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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于象蹄》经典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6-16 20:06:02 来源:文章吧 阅读:

《死于象蹄》经典读后感10篇

  《死于象蹄》是一本由朱一叶著作,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4.00元,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大家能有帮助

  《死于象蹄》读后感(一):人生注定死于象蹄

  之前偶然和编辑闲聊,问:“豆瓣阅读谁写得好?”

  编辑给出了两个名字,第一个便是朱一叶。当下并没有立刻就去阅读她的作品,仅仅只是记住了这个名字,直到在年末豆瓣阅读举办的征文大赛上读到《吃麻雀少女》,才心服口服,写得真好啊。

  后来那部作品众望所归地夺得文艺组的首奖,朱一叶在她的微博写道:“知道获奖的消息时,我正在学着和焦虑和平共处,获奖的快乐甚至没有超过一秒种,就很快被潮水般的焦虑所淹没,‘得奖了岂不是要去北京领奖,火车上有没有医生?北京火车站人太多了我好害怕,想象一下就不能呼吸了,颁奖典礼人那么多我不敢上台也不敢说话怎么办,如果我在台上惊恐发作晕倒了怎么办,如果我手出汗,啪叽掉地上摔碎了怎么办……’”

  可能是由于这段心理描写过于贴切,让我恬不知耻地觉得感同身受,在她的才华之外又认可了她一遍。那时,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看到这段话——抛开作品,一位作者如果有类似性格上的东西令人喜欢,可能“圈粉”会更牢固一些。

  那之后,知道她要出书,我便缠着编辑问上市时间,编辑也不清楚,只好隔三差五地上淘宝搜一遍书名,直到收到编辑寄来的这本滚烫的小书。

  朱一叶的新书叫《死于象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可能因为“象”的关系,我的第一反应是想到了台湾小说家吴明益的《一头大象日光朦胧街道》,读完全文后,这个印象被碾得粉碎。

  这是一本小说集,分为六个中短篇小说同名中篇《死于象蹄》写了一对相互折磨却又离不开彼此的恋人,整个故事在结尾处达到高潮,先是男主人公看到这样一种景象:在观看草原上的野生动物时,自己下车撒尿,被一头“水泥石墩般的庞然大物”踩了一脚又一脚,“就像非洲草原的落日一样热烈,就像烟花绽放时一样绚烂。”很快,男主人意识到并且确定“自己一定是闯入了女友白日梦”……这是朱一叶的小说开始散发魅力时刻,它不太符合真实的日常逻辑,可当你沉浸在她所刻画世界情绪里时,又无可辩驳,只有被她牵着鼻子走的份。

  《绿洲》里也一样。两个失恋男人(一个主动失恋,一个被迫失恋)在沙漠深处东拉西扯,交换各自的过去。与其他几篇不同,这部小说没有在结尾处设置一个明显的高潮,全文都显得平静闲适,在读者意犹未尽之时戛然而止,很像那个“我只想四处转转”的主人公。开篇两人的相遇作者着重描写了“我”对于“丹麦男人”的初印象:

  “他个子很高,脑袋就快要碰到车顶,又瘦又结实,就算晒得有点黑,也不能掩盖一张漂亮的脸,鼻梁像山一样横亘在脸的中央,令人印象深刻。一顶破旧毛线帽随便扣在头上,让他头大脚轻,扎染的背心看起来穿了很久,两条胳膊紧贴着身子,一些腋毛探出脑袋,小臂在大腿上交叉着,手腕上挂着几个彩色的编织手环,一看就是浑身散发着大麻味儿满嘴冥想修禅,爱与和平’的嬉皮士。我决定离他远一点,我还不了解他,就开始讨厌他,而原因我不愿意多说,不过就是激起了我那可怜兮兮自卑之心,他一声不吭坐在那儿就做到了,他就是那类人。很快汽车闷热空气自惭形秽感觉填满了我空荡荡的胃,为什么刚才猥琐地盯着人家的腋毛,却不能主动打个招呼呢。”

  这段描写准确又生动同时还为全文增添了一种gay里gay气的迷幻色彩,虽然两位主人公都极力否认,宣称自己是钢铁直男,不过依旧不排除欲盖弥彰的嫌疑。(什么鬼!

