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沐儿
难道真是她?他紧蹬几下自行车,还没想好该怎么打招呼,路边的女子受惊猛一回头,兆鹏瞥见她先是慌乱然后惊喜后来故作镇定的目光。果然是春兰。
“你怎么会在这儿!”兆鹏这样问着,心里方寸已乱。
这双眼睛,曾经那么让他动心。春兰爱笑,她笑起来,眉眼弯弯的。她的瞳仁又黑又亮,双眼皮像是割的一样。她看他的眼神,总是带着娇羞的崇拜。
“真的吗兆鹏哥?”那时候,他每跟她说一件事,她就总是眨着眼睛,长睫毛往下眼皮一搭,又倏然分开。
那时候他爱极了这个鸭蛋脸型的女孩。她的脸只有他的巴掌大,剪着学生头。浓密的黑发蓬松在米脂般的脖子上,笑起来银铃一样,随风飘出老远。
分手之后,兆鹏常常梦见春兰。醒来,他被失落折磨得无法入睡:“你这个混蛋,你就是被猪油蒙了心啊。”他在心里骂自己。他看看躺在旁边的未婚妻悦晴,扪心自问:我真的爱她吗?我爱的不是春兰?
春兰那慌乱旋即惊喜的眼神,说明她心里还没有放下他。她也许恨过怨过,但青梅竹马的感情,还萦绕于心。而他,从刚刚认出她,眼睛就像长在她脸上了一样,怎么扯都扯不回来。
分开4年了,这是他们第一次碰见。兆鹏调动到这个城市工作,离春兰和他的老家八百里,他没想到,能在这里碰见春兰。
他推着自行车,走在春兰旁边。他有一肚子话要跟她说,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想说:“春兰,你能原谅我吗?我知道一切都迟了,你臭骂我一顿,我会舒服一些。”
可是他说不出口。春兰也没有一句话。她低着头,默默走在他身边,仿佛她不是被他抛弃的恋人,却仿佛是他刚娶回家的小媳妇。
“你怎么在这儿?”兆鹏一肚子忏悔的话没说出来,却又重复了这一句。
“我在这附近的婚庆店上班。”春兰轻声说,话音带着颤抖的尾巴。她不想暴露自己心里的千沟万壑,“你还好吧。”
这四个字,让兆鹏红了眼睛。
他不好,一点也不好。他有房子有未婚妻,但他没有家。每天晚饭后,他都借口锻炼,骑着自行车出来兜兜风。其实,他是不想憋在家里,跟未婚妻呼吸那一屋子的浊气。
未婚妻悦晴对他颐指气使也就算了,最让兆鹏受不了的,是她动不动就数落他没能力。张口闭口就拿他和别人比较:“你看那谁,早就当了科长了。”“男人不上进,等死吗?这年头,不当官能过上好日子?”
兆鹏常常盯着悦晴出神,他的眼光挖进她的肉里。她还是当初在大学里跟自己谈恋爱的那个姑娘吗?那时候她戴着个眼镜,挺单纯的一个女孩;现在时尚了,穿衣服都要牌子的了,思想也进阶了?
兆鹏不是不懂钻营的人,但升职这件事,哪有那么容易。单位里许多有背景的人,兆鹏一没靠山,二拿不出大笔的钱送礼,哪有那么容易就升上去。他唯一的指望,就是悦晴的父亲,能替自己打通关节。
可是悦晴不管这些。她下了班,吃饱喝足之后,约了单位里几个没事的小妇女,麻将桌一支,神仙一样。
兆鹏常常骂自己眼瞎,当初怎么就中了她的蛊。他并不是爱她,她只是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兆鹏,你真有两下子,居然会有女生倒追你。”
男同学都很羡慕兆鹏,他们使劲扑腾,给女孩子写情书,却屡屡遭拒绝。倒是兆鹏这个凤凰男,被班里的悦晴看上了。
悦晴长得不算好看,皮肤很粗,带着个深度近视眼镜。但这些不重要,悦晴是大学生,身材不错,愿意跟他搞对象,还不嫌弃他远在农村的家。
兆鹏对悦晴是感激的,但他没能下定决心接受悦晴。毕竟,他的心里,有个春兰。
悦晴放得开,主动约他出去玩;还在一次外出活动中,和喝多了酒的兆鹏生米煮成了熟饭。事后兆鹏后悔得灌下了一箱啤酒,醉得五迷三道。
“你这个傻瓜!上好的大学生倒贴你不要,非要和老家的丫头谈恋爱,真是想不明白。”兆鹏的好朋友把兆鹏一顿臭骂,“我跟你说,教育程度悬殊,思想没法交流。”
兆鹏慢慢地觉得,别人说的是正确的。他鬼使神差地开了窍,回了老家,找到春兰。他没敢看她,只说自己在大学里自由恋爱了。
兆鹏落荒而逃之后,春兰哭得两个眼睛像桃子似的。妹妹替她鸣不平,她只说不怪兆鹏,只怪自己没本事上学。
那之后的春兰,不爱笑了。她铰掉自己的学生头,理成男孩的发式,去城里学摄影。
又当摄影师又当司仪,春兰忙得一塌糊涂。今天,她要去一个准新娘家商量婚礼细节,时间还早,她就打算溜达着过去,没想到这么巧,碰上了出来遛弯的兆鹏。
兆鹏看着默不作声走在身边的春兰,寻思着春兰这名字,简直是太贴切了。她整个人,就像一朵春天里的兰花,清灵香韵,开在深谷里,无意争春,却总让人忘不了。
