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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庆离婚难引热议:不看《婚姻法》就敢结婚的,都是勇士
日期:2020-06-19 09:31:04 作者:书单君 来源:书单 阅读:

李国庆离婚难引热议:不看《婚姻法》就敢结婚的,都是勇士

  前两天,李国庆和俞渝的离婚案再次开庭,虽然双方感情破裂的事情已经人尽皆知,但法院偏偏到现在还没有判决离婚。

  离开法院后,李国庆十分不满

  “我想起来都恶心,我这都分居两年五个月了,还得证明感情破裂。”

  “感情破裂”要怎么证明不好说,但是如果今年两人离不了,那之后可能会更难——“离婚冷静期”已经立法,明年就要正式实施了。

  减少冲动离婚的初衷虽然不错,但是比起控制离婚,不如一开始就让大家谨慎结婚婚姻质量高了,离婚率自然会下降。

  也就是之前很多网友呼吁的:比起离婚,结婚更需要冷静期。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个“结婚冷静期”,《婚姻法》里一直都有——不是规定了结婚前要冷静几天,而是说,《婚姻法》中的一些条例,让人完之后,心情马上就能冷静下来。

  换句话说,结婚前冷静的最好办法,就是读懂《婚姻法》。

  如果了解之后,你还愿意和对方结婚,那肯定经过深思熟虑了。这样的婚姻,也会更加安全稳固

  今天书单君和大分享的这本《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就是由律师吴杰臻合法律和常见案例,写出的“婚姻必读手册”。

  这本书里有些内容可能会震撼到你,但书单君觉得,了解《婚姻法》就跟开车要系安全带一样,多上一道保险,总归是没错的。

  婚姻法里,没有爱情

  谈到婚姻,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爱情

  作为婚姻中的重要因素,很多人都觉得法律肯定会保护爱情,让出轨损失惨重

  可现实是,整部婚姻法从来没出现过“爱情”二字,而用了“感情”。

  婚姻法所传达精髓是,婚姻是有一定感情基础利益结合,如共同生活、共同财产、合作育儿等。

  所以说,婚姻法从来不负责感情,更不保护爱情。甚至丈夫出轨,还可以妻子净身出户。

  书里就提到了这样一个例子

  小芳(案例中均为化名)嫁给小刘后,做了全职太太,生活过得确实很不错。结婚三年,小刘名下已经有了三套房子,只不过全都是他父亲出钱买的。

  小芳的闺蜜对她羡慕至极——嫁了个好人家,有三套房子人生简直太完美了啊!

  但好景不长,小芳发现丈夫出轨了,而且出轨的对象还不止一个。离婚,终将要上演。

  小芳说:“我问过律师了,婚后买的三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话,我可以分一半。”

  小刘则咬牙切齿地骂她:“你凭什么分我家的房子?你出过一分钱吗?”

  按之前的规定来说,小芳确实可以分到房子,可偏偏在官司过程中,也就是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了。其中第条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这三套房子由小刘的父亲出资,写在小刘名下,属于小刘的个人财产,跟小芳没有一点关系。

  小刘只是在父亲厂里打工,每个月领的钱只够夫妻俩花,根本没有积蓄,他名下的车辆又是在婚前买的——此时,小芳只能净身出户!

  2011年以后,类似的案例有很多。传统婚嫁模式大多是男方家买房子,但如今房价太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出台,是为了消灭依附型婚姻,防止“不劳而获,离婚致富”,同时也可以把女性从家庭中解放出来。

  从长远发展来看,鼓励女性独立当然有积极意义,不过对一些已经当了几年,甚至几十年家庭主妇的女性来讲,这是一种对婚姻安全感的挑战。

  她们当初甘愿当家庭主妇,是因为觉得即使离婚也能得到一半财产。两个人“男主外,女主内”也算是合理搭配。

  但是现在,如果房子只登记在丈夫名下,那一旦离婚,妻子能分到的财产,可能会十分有限。

  当然,举这个例子绝不是说出轨无罪,很多人都因为出轨身败名裂,甚至家破人亡。

  新出台的《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也规定:

  离婚时,共同财产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目前细则未出,就2014-2016年的样本来看,全国平均赔偿数额在1到3万元左右,并不算高。)

  但总的来讲,还是不要指望用《婚姻法》来防止或者惩罚不忠,法律不保护爱情。

  共同财产,其实很脆弱

  婚姻里还有一个常见的误区就是,不好意思谈钱,总觉得“谈钱伤感情”或者“谈感情伤钱”。

  当我们说“谈钱伤感情”时,潜台词是“我那么爱你,你居然不相信我”;当我们说“谈感情伤钱”时,潜台词是“我就是因为当初无条件相信你,才落得人财两空”。

  这种非黑即白的思维,确实阻碍我们走上婚姻幸福的大道。

  其实钱这个东西,没什么不能谈的。当有人说“我们感情这么好,怎么能谈钱”时,我们应该反问,“既然感情这么好,为什么不能谈钱呢?”