  除此之外,剩下的几部小说也各有特色。《哈扎尔之匙》是科幻小说,讲述未来社会“哈扎尔之匙”取代人类生活里一切的“身外物”,为人类编织美好梦境,人类沉浸在“哈扎尔之匙”的梦境之中,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OM》设定有意思,“我”在一家二手书店买来一本旧书,追随书的主人想要与世间万物做爱的“H先生”的死亡;《兔子》是个圆圈胆小如鼠的“我”听从朋友建议外出旅行锻炼胆量旅途中“我”拿刀伤了旅伴的脸,而先前建议我“出去转转”的朋友脸上似乎也有着同样的疤痕……

  几部小说读下来,会发现几乎每一部都带着一种“死于象蹄”的怪异感,这种“怪异”很有意思,癫狂又文艺,永远需要过问明天在哪里。另外同样有意思的一点是,朱一叶的小说里还有着大量与现实接壤的地方。最后一部小说《寻找安妮》中,相貌平平的“我”向“长得不算太糟”的恐怖小说作家陈松介绍大哈巴的蓝洞旁边的墓碑时,提到了在蓝洞丧身的潜水员Yuri Lipski逝世前最后的影像。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一边阅读小说一边拿出手机上网搜索视频很老了,加上对潜水一无所知完整地看完一遍也一头雾水,可是跟随着朱一叶笔下描述,第二遍再看的时候,不由得屏住呼吸,又是遗憾又是焦灼

  她这样写道:“刚开始是在浅水区,画面上荡漾着蓝色的水光,左下角是潜水视频的日期和时间2000年4月28日,17点03分,秒数在快速变换着,像是他生命倒计时,可是画面中的Yuri Lipski并不知道这一切,他在镜头上安上了一片红色的滤镜,画面顿时成为一面血红色,不像是什么好兆头。随着他在蓝洞里下降,画面又变回了蓝色,可以看见几个从水底上来的潜水员,头顶冒着一串串白色泡泡。接下来就是一路下沉,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一条鱼也没有,一片令人窒息的深蓝色,电筒照耀到的地方呈现出红色。嘈杂水流声、泡泡声,还有沉重的呼吸声充斥着整个房间。”

  “接着他似乎停在了一片石堆上,画面中出现大量的沙子浮沉,这意味着他在挣扎。过了一会儿,他去掉口中的呼吸器,没有了呼吸声,只有撞击地面声音,画面中仿佛掀起了一阵龙卷风,可以看见一些碎片,还有他的脚蹼在沙尘中旋转。稍微停了一两秒钟之后,又是一阵剧烈的挣扎,扬起的红色沙尘完全占据了镜头,画面最终静止在17点11分,距离他开始录像,也不过短短的八分钟。最后镜头失去了焦点,一片模糊的地面和一片红光,长久沉默,只有画面左下角的时间继续前行。”

  这段描写是对于影像内容文字录入,被朱一叶写得扣人心弦,而作为局外人的读者,仿佛跟随着Yuri Lipski 来了一次置身事外的蓝洞历险,这种阅读体验很是奇妙,很长一段时间都让人无法抽离出来。

  另外,这部小说集的背景设置大多与旅行有关,中间有不少见闻完全可以当成游记来看,又因为是虚构类小说的关系,故事又远远比一般的背包旅行要精彩得多,渴望走出去却又迟迟无法成行的人一定能在这部作品中获得极大满足

  评价文学作品的水平有限,我很难告诉大家这本书有多好,只能说它不是一本顺流而下迎合市场的书,也许大浪淘沙,等到那些名字长到需要用逗号隔开的作品们冷却下来,它会被时代记住也不一定。

  《绿洲》里,两个男人探讨旅行的意义时,“我”说:“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是活着回家。”

  丹麦人“一副同情模样看着我”开口说道:“相信我,旅行没有任何意义。”

  我读到这里的时候稍稍松了一口气人生中无意义的事情太多了,可过无意义的人生,好像也挺有意思的。就像此刻我读完这本书,被贫穷牵绊脚步,于是只好上网下单一大堆游记一样。(摊手

  《死于象蹄》读后感(二):旅行催生故事

  2011年,我和小刀带着一只猫搬到了海边,在沙滩上站久了,双脚就会陷进去,很难拔出来,这幅景象提醒了我们要保持移动。于是2013年到2014年,我们用了差不多一年的时间,走过了东南亚,走过了缅甸,印度,斯里兰卡,从约旦坐船穿越红海来到了埃及的西奈半岛,之后又穿越苏伊士运河到达了非洲大陆,我们陆路过境埃塞俄比亚和肯尼亚,穿越赤道,从春天到达秋天。在旅途中,最常干的事情就是无所事事的看着窗外,破旧的大巴时常在土路上颠簸二十多个小时,窗外后退的人群树木荒漠河流星辰……都在催生着故事,人物疯长。

