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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终身不嫁只为等一人,临死前写下感动世人97年的暗恋
日期:2019-08-06 06:15:11 作者:清晨第一件事 麦家陪你 来源:麦家陪你读书 阅读:

她终身不嫁只为等一人,临死前写下感动世人97年的暗恋

  《一个陌生女人来信》我已经看过很多次了,依然很喜欢经典就是如此,让人每次翻阅都有不同感受

  想起作家麦家说:“这本书我早就有,而且对它满怀敬意,因为我就是读着这本书开始小说的。我一直默默珍爱他,把足够的敬意留给他。

  我第一次读是在高中,对爱情怀着最美的憧憬感觉陌生女人的爱好伟大,我以后也要找一个为我不顾一切的人。

  等年纪大了,经历多了,目光就落到陌生女人的不幸上来。终其一生,都没能得到爱人全心相待。

  如今再读起,脑海中最直观的感受便是:生长环境,真的会影响个人爱情观;眼界,也决定着你会爱上什么人。

  来信的第一句话就是:“你,与我素昧平生的你!”一瞬间把我们带入陌生女人的故事……

  生长环境,影响着人的爱情观

  陌生女人还是小女孩时候父亲就去世了,她跟母亲住在满是蜘蛛网灰尘地下室,过着穷酸市民生活,整个世界一片灰暗。

  楼上的住户野蛮粗鲁男人一喝酒就打老婆,打得头破血流,整天都是叮铃咣当砸东西声音

  这家孩子也很不友善,说脏话,爱欺负人。自小生活在这种环境中的女孩内心多少会受到负面影响。

  直到那家人搬走,后搬来一个颇有名气、英俊潇洒的作家,点亮了小女黑暗世界的一盏蜡烛

  莱昂纳德·科恩写在歌词里写:“万物皆有裂痕,那是光照进来的地方。”作家就是女孩的光,让她几乎一瞬就爱上了他,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产生这种情愫时,女孩才刚13岁。

  有人说,爱上一个人的时候,第一感觉是自卑

  爱上作家后,女孩开始厌弃破碎贫穷自己埋怨出身,甚至害怕作家会因为旧学生裙上的补丁瞧不起她,每次上楼的时候,总用书包挡在那个补丁上。

  女孩从作家的仆人清洁工嘴里打听情况,想变成他喜欢模样

  为了作家,女孩拼命学习,从中下游一跃成为第一名;她读了作家所有的书,每天读到深夜;听说作家喜欢音乐,她天天去练钢琴……

  为爱的人变好,本是一种正向的爱情观。可在女孩身上,总有点矫枉过正了。她并不了解作家,只是迫切需要一份寄托,需要有个人来拯救自己

  作家本是凡人,是女孩的仰慕为他镀上了金身。

  生长环境,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的爱情观。

  那感觉就像一个浑身兮兮的小乞丐如痴如醉地望着橱窗里的洋娃娃,连眼睛都舍不得眨一下。

  眼界,决定着你会爱上什么人

  女孩16岁时,母亲改嫁了,她被迫前往异地,在单相思中度过了青春时光

  时间距离没能磨平她对作家的崇拜,反而每一天都更深刻一分。

  时光飞逝,女孩出落成一位美丽少女,她离开母亲,独自回到维也纳,每晚在作家住宅周围徘徊。

  作家终于注意到了她,带着好奇、饶有兴趣甚至挑逗的神情

  那一刻,女孩失望发现,作家没有认出她。

  然而没多久,相貌出众的少女便得到了作家的注意,他们在一起度过了销魂的三夜。而她,也从过去的邻家女孩,变成了风情万种的女人。

  当女人被作家搂在怀里的时候,她多么希望他能认出自己就是当年的邻家女孩。可惜作家没有。

  正如多年后,女人在寄给作家的绝笔信中写的那样:

  “对男人来说,忘掉一个女人外貌是很容易的……但那时我还是个少女,还不能理解你的健忘。”

