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往事》是一本由香龙血树著作,待定出版的2007图书,本书定价:20,页数:,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终极往事》读后感(一):肆意的精彩 -- 终极往事记
如果说公子恒写的是高山流水文艺片,那香龙血树君写的就是好莱坞商业大片。故事刚开始就tension十足,一夜情的对象变成针锋相对的上司,两人调查案件的相对立场,穿插着黑白两道的恩义情仇,男妓,连环杀手,卧底,黑手党,警察精英,黑色经济,高层腐败,无不给故事树立靓丽羽毛,引人入胜。故事很适合电影剧本,或者现在很多美剧的标准。对话很多,伏笔不断,场面感很强,无论是Rene和罪犯斗智斗勇,枪战现场,追杀逃离,还是Jimmy和不同情人在床上大战三百回合,并且感情戏份生动饱满。写三分,留白七分,堪称荡气回肠。
终极往事,顾名思义,写的是往事。将往事情节打散穿插到正在进行的案件发展当中,一步步揭开Jimmy的过往经历,以及文章的最大伏笔,Jimmy的身世之谜,进而以Jimmy之身份抒发大树君人生三观以及美好向往,最后的最后,一切tension都要归零,所有高潮都要平息,凝聚力量准备下一轮回。故事其实很简单,又复杂。简单可以看为这是一个人的故事。复杂正是因为这个人的成长,使得无数人活,无数人死,众多人物多方利益的争斗,不同阶层在政治,经济,犯罪在社会层次上的角逐,都和这一人有关。怎么做到的。因为这是一个成长的故事,每个成长的故事,即使故事不是第一人陈叙述,故事的自我视角始终是最大化开启。这是一个人的世界。
Jimmy是个怎样的人。他说,如果你是我,没有父母,家人,亲戚,同学,老师,很熟的朋友,有过几个情人,他们又大都死了,你会怎么样。所能做的,也仅仅是习惯了,习惯这个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那生活都跟他没关系。如果你是我,该怎样面对那真空一样的孤独。如果是真的JimmyPerrty,那就会这么冷漠生存下去,孤老终身。但是Jimmy,是内心柔软,对情感敏感,极其有人文关怀,想要靠近光明汲取温暖的Jimmy。人的吸引力不仅仅是身材和脸蛋,更重要的是表情,眼神,肢体,言语。而这样一个聪明漂亮善良温情的Jimmy,当年轻生命中拥有的所有都不复存在的时候,当幼时所教导非黑即白的价值观面对现实的考验时,生存,是成长的第一步。
在Dallas的岁月,19岁落魄的Jimmy开始了残酷的第一课,一个流浪汉的生活。在差点饿死的时候,终于遇到毕生好友Alex,才有了故事的开端。Sam其实不能算是好人。他为Jimmy 倾倒,把Jimmy圈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防止其受希金斯的骚扰,但同时他的要求也很明确,就是希望Jimmy跟自己。发展到发生了关系还不够,他还要Jimmy的心,仅仅因为自己也动心了。说白了,就是没有受过大挫折的热血青年追求爱情的过程。不停的质问,试探,直到不明真相的离开,还认为是自己受到了伤害付出的爱没有得到回报。Jimmy怎能不爱Sam,面对这位护他怜他爱他的骑士,他只是以自己的方式付出,更疯狂的性爱,更卑微的姿态,直到最后,为了救Sam把自己卖给恶魔希金斯做筹码。误解,不善表达的情绪,说不出的爱意,年轻cp犯下的错,他们都犯下了,而这,就是人生过往的一段时光而已。所以面对十五年后Sam的挽留,Jimmy毅然决然的离开,就算是为这一段往事画上了一个句号。
在希金斯那里的人生,是黑暗里不堪入目的生不如死的挣扎。如果说之前的Jimmy在Sam面前是有点自卑的年轻人,在经历了数不清的强奸虐待之后,从开始的想不开自杀到后来视之如家常便饭,自卑变成了自贱。尊严,人格,在生存面前是如此不堪一击。也不难理解之后Jimmy在Anton面前表现异常低贱,这只是他争取生存的一种方式。Owen说Jimmy是隐藏的强者,说的也不错,Jimmy的强体现在无数的侮辱诋毁,无数的肢体摧残迫害之后,依然保持纯粹的心志。在见证了如此残酷的生活之后,我们总要相信一些光明,才能继续走下去。
故事的开端,沉静下来的Jimmy终于遇上了Anton。Anton和Jimmy的感情是故事的主线。两人激情相遇,而在工作中却误解矛盾不断。直到随着了解的深入,经历出生入死的相随,相爱已成定局。 Anton始终占据着道德制高点,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他始终做“正确”的事情,抓捕罪犯,娶妻,生子,但是,偶尔,和男人的性爱可以让他更兴奋更尽兴,这种事在他的理念中绝不会成为生活的主线,但是Jimmy,就是那个意外情况。婚后的Anton,仍然无法抵制Jimmy的诱惑,这就是宿命。Anton爱Jimmy而不自知,直到他的好友恋人妻子Susan点醒他。没有结婚的人当中,绝大大数都不能接受伴侣出轨,而结婚的人当中,这个比例却变成了五十五十。婚姻是世俗的约成,人们为各种理由结婚,一但礼成,便有非常多成规驾驭着,除非心甘情愿,否则,不断地消耗将是感情的终点。Susan是个好人,她看得清,比男人要勇敢,宁愿撕开了漂亮的肤壳,直面感情的本质,即便那是她不希望的结果。时间像个卑鄙的贼,偷走了他们曾经最珍贵的东西。而我们随时保有调转航向的权利。而释然的Anton,终究回到了Jimmy身边。
看到有些作者评论说终极往事看起来有些吃力,这其实涉及到一个篇章结构的问题。大树君规划的其实很好,第一卷开头,Jimmy和Anton相遇,介绍两人的矛盾冲突,往事集中在Jimmy和Sam的故事。第二卷发展,Jimmy和Anton感情分分合合,案件不断发展,往事回顾了Jimmy和希金斯,斯特林奇的纠缠,主要写了Jimmy进猎鹰的生活以及和莱恩的感情。第三卷是重点,写的是高潮,将前两章纷杂的小案件全部统一,纷纷指向Jimmy的身世之谜。所以前两章的案件线索非常有限,指向模糊,不容易印象深刻,而文章主要篇幅又集中在往事,所以当第三章开始加速剧情时,提及的有些人物案件就不太清楚怎么回事。并且第三卷发展极为迅速,旧的案件模糊不清,很快又有产生大量新的问题,所以一时间感觉迷雾蒙蒙。前两章是正常的美剧节奏,但是第三章,就进入电影主题了,各种暗线,情绪,Roger之死,Alex之死,将故事推向难以置信的终极往事,Jimmy的另一个身份的故事。
活着的,要死去。
死了的,会复活。
相爱的,反目成仇。
背弃的,重回家园。
荣耀的,要蒙上尘土。
低贱的,要登上王座。
今夜的,需在明晨前遗忘.