  在路上,我用手机写了很多短篇小说,大多黑暗压抑,和旅行毫无关系。“每次抵达一个新城市旅人都会再度发现一段自己不知道的过去:你不复存在的故我或者你已经失去主权的东西,这变异的感觉埋伏在无主的异地守候你。”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卡尔维诺这段话的含义

  我们在越南重温《情人》,《青木瓜之味》和《现代启示录》。在芽庄的时候专门走了很远的路来到了一片石头海岸电影《情人》的结尾,梁家辉就是在这里和法国女孩道别。我们在西贡参观越战博物馆耳机里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现代启示录》中开头的音乐,来自大门乐队的《the end》。我们在毛淡棉看奥威尔的《缅甸岁月》,寻找奥威尔曾经在这儿当警察踪迹,却在一个老华侨的带领下,来到了一座佛塔,1890年,24岁的英国诗人吉卜林来到毛淡棉,在这座佛塔旁,对一位缅甸女孩一见钟情,写下了广为流传的那首《曼德勒》。我们在印度看奈保尔的印度三部曲,发现几十年后的印度和他书中所描述的毫无差别。在卢克索看《尼罗河惨案》,坐着马车去参观电影中的卡纳克神庙,尼罗河边如今仍有托马斯库克旅行社。我们在亚历山大读卡瓦菲的诗歌感慨这座在历史上闪闪发光的伟大城市如今却如此败落。我们在肯尼亚看布里克森的《走出非洲》,在马赛马拉大草原上坐着吉普车和大象一起狂奔……这样的体验,甚至比单纯地荡舟尼罗河,参观金字塔这样的旅游项目更令人难忘

  我的背包里是一个电饭锅和一些餐具调料,而小刀的背包里是衣服电脑,就这么一点点生活用品,就足够支撑起我们简单充实的生活。在路上,我们遇见疯子乞丐骗子罪犯,还有形形色色的旅人,不停地相遇和告别,接触到了更多不可思议价值观和生活方式

  这本书的同名小说《死于象蹄》,虽然描写的是一对背包客在非洲大陆发生的故事,但实际上整部小说的灵感——“死于象蹄”这个名字可能诞生于斯里兰卡的康堤,甚至更早,诞生在缅甸的毛淡棉。在毛淡棉,我读了奥威尔的一篇散文《猎象记》,里边描写了一个印度苦力被一头发情的大象踩死的情景,这样独特可怕的死法,为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直到我们到达了斯里兰卡的康堤,住进了缅甸寺(一个奇怪的巧合),选了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沿着查尔斯王子足迹,翻过了一个小山头,恰巧碰到了英国殖民时期的驻军墓地,这儿一个游客也没有,看门人给了我们一本墓地旅行指南,对于有着奇特品味的人来说,这一定是个不可错过的好地方,你可以静下心来做简单的算术,算算坟墓里躺着的人有多大年纪,很快你就会发现,四十岁的人在这座墓地就算是高龄了,而他们的死法也够奇怪的,大多是死于丛林热,中暑和被野生大象踩死。每一位客死异乡的墓主人都有一段短暂而奇特的人生,这片墓地一共有一百多个古老的墓碑,也就有一百多段故事。比如说一个叫做约翰·斯波帝伍德·罗伯森的英国人,1823年出生,1856年被野生大象杀死,是第七位,也是最后一位有记载的被野生大象杀死的欧洲人。从此“死于象蹄”这个词就深深地烙在我的脑袋里了。

  回国之后,每次朋友见面,聊起旅行中的事情,都会说起从埃塞俄比亚陆路过境肯尼亚这一段的故事,我们携带着臭虫和跳蚤一路来到边境小镇莫亚莱,然后坐了二十四个小时的“死亡巴士”,穿越赤道,到达内罗毕,我想这一段大概就是我旅行中最艰辛和难忘的了。很多无法见面的朋友说,你怎么不写游记呢,可是我对写游记毫无兴趣。于是我写了《死于象蹄》这个故事,如果有人企图和我一样在非洲陆路旅行,里边甚至有大量的实用攻略。之后我又陆续写了短篇小说《OM》,《兔子》,一个发生在印度,一个发生在斯里兰卡,中篇小说《绿洲》,《寻找安妮》,一个发生在撒哈拉沙漠中的锡瓦绿洲,一个发生在埃及西奈半岛的大哈巴,还有一篇科幻小说《哈扎尔之匙》,里边的梦境部分就是我最喜欢的老挝波罗芬高原的泰德罗。我用这些充满异域风情的旅行小说,和各位朋友分享旅程见闻,但这些又都是虚构的故事,才可以减轻我自己对于描述真实事件厌恶感。

