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之震颤》是一本由[英]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著作,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页数:288,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超精彩!极端的幸福与极端的绝望之间只隔着一片震颤之叶,生活莫不如此?--圣伯夫
●于大卫的译文很好,后记也不错;对照陈以侃的译文,好得多。最喜《阿赤》,感受殖民者对原住民的美好想象,隐藏的不断变换的叙事者视角,对真实与虚幻间转换的把握。
●标题很有内涵:极端的幸福与极端的绝望之间只隔着一片震颤之叶,生活莫不如此? 毛姆是我写作的榜样,影响我一生。爱的堕落足以让我打满分。对人性的探索,对生活的理解,对灵魂的追求,对自然的赞美,这就是这短篇故事集的精华所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描述深刻独特的见解。让我浑身一颤,振聋发聩。
●太赞了
●“毛姆只出过四个短篇集:《叶之震颤》《木麻黄树》《阿金》《四海为家的人们》。”聪明的旅行者只在想象中旅行。
●《雨》,《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阿赤》……较其他译本好得太多。
●最喜欢爱德华巴纳德那一篇:日子虽然普普通通,但我要生活在美之中。
●最喜欢阿赤和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不得不说毛姆对人性的洞察之深刻和尖锐。每一个故事都有美好的开始,然而总是一个急转弯画风忽变,我们都喜欢人性温暖善良,然而真相总是露骨直白。美好是我们极力创造甚至伪装的,短暂;我们不愿面对的结局才是人性本真,你总是不愿承认然而内心非常清楚。
太平洋变化无常,难以预测,就像人的心灵” 爱上毛姆是因为《月亮与六便士》,让我看到一个与现实抗争追逐自由与梦想的灵魂。在毛姆的书里,他把人性舒展在你面前,丑陋与美丽的共生互存,他没有去定义好坏,而是让你看到人性的多面,使得你与矛盾的自己和解。原始和文明,星辰大海和车水马龙,哪一个更美?见仁见智…自由与规则,哪一个是幸福?让你舒适的才是归属。美与幸福都没有客观可言,在乎你从内心出发的感受。法律之外的伦理道德,清规戒律是社会与宗教的构成,是人类自我完善的产物,但进步与迂腐之间差异在于你如何看待人性的“欲望”,欲望与灵魂共生,如同毛姆书中所说“人一旦育发出灵魂,他便失去了伊甸园”,而一切高于法律的准绳只能试图去驯服灵魂而不是禁锢灵魂。只有基于自我意愿的约束才是修行,而所有外力形成的枷锁都是牢笼。喜欢毛姆,因为他写的书好像多面镜,你站在其中,慢慢把自己看清。
《叶之震颤》读后感(二):极端的幸福与极端的痛苦中间,只隔着一片震颠之叶
毛姆的短篇小说也是充满了魅力
麦金托什: 下属借刀杀人,但是却发现上司是好人的故事。经典对话: 上司:我有跟你说过那个家伙吗? “说过无数次了” “我三个月就把他治好了” “你从来没跟我说过那些你治不好的事”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十分毛姆式的故事,贝特曼与爱德华就像是理性与感性的对立,前者觉得后者不务正业浪费年华,后者觉得前者不懂真善美不敢追求真我。 p. s. 毛姆对于美景的描述真的是令人心旷神怡 阿赤: 灵魂是个麻烦的所有品,人一旦育发出灵魂,他便失去了伊甸园… 这是一个带着NTR的故事 池塘: 两人从相爱,渐渐到互相憎恨的过程…所以说门当户对很重要 火奴鲁鲁: 我以为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谁知道结尾不要太打脸…另外怎么每个故事几乎都有个中国厨子啊? 雨: 这就是为什么我讨厌各种主动传教的宗教的原因了…一个讨厌的传教士,用宗教做幌子打压他人,最后自己踏入陷阱,最终毁灭的故事。
《叶之震颤》读后感(三):爱恨情仇皆有因由,岂是 一叶之颤, 一线之隔,一念之间呢?
