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奴十二年》是一本由[美]所罗门·诺瑟普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80元,页数:28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一):雁过留声
lt;12 Years a Slave> 一个黑奴获解放的自传体,电影没来得及看,先把书翻完了,心里沉重而不黑暗,仿佛作者站在长长的隧道口,平和地讲述着自己如何忍辱负重地爬过身后黑黑的隧道,赢得光明的故事。
作者也就是主人公Solomon Northup,1841年时还是个自由的,有着妻子和三个孩子的幸福快乐的黑人,被两白人绑架卖到南方为奴。那是南北战争前,南方奴隶制盛行。开始他也愤怒地挣扎,但在无尽的鞭打挨饿等的屈辱后只好承认自己是主人的奴隶,捡棉花等苦力一做就是12年,直到1853年在纽约州被解放。期间他以最真实的视角描绘了自己与众奴隶的命运。在成天劳作,背部受刑的无指望的日子里,大多数奴隶早已绝望,只希望勤快点少挨鞭打,得过且过。印象深刻的是有个黑人妈妈在被转卖出去时哀求买主买下她才7岁的女儿Emily,可是原主人拒绝了----“她是个美人胚子啊,我要把她养大,将来会有很多人排队买她的”黑人妈妈被迫骨肉分离后不久便郁郁而终,她女儿的命运也可想而知。
很佩服作者的是遭受了如此大劫后,回忆时并没有一味地抱怨,很多悲催经历也是一句带过。相反,他与众奴隶在身不由己,毫无尊严的被压迫下也相互取暖,逆境下服从却不放弃追求自由的信念令人动容。
这是十九世纪中叶的一个黑人自传,也许不完全代表了所有黑人的遭遇,但经历中难抹那个时代的印记。二百年后生活在民主自由社会的我们读后可知那个年代白人与黑人的阶级差别究竟是怎样的,黑奴命运究竟是怎样的悲催,无夸张无思维定势,仿佛纪录片般地真实还原。同样,每天经历着各种喜怒哀乐的我们,二百多后的人们又会怎么样看待呢,是同情还是羡慕?雁过留声,从现在就记录下自己的经历将来编辑成册,即使是平凡无奇的人生也会映射着这个时代的光芒,让二百年后的人们读懂我们。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二):比折磨更恐怖的是漫无边际的等待与绝望
今天终于读完了为奴十二年这本书,心中有很多感慨。对于这本书早有耳闻,可没想到真正读下来是这般的震撼。
所以,它是我在豆瓣的第一篇书评。
首先,我不得不佩服所罗门·诺瑟普,请原谅我不愿称他为普拉特。从一名普通平凡的自由人瞬间成为低贱的黑奴,命运仿佛和他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命运的无常,这是第一关。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是我?这大概是每个在不幸遭遇面前的人普遍都会抱有的疑问。然而比起命运,所罗门·诺瑟普的不幸遭遇更多归咎为人性的丑恶。
面对第一个难关,他试图为自己的自由之身分反抗,然而这仿佛以卵击石。真正的公义在黑暗丑陋的人性面前无法得到彰显,很难想象这些信仰者上帝,每周都会诵读《圣经》的人,到底从上帝那儿学到了什么。
当言语无法为他作任何辩解,等待他的只有不分青红皂白的鞭打。他学会了沉默,但与此同时,他在等待,因为他还坚信自由在等待着他,而他终将能到达神圣的彼岸。
第二关是长达十二年的为奴生涯。这里面实在有太多幕触动我的情景,我不能想象在和平的年代,居然会有这种残暴蛮横的制度,吞噬着人类的文明。
这十二年里,他和大多数黑奴一样过着衣不蔽体饱不果腹的生活,每天就在各种咒骂鞭打中度过,日复一日地工作,像机械像畜生,不,甚至比他们还不如。
