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全集》是一本由鲁迅著作,山东画报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元,页数:46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一):读后之感
“从来如此,便对么”。虽然几经遮掩,依旧藏不住那股英雄之气。像与上帝为敌的尼采一般,先生亦与整个旧世作战,纵使被众人目为疯狂,依旧金刚怒目,雷声呐喊:“你们立刻改了,从真心改起!”
“这大清的天下是我们大家的”。那时的革命者是何等赤诚热烈,愿以生命换取新世界的到来,虽然他们的鲜血却被他想要拯救的人蘸着馒头吃掉,此为之大悲剧。
“粉红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漂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䀹眼”。瑰奇的神话,英伟的神灵。造人补天,何其壮丽。虽然神死之后的不肖子孙们显得那样庸常而凡俗。
“我用爱来钩,用恭来拒。不用爱钩,是不相亲的,不用恭拒,是要油滑的,不相亲而又油滑,马上就离散”。墨子在尘世中四处奔走,坚持实干,不惜受苦受难,是为摩顶放踵以利天下。
“你放着吧,祥林嫂!”人心是那么脆弱,那么渴望认同。祥林嫂受苦受累也行,做牛做马也行,可当四婶因嫌弃她而不让其参与祭祀时,祥林嫂的心便真的破碎了。
“北方固不是我的旧乡,但南来又只能算一个客子,无论那边的干雪怎样纷飞,这里的柔雪又怎样的依恋,于我都没有什么关系了”。故乡从此逐渐远去消散,永世永世的漂泊之感也由此开始,而这失根的隐忧至今依旧在人们身上回荡。
“冬天的公园,就没有人去······”“可是我那时不知怎的,将她的一生缩在眼前了,亲手造成孤独,又放在嘴里去咀嚼的人的一生。”这精神癌症——孤独——是且将是情感对人生意义最凶猛的挑战,每每让人觉得彻骨冰凉。
“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纯粹的复仇,自己向着自己复仇,向着抽象的恶复仇。黑色的荒野,黑色的人,黑色的精魂。却有夺目的青玄之光斩下恶狼金龙之头颅。
“你那里配姓赵!”“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们可见过杀头么?”“过了二十年又是一个······”阿Q身上聚集了太多人性的卑琐与奴性,但那里也有太多压迫者所加上的伤。
“我真傻,真的”“我问你:你那时怎么后来竟依了呢?”人有时是何其残忍,剥开别人的伤口,咀嚼别人的痛苦,先是享受同情的快感,之后没味了便厌弃。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在吃的薇,难道不是我们圣上的吗!”“旧人”被“新民”用旧观念戕害,而“新民”却连自己秉持的何种观念都浑然不知。在这样的混混沌沌之中,人们就被这各式各样的观念占据头脑,互相残害。
“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这是真的,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当自由恋爱风行之时,先生却以清明之眼看到,纯粹理想的恋爱与真实的生存生活常常会发生龃龉。爱真的有么,人和人可以真正结合的么。
“假使造物也可以责备,那么,我以为他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毁得太滥了。”小孩子与小动物总是相宜,相对无谎,相顾对萌。迅哥那么专注地看着一窝小兔子,并对这些可爱与柔弱们的消逝那么不忍甚至气闷。
“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实在再没有吃到那夜似的好豆,——也不再看到那夜似的好戏了。” 夜,诗般的夜,水美谷香,少年们团团伙伙,偷,冒险。那是对童年时代的无限眷恋。
“单四嫂子是一个粗笨女人”“宝儿,你该还在这里,你给我梦里见见罢。”伊那失去孩子那莫大的悲哀,却难以言说和表达,于是便在寂静里发酵蔓延,直到那无边的空虚缓缓把人心掏干。
“我一回来,就想到我可笑。”“我有时也想到,倘若先前的朋友看见我,怕会不认我做朋友了。”“也还是祝赞她一生幸福,愿世界为她变好。”吕纬甫在时间的流逝和生存的桎梏中慢慢消褪了激情和理想,落得沧桑叹息。但还始终葆有着善良和温暖,虽然是在那么灰暗的调子里。
“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先生总是别别扭扭不愿直说,他写所有喝酒的人笑着孔乙己,写掌柜和伙计们笑着孔乙己,甚至连懵懵懂懂的“我”也在笑着孔乙己。笑他穷,笑他死要面子,笑他一无所用。可即使是如此困窘,在孩子们围过来时,他也“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那数重无情的描摹之下埋着太深的悲悯。