明天的,却永不来临。
Mclaren和斯科林奇还有Jimmy外祖父Grant是三大北美黑道殖民者家族。作为Elisa最爱的小儿子,Roderick亲爱的弟弟Jimmy成长的环境可谓是无忧无忧,跟Elisa度假旅游,和Thomas,Edward到全球各地ML分点谈生意。Jimmy得到Elisa全部的宠爱,并且他也对Elisa无比的倾心爱恋。Thomas和Jimmy之间的矛盾在于情感的嫉妒,Jimmy霸占了他的亲亲老婆,亲近刚看上眼的小老婆,不知廉耻勾引家庭医生,甚至叔叔Edward,但这些都是用Thomas之眼看Jimmy,只会导致信任破裂和鄙夷,真正的利益之争,Jimmy的外祖父要将手里的产业给Jimmy继承,Jimmy日渐越长的才能,这才让Thomas感到威胁,是起杀心的祸源。Thomas和Elisa是利益共同体,Thomas虽爱Elisa,却不断和年轻女人胡作非为。 Elisa和Jimmy的矛盾是伏笔的重点,Jimmy是Elisa全部的希望,而 Elisa却误认为Jimmy站到Thomas私生子(就是肖恩)还有情妇Meggy一边,伤透了心,Edward之死,Jimmy好友谋杀Thomas,两大家族利益的焦灼,让她最终做出放弃Jimmy的最终决定,而这个决定,将Jimmy从天堂推向了地狱。
Edward之死是导火索,所有的案件,从这里开始。Edward嫉妒和Jimmy在一起聊天的Angel,强迫他上自己的床,Angel 知道自己只是Jimmy的替代品,终于决定和新男友Johnson杀了Edward,但是没有杀成Jimmy。后来Angel变成了变性人Miranda,Johnson去了澳大利亚,参加了杀手莫组织。斯特林奇为了瓦解科林斯和Mclaren的合作,雇佣莫抢了ML的核技术,Johnson想要重新追回Miranda,杀了科林斯手下俱乐部老板昆汀,和Miranda接触的男妓们,最后自杀。Miranda也在大火中丧生,并且死前承认自己杀了Edward。斯特林奇为了进一步瓦解科林斯,怂恿郑(Sam现男友)回纽约对付科林斯手下毒枭Michael。斯特林奇还劫持了Mclaren家的杀手尼奥,并怂恿尼奥说服自己同伴火狐,先知反水Mclaren。尼奥的作用是排除ML障碍,包括解决Anton的好友Yong,这个案件就是文章的开端。Jimmy认为自己和Anton走进死路,自己去解决了尼奥三人组。文章前两卷还好,第三卷开始噼里啪啦死人,Alex,Roger,科林斯,好人坏人都死的差不多了,整个篇幅,充满了不可控的宿命感。
Jack是Jimmy苦闷生活的亮光,所以他追随着Jack,进入Jack的生活,到最后回应Jack的爱,这是一段身为Mclaren朦胧的美梦。Jack之死,紧接着,Mclaren的身份连被最爱的母亲抹杀,美好的一切纷纷离去,他充分意识到,没有不可背叛的感情,没有永恒不变的美好,想要生存,永远不要付出真心。在这利益纠纷的污浊环境中,终究有Jack这样的人,这样的光明,加上后来的莱恩,Anton,让他忍不住靠近,却最后因各种原因纷纷离开,所有的一切让Jimmy更加坚定自己才是一切的罪恶,所有才有了后来Jimmy在教堂为Anton祷告的一段,大树君将人性面对未知的绝望感描绘的十分精彩。宗教,神,看上去高大,实际上,理念全部都是用来为人服务。当权者用之驾驭劳苦众人,引领齐心协作,安稳盛世;具体到个人,无关虔诚与否,有些时候,我们需要一个寄托,一个向往,一份无私的爱,帮助我们稳定内心的冲击,协调我们的行动,已达成我们的终极目标。人,终究是感情的动物。越是说不相信感情的人,越是在心底越是渴望那纯真质朴的爱恋,无一例外。
Jimmy有个信仰,那就是斯科林奇。斯科林奇说起来都算不上Jimmy的情人,顶多是一个Sex partner。仅仅为了Jimmy的一声Lorry,斯特里科和希金斯达成了交易协议,解救了Jimmy。但是直到Jimmy进了猎鹰,才意识到为了救他,巨大的代价已经付出。“希金斯成为西南最大的毒品供应商,更多的赌场、娱乐场所、俱乐部、色情酒吧,与之相伴随的,是更多的暴力、犯罪,然后是更多的火并、械斗,抢劫、犯罪、色情、地下金融、洗钱犯罪、杀手雇佣、清洗异己、国际有组织犯罪、各类走私、更多的腐败、收买贿赂——更多的黑色经济。三年之间升高了百二十,迅速超过芝加哥,成了全国犯罪率最高的城市。”所以Jimmy领悟之后觉得自己还不如死了好。多少人间悲剧,多少家破人亡,仅仅为了他不再受希金斯的折磨。所以Jimmy对斯科林奇说,你的罪就是我的罪,你的仇恨就是我的仇恨。我会替你承担所有的罪。斯科林奇的戏份很少,却十分重要,他再一次占用篇幅,是向Jimmy揭露了Mclaren家族的丑恶真相,让Jimmy直视自己一直回避的现实。斯科林奇和Mclaren的斗争,是所有案件的背后推手。政治向来就是权利势力的斗争,无论怎么样的体制下,占有资源的一方永远会为了更多资源而发动战争。斯科林奇无意中救了对手的关键人物,并且还爱上了他,尽管如此,与Mclaren的抗衡却是不能终止。而最后的最后,因为Jimmy,斯科林奇终于直面Roderick,两大战役的主方从某种程度上暂时达成了共识,谁又能知道,这仅仅是紧绷的弹簧短暂的松懈,还是更大战役的伏笔。无论怎样,Jimmy永远是所有人最关注的一环,最关键的解锁之匙。
其实写到这里,大树君想要表达的东西基本上都出现了。正义与黑暗,绝对与相对,希望与绝望。故事构架的好,人物性格鲜明,但是很遗憾,人物却不够饱满,比如Jimmy的父母,描写太单一,Anton的经历太薄弱,给人的感觉就像是Jimmy生活在真空中。虽然美剧中,每个角色之间都要做一遍情侣,但是很多时候,特别是和斯科林奇,其实没有必要总是发展床上关系。还有就是重要人物的死亡推动情节发展,但是太多人物不断的死亡,很多和主线无关,也不表达什么主题思想,其实没什么描写的必要,并且让Jimmy更像生活在真空中,因为没人了(马丁叔后遗症?参见Game of Thones)。所以说还是有许多细节需要再推敲,让故事更紧凑好看。其实故事是完结了的,已经挺好了,但是,大树君还要留点小悬念,这都快十年过去了,还不填上,有个词,叫狗尾续貂,不知道见好就收,这一点更算是败笔。
这是纪念成长的故事,从懵懂无知,到生存的挣扎绝望,再从绝望中寻找光明,最后生活趋于平和
的故事。虽然Jimmy的经历看起来架空,但是感受的情感,考虑的疑惑,确是每一个人离开父母的羽翼之后自己打拼的毕竟之路。但是更多的人,只是在顺大流学习工作,结婚生子,忙于杂事而已。感受生存,感受安全感不再的恐惧,感受世界只剩下一人的孤寂感,这些,才会让人真正思考,真正成长,真正决定究竟要什么样的人生。
《终极往事》读后感(二):简单整理了下时间轴
耽美的圈子说不上小,但至少是不入主流的,我也从没想过会写一个耽美文的长评,耽美文里低俗不堪的文太多,就算是评价很高的文也少不了粗暴直白的情色,就比如这本吧
