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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斯芬克斯的读后感10篇
日期:2018-05-10 21:05:01 来源:文章吧 阅读:

公斯芬克斯的读后感10篇

  《公斯芬克斯》是一本由昆鸟著作,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9.00元,页数:239,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公斯芬克斯》读后感(一):“但那光是黑的”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精神形象,而每一篇文学作品,都是从那个精神形象中分割出来的一份复本。在昆鸟的诗集《公斯芬克斯》中,那个形象十分鲜明。整本书的从头到尾都存在尖锐心理状态,第一辑中收录的短诗《复仇》是这样的:“我要重复走向日落∕让皮包着的骨头嘎嘎作响∕让高窗里的人们∕都听到我骨头的叫声∕像一根忧伤的红刺∕闯进人类郊区的暮色”。在昆鸟的每一首诗中,那根“忧伤的红刺”都恒常地存在着,它可能生长诗人嗓子眼里,使诗人获得写作冲动。到了诗集的第三辑,《再没有少年》中又出现类似场景:“再也没有少年,再也没有少年们∕面向薄暮时分的郊区呐喊了∕他们为生命找到了理由咳嗽着∕他们推开屋门,日历上已经长出了蘑菇”。我们想到,昆鸟曾是一个如芒在背的少年。

  我想向众人描述昆鸟的形象,但也许一开口就有错误。在他诗集的新书分享会上,昆鸟对读者和朋友们说,他的诗歌文本没有任何自传性。也就是说,虽然“少年”的形象在书上多次出现,但也许那只是作者创造出来的文学场景?但作为他的友人,我知道郊区和暮色实实在在地存在于他的生活中。我刚刚认识他的时候,他住在北京最西边的一座小山边上,在那些时候他比别人更靠近落日。他的住处一度是几位青年诗人聚会的据点,我们在那儿做过大量的交谈。

  昆鸟的第一批诗作写于2006年,现在主要收录在第一辑。两年前,诗人秦失在一篇文章中这样说:“昆鸟写出的第一批诗歌,一上手就都很成熟风格鲜明,这在诗人里是少见的。这说明诗人在开始写诗之前就已经修炼有成。大体上,这个过程就是感知反思领悟,最终形诸笔墨的过程。”秦失的判断十分准确,正是那个“感知、反思、领悟”的过程非常重要,它使得昆鸟的初试啼音之作绝非一般意义上的“早期写作”文本。

  在2006年底,昆鸟的修辞已然十分紧张微妙。《突然理智》这首诗中有精彩段落:“我猜他是白昼平庸剪影∕是我在睡眠中孤独奋斗着的对手热情的灰家伙∕日历上流出的无名日子∕轻薄而活跃∕‘再见’,他说∕‘再见,丑角’∕我嚅嗫着∕同时学会了背光行走”。前五行一连串比喻,让人仿佛听到北岛和多多的嗓音,而在后四行的简单对白中,寥寥数笔就呈现出复杂的心理状态,这让人觉得,陀思妥耶夫斯基和昆鸟一定是互相懂得的。

  昆鸟是从八十年代乡村成长起来的少年,我们想到三十年前,一个聪慧心灵进入广阔、粗砺的成长历程,只有这样独一无二生活,才会锤炼出来敏感而又硬朗的诗人。当然,在这本诗集面前,谈论生活经验也许几无必要。昆鸟有广泛驳杂的阅读经验,在一群青年诗人朋友中间,大家交往相知,在阅读上有相似之处,但各自的写作通往不同方向。他的阅读经验并不构成他的写作资源,只是参与、渗入了他的精神重量。这一点使得他的诗句有时虽然短促,但从不单薄,它们足够沉重