到底要多少的勇气和力量才能在这种环境下坚持下来,我问自己,因为面对如此残酷的环境,我能想到的只有死亡。
无论是长期忍受来自奴隶主的鞭打身体上所造成的伤痛,亦或是逃跑时一个人在莫大的沼泽地里孤身前行的恐惧,又或者是深夜想到曾经幸福美满的过去,每一样,都是致命的。
但庆幸的是,曾经作为自由人的他比其他黑奴更多了一份韧性。我一直觉得是自由的信念在支撑着他,而他在书中也曾多次提起过。曾经有一句话“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如今,我仿佛顿时明白了。
没有自由,那么一切都是毫无意义。当你的人身权利完完全全属于另一个人呢,你只是一件物品,你的主人对于你有任何的权利,所谓的金钱和爱情在你面前根本狗屁都不如,因为你连自己的生命都无法掌握。
书中提到奴隶们一年中最高兴的就是圣诞节放假那几天,因为他们终于自由了,哪怕只是暂时的、短暂的、片刻的,于他们而言,都是上帝的恩赐,生活的瑰宝。
因为恰恰懂得并且拥有过这份珍贵的自由,所罗门·诺瑟普从来没有放弃过等待。我一直觉得这十二年来,比身体折磨更难忍受的,是漫无边际的等待。
坚信自己能逃离奴隶主,一直在沉默地等待机会。无数个看似可靠的机会,却都一一破碎。就如同在黑暗中熊熊燃烧的火焰,慢慢一点一滴地消失,到最后,只能在无边的黑暗中告诉自己,也许上帝会怜悯你,而你听到的是,静默。
一年有三百六十五天,每一天这样的等待都不曾消失。只是还要等多久?一年?十年?还是一辈子?有多少人会选择认命。
我至今都觉得所罗门·诺瑟普的遭遇是个奇迹。而这与他本人对自由的坚持密不可分。庆幸的是,他的事迹被广泛流传后,世人对这种蛮横残暴的奴隶制度给予了批判,最终,它被废止了。
我想,这大抵是对每一个曾深受过奴隶制迫害的人,最大的安慰吧。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三):主人不仁,以奴隶为刍狗!
那天阳光正好,刚吃完午饭,同事约我一起借书,屁颠屁颠拿来了社保卡,奔向了图书馆。 漫无目的寻书更带着一点惊喜,无意间看到所罗门·诺瑟普《为奴十二年》。关于它,我不了解书的内容,更不用说作者。唯一印象就是小说改编的电影在某一届的奥斯卡好像获得好几项大奖和提名。也许是出于之前的不了解,没有丝毫准备,看完书的感觉更是冲击。 黑色:迪比兹、艾普斯 关于美国的奴隶制,关于南北战争,我记得只有历史课本的描述,加上语文课本上的马丁路德金《我有一个梦想》,无论是历史还是语文,似乎都没有太大的印象。无意间遇见《为奴十二年》,也算是多上了一堂课。 诺瑟普在为奴期间的名字叫做普拉特,他前后经历了大约三位主人,也被租过三位主人。如果给黑色定一个等级,迪比兹、艾普斯无非就是最黑!迪比兹绝对是罪恶的象征,他把奴隶当成牲口,每时每刻都在找茬来鞭打他们,奴隶对于他来说就是用来干活,干活,并可以随便发泄的物件。在迪比兹主人那,普拉特差点被斧头砍死。最后的主人是艾普斯,印象就深的就是他一喝酒就对奴隶无理由的鞭打与侮辱责骂。 为奴十二年中,普拉特碰到很多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帕茜。当她被要求脱掉身上所有衣物,四肢被绑在四根木桩上。三十鞭,艾普斯说不够,再加上十五鞭,最后他用上了最大的狠劲鞭打。我不敢想象那个画面。可怜的帕茜,我不忍心继续看下去,一而再再而三想弃书。但内心又期待着下一页她的境遇会不会好点,可惜翻到最后一页,我还是没有看到帕茜的曙光,只看到再也抬不起头、慢慢枯萎的心。 红色:福特、巴斯 从主人角色来看,福特是最善良的主人。