  我写这些并不是要怂恿各位出门,长途旅行如同一个缩小版的人生,充满了更加强烈的焦虑和虚无,毫无意义可言。它也不是一剂特效药,无法真正地解决你人生中的困惑问题。如果无法移动双脚,不如“把你的视线转向内心,你将发现你心中有一千处地区未曾发现。那么去旅行,成为家庭宇宙志的地理专家”,这是梭罗在瓦尔登湖边想出来的。他还这么写道:“我希望世界上的人,越不相同越好;但是我愿意每一个人都能谨慎地找出并坚持他自己的合适方式,而不要采用他父亲的,或母亲的,或邻居的方式。”

  这也是我对各位读者的美好祝愿。

  《死于象蹄》读后感(三):《死于象蹄》的摇滚乐之旅

  《绿洲》中加拿大小伙儿对“我”说:“旅行没有意义,相信我。“我想这就是朱一叶对于旅行的意义的思考,她在后记里写道,“我写这些并不是要怂恿各位出门,长途旅行如同一个缩小版的人生,充满了更加强烈的焦虑和虚无,毫无意义可言。它也不是一剂特效药,无法真正地解决你人生中的困惑和问题。”《死于象蹄》中的六个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六段人生困境,这里没有旅行鸡汤,只有反套路的毒药。

  作为一个摇滚乐迷,我喜欢在读书的时候去搜寻那些书中提到的摇滚乐队或是歌曲,顺便了解一下作者的音乐偏好。阅读《死于象蹄》,你会发现本书除了《OM》和《兔子》两篇以外,其他四篇都遍布着摇滚乐的痕迹,它们在书中若隐若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LOU REED曾经说过,“生活被摇滚所拯救。”那些在路上的日子,也是生活的一部分,虽然旅行无法解救你的人生问题,但在大巴上,在火车上或是飞机上,当你戴上耳机,摇滚至少可以拯救你那枯燥无聊的旅途。

LOU REED

  《死于象蹄》的开篇就是Lou reed的《Perfect day》的一段歌词,“Just a perfect day,You make me forget myself,I thought i was someone else,some one good。”这短短的几句歌词,写出了整个《死于象蹄》所要说出的东西,“我”就是想让我的女人梦想成真,成为那个死于象蹄的人,成为一个更好的人,所以才有了结尾“我”对司机大喊要求撒尿的情景。大多数人听到这首歌也许是在电影《猜火车》里,青头打完针躺下,地板陷了下去,音乐响起。同样的迷茫、自我厌恶和自毁情绪出现在不同的年轻人身上,《猜火车》和《死于象蹄》,对于这首歌的运用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一个用画面一个用语言,向我们展示了完美的一天。

大门乐队主唱吉姆·莫里森

  ”在西贡,我们窝在酷热的旅馆,看《情人》、看《现代启示录》,像两条湿滑的泥鳅一般扭在一起,做爱,洗凉水澡,一遍一遍地听着大门乐队的The end。“《死于象蹄》中提到大门乐队的the end的时候只有这短短的几句话,却一语道出了歌曲本身所具有的广阔含义。《情人》中的性爱,《现代启示录》中的杀戮,歌词的惊世骇俗,西贡潮湿、闷热的旅馆,绝望而迷惘的人们,死亡的残酷。1979年,科波拉在他的反战电影《现代启示录》的开场和上校杀戮那段都用到了大门乐队的歌《The end》,从此,这首歌就和越南紧紧联系在一起。

猫王

  quot;在尼罗河边,我用那把破吉他为她反复弹唱着猫王的《Love me tender》“,书中这一大段提到了两个人在旅途中所经历的各种美好的事情,处处洋溢着温暖和幸福,这首歌的歌词简单,旋律易学,非常适合弹唱,猫王那性感的声音被”我“唱来不知道是一副什么模样,但歌的深情有目共睹,听得让人心儿都要化了。

BOB MARLEY

  满头脏辫的雷鬼乐之父Bob marley,简直是旅行者的最爱。从曼谷到埃及,在世界各地,许多地方都能看到他的头像被贴在墙上,印在T恤上,“在曼谷的考山路,我带她在路边编了脏辫”,这无疑也是在向Bob marley致敬的另一种方式。在埃及的卢克索,”我“住在一间叫做Bob marley的旅馆,旅馆里面放着Bob marley的歌《No woman no cry》,永远36岁的Bob marley一直都活在我们中间,以各种方式。

