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戈》是一本由杨虚白著作,作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42.80元,页数:332,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挥戈》读后感(一):天边一月大如拳
我读《挥戈》尚在认识杨虚白之前,大约是高中或大学时分,在一本薄薄的、叫《武侠版》的杂志上。
一定程度上讲,这本杂志曾见证和参与过十数年来所谓新武侠的兴起和衰落,新世纪来,它也确实占断过一段雄文济济、作者如云的时代,故而我初翻到《风神镇》时,喜爱之余倒也还未肯轻易惊为天人。作为一个迟钝的读者,真正注意到杨虚白,是在我瞧见《金陵残梦》(后来改名为《南京的残夜》)中龙套反派宫虎臣与文士联句,师爷递来一句“十年衣素江湖近,九月花黄书卷迟”的时候——作者是个诗人啊。我想。
不两年后,我在当代网络诗词的圈子里认识了一众大朋友。当我知道其中一位被大伙儿戏称为七律圣手的便是这“十年衣素”的杨虚白时,也不禁感叹自己当年眼光确是不错。
都是亢爽畅快的人,没几个月大家便渐渐熟稔起来,此后我便一向依他在网上的诨名“及时雨”而喊他老雨了。又一两年后,老雨写出挥戈系列的最后一部《烟月京华如梦寐》,不少朋友都在里面跑了龙套,我也被拉进去担当了一名叙述传奇的江湖后辈——梁让眉口中吴崔一战结束后,吴戈便再不曾出手,《挥戈》系列也随即在一串通往雪山的脚印中宣告了封笔。
此后多年,大家酒肉交情日洽,而诗文则随着论坛式微、微信兴起而各滞孤岛,渐不互通。故而这次老雨要出书,我将小说索来重看,记忆中断续的篇章再度勾连,倒生出几分返景入深林的欢喜。
《挥戈》系列确实是当代上佳的小说,或者更严谨地说,是我看过的最好的武侠中篇。
大抵文字好的作家,多难脱离地域性。譬如张爱玲、王安忆之于上海,老舍、王朔之于北京,欧阳山之于广州,冯骥才之于天津以至沈从文的边城情怀等。小说的人物、情节乃至节奏或关乎人生阅历和写作经验,但文字质感却总需一种发乎骨肉的热爱、或者至少说惯性去支持供养,难以斩断于血脉乡土。
而老雨的行文上却很难看到这种地域惯性。他的文字是淡妆浓抹,宜雨宜晴的。
《挥戈》里,吴戈的五个故事有的发生在水乡村庄、有的发生在边荒小镇,有在渡口县城,也有在南京、北京这样的大都城,而每个城市都不是单纯的背景板,它们能与情节鞺鞳吞吐,绽放其自有的气宇光华。这样的笔法或未必全出沉浸,却必然来自于一些细腻的领略。这或者关乎老雨长年旅居的生涯,但也更多取决于一种一直不肯死去的少年心怀——在淡淡的陈述中,我们仿佛看到作者曾满怀心事地在那些地方行走了很多个年月。
不同时期里的吴戈展现着不同游相:少年的孤勇、青年的沉着、中年的无奈……然而即便这样,在五个故事里,他的形象却没有出现任何割离与隔膜,反而愈发不动如山。
横岭侧峰,一任阴晴变态、云岚起伏,这使我不得不佩服老雨的控制力——这是文人宽袍大袖之下的肌骨之力。正是有这种力量,在大山嵁岩下、桨声灯影里、战场庙堂上,武侠二字方还能峙立得挺括硬梆,凛不可犯。
吴村的怀璧其罪可与夹缝中的弱国援看,风神镇的独裁和以杀止杀亦是近代史绕不开的问题,此外顾徵与宫虎臣的官商勾结,芸官和华知县合计的余家渡码头棚改强拆,京华英雄会的赌局洗钱、耿思明的卖官鬻爵、严紫嫣解释的会计造假、沈天涯抱怨的公门涉黑等,都是直指时弊,未留后手——在一个事事敏感的时代,单只这样的取材,便已当得起一个侠字。