在福特那,我们很幸运地看到了奴隶制光明的一面,他没有用严酷的手腕将自己的奴隶贬得一文不值,用温暖的言语将他们称为自己的同胞。他可以为了奴隶去争辩,他为了普拉特与迪比兹争辩也展示了他是个好人,至少他把奴隶当人看。 不得不提的是巴斯,帮助普拉特结束奴隶生涯。没有蓄养奴隶,和艾普斯争辩着奴隶、法律和自由,知道了普拉特的情况后,不顾危险为他送信,致力于为他争取自由,与罪恶的奴隶制斗争到底。 带着鲜艳颜色的还有麦考伊女士,她可爱、温柔,深受着奴隶们的爱戴,似乎就像一滩死水中倔强生长的玫瑰花,可是还是带着刺。 绿色:自由 十二年,目睹了博奇的遭遇后,普拉特一直藏着真实姓名和身世,一直在想着自由、想着逃亡路线。可是逃亡太难了,残酷的法律,尤其是那张通行证。可是,自由的种子一直在发芽、死亡、发芽、死亡,普拉特是幸运的,因为他得到了巴斯的帮助。 伴随普拉特熬过十二年的还有那把小提琴。因为年轻时的业余爱好,普拉特的精神有了些许的慰藉,能在痛苦命运中暂时忘却自我。因为经常在白人聚会上拉小提琴,他的经济上也有了一点点的宽裕。从孩童时候埋下的种子,在悬崖峭壁中倔强着对抗风雨,慢慢长出绿叶和开花。 主人不仁,以奴隶为刍狗!尽管奴隶制离我是那样的遥远,但这确是真实发生在人类历史上的惨剧,而且不可磨灭。 看过风雨方觉彩虹的美丽,嗯,珍惜,知足。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四):为奴十二年
《为奴十二年》讲述一个自由的人,因为绑架而被卖为奴,失去了自由之身。这样的选择无疑是智慧的,观众和被欺骗的所罗门对奴隶制一样同感陌生,于是通过他的眼睛去初次亲见种种残忍细节。同时又能引发共鸣思考,当最根本的尊严被侵犯时,当一切原有身份被剥夺时,一个人该如何认知自我,该如何在极端命运中存在。故事中最出彩也最让人心疼的角色是黑人小女奴Patsey。她心灵手巧,能采最多的棉花,会用玉米须编小娃娃,野生小母兽一样的大眼睛,半夜大家被烂醉的奴隶主轰起来强迫歌舞助兴时,只有她跳得怡然自得,好似不知忧虑和羞耻。然而Patsey却夜里偷偷请求所罗门帮助她沉湖,把尸体埋在无人知晓之地。片中最后被绑在木桩上鞭笞,后背像犁开的黑土地,只因她想要一块肥皂,爱干净。跟随着奴隶主的鞭子,打进被凌辱的奴隶女孩的皮肉里,至到昏厥的最后一瞬。奴隶制对于所有黑人艺术家来说,都是心口大石般的题材。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五):从来没有什么感同身受
在中国,人们很容易产生定式思维,提到地主或奴隶主,就是穷凶极恶吃人不吐骨头的,提到奴隶,就是低眉顺眼逆来顺受的。重来没有一本书是从奴隶主的角度来描写或从奴隶的角度来思考奴隶制度。其实也很好理解,中国的奴隶和奴隶主两个群体,没有一个人能够跳出奴隶制度。奴隶阶层没有机会学习也就没有能力把他们的不满记录在纸上,不满的极限就是农民起义爆发,讽刺的是记录下农民起义的最后还是有机会学习的奴隶主阶层。有能力记录下奴隶制度的奴隶主阶层完全没有意识到奴隶制的存在有任何问题。所以《红楼梦》这样一部既描写奴隶主阶层(贾史王薛四大家族)又描写奴隶阶层(丫鬟小厮婆子仆人)且对奴隶阶层充满同情的小说才伟大。
只有享受过自由又有能力记录的人成为奴隶,奴隶和奴隶主的世界才得以呈现在世人面前。本书的作者正是这样的一个人(曹雪芹也是)。
在本书中,作者给读者呈现了两个阶层的人物群生像,既有温和慈善有爱心的奴隶主,也有不把奴隶性命当回事的奴隶主,既有能歌善舞有思想已开化的奴隶,也有一出生就是奴隶没尝过自由滋味的蒙昧奴隶。在作者笔下,奴隶即使身家性命都已从属于奴隶主,他们依然是完整的人,奴隶们有自己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爱恨情仇,而不是一群麻木没有思想的提线木偶。
