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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6-24 20:59: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为奴十二年经典读后感10篇

  《为奴十二年》是一本由[美]所罗门•诺瑟普著作,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5.00元,页数:256,特精心网络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一):不同人性

  也许这个题目有点大,有点沉重,有点让人觉得太深,但是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压在我心中的石头。《为奴十二年》里,诠释形形色色的人,展现着不同的人性。

  《为奴十二年》这部书我认识它是因为它的电影,因为害怕看到太多的暴力,所以电影我并没有看过。选择看这本书,也是因为对美国的奴隶制度有一定的好奇感。在我的世界里总是觉得世间美好的,人总是有善的一面爸爸也让我的世界充满着感激,我带着期待来看的《为奴十二年》。

  本书从内容讲述了罗门•诺瑟普的亲身经历,他在为奴的十二年里,体会作为奴隶辛酸,最终他在好心人贝斯的帮助下,重新恢复自由,他得到了解救。奴隶在奴隶主的眼中就是牲口,他们没有自由,没有作为人权利,没有自我,有的是有限粮食,有的是干活,干活,有的是无理由的鞭打,有的是没有期待,有的是没有光的生活。从翻译上,我看的译林版的《为奴十二年》,个人觉得翻译地很流畅也很形象,让看书的我,一直深深地扎进故事中。

  书中诠释了人性的不同。诺瑟普在为奴期间的名字叫做普莱特,他前后经历了大约三位主人,也被租过三位主人。从主人角色来看,福特是最善良的主人,他可以为了奴隶去争辩,他为了普莱特与迪比兹争辩也展示了他是个好人,他把奴隶当人看;而迪比兹绝对罪恶象征,他把奴隶当成牲口,无时无刻不找茬来鞭打他们,奴隶对于他来说就是用来干活,干活,并可以随便发泄的物件。最后的主人是艾普斯,普莱特作为他的奴隶十年。艾普斯这个人的秉性夹在福特与迪比兹之间,对奴隶极其严厉,在喝过酒时,对奴隶也是无理由的鞭打与侮辱责骂。

  在奴隶中,诺瑟普遇到过很多的人,我印象最深的是帕西和伊莱扎这两位女性奴隶。伊莱扎,一起和诺瑟普被卖掉,她和两个弱小孩子生生被分开,在以后的奴隶生涯中她一直没有摆脱孩子离开阴影,在她最后的时间里,他的主人连理都不理,她带着悲痛遗憾离开了人世。而帕西,我真的对她有着同情和不忍。其他的奴隶虽然经历着同样的苦痛,但是帕西却是让人无法忍耐的。艾普斯和他的夫人无时无刻的不在鞭打她,折磨她,从身体上到心理上,也许死亡对帕西来说是最自由的,是一种解脱

  也许你会问为什么没有奴隶没有逃跑?这是我的问题,其实有很多奴隶也在实施逃跑,但是成功几率很小,尤其是妇女。黑奴制度在1619年就开始在美国滋生,已经上百年,它的法律也是很残酷的。对于诺瑟普来说,他是幸运的,他得到了贝斯的帮助,他曾经说,获救的希望是给他心灵带来慰藉的唯一光亮。在每一个奴隶人的心中,自由是他们唯一的希望,但是几乎奴隶们到死亡都不会拥有自由。

  读完书后,我去看了美国南北战争资料,最终理解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总统林肯伟大的,在南北战争后,虽然种族歧视没有消除,但是废除了奴隶制,使黑奴恢复了自由、平等,使美国统一...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二):对于命运,无法衡量

  对于命运,无法衡量

  烧炉子少女/评《为奴十二年》

  看过这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息,胸口仿佛塞住了什么东西那么沉重却不能抑制我激动心情,这种激动不是兴奋,而是一种类似于内心的呐喊,为正义、为自由、为命运、为千千万万为正义和自由而不甘于命运安排并做努力斗争人。

  也许我并不能完全理解其中很多的事情,并不能理解那些达官贵族的人是如何心安理得买卖奴隶,如何心安理得的驱使他们如牲畜,我并不能理解那些有儿有女的人是如何拆散奴隶的家庭,所以我几乎是怀着一种愤怒不平的心理在看这本书,本身奴隶这种制度的存在在我看来就是很难理解的。谁甘心生而为奴,那谁又应该生而为奴呢?