《终极往事》里人物关系复杂,出场人物繁多,但有灵魂的人只有几个,Rene,Anton,sam,Alex,希尔金和斯特林齐,文章采用插叙法,不断回忆着Rene痛苦不堪的过去,读着有些费劲,所以我凭记忆简单把它按时间排个序: Rene也叫Jimmy,是黑帮ML家族当家人的小儿子,母亲是Grant家族的次女,十九岁前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被叔叔和外交部的Jack喜欢(叔叔后被他情人杀死了,Jack被炸死了) 后来他被家族抛弃,身无分文,开始混迹同性酒吧做服务生,认识了唯一的朋友MB Alex(后被希尔金杀死) 后被两大黑帮首领Sam和希尔金同时看上,选做了Sam的情人,因为一场暗杀行动为了救Sam和希尔金交易成为希尔金的奴隶,而Sam不知道,只以为他背叛了他,直到后来希尔金托Anton交给他的一盘当时录音的磁带,他才清楚真相,可是他身边已经有了新的情人 希尔金是个变态,对他百般折磨羞辱,一次宴会黑帮教父斯特林齐看上了他,用一场生意作为交换,替他赎了身,却并没有强行带走他而是给了他自由 后来遇到FBI的警官莱恩,两人彼此喜欢,后Rene在莱恩的提议下卧底回希尔金那里取得了关键的钥匙,希尔金后被捕 莱恩帮他做了警察,进了特种部队–猎鹰,成了一个特别厉害的队员,后莱恩意外死亡,他追踪到凶手,在凶手投降的情况下杀死了他,他被调查,最后做了警署高层 最后遇见警察Anton,Anton不停的误解、猜疑,Rene做了无数次的挽留,最后在一起了。 Anton不完整的调查了Rene的过去,产生猜疑分分合合,期间在一次暗杀中Rene救了Anton,保护他候选人哥哥和前情人的孩子,后一起调查黑帮工厂,救了Anton的妻子,为了报答斯特林齐出卖了Anton的朋友,Anton替他杀了希尔金,他替Anton杀了仇人尼奥,Anton情人will和老朋友布朗做了黑帮卧底(will自杀,布朗追杀Rene和Anton时被瓦斯爆炸炸炸死了),后来就在一起了,还有Anton前妻的孩子 太复杂了,作者文笔一般,但逻辑清晰缜密,解释合情合理,几乎没有太大漏洞,不会让人觉得狗血 Rene一直生活在地狱般的往事里,不敢看书看报看电视,没有任何兴趣,对生活充满失望却仍苟延残喘的活着,爱的人不是背叛就是死了,他只能一遍遍沉浸在情色里,他很容易得到快乐但却永远也放不下悲伤,回忆会一遍遍提醒他过去的不堪
后来遇到了Anton他开始害怕失去和死亡,全身心的取悦他。还好故事是喜剧结尾了
《终极往事》读后感(三):《终极往事》要出个人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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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读后感(四):两个名字,恰似你的双重身份
看书的过程中,眼圈红了几次,我自己都不记得。此书又让我找回了看千里起解,看无根攻略,看白夜行时的那种悲伤感觉,甚至更甚。
香龙血树绝对是后妈她奶奶,(因为至今也不知此书作者是男是女,就暂且当做女同志)云淡风轻中便把你虐的千疮百孔。看她的书,有很强的电影感,不自觉的一幅幅画面便在眼前纷飞。REON头脑冷静,身手敏捷,干练果断,绝对有着令人羡慕嫉妒恨的条件。JIMMY敏感脆弱,淫荡无度,毫无自尊的任人欺辱,大多时候只是想贪一点爱,寻找一个可以依靠的肩膀而已,总是被伤害或是弃如蔽履。 REON与JIMMY到底那个是真实的他?或者两个都只是REON所戴的面具?这都不重要了。斯特林奇曾恶狠狠的对REON说gun,即使穿上了这身皮,也依旧不能掩饰那个肮脏的你。其实REON
哪里还需要掩饰,真正的自己在二十年前便已死在父母的无情下。写到这里我已有些泪眼婆挲。这是多么残忍的一件事。REON说这个世界早已和他没关系,我只是努力在和它发生点什么关系。这句子在书中出现过好几次,每次读时,心里都痛到无以复加。虽然最后作者给REON安排了一个好结局,但我依然认为ROEN是一个很悲剧的人物,而大团圆的结局配合全文似乎也有点显得牵强,所以我老是下意识的忽略不计。
如果要问REON这一生中最爱的是谁,我想这个问题可能没办法回答。REON爱占据他生命中重要位置的每个男人,当然那个虐待狂除外。正是因为对爱执着的性格才导致REON总是在受伤害。当ANTON误解甚至要跟REON分手的时候,我真的气愤ANTON的无知,但也很感谢ANTON让REON有可以诉说内心之苦的地方,很多事,压在心里不得以释放是很不好的状况。而REON的那些伴着疼痛的往事就像大海的浪花似的,一浪浪的袭来,打痛了ANTON,也同样打痛了身为读者的我。
很多事情便像命中注定一样,云淡风轻的日子中悲惨的生活可能突然而至,打你个措手不及。
很多人错过此文,便是因为接受不了开篇便是让人血脉喷涨的大尺度H戏,但是作为耽美文来讲,漂亮的H戏也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作者自己也说,每次写这些大尺度觉得很累很痛苦。此文绝对属于渐入佳境型的,只要你有耐心看下去,绝对会有惊喜,我说的惊喜并不是让你等很久,而是全文是小高潮不断大高潮精彩。最后不得不提的一点,作者塑造人物功力不容小觑,即使不喜欢主角,那也没关系,其他人一样出彩,总有对你胃口的。作者说她是属于不怎么会写小说的人,正是因为作者不刻意的雕琢修饰,才显得此文的真实,感情的真挚,它无与伦比的动人之处
《终极往事》读后感(五):那些岁月里峥嵘的风声
偶尔看贴吧的时候,看到一个名为“我差点忘了我有多爱这个男孩”的贴,恍然惊觉,多久没再想起他。但是那一瞬间,Rene,Jimmy,Anton,Lorry,Sam等一个个鲜活的人,达拉斯,纽约,旧金山,双子座。他们一并涌入我的脑海,那么多的Rene渐次浮现,我从没发现我有那么爱他。爱那个卑贱的,毫无尊严的他;爱那个冷静的,面无表情的他;爱那个胆小的,懦弱的他;爱那个坚强的,温柔的他。爱那个小心翼翼的他,爱那个义无返顾的他,爱那个在夜晚孤独得哭泣的他,爱那个生死关头杀伐决断的他。你无法想象这么多面会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可这就是Rene。
但无论是达拉斯肮脏不堪的他,小镇上四面楚歌的他,猎鹰里孑然无助的他,那些他痛苦绝望,黑暗的不见光明的时刻,他的善意从来没有失去。他曾在那些黑夜里战栗哭泣,耻辱的烙印遍布他的身体,那些潮湿腥臭的空气腐蚀着他的身体,他难道不应该恨这个世界,恨所有日光之下光明的东西?可他依然可以对陌生人付出善意,近乎于一种本能。
但是不可否认的,你看着他,心中又有些恨。他整个人就像个巨大的伤口,他不爱自己。他是残缺的,从达拉斯开始,或者他更早的十七岁,他就已经不完整了。并且随着二十年时光的流逝,这个伤口越来越大。“我爱的人都会离我而去”,Rene的心是悲哀的。
可是最后Anton为他离婚了啊。他爱过那么多人,那么多人爱过他,他跟Anton在一起时最快乐吧。或许是因为他们相遇在了对的时间,不像和Sam那样“那时相爱,但却年轻”吧。Anton能给他生活在日光之下的真正的幸福,这是Rene最想要,却是以前的他想都不敢想的。
有的时候我会想,他或许真的生活在大洋彼岸的那个地方。如果有一天,你站在他的办公室前,想象着他的样子,心里突然就会变得安宁。你轻轻推开门,如你所想,他穿着藏青色的西服,黑色的发梢微微挡到眼睛,坐姿笔直,神情认真。然后他慢慢地抬起头,脸上带着不够明显却足够温和的笑意。你会感到时光忽然静止,你会分不清眼前究竟是二十年后的Rene,还是二十年前的Jimmy。但是,那有什么所谓呢?他们同样美好,你同样爱他们。你会对他说:“Rene,多么幸运,此生能够认识你,这让我感到骄傲。你知道吗,永远年轻的你。”
是的,我很骄傲。今生有幸遇见你,然后便知道“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便知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终极往事》读后感(六):情动,心动!