先生用小说记录了那个时代之人的灵魂。或是剖肝沥胆,抉心自食,或是深情注视,化身体验;有乾坤巨变时的吞天之志与慷慨豪情,也有转型之时的精神捶楚和阵痛;“不但剥去了表面的洁白,拷问出藏在底下的罪恶,而且还要拷问出藏在那罪恶下的真正的洁白来”。
人心之变总是缓而难。若只是简单改换名号,过去仍会如附骨之蛆一般缠索。在看先生小说之时,常会感到自己某些部分也同被点燃,那些沉默和晦暗依旧在磷烁。
时时反顾,时时上征。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二):读读鲁迅,尽知当下中国人的焦虑百态
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鲁迅
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鲁迅是一个非常熟悉的名字,他和他的作品,构成了一种精神和象征,但近年来也有一种声音,说鲁迅先生的思想已经过时,教科书里不应该再有他的作品,甚至有个别人开始否定甚至诋毁他。
笔者近日重读了一本由山东画报出版社推出的《鲁迅小说全集》,深感鲁迅先生的文字仍然穿透纸面,充满了力量,不仅从中看到了先生的坚毅,更对当下中国人的焦虑百态,有了新的体悟。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古代传统里的糟粕有多可怕,鲁迅先生借由“狂人”之口,写尽了赵贵翁、古久先生、大哥等周围人对他的精神压迫,以至产生了“他们会吃人,就未必不会吃我”的恐惧妄想,最终发出“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救救孩子……”等呼告。
同样,《白光》里的落第文人陈士成、《孔乙己》里的迂腐书生孔乙己、《祝福》里鲁四老爷家的佣人祥林嫂、《离婚》里的农村妇女爱姑、《孤独者》里的现代知识分子魏连殳、《长明灯》里的“疯子”等人物,虽然各自面对的情况都不一样,却在相同的旧式传统压力下,走向了悲惨的结局。
当下有不少人热衷“国学”,甚至还把孩子们送去学,但究竟什么是“国学”,“国学”应该交些什么?恐怕学的人不明白,教的人也不甚清楚。
那为什么还是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呢?在笔者看来,还是一种社会焦虑,幻想着从“国学”中找到自己需要的元素,但实际上只是鲁迅先生痛斥的“仁义道德”的翻版,最终归于无用。
老栓也向那边看,却只见一堆人的后背;颈项都伸得很长,仿佛许多鸭,被无形的手捏住了的,向上提着。静了一会,似乎有点声音,便又动摇起来,轰的一声,都向后退;一直散到老栓立着的地方,几乎将他挤倒了。
——《药》
“看客现象”是鲁迅先生着力描述的丑恶行径,从老栓的眼睛看过去,这些麻木的看客真是惟妙惟肖,活灵活现,而他们对身患重病的小栓的冷漠,也是一脉相承。
同样,《明天》里围观单四嫂子、宝儿母子悲剧的王九妈、蓝皮阿五、咸亨掌柜、红鼻老拱等人,《示众》里围观巡警和穿白背心男人的胖孩子、秃头、小学生、长子、老妈子、红鼻子胖大汉等人,都是非常典型的看客,他们并不关心事情本身,只是去凑个热闹,图个自己的好奇心满足罢了。
这一点在现今的中国人身上,仍然有其影子,只要有点风吹草动,必然是里三层外三层地挤满了人,全然不顾可能发生的危险,这样的“看客”,实在是一种令人叹息的悲哀。
方玄绰近来爱说“差不多”这一句话,几乎成了“口头禅”似的;而且不但说,的确也盘据在他脑里了。他最初说的是“都一样”,后来大约觉得欠稳当了,便改为“差不多”,一直使用到现在。
——《端午节》
“差不多”“都一样”,在鲁迅先生的笔下,方玄绰这类凡事鸵鸟战术的旧知识分子,显得可笑、糊涂,不仅对别人的事情不闻不问,对涉及到自己的事情,也麻木不仁。
同样,《在酒楼上》里的新知识分子吕纬甫,张口闭口都是“无聊的事”,一眼看去是“乱蓬蓬的须发;苍白的长方脸,然而衰瘦了。精神很沉静,或者却是颓唐;又浓又黑的眉毛底下的眼睛也失了精采”,办事情也是“敷敷衍衍,模模胡胡”,活脱脱也是个“差不多”先生。
当下的“差不多”先生、女士也很有市场,表面上看似没什么差错,但这种态度却是对生活的消极对抗,也是对未来没有信心的表现,应该说,找回自信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命题。
“我们女人怎么样?我们女人,比你们男人好得多。你们男人不是骂十八九岁的女学生,就是称赞十八九岁的女讨饭:都不是什么好心思。‘咯支咯支’,简直是不要脸!”
“我不是已经说过了?那是一个光棍……”
——《肥皂》
“咯支咯支”是一个拟声词,由一个光棍调戏十八九岁讨饭姑娘的话,四铭去买了一块肥皂,却因被女学生骂了,回去迁怒于儿子,引发太太不满,进而又被道统嘲笑,鲁迅先生在笔墨间,对这种内心淫邪却道貌岸然的人,充满了鄙夷。
同样,《高老夫子》里的无赖高尔础,原本只是想去女校看女学生,结果却因无才无能当众出丑,又转而跟牌友骂起了新式教育,教务长万瑶圃也是一路货色,肚子里都是男盗女娼。
我们现在常说的“中年油腻男”,不仅一肚子脏水,平日里更是大谈荤段子,更是借饭局、酒局占年轻女人的便宜,不能不说确实很猥琐啊!