  从2009年开始,昆鸟达到了自己的成熟时期,在一批精湛的短诗作品中,他完成了对自己风格的确认和强化,这些作品遍布在书中。例如在《天要黑了》这首诗的结尾,他“终于把世界赶到针尖上了”。中国诗歌的抒情传统,在昆鸟这里自然绽放,正如在海子那里曾经绽放过一样。可能在很久以后,人们会知道,把他们俩相提并论恰当的。“大地的深处走着一个孩子∕大地将这个孩子当做灯笼”,“我常浑身冰凉地醒来∕嘴里塞满了泥土”,这几行诗来自昆鸟的《无题》,正如海子在《村庄》里吟唱的:“夜里风大 听风吹在村庄∕村庄静坐 像黑漆漆的财宝”。

  不过,像上文那样比较他们俩的诗歌意象,也许是没有意义的;更值得比较的是,昆鸟和海子一样,创造了属于自己的语法。这语法植根于自己的审美经验,从诗人的生命意志中生成。他将修辞和情绪统一起来,有时候修辞就是情绪,有时候情绪就是修辞。显见的是,昆鸟捕捉瞬间的能力非常强,仿佛能够原地起跳、一跃而起,如同某种运动天赋。他对待警句态度不卑不亢,它们被看似随意地放置在诗歌结构的某一个部位。他的诗歌语序里没有简易逻辑,每一首诗的写作肯定都是困难的。甚至,每一首诗都是一个奇迹,可能他自己都难以在另一个时刻写出类似的思索。西蒙娜·薇依曾说,体力劳动就是每天死一次,对于昆鸟这样的写作者来说,写诗当然是体力劳动。在他最好的几首诗中,真理浑然天成。要谈论他的语法,还需要大量地摘引他的文本,在这里我无法详述,只能提到这几首诗的名字:《我将再一次看到清晨》、《小姨》、《无题》、《子夜》、《傻爱情》、《月亮》、《佛陀之子》和《冬天与骨头》。

  我所提到的真理,并非向上指的、玄幻的真理,而是关乎实际生活的真理。那是具体的、可被罗列的,同时绝对高尚的经验。昆鸟和他的朋友们,已经结束了某种蓝色时期,进入了艾略特所说的二十五岁之后的岁月更何况,昆鸟本人就是在二十五岁的年龄开始写作。昆鸟对当代诗歌的四十年流变明烛于心,他有自己清晰、老道的判断。例如,他屡次在聊天时说到,年轻一代的写作者应该重估朦胧诗的价值,而不是将它弃若敝履。而十几年前的“盘峰论争”对他的影响是,他的诗歌文本是口语化的,但他本人却是一位真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所以昆鸟的写作自然而然总结了他的前驱者们。

  在他最近撰写的一篇诗歌批评中,昆鸟谈论当代诗歌与同时代人。他指出我们的境遇三种:其一是“对大话语的全盘拒绝”,其二是“这一代的写作者往往很难辨清自己的亲缘关系”,其三是“趣味、审美主义统治了当今的文学”。通过文章和发言,昆鸟直截了当地抵达当代问题核心。他明白自己是谁,也知道自己四围的地形,作为当代诗人他有着明确的诗学抱负。这抱负是他所认识到的历史强加给他的,而他的身躯必须承受它。这样的一个人,不可能不紧张,不可能不焦躁不安,以至于连续几个夜晚无法入睡。想到这一点我再重新看他的作品,它们终究显得是自传性的,虽然经过了诗歌技巧变形。而行文至此,我有必要把昆鸟一分为二了:短诗的昆鸟和长诗的昆鸟。清楚他的历史性视野,是恰当的准备,之后我们可以阅读他的《肉联厂的云》。

