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花》是一本由金宇澄著作,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CNY 48.00,页数:444,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繁花》读后感(一):上海巴子
读完这本书,我第一句诚实的话是,这本书不是我今年看过最好的。第二句诚实的话是,这本书是、并且将成为未来一年内我最喜欢的。
读书的时候,连去找文字之下的第二种意味的欲望都没有。因为书里描述的这个世界实在太博大了,很多时候戛然而止,其中留白,也只能自行体会。
单纯从叙事语言看,上海话太迷人。娄烨拍《苏州河》,剧本、拍摄、情绪把控都很好,就是演员没选好。应该选两个本地演员,说着一口上海腔调,再倔强,再洒脱,再崩溃,再发疯,那才能成为美人鱼,真正与苏州河融为一体。
几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当时对沪语的了解不过浅薄了了,却用了宏大的篇幅正儿八经地拿杭州话与其比较了一下,得出的结论是:上海话像水,更软,更柔,更妥协。
上海女人比男人更会用他们的语言。我最欣赏她们在话最后加上一个“吧”字的时候,像是后退服软,可怜巴巴地同你商量事体,其实呢,却是不动声色的强势。梅瑞说,以后,我做沪生的妹妹,可以吧。汪小姐哼一声说,两对夫妻去春游,白板对煞,有啥意思呢,我总要透一口气吧。银凤看看板壁,压低声音说,小毛真老实,海德是要我赤膊,戴了奶罩,赤两条大腿,只穿三角裤,枕头旁边,摆出骚样子来,下作吧,太下作了,我可以拍吧。
我喜欢上海女人在柔情似水背后不经意透露出的锋芒和坚韧,这是有智慧的妥协。她们精明世故,审时度势得恰到好处,驾驭男人也得心应手。而她们的性格,都是自然而然从她们的说话方式里窥见的。
写上海的市井样貌最好的作家之一王安忆在她的书《男人和女人,女人和城市》中,这样写上海的女人:
“这里的女性必是有些男子气的,男人也不完全把她们当女人。奋斗的任务是一样的,都是要在那密密匝匝的屋顶下挤出立足之地。由于目标一致,他们有时候可做同志,携手并肩地一起去争取;有时候可就成了敌人,你死我活的,不达目的誓不休。这种交手的情景是有些惨烈,还有些伤心,因都是渺小的人生,在可怜的犄角里,周转不过身来,即便是胜也胜不了几寸,败却是不能败的。这地方的男人也是用不上男子气的,什么都得伏小曲就,蜷着地来,也难怪不把女人当女人。双方势均力敌,一样的无倚无赖,白手起家,谁也让不得谁。要说男女平等,这才是,同一地平线上,一人半边天。……凡是浴血浴泪过来的,找的不是男子汉,是那体己和知心,你搀我,我搀你的。要说都是弱者,两条心扭成一股劲,就是这地方的最温存和最浪漫。”
我从小就知道上海的男女关系和外面的世界都大不相同,按我母亲的说法,她认为找个上海男人当老公当是一件幸福的事,因为传言里,上海男人宠老婆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现在我发现这个说法只对了一半。王安忆这段话说得很妙,其实我们看到的情形大多数是因为两性关系的势均力敌而造成男女平等的局面,却忽略了一旦平衡被打破便要不死不休的结局。比如汪小姐之于徐总,5室阿姨之于小珍爸爸,陶陶之于小琴,阿宝之于李李。《繁花》里有一百多个人,超过二十段感情,而这些人之中,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只有几面之缘的菱红。
她刚出现的时候,我以为她是个李李式的女人,能干,世故,在男人之间游刃有余。同样,在她故事里那个有钱的老先生出现之后,我也以为会发生什么极其正常的乱搞事件。但这段往事单纯到荒诞。就如同韩总说的:“从头到尾巴,一个大花园,一老一小两个人,走来走去,比较单调。”确实,在这个我慢慢熟知起来的世界里,随处可见的是那种天涯论坛上经常出现的八卦事件,诸如陶陶出轨,李李被骗异国,汪小姐偷情怀孕。但我没想到她的愿望那么简单,竟然只是到花园饭店的的最高一层看这个城市的风景。细看这段是会落泪的。当然,俞小姐不懂,丽丽不懂,小阿姨也不懂,就算是还没进入成人世界的我,也不太懂。菱红冷笑的时候,我心里有些发凉,因为这些所谓的朋友在她最单纯的梦里加入最腻心的揣测。这一切,却皆是源于,这个城市实在是太大,太繁华,太迷人眼了。同样,他们的反应其实再正常不过,因为这是上海人独有的城市赋予他们的气质。他们努力在这个无边的城市里寻找栖身之地,在腥气的苏州河边,弯曲的小弄堂里,逼仄发霉的木质阁楼上,却全是枉然。人情冷暖,嬉笑怒骂,这本书让我也有幸做了两个月的上海巴子。
一个城市最迷人之处,就在此刻。
说实话,我看这本书的时候,纯粹浸淫于听故事的乐趣之中,每天睡前读一段,有些催眠,更多时候有种暗潮汹涌的惊心动魄。当我看到苏安冲进李李饭店里要求汪小姐把肚子里的小囡打掉的时候,整个人都有点懵,只因上海人之间的交往实在令我这个非上海人有些匪夷所思。于是我又返回去看第八章里常熟的那个下午,翻来覆去得感受,书越读到后面,也就越容易懂得那个世界的一举一动了。其中命运之手翻云覆雨,每个小人物都身不由己,最是令人怅然。