我这时突然感到一种异样的感觉,觉得他满身灰尘的后影,刹时高大了,而且愈走愈大,须仰视才见。而且他对于我,渐渐的又几乎变成一种威压,甚而至于要榨出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一件小事》
撞了人,没有其他目击者,而且被撞老人还可能会讹诈,人力车夫还是坚持要去帮助老人,这么个正直、善良的小人物,是鲁迅笔下少有的,但也衬托出了作为客人的“我”,遇事躲避迟疑的冷漠。
我们身边当然有很多像人力车夫这样的本分人,但像“我”一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出了事就想着逃避责任的,也是大有人在,这是责任问题,更是一个人的良知问题。
掩卷沉思,《鲁迅小说全集》里的每一篇文章,每一行字都在提醒着我们,焦虑并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让旧有的恶俗重现,从今天起努力工作,认真生活,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栋梁吧!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三):鲁迅在《呐喊》:别人恐我太疯癫,我恐他人睡不醒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段话,是鲁迅所著《狂人日记》的结尾,也是鲁迅对当时人们的呐喊之声,以此希望叫醒装睡的人们,并且慰藉那些在斗争中“奔驰的猛士”,使他们无畏地前进。
有一位智者说过,不读鲁迅,就不能懂得旧中国。在此我想补充的是,不读鲁迅,不能算是有文化修养的中国人。鲁迅先生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之一,第一部小说《狂人日记》便是前无古人的中国史上白话小说的开山之作。通过这篇小说,他愤怒地控诉了人吃人的旧社会和文化启蒙,勇敢地发出了反对旧制度和旧礼教的呐喊,以及对全社会进行了思想和文化启蒙。
《狂人日记》是“狂人”在发狂时随手写下的日记,它借助主人公“狂人”的视角,观察旧中国的社会环境,同时也向众人揭示了几千年来封建礼教的丑恶本质——吃人。而“吃人”并不只是少数人才有的恶行,它是群体的共同特征。无论是狂人的亲哥哥,还是与狂人有仇的赵贵翁,甚至是与狂人毫无牵扯的路人、小孩、狗,都对狂人张开了獠牙。
很多人认为,鲁迅所塑造的狂人极具迫害妄想症,因此从狂人口中说出来的话不可信。但是历史告诉我们,当社会出现矛盾不安时,从世俗眼光看上去是疯子的人,往往是最先清醒的人,只不过违背群体的行为常常被认为是离经叛道。
今天我就来浅析《狂人日记》所揭示的旧中国的群体疾病,以及这些疾病的来源,最后,我将探讨鲁迅先生在《狂人日记》中所表达的主旨——祛除“吃人”这种恶疾的途径只能是救救孩子吗?我想鲁迅先生还有更深的难以明说的忧虑,而我们也应该读懂鲁迅先生的言外之意,做一个真正的“正常人”。
“疯”与“狂”的区别在于,“疯”的人往往不能控制自己,常常会做出伤害他人的行为,而“狂”的人往往在世人眼中看来,只是思想行为上略显怪异。鲁迅笔下的“狂人”就是这么一个与众人格格不入的怪人,他虽不认同旁人的做法,但他却不伤害他人。可就是这么一个单纯活在自己世界里的人,旁人却要去害他。
这种恶行就是“吃人”恶疾之一的——欺善怕恶。
有一天,狂人出门走在路上,路上的人皆对他议论纷纷,不仅脸色铁青,甚至眼里还流露出一种恶狠狠的味道。这样的对待让狂人纳闷了,这群人与他从无仇恨,怎么就对他如此凶狠呢?再想一想,明明这群人有给知县打枷过的,有被绅士掌过嘴的,有被衙役占了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那时候的他们全都低头哈腰,脸色和缓。
狂人从未伤害过他们,却被他们无缘无故的凶狠对待,这真是荒谬可笑,但转而一想,这也合乎情理。从小到大,无论是亲人、朋友,还是陌生人,都天然地欺善怕恶,对待有权有势的人卑躬屈膝,对待路边的乞丐却是避之唯恐不及。小孩子也有像学样,明明在课堂上、书本上学习过扶贫护弱,但一旦到了某个现实场景里,身体本能般地欺善怕硬。
狂人虽然举止怪异,但做什么都想着“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这种打破砂锅问到底的一根筋却是被人所嫌弃的。他身边的人都懂得对鬼说鬼话,对人说人话,说得好听一些叫明哲保身,说得难听一些则叫伪善。
而这种伪善的原因便是“吃人”恶疾之一的——自私重利。
狂人总是猜不出旁人的心思,搞不明白他们为什么有时候能瞬间翻脸,一口咬定人是恶人,还要“吃”这人。狂人曾记得他的大哥教他做论时,教他趋善避恶,做人要宽宏大量。可一旦到现实场景,便推翻之前所说的话。村里的大恶人不仅不被大哥他们所原谅,反而还被大哥他们活生生地打死了,连他的心肝都被油煎炒了吃。
这种打脸的行为明面上是义正言辞,可背后却代表着大哥他们的自私重利,披着“仁义道德”的皮囊,内心却是利益熏心。还管什么虚假的仁义道德呢?为自己谋取利益才是最实在的。反正大家都心照不宣,懂得不戳穿那层面具。
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插队的时候毫不在意;撞坏了人家的车,趁机溜走;无意中撞到了人,不肯担责任。这些行为说得好听叫“胆小怕事”,其实只是自私罢了。
狂人明明白白地看着旁人在“吃人”,更清楚地看到有些人明知道不能“吃人”,却仍沉默着,不敢做出不同于众人的行为,亦不敢对众人呐喊出声——宣称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狂人越想越纳闷:“其实这种道理,到了现在,他们应该早已懂得……”可为什么却不敢大胆地说出来,不敢明白地做个善良的人呢?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或许能告诉狂人答案:
群体很容易做出侩子手的行动,同样也很容易慷慨赴义。正是群体,为每一种信仰的胜利不惜血流成河。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全都采取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这种集体心理有什么可怕的能力呢?它能产生一种强大的社群力量,让处于群体中的人,没有自己独立的思考能力。
狂人搞不懂为什么和他无冤无仇的人会对他恶狠狠的,当今社会的很多人也弄不清楚,明明只是网上素未蒙面的陌生人,怎么就能产生那么大的恶意呢?
比如前些时闹得沸沸扬扬的热依扎事件。最一开始,热依扎因为在机场穿吊带被骂上热搜,其中不乏“事比”、“露胸癖”等辱骂字眼,之后热依扎硬刚键盘侠,结果却引来了更多的恶意,甚至在热依扎自爆患上抑郁症时,仍被一大群陌生人辱骂,言语同样不堪入耳。
回过头来想一想,这群键盘侠是真的讨厌热依扎吗?不,他们甚至之前都不认识热依扎!可在网络群体的力量下,他们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思考能力,认为热依扎就是少数人乱说的那样,炒作、消费雪莉、心机女。
在《狂人日记》中,大众就是如此般被社群力量所操控,丧失了思考对错的能力,导致了众人都患上了“吃人”的恶疾。
狂人很幸运地脱离了群体的操控,重获了独立思考对错的能力,可不幸的是,狂人的哥哥却是仍要“吃人”的人,他不禁更加发狂:
“吃人的是我的哥哥!”“我是吃人的人的兄弟!”“我自己被人吃了,可仍然是吃人的人的兄弟!”这时候的狂人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面是正义,一面是亲人,无论选择了哪一方,都会饱受煎熬。而这种煎熬便称为道德绑架,它的力量也很强大,往往会让人清醒地对人性中的恶妥协。
在《狂人日记》中,狂人说到,“记得四五岁时,大哥说爷娘生病,做儿子的须割下一片肉来,煮熟了请他吃,才算好人,母亲也没有说不行。”
这样的道德绑架促使人们是非不分,成为“吃人”的人。当今社会上,这种道德绑架仍存在着:旁人道德绑架年轻女孩,让她原谅为了座位而打女孩几巴掌的老人;少数网友道德绑架江歌妈妈,原谅因害怕而死锁房门的刘鑫。
这些旁人看似都善良,可他们却做了“吃人”的人,使用道德绑架,让心中充满真正善良的人对群体妥协。
其实,无论是社群力量,还是道德绑架,他们都是来源于旧制度和就礼教,正如狂人翻开历史一查,虽然书上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可从字缝里看去,满本都写着“吃人”二字!