  《肉联厂的云》收录在第四辑中,它是诗集中的唯一一首长诗。事实上,在当代诗歌中,长诗与短诗并没有十分清晰的界限,我之所以确认这是一首长诗,是因为它的致密和沉重,昆鸟的长诗虽然只有一首,但却能够从他身上取走一半的重量。在《肉联厂的云》中,修辞的问题已经退隐了,也因为它在短诗中已经纯熟,足够他来锻造更庞大物件,呈现自己对当代生活的认识,用诗歌语言来排列码放历史哲学。全诗共分七节,第一节开篇是“我们出生时天还没有黑透”,写到当代生活的背景和“我们”的身世,“谁讲述田园,谁就该扇自己耳光”,在这里“土地已经避孕,种子却照例被埋下”。第二节描述我们的现状,它就是“伪秩序,伪道德,伪文化”,“流氓化学无坚不摧的∕流氓的事业千秋万代的∕它历史性地嘲弄了我们的愤怒∕又把我们的失败摊派给辩证法”。第三节用抒情诗体进行反讽,我们“从许多层梦境里醒来”,进入了信仰价值观的崩塌时期,“黑着脸的天空突然来到面前,怎么办”,但没有人引领我们,只能狂欢式地胡乱呼喊“全国人民大撒把万岁”。在第四节,“把先贤祠改造宠物商店之后,我们获得了终生有效的道德免疫力”,我们又再度适应了这样的生存环境,“先是习惯了,接着就变得熟练了”。最后三节篇幅均稍短一些,也因为全诗的逻辑在第四节走到了尽头:第五节提到我们处在“第五时代”,这是塑料的时代,“我们已能塑造一切”已经成为世纪病;第六节哀叹我们丢掉了枷锁,如同丧失了坐标;第七节中的“我”已经接受了这样的现状,“这儿的天空让我早早地就瞎了”,而“我们的孩子还将在大地上迷路”。全诗以悲剧结尾。

  早在1940年代,沈从文等人就试图通过长篇小说的写作,来寻找自我在历史进程中的位置,而如本雅明所说,历史天使面前的残垣断壁却越堆越高,直逼天际。《肉联厂的云》并不是完美的作品,它在结构上并不均衡,最后三节诗在巨大的精神压力下变得仓促(这压力来自中国的未来)。但虽然如此,在大部分写作者沉浸于自己的个人生活、私人情绪的时候,这首长诗的严肃关怀和高亢音调,使它在我们的当代文学中闪耀着光芒。需要补充说的是,这里的严肃和高亢有别于海子式的长诗;昆鸟的诗歌建筑扎实地建立在地面上,他的现实来源于“盘峰论争”之后中国诗歌的自我训练

  此外,《〈鹿苑〉及其阐释》也是昆鸟的一首重要作品。这首诗我曾听他公开朗诵过,当时的诗名叫《为自己建造〈鹿苑〉,并接受其中的屈辱》,昆鸟是一个反复修改、炼句的诗人,由此可见一斑,他在斟酌之后,还是将戏剧意味更浓的“建造”一词删去了。这是一首关于审美的诗,也可以看成是昆鸟虚构的一种个人简史,它的修辞和节奏中有吸引人的神秘气质。早期作品中的紧张感,到这时已经炉火纯青,像一张紧绷的弓,随时可能会被某个意外的东西触碰,它只能是昆鸟式的。在书中附录的作者访谈中,他也对这首诗做了详细的解读。

  昆鸟是这一代青年诗人中特点鲜明的一位,我们的整体美学倾向,我们的哲思、超验性,都在他的作品中一览无余。出于某种反叛精神,他将诗集命名为《公斯芬克斯》,这来源于他的《灵魂目录》诗中一句无所用心的“斯芬克斯是母的”。这种即兴的、随意的态度,来源于他对正统话语采取的消解立场,但作为一个严肃的思考者,这种消解使他身上产生自我对立,这也是他紧张感的重要来源之一。他主动地将自己抛掷进入当代诗歌的四十年场域,在谈论同时代人的文章中,他还说,“诗歌不是个人精神的后花园,而是前哨,祝我的写作早日成为诗歌总进程的炮灰”。这并不是言过其实,须知在漫长潮流中,我们的有效期往往是由我们的历史境遇决定的,我们都将融入莱奥帕尔迪式的无限。这令我想起《灵魂目录》中的另一段诗句:“我在一种奇怪的光里看见东西∕那种光在我的屋子里住下了∕我能看见一切∕但那光是黑的”。

