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定日》是一本由(美)丹尼斯·勒翰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59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命定日》读后感(一):命运只能限制你一阵子,却无法掌控你一辈子
对于之前都只创作悬疑小说的美国畅销小说作家丹尼斯•勒翰而言,写出《命定日》这样一部长长的历史题材巨作,却反倒是有几分“有违天命”的意味在其中:大多数读者都早已经将勒翰定性为“出色的悬疑小说家”了,可这怎么忽然就换了其一贯拿手的创作题材呢?但转念一想,这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毕竟对于读者而言,一个好的故事远比一个讨巧的故事题材要来得重要许多。而在耐心地读完这长达五百多页的作品之后,还真不得不感叹:勒翰做到了,甚或可以说,他的创作能力又进步了!
在笔者看来,勒翰最大的进步在于:相比其之前所创作的《神秘河》、《隔离岛》,这一部《命定日》显然更具有回味性、反思性,也更能引发一系列对“命运”这个敏感之词的思考。而这些阅读感受则是其之前任何一部悬疑小说都不曾具备的。
就像这部作品本身散发出的严肃氛围一样,阅读也成了一件严肃的事情。它并不是那种适合躺在床上信手就翻过十来页的休闲读物,而是需要你安静地坐在书桌跟前,带着一些个人的想法去细细体味的作品。
但显然,勒翰并非是一个只会发泄负面情绪的“负能量”作者。在一系列长达数百页的压抑情节之后,结局带给人的曙光却是意外地温暖,甚至都可以用“灿烂”这个词去形容这种阅读感觉。
的确,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没有一个有好报的,无论是基层警察丹尼,还是黑人男仆路德,他们都因为反抗命运而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不得不离开波士顿,寻找新的栖身之处。他们似乎命中注定无法在这个地方安居乐业,无论付出什么样的努力,最终都只化作了泡影。但是,即便如此,作者还是用一种欢快的笔调给这个理应是悲剧的故事结了尾:背井离乡的丹尼在火车上与妻子秀着恩爱,憧憬着异地的美好生活;九死一生的路德抱着刚出生的孩子,与妻子破镜重圆,远离纷争之地。就笔者看来,作者这样的描述方式并非是一种毫无根据的乐观,而是其真正体会到了某种生活的真谛:就算某些厄运注定要在命中出现、难以避免,但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的。所谓命运,它充其量也只能限制你一阵子,却无法掌控人的一辈子。所以“命定”的只是某个“日子”,而不是某个人的一生。就算倒霉地经历了一番所谓的“天意弄人”,你也依然可以决定在此之后的出路和人生方向。毕竟,做出下一步决定的永远是人自己,而不是上帝的指引。在那条漫长的生命时间轴上,该如何描绘属于自己的人生曲线——在这个问题上,你的执行力应远胜于上帝。
故而,尽管《命定日》被普遍地认为是一部偏黑暗的书,但就笔者看来,它却又别有一番励志的意味在其中。诚然,如果周围的环境又大又复杂,作为一个渺小的个人来说,确实无力改变。但倘若换一种思路,难道不正是因为身处在一个又大又复杂的环境中,所以才更方便自己寻找一小片合适自己的生活之所么?
《命定日》读后感(二):美国之踵(略透)
阿卡硫斯有一个踵。这本书是美国的踵。
周末用两天时间读完这个大部头,这不是一本容易的书,与《隔离岛》(又叫“禁闭岛”)的悬疑故事根本扯不上边。
故事开场得很简单,但一下就点燃了,想起勒翰与好莱坞的关系。
这个警察世家,老爷子要上街,作为警察队伍的一员去维稳,去阻止罢工。
儿子也要上街,儿子要参加罢工一方。
两方枪口相向,老子和儿子,这枪响还是不响?
