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是一本由弗吉尼娅•波斯特莱尔著作,中信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68.00,页数:2016-12-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精选点评:
●你觉得她有魅力,那是因为她满足了你逃离现实的欲望。她满足了你拒绝平庸的欲望。满足了你原始的嫉妒情绪。使你对神秘感和想象空间的运用。
●正因有魅力才有欲望,才会向着"目标"前进.本的内容一般,没有什么能让人"印象深刻"的地方
●用还原论将魅力肢节。说是“史”,但实际并没有清晰明朗的脉络和发展过程,进化历程部分只是些碎片化的资料汇编。
●1.时尚的消费品,可以作为现实与梦想间桥梁。 2.人格魅力有别于魅力,人格魅力使人近于一个整体,魅力会使人趋于一个象征。 3.阴影象征着神秘,闪光象征着多变,闪光与阴影的混合象征着古旧、沉重。 4.吸烟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在玩火。火,作为危险的象征,现在却被人把玩,如此即吸烟的魅力所在。 5.魅力的短暂性,可能意味着在魅力方面,照片要胜于电影。
●好看 想看时尚的本质
●优点:1,印刷精美,摸起来滑滑嫩嫩的,舒服,舒服。 2,封面惹人遐思。 缺点:1,啰啰嗦嗦,絮絮叨叨,婆婆妈妈,拉拉杂杂一大堆,没逻辑。 2,就像看到很喜欢的对象,追到手之后,发现缺点无法容忍,后悔不已。 总结:这本书本身完美解释了什么是魅力。驴屎球表面光,打开一看是麦糠。
●魅力来至于何方,对可怜的现实生活的逃离和超越,具有一定距离但仍然可以达到的某种完美形象,激发人的想象,引起人的憧憬。魅力来自于完美形象的营造,受众对其的想象,完美形象不能太熟悉,也不能完全脱离受众想象中可以达到的高度
●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魅力这种正面感受,其实源于一种负面情绪——嫉妒。这种嫉妒并不是怨恨和敌意,而是“拥有他人有的东西”的欲望。人潜意识里的这种嫉妒,经过社会的广泛宣传,会被逐渐冲淡,转而变成一种向往之情,魅力也就产生了。
●1.魅力和完美,是不同的两件事。那些有血有肉、会犯错的反派,往往比高大全的主角更有魅力;一个真情实感、会发怒的人,往往比始终冷静的人有魅力。魅力和优秀、完美无关,它只是一种观看者主观的反应。 2.一个有魅力的人,满足了人们的三种心理需求:① 逃离现实:对于自己生活中没有的东西,人们会有天生的向往②拒绝平庸、与众不同:每个人的潜意识里,都有“挑战常规”的冲动③ 神秘感:对于一个事物,人们了解得越少,就越会用美好的憧憬去填补空白。 3.给你几个提升魅力的建议。方法一:尝试一种和周围人稍微不同的生活方式。 4.方法二:打造你专属的个人符号。 5.方法三:适度保持神秘感。日常社交中,减少不必要的隐私暴露;社交媒体上,打造出小而精的印象,让每条分享都言之有物,会比每天家长里短有魅力得多。
●意思不大。这个话题写好了,应该是非常跨学科的(社会学、心理学、艺术史、fashion retail时尚零售等等)…可惜不够深入,读着没啥劲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一):【春上春树随喜文化】
Ⅵ.践行G(定量) 魅力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价值 巨大商业价值的眼球经济 很大程度是由魅力推动的 非理性触发消费 也能通过理性的认知产生 不仅从感性的层面思考 与理想自我间巨大的落差 自我叙事中的冲突,努力,意外,转弯 有恐惧,愤怒,紧张,纠结 开朗,豁出,走出深渊,终极恩惠 不断的淬火试炼所呈现出来的 才是完整的魅力史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二):关于魅力