我们生在一个“动情容易,动心难”的年代。
而这一次,我情动了,是为了这部叫作《终极往事》的小说。
我的心也动了,是为了这故事中隐匿着的一个强大灵魂。
这部作品的作者,叫“香龙血树”,我称他为“树大”。
从严格意义上讲,我既非腐女也并未沉迷于DM。只是把所有这些故事都当做等同的小说来阅读。
然后我发现,《终极往事》,如果仅被归为耽美类作品,实在是太局限了他的真正广阔的内涵。
故事里面充斥了正义与邪恶的争斗,金钱与权力的交易,性与美的诱惑,黑暗与光明的较量,道德与人性的冲突,爱与背叛之间的计较,仇恨与宽容之间的权衡,以及太多被作者设置出的迷局。这也是我迄今为止在网络上看到过的一部,最大气磅礴的现代小说。
作者文笔简洁,字句凝练。故事构架恢宏,脉络清晰,张弛有度,构思精巧。(关于作品的文学性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了,因自己水平有限,只说感觉,)
这是一个庞大而又繁复的故事。作者把主人公几乎跨越了30年的时间切成碎片,插叙其中,带着我们穿越时光的鸿沟,与故事中的人物一起去找寻记忆的尽头。
这个故事中有太多的人物,以及如迷宫般的情节。
每个人物竟都被塑造得个性丰满,血肉之躯。每个情节设计的丝丝入扣,情理之中。
当身陷在故事中时,总有一种千百个影像交替在头脑中闪现的感觉,似曾相识,又觉茫然。就如同作者在我们面前洒下一堆不规则的碎片,然后按照他的节奏,一片一片将这些碎片翻开,亮出它晶莹的一面,再以他特有的步骤,把所有的碎片拼接起来,最终拼成了一个闪光的工艺品。
这,是我唯一能在这里对这个故事作出的叙述。
在通篇几个主要角色当中,最令我沉迷的是,树大塑造的一个,如天神般存在的一号主人公。他的名字叫做Jimmy(也叫Rene)。
无论是在阳光里还是在暗夜中,他的身上都能散射出一种柔和而又强韧的光芒;无论是徜徉在蓝天下,还是深陷在泥沼里,他的目光始终澄净又深不见底。
他善良,却又绝望,他的迷惘与质疑,他的忍耐和沉沦,他的纯洁和欲望,他的孤独和渴望,还有他那强大的无人能够匹敌的宽容和坚强。
他是如此与众不同,超脱得不能容于我们所生存的尘世,然而在这个故事中他又存在的那样真实,如同就站在我身旁,撩拨着我心底的欲望。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语言能表达我对这个人物的倾心,但我知道,他能带给我,在现实生活中无法企及的安心和希望。
说了那么多,其实也都是一些胡言乱语的感想。每一个人的感受和求索,其实都只能靠自己从作者的文字中去寻找。
正如树大所说:水面上的东西,看得见,水面下的东西,要读者自己揣摩。
在这个故事中,我求到了一种灵魂的美好。这“美好”不是那种单纯未经世事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与苦难,经历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的一视同仁,用宽容的目光看待周围的一切。(这一段,是借用余华曾经说过的话,来表达一下自己对这篇故事的心境)
《终极往事》读后感(七):报不了 许多仇
报不了 许多仇
小时候看剧,总是沦陷在报仇里。
剧中人临终总要说一句“一定为我报仇”,于是轰轰烈烈下去便是各种各样的复仇。这些新仇旧恨太过香浓可口,战场,职场,家里,家外,爱情,友情,正义,非正义统统不曾放过,但凡一点过节便睚眦必报。戏里人浸淫其中,戏外人痛快淋漓。这样的对撞我们乐此不疲。戏里不放过主角,戏外不放过自己。
初看终极,以为不过是出快意恩仇的剧。一路跌跌撞撞,到猎鹰总算长出口气。憋屈的太久为自己也为J。
只是当R替莱恩替我们痛快淋漓的打出那一发时,我们竟没有快意?R此后陷入的空洞竟带着我们的苦涩印迹。那种种失落,那种种塌陷我们竟找不到填补。明明报过仇了,明明恨意终了。
为什么?
不会想有一天与仇恨妥协,又有多少仇恨等着兑现的日期。
am一直耿耿于J的背叛,其实质是耿耿于自己的信念,当执信的输给现实,怎么都不甘。有时候我设想,假如没有那张碟,sam会kill 了J吗? 会?不会?答案显而易见。如果真的决绝,15年前就可以痛断。15年的恨有多么刻骨,15年的爱就有多么铭心。人生有多少15年可以执着的找一个答案。Sam对J的复仇15年前就已放手,他不想承认,一直靠着恨来取暖。Sam带着欣慰而归,原来自己并没有输,自己以为捂不热的心原来是自己的误读。只是我们看着这样的报复,伤痕累累满目酸楚。原本可以不这样,原本可以很幸福。放过自己真的有那么难?