他贪婪地看着春兰的脸。春兰已不是四年前那个娇羞的小丫头了,她从兆鹏的眼神里看出了内容。她也望着他。两个人的目光绞在一起,再也无法分开。
五分钟的路程,他们走了20分钟。兆鹏用眼神爱抚着春兰,春兰用眼神回应。大街上熙熙攘攘的人,谁也没有注意,有一对人儿,在他们眼皮底下,用眼神在温存。
“我到了,兆鹏哥。”春兰在一栋公寓小区门前停下。兆鹏知道,他不得不和她说再见了。
“明晚这个时间,我在公园门口等你好吗,我有话跟你说。”兆鹏着急地发出邀请。
“好。”春兰竟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兆鹏的心里,像是回到了初中时代。那时候,他总对春兰说:“明天早上,在河口等我,一起去上学。” “好嘞,兆鹏哥。”春兰脆生生地回答。
兆鹏骑上自行车,吹着口哨回了家。未婚妻悦晴还在麻将桌上,不过从南边坐到了北边,一定是谁手气太臭,要求换换位置。
兆鹏今天没有讨厌这群女人,他一一给她们沏上茶,又搬了凳子坐到悦晴旁边看了几牌。像在大学里,他和悦晴出去,会在心里对春兰愧疚一样,他为傍晚和春兰的默契,对悦晴愧疚。
还没有发生什么,他竟然念起悦晴的好来。她确实是势利,但也是为了这个家好;她爱玩,但从没有和别的男人有过什么花边新闻;她蛮横不讲理,但她是那个把第一次给了自己、愿意和自己结婚过日子的人。
但是,想见春兰的愿望太强烈,他到底给自己找了借口:不是她霸王硬上弓,我和春兰,现在估计已经是一对恩爱夫妻了。
这样想着,他理直气壮起来。
第二天傍晚,兆鹏早早洗了澡,换上干净的衬衫,还喷了香水。他把他的大众从车库里开出来,有个车,总是隐蔽一些。这个年龄,早过了坐在自行车上约会的年纪了。
他把车停在公园的对面,远远看见春兰袅袅婷婷地走过来。他轻轻按了下喇叭,春兰马上会意,往他的车走过来。
春兰钻进车里之后,兆鹏只觉得自己浑身开始发胀,小腹之下尤其胀得厉害。
他和春兰,从初中开始,相恋了六年,一直是纯洁的。除了偷摸牵过小手,两个人从来没有分外之想。但现在不同了。悦晴是兆鹏的启蒙老师,她教会了他许多,他又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许多。
四年的时光,春兰也变得妩媚成熟。不对,还有一点不同,那就是自信。
以前的春兰,总是瞪着亮亮的眼睛:“好的,兆鹏哥。”现在不是了,现在的她,自信、有主见。从昨天见到兆鹏的眼神开始,她就暗下决心,这一次,她怎么都要把兆鹏拿下来。
她还爱着他,从没有人能替代掉兆鹏在她心里的位置。追她的摄影师傅不行,要给她投资开婚庆店的那个男人也不行。
兆鹏把车子开到郊区,停在河岸边。不知道是谁主动,春兰已经在兆鹏的怀里了。按说,旧情人相见,不是剑拔弩张,就是干柴烈火。但他们两个,仿佛舍不得似的,要慢慢享受这份温存。
春兰蜷在兆鹏怀里,兆鹏的手指,一寸寸抚过春兰脸部的肌肤。他忍受着小虫啃噬般的欲念的折磨,不敢轻举妄动。
“兆鹏哥……”春兰的声音颤抖着。
大概,“偷”来的,总是更刺激。兆鹏觉得,这种肌肤相亲,比他和悦晴真刀真枪地过招还要畅快。
“你恨我吗?”兆鹏理着春兰的发丝问。
“恨过。”
“那现在呢?”
“又爱又恨。”
兆鹏心里打了个秋千。“又爱又恨”,这四个字,在他心里漾起一圈又一圈涟漪。他把春兰搂得紧紧的,生怕他一松手,这个小人儿就飞了似的。
这次之后,他们又偷偷见过好多次。他们把之前没做的事,都补上了。
兆鹏觉得,和春兰在一起,才是恋爱的感觉。躺在她身上时,他愿意为她去死。春兰的每一个触摸,都让他心里一荡。
春兰能感觉到兆鹏对她的依恋,也知道兆鹏和未婚妻在一起,并不幸福。她等着她的兆鹏哥,有一天跟她说:“春兰,嫁给我吧。”
兆鹏再次见到春兰,是在他的婚礼现场,春兰是他们的司仪。
悦晴的婚礼故事,写得十分煽情动人。这些句子,由春兰读出来,在那样一个氛围里,让兆鹏浑身都别扭。
兆鹏木木的,眼睛忍不住总瞅着春兰。她故意无视他,他的心痛得抽抽。
兆鹏闭上眼睛,含着泪,熊抱着悦晴,亲了上去。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满眼的泪,是为春兰流的。
一个世俗的人,无论给他多少次机会,他最终的选择,都是一样的。这是春兰后来才明白的道理。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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