  每次缠绵过后,女人都会花瓶里带走几朵白玫瑰,她太想把爱人的温柔打包带走了。

  三日后,作家要远行,承诺回来后会找女孩,可他没有。而就在这三日缱绻中,女孩怀上了作家的孩子。

  她那么懂事,不想成为男人的累赘负担,一个人在贫民医院生下孩子,独自拉扯大。

  为了孩子过上好日子,她不惜委身于一个个有钱的男人,但她不肯嫁给任何一个人,她心里只有作家。

  她始终没发现,或者说发现了却不肯相信,作家的确是个花心的男人,远没有她想象中那么完美

  而女人之所以会一颗心系在作家身上,或许是因为眼界太窄,窄到把一汪池塘看成一片海洋

  这让我想起金庸笔下的很多女子,都有这种情结

  拿同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朱九真和赵敏来说吧,朱九真沉浸在父辈为自己打造的公主梦中,眼里只能看见一个人品极差的表哥结果被无情辜负

  而赵敏自小跟着父亲走南闯北,见过大天地自然不会看得上除了家世一无所有的小王爷,最终得心上人张无忌为她画眉一生。

  当一个人的眼界不够宽时,她选择空间会很受限。甚至可能狭隘到把一口井当成一片天空,把一个凡夫俗子当成独一无二全世界

  人类悲欢并不相通

  在一个个有钱男人身边,女人过上了上流生活,和作家常常在剧院、在音乐会、在公园、在大街上相遇,她在内心一次次呼唤

  “认出我吧,认出我就是你邻家的女孩!”却换来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女孩想起那三夜后的白玫瑰,于是每年都在作家生日那天,派人送去一束白玫瑰,可惜女人细腻心思,作家未能察觉

  不过很快,作家又一次注意到了她!在一个舞会上,妩媚的女人引起了作家最原始欲望

  当作家橄榄枝抛来时,女人毫不犹豫地抛下能为她提供优越生活的军官,与作家共度良宵

  次日清晨,女人用桌上的白玫瑰暗示作家,可作家却偷偷往她的手筒里塞钞票。那一刻,女人的心如坠冰窖。他终于,还是没有认出她。

  她跌跌撞撞地向门口走去,刚好撞上作家的仆人,仅一秒,那位老人就认出了女人,认出了过去的邻家少女。

  “在这一刹那,他对我的了解胜过你在一生中对我的了解,所有人都对我好,唯有你忘了我,始终没有认出我!”

  在信中,女人发出凄厉的诘问,她心底的崩溃,实在太令人动容。

  真正压垮女人的,是孩子高烧三夜不退,最终离世。孩子是女人跟作家在这世上最后的联系,孩子没了,女人的心也死了,很快重病缠身,久不于世。

  记得《射雕英雄传》中,老顽童周伯通惹下风流债后,一走了之,留瑛姑生下他的孩子,日日思君。

  当孩子被裘千仞铁砂掌打伤,段皇爷又不肯出手相救,瑛姑一夜间白了头。孩子死后,她疯疯癫癫与世隔绝,再不出山。

  鲁迅先生说:“人类的悲欢并不想通,我只觉得他们吵闹。”

  陌生女人的悲欢,作家不会懂,没人能懂。临死前,她强撑着写下这封长达20多页的绝笔信,最后一次尝试唤醒作家的记忆

  可惜作家“拿着那封信,脑海里仿佛出现了女孩的身影恍惚散乱了,又堆叠了很多女人的影子,终究清晰不了!”

  直到最后,他也没想起那个为她付出一生的女人是谁,他只把她当作欢场中的卖笑女郎,无数风流艳遇中的一个罢了。

  茨维格的笔太细腻,也太毒。“终究清晰不了”,短短六个字,仿佛有一桶冰水从头浇下来,瞬间寒了读者的心。

  仿佛女人在暗恋漩涡挣扎了一辈子,最终却只是她一个人的事。

  再多歇斯底里,兵荒马乱,于对方,并无半点影响。

  女人太傻,或者说太痴。

  飞蛾扑火般去爱一个人,那人勾勾手指,她就可以扔掉一切。这种爱太卑微,太软弱,而一切退回最初的起点,都源自女人的生长环境和她的眼界。

  人的一生中,有些人在你生命屡屡划过却平淡无奇,而有些人,一面之缘就嵌入大脑回路深处,走进记忆里,仿佛不请自来。

  对于女人来说,作家属于后者。只缘君一回顾,便将韶华倾覆,而她,无怨无悔

  时光翩然间,仿佛有个模糊的身影站在时光深处,静静微笑,柔声诉说

  爱你千千万万遍,没有埋怨,亦不后悔,我没有温柔,只剩这点英勇。” 

作者三尺晴。公众号叁叁两两()。两个爱书狂魔叁叁和两两,陪你聊100个奇女子。图片文中插图来自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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