莱恩站的高度我们只能仰望。对职责的忠于更源于信仰的高尚。
一个人可以放下生死怎么会放不下爱恨。
所谓正义不是简单的惩恶扬善。
莱恩说“我到过你的家乡”“不要报仇”。不要。
不要让昨天的鲜血沾染每一个今天,不要带着仇恨毁掉每一个原谅,不要带着绝望毁掉心底的希望。
因为你很坚强,命运对你就格外的苦。无论曾经怎样的沉沦和不羁,怎样的失去,千万不要放弃理想,放弃希望。
许多仇,报不了。
必须学会宽恕,宽恕他人,宽恕自己。
曼德拉曾说“当我走出囚室,迈出通往自由的大门时,我就已经清楚,自己若不能把悲痛与怨恨留在身后,那么我其实仍在狱中”
许三多说“这没意义”。
那些让你难过的事,总有一天你会笑着说出来。
全面回忆
也许就在第一眼的相识中,心的城门不敌他眼神的侵蚀,轰然倒塌,就那么轻易的投降了。如同热水里抽着的蚕茧,烫着疼着,一根一根剥离,谁也不知道爱的锦帛,曾有这样的滚烫的痛楚。
原来眼神可以如此舞蹈
一场慌乱的相遇,我还没准备好入场,戏就席天幕地开场。手指可以缠绕,眼神可以交错,烟雾氤氲中我知道有你可以依靠。只是那些声音,我总在听你却听不见的声音,总是缠绕我的步履,不能向你靠近。
我们曾经靠近过吗。或许从未。
我们曾有过选择,不是彼此。
当能靠近的只剩彼此呼吸的空气。
当能看清的只剩走远的距离。
当我们走成平行线,道路以后不会有交集。
当我们只剩相反的方向,我不知道是你还是心成了碎片。
拂过每一场清晰的邂逅,掐断每一寸清醒的想念,如果不再回忆,如果不再想念。
我做不到。
我们已融为一体,我们是双胞胎兄弟。
那些我们从未得到的东西 叫爱情
在我们一步步走向爱情时,却走成绝望。
跳着舞时,你也一样心喜吧,不靠近也不远离。我看不见你嘴角流露的一丝笑意,你也看不见被你推离时,我的黯然。我时时讨好着你,我以为你知道,但总被你推离。
我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不说,却要我猜。而我总是猜错。你说你听见那些声音,你不知道我们是生死相依的兄弟,没有你,我如何过得下去,为你,死也愿意。
只是没有了你,我的脚步无从着落,我这样信步走着,走着,漫无目的,无处可依。这样的沉重和忧伤,你懂吗?
往事终于定格成那些瞬间,相遇,相识,误解,非难,戛然了断。
你终是我想戒却戒不掉的烟。
一步步靠近,一步步远离。
那么深深的眼神,躲不过口是心非的利剑。
一次拒绝一次伤。
有时候我真想没在你的笑容里,就是永远了。那种包容,那种溺宠,那种担当,那种肆意,这些都是我想依靠的,都是我无需设防的,也是我唯一可依靠的。在一起,不用说,不用想,这是多么惬意而美好啊。我想,爱一个人,不过如此了,无论有多少烦心的过不去的事,一见他就没了,只有笑,从心底开出的笑。
当心比天还冷。
你的爱是太奢侈的词。我从未奢望过。太遥远,太飘渺。我只要现在。我不想放了你的手,我沉溺那种味道。像星星,像大海,像火。
你不知道,我多喜欢看你,看你孩子般的笑,看你心事重重心不在焉,看你平静下的汹涌。
看你愤怒时的咆哮,我只是不喜欢那些声音,他们总是阻止我靠前,不过我还是纵容了那些声音,一如我纵容了你的的习惯。我习惯了纵容。
从未想过心心相印还会有这多羁绊,那一刻,当信仰成为对手,我还怎么把你拉回我身边,我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你看,我的愿望这般渺小卑贱。我诅咒那信念。
你还是说了再见。是不是每一个深爱的结局都以离散收场。然后以落寞的眼神送走过往。以后,只剩了遗忘。仿佛那纸上不真实的字迹,在爱情面前,曾有人用一个孩子般的天真,和一段艰难的坚持,去试图证明过。
要不就相忘于江湖吧,只留最美的印象,永不再见。
只是还没不见就开始思念。
世界依旧真实,我们不过是无数悲欢中的一个,只是对现实的又一次低头,只是两个人分手。只是我宁要相欠,不要两清。
你终于将我推离你的视线。
不想将伤口敞开了给人看
你我一样 谁有比谁伤的浅
让我忘了你吧,就一小会儿
年初,他病中,与同事一起去探视,推开门,他母亲也在。寒暄一会儿,起身告辞,走到门口,他母亲突然道“孩子,你来过的,我家”我一怔“是,这么久了,伯母,您还记着”他母亲郑重点点头,我努力微笑眼泪差点落荒而逃。后来打电话给他,他迟疑良久“我妈说“你喜欢的那么明显,怎么会看不见,怎么会不记得””
爱的代价
仿佛没有任何征兆,所有变故都在一念之间,地覆天翻。
不过,J后来一遍遍回想过来,那些细小扎人的暗示,其实一直都在,如花丛里的荆棘,被刻意忽视,等花都谢了,利齿显露,疼痛才那样钻心。
心痛不只是因为现实变了,而是被自己信任过以为长久的东西骗了。我们都打不过时间,我们都输给了现实。
J一直以为母亲是最爱他的。
世上只有母爱是最无私的,为你,她倾尽所有,尽心竭力;为你,她赴汤蹈火,在所不辞。Eliza对J如此,对M也如此。
贾母说“人心都是长在肋骨边的”,世上的父母都是偏心的,果真。
只是现在看来,这份爱太过沉重,沉重到负担,沉重的窒息,沉重到逃离。
J的聪敏乖巧,善解人意深得母亲喜欢,渐进成变态的爱恋。利益的联姻无法点燃Eliza对Thomas的爱恋,所以全部转嫁到J的身上,J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Eliza的希望和甘泉,却不想有一天变成鹤顶红,自酿自饮。
J是Eliza小心捧着的一杯开水,越是在意越是洒出来烫伤自己。
J总要成长,成长终究是要分道扬镳的。这样的逃离对Eliza显得那样的迫不及待。曾经那么近,现在那么远。
那些细小扎人的刺一点点堆积起来,终于变成利刃生生割断母子情怀。爱终成伤害。
做出那样的决定该有多大的绝望和决绝,放弃J放弃自己。
这一刻,仿佛上帝真的错了,这样的惩罚残酷却真实,为家族,为利益,一切都是祭品。从来都是强者活下去。只是被选择被放弃的滋味太难承受
真的该长大了,一夜之间。19岁的J已经死了。以后种种只能靠自己,实实在在的一步一步走下去。
这其中的艰辛和无奈,没有经历过的怎会了解,了解的怎会有机会和勇气讲出来。“活着”二字真实而沉重,一切都不必再谈。
20年后,R再次踏入家园,才发现,离开不过是另一种方式的抵达。
蝶恋花 往事
骤雨疾风新晴后,爱恨情仇,都付轻舟酒。落寞欢颜非你有,烟波故里谁等久。
往事尘沙枉凝眸,散散离离,满目人消瘦。待把终极藏玉藕,从今留取心魂守。