可能这就是《繁花》最好的地方,因为在这个真实世界的复制品中,我们成了上帝,冷眼旁观,不置一词。而我们看到的,是曾经从来没有如此深入接触过的,南方的土壤和文化。
不同于北方的《平凡的世界》、《红高粱》抑或是《白鹿原》——他们的生活总是过多得被家族和政治所束缚——在南方,尤其是上海这个东方大都会中,人们对政治以及个体独立的态度,是值得细细思量的。
可惜时间无多,只够囫囵吞枣阅读一遍,连苏州河和思南路都没法去走走看看。若十几年后再重读此书,看那些上海的男男女女,在里弄之中,来来往往,命运交错,大概是要落泪的。就像黄安的《鸳鸯蝴蝶梦》唱得一样,“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一片废墟之下,曾经是一个世纪的繁华。这难过,可以感受却又说不出口,总可以吧。
《繁花》读后感(二):悟言一室
看这本书是在2015年,当时还刚刚工作。刚刚准备正式成为上海人。这本书给了我一些帮助。
2017年,在同济大学,去听了金宇澄的讲座,认为他可以写20本繁花,他真是一个活着的上海段子博物馆。
现在18年了,这本书里的东西还会常常翻涌起来,仿佛成为了我独自在城市森林中的一股支撑、是我在高楼上凝望的地面。我最喜爱的是繁花中的小琴,从楼上失足的时候,快乐的,只剩下白花花的玉腿,翻下去了。她的笔记被发掘出来,剩下一片骂名在身后。于是我坚定地袒护她,繁花对我来说,其他所有角色都可以成为陪衬。
去重庆的时候,在大隐于书,和一些陌生人悟言一室之内,讨论电影,听到很多人的心声投射在电影的话题里。很多人的心声也会投射在繁花里,一本地方小说的意义,包裹着在这里生活过的人的心声。在繁花的世界里悟言一室。
《繁花》读后感(三):被金爷的功力震慑的一只文艺狗的自白。
2001年,我19岁。逃了整整两天课看完了93版《白鹿原》。我立刻放出豪言,说十年之内不会出现可以超越白的地域小说。2012年末,《繁花》横空出世。依旧是整整两天看完,我说,可与白比肩的文学作品终于出现了。这两部描写不同地域生活的作品,一北一南,前者粗犷平实,后者细腻温婉,却都深深扎根于当地土壤之上,通过文字即可触碰到当下的脉搏。这两部小说,代表着中国文学的最高水平与两向极致。我当时说“悲欢离合观世事,浩瀚挽歌白鹿原。”,现在我说——海上繁花今何在,半是清醒半浮生。
《繁花》中首屈一指为人称道的是语言。抛弃刻板叙事,文字先行。信手拈来举重若轻。康总眼中的梅瑞小姐【待人接物,表面矜重,实际上惹烟弄雨,媚体藏风。】,说到何谓情调,更赞。【广告商调教出来,喝个巴黎咖啡,看个甲班日落,数个草原星星】,而汪小姐如是说:【下午醒过来,模模糊糊,躺在一张雕花帐子床里,懒懒起身,老派男人端茶过来,放了唱片,备了洗澡水妥帖周到。最后,两人坐在窗前,边上是雅致茶几,古薰里飘来了上好檀香。老派男人换了几张唱片,留声机慢慢转,有一首唱的是,我等着你回来/我想着你回来/等你回来让我开怀/你为什么不回来/我要等你回来/还不回来春光不再。】——大俗大雅到极致情怀胜于一切。之所以觉得伟大之处在于,在作者笔下,一个完全不同于我过往印象中的上海、但却又觉得就该是这个样子的上海被塑造的如此全面、丰富、彻底。我真是怎么夸也夸不够。
文学评论界回顾过去的2012,说,“文学界出了三位新人。第一位是莫言——如果不是诺贝尔,人们不知道中国还能有这么具有魔幻想象力的小说。第二位是陈忠实——如果不是同名电影的上映,人们不会知道中国还会有这么具有深刻生命力的小说。第三位是金宇澄——不说教,没主张。爷,写得真好。”要我说,真正可以称之为文学作品的小说,首先其作者必定是一个不能太过功利的人。他们从不企图用文字作为任何利器,只是在无比认真的生活,不教条,不刻板,不拘泥于任何一种前期的框架、结构之中,只是从平平常常的生活中汲取养料。就围绕着饮食男女,不歌功颂德,不谈性色变,文思不枯竭,才华不萎谢。他们从不高高在上,也根本不描绘什么幻象。他们和琼瑶郭敬明安妮宝贝之流代表着真文学与伪文学的两个极端。前者是黄金,后者是黄沙,只待风吹过,该幻灭的幻灭,该不朽的不朽。
再看一遍后,再写。一遍根本看不出啥来。就此搁笔。
《繁花》读后感(四):跟城市谈恋爱
你爱城市吗?
也许并不。这里的生活常常琐碎喧扰,让人透不过气。文艺青年向文学寻求慰藉,却被灌了太多“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要在路上”的迷汤。拥挤车厢固然令人身心俱疲,珍贵假期终究也是饮鸩止渴,因为我们最终还得回到城市里——丰富又单调,热闹而孤独。
想知道城市好在哪儿的,读读《繁花》吧。此书横跨60到90年代,用上海的吴言软语写尽上海市井;而洋洋万言,起初只是一个文学男中年,纯粹出于对城市的爱,在论坛上随手写下的贴子。
“窗外落雨,案前酒浓”。风流女子巧笑倩兮,张口便是又嗲又糯。这样的上海,藏了太多传奇和情愫,纵十年浩劫都不曾风干殆尽;这样的上海,适合雨天坐在咖啡馆窗前遐想,手里一本《繁花》,沪剧的腔调,清咖滋味。
矫情吗?没错,要的就是这股腔调。其实不管风雅抑或雄壮,都是叙述者自身的腔调,而生活本身是一锅粥,混在一起不清不楚流淌;我们爱一部作品,是想借作者的眼睛,来重新审视、定义自己生活。金宇澄的眼睛里,小时旧梦是发黄胶片,充满纯真乐趣,有大本邮票集和大把白兰花;成人世界有霓虹闪烁,衣香鬓影,忽闪得欲望和落寞无处躲藏。而同时流淌于两个世界中的,便是那又世俗又精致的腔调。