  作为中国人,我并没有那么深刻的对于奴隶制的深刻理解,因为我们的国家长久封建制度,我所处的社会背景下,我可以理解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的发展历史。社会由历史堆砌而成,伟大的华夏儿女在封建制度下渐渐变得强大。在中华文明的历史发展中并没有奴隶制度的出现,也并没有出现奴隶按照价位高低进行买卖的情形。所以在看到主人公居然被绑架成为奴隶,失去自由身,却也因为奋力反抗而遭到鞭打刑罚,那个时候奴隶的世界是该多么黑暗。那些从出生就被定义为奴隶进行买卖的人的人生可从见过光明?从一出生命运被被定格,更无处去奋斗改变命运,这样的人生该如何接受

  为奴十二年,所罗门在明知自己一时无法摆脱被奴隶的命运之时,选择用普莱特这个名字来度过奴隶的生活。普莱特被辗转买卖,在外人看来他已经认命,已经接受了自己奴隶的命运,他认认真真的干活,表现出色,得到喜爱,在买卖的时候总是能够得到最高价。不仅能干活,还能干好,会修各种家具器件,还能修小提琴,无疑普莱特的奴隶生活是得到认可的,他也凭着这样的特点得到信赖,一直过了十二年。

  十二年对于时间来说,不算久,可是对于一个人来说,就太长了,他机会占了人生的六分之一或者五分之一。对于一个被拆散家庭绑架为奴隶的人来说,这个是煎熬的日子错过了最美好的家庭婚姻生活,错过孩子的成长,错过母亲的去世,人生那么短,又有几个十二年呢。普莱特并不是甘于这样的生活,而是在鞭打之下学会沉默隐忍,中途也并不是没有想过逃跑,只是成功的几率太小,最后终于把握机会并得到了帮助,获得自由之身。

  小说感人的,故事是震撼的,曾经的那一段历史也是无法抹去的,历史在进步,进步之下必有无数血与泪。所罗门的故事是感人的,在那样的历史下,这样的故事是不是有很多,他们的人生又如何,奴隶制度下千万人的命运被主宰可想而知,在宣布奴隶制度被解除的那天,多少人是欢呼鼓舞的,又有多少人留下了激动的泪水,我猜应该也有很多人不适应这样突来的改变吧。

  命运这个词,动不动就会被提及,可是多少人的命运是自己真正主宰,多少人的命运是自己真正掌控住。我们口口声声提及的命运在多少人面前是无力改变的事实呢。命运之前,你我皆不同,并没有一个天平在衡量是谁的命运更好,它也无法按照重量来重新划分。在这个自由的世界下,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学会珍惜,学会努力,掌握自己的命运。

  2014.12.02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三):向往自由

  据史料记载,在北美殖民地时期,殖民地急需大批劳动力是北美黑人奴隶制发展的直接原因。黑人奴隶在北美殖民地的地位极其悲惨,他们没有自由,没有权利,他们只是奴隶主们免费的劳动力、黑奴。奴隶制度残忍而且毫无平等性可言,同样生而为人,有些人生来就是高傲的主人,有些人生来就是低贱的奴隶,而有些人本来是自由人却被人逼迫做了奴隶,所罗门·诺瑟普就是这样的人。

  《为奴十二年》是美国黑人作家所罗门·诺瑟普根据自己在南方在红河地区12年奴隶生活所写的一部回忆类小说。在《为奴十二年》中,作者也就是主角所罗门·诺瑟普本来是一名受过教育的自由黑人,与妻小生活在美国纽约州,有属于自己的农场。1841年,两个白人高薪工作诱饵,把他骗到华盛顿,卖给了奴隶贩子。所以说,1841年的那个春天,是所罗门命运的转折点,也是他12年悲惨奴隶生活的开始。

  从自由人莫名其妙的变成了奴隶,所罗门抗争过、辩解过,换来的却是奴隶贩子的毒打。为了保命,所罗门牢牢守着自己的身份,接受了奴隶贩子给他安排的身份和姓名。成了奴隶后,所罗门的名字被换成了普莱特。所罗门隐姓埋名,暂时屈服于命运,但却在平日的劳动闲暇之余,不懈地寻找着获得自由重返家乡的机会。