吸纳旅途带来的收益,毛姆发挥到极致了,他不仅在周游中收获感官上的享受,而且融入各部落民俗生活和思想中,并且转化为文字力量,传承给后人以启迪。
这部短篇小说集书名《一片树叶的颤动》取自圣伯夫那句“极度的幸福与极端的绝望之间只隔着一片震颤之叶”,我对于这番言论不以为然,无论是极度的幸福还是极端的绝望看似毫无征兆的触发都以能量的积蓄为前提,汇聚成江涌入大海的汹涌少不了细流潺潺,积云成雨倾盆如注的磅礴正是点滴水汽的凝聚,气流涌动涡旋成飓风的破坏力也许是蝴蝶振翅的连锁反应,丝毫情绪都不是单薄矫情无缘由的。
小说描绘了当地的爱情悲喜:《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爱情阻挡不了对世俗的反叛,对自由的追求,对自我的剖解;《红毛》,是美景催化了爱情,还是爱情美化了环境,爱情总会随着时间而褪色,虚幻而缥缈;《水潭》,爱情在文化背景,身份认同,观念信仰前如梦初醒却是人去楼空;《火奴鲁鲁》,神圣的爱情在巫毒之术的玩弄下,那么苍白无力;《雨》,天性将道貌岸然的宗教信仰驳斥得体无完肤。
爱恨情仇皆有因由,岂是 一叶之颤, 一线之隔,一念之间呢?
《叶之震颤》读后感(四):一个让我感动的点
算不上书评,这本书的译者后记写得足够精彩,更何况每个人对于每个故事的理解一定也会不太一样。
读书的时候被一个很小的细节感动了。
那篇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里,爱德华和他的好朋友贝特曼都爱着女生伊莎贝尔。贝特曼一路退让自己的感情,甚至帮爱德华出谋划策,倾听他对伊莎贝尔的爱意,然后爱德华和伊莎贝尔在一起了。
爱德华家破产后,离开芝加哥去南太平洋打工,失去音讯。贝特曼想去那儿找爱德华回来,毛姆有一段贝特曼的心理描述:
伊莎贝尔很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自己一起返回芝加哥,马上同她结婚。可以在亨特电机牵引汽车公司为他谋一个职位,贝特曼一副软心肠,想到自己付出一点代价就能给世上两个他最喜爱的人带去幸福,一时感到喜不自胜。他自己是永远也不会结婚的,只想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的孩子的教父。多年以后当他们双双故去,他会跟伊莎贝尔的女儿讲起很久很久以前,他曾怎样爱过她的母亲。此情此景浮上心头,让贝特曼的双眼蒙上了一层泪水。这个故事重心本不在讲爱情,所以也不算剧透。但是这样的爱,真的太纯粹无私了。在毛姆的文字里出现这样的爱,爱她并不是为了得到她,还是挺惊诧的。
《叶之震颤》读后感(五):叶之震颤
《麦金托什》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沃克尔人物的复杂与矛盾性,他体型虽胖,动作却又灵活,嘴上虽说着爱着他的百姓,甚至在临死前也说到自己对那群孩子的爱,可又狡猾地压榨利用他们,到最后我都迷糊了,做出这种魔鬼般行为的人却真的有着天使般的心灵吗?麦金托什也迷糊了,他本是那么地恨沃克尔,却内疚得葬身大海。这种矛盾的行政官让他的原住民们也迷糊了,在他的死前大声恸哭,译者认为这是他们出自本能的反应,可我觉得我认为沃克尔还是有真实地打动人过,他是真正地爱着那片岛上风光,他太爱那片土地了,他把他当成自己的王国,所以才为所欲为,他大胆捉弄他的孩子们也是为了这片土地。麦金托什的死或许是因为他活得太认真了,他真的该学会喝酒。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完美地写出了两种至美的生活图景,一边是充满原始气息悠闲自在及时行乐的小岛生活,人们把自己与自然融为一体,尽最大可能地边缘化自己在人类社会的存在,另一边则是精致优雅的都市生活,你大可以想象《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那种豪华的气氛,金钱与礼仪是人们的生活支撑。什么样的人会堕落与前一种生活中?我想我会堕落的。高度文明的人类社会中有太多压力了,无法在那里生存得如鱼得水的人们会自然地追寻更自然的生活,一如中国古代的隐士,不过两者的色调不同罢了。但我更为毛姆笔下的多彩自然所打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