披头士The Beatles

  The Beatles的歌《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在文中出现的极为特别,跟我们人类最早的祖先有关。”我们去博物馆看望了人类的母亲Lucy,这位生活在三百二十万年前,被认为是第一个直立行走的人类,目前所知人类的最早祖先。据说考古人员发现它的时候,正在播放披头士乐队的歌曲《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因此,化石的名字被命名为“lucy”。这首歌第二次出现在东非大裂谷,“我俯瞰着这条地球的伤疤,这人类文明的摇篮,我看见埃塞俄比亚国家博物馆那具Lucy的矮小骨架,拥有了血肉,有着万花筒般的双眸,天空变成了橘子酱的颜色,她在大裂谷奔跑,在长得高得不可思议的花丛中飘过,在镶满钻石的天空中飞翔。她问我在想什么呢,我为她唱起《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这一段结合了歌词写的非常迷幻,完美地诠释了这首歌的真意。

  在马赛马拉的聊天之夜,则提到了日本著名的后摇乐队Mono和著名的迷幻民谣乐队Mazzy star,以及德国前卫电子乐队Kraftwerk,关于Kraftwerk,作者认为他的气质和古埃及的那些神庙很相似,每一个音符都仿佛一个象形文字一般。在马赛马拉大草原,在赤道附近的银河下,来自地球上不同地方的几个人,聊着共同喜欢的乐队和话题,超越了国界,用音乐打破了沟通的隔阂,“我们都为前一段LOU REED的去世而感到遗憾,我们一起合唱了几句《Perfect day》”,这真是一种难得的旅行体验。

Leonard Cohen

  在《绿洲》里只提到了一首歌,“我尽量看清楚远处每一个黄色的小房子,脑袋里不停重复着‘I hear that you're building your little house deep in the desert'这句歌词,还不由自主地哼出声来。”荒漠深处的小房子带来的那种苍凉,以及我不由自主地哼唱,都传达着一种孤独感,对每个人旅人来说,这都是深切的,挥之不去的痛,我想这就是《绿洲》这部小说的基调吧,两个孤独旅人在沙漠深处的对谈。这句歌词来自加拿大著名民谣歌手作家诗人Leonard cohen的歌《Famous blue raincoat著名的蓝雨衣》,它是一封写给朋友的信,被科恩独具魅力的嗓音娓娓唱来,实在是动人之极。

Lady and bird

  在《哈扎尔之匙》中的小象岛音乐节中,娜娜喜欢的乐队是Lady and bird,她们唱的那首歌叫做《Suicide is painless》,这个穿越到未来演出的乐队Lady and bird由两个人组成,一个是大名鼎鼎的Keren Ann,来过中国巡演。另外一个则是Bang Gang乐队的主唱Bradi Johannsson。”娜娜叫她胸前的哈扎尔之匙播放Suicide is painless,“,自杀是轻而易举的,娜娜选择了自杀,大个儿自杀两次未遂,”我“也最终选择了自杀。就像歌中唱的那样:”自杀是轻而易举的,它能带来许多的转机,要么实施,要么放弃,只要我愿意,这盘艰难的人生游戏,终有一日我会满盘皆输,反正我总会打出那张输掉的牌,所以,这就是我想要说的。“

Sigur ros

  《哈扎尔之匙》的小象岛音乐节的压轴乐队是来自冰岛的后摇天团Sigur ros,作者关于现场的两段描写非常棒,第一段:“压轴乐队是Sigur ros,人们在往复循环的旋律中,在大海星辰的陪伴下如醉如痴,音乐层层递进,整个现场都紧绷着,即将达到最后的高潮。”第二段:“音乐层层叠叠地进入了高潮,就像一辆失控的火车向草地上的人群驶来,舞台的灯光全部亮起,不断闪烁着,现场如同白昼,地面失去引力,人们如同被充了氢气一般离开地面,所有的动作都被放慢了好几倍。”这两段描写让我想起了Sigur ros的纪录片《听风的歌》,他们在冰岛家乡举办的一系列音乐会。不管是在过去还是未来,Sigur ros都值得每一个人沉醉其中。

Sopor Aeternus(永恒沉睡)

  《寻找安妮》中的男主人公陈松是个写恐怖惊悚小说的作家,喜欢DARKWAVE(黑浪潮,黑暗音乐)。当男女主人公刚刚相识的时候,著名的Darkwave乐队Sopor Aeternus(永恒沉睡)成了两人相识的催化剂,陈松的手机壁纸是永恒沉睡的主唱安娜瓦尼苍白而恐怖的脸,”我“一眼就认了出来,然后两个人开始聊到了DARKWAVE,然后才有了后面陈松带”我“去黑松林的情节。一本法国杂志是这样形容永恒沉睡的,“比黑暗还要黑暗,只有当你一只脚踏进了坟墓里,另一只脚还在精神病医院的时候,SOPOR的音乐才是属于你的。”