  奴隶们的生活是悲惨的。他们没有自由,没有尊严,他们像个陀螺一样不停地转动干活,棉花地,棉花房,甘蔗地,都是他们的身影。被鞭子打也是奴隶们的家常便饭。女奴隶帕西是个摘棉花的好手,却因为奴隶主的骚扰和女主人嫉妒遭到鞭刑;摘棉花速度慢了也会被打,普莱特不擅长采棉经常被打;连年老的艾伯拉姆大叔也未能幸免,在撒棉花时被奴隶主艾普斯扎了一刀。亲人分离也是奴隶制的可怕之处,这是对感情亲情的践踏。女奴伊莱扎在被买走时,面对儿女分离的情况伤心欲绝,最终因为过度悲伤可怜地死掉。很多奴隶忍受不了这样的生活会逃跑,但是逃跑的奴隶也没有好下场,不是被猎犬咬死就是被河里的鳄鱼吃掉或者被抓回来毒打一顿,普莱特跑过一次没有成功。艰苦悲惨的奴隶生活、对家人思念、对自由的向往,更加坚定了他逃离现状决心

  跟那些天生为奴的奴隶们不同,普莱特以前是自由人并且受过教育,他对自由有急切而无限的向往。虽然被奴隶主压迫,但他并没有屈服,一直为自由而努力,没有放弃一个可能的机会。一个偶然的机会,普莱特认识奴隶制反对者贝斯,托他写信给家乡的朋友亨利·诺瑟普。亨利·诺瑟普通政府和法律,帮助普莱特获得了自由,成了自由人。12年奴隶生活之后,普莱特又变成了所罗门,回到了妻子儿女身边。

  《为奴十二年》的出版,给读者呈现出奴隶制度的黑暗和光明。作者所罗门根据自己12年的奴隶经历,用不夸张、不虚构笔触真实再现了那个年代奴隶制在红河地区的情形。2014年,《为奴十二年》的同名改编电影获得奥斯卡、金球奖多个奖项,所罗门与他的故事也拂去历史尘埃,再度成为人们关注焦点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四):自由生命的追求永无止境

  《为奴十二年》这本传记体小说有名地方在于,由它改编的同名电影夺得去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三个奖项,于是本来默默无闻的书以及它的主人公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电影改编得如何姑且不论,单说小说本身,我认为称得上一部有深度佳作,它能让人思考。虽然不少严谨的读者提出对其中情节与真实历史之间吻合度的质疑,但是它本来就是一本小说,恰恰是经过艺术技巧加工才能让它变成“可读”的读物更何况该书当初在美国一出版就轰动畅销,废奴运动因此获得极大鼓舞和推动,这是不可否认的。

  那么,作为一本小说,《为奴十二年》与历史文献本质区别是什么?它究竟靠什么赢得读者的心?读之前,我是带着疑问的。读毕,我觉得我找到了答案——那就是,其中所罗门•诺瑟普对自由生命的热爱与不懈追求,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个人,更是所有人。

  所罗门的奴隶经历是不幸的,也是传奇的。这传奇在于,所罗门与一般的黑奴不同。他受过教育,会读书写字,会做木工,会拉小提琴,会游泳。这些看似普通的技能给他在悲惨的为奴生涯中提供了庇护支持,让他得以生存甚至找到了自救的机会。但是,最关键的还是他强烈的自由渴望与求生意志,这意志之强烈不是一般人可比的,它给予所罗门极大的勇气力量。若没有这种力量,所罗门应该也就不可能逃出生天,我们如今也就读不到这样一部精彩的故事。

  书中有一段所罗门反抗奴隶主的描写,即使只是阅读文字,也格外惊心动魄。奴隶主无理找茬,拿出皮鞭要打所罗门,所罗门愤怒之下没有忍气吞声,而是奋起抵抗,他夺过鞭子拳打奴隶主,这是一般奴隶不敢做的事,他做了,因为他宁愿勇敢地死去也不愿毫无尊严地活着。还有一段所罗门逃跑的描述,也十分生动,令人屏息。所罗门的主人再次挑衅,他只得逃亡,活下去的信念竟让他甩掉了追踪的猎犬,跑入黑暗危险沼泽。沼泽里的鳄鱼和毒蛇虎视眈眈,所罗门在夜色中摸索跋涉,一刻也不敢停歇,因为他知道一停下就再也起不来了……最后他跑回了好心的原主人那里,活了下来。如果没有坚定信念和冷静头脑,他也是难以坚持下来的。