如同你我之间
只剩了 清场
你问
我答
如同你我之间
只余了 了断
你问
我答
你想知道的
我随你所愿
所有答案
然后 那下面
你忽略过的悲伤
刻意过的伪装
全都和你说了
不见
“今天晚点去吧。”他们吃完了,Jimmy轻手轻脚把俩人的盘子移到了旁边的桌子上。
“?”Anton一愣。
“我们……”Jimmy重新在Anton对面坐下来,他低头迟疑了一下,Anton看见Jimmy的喉结微微抖了一下。
“我们做个游戏吧。”终于Jimmy轻声说,抬头看向Anton,再次露出了微笑。
“什么?”Anton诧异了。
“你问我答。”Jimmy说,嘴角边似乎笑了一下,低下了头。
花开花谢
家族利益的联姻使Eliza成为最大的祭品,对于这样的婚姻,个人的喜好无关紧要,服从即可。所以Thomas远比Eliza接受现实看的更开,爱情并不重要,情人也可以找,总有双全法。只是Eliza 不甘接受,眼睁睁看着爱的人咫尺天涯,却相思相望不相亲。痛苦的释放口便是J。Thomas是了解Eliza的,但又能怎样,除却利益别无其他,相敬如宾的生活令人窒息,生与死的区别不过是有口气而已。Eliza的每一步都由不得自己。仅有的一次选择却是将延续生命的微光亲手掐灭。什么样的悲哀比得上亲自对最爱的人下了诛杀令。豪门内的屈辱与风霜如此见不得光。
终极里,我最喜欢的女性角色是Minna,美丽,独立,清醒。
Mina无疑是漂亮的,不然J和哥哥都会喜欢上她,Mina又是清醒的,巨大的身份落差,并没有使她丧失判断力,她没有心存侥幸,没有因为J的喜欢就一厢情愿的认为可以高攀,她知道“"而他不会娶一个唱歌的作妻子。我甚至想过,有一天就算他们家会接受,他也不会。更何况还有她妈妈......她妈妈,虽然看起来一切都很周到,但其实......很不一般。"
quot;所以那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不管我多么努力,我也只是他中学毕业舞会的舞伴而已,如此而已!不会再多了!"
”
虽然她爱J,但她从不奢望得不到的东西。她懂得抓住属于自己的机会,她奋斗,她成功。属于自己的成功。即使如此,她还是清醒着,她不可能做家的女人,她坦然顺从命运,安心抚养孩子,她过得平和,快乐。
同时,她是聪明的。J的死,她隐隐猜得透原因,但她不去追究,因为毫无意义。她从未相信J的离去,在内心深处,她从未让J离开过。
那一场相逢,毫无征兆,但她立刻认出了他,如果不是在这二十年里的每一天都细细描绘过他的容颜,怎么可能。
上帝!Jimmy!是你吗?”那女人吃惊地张口道
两个人在半明半暗的灯下对视着。
quot;你认错人了。"Rene听见自己的声音,异常冷静。
女人听见Rene冰冷的声音,诧异地愣了一下。
quot;就算我认错人了,我的狗也不会。"多么聪明的女人。那么肯定。
即使他不承认,即使他拒绝,不管他有怎样的苦衷,都没关系,我认,我在心里有过你的。
usan是典型的女强人。一如她的职业。强辩,看透,永不言输。
一场官司的失败丝毫不影响她转身下一场诉讼。职业里带来的自信贯穿了她的思维。她有足够的自信。青梅竹马的爱人使她一开始就认定这份感情的稳固,随意放手着爱情,她以自己的不变认定着对方的忠诚,可爱情从不在原地等,只不过匆匆转个身,那些不变已全然不见。时过境迁,万水千山。
后知后觉的背叛让她对着A一通发泄,这样的结果是直接将爱人推向情敌的怀抱。想想,好傻的一个人,看透不必说透,许多婚姻不都是将就。Susan的眼里容不得沙,她从不会让自己委屈。Susan同时也是让人尊敬的,A遇见她也是一种幸运。
黑帮风云
J的人生际遇与黑道白道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能有这样复杂的关系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或兼而有之。
那天看到J到猎鹰后第一次见lorry的那章,突然萌生一个念想,忍不住拿出黑帮来比一比。
比起sam。希金斯,路易斯之流的小打小闹,lorry家族是教父级别的。
同是杀人放火,贩赌卖毒,还是有很大差别的。
am之流不过是一州之主,而lorry则统治半个美国。不仅仅是地盘上的差异。目标,理想,能力都有高下。
人品与用人
am的手下对sam对J的态度,绝对看出忠诚维系的难度。所以sam才心心念念需要忠诚,他想以心换心,却总是走到反面。J的忠诚遭到误解,郑的忠诚遭遇隔膜,误解可以化解,隔膜永难消除。所以郑哪怕撇清关系也要复仇,跟了他15年也得不到他的爱情。Sam从不给人他的心。他的保镖peter,和chad对他似近实远,随时准备背叛。J的处境艰难,随时成为排挤的对象。J想赢得sam信任很难。
Lorry这里就完全不一样。索尔的忠诚我们有目共睹,对J的态度友善,其实源于对lorry的无限信任和对于自己的自信。索尔是有信仰的,他忠于lorry忠于自己,不会因lorry对J的喜爱而争风吃醋,他清楚自己的责任,这是一份信任,对lorry,对J,对自己的信任。能有这样的手下,他主人的心胸无疑更多一份高阔一份坦荡。
对J的态度
都是在J最潦倒的时候。
am看上J,只是当J是出来卖的MB,只想完全占有,无论是心还是身。在他同J做爱时候完全看不到怜惜,就是本能的发泄。
Lorry遇见J,只有震惊,他清楚看见J灵魂里的不屈服,能在希金斯那里呆那么久不发疯不死掉,看不到哀求,这种非常人的品质震撼到lorry,所以才花那么大的代价赎买J,并给他自由。就像一块看似普通的石头,lorry却看到那里面发出的璀璨的光芒。
正是基于这点认同,Lorry毫不犹豫救下J,那场谈判尤为精彩,希金斯几乎没有还价的余地,是啊,以lorry的身份能跟谁人谈判,谁够得上。
am爱J,只是对心仪物品的狂热渴望,一旦拥有,便不再珍惜。郑就是例子。没有理由拿对J的不得惩罚郑的全意。
Lorry爱J,希望留一份尊严和尊重,留一份完美和完整,他不强求。在他与J做爱时完全体现出来。
利用与报答
J对sam,对帮过他的每一个人都是记在心头,涌泉相报的。
am15年后找J为了救郑,J甘心被其利用。在这里,J更多的是报答,而不是清算。深层次方面,各个方面利益的权衡比单纯的冤冤相报要好。J早已跳出个人的恩怨,这是莱恩送给他的最珍贵的礼物。
Lorry从未出口要J还什么,但是J还也是迟早的。比如出卖roger。当仇杀上升到政治的层面,也就没有谁冤谁不冤。