对当下的逃离(逃离现实),对改变的渴望——拒绝平庸(奥巴马,坏女孩) 极度的极度情绪,对神秘感和想象空间的向往 魅力百度的定义: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指一个人或者事物极其有吸引力的。 在书里面,是幽默的是奢侈的是神秘的,是所有人都愿意去追逐的,是欲望,是成熟的男性是服装是奢华的车辆,甚至是吸烟的状态, 是我们不断的去追逐的一种幻想,一种想象出来的并且存在的东西。 魅力的构成:沉默、神秘、距离感。 魅力与人格魅力不一样,后者可以是个人领导力,前者是一种所有人都追逐的无脑感。 死亡会把一个有人格魅力的人,变为魅力。 神秘感和想象空间、原始的嫉妒、逃离现实、拒绝平庸。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三):一些笔记
1.魅力满足人们逃离现实的欲望。当人们被魅力吸引时,会想象自己成为“主人公”,体验各种美好,苦难的现实离自己远去。 2.沉迷香槟酒,陶醉于音乐,那神情便是大脑在想像着美好体验。而引发人们联想想象的事物也就有了“魅力”。 3.魅力满足人们拒绝平庸的欲望。主流,往往也意味着平庸,大家都拥有没什么特别的。而“拒绝平庸”往往很“爽”,与众不同的爽。 4.引发人们想象自己与众不同的事物便是魅力的来源。 5.魅力满足人们原始的嫉妒情绪。对自己不拥有的嫉妒。整个群体都在嫉妒,一边嫉妒着一边把自己不拥有的事物称之为“美”。 6.魅力是对神秘感和想象空间的运用。比如,隐藏喜怒哀乐,强调眼部吸引力。隐藏一部分强调一部分。隐藏人们不舒服不容易接受的部分,强调容易接受身心愉悦的部分。 7.身心愉悦的同时又对隐藏的部分有距离感,有好奇,神秘而让人想象。这也是魅力来源。 8.总结一下,魅力来源于对美好体验的想象,对与众不同的想象,对嫉妒事物的美感称赞,对愉悦部分的强调和对隐藏部分的好奇。由此,完全可以人为制造魅力。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四):这是一部视觉广告史
首先, 这本书的作者特别把"魅力"和"人格魅力"两个词区别开来. 所以本书的魅力, 更多的视觉, 或是影像给人带来的感受. 而不是你去喜欢上一个人的那种魅力.
所以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 这分明说得就是广告, 因为书也提到了大量的商业电影以及时尚行业. 而这些电影的存在也是为了贩卖符号和形象, 所以也是属于广告的一部分.
本书提到了大量的案例, 但是作为一本书或是论文显然是不够格的, 对于魅力的演化和作用, 叙述得非常零碎. 案例非常多, 有大量的对日常事物的符号化的解读, 并随着时代的演变, 符号代指的变化, 让人不得不反省, 日常的一些刻板印象从何而来, 有大量的流行文化中的图片, 反应着人们的潜意识. 同时也揭示了每一个充满魅力的行业后面, 都是无法想象的艰辛和牺牲.
而文本内容里值得一看的仅仅是三个魅力的组成成分:对现实的逃离和想改变的愿望;隐藏不完美和丑陋;保持神秘感。
这本书里还有额外有趣的是对于女性展现的演化, 比如说昂首阔步的女性给人们带来的视觉冲击, 而随着时代发展没十年, 人们又开始喜欢坐在那里端着的女性了, 然后十年以后, 裤装女性又称为时代的潮流, 关于肯尼迪夫人的照片, 看上去是街拍, 实际上是仔细设计反复练习的. 漫画里的吉布森女孩的形象, 实际上已经是对之前的女性形象的颠覆了, 但是现代, 仍然被视作对女性的压迫.