在《狂人日记》的结尾,鲁迅发出了这样的呐喊:
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可“救救孩子”真的是祛除“吃人”恶疾的有效途径吗?在我看来,并非如此。
首先“救救孩子”的省略号表示了鲁迅的不确定语气,而我亦懂了这种不确定的由来。曾看过日本的一个关于善良的反思片《你的善良一文不值》:小女孩在地铁上遇到了一个机器人,机器人帮她捡起了丢掉的钥匙,给抱着孩子的妈妈让座,好心给路人指路。可是包括小女孩,所有的人都没有对机器人说声谢谢。于是小女孩提醒机器人,“你的善良一文不值”。
在这部短片中,小女孩对于社会上的病态已经司空见惯,反而是机器人的善良让她感到奇怪。回到鲁迅所处的那个社会里,我可以设想到,即使是新出生的婴儿,它也注定将患上“吃人”的恶疾。
因为所有人都是“吃过人”的人,被“吃过人”养大的孩子一样将会“吃人”。这就像每个人出生时就有了原罪一样,这个原罪无法摆脱。
其次在《狂人日记》的序言里,狂人最终回归正常,去某个地方当了官员。从叙述角度看,救救孩子为结尾,而从时间来看,序言为真正结尾。也就是说,《狂人日记》里的结局是狂人最终也对群体妥协,愿意“吃人”了。对于那个社会来说,救救孩子不是最有效祛除恶疾的途径,“狂人”不被治好,这个社会才有希望。
其实鲁迅写《狂人日记》的用意便是在这里,他并不是悲观,他只是想借着深刻的悲观向读者警示,每个人出生起就有了原罪,只有思想从麻木中觉醒的那群人保持清醒,这个社会才有希望。若想彻底变革,是很难的,唯一获得救赎的方法只能是寄希望于将来。
“吃人”的人终将完结,社会最终保留的一定是不“吃人”的人,但是清醒的人啊,你们一定得坚持下去,这也是鲁迅借着《狂人日记》对那群“奔驰的猛士”所赠予的一点慰藉吧。
鲁迅在《呐喊》的序言中写道:
是的,我虽然自有我的确信,然而说到希望,却是不能抹杀的,因为希望是在于将来,决不能以我之必无的证明,来折服了他之所谓可有,于是我终于答应他也做文章了,这便是最初的一篇《狂人日记》。既然社会上出现了“狂人”,就不能说决没有祛除这“吃人”恶疾、重塑病态社会的希望。但鲁迅先生最害怕的是“狂人”又陷入了沉睡,因此作为年轻人的我们,一定要坚持住!
共勉!
《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四):最熟悉的陌生人:为什么今天我们依然需要读鲁迅?
文/宝木笑
2010年代进入最后一个月,某公众号写了一篇《贪财的鲁迅》,作者将鲁迅描述成一个唯利是图的商人,说鲁迅“凭借过人的商业天赋,在文字变现上实现了利益最大化”、“殊不知离开了独立的经济来源,鲁迅的骨头还能硬多久”,在文章结尾作者又卖起了理财课……这件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广大网友特别是年轻人并没有像此文作者估计的那样——被他的“妙论”倾倒,自然也没有买他的理财课。相反,无数人在力挺鲁迅,大家站出来说话的那份愤怒,在默默传达着一个信息:即使在商业化发达的今天,一个民族的精神底线依然是不可触碰的。
那位身体瘦削,皮肤黄里带白,脸色憔悴如大病初愈,留着隶书“一”字须,头发仿佛根根直立的先生,其实早已成为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底线之一。这位19世纪的80后,当年也像我们一般“跨世纪”,然而他却遭遇到近代中国最艰难和困苦的时代,在无数愤懑和压抑的夜晚,他毅然弃医从文,走向了那条普罗米修斯之路。那位原名周树人、曾经游学东瀛的绍兴青年,环顾四周如铁的暮色,在蓦然发现自己已然“奔四”的时候,于人生最困顿迷茫的时刻,愤然开始写作一篇叫做《狂人日记》的小说,并启用了自己的新笔名——鲁迅。
鲁迅先生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一生写作600余万字,其中著作500万字,辑校和书信100万字,我们在语文课上已经学习了其中不少名篇。鲁迅先生的杂文犀利异常,几乎独步当时文坛,散文、文学批评、文学史研究、翻译和古籍校勘等都造诣颇深。其小说虽然没有长篇,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均达到了中国近现代文学史的质量顶峰。今天我们主要以《鲁迅小说全集》为例,从鲁迅先生的小说入手,去思索为何鲁迅先生凭33个中短篇便在文学史上不朽,《狂人日记》《阿Q正传》《药》《故乡》《社戏》等名篇,为何最终成为我们这个民族文学基因和精神重构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又为何这位我们很小就在课本里读到的大师会成为我们最熟悉的陌生人。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学期我们的中国现当代只学了一位作家,那就是鲁迅。后来成为我导师的那个干瘦老头当时就说,谁小瞧鲁迅,谁就是相当无知和没文化。老头是个老愤青不假,但学问绝对好,他当年的教诲至今萦绕耳边。老头儿愤然说起很多人对鲁迅小说的误解甚至是刻意的贬低,说起小说的本质到底是什么,说为什么文学理论小说创作部分这么多年一直将“塑造人物”置于“构建故事”之前,鲁迅小说是如何把近代中国人写透的,“国民性”是怎样从此成为我们这个民族百年来一直十分警惕的阿喀琉斯之踵……
每个版本的《鲁迅小说全集》其实都是《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的再次研究和整合。我们将《故事新编》神话、传奇和故事的重新解读和弦外意义暂且搁置,那么《呐喊》和《彷徨》则最直接地反映了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国的社会生活和重大事变,是名副其实的20世纪初期中国社会的大百科全书。鲁迅小说并未刻意追求当时世界小说最时髦的写法,反而回归中国古代文学的人物刻画传统,通过对小说人物入木三分的刻画,最终完成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史写作。