高处不胜寒,他不是个冰冷的作者。相反,通过这个倔强的小人物吴戈,他带着自己的爱憎亲身卷入了那些不平。吴戈无异是有一点主角光环的,但这光环并非出于成功学的网文逻辑,而是为了让他活下去,去感受更多的无能为力。我们可以看到,随着吴戈,或者说老雨的年齿加增,虽然主角的武功和武学观念都在不断进益,但武力能对情节的左右越来越小。
从吴村之战里解民倒悬,到风神镇中手刃风神却致使对恶的约束解体,再到南京报仇之后狼狈出逃,山阳县被迫达成和解,及至北京,则已彻底沦为擂台上糊口的营生。死于他手下的人越来越少——或者多少在情节上也已无关紧要。读者在吴戈身畔默立这许多年,任见他拳拳到肉打得再是好看,也终不免要感到一种刺骨的悲凉。
这悲凉与金庸的写作趋势类似,纯来自于一个阅世者慈仁的悲观。《鹿鼎记》将武侠收束于政治,《挥戈》在作者和主角的挣扎中,最终路径也不过外如此——文不能乱法,武不能犯禁,这是武侠童话的陌路。
而不同于金古的是,老雨在《挥戈》里,始终没曾让吴戈的女主角真正出现。吴戈曾有过懵懂的动心,有过成家的希冀,有过自惭形秽的放手,也有过无可奈何的负人,但真正的两情相悦,却只在给骨骨的床边故事里一语带过:
“从前有个少年,十七岁时因为办差,远离家乡。他一直走到西边的大雪山,遇到了一个女孩子。他希望就留在那遥远的天空底下……可是那一天,高原的火山喷发了,冰川和雪岭在消融中崩塌,在火与雪的尽头,女孩和她的部落永远消失了……”
丹玛嘉玛的传说已出离了海明威一七冰山理论,而更仿佛迷雾中的一角飞檐,大可任人忽视,但一经被留意到,便总梗在眼角,难以摆脱。
老雨或不乐于写爱情,他的酒杯更深,也无心涂抹些在这样的世界里不必有的快乐。虽然最终他给了主角一个怜取眼前人的尾巴,但即使被抛向了人境之外,雪域之巅,我们依然无法在吴戈与荻小姐之间看到真正的、出乎天然的爱意。
自然依旧是樊笼,而他们的寻找,无非是一场求其暂时安心的自我放逐。
《挥戈》里,无人能够真正地冲决网罗。丹玛嘉玛只能是火与雪中的一霎倩影。这大抵也就是老雨的本意了。
在这部小说里,读者当然亦能看到老雨扎实的文史底子和广泛的阅读面。写明代社会如臂使指固不多言,而在《挥戈》的世界里,也回照着一些足以使人会心的影子。譬如吴戈和小莲的相处,很有些汪曾祺《受戒》里明海和小英子的味道;风神镇的设定与恶人谷相仿佛,而我们也能够从中领略到龙门客栈的气息;及至京华英雄会的打擂,则不免令人想起《叶问》里那个为了几袋子米上台挑战日本人的螳螂拳掌门……在老雨的笔下,旧形影投射在他的世界里如茶入水,更见芬芳风致。
故而在这个时代曾生活过的人,我以为是都可以读一读《挥戈》的。在寻找投射的时候,我们也在被投射寻找。这寻找的意义何在?老雨也早已让吴戈给出了答案。
——“我还是会说,面对未知的无尽苦难和无边黑暗,咱们只有拼命活下去。就算我们的子孙看不到,子孙的子孙总有一天会看到,一个更加干净的世界。”
《挥戈》读后感(二):摘录作者在《挥戈》中的自序
其实我们都知道,武侠是一件很“扯”的事。
本世纪初我去了加拿大,电视里常常会有假打的摔跤表演,然而后来看到UFC(Ultimate Fighting Championship,终极格斗冠军赛),是真打的专业MMA(Mixed Martial Art,混合武术)比赛。甫一看到屏幕上拳拳到肉场场见血,我立刻相信,任何看过比赛、思辨能力正常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明白:这里随便拉出一名选手就能秒掉我们绝大多数传统武术大师,根本不需要等到2017年徐晓东拳打雷公。看过叶问照片,也就知道他不可能一个打十个。除非真有段誉的本事,手指头凭空戳两下,就有星球大战激光剑的反科学杀伤力。