  书中还有很多这样的情节,从中我们仿佛可以身临其境般地感受到黑奴所遭受的惨无人道境遇同时也被所罗门顽强不屈的意志打动。书里也塑造了其他黑奴形象,他们的处境也是悲惨的,但他们却没有主人公这样的生命力好运,最后结局依旧是在压迫和残害中辛劳、死去。所罗门也多次喟叹命运不公感伤前途渺茫,但他始终保持着希望,不肯向命运低头,正是所罗门这种超出一般的毅力与坚持,让他在与其他黑奴一样经受摧残后,却最终改写了自己的命运,这就是他的传奇。

  我想,就是《为奴十二年》传达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与尊重、对自由的追求、在逆境中不灭的勇气,给处于完全不同历史与社会的我们以感动,因为这种追求是共通的,是永无止境的,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每个活着的人都心怀同样的自由之爱。

  .个人认为这是最好的一个译本,译笔准确而简洁流畅。其他两个中文译本虽然没有看完,但都看到了明显错漏。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五):信念不倒,再谈成功

  看着封面上奔跑的切瓦特·埃加福特,我想很多人是和我一样,因为电影,才知道这本书的,同名改编电影获2014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女配角,最佳改编剧本三项大奖。

  虽然这部电影没能在中国上映,但挟着奥斯卡的东风,也着实在世界上都火了一把。文化早已经不分家了,原著小说和改编电影基本上都相辅相成,一荣俱荣。于是乎2013年开始,这本1853年诞生的奴隶叙事文学经典才被引进中国,并且迅速两年以内多次再版。

  这本胡戈的译本称是最忠实原作,地道译本,虽然我没有比较过其他的版本,但是有所感受。所罗门虽然是一位受过教育的黑人,但是谈到文学造诣应该还算不上,最多的是客观的陈述了自己12年的奴隶生涯,文字平实,甚至更多的还是靠编辑整理。译者切实遵循了这一点,用简单而平实的语言讲述了整个故事。

  黑奴对于一个在大洋彼岸的人来说是一个比较遥远的词汇,我们没有经历过那样的历史,所以也很难有相同的感受。中国历史上奴隶制要追溯到夏商西周那个及其久远的年代,虽然近代也有像黄世仁这样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地主老财,但是和黑奴制度还是有本质上的不同,至少自由还是有的,工作还会有所得,而且不牵扯到种族歧视。有些文化可以在全世界寻得共鸣,但有些文化则有自己的历史地域局限,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在电影之后才得以畅销全球的一个原因。但更多的,是这部作品中普世的价值。

  褪去种族的外衣,沉重的历史,这部作品仍在向我们传达着积极的信念。

  所罗门原本是一个自由的黑人,受人欺骗绑架而被迫为奴隶,12年数遭转卖,看尽人间冷暖。他和其他生而为奴的黑人不一样,他有自己的思想,有对自由的向往,懂得隐忍,敢于反抗,最终在别人的帮助及自己的努力下,终于重获自由。我们不应该单单将这本书局限在一个与我们时间空间都无关的另一个世界的故事上,在我们唾弃那个以人为刍狗的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之后,合上这本书,更多的是他又给现在的我们带来了什么?看到这里,突然让我想到了《肖克的救赎》。

  无论你是什么样的肤色,无论你在哪个年代,无论你在哪个国家,对自由的向往,对平等的追求,对压迫的反抗,对家庭的热爱都一直存在。十二年来,所罗门不灭的信念一直支撑着他,忍受着残暴的奴隶主,却一直不忘重获自由,又不鲁莽行事,小心翼翼的谋划,也有背叛,也有曲折,最终找到志同道合的朋友,收获成功的自由,并且以亲身经历推进了废奴运动。

  所罗门是幸运的,最后一家团圆,而与他同时被卖给福特的伊莱扎由于被曾经的奴隶主欺骗,与孩子骨肉分离,最后郁郁而终。但是与其说伊莱扎是被万恶的奴隶制度迫害致死,她的万念俱灰,也为她的悲剧推波助澜。

  1864年6月,南北战争结束,距所罗门重获自由9年,所罗门不仅获得了自己的自由,还看到了全体黑奴获得自由的时刻,不知道他在南方的黑奴兄弟姐妹们是不是都坚守到了这一天,如果伊莱扎再坚持一下,是不是也可以看到自己的一双儿女呢?

