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掰着手指头算了算,
业余时间写作这件事儿,
我已经坚持了二十多年。
用上“坚持”这个词儿吧,
多少有些诉苦的意思,似乎不太合适。
写作对我来说,是一件你情我愿的事。
世上的职业千万种,写作算是一种挺边缘的工种。
看过很多名作家的传记,不乏有过苦大深仇的过往。
像写《白鲸记》的那哥们儿,
能把看似枯燥无味的航海题材写得那么波澜壮阔。
一个男人和一条鱼的故事,
震撼了多少人啊!
作者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经历,着实悲催。
从名门望族到家道中落,
从一名苦难的水手到被放逐,还差点成了食人生番的晚餐。
似乎,很多搞写作的人都是命运多舛的。
挑灯夜读,伏案写作,昏黄的灯光勾勒出的是潦倒的剪影。
这一摞刻板的认知,可能有些浮夸了。
当然,写作本身,一定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儿,
需要付出大量的心血和精力,
但写作本身并不悲苦,也不沮丧。
对我来说,写东西就像大婶们织毛衣。
起码,其中掺杂的充实感和愉悦感是一样的。
很多年前,我混榕树下,混天涯社区。
在舞文弄墨板块,也不是没见过悲悲戚戚的人。
的确,有人在写作领域,无法获得承认,
陷在孤独的困境里,
那么写作对他来说,就有些痛苦了。
写作之于我 ,只是一种持续性的习惯。
我只不过是在一种不知不觉中,
一不小心,把写作这件事儿坚持了很多年。
上学的时候,教我们西方文学的老师,
慢条斯理地读过司汤达的墓志铭。
“
生活过。写作过。爱过。
”
当时觉得这老头太酷了。
我一度认为,曾经写下的每一行字,都是我活过的痕迹。
我的写作时间、地点,一贯的随心所欲。
十五年前的那个夏天,趴在老家的的蝴蝶牌缝纫机上,写过十万字的小说。
第一本小说是在一个久远的冬天,窝在铁架子高床的上铺写完的。
怀孕那年,肚子隆起,体积庞大比较碍事儿,趴在餐桌上也写过长篇。
好像我的写作太没仪式感了。
上学那会儿,写之前还会抽支红塔山,或者燃起一根修长的褐色摩尔,
当妈后,日子过得人模狗样多了。
出过的书,发表过的文章,没有做备份的习惯。
连早期的那些手写稿也找不到了。
所以,特别排斥填写创作成果之类的表格。
实在是找不到作品原件,总觉得那些泛黄的东西占着书柜,是一种可耻的浪费。
这么多年,我唯一的洁癖,是对自己制造的垃圾容忍度较低。
也许是上了年纪,也许是体型越来越占地方。
近一两年来,熬夜能力明显滑坡。
时不时,会遥想那卯足了劲儿熬夜的青春年华。
我在书房奋笔疾书,我儿哭闹着不肯睡觉。
手握奶瓶在书桌边的地暖上躺着,小羊羔吃奶眼望着妈。
现在,我比他睡得都早。
当然,还是在写些鸡零狗碎的东西。
之前的十来年,每天混日子,看闲书。
这两年,逐渐忙起来,
才发现,说写作与工作冲突,这话纯属扯淡。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陪你走到最后的,
不是满腔热血的痴迷。
而是恰到好处的热爱。
运气好的话,还可以和自己塑造的那个人,
成为莫逆之交。
但依然是那句话,
写作不是什么伟大的工种,
它只是一种寻常的生活方式,而已。
END
吃喝有度 风月无边
有故事的人 快到碗里来
往期文章.
余生很长,你是否愿意和你的家人生活在一起。
我是一名小提琴老师,面对不想学琴的孩子和焦虑的家长,我......
女儿说,她的同学有几十双鞋子,我们家是不是很穷?
啊?暨阳路上这家叫【藕然间】的餐馆竟然关了!
分手了,但希望我们还是能好好坐下来一起吃个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