小时候,我们有孙悟空、赵云、少林寺,有《九阴真经》《葵花宝典》,有霍元甲、楚留香,有周润发、李连杰。后来的年轻人眼界更广,除了国产大仙,他们还有流川枫、大空翼,有星矢、紫龙;而我自己的孩子们,则已轮到跟蝙蝠侠、美国队长、狼叔、锤哥一起混了。在影院里陪孩子看着那些上天入地的超级英雄,一边哈哈笑,一边说:这太扯了,比武侠还扯。我们长大了,就不再相信魔术。
其实我还知道,文学也很“扯”。
上个世纪80年代,文学曾经忽悠过全体人民好一阵子。导致我一堆一堆的师长甚至是同龄朋友,都迷信“铅字拜物教”。譬如我年届八十的姨父,刚刚自费印了一本诗集,手书“敬请惠存雅正”,亲朋好友均遭派送,概莫能免。早年大学里,校园外尚没有很多酒吧、KTV,也没有大款、豪车出没,在摇滚青年、民谣小生走红之前,留着长发的苍白诗人,他们军大衣里揣着的脏兮兮的油墨刻印出来的文艺诗刊,才是泡妞的大杀器。只是很快大家就都明白了,印刷术用在印钞机上,比印几个文学铅字性感得多。
十余年前,我在多伦多一家银行做合规官,职责是检验业务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在我的卑微生活亦趋合于普遍规律之时,某种焦灼不安让我胡诌出了几篇武侠小说。起手故作低调,其实包藏野心。我知道武侠很“扯”,也知道文学“扯”,但是可以偷偷夹带私货,妄图趁人不备,嵌进一些宏大叙事。然而,故事写完了也发表了,于我合规中矩毫不出色的人生,并没有带来半点变化。回头读旧作是件尴尬甚至残忍的事情,必须承认确实还稚嫩,败笔甚多,胜笔甚少,我的宏大叙事渺小得没有什么回声。
所幸我后来就消停老实了。八年前回到北京,不再做很“扯”的事,脚踏实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渐渐成为一个面目模糊的成功人士猥琐大叔,不再相信什么宏大叙事的魔术。那些曾经的很扯的岁月,也会在某些怀旧老歌、青春电影、发黄的照片、校友微信群等场景中被偶然记起。可一旦当我义无反顾赴刑场一样回到柴米油盐、数据报表中,就立刻会把这些记忆通通掸掉,像掸头皮屑。
直到去年的某一天,两位俊朗倜傥的“90后”帅哥告诉我,我当年这些很“扯”的文字,有可能被他们印成书。我觉得,某种邪恶的焦灼不安又开始在我的老心脏里滋生了。
按照设计,本书的主人公吴戈出生于1418年,距今恰好六百年。吴戈七十四岁的时候,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15世纪之后人类制造的变化,比此前智人近万年文明的总和还要多;而中华文明亦在那个时候开始被西方超越。在我出生前一年,林彪坠机身亡,可以说,我生命的这四十余年,中国的发展比之武侠世界里经历的数千年之累计改变都要巨大。至于我提笔写作的十余年前,则还没有智能手机、淘宝微信,更没有共享单车、王者荣耀和比特币。我年轻的时候喜欢托尔斯泰雨果、王朔余华,当然也喜欢金庸古龙;未到十六岁的女儿喜欢《波西·杰克逊》(Percy Jackson)、复仇者联盟,但也开始喜欢严肃文学,已经在读卡尔维诺、昆德拉、石黑一雄。