正因此,鲁迅先生几乎每一篇小说里都塑造了一个极其生动形象的小说人物。“阿Q”、“孔乙己”、“狂人”、“祥林嫂”、“闺土”、“涓生”等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早已成为我们独有的文学符号和精神意象。如何写透中国人的形象?这实在是一个过于宏大的问题,然而却并非无迹可寻。我们这个民族经过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儒家舍己入世的群体理性教化和乡土亲缘社会的育成,渐渐决定了我们的形象不会由某个单一的性格人物显现,我们是一个更偏重于群像特质的民族。鲁迅小说人物形象之所以能写透中国人,就是因为将这个本质看得透彻,所以鲁迅先生才会提出他的小说人物是“拼凑起来的角色”的著名论述。
鲁迅先生用“杂取种种人”的特征来塑造自己的小说人物,归根到底是因为我们一直以来就在这片土地上如此地生活。张三不是我们,李四不是我们,王五不是我们,但张三、李四和王五在逛街、公司、学校、饭店、开车、吵架、购物、恼怒、嬉闹中的种种片段拼凑起来,就是我们。所以,鲁迅说他笔下的人物“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而“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但决不全用这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思为止”。
孔乙己不是一个个例,而是当时千千万万个饱受封建教育和文化毒害的读书人中的一个,在他的身上有许多下层知识分子的弱点和悲伤。阿Q更是个多面体,他的懦弱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性格,他的精神胜利法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创造,他背地里吐唾沫的动作是我们在某个街角的愤愤不平,他面对欺辱的自我安慰又是我们苍白含泪的平庸日常。所以,阿Q才成为最经典的小说人物形象屹立不倒,因为他不是一个人。
我们都是天生的卧底者,我们习惯于隐藏自己的喜怒哀乐,而这也是我们从小受到的熏陶。要写透中国人,还需要长期的沉观默察,需要抓住我们某个暴露自己内心的瞬间,用精准的白描之法进行画龙点睛。这种方法在《故乡》里杨二嫂的描写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鲁迅只用了短短几百字,就勾勒出她那圆规形的身材和尖嘴薄舌、能说会道、泼辣放肆、非常爱占小便宜的性格。而鲁迅在《孔乙己》中只用“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一句话,就把孔乙己这个人物已经失去走进酒店里屋喝酒的资格,却又不愿脱下那件又脏又破的长衫,不愿意走进劳动者行业的悲剧性格揭示得清清楚楚。
当年的鲁迅因为见到太多国人的麻木,愤然弃医从文,立志要通过自己的文字“改革国民性”。所以,在他的小说创作中,现实主义是绝对的主体,是根骨,是内核。他写每一篇小说,塑造每一个人物,都怀着一种早已植入内心深处的宏大目的:完成对当时中国的针砭时弊,开启对当时大众受到的残酷压迫和思想上的扭曲毒害的沉重控诉。但这往往给很多人一个错觉,认为鲁迅的小说其实是凭借批判现实主义的主题取胜,是革命性的胜利,而不是文学性的胜利。这其实是不完全了解鲁迅小说的最突出表现。
事实是,鲁迅作为百年前新文化运动最重要的参与者之一,他和当年那批著名的民国学人和大师一样,都有着极为深厚的学养功底,学贯中西。鲁迅写《中国小说史略》,把中国的小说写作传统梳理研究得明明白白,而这种文学史研究没有东西文学比较的深厚功底,是不可能出优异成绩的。鲁迅对于西方小说的创作手法是捻熟的,一向主张“博采众家,取其所长”,他认为作家“必须如蜜蜂一样,采过许多花,这才能酿出蜜来,倘若叮在一处,所得就非常有限,枯燥了”。因此,在鲁迅的小说中,批判现实主义是根骨和精神,而在具体的小说笔法上鲁迅多采用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理想主义等相结合的创作方法。
《狂人日记》寄托着鲁迅批判现实主义的核心目的,他要揭露封建统治表面上的仁义道德和骨子里的吃人残忍。但在具体的文本创作中,鲁迅则完全打破了笔法的束缚,他的小说写法即使放在今天依然十分“前卫”和“时髦”。《狂人日记》是鲁迅最有明显象征主义色彩的作品,他描写了一位患“迫害症”的精神病人,由一个狂人的疯言疯语,揭示自己的文本主题。鲁迅在狂人关键性的疯话里,精心安插了含有深意的双关语,比如从每页写着“仁义道德”的书本里看出满篇写着的却是“吃人”两个字。
另一名篇《药》写了两个悲剧:华老栓愚昧迷信,买人血馒头为儿子小栓治病,最后小栓还是丢了性命;反清革命志士夏瑜,因为伯父告密被杀害,一腔反清热血却成为连给别人治痨病也治不好的“药”。在小说近乎哥特风格的阴冷暗黑的叙事中,鲁迅不动声色地将象征主义等内容掺入其中。比如两个悲剧的主人公一家姓“华”、一家姓“夏”,合起来恰恰是我们中国的古称“华夏”。这样便一下子把两个家庭的悲剧上升成了一个民族的悲剧,把小说中蕴含的意义升华到了一个源于现实主义却又高于此的层面。
这种让人喘不过气的笔法也并非鲁迅的全部,鲁迅还用浪漫主义等手法从另一个角度塑造自己心中的世外桃源。他要从正反两个方面凭借小说的力量,唤醒人们的良知和勇气。在《社戏》里,鲁迅回忆儿时和朋友一道看社戏,回忆许多年前“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中人们的生活情趣。这很有点儿当下80后、90后怀旧的味道,那时的人们生活虽不富裕,却是那样自如愉快。那时的人们纯朴诚挚,所有人都热情好客,甚至会引人“偷”自家地里的豆子请客。那时的人们每个人都有李子柒的范儿,辛勤劳作,对自己的劳动成果充满自豪,六一公公因为自己种的豆子受到“迅哥儿”的称赞而高兴得“感激起来”。现实主义不是鲁迅的全部,鲁迅的小说抨击黑暗,但也一直为光明留着足够的空间。