  在婚姻中谈钱,就跟谈感情、谈三观一样,是很正常的事情。

  更何况,婚姻中的共同财产,根本不是“结婚后,所有财产都共有”这么简单。因为,财产共有的前提是,你要知道双方一共有多少财产,但很多时候,婚姻中的一方并不完全清楚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也许有人会觉得,不知道可以去查啊,反正是夫妻共有的嘛——可现实没有这么简单,夫妻对彼此的财产知情权,是有限的。

  就拿银行卡来说,夫妻是没有权利,直接去银行查对方账户的。

  在中国很多传统家庭,都是丈夫在外做生意,有时妻子并不知道丈夫赚了多少钱,也没留意他有哪些银行卡。

  这种情况下,如果之后闹离婚,妻子不向法院提供具体的银行账号,法院就不会去调取流水。没有流水,就分不到存款。

  这对于长期操持家务,同样对家庭做出贡献对妻子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

  在处理过无数起离婚案后,吴律师发现,这种一方控制大量存款的离婚案非常典型。配偶若不在平常多加留,离婚时多半损失惨重。

  不过,不要以为有对方的银行账号就万事大吉了——查对方银行流水一样有限制。

  当夫妻离婚分配共同财产时,按常理,法院应该把双方从结婚到现在的流水都调出来,才能知道有没有转移财产,但这并未在司法实践中形成共识。

  以某地区法院为例,原则上考虑三个时间点开始调流水:

  1.起诉离婚前一年;

  2.感情不和分居至今;

  3.感情恶化时至今。

  如果你想利用第2、3点规则,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比如,从什么时候开始提离婚的?

  如果什么证据都没有,或者证据不充分,法院就只能从起诉离婚前一年开始调取。

  吴律师曾处理过一个案件,对方在一年前买了25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理财。法院只调取一年的流水,根本没有这笔理财的购买记录,而存款余额只有几千块。

  幸亏,吴律师的当事人曾对那笔理财拍了照片,不然,她根本分不到这笔钱。

  这可是250万元啊!不是250元!

  当然,这些细则实施时有地区差异,有些法官也会允许,调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有流水,但这种情况少之又少。

  从法律上讲,婚后财产(他人赠与除外)绝大部分都是两人共有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有很多限制。

  可以说,离婚时,财产在谁手上,大概率就是谁的。在婚姻里,谁负责赚钱,谁就有控制财产的主动权。

  所以,别在该动脑子的时候动感情,自己挣钱才是硬道理。

  好的婚姻,要双向安全

  

  无论恋爱还是结婚,我们都希望这份关系可以给自己一份安全感。

  但是大多数时间,这种安全感都依赖于个人品质和双方的感情——彼此相爱,所以相信对方不会害自己;因为对方的品质,相信即使分开对方也不会害我。

  不可否认,深厚的夫妻感情,是建立婚姻安全最简单的方式。

  但世界上最不可控的就是感情,最不可知的就是人心。当初爱得死去活来,如今撕得你死我活,这种戏码随时都在上演。

  因此,仅仅通过感情建立的婚姻安全,是最盲目、最不可控的。

  在《好的婚姻,要守护财产和爱》一书中,吴律师提出了婚姻安全的三个元素:感情安全、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这三者之中,感情安全最不可控,真正可以落地和有必要进行控制的,只有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看得见、摸得着。只要有了这两个安全元素,你自然就有安全感。

  婚姻里的安全感其实分为两种:单向安全和双向安全。单向安全依靠的是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比如经济控制。

  就像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依赖型婚姻,这种婚姻在原来的社会分工和文化中,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婚姻的缺点也愈加明显:

  家庭收入单一,只能依靠丈夫,一旦丈夫收入偏低,妻子就容易有诸多不满。诸如,“你整天在外面忙,也不做家务,也没见你赚钱。”

  这就导致丈夫想逃离家里,假装在加班,实际上是在外面消耗时间。

  丈夫也会因为没参与家务,无法理解妻子育儿之不易,回到家做甩手掌柜,抱怨妻子做得不够好。一百件类似的生活琐事,终究会把妻子压垮。

  这种家庭分工是互害型的。让一方承担全部或主要家务,实际上是在让美好的婚姻变成一场隐形剥削。这种夫妻关系,最终伤害的是婚姻里的每一个人。

  而好的婚姻,肯定是双向安全的——当然,这非常困难和考验智慧。

  见过了那么多离婚案后,吴律师认为,双向安全的婚姻应该满足两点:

  第一,对外,鼓励双方都充分参与社会竞争,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这不仅能让双方都实现经济独立,还会带来自我认可和外部认可,满足内在的精神追求。

  第二,对内,双方分担家务,共同育儿。这样双方才会更加体谅对方,更容易产生共情,关系才能持久。

  这也是《婚姻法》改变的方向:要求男女平等,双方都要靠自己的努力创造财富,杜绝依附型婚姻、敛财型婚姻。

  这种改变当然也伴随着一些问题,比如事业和家庭时间的分配,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那孩子谁来带?

  这就涉及到多方合作的问题,比如双方工作后收入增加,可以请钟点工或保姆分担家务和育儿,或者是请双方父母帮忙。

  虽然家政费用不菲,甚至抵得上一方的大半工资,但从职业稳定和发展的角度看,宁愿用大部分工资雇保姆,也不要就此中断职业生涯。

  总之,这种分工依旧会有很多问题,需要双方协商解决,但至少在这条路上,双方是共同进步,而不是把一方远远落在后面。

  从明年开始,离婚冷静期就要开始实施了,但纵观整个《婚姻法》,我们不难发现,结婚的“冷静期”,其实一直都写在法律里。

  其实结婚也好,离婚也罢,婚姻毕竟是人生大事,需要我们冷静思考之后再做决定,而了解《婚姻法》应该是思考婚姻的前提。

  最后,书单君想用吴律师的一句话作为结尾:

  “我不是来歌颂美好的,也不是来散播焦虑的。

  我讲黑暗,是希望你们遇到它的时候,不会束手无策。需要凝视的深渊,我都帮你们看过了。该走的路,你们走好。”

  作者 | 燕妮 编辑 | 黑羊

  图源 | 《欢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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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的婚姻,要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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