这本书其实 虽然写得条理非常差, 核心理论又不复杂, 但是真的很适合做,视觉的启发思维的书.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五):什么是魅力,以及你如何拥有它
《魅力史》阅读笔记
青春期最喜欢的一个明星之一是詹妮弗·安妮斯顿,彼时沉迷于friends,在里面看她扮演的Rachel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甚是顺眼。以至后来听说布拉德皮特出轨因为安吉丽娜朱莉而跟詹妮弗离婚,很是恨了这个男人很久。若说Rachel的魅力如邻家女孩,奥黛丽赫本则是精灵或仙子。在照片和电影里,她的形象都让人窒息。
这样的人物,不仅仅只存在于娱乐圈,平常的生活里也会有。因此偶尔会问自己,这样令人倾心的吸引力是从何而来。
这本《魅力史》便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
在书里,作者波斯特莱尔罗列了很多评论者对于魅力的定义,例如: · 著名的时尚作家艾丽西亚·德雷克认为,它是“暗喻一种拒绝平庸的生活承诺”; · 时装评论家罗宾·吉芙汉曾经在文章中对“魅力”提出了不同的定义:“它让我们相信生活可以闪耀如星,从而让我们对自己充满信心”; · 大卫·休谟认为“魅力”是一种奢侈品,“这是一个带着不确定意义的词”。 · “魅力的产生是由于你的眼睛缺乏经验,”罗切斯特先生在《简·爱》中称赞其豪宅时说道,“你通过一个被美化的介质来看待这些东西:你无法辨别那些镀金其实是煤泥,丝绸帐幔其实是蛛网,那些闪光的大理石是污秽的石板,抛光的木材仅仅是些废木屑和烂树皮。”
而波斯特莱尔的观点是,魅力不是一件具体的事物,“它不是一种风格、个人品质或者审美特征”,而是一种主体和客体“交流沟通”的产物:主体通过某种媒介观看客体,在客体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渴望”,而产生的共鸣,另观看者感受到内心的缺憾,欲望的悸动。作者说,你可能努力构建一种魅力效应,但成功与否取决于感知者接收时的主观想象。书中列举了多种不同的魅力载体,除了曼妙的女人算是呼应对美的渴望;也有阳刚的男性呼应对尚武的渴望;建筑和工业工业设计呼应对完美的向往;宗教画呼应人对圣洁乃至重要性的向往。
“魅力会揭露最真实的情感。它向我们展示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缺乏的事物,或者我们希望成为的那类人”。 “无论媒介是什么,受众必须能够在这些形象中发现自己——以此来与魅力对象达成身份认同,将自己投射到这种魅力的设置中,通过魅力的艺术感受自己的身份变化,与魅力的概念达成共识。”
魅力不仅仅是日常的,在如今消费主义主导的社会中,魅力被大量用于商业产品的营销中。制作《观看之道》纪录片的约翰伯格,在片中曾说,“魅力会引发社会性嫉妒情绪,以此来促进商品销售”。其实如今作为销售手段的魅力,并不是为了引起嫉妒,而是引起消费者的欲望以及身份认同,进而促成购买。
书里的一个例子,一个女人原本想买一件舒适的条纹棉布睡裙,结果最终却买了一件毫不实用的红色丝绸睡衣。因为红色丝绸睡衣勾起了她蛰伏欲望,此前这欲望对她或许是未知的,直到看到红裙子那一刻。那欲望就是,“我不仅是一个贤惠的妻子,更想成为一个诱人抚媚的仙妻”。
这例子对我们都不陌生,我们购物车里的每一件物品,都代表了我们对与自身身份的一个期许。我们都或多或少的相信,购买了这件商品,身份的转变就会发生,我们就会变成渴望中的那个自己。
“我们可以得出关于何为魅力的一个答案。它为欲望的满足提供了清晰的窥见——如果生活可以是那样,如果我们可以生活在其中,如果我们能够像他们一样,这其中的所有因素,物质的、基本的和无穷的欲望魅力,都是源自情感的需求”。
如今我们已经知道,魅力其实是我们心中对于自己形象和身份期望的回音。那魅力的构成有哪些要素,一个普通人要怎样让自己也“看起来有魅力”呢?
作者归结了三个魅力的组成成分:对现实的逃离和超越;隐藏缺憾、创造优雅的幻象;保持神秘感。简单来说: · 逃离和超越:要营造一种超出日常生活的情景。意味着需要成为少数派,比如朋友圈出游晒照片,或者晒手工皮具、针织品、手绘画、吟诗作赋; · 优雅的幻想:修图,隐藏起那些丑陋的照片、散乱的头发、因为练习磨起茧的手指、凌乱的工作间等等,只展示最终的美好成品(书中举了卫生间做例子,优雅的女性都需要上卫生间,但是怎么都不需要展示这个场景); · 保持神秘感:墨镜是利器,此外沉默是金。神秘感需要人为的去营造。
写到这里,想起今天查赫本的资料,看到一篇文章写赫本的事业和婚姻。就算是她这么一个在我们眼里完美无暇的惊鸿仙子,也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并且两任丈夫都出轨。可想见,那么大的魅力也逃不过日日生活中的幻灭。一起生活的两夫妻,不再有逃离现实的渴望,泯灭了完美无瑕的优雅幻想,日日相对也不再有神秘感。熟悉的人中,还能维持住彼此的魅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