世界漂浮在不断加速的眩晕之中,每一天,都有无数巨大的崭新蜂拥而至,亦有无数褪色的过程和结果被弃如敝屣。在这无数巨大的崭新面前,我真的不是很确信,自己十余年前留下的这些很“扯”的东西,是否还有一些痕迹不肯褪色,能令路人稍加驻足。
但我可以确信的是,在这一加速剧变的世界里,不变的是人性。从女儿身上我看得到小时候的自己,这正是我们热爱这个世界的原因。如果想要自己的武侠不那么“扯”,一定要找到某种大于武侠的文字;如果想要自己的焦灼不安得到驯服,则一定要找到某种大于“自己”的意义。要让自己重新相信,确实存在某种魔术能点亮人性。
在找到这些东西之前,只能权且让自己再很“扯”一次。
杨虚白
2018年1月12日
《挥戈》是杨虚白所著的一本武侠小说,虽然这本武侠小说不像有些小说具有一个侠骨柔情吸引人的噱头,可是挥戈也是具有绝对的气势,更是一种力量的象征。众所周知戈是我国古代的一种曲头,横刃的冷兵器,用青铜或铁制成,装有长柄, 这种兵器使用起来有点像现在的镰刀一样,冲进对方的阵营,用戈头收割敌人的头颅。这种兵器是我国最古老的兵器之一,早在商朝时期就开始使用,到战国时期更是频繁使用,到了秦朝以后逐渐被长矛和戟替代。戈是一个象形字,就是根据这种武器的形状演化得来。
本书的作者杨虚白是一位多才多艺,并且经历丰富的写作达人,毕业于四川大学经管系,移居加拿大,并在多伦多取得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辗转美国发展,直到最近回国就职,虽然就职于企业高管,却依然醉心于文学创作,尤其是武侠系列,更是被大家津津乐道。作者在诗词方面也有较高的造诣,旧体诗词创作是作者的爱好,在他的字里行间都留有印记,尤其是七律,更是最爱,作者在诗词和武侠方面的成就在圈内也是闻名遐迩。
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吴戈在江湖之中,快意恩仇,不畏强暴,坚持自身的原则,为正义而战。本书的书名其实也说明了一切,挥戈其实是来自一个成语典故,那就是鲁阳挥戈,这个典故出自《淮南子》,春秋时期,楚国的鲁阳公率军与韩国交战,眼看太阳就要落山,鲁阳公举起长戈向日挥舞,吼声如雷,“日为之反三舍”。后遂用“鲁阳挥戈”指力挽危局。这个故事的就是说,春秋时期,楚国的鲁阳公率军与韩国交战,战斗异常激烈,虽然鲁阳公愈战愈勇,但是天色已晚,形式不利于作战,鲁阳公举起长戈向日挥舞,也许是太阳也被这种气势震慑住了,于是太阳又倒退三个星座,恢复了光明。这就是著名的鲁阳挥戈,在书中作者也是把这种信念赋予主人公,寓意一人之力挽狂澜,无论成败与否,但也要奋力挥戈,这种精神是值得称赞的。
全书共分几大部分,讲述了主人公吴戈的江湖轨迹,为报答吴捕头养育之恩斩杀江洋大盗,吴戈不仅报仇血恨而且顿悟刀法,看的出来这是一个知恩图报武艺高超,并且具有天赋的英雄豪杰,可是却因为坚持自身的原则,不会阿谀奉承,没有混个一官半职,由此可见世道昏暗。尤其是土木堡之变,人人自危,朝廷更是混乱不堪,再也看不到希望的吴戈选择了离开,开始了真正的游侠生活。坚持原则的吴戈报国无门,又不肯趋炎附势,虽有一身本领,却沦落到街头卖艺,打杂过活维持生计。这些都道出了社会黑暗,朝廷腐败,民不聊生的生活真实现状。而一些人却能够混的相当出色,这些都被吴戈的老上司一语道破,吴戈的信念是为天下苍生谋福利,这是与当权者的利益相违背的,当然不能够获得官宦的认可。同样情形的人们也对于吴戈的这一份执着不解,渐行渐远。英雄一般都是孤独的,正是因为他们的信念和普通人有着天壤之别,所以才造就了英雄,同时他们的行为也不是常人可以理解的,这其中的无奈也许只有当事人才能理解。
