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世 界 最 特 别 的 人 , 都 关 注 我 了
嗨,好久不见,展信佳。
最近过的好吗?
01
@风里雨里新华书店等你的小新
小新和灵灵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从小学就建立起深厚的革命友谊。
每个学期初新书一发下来,灵灵就会小心翼翼地给它们套好在书店挑选已久的卡通封皮,唯独数学书,一发下来就会被她打入冷宫。
小新每次挨完打之后就想,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不挨打呢?
从那之后,小新就光荣地担当起了实时为灵灵更新数学练习册答案的光荣任务。
每个周六都会溜进新华书店的教辅区,没有椅子,就在那里站上一个下午,把下周的数学练习册答案和解析都抄下来,回去的时候就以借书为由,把答案运送到灵灵的房间里。
6年的时光,大概就是新华书店从小学教辅区到初中教辅区的距离,就是抄的答案堆满了整整12本的高度。
小新是个漫画狂,几乎所有的零花钱都用来买漫画书了,可是每次借给灵灵看完之后就基本有去无回了,只剩下11本残存的漫画。
你看,我为你抄过的练习册作业,可是比我的漫画书还多1册呢。
02
趁着课间操值日的空当,5分钟查完自己负责的三楼,在1分钟内到达高二(2)班,锁定4组7号,5分钟之内找出林翔宇的语文月考卷。
目标:偷走罗翔宇的语文月考卷。
“诶诶,苏柔,赶紧起来!老师来了!”同桌使劲摇晃昏睡不醒的苏柔。
“这什么东西啊?”苏柔扒开脸上的纸,发现是一张试卷,“又是哪个家伙把自己的语文试卷往我这送!”
“同学们,这是本次月考的语文最高分试卷,是隔壁2班的林翔宇同学的。”语文老师白了苏柔一眼,解释道。“大家先翻到作文部分,这次他可是拿了满分。”
苏柔一听到是林翔宇的试卷,先是连忙把弄皱的试卷抚平,然后又闻了闻试卷,只可惜是一股劣质复印的油墨味。
苏柔暗恋林翔宇,钟情于他的字迹,他笔下的文字故事,还有他值日时乐于助人的明媚笑容。
只是他们除了平日值日时偶尔交谈两句之外,便再也没了交集。
于是苏柔有了一个疯狂的想法:偷林翔宇的语文试卷,把它珍藏起来。
虽说借苏柔一百个胆也不敢告白,但是这点贼胆还是有的。
放学回家之后,苏柔才敢拿出林翔宇的试卷仔细地翻看,如果不是恋爱让她冲昏了头脑仔细看了两个小时,她一定不会发现试卷一共有4处分布着两个字。
那两个字就是,苏柔的名字。
喜欢一个人的第二表现,就是总想起她的名字。
03
我是丑丑,听名字就知道,我是个很普通的普通女孩。
我极其讨厌在人群中行走,因为我害怕与人的目光对视,一个人如果看我超过两秒,我就会浑身难受。
那是唯一的小确幸,因为可以坐在看台上,一边喝汽水,一边看着陈帆打球。
他其实不擅长冲锋陷阵,永远是那个协助队友、周旋对手的后卫骑士。
输了一球,他会每个人都拍拍肩膀,鼓励大家;赢了一球,又会笑得很傻,满球场瞎跑。
我有一个秘密,嘘,不要告诉别人。
其实我想给陈帆送水很久了,每次看到那么炎热的天,他打球满头大汗,就好想上去送水给他喝。每次我也会在小卖部买汽水的时候,多买一瓶水。
陈帆の第一人称视角:
不过,这也丝毫没有帮助我吸引到很多女生的目光,那些女生几乎都是抢着给队长副队加油呐喊、送水,而我则悲惨到自己去小卖部买水。
直到一个女生的出现。
她每周三的体育课都坐在球场的看台。
我发誓不是我自恋,她的目光明显是看向我的。可是每当我的目光和她对上时,她又把眼睛瞟向了别处。害羞的绯红会爬上她的脸颊,风吹动她马尾辫的样子也太可爱为了。
她好像很多次想要过来送水,但是又放弃了。
丑丑の第一人称视角:
不论如何,今天一定要鼓起勇气,去给陈帆送一次水。
我大口地喝着汽水,让那些不断上扬的碳酸气泡伴着夏天的燥热一股脑地钻进胃里。
汽水居然喝出了醉意,便踉跄着朝着陈帆走去。
陈帆の第一人称视角:
“你,口渴吗?”
就在我系鞋带的时候,一阵清脆的声音钻进我的耳朵,映入眼帘的还有一只手和一瓶水。我感到一股热流涌进头和耳朵,此时若我能看到自己,那必定是满脸通红。
我有些不敢抬头,便僵持着。
没想到,那只手抓住了我的手,把矿泉水硬塞进了我的手里。
触碰的一瞬间,啊,是心动的感觉。
法国人说,真爱的第一个征兆,在男孩身上是胆怯,在女孩身上是大胆。
04
“为了和你做同桌,我变成了学霸。”
大葱的高中班主任老刘始终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按照成绩排序来选择座位。
好处就是,她的选择恐惧症不用再犯,毕竟徘徊在倒数边缘的成绩最后剩下的座位寥寥无几。坏处就是,大葱只能坐在班级偏远地区的最后一排,而自己喜欢的男生张宥成可是全班第一,坐在最中心的位置,遥不可及。
“总有一天,我要和你做同桌。”
从那之后的每一天,陪伴大葱的除了喜欢吃的红烧肉,就只剩下刷不完的习题集。
每当大葱想要放弃的时候,抬头就会看到那个离自己距离那么近而成绩排名又那么远的男孩,就会看到自己书立上贴着“我要考进前十,随便选座位!”的粉色便签。
那一刻,又重新燃起斗志。
大葱的名次开始越来越靠前,离那个她喜欢的男生也越来越近。
直到大葱和他成为同桌的那一天,她才仿佛大梦初醒一般,原来自己已经努力了那么长的一段岁月。
喜欢一个人,即便一开始是烂泥,但也会想要变得闪闪发光。
为喜欢的人变得更好,这大概是恋爱中的傻乎劲儿,也是恋爱的第一生产力。
06
最后
年轻的时候,哪怕只是送一瓶水,写了一封情书,都会觉得自己像是英雄一样,做了一件天大的事情。
在山里等待6个小时只为了和他一起看流星,以上厕所为由频繁经过她的教室再偷看一眼,傻乎乎地窝在家里三天三夜叠了999个千纸鹤放进玻璃瓶里许愿,甚至为了和他去同一个学校少做一道数学大题……
也许现在的我们,再也不会去做这些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