Autumn tears

  陈松开着车带”我“去黑松林的时候,在车里还播放了播放了另一个黑暗天团Autumn tears的一首歌,《Do they ever sing?》,对于这首歌的感觉文中是这样说的”我还记那张专辑的名字叫做《献给垂死孩子们的爱与诗歌》。这实际上算不上一首歌,是一个天真的孩子和一位美丽的女吸血鬼的对话,背景刚开始是细碎的雨声和偶尔的打雷声。虽然我熟记其中的每一句话和每一个细节,可当老旧木门打开的吱呀声响起,还是被吓了一大跳,接着是走在阴暗潮湿的石头路上的脚步声,我和他跟着CD机里阴郁的音乐声,一起重复着吸血鬼的最后一句话:”现在睡吧,我们将一起走向结束,迎接死亡的来临,所有的一切都将在瞬间完结。“在听完这首歌之后,两个人熄火走出了汽车,紧接着的一段关于黑松林和海滩的景物描写,极具DARKWAVE氛围,具有了DARKWAVE语言文字上的美学特征。让我们来看看这段非常精彩的描写,"出了汽车才发现这里已经是黑松林的尽头,前边是一片礁石海滩,潮水如同穿着黑袍的仆人,弓着身体慢慢后退。礁石上长满了白色的牡蛎,像是溺亡者浮出水面的肿胀后背。巨大的月亮刚刚升起,将黑色的海水变得粘稠,泛着油腻的光泽。风从身后刮来,扭过头看,整片黑松林如同亡灵的军队,沙沙低语,传递着阴谋。新长出来的松枝,像是成百上千只熄灭的蜡烛,被举过头顶,在夜空中摇晃。我和他并排站着,像是整个军队的首领,我们的手如同两根相邻的藤蔓,不知不觉地缠绕在了一起,我的鼻腔里充满了海风潮湿的腥味和松林泥土腐烂的气息。"

Robert Johnson

  《寻找安妮》中还有个隐藏的彩蛋,一个音乐小故事,“我感觉自己和魔鬼签下了契约,变得年轻而疯狂。”相信看过美剧《邪恶力量》的朋友一定记得,其中有一集讲到一个黑人布鲁斯歌手在十字路口和魔鬼签下了契约,用十年的生命换取了传奇般的成名,十年期限到后,魔鬼就来收走了他的性命,那个黑人歌手就是三角洲布鲁斯之王——Robert Johnson,他死的时候才27岁,27岁俱乐部最早的成员之一。他一生之中只留下了29首歌,其中有一首歌叫做《Me and the devil blues》,歌中这样写道:“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在公路旁边,宝贝,我不在乎你把我埋在哪里,反正我已是死人一个,你可以把我的尸体埋在公路旁边,这样一来,我那邪恶的老灵魂,才能搭上灰狗巴士,到处游荡。”

  总结完《死于象蹄》的音乐元素,我好像进行了一场跨越摇滚、民谣、流行、雷鬼、后摇、独立、电子、DARKWAVE、BLUES的音乐之旅,激烈,迷幻,深情,黑暗,它们与小说紧紧结合在一起,相爱至深。如果你是一个摇滚乐迷,推荐你一边听着下面的歌单,一边看朱一叶的小说《死于象蹄》,绝对是一种很酷的体验。

  音乐目录如下:

  《死于象蹄》

  Lou reed《Perfect day》

  大门《The end》

  猫王《Love me tender》

  ob marley《No woman no cry》

  The Beatles《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

  Mono

  Mazzy star

  Kraftwerk

  《绿洲》

  Leonard cohen《Famous blue raincoat》:I hear that you're building your little house deep in the desert

  《哈扎尔之匙》

  Lady and bird《Suicide is painless》

  igur ros

  《寻找安妮》

  永恒沉睡Sopor Aeternus《No one is here》

  Autumn tears《Do they ever sing?》专辑《献给垂死孩子们的爱与诗歌》

  Robert Johnson《Me and the devil bluse》

  《死于象蹄》读后感(四):世界还很年轻,人们还很纯真

  我认识朱一叶的时候,她已经不旅行了。但她还在写着与旅行有关的小说,先是《死于象蹄》,接着是《绿洲》。这种时间和空间上的滞后性,让故事情节既依托于真实事件又有恰到好处的疏离感,让读者对作者真实经历的好奇和对阅读故事的期待形成了非常有趣的化学反应。