《挥戈》是一本非常精彩的武侠小说,故事内容曲折,立意明确,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奋力挥戈,虽然历尽千辛万难,却也不改初衷。作者的笔触细腻,一个个人物生动形象跃然纸上,细节描写更是深刻刻画了内心的世界,真是一本武侠精品,非常喜欢。
《挥戈》读后感(四):去***行侠仗义
《挥戈》终于出版了,在出版业不景气的如今,作家出版社能有余裕出版一本“小众的”、已经退流行的武侠小说,实在是难能可贵。
更不用说,《挥戈》是我内心十分珍爱的小说。
在我心中,《挥戈》系列可以称得上是当代最好的武侠中篇。杨虚白的书,内蕴深刻,语言风格朴素内敛,而宝光自蕴,他的写作状态与达到的最终效果,都是我特别追慕甚至于妒嫉的。
还记得第一次看《挥戈》,还是在《今古传奇武侠版》。忘记了是不是2007年,残暑未收,恹恹如病,百无聊赖间翻起了宿舍里不知道谁买的武侠版,就看到了那个叫《风神镇》的故事——
捕快吴戈在漆黑的雨夜中来到这个小镇,他为了一桩多年之前抢劫官银的旧案,来镇上捉拿一位叫风神的人。
这个镇子,就是风神的镇子。十六年来,江湖上传言,风神在这镇子里收留了不知多少恶贯满盈的黑道人物,说是任你犯下滔天大罪,逃到这里就无人能管,天下英雄也拿你这小镇束手无策。
看到这里,您应该觉得这是一个很简单的故事,风神是大恶人,镇子里全是被他庇护的恶人,我们的好捕快拼了命,打败了恶人风神,皆大欢喜。
但是,远远不是。故事里的风神说了:
黄大侠,你可知老朽一死,这个小镇便如何?我这里收留的,有坏人,也有好人,有会武艺的,更有不会武艺的。我收留他们,一个条件便是必须按我的规矩在这里过日子。那些大盗们决不准重回江湖,练家子也决不能找不懂武功的人麻烦。在这里所有的过去都被抹掉了,大家都重新做人。所以只要老朽一天还在,那些恶人便不做恶事。他说:“所以,我活着,还有这小镇活着,实在是武林之福。”
风神是这个小镇的法律,他收容这些无处可去的人,却也钳制他们。我看到镇子里暗涌流动,镇上的人并不感谢风神,想要杀掉他的人多了去,因为风神的威严,因为他的暴力,这些恶人们无法作恶,只能规规矩矩在镇上生活。你看——
街角上一个苍老的妇人,正牵着一个呀呀学语的婴孩游戏着。孩子刚刚学会走路,手里拿着一根小树枝,兴高采烈地挥舞着,嘴里念念有词。风神定神看向孩子的口,从他的口型知道,孩子高兴地喊着:杀,杀……而,那时候的吴戈,还相信着时间的正义,法律的威严。他说:依《大明律》,强盗罪,不得财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得财者首从皆斩。
这个局里,无论怎么运行,都是颠覆传统善恶观的。风神和吴戈的最终决斗,风神赢了,则王法死了;吴戈赢了,则恶人们挣脱了囚笼,这世间不知又将掀起多少腥风血雨。
当恶人风神被吴戈的锈剑贯穿——
这个小镇陷入大乱,一切都完了。
这个故事的结尾,我没有获得什么正义战胜邪恶的快感,放下书,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那是我第一次思考这些问题,这世界上的事情,真的能用善恶这样简单的词汇来概括么?
那个夏天我想了很多,后来零零碎碎,读完了杨虚白剩下的四个故事,风神之前的《吴村之战》 ,之后的《金陵残梦》《吴钩霜明月》《枕戈京华》。
我当时一直在想,为什么作者会选择一个这样的小人物来做主角?
