦。

  在现代法律不健全的时候,更有甚者或恶人,会利用法律的这种权利观念去保护自己,同时去做一些不合道义的事情。

  此外,在中国乡土社会推行现代法律的时候,往往会与礼治规范产生冲突。在某些情况下,就难免会在出现和稀泥式的判罚。

  这些情况,说到根本上都是礼治与法治的冲突。

  本书最后几个章节,介绍了乡土社会的权力网络交织着暴横权力、同意权利、教化权力、时势权力,往往比现代社会的权力结构更加复杂。

  这些内容已经过于学术,不再展开,不过仍然值得一读,可以引人深省。比如,我们也可以发现,有着深厚血缘关系和差序格局的乡土社会,正是中国各地普遍“排外”的原因。

  写在最后

  《乡土中国》是一本颇为学术的社会学著作,在后记中,作者也自称是十四篇论文。因为成书较早,在字里行间,有些语法和词句颇有些近现代的文风,读起来难免有些晦涩。

  值得一提的是,费老先生在所有的文章中都很客观冷静地分析社会现象,从来没有对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优劣做任何评价。这种严谨的治学态度,这种写作表达的客观眼光,都值得我们学习。

  本书已经成书八十年,出版也已七十年,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很多变化,但是那些根植于中国人思维当中的习俗习惯,却没有什么变化。如今读来,依然振聋发聩,而“乡土性”对国民的影响还不知道有多么深远。

  同时,也需要看到,城市化程度率已经从建国时的10%增长到2020年的60%。尤其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中国社会结构和文化思想也发生了很多积极的变化。有些包含特定语境的结论,需要我们慎重对待,并进一步反思某些结论是否有变化。

  我想,教育和读书一样,最重要的是点燃求知欲和教会学习之法。这个所谓“学习”的过程,不在于学习到了什么,而在引发了什么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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