  同名小说《死于象蹄》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对情侣陆路过境肯尼亚,为了及时抵达马赛马拉大草原度过女朋友25岁的生日。像很多发生在路上的故事一样,小说在争吵、和好以及漫长旅程中的心态失衡等状态中循环前进。打破这个环的,是作者在一开始埋下的一对蓝色的宝石耳坠。这是一个非常有效的道具,因为男女主人公对生日和这对耳坠不同的期待,导致后面所有的情节都笼罩在它的淡蓝色雾气的阴影之下。而它再次出场简直是整个故事最精彩和高潮的地方,男朋友在由游客们组成的临时庆生会上通过煽动陌生人祝福的方式将女朋友的情绪推向最高点,接着,“我将握着耳坠的手伸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的眼睛弯弯的,忽远忽近,那表情又像笑又像哭,她的鼻翼抽动着,她用一个手背挡住了自己的嘴巴,我微笑着打开了自己的手掌,我和她一样惊讶于,手中竟然什么都没有”。随着一声咒骂,喧闹突然归于寂静。

  这是朱一叶相比于很多同龄作者高明的地方,她是幽默的,而且擅用幽默。《死于象蹄》这一幕的荒诞之处在于,明明是男人带着恶作剧的性质让女朋友一路上都误以为对方已经买下了这对耳环,而且会在生日那天作为惊喜出现,但在这一刻真的发生的时候,在酒精和幻想双重作用下男人先当真了,他的恶作剧戏耍到的竟然是自己。

  读者很容易沉浸在朱一叶营造的酷的语境中,她常用男性第一人称叙事,偶见女性,这些主角有着相似的特征,敏感、脆弱、生机勃勃,追求一切意义又很容易陷入虚无,嗯,还爱好摇滚乐。于是,以身涉险或者危险的想法成为了书中常见的景象,比如《死于象蹄》的开头紧跟着Perfect Day的歌词出现的是:“我时常有一种渴望,一双大手抱紧我的脑袋,将它抛向墙面,就像摔碎一颗鸡蛋,脑浆四溅,而这双大手又恰巧就是我自己的,这副时常伴随着Perfect Day出现的慢镜头画面有点不可思议,也不太符合逻辑。可是我这样年轻,又这样愤怒,最擅长的就是把自己搞得神志不清,还管他娘的逻辑呢。”;《绿洲》中讲述的美国游客和大象同时跋涉过河、河水慢慢漫过胸口的危险又迷人的场景;《寻找安妮》里背包客们普遍认为“恐怖分子的威胁只会令背包客更加兴奋,简直是不要钱的赠送项目,会为乏味的旅行增添谈资”。

  这种酷还包括对死的着迷。朱一叶在后记中写道,《死于象蹄》的灵感来自于奥威尔的《猎象记》,其中印度苦力被发情的大象踩死的场景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于是她在小说的最后,用白日梦让她的主角“死于象蹄”。《OM》讲述了一个与生俱来的自杀爱好者在另一个对整个世界充满激情的人留下的笔记本上阅读到了启示:“我想我活不过今天了。”《寻找安妮》在闹剧版的结构下,朱一叶让安妮死去活来无数次。

  但最令我着迷的始终是她的幽默。《绿洲》里有一段“我”和一个丹麦游客在满是蚊虫的情况下几近交心,丹麦小伙儿进屋取了一趟烟,一阵尴尬后,他说,我根本不是丹麦人,我是加拿大人,那么你还是中国人吗?“我当然还是中国人。”“我”有点生气,这一幕却因为极其尴尬产生了强烈的喜剧效果。

  朱一叶的幽默,有的来自于焦虑。正如她在征文大赛颁奖礼上的发言,她说她之前设想了99种失败的可能性,于是变得忧心忡忡。这种由于担忧产生的幽默效果,在《兔子》这篇有了相对集中的体现,一个胆小如鼠的女孩,为了练胆,跑去斯里兰卡独自旅行。这个故事从开始就定下了荒诞不经的基调,于是她做出任何奇怪的事情——跳进冲浪区域游泳差点淹死、担心被猛虎组织跟踪却误伤同伴,等等,就不足为奇了。内心焦虑在当时当地的当事人看来,是最为恐怖的事情,却会在事后成为笑谈。去年我在两牙旅游,之前一直被告知南欧治安不好,十分警惕。但是到了里斯本,却被公寓管事大姐警告很多小偷会化妆成游客,“连游客都不能信任了吗!”我只有这一个念头,之后,我看谁都是小偷,人也变得探头探脑,可能从他人角度看来,我才是最可疑的那一个。