孤儿,被一个老捕快收养,傍身的武功是老捕快教的普通刀法,做了多年的小捕快,领着二两银的俸禄,虽然破了很多大案子,却连个捕头都不曾当得上。后来辞去公职,蓬头垢面如乞丐,靠旧友在京城打比武来赚取生活费,却发现自己已经不是巅峰时候的身手。
后来我慢慢明白了,作者其实是要通过这逐渐灰色的五个故事,通过主人公在不同年龄段的经历,不断重复传达着他对这个世界的绝望。
吴戈年幼之时,吴村因为村里的宝贝,被悍匪挟持,他去搬救兵的时候,那个老捕快说,我实在是帮不了你,知县大人也没有办法。他的爷爷捍卫村里的宝贝,最后的下场却是惨死。
人们告诉他,你逃走吧。但是吴戈不逃,没有救兵,他还是回到了那个祠堂。他说,狗强盗,我给爷爷报仇来了。他真报了仇,一个半大小子,面对江湖上有名的恶煞淮北七虎,他居然获得了惨胜。
村里的人没有逃走,他们都立在雨里,密密地围在祠堂外,远远地看着他。
但是吴戈还是当上了捕快,他信这个世界的正义,信王法的威严。但是风神的死冲击着他的信仰,终于,他辞去了捕快的公职。故事越来越灰色,辞去公职后的主角要更进一步,去领悟这个世界究竟是如何的。
他订过婚的名妓玉笙死了,被金陵一霸宫虎臣杀害。人们说,那女子不知怎么没侍候好宫爷,打死后谎称是麻疯病人,烧了。最是草菅人命的,恰恰是那些王法管不了的人。
也是在《金陵残梦》,我看到了最让我心酸的一段对话。吴戈责难他的朋友项裴为何不管这件事,嘲笑他不过是个求田问舍胆小如鼠之辈,玉笙看错了他。
项裴却说:
你这浑蛋,自命清高,说什么不贪功名利禄,全是假的!你有原则,可你连老婆都娶不起,有什么本事!不错,你救过玉笙,你挑她不过是因为你觉得自己应该有一个老婆。可是你一年到头在外面,家徒四壁,你对玉笙算有交待吗?订了婚又全不把她放在心里,你算什么男子汉?姓吴的你扪心自问,你可有一天真心爱过她?你他妈才最自私!项裴向地上啐了一口,说:去***行侠仗义!
这一段毫不留情的臭骂,也正是世俗对下侠客英雄们的审判。他们是最自私的,也是注定了不会获得幸福的。
吴戈亲手违背了自己之前的坚持,违背王法替玉笙报了仇——我心中的尺子,就是这样的,王法不管用,我便自己来。
之后吴戈隐于俗世,以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形象出现。他以一个乞丐的身份,审判了整个大明王朝,《吴钩霜雪明》中,朝廷与流民的互动,权利与公义的互动,善与恶的互动……这其中传达出的思想是悲观的,吴戈逆势而动,获得了敌人的尊重。一心要杀了他的少年傅仇,给母亲的信里几番变改,最后被吴戈的人格所打动,谎称自己未曾找到仇家:
儿跪禀,母亲大人万福金安。两淮流贼已为谢将军所抚。仇人吴戈,皆云已亡于乱军之中。儿不能手刃仇雠,斯诚可憾;然此事既了,儿自当回乡侍慈君以天年。仇儿顿首。日本的大剑客平野人也想不通,这个世界顺势逆势之间,聪明人都能看出来,吴戈的武功比自己都强,为什么蠢到看不明白。他永远不会明白,在吴戈的心里头,这个世界是如此绝望,除了逆势而为,还能还该怎么办?
最后一个故事《枕戈京华》中,吴戈回归了世俗,在第一章,他便弯下了曾经挺直的脊梁,向一个女人借钱。当吴戈从孓然一身,行走江湖的日子回到现实,项裴对他的审判就变得更加凌冽。
求田问舍,回归了现实的吴戈不再无牵无挂,当骨骨、荻小姐、芸官夫妇进入了他的生活,他才发现求田问舍是那么的难,他要顾及的太多,这让他不得不去忍受屈辱。
他的戈锈了,钝了,京华英雄会的擂台上,他只是在谋求着生计二字。但是一切都在打着他的脸,荻小姐嫁了,骨骨死了,他昔日的好朋友卓燕客,居然是一个大恶人。
面对卓燕客对自己的辩解,吴戈说:
我还是会说,面对未知的无尽苦难和无边黑暗,咱们只有拼命活下去。就算咱们的子孙看不到,子孙的子孙总有一天会看到,一个更加干净的世界。知不可为而为之,主人公的做法和结局或许也正传达着作者对世界的无能为力和对每个个体的期许,而后者,是我们的希望。
吴戈的京华,成为了一个屈辱的迷梦,他妥协了,失去了一切。然后,他离开了——
在乌斯藏以南大雪山横亘之处,有碧蓝的玛旁雍措湖和雄伟的冈仁波齐雪山。吴戈说过,再往南去,那里有更高更圣洁的雪山。
结尾处的荻小姐想,吴戈的丹玛嘉玛就在彼岸。她想对她说,请你回到人间。
而丹玛嘉玛又是什么呢?