除了主角和配角,鲁迅小说中还有一类人物的塑造极为经典,甚至成为鲁迅小说最鲜明的标签,那就是小说中的“群像人物”或者说“看客角色”。鲁迅小说的主角和配角大多是典型形象,他们性格丰满,给人印象深刻。而典型形象周围的“看客”角色则相反,鲁迅在小说中几乎没有对他们进行过肖像描写或表情描写。在鲁迅的笔下,这些“看客”是一个庞大群体,他们在小说中没有眼睛、没有嘴巴、没有形体、没有衣着,有的只是一些声音和一些语言。比如《药》中的康大叔,《祝福》中的卫老婆子、柳妈,《明天》中的红鼻子老拱,《长明灯》中的阔亭、三角脸、方头,还有华老栓茶馆里聚集的“茶客”、咸亨酒店的“酒客”以及社会上众多的“胖孩子”、“花白胡子的人”、“驼背五少爷”等等。
在《呐喊》与《彷徨》中,“看客”是一个庞大的群体, 他们仿佛是无思想、无意识、行为盲目的僵尸。但他们是封建思想、封建伦理道德的活动载体,他们对社会的最大危害在于在暗处制造舆论、传播消息、推波助澜。更让人痛心和愤恨的是,“看客”几乎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深谙那个社会的生存法则和处事规则,他们活得很好,活得很开。他们欣然接受自己舆论工具的角色,他们欣喜于在暗处起哄和在道德高地上指指点点的快感,他们让人心烦却又挥之不去,他们就是鲁迅那个时代的社会风气和国民性。
鲁迅其实在“看客”群体的塑造上,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因为这些“看客”从阶层划分来说依然属于“广大群众”,他们的品质中依然有着大众的基本特性,比如质朴、勤劳、懦弱等。然而,鲁迅偏偏要特立独行,要“以偏概全”,偏偏要去写他们在生活中的无聊、卑下、恶毒和愚昧。而这也让鲁迅在当年就受到极大非议,攻击他的人仿佛抓住了天大的“把柄”,认为鲁迅这是在给民族和国家抹黑,这是对民族和国家的背叛,是对广大民众的诋毁和敌意。
其实,这正是鲁迅精神之所在。鲁迅的精神是独立的、批判的、怀疑的和战斗的。终其一生,鲁迅都在坚守着自己“爱人类”的方式。爱的方式有很多,充满温情、甘为孺子牛的方式是爱,而如尼采那般拒绝同情和怜悯,以决然的姿态直刺人类阴暗的方式同样是爱。鲁迅精神的独立、批判、怀疑和战斗并不是为了圈粉而哗众取宠,并不是为了带货而故意制造话题。他的目的是深沉厚重的,他要“揭出病痛,引起疗救的注意”,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根本不是丑化群众。
鲁迅和他的小说,鲁迅和他的精神,就是要让中国人摆脱千年以降“看客”的国民性,还我中华民族本来的昂扬向上和热血阳刚。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对于鲁迅和他的精神,除了开篇我们所说的那些无知、无良甚至无耻的个别情况,今天的年轻人正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一种蓬勃的朝气和幽默的善意。鲁迅的很多名句被引用和改用,鲁迅同时代的很多作家在今天的互联网世代中已经陌生,但唯独鲁迅反而爆红。非常冷峻的鲁迅圈粉无数,成为超级大网红,甚至有网友调侃:“所有网红合起来都抵不过一个鲁迅”。时代在变化,表达支持和崇敬的方式也在变化,网络时代成长的我们并没有忘记鲁迅,因为这个世界虽然日新月异,但鲁迅先生的精神永不过时。
对于“看客”,鲁迅先生曾经说他要“肩住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光明的地方去”。是的,先生虽然严肃冷峻,但却是外冷内热,他内心最深处一直满含着深情和期待。所以,不管是鲁迅的小说,还是他的杂文散文,除了我们提到的那些创作技法的精妙之外,世人爱戴鲁迅更是因为他看待世界的锋利眼光、对待世界的独立精神以及拥抱世界的深沉感情。他所生活的20世纪前期的中国,国家衰亡、战争不断、血雨腥风、生灵涂炭,整个国家和社会处于剧烈的动荡之中,整个民族和民众处于价值观的轰毁之下。
什么是底线?什么是良知?什么是国家?什么是国民?应不应坚守?如何去坚守?这些问题一个接一个被抛在中华民族的面前,需要每个炎黄子孙去扪心自问,用心作答。当《故乡》里中年闰土嚅动着叫出“老爷”时,当《在酒楼上》的吕纬甫说自己像“蝇子”一样“飞了一个圈子,便又回来停在原地点”时,当阿Q死到临头还浑浑噩噩地为没有画好一个圆圈而懊恼时,当祥林嫂直到临死前还在执拗地提出有没有地狱的疑问时,当《孤独者》魏连殳那受伤的灵魂连同他那像深夜里狼嗥一般的哭声一同崩裂时……我们明白,先生的答案就在他的文字里,先生的精神就在那里闪着光。
这,就是鲁迅,虽然他对我们来说,既熟悉,又有些陌生,但他永远不会过时。
因为,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要真正活着,就一定得有那么一点点精神。
1936年10月19日上午5时25分,鲁迅先生在他的寓所与世长辞。从10月19日至22日安葬四天间,赴万国殡仪馆瞻仰先生遗容以及参与葬礼者,前后多至数万人,先生灵柩上覆盖着由宋庆龄和沈钧儒制作的白绸旗子,上面绣着三个遒劲的大字:民族魂。
叶圣陶先生在《相濡以沫》一文中写道:“各界的人不经邀约,不凭通知,各自跑来瞻仰鲁迅先生的遗容,表示钦敬和志愿追随的心情。一个个自动组合的队伍,擎起写着标语的旗子或者横幅,唱着当时流行的抗敌歌曲或者临时急就的歌曲,从上海的四面八方汇集到墓地,大家动手铲土,把盖上‘民族魂’的旗的鲁迅先生的棺材埋妥。这样的事,上海从未有过,全中国从未有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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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小说全集》读后感(五):鲁迅的小说,到底哪里好看了?