如果只是这么开头,勒翰一定是弄出了一本失望之作。此作没有失望,记得好几年前,这书刚出来,纽约动静很大,作为一本严肃文学,好像说首印数到了40万什么出。40万,即使在美帝那里,也是一个很大很大的数字。(多数书也就首印五千六千)
这书在美国,整体的评价还是非常好。
这一天,the given day,可以说藏着美国所有的秘密,所有的结都可在这一天找到影子。
那时候,就是“教父”大行其道的时候,死亡与新生绞在一起,所有关于“有”和“没有”的矛盾,被放大到极限。
就在这一天,全城警察罢工,警察父亲要持枪面对罢工的同事,警察儿子支持的罢工队伍则要撞向父亲的枪口。
就在这一天,一个黑人要将视自己如儿女的一对黑人夫妇背叛,因为他要保住远在千里之外的妻儿性命,他要捏造出一份子虚乌有的民权名单。
就在这一天,“棒球之神”贝比•鲁斯被卖到纽约洋基队,他愤怒地发下了持续百年的“圣婴诅咒”。
这一天,写着全部美国的命运。
小说不是讲理的地方,小说用小说的方式,感动人心。
翻译挺不错,少了一点勒翰的硬朗与邪性。值得推荐。
《命定日》读后感(三):节奏感掌握很好的一个故事
嗯,在夸赞这本书之前,还请容俺吐槽一下那种所谓的神马”史诗级“作品,那真是……坑爹啊!!!说故事前愣是翻出一堆的资料弄个好几页,然后好不容易瞅出个主角来,结果又是铺垫铺垫再铺垫,节奏冗长得令人屡屡有种想掀桌的冲动。因此,之前看众多大部头的著作时,小野寺的做法通常是:开个开头,翻十页,再看一会儿,然后跳着翻翻,最后看个结局(一般情况下,这种结局不看到前面十页也绝对不会明白它在说啥),一扔,不看啦!
所以,当这次正正经经地看完一整本《命定日》的时候,小野寺自己都觉得这应该也算是个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神迹(居然都看完了!看完了!没有漏掉呢!),再于是,就不得不静下心来归总一下,结果得出的结论便是:这确实是一部节奏感掌握得非常之好的作品。这里有以下几点值得我们拎出来说一说——
首先,作者巧妙地采用了第三主线的叙事方式,取代了以往许多历史小说纯交代时代背景的做法。简直之,既然大家对故事发生的背景不了解,那就先来说点当时发生的故事吧!贝比鲁斯这个历史名人总知道吧,他那个时候正在干着这件事情,然后对社会上的某个事件持有那样的看法……这样子,读者自然便有了兴趣,同时也通过这位名人的故事,全方位地了解到了当时的社会背景。
此外,便是在主角的选取上——一个假装是穷屌丝的高富帅警二代。其实这是相当巧妙的做法,甚至可以说是吸引读者看下去的主要原因。因为是高富帅,所以主角谈恋爱自然便成了大家喜闻乐见的情节,而只要这个恋爱对象不是”白富美“,那势必就会出现矛盾,好了,跟着苦情戏就出现,再于是,什么社会矛盾、阶级歧视之类的问题也就自然而然地一并全盘托出了。这根本不需要什么宏观的背景介绍和整段大义凛然的控诉之词,只需要虐一虐主角君的女友,就足以让人彻底看清”社会麻麻黑“的本质了。而同理可得出的结论是,在描写”波士顿警察罢工“这条主线上,主角君丹尼的这个身份依然各种好用,站在哪一边?到底是帮老爹镇压穷苦兄弟,还是帮底层弟兄忤逆老爹?这些都是很能出戏出爆点的桥段,所以只要安排得当,达到流畅阅读的效果自然就不在话下了。
所以,还是小野寺一直坚持认为的那样,看得下去的作品里面,一定蕴含着各种巧妙的写作技法,而这也是勒翰作为一个成功的类型小说作家的功底之充分体现。
《命定日》读后感(四):一部用历史积淀的小说