说到城市的腔调,让人想起王家卫。《繁花》题记,开篇也正写到《阿飞正传》结尾的香港夜色——“这半分钟,是上海味道。”
有人说,看王家卫电影别找故事,就盯着演员的脸走。读《繁花》,渐渐觉到它与王家卫电影相似之处——不需完整故事,零碎片段拼叠,时代和人性自然浮现。所不同的是,王家卫用情绪,金宇澄却用语言动作——仿佛苏州说书,讲完张三讲李四,不说教,没主张,等于记录。
《繁花》记录的故事,总让读者欲罢不能。想来,这是因为作者践行古罗马诗人的名言:“不亵则不能使人欢笑”,荤段子满天飞。小说一开篇,卖蟹的风流老板向朋友炫耀如何搭讪姑娘,附带引用清朝名著,抱怨老婆如何缠人:“雨夜夜,云朝朝,小桃红每夜上上下下”。
作者笔头春色满园,心里其实一江秋水。谈及题目,他解释,“花开花落终有时”是《繁花》名字由来。小说结尾,主人公曾经挚友非死即散,宴席锣鼓仍旧,旧日纯真无迹。
算来,小说此种立意并不新鲜;新鲜的,是讲故事的方式。毕竟,谁比谁高明呢?我们什么都懂,我们只是孤独。文学,若能像《繁花》一样,在深夜的一顿热气羊肉、童年的一架老钢琴上,惟妙惟肖,静静铺陈记忆与生活,那份窝心,便如冬日城市街头的红薯炉子,无言,却是荒凉尘世中深深慰藉。
《繁花》读后感(五):根本还是怀旧和对上海的热爱
这本书我喜欢60-70年代的描写,纯洁朴素的感情,各种怀旧的细节。
90年代的描写,最令人感动的是陶陶和小琴的恋情。匪夷所思的结局,作者说日记并不见得是真的。小琴是不是太幸福了,而故意坠楼的喃。
李李其实形象并不美,她最后遁入空门,其实空门也还是尘世,根本逃避不了,这个结局并不能说明什么。
贝蒂有点假,象童话中的塑料公主。比较真实的人物是小阿姨、小毛他娘。
阿宝在感情上从不敢真正投入,上海人的精明圆滑,没有痛苦,也没有真正的幸福。
小毛最后写过火了,我倒愿意他平安而卑微地活着,这才是世间常态。
汪小姐也写坏了。
我到了上海,才察觉上海的历史多么有趣。1840年以来的重大历史事件、人物都可以在上海找到踪迹。上海历史短,但他的历史是密密麻麻的中国近现代史。上海有中共一大、二大乃至四大的会址。所以,品读上海是很有趣的。
梅瑞搞融资,不可能变成大场面的人,因为她的大场面是气泡。所以这里说她形象变高端了,根本在逻辑上不通。
我最喜欢60年代的姝华,脑子清醒,文艺而美丽。那几段和小毛的见面戏,极好。
《繁花》读后感(六):期待王家卫的一场沪上旧梦
大概还得等个至少五年,才能在大荧幕上看到王家卫拍摄的《繁花》。墨镜王一向拖拉,此次也很可能“君问归期未有期”,然而单单只是把他和《繁花》联系在一起,就足够让人满揣着期待了。
二零一四年,王家卫就宣布了将执导当代作家金宇澄的《繁花》,他说在小说里看到了自己与家人当年在上海生活的影子,和金宇澄第一次见面,就对他说:《繁花》没有任何电影和电视的倾向。金宇澄当这是对《繁花》的表扬。
如果说《繁花》是上海的文学式清明上河图,那么王家卫则早营造出香港这座城市的影像式美学,那拥挤的人流、旺角的高楼分割出的暗蓝色的天空、幽暗的酒吧、一分钟的便利店、湿漉漉的楼梯,都是他镜头下组成一个世纪末香港的鲜明元素。因此,对城市有着特殊艺术敏锐的他,看上了《繁花》里的上海,是个自然不过的事。
于我而言,上海也不只是一个繁华的现代大都市,更是一个隐藏在海派文学那字里行间的小资生活趣味和审美方式。
就如同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萧红笔下的呼兰河,这些地名浸着作者的成长和爱,被勾勒成充满无限张力和想象力的文字,吸引了我等读者想要越过时空去好好走一遭。
我眼中的上海也便是这样,它是张爱玲、白先勇、王安忆等人笔下那尖尖的阁楼、老式汽车、慵懒的阳光,喇叭花外形的留声机和繁华街道的美女广告画,狭窄而潮湿的弄堂……大概从小到大居住的家乡这带一直都是文学上的贫瘠空地,而上海却被描绘太多,有太多故事,它立在那儿,像一个带着几分傲气却还是风华绝代的女人,令我着迷。
然而一直没真正见过这个着迷已久的女人,直到读到《繁花》——这本在豆瓣高达8.8分的书,被许多读者评为近年来最让人惊喜的小说。它不一定之于所有读者都能带来惊喜,但之于我,还是惊喜在金宇澄洋洋洒洒三十多万字的吴侬软语中,看到一座更有血有肉的当代上海。
我想金宇澄一定是将上海爱到骨子里了,才可以写出这样一部书。它的语言可用上海话读到尾,它出现的街道、地点、方位基本可以勾勒出上海的大致地图,它是小人物们的生活,也是大上海的百科全书。它以两条时空线索相互穿插,六十年代的少年阿宝和沪生他们还未听够弄堂里的钢琴声,就被文革的洪流裹挟着成长;八九十年代,酒桌上的杯觥交错和都市里的纸醉金迷里,中年阿宝们诉说着市井情欲。
它不太像一本小说,更像是一部生活,一幅从六十年代展开到九十年代的沪上生活画卷。它鲜长句,几乎盈满不同人物之间的对话,许多人在说话,也有人“不响”,说话的人不经意间说出了各自生活里的酸甜苦辣,而“不响”的人也在各自生活里不曾退场,话头里每一个细节里拿出来,都是上海弄堂生活里的一隅。
书中选摘:
兰兰走进饮食店。浑身香气。阿宝一呆。沪生看手表说,迟到两个钟头了,还过来做啥。兰兰笑笑,身上是山媚水明,一件绯红四贴袋收腰小西装,金边包纽,内里是元青圆领弹力衫,下面玄色踏脚裤,脚下一双嫣红漆皮金跟船鞋。沪生说,准备忙到哪里一天。兰兰笑说,差不多了。阿宝说,长远不见,新娘子一样了。兰兰说,阿宝太坏了,见了面,话里镶骨头。沪生说,先坐。阿宝倒了一杯啤酒。兰兰坐下来。沪生说,让香港人一弄,女人就像花瓶。兰兰拍一记沪生说,做啥啦。沪生说,具体时间呢。兰兰说,酒水定了下个礼拜,先是拍照。沪生说,人民照相馆。兰兰说,到静安公园拍彩照,香港特地带来富士彩卷,比上海便宜,颜色好。