翻开中国现代文学史,沿着作家名录从A到Z细细检索一遍,如果你还能找到第二位作家能像鲁迅先生这样,在去世八十三年后,依然牢牢地占据着互联网上的话题热度,文字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被引用,仿佛永动机一般不停歇地为中文世界生产着各式各样的素材。
那你最好认真地检查一下他的名字,看看是不是鲁迅先生181个笔名其中之一。
对于每一个中国读者来说,鲁迅先生的形象,想必都很复杂。他老人家起初是中学时代“背诵并默写全文”的恐惧大魔王;但等到“少年不知鲁迅意,长大已是书里人”后,却又变成了能给人无穷力量的大先生。
他是预言家、革命者;是手握投枪的勇猛战士,也是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他更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迅哥儿,他的轶事、照片甚至已经被解构成了一种幽默的符号,戳破了无数人的笑点。
但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复杂,让鲁迅先生距离我们未免远了一点。所以,我们不妨先忽略掉这各种光环,来思考一个小问题:
“我们该如何认识鲁迅先生?”在我看来,鲁迅先生首先是一位小说家。
你可能从来都没有真正意识到,他的小说写得到底有多好?
有句话形容被天赋眷顾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是有些人就生在罗马”,但到了鲁迅先生这里,这句话应该改成:“有些人生在哪里,他出生的地方就叫做罗马”。
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就展露出了极高的天赋,这篇小说叫做《怀旧》,是用文言写的,借一个在乡村私塾里就读的九岁男孩的视角,写了辛亥革命在乡间不同人群之间引发的反应。
很多人都以为《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其实不是,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篇发表于《狂人日记》七年前的小说,有段时间连鲁迅先生自己都忘记了。
1934年5月6日,鲁迅先生致杨霁云的信中这样写道:
“现在都说我的第一篇小说是《狂人日记》,其实我的最初排了活字的东西,是一篇文言的短篇小说,登在《小说林》(?)上。那时恐怕还是在革命之前,题目和笔名,都忘记了,内容是讲私塾里的事情的,后有恽铁樵的批语……还得了几本小说,算是奖品。”因为实在没有太在意这篇小说,所以鲁迅先生连名字都没有给它起,就搁置在了一边,还是弟弟周作人在两年后发现了它,为其加上了题目与署名,寄给了《小说月报》。
《小说月报》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杂志之一,当时的主编恽铁樵看到这篇署名为“周逴”的小说后,大加赞赏,不仅把这篇小说登在了卷首,还在文末圈点十余处:
“一句一转”,“接笔不测从庄子得来”,“用笔之活可作金针度人”,“转弯处俱见笔力”,“写得活现真绘声绘影”,“不肯一笔平钝,故借雨作结,解得此法行文直游戏耳”,“状物入细”,“三字妙,若云睡去便是钝汉”,“余波照映前文,不可少”等等。但《怀旧》,不过只是鲁迅先生的试水之作而已。他后来写下的33篇小说,每一篇都要比《怀旧》更好。
鲁迅先生的小说,究竟好在什么地方?
但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读者,应该都能举出不少的例子。
比如迄今为止,再也没有任何一位作家对于中国人的洞察和概括,能比鲁迅先生还要透彻犀利:假洋鬼子、阿Q精神、冷漠的看客、虚伪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沽名钓誉的文人……
又或者,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蕴含着的厚重而广博的悲悯、“打破铁屋子”的革命精神、超越了时代的关怀,如长枪般尖锐,直插入骨的批判和嘲讽。
但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似乎都是在“小说之上”东西,如果把这些意义都暂时忽略掉,这写于几十年前的34篇小说,对于当下的读者来说,还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吗?