谁家没有一场血泪史,谁家没有一本算不清的帐。
最终不过利益二字。
如果让复仇成为毫无意义的杀戮,让仇恨得不到救赎,这才是真正的悲剧。
这点上,lorry和J站的高度非sam和郑所及。
黑帮有底线,人品无下限
希金斯就是极品。正因为他人格上的偏执,我们才记住了他。有时我想其实希金斯也是有渴望的,渴望有人忠诚有人爱。只不过过于相信残暴带来的权利,才更加灭绝人性。他也爱过J吧。不然会设定三年的限期,不然在J自杀时还送他去医院。每天在惶惶中逃命,他从未想过长远,他清醒看到结局,最终会像路易斯,会像sam,或者被警方干掉,不外乎如此,他没有选择,所以连一点点的人性也丢掉,对他来说那是多余的。他看上J,不仅仅因为J的漂亮,J的不屈也是打动他的,他不愿说出,他知道征服不了J的内心,他渴望看到J的崩溃,那样他更有成就感,所以一方面折磨J,一方面又欣赏和艳羡。还记得他被干掉是的眼神么,那掩饰不了的恐惧和无助,原来他也会害怕的。
这一路比下去,到长岛协定,到lorry面对着J一番是非正义的慷慨陈词,到最后,lorry与mike面对面。突然有一种楚汉传奇的感觉,原来树不是在说黑帮,而在给我们讲历史啊。生与死,血脉与纲常,忠诚与背叛,复仇与救赎……
从角色到角色的内心,我们经由这往事的世界所产生的强大“带入感”,在不知不觉中与他们彼此靠近,以息相通、以气相投,于心戚戚然 而终无以释怀
《终极往事》读后感(八):沉迷 沦陷 不可自拔
其实只是没事找来随便看看的耽美小说而已
听说是欧美风,就很想看看到底怎么样
因为无数人打着在欧美混的旗号写着中国人的名字中国人的黑帮中国人的那些小算盘,早就看过好多。腻了
觉得这部无非也就是这样。不见的真能好到什么程度
但是看了之后我惊了
真正的外国人的故事。中间没有穿插东方人没有中国的那些扭扭咧咧。没有大段大段的黑帮如何如何强大的描写,有的知识从警察的嘴里分析形势,不是单纯的浮夸。让人感觉是非常真实的故事
我不是外国人也无法体会外国人的思想外国人的特殊政治环境
警察。纽约警察。不是以前常见的FBI,CIA,国际刑警,就是州警
然后顺带这欧美人魁梧的身材,还有身上浓密的毛发,以及在ML时特有的暴躁和疯狂
很多人写耽美。男主无非是纤细的身材,但是脱了衣服肌肉匀称,最多就是在稍微壮实一点,不会直接来个大猩猩似地肌肉男
但是ANTON就是。魁梧,结实,肌肉发达,身材高大,欲望强烈,没有一般同性恋的细腻心思,只注重身体的反应。其实他没认为自己是同。
JIMMY,虽然文章中RENE貌似使用的频率更高。不过喜欢叫他JIMMY,感觉就真的是一直是个男孩不是一个36岁的老男人的感觉,不是嫌弃他的年龄。是这样才能把他的敏感。脆弱。胆小表现的淋漓尽致。
那个神经跟丝线一样细的笨蛋,居然会有人把让人崩溃的心理压力转换成自己坚持下去的动力,那根纤细却坚韧的神经就像一条鞭子一样抽打着每个读者的心。痛却在反思以及无限的沉溺在JIMMY的世界里,是不是该同情他呢?
啊。写不出了。。!!
当然不得不提那个极度夸张以及写实的欧美风的ML场景描写
天!!作者到底是多么强大的心理构造。可以把场面写的那么血脉喷张欲罢不能!!
《终极往事》读后感(九):建筑在沙滩上的巍峨城堡
搜索最好的耽美小说,结果中有这部被人评价为浩如史诗、耽美十年的巅峰之作:《终极往事》。
中国人写的以美国社会为背景的长篇小说。阅读时,我一直带着这样的疑问:一个中国人,究竟能把美国社会表现到怎样的程度?人们能不能从这部作品中读出点地道的美国文化味儿?我一面从作者纷繁复杂的叙事中理清头绪,来理解这个故事和故事中的人,一面在脑海中回忆曾经读过的、喜爱过的经典欧美畅销小说:《教父》、《报业巨头》、《航空港》、《肖申克的救赎》、《安德的游戏》... ...... ...我回忆那些作品中的人与他们所做的事,不断与本文对比,最终,我得出的结论是:本质上,这部作品体现的,是一个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理解,故事中的人,他们行为背后的支撑,还是中国式的思维与价值观。
读完,我说不清楚自己究竟对本文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首先,我喜欢这个故事庞大的架构、细密的伏笔与线索、与现实交织的记忆碎片纷至沓来式的叙事方式:往昔重重、点点滴滴、抽丝剥茧般慢慢还原所有的真相,读来令人荡气回肠、欲罢不能。还有那些深沉细腻的情感,在作者的笔下栩栩如生、酣畅淋漓,又带着锥心刺骨的疼痛。随着慢慢阅读到故事的结尾,整部作品,在我心中的印象,便如一座宏大而巍峨的城堡。只是可惜,当全部的事实展露出它本来的面貌,我才发现:原来这座城堡是建筑在沙滩之上的,只要一个浪头打来,这一切便会风崩离析、在顷刻间坍塌。
《教父》中有一句经典的话:“一个人只有一个命运。”一个人所有的行为、以及最终的命运,其实都是有线索可循的:这线索就是他先天的性格和后天所受的教育的总和。一个人的性格、他所掌握的知识,决定了这个人最终会走一条怎样的路、会接受怎样的命运。可惜,《终极往事》中极力塑造的Jimmy/Rene,他的行为没有这条线索可循,于是,他经历的种种,便失去了支撑其合理性的逻辑,因而一切便不再可信,作者精心构筑的宏大城堡,最终便轰然坍塌。
且不说一个宠大的、权倾黑白两道的大家族的掌门人该拥有怎样的识人之明才能控制得住他的帝国,那纯洁无辜如基督怀中圣洁的羔羊般的儿子又该喝口凉水都塞牙般倒霉到什么境地才会一桩桩一件件最终让自己的父母误会到一定要把他从这个世界上抹掉才能安心,单单只看Jimmy在事发后的反应:他便真的如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地道的乡下妓女的儿子般仓皇失措、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在命运露出了它狰狞的一面后连半点抵抗能力都没有的就顺从地堕入了最黑暗的深渊,之后,他所做的一切,仅仅是维护着内心的善良,逆来顺受地接受任何的侮辱与摧残,然后,无望地等着也许有一天,有人能拯救他于水火,等着有人能带他走。他还真的就等到了一个又一个... ...“以色而侍君,色衰而爱弛”。当然,Jimmy的美永不凋零,所以,他最终才能得到拯救。是吗?
