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写了一首张信哲的《用情》。
听完我只有一句感慨:
阿哲的歌真是太太太太太太太扎心了
听完之后,告诉我,你扎心了几次。
如果一次都没有,那你一定是个:
身披九十九层盔甲的狠人
爱过你的人,爱上了别人。
那种感觉,就像她用针,把你的心扎了无数次。
痛是她给的,心酸成了你的。
从前,你对我说过的话,如今,都换了对象,变成了他。
我知道,你喜欢的人,成了他。
因为这些,是我仅有的回忆啊。
后来,他参加《我是歌手》。
唱的第一首歌,就是《信仰》。
开口的一刻,有些泪目。
“爱是一种信仰”,唱歌对于他而言,也是如此吧。
那天,他生病,喉咙发出的声音,有些嘶哑,可没想过要放弃,还是带病完成演唱。
最后拿了第二名。
他说,“我拿到了感情的高分,但竞技上面,我的表现其实是不及格的,这是是观众给我的同情票。希望我自己能够赶快好起来,用最好的状态为大家唱歌。”
他对节目组说,“我无论是怎样的状态,只要我用心唱歌,他们(粉丝)就会给我全部的爱。”
从那时起,阿哲的风格也以此确定下来:淡淡的忧郁加上令人心碎的感情。
其实也可理解。
感情这东西,太伤人。
想爱,得不到,想忘,忘不了。
歌如其名。
《过火》。太火了...
歌里的心酸,很多人都懂。
付出的越多,伤的,就越重。
即便知道,喜欢的人,心里装的不是自己,也从没想过要放弃。
毕竟,爱情不是随便的东西。
我很喜欢唐伯虎的一句诗:
“晓看天色暮看云,行也思君,坐也思君。”
十四个字,说的不过是想你这件事。
歌里说,我想你,身不由己。
每次听到这里都觉得,写词的人,八成也是个情种。
身不由己四个字,既心酸,又无奈。
想要不去想你,却舍不得,不想你。
你应该和我一样。
得不到。
她很亮,却总让人心凉。
别怕我伤心,即使你和别人有了真感情。
这首歌,字字都伤。
爱得多的那一方,大多都是败者。
因为他们,无能为力。
我爱你,换不回你爱我。
因为爱你,不得不在一旁,看你为别人难过。
多少人有过,这样悲惨虐心的爱情。
过了很久才恍然,生活是好了,但人却越来越孤单。
曾经在背后默默支持你的人,愈发少了。
该走的,都走远了。不该走的,同样如此。
三毛说,“上天不给我的,无论我怎样十指紧扣,都会走漏;给我的,无论过去我怎样失手,都会拥有。”
可,怎么可能?
不给我的,得不到。
给我的,失手就没了。
“把心画在写给你的信中”,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听不懂,这种歌词了吧。
不言情深,但情自深。
想写的话太多,想念你的情太深。
最后呆呆坐了40分钟,一字也未动。
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把心,画在心里,寄给你。
但愿你,能明了。
我极喜欢,《且行且珍惜》的歌词。
憎相会,爱别离
缘字终难猜透,
才进心里,却已然离去。
张信哲的很多首歌,唱的都是爱情的苦涩。
后来我自己,找到了答案。
其实,不累。
阿哲的情歌,也是很多人疗伤的圣地。
这些文字,这些情歌,只要能让你,释怀一点点,心里的难过,解除一点点,就够了。
写爱情,不会让人累,不会让人厌倦。
文字和情歌,只想让那些人,不那么累,不那么疲惫,仅此而已。
阿哲的情歌当然不会只有十首,我另外挑了几首分享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