是的,即便只是回归到小说最纯粹的本身,鲁迅先生的小说写的也实在是太棒了。
在所有中国现当代小说家里,鲁迅先生的文笔,绝对是战斗力MAX的那一档。
只要你写过点什么,你肯定会有这样的体验——字数越少,就越是难写。很多人可以洋洋洒洒地写出几千字长文,但是写起微博和朋友圈来,却总是卡壳。
但鲁迅先生不同,他实在是太会炼字了,极少的文字就能表现出极大的意境,往往只用简单几句清晰而敏捷的描述,就书写出了其他作家可能连篇累牍才能表现出的内容。
作家余华说过一件事,自己上学时因为厌恶学校里对于鲁迅的刻板教学,一直不怎么读他的作品,但几十岁后,当他重新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认真阅读时,他惊呆了:
“当天晚上,我开始在灯下阅读这些我最熟悉,也最陌生的作品。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狂人日记》——我已经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再拿我们都很熟悉的《故乡》举个例子吧:
“我这是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啊!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涌出、挡着、回旋、吐不出、欢喜和凄凉、动着、终于、分明。
即便没有任何其他的铺垫,仅仅就这20个字所蕴含的情感的张力,就足震撼的让人浑身发麻。
但鲁迅先生并不是只工于炼字的,他对于场景和气氛的描绘同样令人惊叹,比如《社戏》中:
“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鲁迅先生的小说文字是非常有电影镜头感的,比如《示众》的开篇:
“首善之区的西城的一条马路上,这时候什么扰攘也没有。火焰焰的太阳虽然还未直照,但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生光;酷热满和在空气里面,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但是,自然也有例外的。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使人忆起酸梅汤,依稀感到凉意,可是那懒懒的单调的金属音的间作,却使那寂静更其深远了。”这段文字,其实是一镜到底的“长镜头”。
画面从北洋军阀统治下的“首善之区”西城一条马路上以一个极低的视角开始,缓缓上摇,夏季火焰焰的太阳将地面烤的炙热,远处的场景在空气中发生折射现象,看上去弯弯曲曲的。然后,摇到地上趴着的几只狗,靠拖出长长地舌头来散热。镜头在几只狗身上短暂停留之后向上移,高温将树叶晒得萎靡,皮毛黝黑的乌鸦立在细细的枝丫上张着嘴。接着“镜头”从高处快速来开,整个“首善之区”的面貌开始展现在观众面前。远处隐隐传来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不仅仅只有意蕴悠长的“静”,当他开始描绘动作场面时,利落干脆的镜头运用和语言,读来同样让人酣畅淋漓: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支箭,都搭了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着月亮。身子像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息,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飕的一声,——只一声,已经连发了三支箭,刚发便搭,一搭又发,眼睛不及看清那手法,耳朵也不及分别那声音,本来对面是虽然受了三支箭,应该都聚在一处的,因为箭箭相衔,不差丝发。但他为必中起见,这时却将手微微一动,使箭到时分成三点,有三个伤”“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黑色人也仿佛有些惊慌,但是面不改色。他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淜的一声,雪白的水花向着空中同时四射”。除了文笔,鲁迅先生小说里的奇思与趣味,其实也往往遮蔽在了那些拷问人性与心灵的文字背后。
现如今非常流行如马伯庸《长安十二时辰》这般,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考据与幻想齐飞、典故玩梗共一色的小说,但要细细说来,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可以算得上是这一类小说开宗立派的大师。
《补天》、《奔月》、《理水》、《铸剑》……鲁迅先生在这些故事里展现出的想象力着实让人惊叹,比如《补天》开篇,洪荒时代极具幻想气息的场景:
“粉红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漂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䀹眼。天边的血红的云彩里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如流动的金球包在荒古的熔岩中;那一边,却是一个生铁一般的冷而且白的月亮。然而伊并不理会谁是下去,和谁是上来。当然,鲁迅先生在这些故事里“暗搓搓”地表现出的吐槽力,可能更吸引人:
“是之谓失其性灵,”坐在后一排,八字胡子的伏羲朝小品文学家笑道。“吾尝登帕米尔之原,天风浩然,梅花开矣,白云飞矣,金价涨矣,耗子眠矣,见一少年,口衔雪茄,面有蚩尤氏之雾……哈哈哈!没有法子……”鲁迅先生,本来就是位极有趣的可爱之人,他爱吃甜食,哪怕被牙医千叮咛万嘱咐,还是会看完牙医之后乐呵呵地跑去稻香村买一堆甜点心回家,爱给人起外号,还是个会写着“小红,小象,小红象。小象,小红,小象红。小象,小红,小红象。小红,小象,小红红。”的打油诗逗孩子,每逢朋友来家里做客,他一定要把儿子抱出来炫耀的“宠娃狂魔”。
所以,即便是那些内核悲悯沉痛的故事里,中间总还是会有一些有趣的妙笔。
比如《故事新编》里奇妙的时间描写:
“十一月下旬,叔齐照例一早起了床,要练太极拳,但他走到院子里,听了一听,却开开堂门,跑出去了。约莫有烙十张饼的时候…这才气急败坏的跑回来…这时打头的木主早已望不见了,走过去的都是一排一排的甲士,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功夫,这才间有别的许多兵丁……”“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这样地经过了煮熟一锅小米的时光,眉间尺早已焦躁得浑身发火……”或者是各种初读之下没啥问题,细细品来不禁爆笑的句子:
“这就是‘屁塞’〔,就是古人大殓的时候塞在屁股眼里的。”七大人正拿着一条烂石似的东西,说着,又在自己的鼻子旁擦了两擦,接着道,“可惜是‘新坑’。倒也可以买得,至迟是汉。你看,这一点是‘水银浸’……。”当一个作家成为一个词汇以后,其实是对这个作家的伤害。”
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太早地接触到了鲁迅先生,但那时接触到的鲁迅先生实在太过于闪耀,我们只是远远地站在光芒的外面,并没有真正地走进光里,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在闪耀着如此热烈灼目的光亮。
无论怎么说,鲁迅先生终究首先是一位作家,回到他的文字本身,才是我们真实地理解他的唯一路径。
如果说先生的杂文里映照出的是讽刺、战斗与力量,散文是温情、悲悯和风趣。那这34篇小说应该就是博采众长,但更多几倍阅读的趣味。
余华在谈论自己重读鲁迅先生的小说时说过的一段话,我一直深以为然:
“回顾小学到中学的岁月里,我被迫阅读鲁迅作品的情景时,我感慨万端,我觉得鲁迅是不属于孩子们的,他属于成熟并且敏感的读者。同时我还觉得,一个读者与一个作家的真正相遇,有时候需要时机。”我想,现在时机成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