  2016年5月30日

  《公斯芬克斯》读后感(二):斯芬克斯在歌唱(一篇删掉的代序)

  本来想写一个序言,但实在不知道能说什么。最后我想解释一下书名结果写飞了,有成了个作品,如果把它当前言,不但什么都解释不了,还新添一层迷惑。放在这里,给大家读好玩吧。另,请允许我给自己一个三星,因为如果不评价,文章就发不出来;如果给四星、五星,有欺人之嫌;而一星二星,则纯属自欺,如果我觉得它差,就不会把它拿出来。

  一、

  斯芬克斯其实有一双翅膀。但她却跳崖自杀了。

  人在自杀的时候,也会选择坠楼,因为人没有翅膀,所以无法对抗重力。斯芬克斯跳崖时,一定把翅膀抱得很紧。所以斯芬克斯的自杀,是时间之内最坚决的求死。

  二、

  斯芬克斯其实一直在等死,但死也是个很无聊事情,所以她变成了一个赌徒,想把死变成一个筹码。于是,她设计了关于人的谜语。于是,死就成了某个赌局(自己与自己的赌局,一个是该死的斯芬克斯,一个是该活、活该的斯芬克斯)的结果,变成某种程度上的被迫,一种不得不接受的东西。这样,死就有意思了,至少似是而非制造了价值上的某种紧张。斯芬克斯总得为死找个理由。

  人的生命进程有什么玄秘可言呢?怎么配成为一个谜语?而即使这样简单的猜谜游戏,那个不该死的斯芬克斯还是一直在赢。

  在吃掉那么多人之后,斯芬克斯还是蹲在那块石头上,既没有变老,也没有变年轻。她想为人类哭泣,但是她没有,而是将那种悲伤转化为残忍,因为与残忍相比,悲伤是一种过于人化的情感

  三、

  也就是说,斯芬克斯是有情感的(据说,她是因羞愧而自杀的)。

  但我无法想象她有情欲,甚至无法想象她的性别。因为,在象征意义上,秘密、真理,本质上都是厌世的、无性的。

  作为独一无二的怪物,斯芬克斯打算消灭关于自己的一切。然而,她没能消灭人所赋予她的寓言。而对斯芬克斯来说,谜语和死亡都没有寓意,其中只有恶作剧。她的自杀似乎是某种启示,但人们却永远弄不清楚它启示了什么。

  四、

  最初,这并不是恶作剧。斯芬克斯自杀的最初情感动力来自羞愧。

  传说,她是厄喀德那和自己的儿子俄尔托斯所生。这种身世在诸神世界并不稀奇,更算不上离经叛道,但斯芬克斯觉得这不正常。她太具人性了。她熟悉人的伦理世界,一生都在想善恶问题。

  斯芬克斯开始反思知识问题。如果她不具备这些知识,那她就成了一个快乐的吃人怪物,心里既没有爱,也没有恨,只有饥饿。只有饥饿是纯洁的。他完全可以因纯粹的饥饿而无罪,而摆脱所有寓言,摆脱对游戏的欲望和执着。

  于是,她开始恨人类的知识,憎恨人类,憎恨自己掌握了这种知识。所以,斯芬克斯死于自我憎恨。她到死都没有理解的问题是:很多人,竟然有爱自己的能力,至少有过爱自己的瞬间。

  五、

  很多很多年后,神类学家考证出,俄狄浦斯是斯芬克斯的哥哥兼父亲俄尔托斯,而斯芬克斯真的是母的。

  俄狄浦斯想请自我放逐的妹妹兼女儿回家,结果却害死了她。

  他在一处断崖上找到了斯芬克斯。这个可怜的四不像正坐在最危险的石头上,朝一轮硕大的夕阳吐着唾沫,还不时用她脏兮兮的翅膀揩揩嘴角。但总体来说,她看起来还是娴静的。在她的周围,有一种高贵的、静谧的、不可凌犯的悲伤。怎么说呢?即使在这样的怪物之死中,也会不缺乏庄严。