书中有两个细节使得奴隶制度特别真实生动。一是圣诞假期,奴隶主会给奴隶放假,奴隶会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与别家的奴隶和奴隶主一起狂欢。这短短几天的自由与平等似乎让奴隶制度不再十恶不赦,但是下一个细节又会把奴隶制度打回罪恶的十字架上。白人奴隶主打死奴隶不犯法,黑人奴隶反抗打死奴隶主要遭到酷刑处死。奴隶被当做一个会说话的牛羊猫狗,得到任何相当于人的尊重,就凭这点,任何小恩小惠对奴隶的放松都不足以为奴隶制度辩护。有了美国19世纪还存在的奴隶制度做对比,中国的地主农民的封建制度就在政治上领先成熟了两千年。
同时,美国的南北战争也从经济上证明了奴隶制度的落后。奴隶制度本质上类似于中国的小农经济,产业多是农业和简单的手工业,大量资源掌握在相比奴隶人数极少的奴隶主手里。生产模式仅比自给自足稍微高级一点,类似于前店后坊,原始资本积累不起来,合作分工发展不起来,第一次工业革命发明的机器没有在奴隶主那里得到大规模应用,导致美国南部生产效率低下抗风险能力弱(奴隶主破产卖奴隶)。在南北战争中败给北方是历史必然。
南北战争虽然消灭了奴隶制度,但是对黑人的歧视一直延续到了今天,不止对黑人,种族主义发展壮大变成白人主义,白人歧视一切有色人种。这实在是很不好的发展,所幸现在绝大多数人都有能力表达自己所思所想,把种种不平等之事曝光于众,推动变革。但是有人的地方就有战争,也永远做不到人人平等,今后会变成什么样?拭目以待。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六):愿这土地里,不分你我高低
关于逃生自救、追求自由的电影有两部是比较喜欢的。
一部是《肖申克的救赎》、一部就是刚看完的《为奴十二年》,前者已经雄踞豆瓣评分第一名多年,成为了不可超越的神作,后者与之相比,得分逊色不少。
但在我心目中,白人安迪与黑奴普拉特,我更喜欢普拉特。
原因不外乎是安迪的经历太过于励志,匍匐多年,最后靠自己的一凿凿逃出生天,连上天也下一场大雨来洗刷他的过去,不仅自己得到救赎,还顺带卷走了狱长的钱和揭发狱长,俨然像一个英雄;
而黑奴普拉特的遭遇则悲惨得多,没有犯任何错,一切只为养家糊口,却因为肤色被人打起了贩卖自由的主意,为奴十二年,赤裸鞭打、皮开肉绽、血花四溅。悲哀的普拉特在经历了被欺骗的自救行动后才发现,依靠自己的努力是无法获得自由的,因为自由是外界给的。只有州立法通过了黑奴的保护案,普拉特的信件才得以得到重视,否值只会渺无音信,废纸一张。
普拉特的的营救是侥幸的,但正是这份侥幸让我觉得电影更显得真实,历史本该如此。一个幸运的普拉特背后,还藏着千千万万个病死的罗伯特、失孤的伊莉莎、完美得悲惨的帕西以及其他挣扎于生存的黑奴。
《为奴十二年》不是想反应普拉特沦为黑奴后自救的英雄式故事,而是想尽可能的真实反应19世纪中期美国奴隶制对黑人的压榨之深,老黑奴郑重其事地向我们介绍棉花、甘蔗的种植方法,并不是写无可写,而是为奴十二年,被奴役的痛苦已经使他刻骨铭心,重复机械的劳作不仅催眠了肉体,更使他在回忆过去时不可避免地表达出来,所以我在看他介绍种植方法时,比看他受鞭挞之刑更压抑。
碍于文笔的限制,《为奴十二年》没有像小说一般涤荡起伏,一切都在为真实反映史实服务,但如果你把它当做是反应19世纪黑奴的民族志来看,这样真实而缺乏心理描写的著作,又显得那么弥足珍贵———它清晰地以普拉特为奴十二年的经历为主线,中间反应了黑奴被压榨的事实、社会对没有自由证明的黑奴的处理方式、白人对黑奴的鄙视、黑人对白人的恐惧、当局对黑奴群体的关注度、奴隶主的普遍残忍和尚存的善良..........这些对历史的好奇者来说,是比看安迪的自由救赎来说更痛快的!