书中始终穿插着两条主线,丹尼•考夫林是个警局官二代,他的父亲托马斯是南波士顿第十二分局的警监,他的教父艾迪•麦肯纳是特别分队的警督。如果说他父亲和教父代表着权力和腐败,丹尼就是个警局异类,他深入基层和工会,有着父亲的雄辩能力,但他的心更柔软,更站在了基层的角度看待事物。他与从爱尔兰来的诺拉在历经波折后终于建立起一个美满家庭。路德•劳伦斯是一个黑人,他在新生活刚刚开始的时候,却卷入了一个谋杀事件,从此展开了逃亡生涯,他和丹尼虽然肤色不同,但对这个世界都有种更宽容的理解。丹尼、诺拉和路德彼此之间建立起深厚的友谊。这两条主线独立成章,又互相交织。
除此之外,书中多次出现一个人物:贝比•鲁斯。他贯穿了小说的首末和多个转折点,每次出现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内省,展现了他的思考和他的改变。我很喜欢书的结尾以他的视角来看待丹尼和诺拉的动人感情,并让人有种未来会越来越好的希冀。然而,这个人物与两条主线并无太大关联,使整个情节显得不够紧凑,有鸡肋之嫌。
作者着力刻画了人性的矛盾和挣扎,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部分。丹尼开始面对金质盾徽这个象征着警察最高荣誉的诱惑时,打入了一些疑似激进分子的组织,并获取组织名单。然而,当他发现这打着道义旗号的背后是自私自利的伪善后,他毅然地站在了这一切的对立面。丹尼加入了警察工会,为那些常年低薪,超负荷工作,并且工作环境极差的警察们奔走努力。警察工会只是将罢工作为了谈判的砝码,然而警务专员柯蒂斯的愚蠢和自私将他们逼上梁山,不得不开始了全面罢工。
警察罢工意味着什么,我想丹尼一定再清楚不过,这场原本旨在为警察争取应有工作条件的战争迅速演变为一场全民暴动,烧砸抢掠,波士顿成为人间地狱。藏在理智面具下的阴暗和暴力被宣泄出来,那些被扭曲的人依仗的就是这个想法:警察都罢工了,谁会管我做些什么。这让我想到《黑镜》中《白熊》一集,每个人都在充当正义的裁定者,一遍遍让女主从初生婴儿般的状态开始,接受冷漠的旁观、拍摄和追杀,直至告知她曾经拍下虐杀女童过程的真相,整个经过像一个完美的表演,人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却不觉自己早已沦为要批判的对象。
这场罢工带来的极大破坏给为自己谋取正当权利的警察打上了布尔什维克的记号。暴徒的狂欢下是人性的麻木不仁而失去自我。值得讽刺的是,在这场罢工结束后,所有当事者都被驱逐出警局,一大批新人被招募进去,获得的是罢工者要求的薪金和工作条件。在这场暴乱中,丹尼的弟弟双目失明了,作为罢工发起人的丹尼成为罪魁祸首。他的家人虽然能理解,却无法原谅因此带来的伤害。
对于路德而言,恶魔是不分种族的,他遇到过黑人的威逼利诱,更经历过白人的歧视和迫害。在看到赤色分子对这个国家采取的种种暴力手段时,路德是暴怒的,心痛的,为着这个并未给他多少公正的国家而感到愤慨!面对麦肯纳将赤色分子和黑人兄弟混为一谈的荒谬言论时,他请麦肯纳务必抓住那些暴动份子,并说:这个国家也是我们的。这个宣言多么振聋发聩!书中有个场景是丹尼、诺拉和路德半夜里在房顶上喝酒打牌,这个情节很有画面感,冲破了黑人白人之间没有友谊的桎梏,也淡化了对女性自由的压迫。
作为一部历史小说,这本书很厚重,读完回味不已。
541 “路德”的名字少了一个“路”字
《命定日》读后感(五):我们所不知道的美国
从《神秘河》到《隔离岛》,从《战前酒》到《雨的祈祷》,丹尼斯-勒翰虽然没有像雷蒙德-钱德勒那样受到村上春树级别文豪的推崇,他笔下的“帕特里克/安琪”系列也没有劳伦斯-布洛克的“马修-斯卡德”系列那么著名,但这位硬汉派小说家及作品还是逐渐被中国读者所熟悉。可以说丹尼斯-勒翰称得上是这个时代最杰出的硬汉派推理作家。