  这个年代虽然不再有奴隶制,但仍有压迫,不平及种种困难与绝望,身处逆境,哪怕前方只有点点光亮,只有坚守信念,才有成功的可能。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六):坠入深渊时,攥紧手中的种子

  一晚在大快淋漓吃火锅时,导师淡然的飘来一句:你怎么理解屌丝的定义对于社会评价体系的反映?作为专业学生,想当然应该说起人类学的定义、社会学的研究、历史学的典故。好的,我只是一名不标准学生狗,转移话题的说起《为奴十二年》,老师,这是一部在大历史背景下说明,如何把精英男变成屌丝的社会现实故事。

  最早是因为奥斯卡小金人,我很俗气的关注了获奖和入选的影片。百无聊赖挑了《为奴十二年》那部电影看,同时还把《白宫管家》也放入了播放列表。 结束时,泡面只吃了一半,擦眼泪鼻涕的纸巾揉了好几团。

  一个小提琴手从生活的美好,残酷迅速地坠入了深渊,一个黑奴从深渊里一步步,抓住每一根稻草,慢慢地得到了生活。

  穆罕默德说:“一天中我们说的话有用的不超过三句。” 言语之力,大到可以从坟墓唤醒死人,可以把生者活埋,把侏儒变成巨无霸,把巨无霸彻底打垮。所以我一直很笃信,言语和文字,能在关键时刻点醒人生。

  再一次用文字体会所罗门•诺瑟普的自传体小说《为奴十二年》,没有让我想起来另一个《汤姆叔叔的小木屋》,但是一个身影却始终在字里行间穿插——《天龙八部》的虚竹。想当年,虚竹只不过想当一名青灯常伴的小和尚,结果遇上了天山童姥这个妖孽,吃了肉、喝了酒、娶了媳妇、当了领导。可是他很痛苦,因为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白宫管家》的那个小黑奴,经历了奴隶主的残暴,一路颠沛流离,他的背后,是时代的马车在缓缓行进,于是跟着车流,他一步步靠着信念成为了白宫第一个黑人管家。

  回想好似梦境的过去,支撑着这些不屈的身影的,是信念。说起来挺心灵鸡汤,有首歌《YOU RAISE ME UP》,每次听完就像打了鸡血,可以继续劳动。也许所罗门能在这十二年里坚持下来,默默地卧薪尝胆,等待机会回去,就是脑海里那缥缈又清晰的小提琴声儿和妻儿的身影萦绕凝聚的信念支撑着他。

  世间情之一字,可造万物。

  最后说说小说背景,从一个历史狗的角度看,这本自传体小说从侧面反映的美国黑奴贩卖之凶残淋漓尽致,如果看历史课本不理解的高考狗,推荐翻开这本书。

  让文字把你置换到那个没有超级英雄的年代,天道酬自助。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七):没有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美丽的可能性

  估计得十年了,看过那首诗。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

  二者皆可抛

  诗很好,但理不一定对。因为,只有自由,才会有真正的爱情。

  《为奴十二年》,原先看电影,电影就给了我很多的思考,后来看书,书给了我更多的不同的思考。

  在小说里,主人公被不断地倒手贩卖,带上镣铐,被迫到田地里做活,被折磨,鞭笞,实际上这类的事情,在中国这片广大的土地上,从来不缺乏可以感知和理解他们的土壤,比如过去很多人被迫下放到农村做事,他们被美其名曰知青,但他们的待遇不一定比主人公更好。很多农民被裹挟在一起吃大锅饭,做事情,一起挨饿,一起挑河,实际上,他们的待遇也已经不比主人公更强了。但是,我想在那个时刻,那个场景,不管是知青,还是农民,或许都不曾真正体会到奴隶的滋味。

  什么是奴隶?这是一个很悲伤深沉的话题,但是我对奴隶的定义很简单,那就是对于思想的禁锢。因为本来,我们为了生计难免做出违反内心的抉择,但那仅限于生计,人的思想仍然是自由的。人们仍然可以思想“人人平等”,思想未来,通过朴素的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但是,当你成为了一个奴隶,你已然失去了改变未来的机会,你没有平等的思想自由的待遇,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就是他们的财产。仅这一条,就构成了无法摧毁的不平等体制。