看小说的时候,脑子无缝切换到了《光辉岁月》,用它里面的歌词作为结尾,恰好。
“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
愿这土地里 不分你我高低
缤纷色彩闪出的美丽
是因它没有 分开每种色彩”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七):由《为奴十二年》想到更多
从电影过来,文笔上不说太多,基本上语句简单易懂,脉络分明,按时间顺序,小篇章内开头都有内容梳理,比较快的浏览时间在2个小时以内。
但是我依然推荐这本书。第一,我认为了解奴隶制的细节和曾经发生过对黑人的迫害的历史是有必要的,有必要记住苦难和血泪,以提醒我们的未来。其次,奴隶制不是唯一的迫害少数族群的制度,二战期间对犹太人的迫害,现在部分地区依然存在的对女性的迫害,甚至今天朋友圈刚看到的歧视亚裔,种种都还需要我们去发声,去维护自由和平等。
(另外想提一下《使女的故事》同名美剧和小说,想象了人类生殖力下降后未来集权的社会形态,类似的反乌托邦小说例《1984》;《辛德勒名单》这个备注了;《天空的另一半》在中国基本男女平等的今天,天空还有你看不到的另一半,但是可赞之处以实际行动而确切改善的角度呈现给你)
第二,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对所罗门·诺萨普充满尊重。在经历过十二年的天降磨难后,他仍然以公正平实的口吻去书写他的经历,从他的笔触中可以感到他对善良温和的奴隶主保有尊重,对他的黑人同伴们拥有热爱,对迫害他的人有节制的憎恶,不懦弱以法律手段争取正义(虽然失败了),对帮助他的人心存感恩。甚至从内容中流露出来他的勤奋态度,聪明才智,音乐天赋。虽然我不完全赞同,但他的宽恕和温和的确令人赞叹,或许他的身上有着"痛苦是命运给予的磨难,不义之人终将有其恶果"的基督精神。
附:最后一句是我在搜索背景知识时匆匆一瞥,还原并不准确。有兴趣的可以去百度这本书和《汤姆叔叔的小屋》书评,本书评只作抛砖引玉,以求读者有更多的思考之用。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八):关于自由、信仰和生命
这是随手拿起的一本鸡汤书,没仔细看书前的介绍,因为故事非常的简单易懂,哗哗哗的就看完了。
这本书是美国黑人所罗门的自传。所罗门是19世纪美国的一位黑人,从父辈开始已经获得了自由,他受过教育,也结婚生子,凭自己的能力生活得衣食无忧。但是,那个时代的奴隶制和种族歧视依然存在,这种不公平的制度终于把灾难带给了他。因为一次偶然事件,他被人骗到远方,以奴隶的身份卖给别人,从此开始了奴隶的艰辛生活。
所罗门不可以向任何人告知自己的自由人身份,因为那样会使奴隶主蒙受损失,只会招致奴隶主把他卖到更加偏远的地方;所罗门也不可以逃跑,他曾经因为躲避杀戮而在沼泽地荒野中逃生,但是根本无法生存或逃出生天,因为没有证明在身的黑人,只要一露出在公众面前,会被任何人抓捕。在这种情况下,所罗门只有日日计划获得自由,却大部分时间都在等待机会。
书中描述很多跟他一样的奴隶,有的生下来为奴,蒙昧无知,对酷刑和劳作全都认命;有的曾经自由甚至过的是比较高等的生活,但是为奸人所害,最终在哀伤中死去。所罗门之所以最终能够重获自由,我觉得有几条必要条件:首先,他向往自由,无时无刻不为自由追求和计划;其次,他受过教育,有着过人的智慧和胆识,他不仅依靠自己的聪明头脑使自己和其他奴隶生活的更好,也最终因为行事缜密成功获释;最后,他有强壮的体魄和战斗力,为奴十二年也依然保持健壮。以上几条缺一不可。