  俄狄浦斯已经预感到斯芬克斯不会跟他回家,因此远远地望了一会儿,就掉头准备走开。这时,他听见,斯芬克斯竟然开始歌唱。

  “早上四条腿,中午两条腿,下午三条腿,请问,加起来是几条腿?”

  很明显,斯芬克斯在死前已经疯了。这种疯狂有时候看起来像是装的,短暂、突然,却致命。在一个无法容纳英雄的悲剧中,斯芬克斯无可挽回地成了怪物,成了一个多余的启示。

  《公斯芬克斯》读后感(三):好的虚构:浅谈昆鸟诗中的自传性

  昆鸟是反对将自己的诗当成自传诗来读的。他曾经说过:“我从来不写只纠缠自己的主题,个人是不重要的。我永远没有我自己。”但我逆昆鸟自己的意志,专门要谈他的自传诗,并非有意与诗人对自己的看法相左。在我看来,自传诗至少有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以诗的形式写自传,姑且称其为“小自传诗”;另一种则是以通过对个人经验的书写,以追求更大层面上的价值与意义,姑且称其为“大自传诗”。

  前一种自传诗当然并非是没有意义的,至少从中国古代诗歌的发展中,前一种自传诗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对诗歌表现题材的拓展,即对日常生活的拓展。但是,倘若昆鸟的“自传诗”是前一种,那恰恰是他所反对的,我也就不需要在这里专门来谈了;但幸而我要谈的昆鸟的自传诗属于后一种。

  对于后一种昆鸟不想以“自传诗”来称呼的自传诗,他是不反对的。他曾经说过:“即使在写个人的主题时,也把个人的尾巴砍掉。希望他的有效性是更大的。要想让私人的东西产生有效性,必须找到共同的。很特别、很角落的经验的呈现,使得诗歌的公共性完蛋(或终结),那么你所写的东西也就失效了。内在生活不重要,我们必须将这个东西看成更加有效的,更加对客观世界,跟他能发生关系的最正常的眼光来看待世界,这个时候诗的真正质量才出来。”

  在这里面,昆鸟指出了“个人的主题”即所谓自传诗(的元素之一)真正所要呈现出来的面貌:一是从个人起,却不能以个人终(“砍掉个人的尾巴”),二是这种由个人而来的有效性应该是更大的,三是有效性的产生必须上升到公共性。这里举两个似乎不太恰当的例子:

  一个是《姑妈的葡萄》。这首诗的副标题是“好的虚构”,因此我们无法确切地知道诗中的“姑妈”、诗中对“姑妈的葡萄”的描写所呈现出来的真实性。但这种“虚构性”恰恰是一种公共性的体现,它必须是综合了诸多农村女性(尤其是拥有姣好身体的女性)的不幸的生活的基础上才得以呈现出来的。当然,如果这首诗呈现出来的是真实的,那么其中所要面对的道德感、伦理感,也不再是个人的感性的经验所能囊括的。

  另一首是《天要黑了》。我将它总结为“一次真实的体验”,因为诗中的许多描述也是很多人幼年时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坟上长出的植物/露给我们灰色的叶背/小子们,把书扔在荒野吧/采一颗即将变黄的蒺藜/开始为此刻的惊慌歌唱……”如果说这些都是对幼年经历的描写,那么这首诗接下来的诗句,则无疑更像是多年以后回忆这次经历时产生的情感:“我们,满腹尸骨化成的土/满头死人嚼过的雪/把所有的钱都掏出来/连同脐带一起烧给大地……终于把世界赶到针尖上了”,这种情感无疑是在有了更多的人生体悟之后才能生发出来的,它绝对不是对那么一次小小经历的追忆,其中有着更多关于生命的体悟,而这种体悟有一种共同性在里面。