  幽默的方式更多地反映了朱一叶对世界的看法——一切事情,哪怕是最险恶的经历,都有其荒诞之处。她曾说过,在焦虑症发作的时候,只有写小说让她放松,因为疯狂的想象力被转移到了小说里。《寻找安妮》就是这样一部用以疗愈的作品。其中一条主线写的是,“我”和男友计划野外生存,结果在摧毁掉一切现代化的设施之后,却陷入了举步维艰的状况——更夸张的是,他们也基本没有离开城市太远。“我”试图钻木取火却一无所得、男朋友按照书上的方式辨别方向却忘了结论、出门两天最后沦落到喝尿,这些荒谬之处令人忍俊不禁。朱一叶的想象力能捕捉到现实生活中无数一闪而过的荒唐念头,将其发展成诡异而合理的情节,而幽默感成为了一种十分老练的处理方式,它可以让庸常闪光,又不至于让人深陷悲观。

  我很喜欢朱一叶评价六七十年代美国摇滚乐的一句话“世界还很年轻,人们还很纯真”,老练而天真,可能就是朱一叶性格的两面。在科幻大会的时候,曾经有一位朱一叶的粉丝向她提问,问如何在旅途中用手机写作还能保持情节的完整性。当时针对的作品是《哈扎尔之匙》,朱一叶说,啊,因为我这次是用电脑写的啊。

  朱一叶可能是我在现实生活中认识的最酷,而且丝毫不会让酷这件事儿成为自己负担的人。比起那些对自己有明确期待的写作者,朱一叶的混沌状态会让她保持快乐,却恐怕还没有让她清楚地意识到,自己已经在文学上留下了小小的一步。

  《死于象蹄》读后感(五):旅行无义,生命无穷

  奥威尔的散文《猎象记》中独特而可怕的死法——死于象蹄,深深烙在作者脑海中,便是书名的由来了。人生如逆旅,异域的旅行更像是植入的一段人生。这是一本非典型旅行小说,不问意义,只讲经历,独一无二的经历。

  马赛马拉、锡瓦、泰德罗、恒河、科伦坡、大巴哈,六段旅行的故事,六幅旅行的画卷,透过背包客的眼睛,没有壮阔宏大的风景,没有旅行意义的感叹,合上书,充斥着世俗的画面感,如片段般回闪。旅行是危险的,激情的,没有小清新的美好,多的是一团糟的嬉笑怒骂,沉浸在旅途生活中的烟火气,世俗气。那是冲出体内的无畏,它配得上炎热大地的生命力,激发出那些原始又负面的无处安放的心思,突然飘忽而出,又马上被收回安置。于是死于象蹄,竟成了更符合“我”审美的死法,肝脑涂地于想象之中。整个小说的背景色仿佛弥漫的黄色风沙,哪怕有海,也裹挟着翻腾的热浪,后面的故事又慢慢将背景拉回到我们熟悉的城市之中,让旅行的故事嵌入日常自然流露。在相遇和告别中,接触不同的旅人,感受不同的价值观,体验迥异的生活方式。叙事零散琐碎,但整个故事却不散乱,内在有逻辑线相连,有情感线相通。故事遵循时间顺序描述,但绝没有流水账般的沉闷,反倒有嵌套式的层次感,并且设置了一个个悬念。尼罗河边的耳坠和女朋友的生日,便是一例。“别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将握着耳坠的手伸在她的面前,我看到她的眼睛弯弯的,忽远忽近,那表情又像笑又像哭,她的鼻翼抽动着,她用一个手背挡住了自己的嘴巴,我微笑着打开了自己的手掌,我和她一样惊讶于,手中竟然什么都没有。”似乎,它们更让读者讶然,比异域风情更甚。一切都使得读者非常愿意也急于和“我”一起经历接下来要发生的种种,囊中羞涩而讨价还价的大巴旅途,与陌生人互相交换秘密,寻到一生的挚爱后将现实交付给梦境……这是一种魔力。在这旅行中,若是借用书中的画面写一句感受,那就是光天化日下优美的草原与动物的骸骨,残酷,理所当然,赋有非洲气息的艺术品。

  “旅行的意义是什么?是活着回家。”“旅行没有意义,相信我。”旅行不是解决人生困惑寻找人生意义的良药,某种程度上说,它毫无意义可言。但追寻意义本身,是一件多么荒谬的事情啊。我们在赴死的道路上嬉笑怒骂,我们在嬉笑怒骂的生命里野蛮生长。经历也好,梦境也罢,都付诸无意识表达的笔端吧。

  游记,绝非作者的兴趣所在,但那些故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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