美国的硬汉派推理名家如若要转型成为社会小说家我想绝非难事。且不说钱德勒的作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登上了经典文学的殿堂,或是布洛克由《小城》开始也逐渐淡化了推理的元素开始直接表现社会现实,由此可见丹尼斯-勒翰推出这部《命定日》转换自己的创作方向并过会太让读者觉得惊奇。
随着推理小说的发展,本格派、社会派、硬汉派、新本格等流派的区别越发地模糊了。很多本格、硬汉推理在解谜的过程中往往会展现出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继而引发读者的思考。那社会小说与现在这种具有社会性的推理又有什么区别呢?我觉得推理作品着力于展现“事后”,就是社会问题形成后导致的后果,而社会小说着力于表现“事前”,也就是社会问题的成因、演化及爆发过程,前者着重于树立典型而后者着重于还原事件。
《命定日》一书篇幅宏大,在书中作家通过对于警察丹尼-考夫林及黑人路德-劳伦斯这两条主线的穿插描述,讲述了一段由1918年一战结束后给波士顿这座城市带来的种种问题开始,到这些问题通过波士顿警察大罢工集中的展现出来的故事。在小说中作家将美国历史上最常见的社会问题逐一展现出来,对于诸如种族歧视、就业危机、政治腐败、恐怖主义、美国梦狂热都有着精彩的刻画。
小说名叫“命定日”,我觉得书中的故事与命运的关系着实微妙。书中的主人公丹尼和路德都不是屈服于命运的人,他们有着对自己道德底线的坚持、有着对自己行为的反思还有着超出旁人的对现实的包容和热爱。但是命运却将他们捉弄,让他们不得不去抗争,丹尼加入警察工会,为与自己相同的警察同事谋福利。继而因为命运上的巧合,工会活动被利益挟持,最终不得不走上罢工的道路,而罢工的性质也发生“异化”,对于波士顿这座城市和丹尼个人都是一场巨大的灾难。至于路德也在故事的开始卷入了人命事件,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涯,但即便如此路德从未有软弱和退缩,甚至比大多数人更有正义感。
虽然《命定日》是一部通俗小说,但作家却在他笔下的故事与人物中赋予了非凡的意义。故事以1919年美国波士顿警察大罢工这一事件为核心,并且对罢工发生前整整一年时间美国社会的现状进行了陈述,可以说是对最后高潮部分的罢工做出了铺垫和烘托。想要了解这本书对于美国社会的意义,我想就必须要了解美国的历史尤其是政治史和民族史。我们需要了解美国警察系统的传统、内幕,我们需要了解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历史,我们需要了解美国布尔什维克运动的历史,甚至我们还应该知道一些美国棒球的历史,不然你会对始终穿插于故事中间的贝比-鲁斯这个人物感到奇怪,可以说想要读通这部书是需要做不少功课的。
当然我们也可以仅仅把《命定日》这本书当做一个历史故事来看,通过丹尼与路德这两个故事的经历者的不同视角了解当时可谓是风云变幻的事实,去品味这两个人物在面对各自所遇到困境时内心的挣扎,去看一部所谓的美国“黑历史”,去看人性,都会得到很多收获。小说中的很多事情,作为中国读者也许一辈子都不会遇见,但是当我们把自己带入到情节之中,遇到与主人公相似的境遇时,我们会这么做呢?这一点值得深思。这也是《命定日》一书经常能引起读者回味、反思的地方。
导演萨姆•雷米评价《命定日》时说:“这部小说是他最具野心之作,他试图把近一个世纪前事件和我们今天遭遇的问题联系起来。”多少有些巧合的是,今年四月十五日在波士顿科普里广场,发生了一起举世震惊的爆炸案。事情的因由虽然与勒翰小说的情节大相径庭,但却印证了雷米导演的评价,与我们今天的遭遇联系起来的。由此可见《命定日》这部书虽然讲述了一个有着近百年历史的故事,但亦能映射出很多当下存在的问题。