一百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很难设身处地去想当年黑人奴隶的遭遇,只有在书中体会到九死一生和苟且偷生的震撼。所罗门是废奴主义者,他的经历就如同现实版的《汤姆叔叔的小屋》。当然,他可能也没想到,今天的美国总统,居然是黑人,这是美国人权进步的一大标志。
我也想到现在的公司管理。过去的工作环境,不流行跳槽和换岗,往往也助长了领导和下属之间的隔阂和冷漠,有的领导对待下属也忘记了公平、理解和尊重。值得欣慰的是,在人人自由的今天,人们的就业越来越趋向于按劳分配和凭本事吃饭,所以上下级的关系越来越融洽,随之而来的是互相尊重和效率更高。这就是:得人心者得天下的道理。
我是看完书才知道同名电影是去年奥斯卡的大热获奖影片,与电影相比,我更喜欢读书所带来的画面感,让想象给我更加广阔的空间。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九):一点小感受,关于幸福
《为奴十二年》这部电影很久以前就看过了,书也很久之前就买了,只不过一直压在箱底(也许是因为这是本畅销书,而我对畅销书一直有点轻视)这次拿出来看,也仅仅只是因为闹了书荒,还好确实是本不错的书。这个世界上真正关注‘‘底层人’’的人很少,而愿意跟其站在同一战线的更少,因为这很大程度上意味着跟‘‘上层人’’甚至中产阶级的利益对抗,更多人则愿意从后者的碗中分一杯羹(这种说法多少有点阶级斗争的味道)。不同的人对幸福有不同的看法,然而在我看来,人生最大的幸福就是求仁得仁。拥有向下关怀的胸襟,对中产而言恐怕更能提升自己的幸福感。向下的社会比较不仅能提升自我评价,以维护积极的自尊,更重要的是,这种向下的关怀或许能让中产们从自己个人那点寸尺得失中解放出来,将自身幸福的格局从简单的享乐型幸福转向对更有质感的意义型幸福追求。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十):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
《为奴十二年》看完了。
奴隶的悲惨生活,让人悲伤,让人心痛,更让人震惊。当一部分人被另一部分人奴役,人间就变成了残暴的地狱。
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国际歌》的曲调在耳边萦绕,当了解了奴隶的悲惨生活,崇敬之情油然而生。《国际歌》作于1871年,索罗门.诺瑟普《为奴十二年》写于1853年,两者仅隔18年。在那黑暗的年代,能发出起来的吼声,令人肃然起敬!无论人们对于共产主义运动如何不屑,我想在百多年前,以《国际歌》为代表的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砸烂枷锁,解放奴隶,对劳苦大众而言,居功至伟!
1853年,是中国的清代咸丰2年,中国在秦朝就废除了奴隶制,比美国早了近2000年,社会进程本领先于美国,为什么现在美国民主政治反优于中国?是不是郭沫若把历史进程分为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本来就是不科学的,错的?
1853年,此时太平天国起义已有两年。此后不久,美国1861年爆发了解放黑奴的南北战争,奴隶们真的起来了,为了自己的自由。
向帮助索罗门的加拿大人致敬!虽然他很害怕,但他的信仰战胜了恐惧,让索罗门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