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年轻是一种病,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痊愈。”
10年前,竟然是2006年,而不是1996年。
想到这里,自己也吓了一跳。
我特么真的不年轻了——都已经18岁了!!
10年前,是穿着阿X莲的衣服依然觉得自己美炸天的年纪。
10年前,是从来不知道凌晨一点钟睡觉是什么感觉的年纪。
10年前,是做了很多傻逼事还不自知的年纪。
都说,青年时期是人生愚蠢的高发期,但我们依然对那个时期念念不忘。
其实,我们怀念的,不仅是当时傻逼的自己,更是当年那群一起傻逼的朋友。
1.
那时候,我疯狂迷恋马天宇。看《加油!好男儿》的时候,他一出场,简直惊为天人啊。后来听说他要来深圳,我提前去置办行头,买裙子,做头发,然后发型师给我做了个爆炸头。
于是,我,一只行走的杀马特,去见了马天宇。
那时候在深圳金光华商场(那是当年深圳追星狗的圣地),我冒充娱记去采访他。当时一个娱记群,只有我最了解他,我顶着奇葩发型,厚颜无耻地提问提问,然后他的经纪人,对我印象特别深刻,后来还给我快递了他的签名CD,至今还保存在我家里。
我发誓我一辈子只喜欢马天宇。
于是,第二年,我疯狂迷恋李易峰。
当时,我为了给他写信,呕心沥血,不眠不休,动用了毕生所有的修辞手法,终于写出了一封文采斐然的信,觉得所有的大文豪也不过如此。
粉丝团里北大中文系一个女生也写了一封,只看了一眼,我就觉得,我输了!
我还是毅然决然地把我那封信发了给李易峰,可见厚脸皮不是一天练成的,整整积淀了十年啊!!
李易峰好男儿决赛那天,我去香港出差,当时他和乔任梁是CP,井柏然和付辛博是CP,我采访完了,同事让我一起去逛商场买东西,那时候去香港还没有一签多行,去一趟香港是很难得的,但是我完全没有心思,看商场每一样东西都不反应,一路上我都在发短信让所有朋友给他投票,但我还是担心李易峰拿不到冠军,然后我就哭了。
在车水马龙、纸醉金迷的香港街头,我哭成一条狗。
我同事觉得我是个大傻逼。
她只不过是穿着婚纱去看周杰伦的演唱会,要跟他当场结婚。
还强迫我陪她一起去,见证这个伟大的历史时刻。
我觉得她是个明媚忧伤的大傻逼。
追星大概就是很多人青春期所做过最热血的事吧。(哲理句子 www.wenzhangba.com)
现在回想起来,在那个年龄,做这么疯狂的事的确不太合适。
毕竟那时候我才8岁。
哦,对了,2006年,胡歌车祸,那时候我还为他哭了。只是没想到,10年之后,我成了他老婆。
2.
10年前,我跟闺蜜们有事没事就去喝酒,喝高了就在马路上做体操,拉着每一个路人表白,有一次还拉着外国人表白。
那时候特别流行玩真心话大冒险,我们去麦x劳问,有避孕套卖吗?售货员说没有,我们就很认真地说,这都没有,还开什么店啊。
一个朋友输了,他的大冒险题目是打电话骂领导是猪,他说他领导特别开明,所以有恃无恐地打电话去骂了。然后没几天他就被调到一个边缘部门。
我们一堆朋友去南澳海边玩,一路都在玩快闪,路人都惊了。后来我们在海边,通宵喝酒、尖叫、放烟花,感觉特别岩井俊二的电影,《关于莉莉周的一切》那种feel,特别特别high,觉得自己青春无敌。然后我们就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在派出所待了一晚上,因为放烟花是非法的。
在那里,还跟警察叔叔聊天,加了QQ。
可惜这个工作太求忙了,老子好想换一份工作啊。
助理在旁边默默地说,你好像忘了,你可是老板。
妈蛋。
如果年轻是一种病,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痊愈。
3.
另一个同事说,10年前,他在复读。
那时候气氛特别压抑,每个女生都剪了特别短的短发,脸都没时间好好洗,颜值全面崩坏。老师非常严格,规定他们一周才洗一次澡,他们都快被自己脏死了。
每周放假的时间不是按天计算的,而是按小时计算。
一周只放四个半小时。
圣诞节那天晚自习的时候,课室传来《Jingle bells》的音乐声,不知道是哪个同学,突然大喊了一声:我们集体逃课吧!!!
心里那根绷紧的弦,砰地一声,断掉了。
一开始大家都愣住了,有几个胆大的,站起来了,后来连班上的学霸们都站起来了,全班都HIGH了。
他们分几批人,弯着腰、沿着墙,路过好几间教室,偷偷跑到学校外墙,然后翻墙出去。
还是被门卫发现了,拿着手电筒,大喊让他们回来。
他们吓坏了,更是加速奔跑。
而没翻过去的同学,特别着急,让他们等一等。
我同事特别贱,一边跑一边对他们说,别担心,我们会连你们的份也一起玩儿的!
然后班上一半人逃跑成功了。
女生跑去逛街买衣服去了。
男生跑去网吧打游戏。
后来全班被学校通报批评,每个人都写了检讨。
但是没有一个人后悔。
就像廖一梅说的,从来不屑于做对的事情,在我年轻的时候,有勇气的时候。
真的很怀念当初青春飞扬的岁月。
可是现在的我们,变得正常了。
不再翻墙,不再乱熬夜,不再宿醉,不再疯狂追星……
也许跟老朋友在一起,我们才能瞬间回到年少轻狂的状态。
很想跟老朋友再大醉一次。
很想跟老朋友再追一次星。
很想跟老朋友再玩一把游戏。
“和最初的人回到最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