  其实说到这种形式的自传诗,中国古代诗歌有着非常强烈的表现。古代诗歌在儒家诗教的熏陶下,讲求立功、立德、立言,立言无疑是在立功、立德不能之后的一种退而求其次的手段,而其表现对象也是关乎国家、关乎民生的,即便是在表现个人生平遭遇非常突出的诗人那里也是如此。从《离骚》以降至于唐代,无论屈原、曹植、阮籍、杜甫等,诗人在记述个人生平遭遇的时候,往往背后都有着非常大的时代背景,诗人们虽然呈现个人,但却是对整个时代来发声。但我想说的是,昆鸟是自传诗里尽管有着同样的对社会现实、对历史的关注,然而其出发点是截然不同的,就表现方式也是不一样的。

  在昆鸟的诗里,这种大自传诗里有几个非常明显的特点:其一,人比诗人更重要;其二,反思的精神。前者是昆鸟一切诗歌而不仅仅是自传诗的前提,后者则是昆鸟诗歌所呈现出的与众不同面貌的最重要手段。

  说到人与诗人更重要,在昆鸟看来,“诗人的任务就是呈现他的独特感知、领悟”。当他在谈到诗人相较于众人的特殊性的时候,他又强调“诗人的特殊性只存在于自我要求的层面,首先,是作为合格的人的要求,其次,是作为合格的诗人的要求”,换言之,合格的诗人必须首先是一个合格的人。昆鸟并没有告诉我们什么是“合格的人”,这似乎也并非诗人的义务。指出什么是合格的人,这是属于启蒙的义务,而过度的启蒙造成的结果是,“已经将谜全部解完了,意义也没有了,启蒙的最后是虚无主义”,这也是他将这部诗集命名为“斯芬克斯”的原因所在,他想“重新组织谜面,让意义回来”。尽管可能拒绝对合格的人给出标准,但是他毕竟在某种程度上给出了合格的诗人的标准:“诗人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不仅仅拥有现实,他要携带精神性”,“(诗人)需要另一种骄傲——纯粹言说的骄傲”;或者说,他们能够“意识到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诗人,然后把这些东西出色地讲出来,发出属于自己的声音”。也就是说,一个合格的诗人,其实应当先有内在之气,而后发而为诗;先成为一个人,再成为一个诗人。这在江汀的《自述》诗里也曾经提到过:“从一个人,成长为一个诗人;/又从一个诗人,成长为一个人。”“人”与“诗人”之间,就存在着这样交缠往复、互相促进的关系。

  如果说关于“人”与“诗人”还存在普遍性的话,即至少我们中间已经成为共识了的话,那么反思精神则成为昆鸟诗歌独特性的体现。面对现实世界,昆鸟说:“我必须接受它,哪怕是忍受。因为,我不能不对这个世界进行反思,这就是人的悲剧。如果我完全抛却反思,认为这里的秩序是理所当然,或者,连这种‘认为’也没有,我也就没什么好忍受的。”后来,他又更明确地指出:“我需要对更普遍的问题发言,同时开始反思我们这一代人的处境。我对个人境遇、身份也开始有了一点自觉的认识。”在昆鸟的这段话里,恰恰可以看出来,“个人境遇、身份”这些自传属性的元素在昆鸟的诗中得到更多的呈现,是一种自觉的意识,也是基于这一点,使得昆鸟的自传诗的讨论得以成立。这种自传诗,与诗人对普遍问题、对这一代人的处境的理解密不可分,诗人正是从个人的境遇、身份出发来探讨这个问题的。而这一点,用昆鸟的话说,正是从《肉联厂的云》开始的,而《肉联厂的云》正可以且应当作为昆鸟自传诗的代表作。试分析第一部分。

