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地制度史》是一本由赵冈 / 陈钟毅著作,新星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0.00元,页数:325,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中国土地制度史》精选点评:
●比较有深度的
●经济学家做经济史最大的短板是文献功底不足,考证粗疏。第一章用《汉书》《周礼》考证井田制,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前三章很一般,槽点很多。第四章关于影响土地分配的因素很有见地,后三章理论性太强了,草草翻过。另外,有很多图表资料可供日后参考。
●非常好的一本书,值得一读。
●关于历史上的土地制度产权问题租户与地主的关系流变。。耳目一新。台湾的一些学者的书很有看头啊。
●现在回过头看还是问题很多
●拿汉志说明周井田制有点不妥
●看了这本书发现脑子里关于土地兼并的想法原来全是洗脑
●备份一下。
●只从经济谈土地?
《中国土地制度史》读后感(一):赵冈先生的著作开始在国内出版主要是有:
赵冈先生的著作开始在国内出版主要是有:
1.《历史上的土地制度和地权分配》,中国农业出版社,2003年版;
当然还有上面有位仁兄提及的“《中国经济制度史》,中国经济出版社,1991年出版”
——新星也出版了《中国经济制度史论》,赵冈、陈钟毅著,2006年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赵冈先生论文:
《地主经济制质疑》,《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9年2期
《中国古代的井田制私有产权与市场经济》,《中国文化》,1990年2期
《论中国传统社会的性质》,《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4年2期
《重新评价历史上的小农经济》,《中国经济史研究》1994年1期
新星出版社的赵冈作品系列还有:
《中国传统农村的地权分配》和《中国城市制度史论集》
《中国土地制度史》读后感(二):本书结语的总结
据英国学者李约瑟的《中国科技史》,中国科技在北宋时期已达顶峰,发达的程度在当时的世界上没有国家能望其项背,但此时并未出现以节省人力的大机器被发明为标志的工业革命,而是从此以后陷入停滞,甚至有的方面还出现倒退。
首先就是土地经营方式改变。地主发现,以前的雇佣劳动力自营不如直接租佃来的划算。在将近一千年的漫长时间里,租佃制逐渐取代了自营的地主庄园。
《中国土地制度史》读后感(三):很好的经济史著作, 对很多人都会有用
中国历史有自己的独有规律。然而不幸的是,由于历史上急切移植西方理论以及现实中炮制新理论一鸣惊人的需要,许多不符事实的先验式史观已经充斥着我们的耳朵。避免它们的影响而从历史中获得真实教益,就特别需要详实的历史资料和严肃的分析。《中国土地制度史》正是一部这样的著作,它很重要。
传统观念以及儒家理念都相信土地私有会导致大规模的土地兼并,“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 本书的著者告诉我们,随着历史的演进以及土地的彻底私有,小土地所有者比例的不断增加却是实际趋势。土地私有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土地兼并,相反战乱以及“累退制”的赋税制度是远为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说政治文明对于经济文明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在任何时侯,土地制度都是绕不过去的存在,尤其在一个房价飞涨的时代,土地制度的研究不仅对于历史而且对于时政都是一门显学。这本书中的实证性研究对于许多人都是有帮助的。
《中国土地制度史》读后感(四):中国土地制度历史
经济制度和经济行为有高度的连续性,很少有“改朝换代”的情形。
1、土地所有制
除了先秦、北魏--中唐的300年为公有土地制度外,其余各历史时期土地均为私有制。均田制之所有不能持久,原因在于:
2)变相私有土地(永业田、赐田)的扩大;
3)战乱;
2、公田在历代的比例
各朝都有屯田、赐田、学田、职田、皇庄等,以国初公田比例最高(洪武时占总耕地面积的1/7)
3、历代耕地面积(百万倾)
西汉时506;逐步上升,到明初为522;乾隆为989;民国1143;
5、人均耕地面积
北宋之前大体保持10亩,北宋后螺旋式下降,至清朝为2.9亩;
6、土地分配
1)赋税的累退性促使土地集中,田赋并不高(10%),但人头税过重的结构,使得普通业主投献土地给无需缴纳人丁税的特权阶级,唐以后逐渐改进,清摊丁入亩和严格控制特权,改善了土地分配结构;
无地贫民的比例:北宋40%,明朝30%,民国19%;
7、农业经营方式:
历史上从农奴制经营逐步转向为出租式,租金为50%的年收益;
租金模式从定额制----分益制----定额制(清)
《中国土地制度史》读后感(五):中国历史上的土地私有传统