在整部书里,作者不动声色,似乎从不曾出现,没有许多小说里随处可以感受到的作者上帝视角感,但读罢,又深深觉得,作者分明就阿宝、陶陶这伙人中的一员,又或者,他就是那阿宝,他随他们同成长,同呼吸,字里行间展开的,分明也是他自己的生活画卷。
上海是美的,她的美是那种世俗而烟火的。在《繁花》里,有许多弄堂里的秘密和暧昧,男男女女之间,甚至有越轨,但这一衣一饭的琐屑,经由描绘,都有了情致,不夸张显露,反而带着几分真实的含蓄美,饭桌上的觥筹交错,从一个侧面写尽了当代的饭局文化。连我这个既不是“上海宁”,也不曾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也可以从文字之间像做了一场沪上旧梦,看到藏在时代里的似锦繁花。
“人生如花,书中大段关于花、树的叙事,七十多位女性人物,可说是‘珠环翠绕’,光线、颜色、气味,在人世摇曳,加之盛开与枯萎姿态的上海,包括传统意义的繁华城市的细节,是花团锦簇的印象。”金宇澄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时这样诠释书名“繁花”的寓意。
今年春末,终于来到上海,却并没有感受到海派文学里的那些描写,因为如今的上海,楼已经越来越高,地铁也越修越长,离那弄堂时代的告别也越来越明显了。我猜想金宇澄写书的初衷也是想记录下那个时代,他的写作手法还带着先锋文学的血脉,但始终有一股花会落尽的悲凉感,他也在用文字做着一个沪上旧梦吧。
再说到王家卫,他其实也算是半个上海人,出生于上海,然而五岁就去了香港,他自己说过,小时候跟着下班母亲从武康路的外祖母家走到淮海路,是经久不灭的记忆,所以《花样年华》是一次重温童年回忆的历程,出现旗袍的场景都采用较低的机位,其实就是童年王家卫仰视母亲和朋友们的视角。此次,他也想用《繁花》拍出他心里最念念不忘,又最具美感的上海。
期待这一场沪上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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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读后感(七):繁花落到心底里
近来又对外国文学不起兴趣了。身边不管是什么学历的都喜欢买上一本当代的外国译作。揣测是不是文字过于“当下”,几近口语,段落分明,页面简洁,内容偏情绪和精神就欢喜上了?那儿很少有油hao气,很少有我们理解不能的关乎民族的地域的东西,比如习惯、方言、几乎绝迹的举止和实物还有思想等等。《呼啸山庄》的原版比《到灯塔去》难看得多,一是时代的缘故,二便是地域的问题了。《简爱》的原版不难,《呼啸》就难多了,约瑟夫的约克郡话简直无法下咽,只好匆匆看一眼现代英语的转译。生活那么匆忙,何必自戳尊严:身为中国人对本家的东西不感兴趣,而且还看不懂!
我忘记我是怎么知道这本书的了,单单“沪语小说”的抬头吸引了我。逛完书展上亚马逊低价购入开始翻读,期间还看了孙顒的《缥缈的峰》。九月头读罢。节奏是缓缓疾,越到后头,分开的线开始拧成股,其余的线只增不减,情绪如雾霭一进深夜“噌噌”漫入,最后一天我吃了100页,约莫七万字。别看这100页,村上的100页一天就好读完,段落迷你,文字简单(没说没涵义),总之读来除了一点点东瀛的隔膜,其他毫无阅读障碍,小资的世界:性爱、空灵、精神、爵士……统统在当下的中国城市里俯拾即得。那金老的书呢?“璜贡缎棉袄、灯芯绒裤子、两用衫、舍维尼长裤……”、“叫化鸡、锅油鸡、出骨鱼球、芙蓉蟹斗、白汁西露笋尖、清汤秃肺……”、“真正是戏文里唱的,愁肠难洗,是我贪心不足,上坟船里造祠堂,稻雾去麦雾来,菖蒲花难得开……”我们年轻人已经都听不懂看不懂老上海人的上海话了,写出来也想不出或者说很多实物已不在我们的生活里了,读一句不算难,真理解有点难,读了一句再还原上海话,味道真赞,意思还是不能全明。而话本式的文本,一段就是一页,没有引号,对话和文本叙事和在一起,小小的断句挑战竟也难倒了在现汉全备防护下滋养起的一批人。
形式和内容都是中国上海的独特,译作特有的翻译腔已经进入到现汉的骨髓里去了,有时候我说一句话或写一段话,竟不由自主将其翻译成英语!【学英语太用功了么!】金老的语言超越了当代其他声名显赫的作家,汉语的魅力尤其是节奏重新回到了我的跟前,多见短句,少有介词、连词、逻辑连词,刚读不久,有些陌生,读完了,才意识这才是汉语啊!不仅有意思还有语气、节奏和韵味。【比如“长乐中学大门口,两个同学,发觉了沪生的新军裤,上来搭腔攀谈”,由我们来写,就会变成:在长乐中学大门口,有两个同学发觉了沪生的新军裤,便上来搭腔攀谈。】虽然谁也说不出真正汉语的理应模样。【古汉能代表汉语?现汉呢?现汉从白话文开始越来越“现汉”了,如果古汉是汉语的理应模样,那我们现在是否又要回去?不可能了。好像进退维谷】金老的语言至少遏制了越来越洋气的普通话,他的话本“试验”成功了。话本,宋金时候的产物,原先是说书人的东西,如今运用到小说这完整的体裁上,得到的效果是通俗,不是通俗到普通话的口语,而是老上海人的吴语,没有逻辑的吴语,短促的吴语。作者几乎隐身,现在想想也是,话本虽然像是由说书人在掌控,可到了故事里头,没了作者的影子,故事离你更近,人物愈捉摸不定。我比较欣赏没有心理告白的电影和电视剧,这样更富张力,小说发展到如今,似乎也是如此。话本撞上沪语,给吴语地区带来了更贴近的故事。当然也要照顾全国各地的读者,据金老自己说他易改数稿,沪语剪了不少,与普话连缀。很多沪语的写法依循普话谐音,而非钱乃荣的上海话大词典内的规定,熟知沪语的人仍然能在心里默读,将谐音自动化为沪语,不受干扰。
