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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好好告别,我更擅长逃跑
日期:2018-05-28 22:00:16 作者:刘可乐有个蛋 </sp 阅读:

比起好好告别,我更擅长逃跑

  今年年初的时候,我开始做一件事:每个月随机约不同的东七门的读者,或者我们公司米未传媒用户,来我们公司,一起聊一聊。

  到目前为止,聊了将近100个。

  每位读者都不一样,虽然大家烦恼其实都逃不过工作感情人生快乐也都逃不过工作感情人生,但每个人描述细节,都是不一样的。

  唯一每次都会一样的,是聊完之后,无论来的读者多么让我惊喜,多么不舍,在电梯口说再见的时候,我都会坚持,抢在电梯门关上之前,先转过身去。 

  很“拧巴”的一个细节,我每次都会坚持。

  好像在和电梯门较劲——也许这是我见对方的最后一眼,如果是这样,那这最后一眼,不要由“电梯门的关闭”来做ending,我要自己来做。

  真得有点可笑

  像是在自欺欺人,让自己的“身体主动一点,去说服自己的“大脑”,好像自己真的在分别面前,能够掌握一些主动权,但同时“心里”又太清楚,甚至都骗不过自己的“双眼”——我们在分别面前,基本无能为力,更无从选择

  很多人的再见,是再也不见。

  而我所做的,美名其曰是“主动”,其实不过是“逃避”罢了。

  讲真,比起好好告别,我更擅长逃跑。

  这么多年,在生活面前太被动所以每次说再见的时候,仿佛养成一种习惯,就是要比对方先回过头——不论我要告别的那个人是谁,第一次见面的人,或者喜爱的人。

  当然,有的时候,还是会“失手”。

  比如我爸,他经常连“再见”都不说,就开着车或者骑着车走了,只留下帅气背影

  还有我们公司的CCO牟頔,她回头回得比谁都快,快到我怀疑她练过某种“甩头神功”,很多时候你话都没说完,她就走了,我至今没有快过她一回。

  以及一位没有见过面的读者,叫9527,他有一天突然发给我一条消息

  也许你看到9527的这条消息,会觉得zuo,但我的感觉是:活那么久,酷就够了。

  也许“比谁先回头”这个举动,也挺zuo挺幼稚的,但我真心不喜欢郑重其事的告别。

  心里有一种偏执的“迷信”:郑重其事说完告别,就没机会再见了。

  这也是我为什么特别喜欢梁实秋的一句话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雨,我都去接你。

  电影《爱乐之城》里有这么一个告别片段:女主人公获得一个难得一遇的机会,要去大洋彼岸追求她的梦想了。

  于是男主人公,在他和女主人公在一起的最后一天,和她一起逛了他们当初互相产生好感的那个公园

  他们当时的对话,最打动我的一个细节,不是他们互相说出“我会永远爱你”的时候。

  而是他们接下去的那段对话——

  男:看看这景致……

  女:我看过更美的。

  男:糟透了。

  女:对啊。

  然后女主人公愣了一下,说:我从没在早上来过这里。

  所有的欲言又止,都在那句“我从没在早上来过这公园”里。

  在那个恍惚的愣神里,她突然前所未有意识到:这也许是他们最后一次见面了,这应该是他们最后一次在那个公园,那样坐着一起说话了,美或者不美都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对面坐着她即将告别的人,她爱的人。

  《爱乐之城》是一个讲述梦想成真的电影吗?是的

  但它真正打动我的地方在于:最深的心事,和最深情的告别,都藏在那最平淡的细节里。

  最后这里,想用这段话来收尾(这是我5月8号那天发的一条微博,那天我认识的一个“笨蛋离开了):

  现实中很多时候,你我根本连告别的机会都没有,“那个人”就如同一转眼就消失不见的猫,在墙的转角留下一辈子的悬念未决。

  那我们能做什么呢。

  只能祝ta幸福

  也祝ta枯萎不渡。

  你好呀,我叫刘可乐有个蛋,东七门非自由撰稿人,最近躺着才能思考,站着说话就腰疼,坐着又觉得胸怀屁股,一看书就想戳双眼,一拉屎就想起吃过的shi,这一切是不是因为我缺一个男朋友

  『你知道有的人选择离开,一句“别走”是说不出口的,因为他们的羽毛太过鲜艳,你会觉得挽留他们是一种罪恶。』

  你的人生当中

  有让你忘不了的告别吗?

  留言告诉我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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