一个成功的作家经常会被读者贴上标签,而如若这个作家突然转变风格和题材着实有着巨大的风险,就像劳伦斯-布洛克的《小城》或是JK-罗林的《偶发空缺》一样,作家可能带着十足的诚意,但读者却未必能够认可。《命定日》可以看做是丹尼斯-勒翰的转型作,我觉得是非常成功,也许文本容量太大让人觉得略显冗长,除此以外无论是对历史事件的把握、描摹,对人物的塑造和对人性的挖掘,尤其是整部小说的立意和结局都让人看到了作家的控制力。这本书的确是勒翰最具野心的作品。
《命定日》读后感(六):锅底笑话缸底黑
花了三个礼拜的睡前时间总算啃完最后一页,断续地接着阅读反而会清晰回忆起以前的情节。仅用“好看”两字来评价此书恐怕算是没良心的,应该是“非常好看!”、“非常强大!”,一段混乱年代,一部史诗巨著,爱与恨交杂丛生、糟糕与美好轮番上阵。
从路德开始到路德结束,路德的这条主线虽然算不上高大上,但更接地气,棒球手和警察小子也抢不了他的风头,貌似警察小子这条主线占得篇幅较多而且满满地溢着正能量,不过还是相信欣赏这个黑人的读者会多一些,“是吧 先撒?“。打个比方,路德线如赤道,热力四射,棒球手和警察小子就是两条回归线,各自回归在各自的半球。
一战后的波士顿处在美国史上最糟糕的一段时间,经济大萧条下的失业率骤增、种族歧视愈烈、马列分子开始燎原.......世俗的艰难生存加上信仰上的洗牌,诸多社会问题一出接一出地如悲喜剧不停上演。就像书里的几个人物,有自己的故事、自己的轨迹、自己的际遇.......整合起来后让读的人看到的是偌大的一个波士顿,一个糟糕得不能再糟糕的波士顿,糖浆爆炸的桥段黑色幽默极了!作者就像一位老妇,冷冷地坐在街角,冷冷地看着眼前,手里也是冷冷地在编织着。
恨着、爱着,这种矛盾情绪在字里行间时时流露;正的、负的,两类能量最后还是前者占了上风。只有正视自己的历史才谈得上伟大复兴,否则还是锅底笑话缸底黑。
《命定日》读后感(七):那些年,他们在波士顿
丹尼斯•勒翰调转枪头,以真实存在过的历史人物来呈示美国历史,着实令人料想不到。由《神秘河》及《隔离岛》或《宝贝,再见宝贝》,勒翰的小说格局确实不小,但都是于人心内里申发,来展现限定时空的个体遭际,换言之,是以时代来写人与人性。而《命定日》这部勒翰最新的作品,却是反其道而行之,由散乱的个体来组合成一个大时代里的大事件——1919年波士顿罢工。纷繁复杂的人物关系网络,与其时的美国社会图景交相辉映,奏出宿命交响。
与代表作《神秘河》作比较,恰可以看出勒翰小说在《命定日》(2008)所作的转型之成与缺,一方面,将小说的格局由一时一地的人心探引上升到俯视苍生的高度,在书写波士顿大罢工场面的段落中,几乎完美地呈示了全景式的波士顿大爆炸,由糖厂爆炸到警察加薪问题,动乱的逼实描写,加上路德作为一个负罪黑人在此中的遭遇,正是很难驾驭的表层桥段与内在联系,被勒翰写得磅礴。另一厢,正是由于结合微观视角(丹尼和路德的个人经验)与宏观场景,令这两种份属不同规模的叙事或曰纪实主体在结合上面临极大挑战,显然,勒翰试图以多元类型(悬疑、黑帮、社会写实与犯罪)糅杂来解决问题,而这部事关整个美国历史上重大事件的小说,显然在这宏大与细微之间,显得进退维谷,一方面,作为传奇性的黑帮与悬念吸引读者翻章过页,另一方面,则又被一次次的近乎实录的社会命题所打断。
《命定日》读后感(八):丹尼斯勒翰的“小城” ——《命定日》,从波士顿到全世界
注:13年新书上市就写好了,没想到竟忘记发到豆瓣,现在补上。