小说的另一个形式是章节的妙用,繁体单数章名写60到70年代的事(二十九、三十一除外),简体双数则写90的事。“文革”的事写得漫长,不绵密,90年代仿佛停滞不前,永远都是相似的生活场景,在反复中迂回。小说交错而成,人物在读者的跨越间逐渐丰满,文革在向前,90也在向前,两者没有相交点,故事没有连续性,情绪却有,两个年代共同筑就了凄凄的悲,人生的苦味(喜悦自然有,可最后还是苦)。这和同样结构编排的《缥缈的峰》不致,《缥缈》是典型的“电视剧”,剧情紧张,细节平铺,HB结局。好人终有好报,恶人终食恶果。孙虽然也使用当下与过去交织的写法,但写得很急,使得小说没有太多的年代感,一味说情节,一味写人物的心理,一味排回忆,情节、心理、回忆过于浓厚,作者的声音和影子老实地呆在小说里,少了金老的风致。有时候语言很神奇,多了几个字,味道就不对了。形式决定内容,孙老的内容特合主流,金老的展现真实生活,知识分子隐退,市民阶层爬上来,内容时见不净却不致俗,因为市民还能说出高山流水,评评外国小说,谈谈中国诗词,本地娱乐、传统戏文。结局不圆满,不是《缥缈》最后的夕阳美艳,人生庆幸。人物心情模棱两可,就像“大家只能笑一笑,不会有奇迹了”。“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花花世界/鸳鸯蝴蝶/在人间已是癫/何苦要上青天/不如温柔同眠。”
真的懂生活的人是不会傻傻乐观,同样不傻傻悲观,情绪和白开水一般。正像小说语言带给我们的体验,客观、随意、通达,真正落到我们的心底,语言的外壳和语言的芯子,随后小说的内容也是,这个由对话举止和偶尔的描写构成的内容,逐渐透到心底。读完,还想读,倒不是因为情节精彩,往往是风致,属于你乡愁的风致(你想要多了解因为你属于它)不断搅动你的读蕾,像一部好的电影,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成了你忠爱的理由。
【金老和木心的对话录给了我一些启发:20年不写作也可以逆袭;多关注俗世生活,比如东方110,社会版新闻;写出个性,一眼识别】
http://book.douban.com/review/6155572/
《繁花》读后感(八):故城且回首,此意莫匆匆——读金宇澄《繁花》
文/李安侬
京师称正史,海上多传奇。
很难在中国现当代文学中找到一络文脉如海派书写一般交融了那般飞扬、传奇与掠影;也鲜少有一座城市静穆伫立于过去、现在与未来之间,承载了那般多元、琐碎而又迷人的记忆——北平的历史自然是厚重的,可究竟脱不开龙楼凤阙的气质,难免打了一层“乡土中国”的底子。上海则不同,且不论南京路的川流不息与外滩的溢彩流光,“开埠”二字便起笔定了调:欧风美雨的浸染,多元喧嚣的律动,高度开放与外向的性格,商业经济所孕育的城与人……正是:京师称正史,海上多传奇。
而金宇澄不愧为这一出传奇中的一位传奇人物。祖籍是“枫桥夜泊、钟声客船”的苏州,又生长于上海“美好的沪语环境”中;命运使其负荷了父辈有关情报与牢狱的沉重记忆,时代又令其遭遇了背井离乡的黑龙江知青经验;八十年代做了鞺鞺鞳鞳“解冻”潮流的弄潮儿,写作伊始便出手不凡、崭露头角,随后竟安心耕耘《上海文学》的一片园地,成了孜孜矻矻的老编辑,一沉寂便是二十余年;写作之初不过是无心插柳,是沪语方言“弄堂网”上一张张块状的、恣意、随性而散漫的帖子,改过二十遍书成发表却一鸣惊人,获得茅盾文学奖后便顺理成章地进入当代文学正史,大有当年张若虚凭借一首《春江花月夜》“孤篇盖全唐”之意。
于是循着这传奇的光晕,很自然地翻开了《繁花》极素淡简净的柔灰色纸封,一字一句开始读起。“独上阁楼,最好是夜里。……”引子便以路过静安寺菜场的沪生与卖大闸蟹的陶陶来去几回对话为开场,平白如家长里短、零碎谈话,真可谓“爱以闲谈消永昼”。然而读下去便容易发现,很难把这本书概括为一个简练又完整的故事——出场人物纷繁且杂,形形色色的关系也掩着几分弄堂独有的暧昧,完整的叙述被对时代风物世情的细致描摹打散,即使是故事里的饭局上也仍是在讲故事。更有甚者,全书采用的是双时空的双线结构,单数章节用繁体标题,写六十年代起的老上海;双数章节则用简体标题,写九十年代后的新上海。前者描摹风物:从一阵《罗马假日》的风吹到琳琅斑斓的“伟民”橱窗邮票,从沉默了的钢琴与大自鸣钟到穆旦沉思的诗吟,再从工人新村、军帽军裤到弹力衫、人民照相馆,最后以未脱“大革命”影子的一句“我不禁要问”作结。后者刻绘世情:从数不清的生意与饭局到公派出国与人民币的纠缠,从港资沪派、副总经理的宏大背景到蕾丝吊袜带、歌舞迪斯科的生活细部,从苏州美术馆与上海博物馆古董的风雅到渗透于复仇与陷害中的人性之极恶。前者的岁月是温情与敬意里的“从前慢”,故事却讲得狂飙、仓促而不甚优雅;后者的日子是现代机器大构置下的“走马灯”,故事却一笔一笔把最细腻动心的东西都刻下来,不觉令人毛骨耸立。
