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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大人们总是教育我们,莫贪小便宜,否则迟早都会吃亏。但实际上很多人对于这种话都不当一回事,或者在现实生活中没有经受住小便宜的诱惑,而把这句话抛之脑后。不贪小便宜,不管是对待陌生人还是朋友亲人,不贪小便宜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
我有个朋友,因为非常喜欢一家水果摊的水果,于是每次都去那家水果摊买,有一次朋友买了十六块五的水果,给了老板二十元,老板只给她找了三元。于是朋友就跟老板说老板找钱找少了。谁知道老板说五毛钱而已,给你给我都一样。朋友很生气,但是嘴上却没说什么。从那以后,朋友再没有去那家水果摊光顾过一次。
做生意其实也是跟做人一样,讲究诚信为本,为了5毛钱伤害一个常客的信任,最后的结果就是得到了五毛钱,却失去一个长久的客户。得了芝麻丢了西瓜,而占了小便宜的人就跟那个水果摊老板一样,得到五毛钱沾沾自喜,却浑身不知自己失去的更多。人生也是如此,因为一次贪小便宜,失去了别人的信任,这种损失是无法挽回的。
曾经亲眼见过这么一个人,从小的时候就喜欢小偷小摸,今天偷别人的玩具,明天偷别人的瓜果,有一次他偷人的水果被人抓到了,扭到他妈妈面前。谁知道这位母亲非但没有因为自己的孩子犯了错误而道歉,还开始耍泼,声称孩子被人打了。从那件事之后,那个孩子越来越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每次犯错后都有她母亲护着,别人也奈何不了他。
直到有一次他对别人家的金首饰起了邪心,竟然入室抢劫,最后的结果就是他被送进了监狱,判了10年的监禁。当他被送往监狱时,他母亲在外面嚎嚎大哭。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呢。小不改则乱大谋,人生也是如此,从开始有点占小便宜的苗头时就应该掐掉,否则到最后养成习惯了只会害了自己。
甲和乙是非常要好的两个朋友,有次乙请甲到市内有名的饭店吃饭,一来就给他上了一只大龙虾,甲非常高兴,一顿饭之后仍觉得龙虾的味道回味无穷,这可是自己一个月的工资都舍不得吃的。
第二天朋友聚会,乙请甲帮忙在土地承包合同上动些手脚,甲自然不肯答应。谁知道乙破口大骂:“昨天刚请了你吃大龙虾,花了我两个月的工资,一天还没到你小子就忘了?你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吗?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把龙虾拿去喂狗。”之后乙逢人就跟别人说甲忘恩负义,搞得大家都觉得甲是个小人。
龙虾是有价的,因为一次龙虾就要拿出违法的代价来交换,这样的龙虾不吃也罢。生活中也是如此,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接受了别人的恩惠,就要付出对等甚至超出的报答,否则就会显得自己忘恩负义不近人情。
不贪小便宜是一个人基本的修养,想要的就自己努力去得到,靠着别人的恩惠得到了,最终碍于人情关系,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记住四个字,不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