先说另一个人另一本书的事:劳伦斯布洛克,“冷硬派”侦探小说殿堂级大师,也是我最喜欢的美国作家,我一共读过他三十余部作品。
但2010年读他的《小城》,我着实吃了一惊——从没想过一个写侦探小说闻名的作家,会把笔触指向“911”事件后人们心理创伤这么严肃的话题。
细想之下我就明白了,不管写什么类型文学,作家对生活的观察都是一样的。老布在纽约生活了一辈子,他的作品也多是以纽约城为背景,很难有人比作家更会观察一个城市,更了解城市里的人和生活。
无独有偶,老布有他的“小城”纽约,同样以“冷硬派”作品出道的丹尼斯勒翰,则有他的波士顿。要知道,丹尼斯勒翰迄今为止所写的全部故事,都发生在波士顿,连虚构的地点“隔离岛”,也被他定位在波士顿海湾。
初识丹尼斯勒翰,是他的五本“帕特里克-安琪”系列,典型的硬汉风格,主人翁如城市游侠,行走在法律边缘,打击犯罪,富有正义感,强硬冷酷却又不乏感性柔情,有着传统的宗教信仰和家庭观念,这大概也是爱尔兰人的特点,豪爽甚至粗暴,对敌人毫不留情,对家人爱人则充满温情。一口气读完,只觉酣畅淋漓,庆幸在布洛克之外又发现一位“冷硬派”大师。
到了《神秘河》,尽管丹尼斯依然在写犯罪,但是书的核心却直指更为敏感的话题——从暴力侵害带给人的心理创伤,探讨人们所面临的心灵扭曲和矛盾挣扎,探讨每个人都被迫正视的真实自我和不为人知的过去。这部作品受到好莱坞名导克林特伊斯特伍德青睐,改拍成同名电影,获奥斯卡六项提名,拿下最佳男主角、男配角两项大奖,小说也一举突破全球两百五十万册的销售佳绩,让丹尼斯勒翰真正进入主流文学界。
再下一部《隔离岛》,则更加诡异疯狂,丹尼斯一改酷烈暴力的风格,转而注重悬疑和惊悚,若是我阅读前不知作者是谁,怕是会以为出自斯蒂芬金这样的惊悚大师之手。书中悬念丛生的情节和颇具镜头感的描写,也再次得到好莱坞的关注,大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力邀巨星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加盟,拍摄成电影《禁闭岛》,创下3亿美元的高票房。
至此,我知道丹尼斯勒翰才华横溢,写作路线多变,但饶是如此,我也从未想过他会创作《命定日》这样一部作品。尽管他的前两部作品早已摆脱侦探小说的框架,进入主流文学的视野,但仍然还在类型文学的领域,尚难以和严肃文学经典大作相提并论。但《命定日》却截然不同,有着浓厚的史诗色彩,严肃而深入地探讨了社会和人性问题,展示出了丹尼斯勒翰更加恢宏壮阔的笔法和更高的“野心”。
回到开头探讨的问题,作家所选择的故事发生地,往往是他生活的城市,丹尼斯勒翰出生在波士顿附近,长期在波士顿居住,并且他属于波士顿最大的族裔——爱尔兰裔。波士顿的深远文化和爱尔兰裔世代相传的传统显然深深影响着他,并且浸润着他的作品。
作为美国最历史悠久的城市,波士顿代表的美国独立民主,不畏强权,积极进取的国民精神,在丹尼斯勒翰的小说里时时闪现着光辉,但《命定日》却更多地选择把矛头瞄准了美国社会的阴暗面和不稳定性。近600页的文字,充满着动乱、袭击、欺骗甚至凶残杀戮。
一座城市的一次冲突,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缺陷和不公。而每个人心中的“小城”,你的心灵所在之地,却也连接着人类共同的思想与价值观。我想,丹尼斯勒翰的作品之所以能够风靡世界,给亿万读者带来心灵的震撼,就是因为波士顿这座“小城”里发生的故事,直指每个人的内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