  身在这个国度,我们有幸能够体会这样一种不平等的体制,也因此,热切自由的人应该能够感受小说主人公的一点儿痛苦。请原谅我跟主人公相提并论,当我想到,我是否曾经经受过那样的酷刑?答案是没有。那么,我是否曾经挨打挨到过这样这样的地步?答案是,我确实曾经喜欢打架,并且满脸是血的时候也有过,头破血流的时候也有过,但从未被打到过如此的地步。那么,我是否被如此奴役过?我想,是有的。可能很多人不会赞同我这么说,但是,我仍然认为可以做一点儿类比,以让自己试图能够感受到主人公对于自由的渴望。而且我认为这个类比是恰当的。

  当我们怀疑某个哲学,比如说,一个学生怀疑马克思哲学的权威性,不认为马克思的经济理论是正确的,也不认为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正确的,那么,考试的时候,他必须答出他不认为正确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他向上升迁的每一个地步,他或许都要违心地认为马克思是世界上的绝对权威。然而,如果一个人怀疑马克思哲学的时候,他是否失去了追求幸福的机会?事实上,在中国,现实中,基本上是这样。在纯粹机会平等的角度上考虑,你可能比小说中的主人公强一点儿,但强不了多少,也可能因为只是强那么一点儿,你的后代也会因此只比主人公强那么一点儿。但主人公的后代的待遇在美国已然更好,那么多黑人的待遇,一目了然。被迫接受一种哲学理论,经济学理论以及政治学理论,被迫学习错误的历史,被迫在很小的时候就学会说套话……这就是被洗脑的教育,当你发现这一切的时候,你会感到被欺骗,会感到对现实的无力,这时,你能理解《为奴十二年》的主人公被奴役而去追逐自由的热切心情。

  对于挨打的情节,我的生命里没有主人公那么剧烈,但是反叛的那一点儿精神,我认为,我是可以理解一点儿主人公的感受的。也因此,我更加敬佩主人公的精神,也羡慕主人公所生活的时代。敬佩的原因在于,当主人公真正沦为奴隶的时候,他一直没有放弃希望,他采取各种各样的办法,打着自己的算盘,很多想法在还没有付诸实施的时候就已经破产,而又有很多想法在实施的半路上破产,真正的从悲险中走向喜剧的结局,并不如电影里那样,时刻惊心动魄。而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真实的人生。我羡慕主人公的时代,是因为主人公最终虽然没有起诉成功贩卖他的人,但是,他终究得到了周围的更多人的同情,得到了国家的同胞们的侧目,他能够参与到最有价值的事业中去,为了同胞的自由而奋斗,而你,可能没有他的机会,没有他的机会,不是因为你是你,而是因为你在这里。

  看完小说,最大的感触是,这样的:人活着从来都不只是为活着,而是为了自由,为了拥有自由的那一点儿希望。如果我们从生下来就看到了我们一辈子的路,那么,为什么不缩短艰苦的历程?我们活着,只是因为希望,只是因为,我们看不到未来的路,而未来,真的很美。

  但未来很美的前提

  是 自由。

  最后,我想说一句“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请你相信这句话吧,因为,你没有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美丽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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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奴十二年》读后感(八):一半光明一半黑暗

  刚刚手里放下了《为奴十二年》,心里的浪头还在翻滚着,之前看过一些人权斗士的抗争资料,但是真正走近了19世纪初期那个漫无天日的买卖杀戮黑奴的历史,还是猝不及防。

  这本书是所罗门.诺瑟普的自传体小说,与《汤姆叔叔的小屋》同名,获得的国际声誉却不及《汤姆叔叔的小屋》但是这一点也不影响这部书带给我的震撼。我从两个方面来说说这个阳光和黑夜同在的为奴史。

  (一)智慧和坚持所带来的光明和温暖

  世界上总不缺乏智慧的人,所罗门也是一个爱与希望的化身。本来是纽约州的自由人,却被“卑鄙的白人”欺骗卖到了南方种植园。在人贩子的奴隶监狱,他无法说出“我是一个奴隶 ”这一污秽的谎言,后来自己的真实姓名都必须在皮鞭的威胁下隐去12年。他生而自由的信仰促使他一次次勇敢的捍卫自己的权利和奴隶主提毕兹抗争。没有纸笔就自己研究制造墨水,当了监工也准确灵巧的挥起皮鞭却只敲打在奴隶的后背,鼻子却不打伤他们。 经过了白人的出卖后他更加的谨慎小心。还好“上帝无论贵贱都一视同仁”,有了巴斯的出现。