  诗的一开始:“我们出生时天还没有黑透/胞衣堆成的晚霞让天空也显得拥挤了/农业文明的最后一口气咽了很长时间”。一开篇就是一个意味深长的隐喻,尽管诗人可能要说“我”,但“我们”无疑比“我”更具有普遍性,一个“我们”将同一时代的人全部囊括在内。“出生”意味着新的开始,但新的开始面临的却是黑夜,尽管“天还没有黑透”;面临的也还是一个“拥挤”的时代,不言而喻;更为悖谬以形成了张力的是,“我们出生”面临的却是“农业文明的最后一口气”,“农业文明”是什么,是中国古代文明的象征或主体,说明中国古代文明在苟延残喘,似乎要迎来了新的文明时代。

  然而诗里并没有这么继续下去,而是写到“我们”的成长,由出生而长成童年,却是“仿古的童年”。原来,农业文明的最后一口气还在,只是已经不再是真正纯粹的了,而是“仿古的”,是赝品(这种赝品持续至今),农业文明成了一种虚假的象征,“村庄和田野仅仅留下了一种情绪”“一种记忆的炎症,时不时就来一次”,深刻的比喻。但紧接着,诗风陡转,“谁讲述田园,谁就该扇自己的耳光”,诗人深深地意识到农业文明早已逝去,不能再成为抒情的主题,让自己沉浸其中无法自拔,所有诗歌一连用五个“不要”来坚定自己的表达,至“不要杜撰自己的身世,不要修正自己的血统”而高涨,而做一个小结。接下来就是非常畅快的“反田园诗”“反农业文明诗”的叙述。

  《公斯芬克斯》读后感(四):为单向街书店文学奖推荐而作

  (书未上市,单向街未将《公斯芬克斯》列入候选名单。贴在这里。接下来还要写一篇正式的评论。)

  7《公斯芬克斯》

  作者:昆鸟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年:2015-12

  推荐词:

  在昆鸟诗中有一种鲜明的喜剧素质,用一把戏谑的锥子来钻开这个世界,充满激情,挖苦自我。放眼诗歌传统,很难找到一首诗能让人开怀大笑,这是他作品留给人最初也是最深刻的第一印象。不刻意文雅,不回避粗糙,而他这么做是有美学自觉的。昆鸟的诗能感人,句句落在实处。他从不屑于简单去写“生活流”,他也在诗中放入自我,但绝不是琐碎意义上的。他的诗气顺,尤其能诵读出声,势大沉雄,他的诗中没有同代写作中的大多数毛病:琐屑,谈玄,不入门等等。诗道幽微,昆鸟是那种一开始就写到正路上的人,这很不容易,从早期诗中他就有自己的声音,带有辨识度的修辞,这容易技穷和导致美学疲劳,但他一路过来,又突破了不甚成功的《肉联厂的云》和相当成功的《女性组诗》,这种美学雄心的确立对一个有内在考虑的诗人意味着成熟。

  还可以印象式的列举。他最早印过一本《生活中的鸟》中有一首写乡村马戏团的诗,几乎以两页的篇幅重写了一篇河南百年孤独。“我们这些男人啊/ 一阵一阵地羞惭,一阵一阵地英勇/ 在一大丛女孩中间玩命地喝酒 / 头要裂开了,像个硕大的石榴”,我偏爱诗和生活中有如许的时刻,率真,欢乐而无所畏惧。“咔嚓一声/十二点/夜纹丝未动/今天和昨天/在我看表的脸上/交换了神色。”这是典型的昆鸟式伎俩,还挺“北岛”的。昆鸟诗中曾出现一个巨人,“是个悲伤的大个子,他不抽烟不喝酒,是人类的前夫,心地良善,是个没出息的男人。”这让人惊讶而无比亲切,动容。读其人,其诗,皆值得称道。我冒昧在这里推荐一本未及面市尚在印刷中的诗集,世人请谅解我举贤不避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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