初次读时,我惊诧于前后两个时间维度所拥有的高得出奇的独立性,如同青白两练江水,虽皆是“生于斯长于斯”,却又如此相异。掩卷暗思,索性试着按先读所有单数章、再读所有双数章的顺序又读了一遍——这次却出乎意料地一气呵成,还读出了字里行间的许多草蛇灰线、伏脉千里。《繁花》里的“过去”与“当下”终还是一并汇入生活的洪流,并在几位贯穿叙事始终的人物那里演绎尽了“花无百日红”、花开花落的极致。六十年代的阿宝、沪生、小毛与蓓蒂、姝华们还是一群“同学少年多不贱”的懵懂少年,严格的资产阶级、革命子弟与知识分子出身只在他们身上打下了个浅淡的底子,还并未形成鸿沟般的界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不甚庞杂的,即使是最堪称“不伦”的关系也不过是已嫁作海员妇的银凤对小毛亦真亦假的一往情深。而三十年弹指一挥间,在经历了政治的动荡与下海的风潮后,阿宝成了“宝总”,沪生做了律师,小毛至死都是单身,蓓蒂与姝华则早已如轻而薄的早樱一瓣消失在波折与风雨中;欲望的幽灵从幕布的背后气势汹汹地跳出,情欲压倒伦理,人性的恶被一寸一寸深掘下去,汪小姐、梅瑞、苏安、李李、白萍、小琴……她们是个个各异的开出繁花姿态的女子,却又都同样一边情深意痴,一边虚情假意。故事的结尾,保持着单身的小毛在当年老伙伴阿宝的建议下与汪小姐办“假结婚”,那个过去的世界和当下的世界在电光火石间温和而不失激烈地接合,余下的只有黄安《鸳鸯蝴蝶梦》的袅袅歌声“看似个鸳鸯蝴蝶/不应该的年代/可是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
《繁花》一出,称赞声不绝,除去故事令人拍案与结构独出心裁外——其实双时空的双线结构村上春树在《海边的卡夫卡》《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等书中早就用过——我想,便正如作者所言,重要的是对“语言、形式”的探索。出于好奇,我找到了金宇澄八十年代开始创作的小说集《迷夜》:从属于北大荒的知青故事《失去的河流》读到深刻剖析了人性的《风中鸟》,再读到笼着一层绵延迷雾的《冬季·漫长的宿怨》……虽然可以隐约看出明暗的色调参差错落着,感官的描绘也有极了灵性,但知青岁月的时代之影太过浓重,细密片段的刻画也远没有找到一种足够有“闪耀韵致”的语言形式来承载与表达。而经过二十余年作为编辑与文学把关人的文学积累,《繁花》终于在“入于赋心”——中国“赋”之传统的细密铺陈,与改良后含蓄幽美的沪语之间找到了那个最微妙的平衡点,一时涨绿深烟,绾尽垂杨,乱花渐欲迷人眼。金宇澄的写作,既成了向上海这座迷人城市的致敬,又带了几分小心翼翼守护本土古典文学传统的虔诚。
其实,《繁花》“不亵则不能使人欢笑”的笔调与“不如温柔同眠”的归旨,放在中国“感时忧国”(Obsession with China,夏志清语)文学的大背景下,是不能入“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所谓“主流”的。金宇澄自称“想做一个位置很低的读书人”,又申明自己“不说教,没主张”,但是若凝神会心去梳理海派书写的一脉,却又能发现一个发人深省的问题。从张爱玲笔下掩不住人生的飞扬一面与贵族气质、华丽背影的都市女性书写,到王安忆《长恨歌》里已然读不懂真实“上海”精神的王琦瑶之女薇薇,再到金宇澄笔下几乎消失了的优雅——是否是一条隐藏着的“反上海”的“上海”暗线呢?张爱玲或许想要写市井,但她只写得出传奇,这是她的不幸,却是读者的幸运;王安忆的立场无疑是文化批判的,是对粗砺的拒斥与对粗鄙化的反讽式的微词。金宇澄则不然,他乐意书写恰能补足非“主流”上海世相缺席的文字,从不拒斥城市中下的巨大潜流进入那个纸本的世界,又绝不冲淡字里行间流露出“向城市致敬”的独立气质。一部《繁花》处处闪耀着的,其实不止文字的韵致,也是一个充满“一种温情与敬意”的回望手势——故城且回首,此意莫匆匆。
《繁花》读后感(九):从我的故乡谈起
皖南,东经118°1' 北纬30°1' ,一个地图里找不到的村庄。我在这里出生,长大,一活就是二十年。我可以熟悉到认出她的每一片土地的形状,在数不尽的山水里,一眼看穿她的伪装。但我很少谈及她,二十年里,我未曾给她写过只言片语,她就像手里的掌纹,你一抬手就可以看见,你放下也就放下了。 故乡总是沉默的。在夜里,风很清,背倚的山峦成了一块黑色的屏障,静悄悄的,把八十户矮房围在怀里。仔细听,有鸟叫,像杜鹃,也像鹧鸪,鸟是常见的,山里人家,靠田地为生,秋后打下的稻子晒在场院里,便时有鸟来啄,赶又赶不尽,就任它去了。渐渐的,鸟也不怕生,人也不厌烦,相安无事,倒也自在。故乡的人总是睡得早,不到九点,就看不见灯亮了,月亮从云里探出身子,把光投到人间,雪白的,干干净净的,吻着屋顶,山前,田地,一寸一抹,都是慈悲。在屋里的时候,你躺着,乜斜着眼,月光会顺着屋檐滑到你的地板上,你看着光,慢慢睡过去,时间仿佛凝结在一个点上,懒于走动。此时,窗外会有水纱树,梨树,紫薇,月季,兴许还有两株红豆杉,趁着夜色,偷偷的吐芽,你听不见,也看不见,等第二天,晨风推开柴门,你走过青石板,定会看见屋后一树梨花胜雪。也许,你会觉得这是美,是浪漫,但对于我而言,这只是生活,像柴米油盐一样,真实到不必用词语来描绘。