近年以来,由于“三农问题”、土地纷争愈演愈烈,土地私有利弊之争随之而起。到底是维持有名无实的集体所有,还是索性效仿当年默认“土地承包”的做法,放开对于农村土地流转的围追堵截,授民以土地产权,买卖自用、听其自决。两派都占据为民请命的道德高度,各执一端,闹得不可开交。
倡行土地私有者的理由是:目前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名存实亡,土地分配、处置之大权往往操弄于少数村干部手中,腐败之风由此兹盛。加之以半数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村中仅剩羸弱妇孺,对于土地腐败更少制衡。目前尚未尘埃落定的乌坎事件正是因为村长私自变卖村中土地,村民却浑不知情,一无所获,遂激起滔天民愤、震动朝野、牵动海外。农民土地之所以被官员侵吞,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产权不明。
产权不明的弊端远不只如此。没有明确的产权保障,则土地市场就如同无本之木;无正规土地市场,则土地资源就不可能合理配置,合家进城者只能任其土地荒芜;种田有方者却不能尽其所能。虽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近年来,各地农村的土地流转、租佃一直在地下运行,有声有色。但是缺少政府的产权认定,双方之契约则无法律效力,有随时毁约之可能,土地使用者不能制订长远规划,不能倾全力投入机械、人力、大规模耕作,土地使用效率不能不因此大打折扣。资源浪费的另一面就是农民收入持续在低水平徘徊,自家耕种仅得糊口之粮,出租所得更不过聊胜于无。索托在《资本的秘密》中指出,发展中国家的贫穷乡村乃是“守宝山而不得用”,城中人有房产可作资本,御金融之风,借贷、投资,不断增值。而农民的土地却无产权保护,被排除在“资本的盛宴”之外。
反对者则把土地私有视为洪水猛兽,一旦开闸出笼,农民必将深受其害。与放眼未来的“产权派”相反,他们上穷碧落下黄泉,在治乱兴衰的历史循环中寻找“封条”,声称土地私有必然刮起成兼并之风,土地分配两极分化,“富者田联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其结果就是农民揭竿而起,王朝土崩瓦解,一切推倒重来。2000年间,没有哪个朝代能够逃脱这个“土地魔咒”,今人又岂能幸免?有几十个朝代的兴亡之儆做靠山,在于“未来派”的争论之中,“历史派”往往能够占据上风,在民间也有深厚广泛的群众基础。
然而,如果土地私有不一定造成两极分化,也不是朝代更迭的“魔咒”呢?如果“历史派”的论断本身就站不住脚呢?赵冈先生的《中国土地制度史》用旁征博引、互相印证的史料勾勒出了历朝历代土地制度的发展沿革,用实事求是的学术精神破解了“历史派”赖以自立的“土地魔咒”。
根据他的研究,自秦商鞅“废井田,并阡陌”,土地私有合法化以来,除了485——780三百年间的均田制之外,其余朝代奉行的都是土地私有制,而且产权分散、决策权分散,产生了买卖兴旺的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高度弹性的市场经济形成了超稳定的结构。
由于历史上往往地少人多,农民所分之田零星分散,农民往往不是一下子把地卖光,而是将“大额钞票兑换成若干小额钞票,慢慢花用”。田块如何切割主要由卖方决定,形成所谓的“卖方市场”。所以,农民与地主的交易并不一定处于下风。双方自愿交易,皆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考量。而且,2000多年来,中国土地的基尼系数大都在0.5以下,20世纪30年代,自耕农的比例占到70%,“历史派”闻之变色的大规模土地兼并并没有发生。
当然土地私有制也分化出了地主、佃农、佣工、奴婢等阶层。但是,除了范围极小的“主奴(地主——奴婢)”关系外,佃农、佣工和地主大部分时间都是平等的市场关系。劳动力市场的价格随着供需之变化而涨落,农民的工作、退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从秦汉开始,雇工经营的地主与租佃地主并存。由于土地是“卖方市场”,地主所购之田分割四散,不宜整合,租佃地主渐渐成为主流。在租佃制下,田租由地主和佃户双方协议商定,地主无法单方面强迫佃户签订不平等条约。而且,由于田块分散的特性,主佃双方进而形成一种多头关系,佃户们有相当实力与地主相抗衡。到了明清时期,地主甚至被一步步边缘化。取得永佃权的农民据有“田皮”(使用权),地主仅据有“田骨”(所有权),前者的价格甚至超过了前者。地主已经退化成仅有“收租权”的类政府角色,却没有政府的强制手腕,不得不借助于“租栈”等非法机构强制收租。
“历史派”津津乐道的一些“兼并狂潮”往往都不是因土地私有而起。比如均田法恢复为私有制过程中出现的庄园,其实是类似于“圈地运动”的公田私有化。而禄田、勋田、赐田等授权方式造成的土地集中也并非土地兼并的结果。至于朝廷官员强抢民田则是法制废弛、权力无制的结果,不仅不能赖账到土地私有制头上,反而正说明政府保护私有土地不力。
而纵观历史上土地基尼系数的周期性变化,与朝代的兴衰更替并不合拍。发生农民起义的几个时期,土地集中度都不算是历史最高的。如此看来,土地私有制并非“黄宗羲定律”的罪魁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