孤独是英雄的常态,而这份孤独背后的坚守,最后又将通向何处呢?
《挥戈》读后感(五):知其不可为而为之
在乌斯藏以南大雪山横亘之处,有碧蓝的玛旁雍措湖和雄伟的冈仁波齐雪山。吴戈说过,再往南去,那里有更高更圣洁的雪山。
荻小姐说,吴戈的丹玛嘉玛就在那里的彼岸。
故事的最后,吴戈找没找到丹玛嘉玛,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找到了吴戈。
十六岁的吴戈在吴村的夜雨中领悟了一直学不会的那一刀;二十二岁的吴戈在风神镇茫然的抱着燕飞廉的尸体;二十九岁的吴戈看着耿思明在秦淮河畔的桨声灯影里喝下那杯毒酒;三十二岁的吴戈在山阳县做苦力,对面谢如松的军队旌旗猎猎刀戟森森;三十五岁的吴戈站在京华的擂台上,成为了人们眼中无敌的英雄,却又走下擂台,对着腐朽的朝廷和黑暗的世道奋力挥出最后一拳。
懵懂少年、盖世神捕、冷漠杀手、挑夫长脚、擂台英雄,每一个关于他的形象既清晰又模糊。这些片段支离破碎成一个个矛盾的漩涡,却又能拼出一副完整的生命图景。大侠们生来就是要拯救世界的,磨难与挫折,也不过只是为日后的大圣归来增添更多的光彩。可吴戈不同,吴戈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武侠主角,我们无从知晓,那位近乎无所不能的少年捕快,为何成为了一个油嘴滑舌、低贱邋遢的杂耍艺人。我们无从知晓,在书页的背面,在读者目光不能及的空白的笔墨下,他究竟经历了什么。我们唯一能知道的,是如同郭靖永远不会成为韦小宝那样,吴戈永远只能是吴戈。
《挥戈》中的背景,是明朝由盛转衰的时代,吴戈的个人奋斗便在这段历史行程间起伏。我们看到的是,他在命运的洪流中一次又一次地沉浮,一次又一次地反抗,一次又一次地闪耀或沉沦。他永远在坚硬地坚持着,这样的坚持总是需要理由——为了亲人,为了朋友,为了爱情,为了素不相识的人,抑或仅仅是为了心中的一点光亮,他让人无奈,却又让人安心。尽管可能和我们一样,他无数次的怀疑过坚持的意义,但我们知道,他一定能坚持下来。如同基督山伯爵说的,等待并心怀希望,吴戈和我们都在等待着某些东西,某些或许可以称之为“希望”的东西。
于是,当他对着祠堂射出那一箭时,当他执着地挑战风神贯彻自己的正义时,当他不得不和朋友决裂时,当他为两千流民站出来,公然与军队与强权对抗时,当他走下擂台,一个人离开京华时,我们突然明白了他心中的希望是什么。在《南京的残夜》中,好友项裴对他怒吼“去***行侠仗义”;在《寻找吴戈》中,平野人惋惜他永远不懂顺势而为,只会逆势而上。吴戈的身份和形象一直在变,可他的坚持却没有变过,纵使这个世界污秽不堪,纵使这个世界令人心灰意冷,他依然会挺直干瘦又倔强的身躯,向着这片黑暗挥出一戈,无所谓大义与价值,只为人世间本应存在的一点理所应当的光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这正是吴戈一生的执念。
吴戈是痛苦的,是悲壮的,是伟大的,却同样也是卑贱的。萧峰为了情义在聚贤庄痛饮狂歌,吴戈为了生计在英雄会打擂赚钱。虽万千人吾往矣是英雄之所以为英雄的证明,卑微到尘埃里也同样是英雄的常态。吴戈留给读者的只剩一个背影,向南,再向南,他的丹玛嘉玛就在彼岸。而我们也在这穷尽一生寻找终于找到大于自己的东西。长戈挽日,英雄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