你爱或者不爱,它就在那里,不来不去。 到了中午,最热闹的,要数紧靠的路牙子的那颗水纱。它是我爷爷很多年前种下的,说不清多少年了,总之,我长大了,爷爷也去世十四年了。每看到它,我总能想起,《项脊轩志》的结尾写道“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物是人非,我大致也算明白了这个道理。这里村里人最常聚集的地方,打完麻将,干完活,亦或是上学回来,总有人端着饭碗,茶杯,来这里,多的时候有十几人,少时也有五六人,渔樵佳话是说不尽的,村子小,也有故事,东家长,西家短,一唠就是半天光阴。水纱树这么多年,也不知听进了多少闲话,就像红楼梦里的补天石,记录了一个又一个生离死别。只是贾府是温柔富贵乡,而我的村庄是市井之地,故事不金贵,人物也普通。在这里没有什么特别的人群,所有人都有一个群相——农民。他们个子有高有矮,都很瘦,脸是沧桑的,黑黄色,粗糙的表皮。唇边长满了络腮胡子,一根根像扎在田里的秧苗。时常会沾着黄泥,唾沫。他们的手是不懂温柔的,黄色的茧层布满了手心,掌纹里有永远也洗不尽的黑垢,这是岁月积累了多年的馈赠。在这里,女人是不爱美的,她们很少穿高跟鞋,解放鞋和胶靴是常态,我看过我母亲的鞋架,零零散散的几双半寸高的高跟鞋,只有逢年过节,她才考虑换上,不是穷,买不起,而是无人会欣赏,女为悦己者容,穿出去又给谁看呢。她们从来不要求丈夫说一声我爱你,或者浪漫的话,她们知道不可能,她们也消费不起这样的奢侈。她们都安静的做着自己的本分,天刚亮,河边就会响起女人的捣衣声,田里,手握锄头的,也常也女人的身影。她们也会笑,会打闹,有时候天真的像一群女孩,但她们的脸上多半是爬完了皱纹,两鬓也会过早的斑白。在这里,甘苦常常是与共的,它拥有城市人羡慕的生态,也有城市人看不见的辛酸。 我的故乡以茶闻名,黄山毛峰,也算名满天下,这是村里大部分人的生计来源。抬眼看去,山脚是紧密的茶园,郁郁葱葱,夹在茶树中间的,总是一两顶鲜黄的草帽,你近看时,就能看到两只手默契的配合着,把一颗颗绿出水的明前茶,采进箩筐里。有时候,会碰上天气好,不冷不热,风凉悠悠的吹着,知了会放慢了叫声,云也在天上缓缓的溜达,印象里,故乡的天总是很蓝,蓝成一片,像一副油画故意调出的亮色背景。天气恶劣的时候,大风大雨,站在门前看不清山色,还是会有人出门,裹着雨衣,在山里穿梭,雨太大,眼睛是睁不开的,凭着多年采茶的感觉,一摞茶有半摞是水,价格也难卖上去。这些年越来越多人爱喝茶,是的,泡茶是简单的过程,一杯水,一盏茶,可以泡一个午后,有文化的,可能还会读一本茶经,来一句苏东坡的“且将薪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但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安逸消费是一个人农村人泪与汗的历史。 我们的村子小,计划生育实施的时候,又恰是轮到我们头上,所以当时孩子格外少,记忆里只有五六个,不少都在外打工,有的成家了,有的像我一样仍在读书。那些年,我们都不懂事,会聚在一起,满山的跑,捡板栗,偷西瓜,我们会把心里的秘密相互交换,就像鲁迅小时候和闰土。村里有一座水库,依傍着一个竹园,水库修了一条渠,用来引水灌溉,水流量常常很小,因为南方多雨,旱灾是百年难遇的,水渠流经一个石崖,石崖高十多米,冲击形成了一个小瀑布,我们几个孩子常去瀑布下闹,挖出一个小坑,把水积住,养些小鱼小虾。去年,我回家时,也去看过那里,长了很多茅草,有一个人高。我心有戚戚焉,便往家里走,恰好撞见了好多年没见的发小,这些年,他在外打工,我在外读书,很少碰上面,他是做汽车修理的,指甲缝里落满了深黑色的机油,他主动和我打招呼,嘴巴还是很大,笑起来让人开心,他客气递给我一根烟,又收回去,我笑笑,他跟着笑,我们没有多说什么,也知道说不了什么。这些年,不同的人事经历,已经在我们之间划上了一个不等号,我们谁都没有办法把它变得平衡,只能徒留遗憾。在我眼里,他还是当年那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不会再长大了,不过这都已不重要。 故乡最好的季节应该是秋,那时候,刚过茶季,稻子又青黄不接,大家都闲起来。吃过晚饭,在院子里乘凉的最多,农村的房屋建筑是不规则的,坐在院子,总能看见别家的院子,大家远远的打个招呼,说说笑笑。故乡有一种纳凉的工具叫竹床,类似于古人的塌,我喜欢平躺在竹床上看天,星星很多,月亮缺了一角,但还是一样的白,映得山前草木都白了。张爱玲在金锁记里说“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我想,未能隔上三十年,隔了三千里的路途往回看,也是满怀凄凉啊。 我是2016到合肥的,前后加起来大半年了,回过几趟家,时间都不长,年龄越大,在家的日子就越短,我也说不清楚,再过几年,还能回去待多久。有时候,在高处,会看合肥的夜色,总是很明媚,灯红酒绿,少有是不明亮得地方。看着看着,喉咙里便哽咽起来,合肥是冰冷的,是悬在高处的风,你想伸手,但永远也抓不住。故乡总是夜里的枕头,你一挨上,就是一个好梦。瑾以此怀念生我养我的故乡,愿山河暂寂,盛世长宁,你我共勉。
《繁花》读后感(十):我为什么读小说(读《繁花》)
从7月14号开始读《繁花》,今天是27,阅毕。