我仔细地回忆我读过的优秀的欧美畅销作品,记忆中从来没有过这样别扭、压抑而又自虐的人物形象。那些给我留下过深刻印象的形象,向来是不会在命运面前妥协的,他们正视自己的内心,清楚自己的能力,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安德的游戏》中,六岁的安德说:“把他打倒只赢了一场,我想一次性打赢以后所有场,好让他们吓得从此不敢再惹我。”这才是欧美人的思维。而在这部小说中,成年的Jimmy说:“我只要打赢一次,后面就还会更多的人要打,我就只能一路打下去,最终不是杀了很多人,就是......就是被人杀......”如果Jimmy如此的软弱、逆来顺受,他就不可能在之前给父母造成那么大的误会,也注定不会成为后来那个终于有得到幸福的资格的Rene。我不能接受Jimmy或是Rene,可以没有尊严地轻佻地说出任何的话、接受任何的污辱,却不能思路清晰地解释自己做一切事情的动机,维持自己做为人的尊严。他唯一维护的东西,只是内心的纯洁与善良,他是指望,这内心的纯洁和善良,能够最后给他带来作为人的尊严与幸福么?可惜,善良既不是获得幸福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
我常常觉得,我们是一个相当别扭而自虐的民族,也许我们民族的历史太长、太沉重,我们的人民经历的苦难太多、太深重,所以她的人民,才会变得如此地别扭而自虐?那个别别扭扭的、不敢正视自己内心和性取向的Jimmy,忽然让我联想到了金庸笔下的纪晓芙,那个女子,宁愿被人逼迫到被强暴的地步,也不敢正视自己内心深处真正的爱,宁愿偷偷摸摸地在女儿的名字中流露一点点真心、坦然接受死亡的一击,也不愿对那个梦萦魂牵的人说一句“爱你”。这样别扭而自虐的道德束缚,我觉得,是中国式的。很多时候,Rene那别别扭扭的感情,就是这种中国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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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Jimmy是妓女的孩子,达拉斯的经历就是可能的,可Jimmy是Mac家的孩子,而且他对家族问心无愧,在暗杀事件之后,他有很多种可能去解决这件事,故事的发展不该是这样的。
至于Jimmy到底是软弱还是强悍,这个很难一两句话讨论清楚。
后来我又断断续续重新看过这个故事,许多片段我很喜欢,看了很多遍。尤其是Anton结婚、离婚前后,是这个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段落,人物的内心描写得细腻真实,他们之间的感情千回百转、荡气回肠,而且作者还寥寥数笔就勾勒出了一个本书中我最喜欢的女性形象Susan。
但,每当我努力想把这个故事从头至尾再读一遍的时候,读到Jimmy身世最终揭密的那些段落,我总是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作者的安排。
Jimmy是那样一个内心温柔而敏感的人,他对身边每个人的生活都充满了关心与好奇,唯独对曾经关心宠爱他的父母的内心不闻不问、漠不关心。从作者的描写,他其实对家族的事务和与其它家族错综复杂的关系是很清楚的,也很老道的知道怎么对付家族里的那些老家伙们,更曾经与Jack以及CIA的同事共同面对生死、面对监狱穷凶极恶的犯人与危险的军火贩子。
经历了这么多,Jimmy好像还是个傻乎乎不谙世事的小孩子,遇到事情还是完全不知道如何应对。如果不是他在装傻,那就是真蠢了。在遇到暗杀事件后他的反应竟然不是设法去面对、去解决,而只是仓皇逃遁。其实他在家族中并非没有影响力,他有爱他的外公、有亲密的兄长、有在欧洲的阿姨、有追随他的手下、还有爱着他的科林斯爷爷,无论通过哪个渠道,他都不是完全束手无策。而且,整个事件不过是一场误会,即使他什么都不做,只是简单的重新出现在父母面前,认真向他们解释一切,我不相信他的父母会在杀死他一次之后要冷血的再杀死他一次。之后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并且曾试图自杀,他也没有试过去解决他与家族之间的问题。于其死在那些人渣手中,他不如坦坦荡荡地回去,死在自己的父母手中。我不知道他在达拉斯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的时候,他为什么要忍受那些,他又在等待什么。
还有,曾经与他那么亲密的兄长,在一直对弟弟的死心存疑惑、想要查清一切的情况下,几次遇见自己的弟弟,他竟然事后无动于衷、没有派人去查一查那个很像自己弟弟的人究竟是谁。一个人,20岁的时候和30岁,能差别多大?
这个故事,一段一段地看,许多段落都是很精彩的,作者的文笔、对人物的刻画,我都很喜欢。但这一段段叠加起来,就是个漏洞百出、太过人为刻意的故事。以我的理解力,是没有办法相信,这如此多的事情,会在一个人的身上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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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向下坠落永远比迎难而上容易得多。按照你这么说,遇到问题,Jimmy什么努力都没有做,就先自己把所有的路都堵死了,活该他后来在达拉斯有那样的经历。
Jimmy被暗杀后的行为,实在是... ...不像一个受过那么多教育、见过那么多世面的人的行为。
他卖掉身上除了作为纪念品而不舍得卖的东西,可以很容易给自己造一个假身份,他完全没有必要用那个罪行累累的假身份证;
他也完全可以不待在如地狱般的达拉斯,他可以偷渡去墨西哥,你查查地图就知道达拉斯离墨西哥有多么近,偷渡起来很方便,否则川普也不会想在墨西哥边境建一堵墙了;
甚至可以直接想办法偷渡去欧洲或经墨西哥到达其它国家再转道欧洲;
如果我是他,就凭自己的修车技术,我也能黑在美国广袤乡村的某个角落,你知道国外多么需要技术工人么?他的家族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查遍美国的每一寸土地... ...
作为Mc家的孩子,Jimmy有很多办法可以想,但他除了拿着现成的罪行累累的身份证一路向下堕落,什么努力也没有做。
所以我说,如果Jimmy真的是个没有受过教育的、没有见过世面、没有钱的、妓女家的孩子,他在达拉斯的经历我是相信的,但作为Mc家倍受宠爱又有那么多复杂经历的孩子,他活成这个样子,我真的没有办法相信。
哦,也许你会说,他是为了Alex的安全才不能离开达拉斯的。但,如果我是他,在我陷入到那个酒吧那么糟糕的境地之前,我就会努力先让自己脱身,然后试图想办法和父母联络解释。哪怕是死在父母面前,我也要让他们知道我是爱他们的。Jimmy母亲的悲剧,也许就可以避免。
《终极往事》读后感(十):這已不是普通的BL小說,在我心裏它是一本真正的小說!
看《終極往事》的過程中,我數度落淚。大多卻不是為了愛情的動人,而是為了Rene這個人。他內心自白的很多話我這輩子都忘不了,因為那也同樣是我內心的自白。在痛苦中掙扎的靈魂,被打入地獄的天使……
“害怕被別人看出來,自己早已不是人。”這是在痛苦中已經模糊了姿態的靈魂……
還有情節設計的巧妙,無數大大小小的鋪墊,看似不起眼的隱晦暗示,正義與愛情的掙扎,都讓這部小說變得更像一部真正的著作一樣了不起!
這不僅是一個愛情故事,更是為了Rene這個人寫出的作品!
還記得,在最後,Anton看到在相框遮住的部分,那張少年時的照片邊緣其實就已經巧合照下了Rene時,他留下的淚水,他內心想,或許自己愛Rene早已超過了Rene愛他……看到這裡是我就在想,Rene就仿佛是最終落進了Anton內心底處的一片羽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