  当代的我们无法想像沉默日复一日的劳动和奴隶主的鞭笞恐吓能否让我们坚定获得自由身份的信念并为此付诸实践。从白昼到黑夜,从黑夜到黎明,日日的期待能向北方发出消息,却饱受着奴隶主的猜忌谩骂,看着同胞精神和肉体备受摧残,他仍然冷静自制。

  还好,有巴斯的信任,律师好友的帮忙和州长的重视,在法律的“保障”下他终于得以敲开门,看到自己的外孙 所罗门.诺瑟普.斯汤顿,爱妻,儿女。因为所罗门坚持重获自由的希望我看到了曙光,在沉痛漆黑中我们寻得光明,看着书内心有了温暖,他一个人终于过上了自由的生活。

  (二)生命灵魂之花的凋零——帕茜

  之所以说他一个人,是因为在所罗门离开贝夫河的时候,身后有绝望的帕茜,有十万百万千万的黑奴仍旧摆脱不了奴隶主的压榨和奴隶制的高压枷锁。被万恶的黑奴买卖而拆分的母子三人,有沉重劳作酷暑累死同伴,但整本书所罗门描述最多的还是帕茜。她是采棉能手 ,一天一个人五百磅棉花,足够说明一切。但是她不是一部机器而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她是人群中的精灵,活泼跳跃,去肖夫人的种植园拜访,年轻的气息吸引着每个读者。

  当然庄园的女主却视她为眼中钉,百般的折磨虐待。奴隶制下,她不仅要忍受长期非人的虐待和每日高强度的劳作,本就没有任何尊严和自由可言。她采摘完棉花后想要洗澡,因为忍受不了自己臭的和猪一样的味道,可是女主去克扣下了她的肥皂,帕茜连获得洁净自己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随意的污蔑谩骂,打得皮开肉绽,她心灵中绽放的生命之花的最后一瓣也掉落了,她还能有什么指望可言?从此如同行尸走肉般,不再有笑容,仿佛黑暗中,人群里最后一点的星光也被这奴隶制下人性的恶毒所吞噬掉了。

  “近在眼前的过会大厦里爱国人士高呼自由与平等的声音,和可怜的奴隶身上的镣铐声混杂在一起,国会大厦的阴影中竟有一座奴隶监狱”的确法律保障了白人和有色人种中自由人的权益,但是法律被贪婪的商人和种植园主玩弄于股掌之间,他们肆意的杀害买卖黑人。国会中口口声声的自由却被罩在玻璃罩中,视若神明。处于积累阶段的美国大庄园时代,奴隶制保证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但是随着北方生产力的发展,文明和信仰照耀在每个人心中却不曾覆盖上南方一寸土地。南方种植园中,奴隶主毫不羞涩“人对人的非人待遇”,因为他们相信暴力和压迫可以换来金钱。“他从不怀疑一个人支配在他者之上的道德权利”,但是正如所罗门所说:“他是我的主人,法律将我的血与肉赋予了他,恶劣的天性促使她对我施以暴政。但法律无法禁止我想他投以轻蔑的目光,我鄙视他的粗暴和无知。”

  当然也有仁慈受过《圣经》洗礼的庄园主人,却仍然骨子里相信并依赖于奴隶制,“这种不公平的制度必然会促生残酷无情的灵魂,甚至在仁慈慷慨的人之中也是如此”虽然他们定期给黑奴唱诵《圣经》却仍然没有给与黑奴们自由,用他们来抵债或变卖。除了奴隶制之外,人性也是历史和社会悲哀的始作俑者,无法抛弃自己财富,变本加厉的鞭打获得更高的收益和情绪的发泄。这让我想到了中国的封建制度中的土地所有制,地主阶级和长工雇农两千多年的斗争,私有制本身就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经过程也是血泪史,想起来总有一种哀鸿遍野的感觉。。。。

  ”如果正义得到伸张,我决不会沦落至此“这是所罗门和巴斯的对话,看到这一句我沉寂已久的心突然就沸腾起来,或许因为正义/公正,我们相信世上的正义,被黑云遮盖阳光不会是永久。也是这本书出版后影响了日益高涨的废奴运动,前赴后继的抗争才有了今天的奥巴马,奥普拉。

  或许光明和黑暗本就是相生相克,此消彼长。就想中国的太极一般,两面性同时存在,但愿我们在黑夜中相信光明,在光明指引下勇敢的走过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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