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盯住、落实总目标的示范引领者
近日,自治区文明委命名了2014-2016年度自治区文明城市(区、县)和文明单位。这是我区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的重要成果。
文明城市(区、县)是一个城市(区、县)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形象魅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的集中体现。文明单位是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荣誉称号中综合性的最高荣誉称号,是一个单位提高素质、凝聚力量、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有效抓手。
当前,新疆工作已经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既迎来难得的历史机遇、战略机遇、政策机遇、改革机遇、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着稳定发展两个“三期叠加”,打牢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坚实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艰巨繁重。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必须成为聚焦、盯住、落实总目标的示范引领者。
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要做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示范引领者。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疆工作的总纲。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要紧紧围绕总目标、盯住总目标,以坚强的党性、过硬的作风,带头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按照总目标要求确定的各项反恐维稳措施、真正打好组合拳,确保实现“一年稳定、二年巩固、三年基本常态”的三年规划,为实现总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要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示范引领者。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为国家立心、为民族铸魂的战略工程。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要带头抓好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扶正祛邪、健体强心”的工作,强化价值引领,创新教育载体,深化工作措施,在融入贯穿结合、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力。
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要做“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的示范引领者。要带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族干部群众之间结对子、结亲戚,勤走访、常团聚,互学语言、关爱帮扶,多层次多形式交往互动,使各族群众学习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工作在一起,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文明城市(区、县)、文明单位要做“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示范引领者。要带头紧紧围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把握“学、转、促”三个关键环节,坚持学习和应用相结合、发现和处理相结合、抓典型和建制度相结合,推动社会稳定、改革发展、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