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桶子》是一本由(英)克劳夫兹著作,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0.0,页数:24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桶子》读后感(一):"不在场证明"的一代宗师
没错,群众这个版本的翻译是一个问题,一本推理小说里程碑式的经典作品有一些被糟践的感觉.
一般而言,在读黄金古典类作品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到时代背景,就当作古物研究一般,只能去寻找好处与亮点,不能揪着瑕疵不放.
而不了解推理小说的发展是一部部在前人的基础上完善起来,羽翼日丰的读者,往往会对早期的推理小说感到过于老套---整部作品啰里啰唆,写出来的诡计又早就似曾相识,何来的兴奋刺激?
这是让关公与秦琼打架了,百年后的作品与百年前的作品是不可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分析考量的.
对于上世纪初期的作品,阅读的时候,应该多一点敬意,少一点刻薄,也许从那些作品中享受到的快感不及当下的作品,但是没有那些作家,也就不会有推理小说这一门类作品日后的兴盛蓬勃.
这样该受尊崇的早期推理小说作者,除了无人不晓的柯南道尔,在密室与不可能犯罪中与诡计类中譬若奥兹弗女爵与G.K.切斯达顿;在逻辑推演解谜譬若范达因与杰克.福翠尔;在人文气息的悠闲推理中譬如 约瑟芬.铁伊、阿加莎.克里斯蒂、多萝西.塞耶斯;在冷硬派中譬若达许.汉密顿与雷蒙.钱德勒。
我想说,没有切斯达顿就不会有密室之王卡尔,没有范达因就不会有艾勒里.奎因,而没有克劳夫兹的《桶子》,也许破解不在场证明的推理小说与警探剧就不会在之后持续那么长的繁荣期。
《桶子》这本小说,场景在巴黎和伦敦间移动,好比就是《双城记》。装载尸体的桶子从巴黎运来伦敦,死者的旧情人菲利克斯,死者的丈夫波拉克。前者人品有口皆碑却拿不出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据,后者证据完备,却拥有谋杀动机。
既然是推翻不在场证明的推理小说,重点不在于谁是凶手,而在于如何设下谜局。
在这部古早的小说中,不在场证明的假局制造,并未落在时刻表上的投机钻缝上(尽管很多读者把这部作品称之为时刻表诡计,但这是不太恰当的),作为铁路工程师的克劳夫兹,制造的不在场证明谜局其实是运用了古典诡计。就诡计的合理性来说,并不差于一些密室与不可能犯罪类的小说。
而作品中,除了查验不在场证明真伪的调查以外,从一开始发现尸体后警方的分析就显得逻辑性十足,那一段在菲利克斯住宅外的马车足迹的分析,即使拿到艾勒里.奎因的作品中,也绝对理直气壮。
该作品的结构紧凑,作者不曾浪费只言片语在与案件无关的细节描写上,又也许不是专业作家出生,克拉夫兹的遣词造句也显得质朴无华,作为英伦的作者,能够带来这样毫不拗口难读的作品,也就使作品的时代感大大缩短。
阅读之后,居然有一个非常奇特的感觉,日本的土屋隆夫该算是和克劳夫兹从作品类型到文风均十分类似的作者。
在日本,推翻不在场证据的推理小说是以松本清张为发韧的,而松本清张自《点与线》以降,他的作品后来也被称之为社会派。但是我的想法是,社会派是就小说反映的主题而言,是属于作品风格的名次,如果就写作技法而言,那么应该称为写实派(台湾的称法是社会写实派),在称呼时我们有的时候不自然的就将“不再场证明”“时刻表诡计”“社会派推理”等同了。当然日本的推理小说有一个阶段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这样的情况在《桶子》上就不然,因为这部小说既没有涉及严格的时刻表诡计,也没有反映到社会问题。倒是除了警察侦讯当事人关于嫌疑犯的不在场证明之外,更像一本纯正糅合了逻辑分析与诡计解谜的本格推理小说。
也有的读者喜欢把本格类与社会派的分流简单的用是侦探探案还是警察查案来区分,那么这部小说又要让这一部分的读者失望了,因为既有侦探探案也有警察查案。
《桶子》在当下依然让我感到甘醇,更不要说提前了近百年的上世纪了。
《桶子》读后感(二):《桶子》——时刻表的雏形
我一直都以为《点与线》是时刻表的开创者,直到看到克劳夫兹的《桶子》。
故事有从一个紧张的情节开始:桶子的提货单被送到了年轻画家菲力克斯手中。尽管有些莫名其妙,却并非一点来头也没有,他绞尽脑汁将这个手续不全的桶子运回了伦敦的家中。岂料前脚出门,窃贼后脚就运走了桶子。警察也找上门来了。桶子终于找到了,里头的金币和女尸却将菲力克斯送进了监狱。
死者是他巴黎的好友,一家拖拉机制造公司董事波瓦拉的娇妻,亦是菲力克斯的初恋情人。经过伦敦、巴黎两地的反复调查,嫌疑人锁定在丈夫与情人之间。在警察看来,菲力克斯与波瓦拉都是那么优秀的青年、彬彬有礼的绅士,都不可能犯下这样残酷的罪案。尤其是菲力克斯,见过他的人没有不对他的人格钦佩有加的。但波瓦拉又那样过硬的不在场证明,所有的证据都在指向菲力克斯。
桶子被一只无形的手在巴黎和伦敦之间反复运送。桶子就是关键证据吗?菲力克斯寻得到自己的不在场证据吗?