阿卓一家6月中旬从美国回福州,离开时是7月26号。小伙伴们夜夜群聚,仿佛回到十年前俱乐部的黄金时代:郊游,泡溪水,吃海鲜,看投影,喝酒,做饭,回忆过往,聊天到天亮,在头家打地铺睡睡袋……一切,仿佛从前。
如此宝贵的中年聚首、怀旧大趴,没有我。
在昆明养伤。只能用时代范儿社交平台微信,围观他们。
很落寞。落寞时,就读小说。
《繁花》,开篇讲菜市场卖蟹的,叫陶陶,拉住朋友分享弄堂里新鲜出炉的大八卦,故事还未铺陈开来,卖蟹的先引清代文士的书!作者金宇澄野心勃勃,明明是要营造腔调:那是个小商小贩都是知道分子的旧时代。当其颓然退去,在劈面砸来的崭新时代里,以小说缓解落寞的我只勉强认得几个字,还经常写错读错;至于清代古书,本人碰也没碰过。
男主角阿宝,是个大资本家族出身的上海男人,在新老交替的浪潮里,从钢窗蜡地的拉德公寓搬出,在工厂车床上做零件。在少年奔往中年的路途中,多少红粉与其相伴,梅瑞、小珍、李李、雪芝,最终都各奔前路。用阿宝自己的话讲就是,“面对这个社会,大家只能笑一笑”。
少年阿宝有个叫蓓蒂的玩伴。我喜欢作者以3页纸写他和这位邻家小妹妹讨论邮票,哪些花卉哪些水果哪些蔬菜佳肴,可以设计成哪种样式的邮票:“阿宝说,马路卖的茉莉花手圈,一小把栀子花,一对羊毫笔尖样子白兰花,可以做三张一套的邮票。蓓蒂说,赞,还有呢?阿宝说,法国梧桐,做四方联,春夏秋冬四张。蓓蒂说,不好看。阿宝说,春天,新叶子一张,6月份,梧桐树褪皮一张,树皮其实有深淡三种颜色,好看。秋天,黄叶子配梧桐悬铃子一张,冬天是雪,树叶看不到了,雪积到桠枝上,有一只胖胖的麻雀,也好看。”
谈话就在“好看”、“不好看”、“欢喜”、“不欢喜”之间进行下去。作家以此方式写了个自少年时代就颇有个人审美情趣的男人。金先生笔下的少年可以得体到不抢女孩的风头。
读阿宝和蓓蒂,就想,我认识的人里,谁能让语言不断划向广阔境地?谁能得体到不抢女生的风头?若我来写儒雅有魅力的男士形象,能否想到类似设计邮票这么个情节,使人物在千字以内丰润立体? 很遗憾,答案倾向于否。我辈,多以贫乏教育下的贫乏嘴脸出现,只能勉强罗列点明天就过时的心灵鸡汤,拗个打倒别人的斗争造型。
士绅阶层被连根拔起,东方世界已沦为拾西洋牙慧之低位,又如何能在尘埃中开出那一朵花来? 现世中既然没有那簪花的人,就去读小说吧!它会隔空递来自我审视与自我反省的角度。
我虽然不认得如阿宝般温润礼貌的男人,但我认得好几个技术男。和他们,可以讨论车子的抗翻滚系数,可以讨论咖啡豆的用量,可以聊点没有斗争意味的家常日子。
我还认识阿卓,一个曾带领很多人在野外玩耍的福建长乐男。此次回乡,他掀起好大一轮早已为人父母之中年男女的再度聚首:整整月余,众人都玩疯了,日日勾连,不肯分开,仿佛旧日时光重演。甚至台风“麦德姆”来袭,不便出门,去他家送餐的朋友还能排成队。
也许,这就是值得用文字来铺陈塑造的人类,以乐于帮助的心和太多人共建了彼此青春记忆的宝贵人类。你的第一次桥降、第一次溪降、第一次攀绳、第一次抱石、第一次野外露营、第一个穹顶状的夜空、第一座雪山……都和这唯一的名字联结。尽管每个人都有每个人各自的成长,还就是原本并不认识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交集的“每个人”在一个名字的整合下形成了属于大群体的共同记忆。
远远地瞭望千里之外也有我一份的群体记忆,忍不住一次次重启过往。每打开念头,就立刻将其按灭,因为实在不喜欢自己如老人般陷入回忆。
不喜欢自己说想念,虽然想念是真的。
每不喜欢自己一次,就去读小说。
李李,《繁花》里第一艳女,经历曲折奇诡。边读边猜作者会给内心荒凉外表暖艳的魔都女子安排个什么去向:是跟大资本家族出身骨子里儒雅却是车床工人身份的阿宝搭伴儿过日子,还是干脆嫁给金表钻戒伺候一心迷恋上海旧范儿女人的新加坡小开?结果都不是,作者设了个老俗老俗的局:落发出家。
唉,金先生笔法庸俗。若换我写,唉唉,也不外乎去死,去做姑子。
人世原本如此,采过花,觉得花香不过如此;尝过甜,觉得甜滋味不过如此;捱过苦,觉得苦恼也不过如此。不过如此的人生是值得过下去的吗?我不知道。或许,我们都是来还的,还欠下的恩义。
读到懂蟹经的上海男人陶陶与北方静姑娘咖啡馆遇火一节,为这一节的男女紧张。陶陶那么个爱美女的货色,居然在大祸之后忽然就言行郑重、内心崴泥了。再后来,陶陶遇到小琴:上海女人,小摊主,卖衣服,老嗲的,于是“亡党亡国”。
收伏本埠男人的,还得本埠女人。
这本,总还是写得好。写得生气盎然,有野心,还不可复制。当然,写得再好也没啥用,总有人心难进。沈从文写得好不好?不还是被同是文人的郭沫若描划成“粉红色作家”。失掉丈夫自己也瞎了的黎老师说:“阿宝,做人多少尴尬,桃花赋在,凤箫谁续,多少尴尬呀。”
究竟有几多尴尬?文革过后的第一场盛大春宴,个个做足功夫,盛装出席。席间,四位夫人恼了。玲子和陶陶翻脸了。小琴左右为难。梅瑞当场塌台,精神错乱……这些人,从前不说有多婉转妩媚,也称得上风流四溢。时代糟污,人也跟着晦暗。读到这出意外收官的宴饮,我知道,这本《繁花》写就的故事要讲完了。
小说读完,福州小伙伴们相聚的日子也告暂停。
你说,“好好养伤,来日方长。”
李李却说,“女人觉得,春光已老,男人却说,春光还早。”
免不了要难过。
难过时,就去读小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