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的时候,我开始做一件事:每个月随机约不同的东七门的读者,或者我们公司米未传媒的用户,来我们公司,一起聊一聊。
到目前为止,聊了将近100个。
每位读者都不一样,虽然大家的烦恼其实都逃不过工作感情人生,快乐也都逃不过工作感情人生,但每个人描述的细节,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每次都会一样的,是聊完之后,无论来的读者多么让我惊喜,多么不舍,在电梯口说再见的时候,我都会坚持,抢在电梯门关上之前,先转过身去。
很“拧巴”的一个细节,我每次都会坚持。
好像在和电梯门较劲——也许这是我见对方的最后一眼,如果是这样,那这最后一眼,不要由“电梯门的关闭”来做ending,我要自己来做。
真得有点可笑。
像是在自欺欺人,让自己的“身体”主动一点,去说服自己的“大脑”,好像自己真的在分别面前,能够掌握一些主动权,但同时“心里”又太清楚,甚至都骗不过自己的“双眼”——我们在分别面前,基本无能为力,更无从选择。
很多人的再见,是再也不见。
讲真,比起好好告别,我更擅长逃跑。
这么多年,在生活面前太被动,所以每次说再见的时候,仿佛养成了一种习惯,就是要比对方先回过头——不论我要告别的那个人是谁,第一次见面的人,或者喜爱的人。
当然,有的时候,还是会“失手”。
比如我爸,他经常连“再见”都不说,就开着车或者骑着车走了,只留下帅气的背影。
还有我们公司的CCO牟頔,她回头回得比谁都快,快到我怀疑她练过某种“甩头神功”,很多时候你话都没说完,她就走了,我至今没有快过她一回。
以及一位没有见过面的读者,叫9527,他有一天突然发给我一条消息:
也许你看到9527的这条消息,会觉得zuo,但我的感觉是:活那么久,酷就够了。
也许“比谁先回头”这个举动,也挺zuo挺幼稚的,但我真心不喜欢郑重其事的告别。
心里有一种偏执的“迷信”:郑重其事说完告别,就没机会再见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特别喜欢梁实秋的一句话: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雨,我都去接你。
电影《爱乐之城》里有这么一个告别片段:女主人公获得一个难得一遇的机会,要去大洋彼岸追求她的梦想了。
于是男主人公,在他和女主人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和她一起逛了他们当初互相产生好感的那个公园。
他们当时的对话,最打动我的一个细节,不是他们互相说出“我会永远爱你”的时候。
而是他们接下去的那段对话——
男:看看这景致……
女:我看过更美的。
男:糟透了。
女:对啊。
然后女主人公愣了一下,说:我从没在早上来过这里。
所有的欲言又止,都在那句“我从没在早上来过这公园”里。
在那个恍惚的愣神里,她突然前所未有地意识到:这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这应该是他们最后一次在那个公园,那样坐着一起说话了,美或者不美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对面坐着她即将告别的人,她爱的人。
但它真正打动我的地方在于:最深的心事,和最深情的告别,都藏在那最平淡的细节里。
最后这里,想用这段话来收尾(这是我5月8号那天发的一条微博,那天我认识的一个“笨蛋”离开了):
现实中很多时候,你我根本连告别的机会都没有,“那个人”就如同一转眼就消失不见的猫,在墙的转角,留下一辈子的悬念未决。
那我们能做什么呢。
只能祝ta幸福,
也祝ta枯萎不渡。
你好呀,我叫刘可乐有个蛋,东七门非自由撰稿人,最近躺着才能思考,站着说话就腰疼,坐着又觉得胸怀大屁股,一看书就想戳双眼,一拉屎就想起吃过的shi,这一切是不是因为我缺一个男朋友?
『你知道有的人选择离开,一句“别走”是说不出口的,因为他们的羽毛太过鲜艳,你会觉得挽留他们是一种罪恶。』
你的人生当中
有让你忘不了的告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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