这部小说的关键在于不在场证明,读过一些推理小说的人都能在故事的60%左右猜出凶手(作者已经提示得很明显了),剩下的就是破解凶手的不在场证明。而这本小说的不在场证明开创了一个新的模式——时刻表。
从诡计的角度来说,一开始我们总是局限在几个有限的空间内,使用各种各样的简单机械来完成作案;要么就是心理诡计,从证人的证言中找出不合逻辑的地方。这本小说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开创了新的模式,我们可以使用远距离的交通工具来完成不在场证明。人们的逻辑中总是存在这样的定势思维:如果你下午两点在千里之外的A地,那么你不可能在下午三点出现在案发现场作案,只要最快的交通工具都无法在一个小时之内跑完一千里的路程。
社会交通简单落后时,这种推论是相当有效且正确的。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员流动的增加,交通工具的变革,道路网络的繁复,使得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的可选方式变得越来越多,加上各种交通工具的速度并不相同,之间所产生的差异更使得千里之外的不在场证明变得扑朔迷离。就算是警方,也很难一一去查究两地间的所有交通方式以及每种交通方式所需的时间,这就给了犯人制造不在场证明的可乘之机。比如说,A、B两地之间只有铁路,最快也要4个小时才能到达。而A和C之间有飞机航线,仅需一小时,C和B之间也有飞机航线,也仅需一小时,犯人完全可以利用飞机进行转机,到B地作案,而不在场证明上我们只会看见他案发前3个多小时他在A地,无法在这个时间之内赶到B地,不在场证明由此成立。破解不在场证明的难点在于,可以选择的C地很多,可以选择的交通方式也很多,警方一一查证相当困难。
《桶子》的年代,交通还不是那么发达(没有飞机),诡计中也并非是完全的单纯的时刻表推理,仍然借助了传统的心理诡计;给我的感觉颇像玻尔的半经典半量子理论。不过后来者继续把时刻表推理发扬光大,漂洋过海,在日本这个精确的国家里落地生根。《点与线》、《高层的死角》、《终点站杀人事件》都是其中优秀的代表作。希望这个类型的读者都不可错过。
谈谈我们。个人感觉时刻表在中国很难发展。因为“在中国,暗绿色一般代表慢,譬如火车和中国邮政(韩寒语)。”火车到站的不确定性实在是……犯人如果使用这种手法,估计只能自讨苦吃。当然,如果是运用量子推理凸现这种不确定性的话,那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桶子》读后感(三):工程师推理
过去六天里我看了五本推理,和《桶子》比起来,其他四本简直太幼儿园了。但翻译有些怪,《桶》会不会更好。
这是一本相当费脑力的书,首先是情节的设置(装运了死尸的桶子,两个城市,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四个侦探),其次是它那不带感情的叙述方式。不知为何,近来我对感性的文字越发排斥。反而对这种外表冷峻其实暗潮汹涌的表述很受用。
它独特的地方在于并非围绕一个性格突出、能力超群的侦探,而是尽量客观的还原破案现场,先是两个官方警察,提供了大量线索,但还是受到误导,导致无辜的人被捕,然后才是嫌疑人的律师以及律师聘任的私家侦探出场。这本书没有故弄玄虚,而是尽量详细的展示推理的过程。
是一个卧病在床的铁路工程师写来自娱的。作者克劳夫兹与阿加莎同时代,不过风格迥然不同。
200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